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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3-10-08 01:42:59 資料大全 我要投稿

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通用8篇)

  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篇1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明確部門及員工的職責,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的分類

  固定資產類別折舊計提年限凈殘值率

  1、房屋及建筑物2010%

  2、機器設備1010%

  3、運輸工具1010%

  4、計算機設備510%

  5、辦公家具及設備510%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

  根據內部控制制度,固定資產由設備部對生產設備及相關設備進行管理;由it部對計算機設備進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門對辦公家具及運輸工具進行管理。

  各具體管理部門應:

  1、設置固定資產實物臺帳,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2、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分類編號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使用人(機器設備落實到組)

  四、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財務部設置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3、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財務部會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每季進行一次盤點,做到帳實相符,保持帳、物、卡一致。

  五、固定資產的購置

  1、各部門需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資本性支出申請單”(格式后附1),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準。

  2、經批準后,由采購部門安排專人負責采購,填寫“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格式后附2),報經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準。在此表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3家供貨廠商報價以備合理采購。

  3、固定資產收到后,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驗收,并填寫“固定資產驗收清單”(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驗收清單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金額、供貨廠商,并同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一份由使用部門留存,一份交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卡片,更新臺帳,落實使用責任人。

  六、固定資產的轉移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部門員工之間轉移調撥,需填寫“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一式四聯(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門簽字,確認后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第一聯由管理部門留存,更新固定資產卡片,第二聯送交會計部門,第三聯送交移入部門,第四聯送交移出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單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辦理轉移登記。

  2、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情況書面通知財務部,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3、注意固定資產編號保持不變,填寫清楚新的使用部門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監督管理。

  七、固定資產的`出售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將閑置的固定資產書面告知管理部門,填寫“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格式后附5),管理部門擬定處理意見后,按以下步驟執行:

  1、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需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出售申請表”(格式后附6)

  2、列出準備出售的固定資產明細,注明出售處理原因,出售金額,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和總經理審批。

  3、固定資產出售申請經批準后,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該固定資產進行處置,并對固定資產卡片登記出售日期,臺帳做固定資產減少。

  4、財務部根據已經批準的出售申請表,開具發票及收款,并對固定資產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

  八、固定資產報廢

  1、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格式后附6),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報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經批準后,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實物進行處理。處理后對臺帳及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更新,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財務部。

  3、財務部依據總經理批準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和實物處理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九、固定資產編號

  1、編號原則:按大類、所在部門的成本中心號、順序號、取得年月編制。

  1、房屋及建筑物代碼為01

  2、機器設備代碼為02

  3、運輸工具代碼為03

  4、計算機設備代碼為04

  5、辦公家具代碼為05

  如:財務部2006年7月購置一臺計算機,則編號為jintak047536007200607

  資產大類成本中心順序號購置年月

  十、固定資產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門和財務部共同執行。固定資產的清查應填制“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格式后附7),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并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務、實物、和固定資產卡片相核對一致。若有盤盈或盤虧,須編報“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和總經理批準后,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調整。管理部門對臺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內容進行更新。

  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篇2

  一、管理分工

  1、資產管理部作為固定資產的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明細帳卡。

  2、各機房網管負責本機房桌椅主機顯示器鍵盤鼠標耳機機柜路由器交換機等設備的維護與使用管理。微機中心有統一管理與購置權。

  3、辦公室負責辦公室電腦桌椅相關設備的維護和使用管理。

  二、主管部門的職責

  1隨時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

  2、負責監督配合使用單位做好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確保設備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組織設備的清點,保證帳、卡、物三相符。

  3、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賬卡,負責審批并辦理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4、根據使用部門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設備大中修維修計劃,按期編報設備更新計劃。

  5、嚴肅財經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給予處罰。

  三、使用部門的職責

  1、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本單位的設備管理工作,應設置專職或兼職的設備管理員,各生產班組要設置工人設備管理員,每臺設備要明確使用、保管、維護的責任者。

  2、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確保設備的完好、清潔、潤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主管部門及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4、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組織固定資產的盤點,做到帳、卡、物三相符。

  四、管理事項

  1、由于生產、研制需要,各單位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提前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相關部門負責購置。

  2、購設備進廠后,由相關單位開箱檢查、驗收,設備安裝完畢后填“設備使用單”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設備使用單”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并通知使用單位。

  3、基本建設項目完工時,由基建部門辦理“基建項目完工單”,報主管部門。

  五、調撥轉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資產未經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批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調拔、轉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內部設備的調撥與轉移,必須通過主管部門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同時由調出、調入單位的雙方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后,由財務部門辦理轉帳手續,并通知相關的會計進行賬、卡交接。

  3、公司對外的設備調撥和轉移一般實行有償價調撥方式,設備主管部門根據設備的使用年限、折余價值、新舊程度按質論價,原則上調出設備的價值不得低于設備的折余價值,對外處理設備必須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價值,報總經理簽字方可處理,辦理有關財務手續。

  4、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辦理設備轉移及處理,一經發現,將追究部門及經辦人的責任。

  六、報廢封存

  公司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時,須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設備報廢單一式三份由財務部門將其凈損失上報總經理批復后,辦理報廢相關手續。

  凡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報廢:

  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2、不能動遷的設備,因工房改造或工藝布置改變必須拆除的。

  3、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使用要發生危險的。

  4、絕緣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無修復價值的。

  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災害,使設備遭受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6、凡經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能繼續在生產線上使用,主管部門與使用部門要及時作價處理。處理后的固定資產由主管部門和使用部門一起辦理固定資產的注銷手續,對外處理報廢固定資產時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總經理批準,變價收入上交財務部。

