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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學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專業
山東大學可在274個學術型學位授權專業和12個專業學位授權專業招收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我校2010年具體招生專業目錄(點擊查詢)考生可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或“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專業目錄中所列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具體錄取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與專業報考情況作適當調整。
三、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志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研究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的人員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后,可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1)畢業年限滿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0年9月1日);
(2)進修過本科主干課程6門以上(須提交成績單原件,成績合格);
(3)通過大學英語(論壇)四級(CET - 4)水平考試或達到425分以上;
(4)承擔過省級以上科研課題(前三位)或在公開出版(帶cn 號)的學術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發表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為第一作者);
(5)符合所報考專業具體要求。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6.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7.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四)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人員在高校學習的專業必須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報考法律碩士(法學)的人員其在高校學習的專業必須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五)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和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的人員還須滿足以下工作年限要求之一:
1.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歷,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2.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歷;
3.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歷。
(六)各專業除公共管理碩士(MPA)、工商管理碩士(MBA)和法律碩士(非法學)、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外均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跨學科報考。
(七)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可適當放寬。
四、報名與確認
(一)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http://yz.chsi.com.cn/),報名時間遵照教育部統一規定,逾期不再補報。
(二)報考我校單獨考試、公共管理碩士(MPA)和工商管理碩士(MBA)的考生,以及在濟南地區報考我校的統考生報名時必須選擇“山東大學”報名點并在山東大學考點參加考試,選擇其它報名點無效。其他類型或地區的考生可在當地就近參加初試,在網上報名系統選擇就近報名點。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考試類型選擇“推薦免試”,否則,將取消其推免生資格。
(四)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后,還須在教育部統一規定的時間進行現場確認并交納初試報考費。
(五)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五、考試
(一)初試
初試按國家教育部統一規定的時間進行,初試科目詳見我校碩士生招生專業目錄,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二)復試
1.學校根據考生考試情況劃定復試基本要求,達到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資格參加復試,不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復試包括外國語測試(含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筆試和綜合面試。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的考生復試時還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復試具體要求見我校各招生單位復試方案。
3.同等學力考生除復試外,還須加試所報考專業的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我校部分專業對跨學科考生要求加試,加試方式均為筆試。各類加試科目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注”欄。
4.我校將在復試時對參加復試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取消其復試及錄取資格。
5.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參加體格檢查,體檢由山東大學校醫院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復試時間、資格審查時間、體檢時間由學校統一安排,集中進行。
六、調劑
(一)對報考我校且達到學校規定的復試基本要求但不能被所報考專業錄取的考生,在滿足相近專業復試基本要求且相近專業有缺額的情況下,可申請調劑到相應專業參加復試。
(二)接收報考外校考生調劑的具體實施辦法與要求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相關規定為準。
七、錄取
(一)學校將根據考生初試與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及身體健康狀況,綜合考慮,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碩士研究生的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定向”、“自籌經費”和“委托培養”。其中,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法律碩士(非法學)和工程碩士中的軟件工程、項目管理統考生只能錄取為“自籌經費”或“委托培養”。
(三)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托培養、自籌經費培養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簽訂定向、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協議書。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調檔審查。不簽訂協議或檔案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學校統一將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報教育部進行錄取檢查。錄取檢查合格,學校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我校在博士學位授權專業實行碩博連續培養制度。通過考生自愿報名,學校擇優選拔,部分優秀新生可被錄取為碩博連續培養研究生。此類研究生入學兩年內修完規定的碩士、博士課程,并通過資格考試,第三學年可進入博士生學習階段。
八、學習年限
學術型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2-3年,專業學位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為2年。
九、獎(助)學金
(一)凡錄取為我校計劃內非定向和定向的研究生均免除在學期間的培養費。
山東省政府每年為山東大學錄取的考生提供省政府委托培養計劃(簡稱省府委培),錄取為省府委培的考生在簽訂相應協議后,免除在學期間的培養費。
(二)錄取為計劃內非定向、省府委培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入校后均享受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助研”獎學金。
(三)我校設有20余種獎學金,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用以獎勵學習成績優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最高獎勵金額10000元/生。
十、違規處理
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我校將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對在當年研究生招生考試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
十一、其他
(一)我校不對任何考生提供往年試題,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初試、復試及加試科目參考書均由考生自備,我辦不負責代購。
(二)請考生及時關注“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獲取與我校招生相關的最新信息和學校各招生單位的聯系方式。
歡迎報考山東大學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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