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證員個人工作總結范文
時間是箭,去來迅疾,一段時間的工作已經告一段落,回顧這段時間,我們的工作能力、經驗都有所成長,是不是該好好寫一份工作總結記錄一下呢?但是卻發現不知道該寫些什么,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單證員個人工作總結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單證員個人工作總結1
從4月份開始至今我做單證員已有3個月,從一開始的不熟悉,但我很快就掌握了做單證的經驗和技巧。
當拿到信用證后,先仔細審查和合同有出入的地方,產品名稱、數量、開證行、公司名稱、有效期、付款方式、最遲裝運期、有沒有軟條款、特別的規定等等。如果有的話,必須與業務人員商洽這些事情,把所有的問題一次向客戶提出,請他修改信用證。
我們根據業務員提供的合同首先制作報關資料,報關資料因為僅是用于我們國內海關報關,所以我們可以相對簡化一些,但是簡化歸簡化,報關的'數量,毛,凈重,體積還是和信用證要求及提單上的數量,毛,凈重,體積一致。所有報關資料我們兩個單證員都會相互校對。
再根據信用證與PI制作托書。等業務員傳托書后,貨代會給我們提單確認件,同時我們也提供報關資料給貨代。每份提單確認件都要不厭其煩反復核對正確,有我們兩位單證員和業務員相互校對,提單出來后也要校對,一份提單至少要核對5遍以上,杜絕有錯誤的發生。
貨物裝船后就開始制作議付單據,例如:發票、箱單、重量清單、產地證、投保、裝船通知、受益人證明等。所有單據都嚴格按照信用證要求。所有單據的日期在船期之前或者船期當天。
提單一般3—7個工作日,若提單晚了,及時催貨代要提單。確保提單在信用證交單有效期內交單。
所有單證都必須反復核對,做到單證相符,單單一致。如果客戶有臨時要求,可以說服客戶修改信用證。單據審核OK,通知銀行交單。
今年上半年交了64份議付單據,現還有10信用證在手。
關于銀行水單,業務員寫上客戶信息后交與我們登記,并在網上報送,然后登記給財務。
關于產地證,一般原產地證在系統申報后寄貿促會辦理,貿促會做好產地證再寄給我們。發票認證,國際商事證明書,大使館認證也是在貿促會。其他特殊產地證比如FORMA,FORME到商檢局去辦理。
關于保險,保險是以清關時的發票為基準的,加上重要的船名航次、保險金額、保險時間。
總結這這幾個月的單證經驗,我們單證員做單據最重要要細心,對信用證一定要熟練掌握。每個國家的信用證要求都不同,必須嚴格按照信用證要求做單據。
單證員個人工作總結2
通過一周的實訓,使我對國際貿易的國際商務單證業務流程及操作有了進一步了解和感觸,進一步掌握制做單證的基本知識,基本規則和基本技能。本次實訓,也是一筆珍貴的財富,帶給了我們許多快樂。
國際貿易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涉及的部門多、環節多、范圍廣、手續繁瑣,它要求對外貿易的從業人員不僅要熟練地掌握國家對外貿易政策和外貿專業知識,還應加強我們對外貿單證的了解和實際動手能力。
在這次實訓中我們所做的單證有:制貨物運輸投保單、制一般原產地證、制普惠制產地證、制貨物出運委托書、制出口貨物訂艙委托書、制海運提單、制商業發票、制裝箱單、制匯票。
本次實訓的主要目的是:是為了提高我們制作常用外貿易業務單證和熟悉進出口業務一般流程,識別和加強單證業務操作能力的訓練而進行的。讓們進行比較系統的外貿業務綜合技能訓練,采取仿真模擬實際業務流程,一環套進行業務操作訓練,為以后從事實際進出口貿易工作,實現零距離上崗作業打下堅實的基礎。