  7、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封存、保管。

  8、閑置設備和封存設備啟封后,由使用部門填寫啟封單,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清查

  1、為了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各部門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

  2、固定資產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況,應當對有關固定資產進行全部或部分的臨時清查:

  (一)直接經管固定資產的`人員調動工作;

  (二)因機構、業務變動,辦理財產交接;

  (三)固定資產發生非常損失事故;

  (四)單位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進行的臨時抽查。

  3、根據固定資產清查的范圍和任務,成立由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使用部門、技術人員和實物保管人員參加的清查小組。組長由主管固定資產的公司領導擔任。

  4、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以前,財務部門必須檢查有關財產增減變動的憑證是否齊全,如有尚未入賬的會計事項,應當及時入賬,主動與固定資產管理、倉庫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核對各項固定資產的收、付記錄,做到清查前的賬目相符。

  5、經管固定資產的人員,在清查以前,應當將所經管的固定資產進行整理,對尚未點驗入庫和應當調撥出庫的固定資產,盡可能做好入庫和出庫手續,避免發生重點、漏點等差錯。

  6、固定資產清查應當逐一點清實物,包括查明固定資產的實有數與賬面結存數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報廢和轉讓等情況是否正常等等。發現沒有入賬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及時入賬。在清查中發現毀損情況,應當查明毀損的程度、原因和責任以后,在清查表內加以注明,并提出處理意見。

  對租賃、代管的固定資產,都應當進行清查,并分別填制清查表。

  7、對固定資產清查以后,根據清查的結果填制清查表單。清查表單經過審核無誤以后,由參與清查的人員和經管財產的人員共同簽名蓋章。

  清查表單應當由資產管理部門留存一份,送交財務部門一份。

  8、財務部門根據清查表格與固定資產賬簿記錄進行核對。如發現盤存數與賬存數不一致的時候,應該及時查明原因,必要時進行復查或由經管財產的人員做出書面報告。

  9、對清查出的固定資產短缺和溢余,經查明核實以后,經資產清查小組審核,報公司領導集體審批。財務部門根據審查核實后的清查表和審批意見,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做賬務的調整,使賬簿記錄與實際盤存的資料一致。

  八、獎懲

  1、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可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2、固定資產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職守,違反有關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造成固定資產損失者,應予賠償。賠償數額依據損失大小和責任大小確定,同時追究其相關領導的責任。

  3、造成重大固定資產安全事故,依據國家安全法規和局隊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篇3

  一、制定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規范固定資產管理流程,明確在申購、采購、使用、報廢等各環節的權、責、利,明確部門與員工的職責,結合公司現有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資產的標準

  本公司將單位價值在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過年的設備、器具、工具,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三、固定資產的分類

  1、電子設備:包括顯示器、主機、打印機、傳真機、復印機、電話,裝訂機等相關辦公設備;

  2、辦公家具:包括空調、飲水機、文件柜、辦公桌椅等;

  3、其它:一切與公司經營、辦公有關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資產的管理

  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領用、變更、報廢等,都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分發到個人使用的固定資產,由個人管理和保管。

  行政部管理職責:

  1、審核部門要求申購的固定資產是否合理;

  2、驗收采購回來的固定資產是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庫;

  3、將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實到個人;

  4、對固定資產的變更進行記錄;

  5、審核使用年限過長的固定資產是否可以報廢;

  6、對固定資產編號、登記、每年固定盤點固定資產,做到賬物相符。

  個人管理職責:

  1、負責監管、保存好分配到個人使用的固定資產,公司實施“誰使用,誰保管”的原則。固定資產發生遺失,非正常損耗,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若非正常損耗,保管人能夠指證責任人的,免除賠償責任;

  2、保持固定資產的日常清潔衛生;

  3、固定資產損壞以后,及時上報行政部修理或更換。

  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財務部設置固定資產賬目;

  3、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進行財務處理;

  4、財務部會同行政部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5、根據實際情況協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行政部)對資產計提減值準備。

  五、固定資產的購置

  1、公司實施“誰使用,誰申購”的原則進行申購。各部門要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格式后附一),由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核后,行政部備案;

  2、經批準后,由行政部安排專人負責采購,一定要寫清楚購買物品的品牌、規格、數量、金額;

  3、固定資產收到后,由行政部負責驗收并同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

  4、各部門應于每月25日之前將下月的固定資產申購單交到行政部,審核完成后,采購部應在次月10日前完成采購流程,行政部驗收后交到使用人手中。

  六、固定資產的變更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員工之間變更調撥,需填寫“固定資產變更表”(格式后附二),由部門經理、行政部審核通過后,將固定資產變更單交行政部辦理轉移登記后方可更換;

  2、在固定資產變更后,固定資產號碼重新編號。

  七、固定資產的出售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將閑置的固定資產告知行政部,填寫“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格式后附三),提出處理意見,由行政部核定是否有使用價值。

  1、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需由行政部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出售申請表”(格式后附四);

  2、列出準備出售的`固定資產明細,注明出售處理原因,出售金額,報部門經理和財務部審批;

  3、固定資產出售申請經批準后,行政部對該固定資產進行處置;

  4、如有需要財務部根據已經批準的出售申請表,開具發票及收款,并對固定資產進行相應的財務處理。

  八、固定資產編號

  編號原則:

  1、自年月日起對公司所有固定資產予以整理編號;

  2、固定資產編號:公司簡稱拼音首字母—使用部門—購置年月+編號:

