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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干部掛職鑒定
團干部掛職鑒定
各市縣團委,各高校團委:
根據團中央《關于做好 2011年全國高校赴縣級團委掛職干部考核鑒定的通知》(團組字)[2011]13 號)文件要求,2011年高校團干部掛職工作定于2012年1月13日結束,F就掛職干部的考核鑒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時間
自掛職之日起至2012年1月
二、考核工作的組織
由各市縣團委協調同級黨委組織部具體實施
三、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應包括掛職干部在掛職地了解情況、介紹經驗、推動工作、探索創新、鍛煉提高等方面的工作表現、工作作風、工作成效等內容。
四、考核程序
由掛職干部認真填寫團中央組織部統一制發的《高校掛職團干部考核鑒定表》(詳見附件),縣級團委召開會議評議,并提出鑒定意見,再由同級黨委組織部門鑒署意見。
五、其他事項
1.《高校掛職團干部考核鑒定表》應按有關規定及時交派出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存入干部本人檔案。
2.?趫F市委統籌海口市四個區高校派駐縣級團委掛職干部的考核鑒定工作。聯系人:陳仕英、王錚;電話:65337205、65369133(傳)。
各院級團委、直屬團總支:
為擴大基層團組織的干部儲備,充實工作力量,在實際工作中鍛煉和培養年輕團干部,校團委決定開展2011-2012學年全校學生掛職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對象要求
選拔對象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浙江大學全日制研究生或高年級本科生;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3.學習態度端正,學業優良;
4.熱愛團的工作,具有團學工作經歷;
5.具有奉獻精神,能夠發揮模范表率作用,群眾基礎好。
二、選拔任用
1.各院級團委(含直屬團總支,下同)根據選拔要求,組織公開報名、筆試和面試,提出初步人選名單并向同級黨組織匯報,經批準后進行公示。
2.經公示無異議,各院級團委將擬任用名單和浙江大學掛職團干部信息登記表上報至校團委組織部,經校團委考察并培訓結業后統一發文任命。
3.選拔的掛職團干部一般擔任院級團委副書記(掛職)職務,任期一年。
4.校團委選拔校級學生掛職團干部時,院級學生掛職團干部予以優先考慮。
三、培養工作
1.各院級團委要高度重視對掛職團干部的培養與鍛煉工作,定期向同級黨組織匯報他們的相關情況。掛職團干部掛職期滿后,要對其進行考核鑒定,并將考核鑒定材料裝入本人檔案。
2.浙江大學團校統一組織對各院級團委掛職團干部的培訓工作,培訓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項
我系學生掛職團干部選拔工作截止日期為10月10日。請要報名的同學在10月10日前,將掛職團干部培訓班報名表(見附件1)和浙江大學掛職團干部登記表(見附件2)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到心理系樓210李老師處,郵箱為lemonbaobao@salifelink.com。
附件:1.浙江大學掛職團干部培訓班報名表
2.浙江大學掛職團干部信息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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