我們作為商務英語專業的學生,對這方面知識的了解和學習就顯得非常必要和重要了。因此,從大一我們商務英語專業就開設國際貿易、大二就開設了國際貿易實務這門課程,為了使我們更好地,更加深刻地了解和掌握本學期這門課程加強理論知識和實踐的相互聯系,4月份本系特為我們安排了為期一個星期的國際貿易實務實訓。讓我們真正地認識到了和接觸到了實際操作方面的知識,讓我們能更好地理論去聯系實際。在這一周的進出口實務實訓當中,在老師的指導下,在同學們的幫助以及自己的努力下,我把老師交給我們的實訓任務圓滿地完成了。在實訓的過程中,我對進出口貿易的一些基本的知識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通過實訓,我對進出口貿易交易前的準備交易過程中的'具體流程有了一個清楚的認識,同時也明白了平時努力學習理論知識的重要性以及實際操作的必要性。
外貿單證簡稱單證,是指在外貿業務實施過程中所應用的單據與證書,在國際貿易結算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國際貿易貨物單據化,商品買賣以單據買賣的形式來實現,買賣雙方的貨款結算是以單據而非貨物為依據,商品的買賣往往表現為單據的買賣,單證制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企業外貿業務的完成和經濟效益的實現。一套正確、完整、及時、清晰的單證是能否順利結匯的關鍵,需要相關工作人員認真負責、細心耐心地完成。作為一名商務英語的學生,對各種單據的性質、作用、具體內容、繕制注意事項、各有關法律以及國際貿易慣例等都應該有所了解,才能確保在制作單證的時候能順利結匯。
在做進出口業務時這幾種外貿單證是最常見的也是必不可少的交易雙方往往都要以這些單證來確定交易的事宜和順利完成雙方之間的交易。雖然說這幾個單證的制作不是很復雜,但是通過在實訓時你可以發現這些對人的專業和辦事的仔細程度是有很大的要求的。在這整個實訓過程中我制作和填寫了制貨物運輸投保單、制一般原產地證、制普惠制產地證、制貨物出運委托書、制出口貨物訂艙委托書、制海運提單、制商業發票、制裝箱單、制匯票。為了防止錯列,漏列等問題,在填寫這些單證時要特別細心,注意日期是否正確。在做單時是不允許有任何差錯的。從本次實訓的整個過程中我看到了也深深體會到了做進出口業務的嚴謹。因此,這次實訓大大加強了我的實際操作能力。
其中,讓我最頭痛的無疑是信用證了。操作之一就是查找信用證與合同的不符,如果一個交易是以信用證付款的話,那如果信用證與合同不符,銀行是不給予付款的,所以這個步驟在整個操作中是非常關鍵的,因此我們的責任也是最重大的。因此在審核的時候一定要做到仔細二字,買方、賣方、地址、條款、金額、貨物這一項項條款都是不能有一丁點失誤的。這類題型要求做到我們平時所謂的“三單相符”分別是:單證相符、單單相符、單同相符。
這次的實訓是非常順利的,通過實訓讓我深入地接觸到了實際的操作過程為我們以后就業積累了經驗,掌握了很多日后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能,檢驗了平時所學習的基礎知識,衡量了個人的能力和水平,同時發覺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缺點。這于我來說無疑是受益匪淺的。我相信,這次實習讓我獲得的經驗、心得會促進我在下學期的學習甚至未來的學習、工作中尋找到正確的方向和合理的方法。
單證員個人工作總結3
從事國際貿易單證工作需要掌握許多“要點”。從易學、易記和實踐中使用的頻率高低的角度,我們把單證工作的各個方面都以三“要點”的形式加以說明,希望能對廣大從業人員理解和掌握相關知識有所幫助。
一、工作主線:合同、信用證、單據
