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異地高考全面開放:居住證中斷也可報考
現在在廣東辛苦打拼的外省務工人員終于不用再為孩子的上學問題發愁了,因為早從2016年起廣東異地高考已全面放開。但也有家長疑惑,居住證中斷過,能否報考?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廣東異地高考全面開放:居住證中斷也可報考,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廣東異地高考全面開放:居住證中斷也可報考
根據廣東省“三步走”的規劃,“異地高考”明年將邁出一大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昨天發出正式通知,明確了外省戶籍隨遷子女在廣東參加普通高考的資格界定,適度放寬了報考條件的要求。考試院表示,廣東“異地高考”的條件已比較成熟,加上異地考生,2016年報考的總人數預計也不會超過2015年,因此不會影響戶籍考生的錄取率。
據了解,早在2012年,教育部等多部委就聯合發布了《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同一年,廣東省明確“異地高考”將分三步走,積極穩妥、分步有序地進行。
2014-2015年兩年,作為過渡方案,廣東先允許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廣東報考高職。據統計,2014年在廣東參加高考的外省戶籍中職考生約700余人,2015年約1000人。為保證戶籍考生不受影響,廣東陸續出臺各種配套政策,重新進行學校布局、優化招生計劃。
經過兩年的過渡,按照計劃,明年將接納符合條件的異地考生在廣東參加普通高考。省考試院相關負責人表示,經過摸查,預計異地考生人數并不多,而由于2016年省內戶籍考生會略有減少,因此2016年高考總人數非但不會出現“井噴”,反而可能“不會超過2015年”。
記者了解到,從2012年6.4%到2015年9.56%,廣東高考一本錄取率實現四年四連跳,這也為廣東放開異地高考增強了信心。省考試院表示,“近幾年來,全省總體招生規模、招生錄取率都得到逐步提高,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廣東省教育資源承載能力,為隨遷子女在廣東參加高考創造了條件”。
廣東省將根據隨遷子女高考人數規模,合理調配資源,繼續向教育部和外省院校爭取增加在廣東投放的招生計劃數。同時,教育部也明確要求部屬重點院校在安排招生計劃時向生源大省傾斜,適當向隨遷子女較多的省份增加招生計劃數。這些政策保障和措施都能為廣東高考錄取率“加多一層保險”,甚至可以期待錄取率“不降反升”。
四方面放寬資格認定,住在城中村、居住證中斷也可報考
1.明確了社保等截止時間:社會保險、居住證和完整學籍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統一為2016年8月31日前。
解讀:也就是說,2013年9月1日起來到廣東開始入學和繳納社保即可,保證了2013級高中畢業生能趕上明年的異地高考。
2.完善了居住證的年限認定辦法:除了原規定有連續三年的居住證為符合條件外,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2013年9月1日前已辦理居住證,且持有的居住證截至2016年8月31日屬于有效狀態的`也將予以認定。
解讀:隨遷子女的父親或母親曾于2013年9月1日前在廣東辦理過居住證,后來因各種原因居住證失效過,但又重新辦理過居住證,并且到規定日期前仍處于有效狀態的均可。據相關負責人提醒,如目前持有的居住證過期,需盡快到公安機關續期。
3.適度放寬合法穩定住所條件:除原合法居住條件外,住所為農村自建房或單位宿舍的,可提供房屋產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租賃合同或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按《廣東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的要求到當地派出所或鄉鎮、街道負責租賃房屋服務管理的機構辦理居住手續的也可申請報考。
解讀:作為租賃房屋的重要來源,大多是農村自建房的城中村此次被明確規定可以作為合法住所。
4.解決了就學地與就業地不一致問題:2016年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其在我省參加中考,但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所在地與父親或母親工作所在地為廣東省內不同地市的予以認定。
解讀:父親或母親工作地和子女讀書地不在一個城市,但都在廣東省內的,也具備報考資格。
隨遷子女報考流程及要求
預報名
先在網上報名系統上填寫有關信息和《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
辦理確認手續
到各地市指定的報名點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由報名點初審合格后,上報縣招生辦,由縣招生辦分送有關職能部門進行審核。各地市招生辦將根據當地隨遷子女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流程并向社會公布,考生可前往咨詢,并按有關流程辦理報名手續。
報考時須攜帶證明材料
1.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證明:包括《就業創業證》(或《廣東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合同》、《工商企業登記證》、《土地承包合同》、《務農勞動合同》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考生家長為企業退休人員的,提供退休前在廣東省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及基本醫療保險累計滿三年的證明。
2.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包括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屋征收(拆遷)
補償協議、合法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
3.提供父親或母親的《廣東省居住證》(在深圳市報考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證》)。
4.提供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及基本醫療保險,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繳費年限累計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證明材料。
5.提供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中考并在廣東省具有高中階段學校3年完整學籍的有關證明材料。不符合異地高考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在廣東借考,不符合在廣東省參加高考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須回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
廣東異地高考需要具備三個條件:
1、經縣(市、區)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連續3年以上持有廣東省居住證;
2、按國家規定在廣東省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
3、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中考并在父母就業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
擴展資料
廣東全面放開異地高考,解決了很多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無法就地參加高考的后顧之憂,使他們能夠更安心地在廣東工作,有利于增加廣東的人才吸引力和人才黏性。解決隨遷子女升學問題,不是單純的教育問題,也是人口管理、資源配置等方面的系統問題。
提醒外省籍考生家長,要“從長計議,早點準備”,有意讓孩子在深參加異地高考的話,要提前3年就開始進行相應的準備。初中在老家就讀的孩子,應該早一點將學籍轉入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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