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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全省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通知
關于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有關問題意見的實施意見各市(行署)教育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大中專學校:
根據教育部200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網絡視頻會議精神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2004年全省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黑政辦發[2004]36號)要求,結合我省2005年畢業生就業基本形勢,現就做好2005年全省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清形勢,明確任務,進一步增強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2005年全國高校畢業生338萬人,我省大中專畢業生近15萬人,比2004年增加近3萬人。其中,畢業研究生8883人,本科畢業生61266人,專科畢業生42578人,中專、中師畢業生35000人。2004年畢業的大學生離校時尚未落實就業單位的人數大約有2萬人,今后幾年內,預計待就業的大學生人數仍將繼續增加。按照教育部和省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我省2005年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率不能低于2004年全省平均水平。因此,要達到2004年的一次就業率水平,任務將十分艱巨。
各地、各部門、各大中專學校要充分認識當前我省畢業生就業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轉變觀念,深化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今年的畢業生就業工作,實現既定工作目標。
二、堅持政策導向,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
要繼續堅持畢業生就業工作“以市場為導向,國家宏觀調控,學校和各級政府提供就業指導和服務,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指導思想,各市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要采取切實可行措施,在落實政策、培育市場、拓寬渠道等方面積極協商,緊密協作。結合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積極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要積極研究制定促進非公有制單位和中小企業接收畢業生、鼓勵和支持畢業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有關政策規定,因地制宜,制定有關政策措施,引導和支持畢業生到西部、到貧困地區、到基層就業。繼續發揮項目對畢業生下基層的帶動作用,繼續實施“村村大學生”計劃,擴大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渠道,與有關部門建立長效合作機制,共同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
三、加快信息服務網絡建設步伐,提高畢業生就業工作信息化水平
2005年底前,所有高等學校都要開通畢業生就業信息網,并實現與國家和省就業網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要充分發揮就業信息網的作用,不斷豐富網絡內容、提高網絡層次、擴充網絡功能,實現信息共享、政策發布、網上招聘、遠程面試、指導咨詢、網上辦公六位一體,開展畢業生就業遠程服務,加強信息交流,實現畢業生就業市場從傳統的勞動密集型管理向以信息技術為基礎的現代管理模式轉變。
加強網絡視頻洽談室建設,為開展網上洽談創造必要條件。改變傳統的工作模式,利用現代化的信息手段為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平臺, 成為今后工作的主要方式。各高校要加快網絡視頻室的建設步伐,不斷提高軟硬件質量,使網上雙選會成為畢業生擇業的主渠道。本科學校要最少配備50臺計算機,高職高專學校最少配備30臺計算機,并同時配備攝像頭和耳麥等必須設備。
充分有效利用黑龍江省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信息網以及網上辦公系統。各高等學校要指定專人每日登錄黑龍江省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信息網以及網上辦公系統。從2005年開始,凡是有關畢業生就業的政策、通知、信息、講話、文件等,將不再以紙介質形式傳送,上傳下達的一切信息都將通過畢業生就業服務信息網上辦公系統進行。
四、加快市場建設步伐,改進和完善服務形式與內容,建立科學、共享、規范、高效的就業市場
要積極培育和發展各類就業市場,做到畢業生就業市場、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的相互貫通。要加大對畢業生就業市場、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的監督管理力度,堅決杜絕和查處虛假招聘、就業歧視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維護大中專學校畢業生的合法權益。嚴禁舉辦以贏利為目的的招聘會,嚴禁以宣傳為目的的單位參加招聘會。
