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
一、汽車司機
1、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關管理規則。
2、駕駛員必須攜帶駕駛證,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駕駛時不準吸煙、飲食、談笑和其他妨礙安全的任何動作,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3、行駛前必須檢查車輛剎車、方向機、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嚴禁帶病出車。
4、行駛前,應檢查周圍有無障礙物,鳴號起步。
5、在上下乘員時,必須做到停穩開門,關門起步。
6、在行駛中,應隨時注意來往行人及車輛動態,減速慢行,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進出廠門、拐彎5公里;車間、庫房3公里;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并鳴號示意。
7、停車時要選擇適當地點,不準亂停亂放,應按指定地點依次停放。停車后應將鑰匙取下,拉緊手剎。
8、在吊車下面裝卸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不準在這時檢查、修理車輛。
二、車輛修理安全規程
1、工作前檢查起重設備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車輛底盤特別是拆裝輪胎時,必須頂穩千斤頂,并墊穩木枕或鐵凳。
3、修理鏟車等時,必須墊好枕木撐好撐架。
4、試車啟動前,應先檢查周圍環境情況。在運轉時檢查故障,須隨時注意旋轉部位,以防打傷頭、手。
5、凡需進行試車,必須由持證人員駕駛,試剎車時,必須思想集中,注意車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車后有無車輛。無駕駛證的修理人員,不準開動各種車輛。只準原地發動。
6、試高壓火花時不準在加注機油入口處,以防失火。
7、油路系統發生故障時,汽油不準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軟管直接注入化油器發動引擎。
8、車輛進行試車時嚴禁帶人,駕駛室兩旁不準站人,車輛未停妥,嚴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拋錨車輛時,不準用明火照明。
10、車輛須氣割、燒焊動明火時,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三、牽引車、叉車、拖拉機、鏟車安全操作規程
1、司機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加強安全行車責任感,嚴格遵守本規程。
2、司機必須持有駕駛證,嚴禁無證駕駛,實習司機除持有實習證外,必須有正式司機隨車帶教。
3、各種生產用車,必須有保證安全音響器、大小燈、方向燈、轉向器、制動器等必須靈敏可靠。
4、在行駛前,應查看周圍行人或障礙物,鳴號起步。
5、行駛時應注意來往車輛行人的動態,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進出廠門、拐彎時速5公里;車間、庫房3公里;叉路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6、同方向行駛的車輛,前后兩車的`距離至少在10米以上,不得后車超前車。
7、車輛調頭、倒車必須密切注意來往車輛、行人和周圍情況,慢速進行。
8、隨車乘員駕駛室設有坐位的只準坐二人(包括司機),其他部位一律不準乘坐,掛車一律禁止乘人。
9、車輛在行駛中和尚未停穩時,嚴禁任何人上、下和扒車、跳車。
10、夜間臨時停車在車間門口和交叉路口,應開放小燈,司機不得遠離。
11、車輛在吊車下面裝卸物件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以防落物傷人。
12、叉車作業時鏟件升起高度不得超過全車高度的2/3,行駛時鏟件離地高度不得高于0.5米。
13、行駛時,禁止吸煙、飲食、談笑或其他妨礙安全動作。
14、司機離開車輛必須將開關鑰匙隨身帶走。工作完畢后,必須將車輛剎穩,并摘檔熄滅,叉車鏟腳應放落地面。
15、機動車如發生重大事故,要保護現場,及時報告,經有關部門現場觀察分析后才可變動現場。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2
為有效落實保安學校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機動車輛安全隱患,確保行車安全無事故,結合車輛使用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1、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掌握車輛管理法規政策、業務技能、管理措施,發揮好車輛安全管理參謀助手作用;認真服務好領導用車、裝備、安全管理和工作用車;每周對學校車輛進行一次檢查,及時進行保養,確保處于良好狀態。