  九、固定資產的清查

  1、公司建立固定資產盤點制度,盤點分年中和年終兩次,由行政部和財務部共同執行,使用部門配合執行;

  2、固定資產的盤點應填制“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格式后附五),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擁有人、存放地等,并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物相符。若有盤盈或盤虧,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經理、行政部、財務部和總經理批準后,財務部進行相應的財務調整。

  十、本制度由財務部、行政部共同監督實施;解釋權歸行政部。

  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附件一:《固定資產申購單》

  附件二:《固定資產變更表》

  附件三:《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

  附件四:《固定資產出售申請表》

  附件五:《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

  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 固定資產定義

  固定資產是指單價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機器、機械、運輸工具、電子設備、辦公家私、辦公設備。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銀怡集團及屬下各中心的固定資產的計價、申購、驗收、發放、管理、分類編碼、調撥、損壞、報廢、盤點等。

  第三條 固定資產計價

  一、購入的固定資產按照買入價(含資產的本身價值、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稅金等)計價。

  二、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三、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四、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設備市價計價。

  五、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

  六、企業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稅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四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

  固定資產的購置應由使用人/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申購/調撥單》(附件一),經中心負責人同意后,交采購部統一購置(流程詳見附件二)。

  第五條 固定資產的驗收與發放

  一、無論以何種形式增加的固定資產都必須按照驗收程序辦理交接驗收手續。固定資產的驗收由采購部、倉庫、申請部門聯合進行驗收,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單》(附件三)。工程類資產,如有需要工程部也要參與驗收。《固定資產驗收單》(附件三)根據驗收情況開具,完成后連同《請/付款單》、《采購申請單》、發票一并交財務中心、使用部門留存(流程詳見附件四)。

  二、固定資產驗收合格后,由倉庫填寫《直撥物料驗收單》或《出倉單》,通知行政中心做好資產登記,建立標簽、資產卡片(附件五),由使用部門到倉庫辦理領用手續。

  第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固定資產購置后歸使用部門進行管理。使用部門必須通知行政中心新增固定資產,行政中心會同財務中心依其類別統一編號,并粘貼標簽,更新固定資產明細帳。

  二、財務中心建立資產卡片(附件五)并歸檔。

  第七條 固定資產分類及編碼

  一、行政中心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編碼,標簽貼于資產顯著位置。標簽內容包括設備編碼、名稱、規格型號、購買時間、使用人、使用部門六項內容。標簽是用于資產管理、盤查核實的重要標志,任何人不能將它撕下或破壞。

  二、代碼構成:一級代碼+二級代碼+三級代碼+流水號(具體詳見附件六)。

  第八條 固定資產的盤查

  一、每年6月、12月須進行對全集團的固定資產全面盤查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具體日期以行政中心發文通知為準。固定資產的盤查,要做到帳、卡、物三者相符。

  二、各中心文員作為部門資產管理人員,負責本中心資產的自查和盤點,并編制本中心的《固定資產盤點表》(附件七),報行政中心。

  三、行政中心根據各中心的《固定資產盤點表》(附件七),會同財務中心對各中心資產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盤點。對各中心盤盈盤虧的資產,找出原因及責任人。如屬管理不善等人為因素造成的`,將追究當事人和管理者的責任,并視具體情況賠償損失。

  四、盤查工作結束后,對盤盈的固定資產要查清來源,財務中心重新估價入帳;盤虧的固定資產由行政中心、財務中心查原因,分清責任,并提出處理意見報集團領導審批處理;必要時,財務中心需到財稅局報備并作相應的賬務處理。

  第九條 固定資產的調撥

  一、中心內的資產調撥,資產需求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調撥表》(附件一),經中心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進行調撥。

  二、中心外的資產調撥,除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外,還需報原資產所屬中心負責人審批。審批通過后方可進行調撥。

  具體流程詳見《固定資產調撥流程圖》(附件八)

  三、所有資產調撥審批后,必須到行政中心進行資產調撥登記,重新做好標簽及修改資產卡片信息;未在行政中心進行資產調撥登記的,資產原使用者未經批準擅自將固定資產調出、外借、交換、出租、變賣、拆套、串換的,公司將依法追究經濟責任。

  第10條 閑置的固定資產要妥善處理并保持其完好狀態。

  第11條 固定資產的報廢、清理

  固定資產的報廢,由使用人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附件九),由使用部門副總加具意見,由運行部/工程部檢測確認該資產是否具有維修價值。其中電子設備的報廢流程及相關管理規定按照《電腦設備管理辦法》(銀集行字[2012]112號)執行。

  總價值在1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由使用中心負責人確認后可以報廢;總價值在1萬元(含)以上的固定資產,使用中心負責人確認后,報行政中心、財務中心、總裁審批后報廢。(詳見《固定資產報廢、清理流程圖》附件十)

  確認報廢的固定資產,需要變賣的,由行政中心通過三家以上的廢品回收站報價,價高者得;此過程必須有財務、行政中心參與。固定資產的報廢或變賣,使用部門必須通知行政中心做好登記,更新固定資產臺帳。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與原制度有不符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附件一:《固定資產申購/調撥單》

  附件二:《固定資產申購流程圖》

  附件三:《固定資產驗收表》

  附件四:《固定資產驗收、發放流程圖》

  附件五:《資產卡片》

  附件六:《固定資產編碼表》

  附件七:《固定資產盤點表》

  附件八:《固定資產調撥流程圖》

  附件九:《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

  附件十:《固定資產報廢、清理流程圖》

  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和范圍

  1.1為了使愛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程序更加規范,并且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公司的固定資產,特建立本制度。