要充分發揮畢業生就業市場、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作用。按照“市場導向,雙向選擇”的要求,切實做好大中專學校畢業生的招聘服務工作,要設立專門的服務部門或服務窗口,積極為畢業生提供就業指導、培訓、推薦等服務。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機構積極提供集體戶口辦理,黨團關系、人事關系接轉,人事檔案保管,轉正定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社會保險金繳納等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務。
要努力發展并完善校園市場,促進校園招聘活動有序開展。要密切關注市場變化,及時、準確把握信息資源,“走出去”、“請進來”,做好市場開發工作,努力建立穩定的畢業生就業基地。各高校要從本校的實際出發,注重針對性和實效性,靈活多樣地舉辦各類畢業生就業雙向選擇活動,充分為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服務;嚴格審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指導學生嚴格遵守誠實守信原則;指導學生不要參加未經批準的畢業生招聘活動,特別是防止以招聘或實習名義誘騙大學生參與傳銷等活動,以防上當受騙。各高校一經發現此類情況應及時上報。
今后省內各地區、各單位及高校舉辦的大型和跨地區的高校畢業生招聘活動,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舉辦,并接受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指導。要做好活動的組織及安全保衛工作,制定嚴密的應急和防范預案,認真審核用人單位資質和發布需求信息的真實性,切實維護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利益。
要加強與用人單位特別是科研院所、大型企業的聯系,繼續建立一批大中專畢業生實習基地、創業基地,為畢業生提高就業能力,促進雙向選擇創造條件。有條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人才儲備周轉制度。
五、加強培訓,提高技能,全面推行技術技能職業的職業資格就業準入制度
各學校特別是高職高專院校、中等職業學校要密切與有關部門的聯系,適時根據農村、企業及社會各行業對人才的需要,有計劃、有組織地搞好畢業生的崗前技能培訓,鼓勵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逐步在全省實行學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并用的用人制度。要堅持以培養學生的就業能力、創新能力、創業能力為重點,突出實踐教學,切實轉變人才培養模式和機制。新增的就業崗位,要優先錄用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大中專學校畢業生。積極鼓勵職業類學校采取實習與就業崗位相掛鉤的方式,促進畢業實習與就業更加緊密的結合。要大力推行“訂單式”培養,實行“雙證書”培訓制度,增強畢業生的就業能力。要積極配合《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實施,使準入制度落到實處,促進畢業生充分就業。
各高等學校要廣泛宣傳、積極動員在校學生參加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有條件的學校要積極向省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申辦培訓基地與考試點。各高等學校要優先推薦獲得NIT證書的畢業生就業,并將獲得NIT證書的名稱在就業報到證備注欄中注明。
六、加強制度建設,努力做好待就業畢業生登記和就業狀況定期報告工作
堅持和完善待就業畢業生登記制度。凡在離校時有就業愿望但未就業的畢業生,均應在本校進行待就業登記,填寫《黑龍江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待就業登記表》。學校在年度內要繼續對進行待就業登記的畢業生提供就業指導、就業信息、短期培訓等服務,幫助他們盡快實現就業。
堅持和完善畢業生就業狀況定期報告制度。確定每年3月20日、6月20日為各高等學校向省教育廳報告就業工作進展情況時間(報告統計表見黑教學[2004]167號文件)。如有特殊情況,各高等學校和有關部門要按要求隨時上報有關情況和信息,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將適時在網上發布、通報各高等學校報送情況。
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公布制度。繼續堅持定期向社會公布就業率、靈活就業率,同時,向社會公布待就業率等指標,綜合衡量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
七、加強監督,明確責任,確保就業狀況統計的真實性、準確性
要嚴格執行省教育廳《關于加強和完善我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狀況統計報告工作的通知》(黑教學[2004]167號),認真做好畢業生就業狀況的統計工作。要建立就業信息統計工作領導責任制和工作責任制,高等學校要有專人負責就業信息統計工作,黨政領導要隨時掌握畢業生就業進展狀況。要加強監督檢查,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現象,保證畢業生就業統計信息的真實、準確。嚴格執行教育部在新一輪高校教學評估工作中的有關規定,對上報不真實數據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制。
從2005年開始,將就業率的真實性、準確性納入畢業生就業工作評估指標體系,并對各校就業狀況的統計工作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將進行全省通報。
八、加強隊伍建設,完善服務體系,確保畢業生就業工作隊伍的相對穩定
