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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考研政治 法規法條新變化
導語:2014考研政治 法規法條新變化。考研是一件痛苦和快樂并存的事情,痛苦是因為考研的枯燥,而更多的人認為考研科目的復習中政治是最枯燥的。誠然政治學科本身的特點決定了政治極其的抽象化、理論化,備考更是困難重重,為了讓各位考研考生能從容的備戰,考研教育網小編特意為大家總結了以下內容助力大家2014年考研政治的復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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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就業壓力的不斷增加,越來越多的考生投入到考研大軍當中,也就導致了考研競爭日趨劇烈,政治更是所有考生都必須面對的一關,它對于總分成績有至關重要的影響。下面,小編就《思修與法基》中發條法規的新變化進行了簡單的總結,希望能給對考生們提供到一定的幫助。
加大打擊“三非”外國人力度、不常看望老人將屬違法、勞務派遣公司準入“門檻”提高……進入7月,《出境入境管理法》、修改后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勞動合同法》連同《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等一批新法律法規開始正式施行。下面,我們就新變化進行總結梳理。
7月1日實施《出境入境管理法》
《出境入境管理法》從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原有的《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同時廢止。
《出境入境管理法》積極回應了廣大華僑的現實需求,規定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的,應當在入境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經由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
《出境入境管理法》還規定,符合國家規定的人才、投資者或者出于人道等原因確需由停留變更為居留的外國人,可以申請居留證件;規定了普通簽證、停留居留證件換發、補發的情形,為給符合條件的外國人提供停留居留便利提供了法律授權。
同時,這部法律進一步完善了中國“綠卡”制度,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條件的外國人,經本人申請和公安部批準,可以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為逐步放寬“綠卡”申請條件留下空間,有助于促進引智引資工作。
該法還進一步完善了外國人停留居留管理制度,區分了停留和居留的界限,規定外國人持簽證或者停留證件的最長停留期限不得超過180天,外國人工作類居留證件和非工作類居留證件的有效期最短分別為90日和180日,最長為5年;對延長簽證停留期限作了規范,即累計不得超過簽證原注明的停留期限。考研|教育網
此外,該法加大了防范和打擊“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業)外國人的力度。法律明確了外國人非法就業的具體情形,力求解決非法就業認定難的問題;進一步加大了對“三非”外國人和 相關責任人員的處罰力度,例如將外國人非法就業罰款處罰由1000元以下提高到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以切實發揮懲戒和警示作用。
子女“常回家看看”寫入法律
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今日起正式實施。新法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這也被媒體解讀為“常回家看看寫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將屬違法。該法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該法明確,國家建立健全家庭養老支持政策,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為老年人隨配偶或者贍養人遷徙提供條件,為家庭成員照料老年人提供幫助。同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實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進行危舊房屋改造時,應當優先照顧符合條件的老年人。
此外,該法還提出,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
另外,由民政部制定的《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和《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也將自今日起實施。兩部新規對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法律責任、服務內容等作出明確規定。
針對此前有媒體報道的入住養老機構的老人被故意虐待事件,《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明確,養老機構出現歧視、侮辱、虐待或遺棄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行為,或未與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簽訂服務協議,或者協議不符合規定等情況的,民政部門將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勞務派遣公司準入“門檻”提高
據中國總工會的一項調查,全國被派遣勞動者人數2011年達到約3700萬人,占到國內職工總數的13.1%.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今日起與《勞動合同法》同時實施,將為眾多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提供法律保障。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過去,由于勞動合同法對勞務派遣單位設立的市場準入“門檻”過低,導致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單位增長較快,一些不具備經營能力的勞務派遣單位甚至“皮包” 公司進入派遣行業,無力承擔用人單位的法律義務,侵害了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對此,實施辦法決定對經營勞務派遣業務實行行政許可,并對取得許可的條件作了具體規定,將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公司的注冊資本由50萬提高到 200萬。同時,由人社部負責對全國的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進行監督指導,縣級以上地方人社部門負責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務派遣行政許可。
針對“以批代管”、“只批不管”等問題,實施辦法建立了勞務派遣單位定期報告制度,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許可機關提交上一年度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同時,許可機關應當對勞務派遣單位提交的報告進行核驗,依法對勞務派遣單位進行監督,并將核驗結果和監督 情況載入企業信用記錄。
此外,實施辦法還明確,對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單位或個人,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對涂改、倒賣、出租、出借《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的,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交虛假材料取得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的,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的,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考研教育網預祝所有考生都能夢圓2014,考上自己心目中理想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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