2、車輛檔案和車務審驗工作:逐車建立管理檔案,準確反映車質車況、證件年審、燃油消耗、保養維修等情況;按要求進行車輛年檢,駕駛員證件審驗,保險續繳等車務管理手續。
3、司機培訓工作:每季度至少組織全體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業務培訓一次,包括交通法規、機動車駕駛、保養、修理技能知識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防范分析等,具體培訓內容報經學校領導審批。
4、車輛維修和車輛派遣工作:車輛故障要及時報告,按審批權限到指定地點維修;車輛派遣工作嚴謹完備,根據用車情況,搞好統籌協調,減少用車次數。
5、車輛管理人員應落實工作職責,以身作則,日常車輛管理工作納入個人考核,年終進行總體評定,獎懲分明。
(二)駕駛員工作職責
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后駕駛,嚴禁開斗氣車、英雄車、疲勞駕駛車輛。
2、駕駛員必須養成出車前檢查的.良好習慣,即對輪胎、儀表、機油、水、光燈、異常聲響進行檢查,發現問題逐級匯報,杜絕開帶病車。
3、嚴格執行用車行車審批制度,出車后應停放在指定停車場,鎖好車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
4、駕駛員應落實自身職責,日常的車輛駕駛工作納入個人考核,年終進行總體評定,獎懲分明。
二、嚴格遵守機動車輛定期保養制度
(一)駕駛員自覺保持車容車況整潔每周至少沖刷車輛一次。
(二)車內滅火器,提示牌保持完好無損。
(三)運用機動車輛檔位應注意油離配合合理,禁止低檔位和高檔位運行,做到即節油又保護車輛。
(四)夏季行車為防爆胎及時補充輪胎氮氣,車輛行駛時打開空調冷氣便于節省汽油,冬季行車應及時補充防凍液。
(五)車輛行駛5000公里左右及時更換三濾,即機濾、空濾、氣濾。
(六)風扇皮帶應兩年左右換一次,輪胎10萬公里左右換一次,
正時皮帶10萬公里左右換一次。
(七)對行駛10萬公里的車輛應進行全車檢修,必要時更換全線路。
(八)保障領導用車安全,對領導用車提前進行檢查,消除各種安全隱患,以免影響工作。
(九)學校各種機動車輛維修保養和費用開支應提前統一報經校長審批后方可支出。
三、嚴格遵守機動車輛應急工作制度
(一)機動車輛發生故障
1、首先把車放到安全地方,開啟提示燈或放置提示牌。
2、查找故障原因,如不能修理應及時報修。
③附近快修門臉。
(二)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1、駕駛員不能擅自離開現場,應保護現場及時撥打110電話報警;如有傷病者還應撥打120電話急救傷者。
2、車輛行駛時,如與其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打開雙閃燈,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如車輛上了保險,應同時給指定保險公司打電話,等待相關人員來處理。
3、車輛行駛時,如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除了撥打110報警電話和保險公司電話之外,應視情決定傷者是否到附近醫院檢查身體。
4、車輛行駛時,如與動物發生交通事故,應打開雙閃燈,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請交警進行責任事故處理。
(四)學校機動車輛各類事故的發生應逐級報告,及時應急處理。
四、本管理制度規定由學校綜合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和完善,結合學校員工管理獎懲制度進行考核落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所屬單位車輛的安全管理,提高司機安全行車意識,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及場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發生,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車輛安全管理
第二條 公司車輛管理員是具體負責所有車輛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合公司生產計劃部對所有車輛進行安全檢查,負責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及培訓考核,監督和指導所屬單位各種車輛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車輛安全檢查
第三條 開展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工作其目的是及時發現車輛安全隱患、預防事故的發生,保證行車安全。
