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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2010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通知
中山大學歡迎全國“211工程”院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來我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預報名(點擊此處可進入預報名系統進行網上預報名)
一、申請條件:
1。一般是全國“211工程”院校的優秀應屆本科生,并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生資格,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2。在校期間各方面表現良好,身心健康,學習成績優秀,具備作為碩士研究生培養的能力和素質。
3。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不低于426分),外語類專業要求第二外語考試成績優良(80分以上)。
4。參加我校復試合格。
5。本科畢業,可獲得學士學位。
二、申請程序
1。請申請人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網——“碩士生招生”中查閱《中山大學2010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在該目錄未發布前,可查閱2009年招生專業目錄作為參考)。確定申請推免接收的院系、專業后,在“預報名”處網上提交預報名申請,并下載填寫、打印《中山大學2010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簡稱《申請表》,下同),由推薦學校教務處加蓋公章。
2。請申請人將以下材料(統一用A4紙)直接寄(送)到各擬接收的院(系)。各院(系)聯系人、聯系地址及郵政編碼見附件:
(1)《申請表》
(2)1份加蓋有推薦學校的教務處公章的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
(3)國家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單復印件
(4)其他有關材料(如獲獎證書復印件、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復印件。該部分材料不作為必須提供的材料,僅供我校審核、接收時參考,原件在復試時查驗。
3。我校各接收院系將于2009年9月25日前完成對申請人報名資格以及申請材料的審核,確定復(面)試名單并通知申請人來校復試、體檢。
4。復試、體檢合格者,即獲得我校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
5。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還須按教育部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等正式報名手續。
三、其他事項
1。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提交的申請表和其它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我校將在復試結束后對擬初錄的免試生張榜公示,若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取消申請人的免試資格。
2。申請人在復試時向擬接收的院系提出獎助金申請,院系根據申請者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復試成績等綜合確定獲得獎助金名單。獲得獎助金的免試生,入學當年免交學費,并可獲得4800元的生活津貼。
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9年7月
附:中山大學2010年各招生院系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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