  1.2適用于愛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包括固定資產的分類、購置、登記編號、記價、折舊、使用、保養維修、盤點和處理等。

  1.3本文件適用于愛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

  2職責

  2.1總部人事行政部: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包含括固定資產的購置、報價、核價、采購、登記編號、盤點、維修、使用監控和異動管理等。

  2.2各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所使用或管理的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維護。

  2.3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評估、付款、計價、折舊管理、盤點與報廢的驗證等。

  2.4總部副總經理/總經理: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審批。

  2.5子公司行政:負責本區域固定資產的購置評估、采購、登記編號、盤點、維修、使用監控、異動管理等。

  3引用文件,資料

  3.1無

  4定義與術語

  4.1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對于集團公司而言,單位價值超過2000元(含2000元;包含從同一供應商、同一批次購進的資產組總額)、使用壽命超過一年即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在實際操作中,除以上原則外,以下類別的資產規定其不管金額大小及使用壽命長短,統一確認為固定資產,包括:

  辦公桌椅、展示柜(貨架)

  車輛(包含倉庫叉車)

  電腦、POS機、服務器、攝像頭、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投影儀、保險箱、數碼相機、液晶電視、空調

  4.2種類:

  5制度內容

  5.1編碼規則:

  5.1.1公司以固定資產編碼卡作為固定資產標示。固定資產編碼卡包括資產名稱、編號、規格、使用部門和購置日期等內容;

  5.1.2新購固定資產在驗收合格,經人事行政貼上固定資產編碼卡后,方可交付使用;但如果是廠房建設物及其附屬設施,只登記數量,不進行編碼;

  5.1.3固定資產編碼組成:省份代碼-子公司(分公司)代碼-Z①—②②②②—③③③③

  其中:省份代碼及分公司代碼參照人事編碼,子公司即為00

  大寫字母Z標示固定資產編號

  ①為固定資產分類標識,用一個大寫英文字母表示。

  A表示計算機(電腦);

  B表示計算機外圍設備、數碼相機、投影、打印機等;

  C表示家具;

  D表示電器;

  E表示儀器;

  F表示交通運輸工具;

  G表示器具或工具、辦公家具;

  H表示服務器、路由器等IT專用設備

  I表示傳真機

  J表示收銀機

  ②為固定資產購入年份,用4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③為固定資產流水號,用4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5.1.4無形資產編碼原則除前三位以WAB表示,其他原則參照固定資產編碼原則。

  5.2購置與領用

  5.2.1各子公司因工作需要添置固定資產,須按子公司當年的年度固定資產添置預算和固定資產配置表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同時在月預算表中反映,由相關的申請部門負責人給區總確認后,以傳真的`形式發送至總部相關部門負責人上報;如超出預算范圍,必須同時附上詳細情況說明。預算外固產資產的添置費不得超過全年預算的20%;

  5.2.2由總部營運部負責人或總部相關部門負責人確認后,將子(分)公司填寫的《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轉送至人事行政部負責人,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根據所有子公司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給出處理意見。如需購置,將最終確認后的《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的轉送至財務部負責人,再由公司財務部依財務流程撥款至各子公司,由各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員按確認的標準購買。《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由財務部存檔;

  5.2.3各子公司人事行政對新購固定資產進行驗收,填寫《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并按公司固定資產編號規定編制標示,再分配至使用人。使用人須在《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上簽字;

  5.3資產歸還與調撥

  5.3.1員工離職時須將領用固定資產的全部交回公司,由人事行政按固定資產明細賬清點,有短缺者按原價賠償,人事行政應及時協調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5.3.2公司規定,員工之間不得私自調換各自使用的固定資產,如有特殊情況須調換使用,要通知人事行政,由調出方填寫《固定資產調撥表》;

  5.3.3人事行政接到《固定資產調撥表》并確認其可行后,在《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及固定資產系統中做變更登記,由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將《固定資產調撥表》復印件送至區域財務,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5.4固定資產維修

  5.4.1當事人填寫《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交于子公司相應的部門負責人,子公司相應的部門負責人先查詢固定資產帳,上報總部對應部門負責人,經總部相關部門負責人確定其維修價值后,再通知子公司聯系售后服務商或者進行維修費用申請(維修費用申請參照《費用申請》);

  5.4.2維修后子公司人事行政部應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原件交于財務部,財務部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原件與維修發票作為報賬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5.4.3《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原件由財務保存,復印件交于人事行政,以便人事行政及時進行《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的變更。

  5.5固定資產報損

  5.5.1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區域人事助理給子公司負責人確認后,子公司負責人以Email形式發送至營運部負責人郵箱上報。

  5.5.3由總部營運部負責人確認后,將子(分)公司填寫的《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轉送至人事行政部負責人,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根據所有子(分)公司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給出處理意見。

  5.5.3經批準后,人事行政對實物進行處理。處理后對臺帳及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更新,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總部財務部;

  5.5.4財務部依據總經理批準的《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和實物處理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5.6固定資產的實物盤點

  5.6.1每季度由區總負責,子公司行政、相關財務人員協助進行固定資產盤點;

  5.6.2固定資產盤點時,應由使用部門負責人陪同,盤點完畢后須在盤點報告上簽字確認,并上報財務部;

  5.6.3工作結束后財務部出具《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并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務、實物、和固定資產卡片相核對一致。若有盤盈或盤虧,須編報《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并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負責人、總經理。經批準后,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調整。管理部門對臺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內容進行更新。

  5.6.4盤點結束3天內,把《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報總部人事行政部備案。

  5.7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5.8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6表單

