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高校聯盟不是招生聯盟
當“北約”、“華約”、“卓越”等中國高校招生聯盟紛紛舉起“和北美慣例接軌”的大旗時,往往會拿出“三大盟校”,尤其是“常春藤盟校”為佐證。而部分中國高校退出招生聯盟,轉而完全自主招生后,又會聲言“北美其實沒什么招生聯盟之說”。那么,到底北美有沒有招生聯盟?招生聯盟是不是“北美慣例”?如果真沒有,那么“常春藤盟校”又是怎么一回事?
“常春藤”起源于體育生統招
嚴格地說,北美確實沒有“招生聯盟”,所謂“三大盟校”,其實一開始是體育術語。1895年,芝加哥總統大學、伊利諾伊大學等六所大學決定成立一個聯盟,規范橄欖球特招生的標準。該聯盟于1949年達到10校規模,從此正式定名為“十大盟校”。“三大盟校”的第二個——“太平洋十二盟校”的前身“太平洋沿岸盟校”于1915年在俄勒岡州波特蘭市帝國飯店成立,其宗旨和“十大盟校”如出一轍,也是統一各校的.橄欖球特招生標準,這個盟校最終在2010年定名為“太平洋十二盟校”。
“三大盟校”中最晚成立的是“常春藤盟校”。該盟校萌芽于1900年,1937年因《紐約先驅論壇報》的一篇文章而得名。1945年,哈佛大學、普林斯頓大學、耶魯大學等八校的體育部簽署協議,為申請這八校橄欖球特招生規定了“入門線”,也就是說,“三大盟校”其實最初都是為橄欖球運動員招收統一標準而設立。
然而原本的橄欖球招生聯盟很快發生了演變:“十大盟校”和“太平洋十二盟校”把橄欖球特招生統一標準擴展到更多體育項目,如田徑、籃球等,而“常春藤盟校”則走得最遠。
由于“常春藤盟校”的加盟學院都是精英大學,資金來源相似(均為非官辦)、社會背景相同(都為新教或無宗教背景的世俗學院),久而久之,這個盟校便產生了將“體育特長生準入標準統一”擴展到全體學生準入標準統一的念頭。
1975年,以常春藤盟校為主體的“共同申請協會”成立,其主要作用是免費為高中和高中畢業生提供協會所屬大學的入學申請統一標準,考生只需準備一份資料,就可以適用于所有協會會員學校,減少了重復準備申請資料的麻煩。但“共同申請協會”并沒有常設機構,也沒有統一考試,其“準入標準”和其他大學并無不同,只不過標準極高。也正是這些苛刻的標準,讓“常春藤盟校”得到“精英盟校”的稱呼。
從某種意義上說,“共同申請協會”才具備“大學招生聯盟”的某種屬性,“常春藤盟校”只是“大學招生聯盟”的核心。之所以“協會”沒有任何常設機構、聯招和聯考體制,是因為北美教育理念不提倡這種“經營思維”,認為這將構成學術資源壟斷,助長不平等意識。
有趣的是,對于“常春藤盟校”的“招生聯盟化”,傳統的盟校是不大買賬的,因為在他們看來,盟校就應該務體育的“正業”,而恰在這方面,“常春藤盟校”乏善可陳,不論橄欖球、籃球或田徑,它們的成績都遠不如“十大盟校”,就更不用說高居北美盟校體育排名第一的“太平洋十二盟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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