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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需保障開展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所需場地
4月17日,北京市教委發布《關于進一步提升北京地區高校大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的意見》。根據意見,北京地區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關于“校級專職工作人員與各層次應屆畢業生總人數比不低于1:500”的要求,積極創造條件為院系配備專職就業工作人員,要設有專用招聘場地、就業指導與咨詢室、面試洽談室、資料查詢室等,充分保障開展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所需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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