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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實保障推免生自主選擇的權利
近日,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切實保障考生自主報考和招生單位科學選拔、擇優錄取,維護公平競爭的招生環境。
《通知》規定,從2014年起,教育部下達推免名額時不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不再設置留校限額。推薦高校也不得對本校推免名額限制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報考類型,不得自行設置留校限額或名額。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推薦高校要充分尊重并維護考生自主選擇志愿的權利,不得將報考本校作為遴選推免生的條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報考。
過去教育部下達推免名額時通常有留校和推薦到外校的比例,許多大學都定出了推薦本校與外校的比例為80%∶20%左右。此次改革有許多方面,但最主要的變化是不再設置推薦免試留校限額,切實保障考生自主報考。
俗話說:“秧好谷一半。”選好材方能有好的收獲,力圖招收優秀學生是高水平大學的必然要求。因此,在某種意義上說,不想“掐尖”的大學不是好大學。為了爭取優秀生源,以往一些高校在推薦免試過程中采取各種辦法,或舉辦優秀本科生夏令營,或到一些高校去舉行研究生招生宣傳,而最常見的是限定本校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本科生只能報考本校,尤其是本院系。這有點類似一些中學,對優秀的初中畢業生,往往極力動員其報考本校高中部。這次《通知》規定不得將報考本校作為遴選推免生的條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報考,便是針對這一情況作出的改進。
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本質上是保送,因此往往簡稱為“保研”,即不用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初試,可以直接參加招生單位的復試。
保研這一方式有利有弊。利的是能夠獲得推薦免試的學生通常都是比較好的大學的尖子生,這些脫穎而出的學生不是僅憑一次考試,而是根據大學三年的學習成績和綜合表現獲得推薦資格,考察比較全面。同時,可以擴大高校的自主權,并激勵學生認真學習每一門課程,而不是針對研究生考試的幾門課程大力度片面應試,可以彌補統一招收考試的不足。
弊的是推薦免試根據的平時成績基本上取決于任課教師,畢竟不如統一考試成績那么剛性。多數獲得保研資格的學生確實較為優秀,但也有少數大學生為了獲得保研資格,對各門課程學業成績十分計較,甚至通過各種關系和手段求教師給予高分,而此類學生往往是家長比較有關系或社會資本較雄厚的學生,這就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公平性造成了傷害。
同時,近年來有的大學部分專業將多數名額都用來招收了推薦免試生,而且絕大多數招生單位都偏愛“985”、“211”工程大學的應屆畢業生,只留出很少的名額來招收參加研究生統一考試的學生,這使研究生招生考試促進社會階層流動的功能減弱。因此,《通知》要求招生單位擬接收推免生的專業應通過專業目錄向社會公布,各招生專業一般均應留出一定名額招收統考生。
總之,碩士生招生的層次介于高考與博士生招生之間,其特點也正好介于本科生與博士生招生之間,如何取長補短,還有待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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