  6.1《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

  6.2《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

  6.3《固定資產調撥表》

  6.4《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

  6.5《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

  6.6《閑置固定資產明細單》

  6.7《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

  6.8《固定資產盤盈(虧)報告表》

  6.9《子公司建議采購固定資產清單》

  6.10《分公司建議采購固定資產清單》

  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篇6

  一、總則

  凡屬單位價值在1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類辦公設施設備、辦公家具、通訊設備、專用設施設備、維修工具、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均屬于本規定管理范圍。

  二、資產購置

  1、對符合本規定管理范圍的各項財產物資的購置,原則上一律實行申報購置計劃的方式,報經物業公司歸口部門審批、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采購;

  2、為便于各管理處日常工作,對確因工作需要,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下的資產,各管理處可直接批準購置。

  3、所有經批準購置的資產購入后,一律需辦理入、出庫手續,并進行資產登記、落實資產使用人及責任人。

  三、資產領用

  1、各部門(管理處)領用的財產物資,須憑采購申請單留底聯從倉庫領用;

  2、倉庫發出時,應填寫出庫單,同時進行登記資產使用人或資產責任人(公用資產的'資產責任人一般為各部門負責人)。

  四、資產管理:

  堅持誰領用、誰管理的原則,實行無償使用、有償管理、責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1、各項資產的實物使用、保管、轉移的登記管理在各管理處倉庫;

  2、各項資產的價值管理責任在財務部,公司財務部門將定期(一般為半年)組織有關部門(管理處)對公司所有資產進行清查。凡因管理不當、購置時審批不嚴,造成資產大量閑置浪費的,將追究有關管理人員責任;凡因使用不善、人為造成的財產損失,由使用人照價賠償,造成嚴重損失的,要追究單位(部門)領導人責任;

  3、對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財產物資屬于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范圍。使用人應根據固定資產性能及使用情況,::按有關技術指標的規定,定期對資產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其正常使用,延長使用壽命。嚴禁超期、超負荷運轉,杜絕因人為原因造成的資產未達到使用年限提前報廢,從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五、交接制度

  為嚴格交接手續,保證各項資產的安全完整。公司所屬員工調動、辭工、離職,必須辦理好個人經管財產物資的資產移交手續,由倉庫根據資產登記底表驗收簽字。如發生拒不移交、私帶公物或人為短少、丟失、損壞的,由使用人賠償經濟損失。金額巨大的,公司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資產管理,明確資產的獲取、保管、領用、處置與轉移的權責關系與管理流程,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不受侵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8號-資產管理》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資產管理,主要包括流動資產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無形資產管理、長期投資管理以及資產評估、資產處置管理等。

  本制度所稱的流動資產,是指公司可以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運用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和其他各種債權、存貨等。

  本制度所稱的存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外購的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周轉材料、備品備件等。

  本制度所稱的固定資產,是指公司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本制度所稱的無形資產,是指公司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技術成果、特許經營權和土地使用權等。

  本制度所稱的長期投資,是指公司及各子公司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以及其他不準備一年內變現的投資。

  本制度所稱的資產處置,是指公司將其占有、使用的各類資產轉讓給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行為。

  第三條

  公司綜合部(以下簡稱“綜合部”)應當指定有關人員為資產實物管理員,專門負責辦理存貨、固定資產的入庫、領用、轉移等登記工作,組織定期盤點,建立存貨、固定資產實物臺賬,并定期與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核對存貨、固定資產臺賬。

  不得以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兼任資產實物管理員,以確保不相容崗位相分離;也不得以存貨、固定資產的財務臺賬代替存貨、固定資產的實物臺賬;采購人員不得兼任驗收人員或資產實物管理員。資產實物管理人員變動時,對于所管理的存貨或固定資產應當按辦理移交手續。

  第四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對存貨、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中發現的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等情況時,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申請處置。

  使用單位保管的存貨、固定資產發生盤虧、報廢、毀損等情況需要進行資產損失核銷時,需按照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由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后,報總公司履行決策程序。

  第五條

  公司采購存貨及固定資產時,應當根據公司《采購管理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并訂立相應的采購合同。

  第六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各類資產的管理活動。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七條

  綜合部作為資產管理價值管理與實物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二)負責資產的價值管理與實物管理,建立相應的資產價值臺賬與實物臺賬;

  (三)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辦公用品、備品備件等存貨及固定資產盤點與賬實相符核對工作;

  (四)負責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作用權類無形資產的管理;

  (五)負責管理設施、泵站設施等資產的`實物管理;

  (六)負責辦理產權登記工作;

  (七)其他與資產管理相關的工作。

  第八條

  公司其他相關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對本單位領用的資產進行保管;

  (二)負責建立本單位資產實物臺賬,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盤點工作;

  (三)負責根據綜合部的通知,組織本單位開展辦公用品、備品備件等存貨盤點與賬實相符核對工作;

  (四)其他與資產實物管理相關的工作。

  第九條

  審計部負責履行下列資產管理職責:

  (一)對各資產實物管理責任單位的資產管理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二)對各資產實物管理責任單位的資產管理活動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并對違規責任人提出處罰建議;

  (三)其他與資產管理審計監督相關的工作。

  第三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一節

  流動資產管理原則

  第十條

  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和其他各種債權等流動資產的管理,按照公司其他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存貨的管理,執行本制度的規定。

  第二節

  存貨的請購與采購控制

  第十一條

  綜合部應當分別根據經常性采購項目、生產經營管理計劃、銷售計劃等制定存貨采購計劃,并根據預算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業務特點編制存貨的年度采購預算。