這是一條貫穿整個國際貿易程序始終的主線。交易的雙方在從事貿易活動時首先應訂立合同以確定彼此的權利和義務,在此基礎上(如果是信用證付款方式)由買方向本國開證行提出開證申請,并由后者向出口受益人開出信用證,然后買賣雙方就以信用證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來具體履行各自的義務,實踐中履行義務多通過單據的形式實現。這條主線可簡記為“3Cs”:S/C(合同)———L/C(信用證)———DC(單據)。
二、工作過程:制作、審核、提交
任何一個環節的單證工作都可以縮略為上述三方面,該工作過程的主要依據是合同、信用證、有關慣例、規定和買賣貨物的原始資料。
1、制作單據。單據不同的出單人各異:發票、箱單、匯票等由賣方做;運輸部門通常會配合出具提單、運單、船證等;貨物的保險手續則一定由保險公司辦理,這就要求相關各方應密切協作,按要求順序出單。
2、對制作完成的單據應嚴格審核,審核的一般過程是:制單人及其所在公司內部先自行核實,確認所做單據沒有問題的情況下,再向本國銀行/相關部門提交,銀行有關部門將結合信用證等對單據進行逐字、逐句的.審核,如單、證內容表面一致,銀行將通過一定方式把全部單據寄國外有業務往來的銀行(付款行),付款行審核后如無異議即履行付款義務,買方從付款行贖單前也要對單據進行審核,所以審核單據從出口方、出口銀行、進口銀行和進口方之間一直在進行。
3、如果單據的制作和審核沒有發現任何問題,按規定的時間、方式和要求的種類、份數提交合格單據就成為順理成章的事了。
三、基本單據:發票、箱單、提單
一筆業務不管內容繁簡,當事人位于哪個國家,有關當事方通常都會要求出口方提交這三種單據。如交易條件不同,要求的單據種類也可能有所增減。比如CIF條件下出口方有義務提供保險單,如所出口的商品是法定檢驗商品,應有相應檢驗證;作為支付工具的匯票也不是每筆交易都需要的,有些業務根本不需要使用匯票;如果是易貨或邊境貿易,當事人一手錢,一手貨,可能不需要單據或只有發票即可,所以單證從業人員對這三種單據必須認真對待、了如指掌。
四、單據類型:官方、商業、金融
單據的分類有多種,上述分類主要是從出單人和單據的作用角度進行劃分的。官方單據主要指由官方機構核發的單據,諸如進出口報關單、檢驗檢疫證、進出口收付匯核銷單、原產地證和海關、領事發票等;商業單據主要是由進出口商、運輸部門、保險公司等制作并提供的包括發票、裝箱單、提單、保單、受益人證明、裝運通知等在內的各種常見單據;金融單據用于取得貨款,包括匯票、本票和支票。此外,單據還有下列劃分方法:從貿易環節角度單據被分為:貨物單據、托運單據、報關單據、保險單據、結匯單據、核銷單據、退稅單據、(如發生爭議)爭議索賠單據等;從進出口角度講有進口單據和出口單據。
五、主要當事方:
賣方(受益人)、買方(申請人)、第三方(銀行/海關/運輸部門等)
國際貿易中的每個環節都會涉及多個當事人,但都可以概括為三方:出口方(受益人)、進口方(申請人)和某個第三方,所有單據的制作、流轉都是圍繞這三個人進行。比如在辦理保險手續時,根據交易條件的不同,可以由買方(FOB、CFR)或賣方(CIF)向第三方保險公司辦理相應事宜。
六、付款方式:匯付、托收、信用證
貿易實踐中可以使用的付款方式有匯付、托收、信用證、延期和分期付款、國際保理和包買票據(弗費廷)等,不管使用哪種方式付款都必須提交相應的單據。付款方式不同,所要求的單據的種類、份數、交單方式都會有所區別。例如,在匯付中的電匯/信匯方式下,使用的主要單據是通過SWIFT等電訊手段發出的《付款委托通知書》;在托收中的D/A條件下,從理論上講所有專家同一口徑:不宜采用,但實踐中基于買方市場的現實,許多公司在按此條件進行貨款收付,且有些業務中的單據并非通過托收銀行而是直接寄買方,當然這只能在出口方能夠掌控風險的范圍內進行;信用證的特點之一是單據買賣,其對單據的要求更是遵循“嚴格一致”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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