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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高考“加分”何時被多元思維替代?
在繼續實施計劃生育家庭女孩中考加分政策的基礎上,湖北省將實行農村獨女高考加分獎勵政策(《南方都市報》1月30日)。
湖北省此前實施的“中考獨女加分”,曾引起很大爭議。爭論之下,我們看到兩種現象。一種是取消“獨女加分”政策,2006年,浙江余杭就取消了“純農獨女”中考加分10分的政策,引來一片喝彩;另一種繼續推出“獨女加分”政策,同樣是2006年,陜西省延安在中考政策中規定,農村獨女戶、雙女絕育戶的女孩下延20分錄取;城鎮獨女戶的女孩下延10分錄取,也得到支持者的掌聲。
是落實計劃生育政策,還是促進教育公平,成為“獨女加分”政策的兩難選擇。在筆者看來,問題并不在于該不該在升學錄取中給農村獨女以優惠,而是該怎樣體現優惠,才能既落實計劃生育政策,又促進教育公平。
有旅美學者曾根據《普林斯頓評論》指導考生自我評估“錄取競爭指數”的方法,整理出美國名牌大學衡量考生綜合素質的“標準公式”(括號中的數字是每個考生可能得到的分數范圍)如下:綜合素質總分=就讀的高中(0~4分)+課程難度(0~21分)+年級排名(-1~3分)+平均成績(0~16分)+SAT成績(6~25分)+全國榮譽學者(0~3分)+申請論文(-3~5分)+推薦信(-2~4分)+課外活動(-5~30分)+種族多元化(-3~5分)+體育活動(8~40分)+超級錄取(40分)+[體育教練點名(5~10分)+家住遠處(3分)+父母因素(5~8分)+多元化(3~5分)],根據這一公式,我們可以看到,父母因素、多元化(比如少數族裔身份)同樣被考慮在錄取因素中,換句話說,如果國內升學錄取中有多元錄取標準,那么,對于農村家庭孩子、獨生女學生,完全可以通過父母因素、多元化指標評價來實現。
筆者曾經看過美國加州大學錄取幾名學生的詳細材料,其中一名,SAT成績中等,中學學業成績也是中等,但學校依舊錄取了他,原因是這個學生家庭背景很差,父母學歷低,家庭收入少,他本人在中學中花了大量時間進行勤工助學,該校招生委員會人員認為,這個學生能在這種情況下取得這樣的成績,十分難得,由此錄取了他。
遺憾的是,在國內,無論是中考還是高考,都是分數“一元”標準,其他的素質與考生因素,都是折合為分數加在升學考試成績之上。由于分數在錄取中的剛性作用,加之招生錄取過程不透明、公開,不但將其他素質拓展異化為“加分教育”,還造成加分政策成為腐敗的溫床,嚴重影響教育公平。要求取消各類特長生、優秀生加分的呼聲,近年來日益高漲,升學錄取大有回到從前的“裸分”錄取之勢。
從根本上說,加分思維,誕生于集中錄取的分數標準語境中,何時國內升學錄取,打破分數這唯一的標準,透明、公開地實行多元錄取,加分思維自然會被多元標準所替代。在多元標準中,教育的公平與公正,才可能有更廣闊的實施空間,把當前的“分數公平”,提升到更高的層次。
□(上海 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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