  第十二條

  公司采購實施責任單位(以下簡稱采購單位)在外購存貨時,應當建立長期的供貨渠道和客戶信用評價體系,保證貨源穩定、質量從優、價格合理、供應及時。

  第十三條

  采購單位確定采購時點、采購批量時,應當考慮本單位需求、市場狀況、行業特征、實際情況等因素,盡可能降低材料庫存。

  第十四條

  采購單位應當根據采購預算和采購計劃進行采購,嚴格控制預算外或計劃外采購。

  第三節

  存貨的入庫驗收與保管控制

  第十五條

  綜合部應當分別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對入庫存貨的數量、質量等進行檢查與驗收,保證存貨符合采購要求。

  第十六條

  外購存貨入庫前一般應經過以下驗收程序:

  (一)采購人員應當在到貨后會同綜合部資產實物管理人員或其聘請的專業人員對數量、外觀、質量及相關附隨資料進行實物驗收;

  (二)對經驗收不符合要求的貨物,由采購人員及時辦理退貨或索賠;

  驗收合格的,由采購人員發起《驗收入庫單》,詳細填明資產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發票號等,驗收人員審核確認、綜合部負責人同意后,由實物保管員清點數量、核對規格型號后,辦理實物入庫簽收手續。

  第十七條

  綜合部應當按倉儲物資所要求的儲存條件貯存存貨,并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鼠、防盜和防變質等措施;貴重物品、生產用關鍵備件、精密儀器和危險品的倉儲,應當實行嚴格入庫、出庫審批制度。

  第十八條

  綜合部應當對驗收入庫的存貨建立《存貨明細臺賬》,詳細登記存貨的資產編碼、資產名稱、類型、規格型號、制造商、計量單位、數量、采購金額。

  第四節

  存貨的領用與發出控制

  第十九條

  各使用單位領用存貨時,應當根據經批準的本單位預算,由經辦人填寫《領用(料)單》,單位負責人審核,報綜合部負責人審批。超出本單位預算領用(料)限額的,應當報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

  資產實物保管人員應當根據經審批的《領用(料)單》發出貨物,并在《存貨明細臺賬》中記錄啟用日期、使用狀態、領用人、使用部門、存放地點。

  第五節

  存貨的盤點與處置控制

  第二十一條

  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應當于每年年末定期組織資產實物管理人員及各資產實物使用單位進行一次存貨實地盤點。

  第二十二條

  進行存貨定期盤點時,資產實物管理員應當編制存貨盤點表,分析存貨盤盈、盤虧結果及原因,資產價值管理員審核后提出處理意見,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查,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按照公司規定應當報送董事會批準的,由綜合部報董事會審批。

  第四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一節

  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第二十三條

  公司固定資產購建、技術改造與修理和改擴建工程項目應嚴格按總公司下達的專項投資計劃與投資預算執行。

  第二十四條

  公司項下固定資產零星購置和技術改造與修理,必須嚴格按照總公司審定的預算執行,不得突破預算。確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預算,須報總公司審批。

  第二十五條

  公司項下基建項目、改擴建項目、技改工程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增加固定資產。

  第二節

  固定資產的請購與采購控制

  第二十六條

  公司相關單位根據科研、生產及工作的實際需要,在每年年底編制本單位下年度所需新增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報綜合部編制固定資產投資預算并履行報批程序。其中科研性設備、生產性技術裝備、計算機與網絡設備的購置計劃,需注明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參考價格等明細情況。

  第二十七條

  預算內的固定資產購置,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由公司指定的采購單位按照公司《采購管理制度》和《招標管理辦法》等的規定進行采購;預算外的固定資產購置,還應當由使用單位提出專項申請,按公司預算管理辦法調整預算后再行采購。

  第三節

  固定資產入庫驗收與保管控制

  第二十八條

  公司占有、使用或管理的建筑物等不動產,經取得所有權證書或自建房屋于竣工結算后,應即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綜合部應當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單》并建卡列管,之后交公司財務部建卡及入賬。

  第二十九條

  外購動產類固定資產入庫前的驗收,按照存貨驗收入庫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建立《固定資產管理明細臺賬》,詳細登記固定資產的資產編碼、資產名稱、類型、規格型號、制造商、計量單位、數量、采購金額。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產辦理完入庫手續后,資產實物管理員應在固定資產標簽上填寫資產編碼,并將標簽粘貼在已入庫固定資產的醒目位置,以作為標記,方便以后核對。

  第三十二條

  采購人員在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后,應當將發票原件交至財務部門辦理付款手續。

  第四節

  固定資產領用、變更及退回

  第三十三條

  各使用單位領用計算機與網絡設備、生產設備及科研儀器等固定資產時,應當由使用人或經辦人根據年度預算,填寫《領用(料)單》,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報綜合部負責人審批。

  第三十四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應當根據經審批的《領用(料)單》發出貨物,并在《固定資產明細臺賬》中記錄啟用日期、使用狀態、領用人、使用部門、存放地點。

  第三十五條

  各使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設備、儀器等固定資產,精心維護與使用,不得任意拆卸、改裝或擅自轉借、出售。發現有毀損、遺失等情況,應當及時向公司資產實物管理員報告。

  第三十六條

  固定資產在公司不同單位之間相互轉移時,應由轉出單位經辦人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經單位負責人審批,轉交轉入單位負責人同意、接收人審核確認,并抄送公司綜合部,以調整《固定資產明細臺賬》中的記錄。

