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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醫科大學本科、高職(專科)招生章程
首都醫科大學本科、高職(?疲┱猩鲁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中文全稱為首都醫科大學,校本部位于北京市右安門外西頭條10號。首都醫科大學燕京醫學院位于北京市順義區大東路。
第三條 首都醫科大學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是一所全日制北京市屬公辦重點大學,上級主管部門是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第四條 首都醫科大學執行教育部規定,堅持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校長對招生工作負總責,學校成立由校長、主管校長和校內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校的招生工作。
第六條 首都醫科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是組織實施我校本、?粕猩ぷ鞯某TO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我校本科、高職(?疲┑恼猩ぷ。
第七條 首都醫科大學的招生工作自覺接受上級及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并愿意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我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將根據生源的具體情況確定錄取提檔比例,調閱比例不超過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首都醫科大學的學生,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先報考生。
第九條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以接收非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原則上要高于我校同批次一志愿錄取分數40分以上,且必須服從專業調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條 我校本科的錄取原則是:對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檢查合格同時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有關體檢的補充規定,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我校各項調檔要求的考生,按照其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分數相同則優先錄取志愿在前者,志愿相同則優先錄取高分者,原則上專業志愿分數差不超過5分。
第十一條 我校高職(?疲┑匿浫≡瓌t是:按照北京市高會統招的招生方式,對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檢查合格同時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有關體檢的補充規定,會考科目和成績符合我校要求的進檔考生,根據招生計劃,按考生成績錄取。
第十二條 我校執行教育部有關對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檔等政策的規定,但考生條件須同時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的相關規定。對于考生享受的各種加分,學校在提檔時予以認可,在專業錄取時則按高考實際分數排序,在高考實際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考慮加分者。
第十三條 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含專業方向)、七年制口腔醫學專業是本碩融通,整體素質優化的高層次醫學人才培養,招錄高分段的考生,錄取時學校將根據生源具體情況劃定七年制專業的錄取分數線,在高分考生不足時,學校將減少錄取計劃。
第十四條 鑒于我校教學過程中用中英文雙語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不要報考我校,凡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入學后須改學英語。七年制學生部分專業課程英文授課,只招英語語種的考生。
第十五條 我校在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前提下,從醫學人才培養和就業的特殊要求考慮,從對考生負責、維護考生利益的原則出發,再次強調對考生身體狀況的特殊要求,并做補充說明。
。ㄒ唬┪倚8鲗I對考生視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視矯正視力不低于4.8,雙眼矯正視力鏡片度數差不大于200度,各眼矯正視力鏡片度數不超過800度,無色盲、色弱,無斜視、弱視;
。ǘ┪倚8鲗I對考生聽力的要求是:雙耳聽力范圍均不低于3米;
(三)我校對于嗅覺遲鈍、口吃者不予錄;
(四)我?谇会t學專業不招收左利的考生;
。ㄎ澹└喂δ墚惓U卟灰獔罂嘉倚at學類專業;
。┛紤]到醫療衛生服務的特殊性,我校明確提出,不鼓勵軀干和肢體殘疾考生報考我校醫學類專業,否則將無法完成學業。
對于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將以入學后的體檢復查為準,對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我校本科及高職的護理專業招收適當比例的男生;鑒于護理行業的特殊性,對報考護理專業的考生要適當考慮身高!案呗殕为氄猩钡淖o理專業只招收普通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護理專業三年學制以上(含三年)畢業生,因辦學條件所限,只招收女生。
第十七條 我校在北京地區招收的臨床醫學專業(遠郊定向班),面向北京市的全體考生,教學過程在燕京醫學院(順義區)進行。五年制臨床醫學專業(遠郊定向班)的預錄考生必須與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后方可被正式錄取,三年制臨床醫學專業(遠郊定向班)考生被錄取后必須與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臨床醫學專業(遠郊定向班)考生畢業后由定向單位安排就業。
第十八條 我校在北京地區招收的醫學檢驗專業基礎階段教學在燕京醫學院,住順義校區。
第十九條 我校招收定向培養的內地西藏班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按照“統一試卷、統一閱卷、單獨劃線、單獨錄取”的辦法和要求進行錄取,在燕京醫學院培養,住順義校區。
第二十條 我校“高職單獨招生”的學生上課地點分別在北京衛生學校和北京護士學校。錄取原則是: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在考生的文化課、專業課成績分別達到北京市以及學校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比例(文化課與專業課比例為7:3)計算后的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二十一條 學校各專業考生均按所錄取的專業報到,入學后不再進行專業調整。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我校為困難生提供多種資助途徑,主要有: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困難生經濟補助、勤工助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等途徑。
第二十三條 學校在各省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等詳情請見2011年招生簡章。
第二十四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需交納學費、住宿費,具體收費標準請見2011年招生簡章。
第二十五條 對于江蘇省考生,我校對考生提出的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要求詳見江蘇省招生計劃?。
第二十六條 對于報考專科提前批和?破胀ㄅ谋本┛忌,我校對考生提出的會考科目和成績等級要求詳見北京市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
第二十七條 我校2011年臨床醫學?粕絽^、半山區定向班招生具體情況詳見首都醫科大學2011年臨床醫學?粕絽^、半山區定向班招生簡章。
第二十八條 首都醫科大學網址:http://www.ccmu.edu.cn
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招生咨詢電話:(010)83911084
語音咨詢電話:(010)83911083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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