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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大學生村官到邊境地區任職有六項優惠
近日,吉林省出臺6條優惠政策,吸引大學生村官到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工作,著力改善邊境民族地區村級組織后繼乏人問題。
政策規定,2013年志愿到延邊地區任職的大學生村官,除享受《吉林省2013年大學生村官選聘公告》中規定的政策待遇外,還享受以下6條政策待遇:一是每人每年增發工作生活補貼8600元,年補貼標準達到33100元。二是按每人2000元標準增發一次性安置費,總額達到4000元。三是服務期滿留在延邊工作的大學生村官,經當地組織部門同意考取碩士研究生的(須簽訂繼續服務協議),學費由縣(市)財政支付其中的50%。四是在州及縣(市)事業單位編制出現空缺時,適時拿出一定崗位,面向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進行定向招錄。五是服務期滿后,考核稱職以上等次的大學生村官,直接納入縣(市)后備干部系統,列為鄉鎮后備干部;在校期間申請的國家貸款本金和利息尚未還清的,先由縣(市)財政代為償還,日后在其工資中扣返。六是在所在鄉村創業的,享受延邊州黨員“創業帶富”幫扶資金貸款相關政策。【吉林省大學生村官到邊境地區任職有六項優惠】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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