  第五節

  固定資產的盤點、維護和保養

  第三十七條

  固定資產的盤點與處置控制,按照本制度存貨的盤點與處置控制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綜合部應當對各項固定資產實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養及維修。

  固定資產的保養及維修由使用單位提出《固定資產請修單》,綜合部經辦人根據年度預算審核確認后,提交經綜合部負責人核準后辦理。

  固定資產的保養及維修,需要發包給外部專業廠商維護時,按照公司《采購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

  第五章 無形資產管理

  第三十九條

  綜合部對依法以公司名義取得的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使用權的狀況及其變更進行監管。

  綜合部負責建立《特許經營權臺賬》與《土地使用權臺賬》,對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使用權進行登記管理。

  第六章 長期股權投資管理

  第四十條

  公司制定投資管理辦法,規范長期股權投資行為、加強投資管理、提高投資效果。

  第四十一條

  長期股權投資實行統一決策、分級管理,即公司按照《“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負責集中決策,各單位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履行對外投資職能。

  第四十二條

  長期股權投資必須嚴格遵照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加強風險評估、決策立項、資產投出和持有、收益回籠、投資處置和監督檢查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實現投資收益的最大化。

  對外股權投資涉及到實物資產轉移的,應當按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履行好相關報批手續。

  第四十三條

  各單位生產經營資金不足或者財務狀況嚴重惡化、資不抵債的,不得對外開展股權投資活動。

  第四十四條

  公司對股權投資項目實行跟蹤監督管理,投資管理部門要及時做好投資項目的效益測算和分析評價工作,定期對投資項目開展價值測試和分析,并及時向公司匯報投資進度、經營狀況、收益實現等情況,對投資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或處置建議。

  第七章 資產評估管理

  第四十五條

  公司在發生產權轉讓及其他影響國有權益等行為時,應當進行資產評估。

  第四十六條

  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同意進行資產評估后,由財務部負責選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資產評估合同由綜合部代表公司與中介機構簽訂。

  第四十七條

  公司綜合部收到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后,對評估報告無異議的,應當向公司總經理進行報告。

  第八章 資產處置管理

  第四十八條

  公司的資產處置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依法依規依程序的原則進行,嚴格按照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履行決策程序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自行處置。

  第四十九條

  公司項下資產處置范圍包括:

  (一)以出讓等有償方式取得且可以依法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特許經營權等;

  (二)地面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三)各類機器、設備、儀器;

  (四)機動車及其他交通運輸工具;

  (五)報廢與核銷資產;

  (六)存貨;

  (七)債權資產;

  (八)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

  (九)其它依法可以轉讓的實物和無形資產。

  上述資產不包括企業正常經營過程中對外銷售的產品。

  第五十條

  公司經批準進行資產對外轉讓的,根據轉讓標的資產的實際情況,采用拍賣、競投等公開競價方式進行;需采用協議轉讓等其他處置方式的,必須按程序報經總經理辦公會審定。

  第五十一條

  資產處置程序

  (一)申報與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由資產使用單位經辦人發起《資產處置審批單》,提出資產處置申報意見和資產處置方案,資產使用單位負責人審核,資產實物管理單位負責人審核,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報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二)資產評估。

  對需要進行評估的資產,在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同意后,由總公司財務部選聘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作為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

  (三)公司董事會決策與審批。

  公司財務部收到資產評估報告后,提交公司董事會決策;董事會同意后,由總經理會簽、董事長審批。

  (四)結算交易資金。

  綜合部應嚴格按照公司審批確定的處置方案進行資產處置,確定受讓方后應組織交易雙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在資產交易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資金結算和資產移交工作。

  第九章 違反規定的責任

  第五十二條

  公司各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由綜合部提出處罰意見,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按照公司相關責任追究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處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因對實物資產管理不善,導致價值受損或實物遺失的;

  (二)不履行相應的內部決策(批準)程序或者超越權限、擅自轉讓相關資產的;

  (三)故意隱匿應當納入評估范圍的資產,或者向中介機構提供虛假資料,導致評估結果失真,或者未經評估就進行轉讓、造成資產流失的;

  (四)與對方當事人串通,低價轉讓或高價受讓相關資產,造成資產流失的;

  (五)隱瞞或截留處置資產和處置收入;

  (六)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四條

  本制度授權綜合部負責解釋。

  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 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正確性,盤點事務處理有所遵循,并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盤點范圍

  (一)存貨盤點:系指原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養材料、外協加工料品、下腳品。

  (二)財務盤點:系指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

  (三)財產盤點:系指固定資產、保管資產、保管品等的盤點而言。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資本支出購置者。

  2、保管資產:凡屬固定資產性質,但以費用報支的雜項設備。

  3、保管品:以費用購置者。

  第三條 盤點方式

  (一)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資材部門或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財務:由財務科與會計科共同盤點。

  3、財產:由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二)月末盤點

  每月末所有存貨,由經管部門及財務部門實施全面清點一次。(經管項目500項以上時,得采取重點盤點。

  (三)月份檢查

  由檢核部門(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照會其部門主管后,會同經管部門,做存貨隨機抽樣盤點。

  第四條 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一)總盤人:由總經理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裁決。

  (二)主盤人:由各事業部主管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推動及實施。

  (三)復盤人:由總經理室視需要指派及事業部經管部門的主管(含科長、廠長、處長),負責盤點監督之責。

  (四)盤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五)會點人:由財務部門指派(人員不足時,間接部門支援),負責會點并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數據工作。

  (六)協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項目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置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亦同。