各高校要強化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責任,納入學校重要工作日程,加強領導,努力建設強有力的就業工作隊伍,完善強大的校內就業服務體系。切實落實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機構到位、人員到位、經費到位”,把就業指導的“全程化、全員化、專業化和信息化”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要形成學校主要領導親自抓就業、經常抓就業、長期抓就業的工作局面,要調集精兵強將進入就業工作系統。畢業生就業工作政策性、專業性強,要確保就業工作隊伍的相對穩定,無特殊原因不得頻繁調換畢業生就業工作人員。
九、加強指導,有的放矢,認真做好畢業生思想教育和就業指導工作
各高校要針對大學生的特點,結合貫徹中央16號文件,把對畢業生的畢業教育、就業教育、創業教育作為加強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畢業生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擇業觀的教育,引導學生顧全大局,正確處理個人成長、事業發展與國家需要的關系,樹立根據社會需要就業、到基層建功立業的思想,走艱苦創業、自主創業的成功之路。
要提供周到細致的就業指導,并把就業指導貫穿于學校教育的全過程,積極開展成才指導、擇業指導和就業政策、就業信息、求職技巧指導及創業意識的培養,幫助和指導學生進行職業生涯規劃和設計,充分發揮他們的才智和潛能。要充分利用省統編《就業指導教程》,減少重復編寫就業指導教材造成的不必要浪費,努力做到在校學生每人一冊。
十、加強宣傳和引導,樹立正確的輿論導向,為畢業生就業工作創造良好氛圍
要充分發揮媒體和輿論在促進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學校和有關部門要堅持正面宣傳,調動積極因素,采取多種形式積極宣傳黨和政府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高度重視,積極宣傳國家和各地的就業政策,積極宣傳各地高校和用人單位好的做法和先進經驗,積極宣傳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涌現的先進典型,引導畢業生樹立正確的擇業觀。要密切與新聞媒體的聯系,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宣傳報道,提高用人單位對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認識,為促進畢業生充分就業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十一、加強檢查評估,將就業狀況作為對學校評估的重要指標之一
從2005年開始,我省將定期對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進行評估,把畢業生就業狀況作為確定高等學校發展規模的重要依據。在年度招生計劃安排中,對上年就業率低于全省平均就業率的高校,要減少招生、控制招生或調減增幅。對連續2年就業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專業要嚴格控制招生規模,就業率連續3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專業要減少招生或者停止招生。
各高等學校要嚴格按照《關于開展全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評估的通知》要求做好自評工作,未達到評估體系要求的,要盡快完善和改進,受條件限制暫時無法達標的,要提出具體措施和目標。各校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迎接全省聯評,全省聯合評估將在2005年底前進行。
十二、其它相關政策
1、全面放開師范類畢業生就業范圍限制。師范類畢業生和非師范類畢業生享受相同的就業政策,允許跨地區、跨行業就業。未就業的師范類畢業生原則上派回生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推薦就業。
取消職業教育師資畢業生就業范圍限制。職業教育師資畢業生可以跨地區、跨行業就業。
2、為保證邊遠地區、特殊行業對人才的需要,定向、邊境保送、委托培養、在職培養畢業生和師資定向保送生原則上不允許調整。
3、在校保留檔案、戶口的畢業生在兩年內要求回生源地就業的,需要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或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開具的接收函。
4、提高信息報送質量。對漏報畢業生資源信息需要補報的,按以下要求辦理:由學校出具書面報告,并根據漏報信息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招生錄取三聯單原件和畢業證書,逾期責任由學校負責。此項內容納入就業工作評估體系。
5、未落實具體單位的畢業生,自畢業之日起三年內落實工作單位的,省教育廳給予辦理就業手續;超過三年的按人事管理權限由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已經落實具體工作單位,見習期滿一年的畢業生,無特殊原因,原則上不予調整就業去向。本人堅持調整就業去向的,可按在職人員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6、加強跟蹤服務。各高校、市地要對待就業畢業生進行登記,并提供相關服務。各市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要在每年的年底前將當年畢業生安置情況分別報送省教育廳學生處和有關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凡要求辦理就業改派手續的畢業生,必須由畢業學校就業工作部門簽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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