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建就業困難大學生見習制度 見習期有補貼
本報訊(記者 陳瑞昌)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將獲得見習機會,就業見習期間還可獲得一定的生活費補貼;零就業家庭凡有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的,采取公益性崗位安置等措施優先確保其就業。這是《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作出的明確規定。該《辦法》將于2月1日起施行。
江蘇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就業見習制度,提高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實踐能力和就業能力。就業見習期一般為6個月,最長不超過1年。見習期間,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給見習生發放生活費。
該《辦法》還要求各地完善勞動預備制度,對有就業要求的初高中畢業生實行3至12個月的預備制培訓,使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職業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