  (八)監點人:由總經理室派員擔任。

  第五條 盤點前準備事項

  (一)盤點編組

  由財務部門主管于每次盤點前,事先依盤點種類、項目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呈總經理核定后,公布實施。

  (二)經管部門將應行盤點的財務及盤點用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門準備。

  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并置標示牌。

  2、現金、有價證券及租賃契約等,應按類別整理并列清單。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各項財務賬冊應于盤點前登記完畢,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時,應由財務部門將尚未入賬的有關單據如繳庫單、領料單、退料單、交運單、收料單等利用“結存調整表”一式兩聯,將賬面數調整為正確的賬面結存數后,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第一聯送經管部門。

  (三)盤點期間已收到料而未辦妥入賬手續的原、物料,應另行分別存放,并予以標示。

  第六條 年中、年終全面盤點

  (一)財務部門應于呈報總經理,經核準后,簽發盤點通知,并負責召集各事業部的盤點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后,擬訂盤點計劃表,通知各有關部門,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二)盤點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至于各生產單位于盤點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三)年中、年終盤點,原則上應采全面盤點方式,如確因事情特殊,無法辦理時,應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始得改變方式進行。

  (四)盤點應盡量采用精確的計量器,避免用主觀的目測方式,每項財物數量,應于確定后,再繼續進行下一項,盤點后不得更改。

  (五)盤點物品時,會點人均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于“盤點統計表”,并每小段應核對一次,無誤者于該表上互相簽名確認后,將該表編列同一流水號碼,各自存一聯,備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點;盤點完畢,盤點人應將“盤點統計表”匯總編制“盤存表”一式兩聯,第一聯由經管部門自存,第二聯送財務部門,供核算盤點盈虧金額。

  第七條 不定期抽點

  (一)由總經理室視實際需要,隨時指派人員抽點;可由財務部門填具“財務抽點通知單”于呈報總經理核準后辦理。

  (二)盤點日期及項目,以不預先通知經營部門為原則。

  (三)盤點前應由會計部門利用“結存調整表”將賬面數先行調整至盤點的確實賬面結存數,再行盤點。

  (四)不定期抽點,應填列“盤存表

  第八條 盤點報告

  (一)財務部門應依“盤存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表”一式三聯,送經管部門填列差異原因的`說明及對策后,送回財務部門匯總轉呈總經理簽核,第一聯送經管部門,第三聯轉送總經理室,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作為賬項調整的依據。

  (二)不定期抽點,應于盤點后一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年中、年終盤點,應由財務部門于盤點后二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

  (三)盤點盈虧金額,平時僅列入暫估科目,年終時始以凈額轉入本期營業外收入的盤點盈余或營業外支出的盤點虧損。

  第九條 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盤點

  (一)現金、銀行存款、零用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等項目,除年中、年終盤點時,應由財務部門會同經管部門共同盤點外,平時,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現金及票據的盤點,應于盤點當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當日下午結賬后辦理。

  (三)盤點前應先將現金存放處封鎖,并于核對賬冊后開啟,由會點人員與經管人員共同盤點。

  (四)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現金(票據)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認后呈核,第一聯經管部門存,第二聯財務部門存,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五)有價證券及各項所有權狀等應確實核對認定,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有價證券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訂后呈核。第一聯存經管部門,第二聯存財務部門第三聯送往總經理室,如有出入,應即呈報總經理批。

  第十條 存貨盤點

  (一)存貨的盤點,以當月最末一日舉行為原則。

  (二)存貨,原則上采全面盤點,如因成本計算方式,無須全面盤點,或實施上有困難者,應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始得改變盤點方式。

  第十一條 其他項目盤點

  (一)外協加工料品:由各外協加工料品經辦人員,會同財務人員,共同赴外盤點,其“外協加工料品盤點表”一式三聯。應由代加工廠商簽認。第一聯存經管部門,第二聯財務部門存查,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二)銷貨退回的成品,應于盤點前辦妥退貨手續,含驗收及列賬。

  (三)經管部門將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權的影印本,送財務部門核查。

  第十二條 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盤點人員,對于本身的工作職責及應行準備事項,必須深入了解。

  (二)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須依時間提早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該組復盤人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覓妥代理人應經事先報備核準,否則以曠職論處。

  (三)所有盤點財務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因此盤點開始后應停止財物的進出及移動。

  (四)盤點使用的單據、報表內所有欄位若遇修改處,均須經盤點人員簽認始能生效,否則應查究其責。

  (五)所有盤點數據必須以實際清點、磅秤或換算的確實資料為據,不得以猜想數據、偽造數據記錄之。

  (六)盤點人員超時工作時間得報加班或經主管核準可以輪流編排補休。

  (七)盤點開始至工作終了期間,各組盤點人員均受復盤人指揮監督。

  (八)盤點終了由各組復盤人向主盤人報告,經核準后始得離開崗位。

  第十三條 盤點工作獎懲

  (一)盤點工作事務人員要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切實遵照辦理。表現優異者,經由主盤人簽報,各嘉獎一次,以資獎勵。

  (二)違反本辦法的視其違反情節的輕重,由主盤人簽報人事部門議處。

  第十四條 賬載錯誤處理

  (一)賬載數量如因漏賬、記錯、算錯、未結賬或賬面記載不清者,記賬人員應視情節輕重予以申誡以上處分,情況嚴重者,應層呈總經理議處。

  (二)賬載數字如有涂改未蓋章、簽章、簽證等憑證可查,憑證未整理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簽報總經理議處。

  第十五條 賠償處理

  財、物料管理人員、保管人有下列情況者,應送總經理議處或賠償相同的金額:

  (一)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二)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三)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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