第四條 結合車輛保養、維修工作,采用日常定期與不定期方式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根據季節和氣溫變化情況對車輛進行換季維護檢查。
第四章 車輛安全檢查項目
1、檢查車輛整體外觀情況,日常清理衛生,車輛安全設施等情況。
2、檢查車輛發動機系統工作情況,查看是否有漏油、水、電、氣等現象。
3、檢查底盤系統、剎車系統、燈光照明系統工作情況是否有效、齊全。
4、廠內專用車輛各系統工作情況、專業車輛安全操作項目等。
第五條 除定期檢查外,日常檢查項目。
(1)出車前檢查油水電系統是否暢通,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制動是否靈敏。
(2)行駛中當車輛行駛100公里應停車檢查發動機各系統的工作情況。
(3)返回后,主要檢查車輛的完好狀況,以便及時進行保養或維修。
第六條 根據其檢查的結果進行公布表揚,對不合格的車輛,不準上路行駛,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 安全行車規范
第七條 要樹立對公司財產和他人生命高度負責的精神,時刻把安全行車工作放在第一位。
第八條 要保持車輛完好狀態,發現有不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做到各部機件牢固、靈敏,尤其是制動部分必須可靠有效。
第九條 不斷提高駕車技術,能在各種復雜的路面及惡劣氣候條件下安全駕駛,并且有應付各種緊急情況的駕駛技能。
第六章 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考核
第十條 定期開展對司機進行事故預防教育,運用正反兩面事例,講明事故的危害性和預防事故的重要性。
第十一條 定期對司機進行交通法規宣傳教育,使其自覺遵守交通法,不違章、不酒后駕駛等危害安全行車的'行為。
第十二條 定期開展對司機安全維護常識的考核工作,其結果納入公司年度考核目標中。
第十三條 考核采取年終與平時相結合結合的辦法,內容包括:工作表現、敬業精神、安全行車方面的考核。
第七章 車輛違章一事故報告
第十四條 司機在行車途中要嚴格按照交通安全法所規定的行車速度安全行車。
第十五條 對違反道路限速規定、亂停車、闖紅燈、壓線、超員、證件不全等被違章罰款的,由個人交納罰款,公司一律不予解決報銷費用。
第十六條 對被電子交警違章牌照、下發違章通知書的車輛或連續違章三次以上者,公司將按照《車輛安全制度》給予警告處分。
第十七條 對于發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按事故的性質進行處罰。嚴重者除經濟處罰外,造成人員傷亡的,追究其責任。
第十八條 車輛在行車當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報告車輛管理員和生產計劃部。
第十九條 司機在駕駛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停車,保護好現場,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同時撥打報警電話及保險公司出險電話并上報公司。
第二十條 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司機不準瞞報、違造事實、以便責任劃分。
第二十一條 司機未經公司及部門人員批準,私自出車造成事故應個人承擔責任并賠償車輛損失。公司根據事故的責任給予當事人警告、開出等處分。
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經總經理室批準后實施。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車輛的有效管理,統一規范車輛保養、維修管理、降低車輛使用維護成本費用,確保車輛及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車輛保養、維修管理
第二條 公司指派專人(車管員)具體負責公司及所屬單位各種車輛日常保養維修管理工作。負責建立車輛技術管理登記臺帳,根據車輛使用調度及行車里程情況,每月負責編制車輛保養、維修計劃,報公司生產計劃部,并對所上報的保養、維修項目進行審核,使其費用控制在預算范圍內。負責對車輛二級以上保養、維修項目(含二級)進行技術鑒定驗收工作,定期對所有車輛進行檢查,確保車輛正常使用。
第三條 公司在車輛保養與維修管理工作中,實行聯合工作管理,即公司辦公室車管人員,公司生產計劃部、公司財務部,其意義是加強和完善車輛保養、維修管理工作。
第三章 車輛保養、維修原則
第四條 原則是:堅持預防為主,技術與經濟相結合,對車輛的正確使用駕駛,定期檢查,強制維護、視時修理,適時更新及報廢全過程所進行的綜合性的管理措施。
第五條 其目的是:降低車輛全部機件磨損速度,預防車輛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延長使用壽命,即要防止拖延修理所造成的車況惡化,又要防止提前修理造成的浪費。
第四章 車輛保養、維修上報登記審批項目
第六條 為節省資金,車輛一級保養項目(日常保養),由司機來完成此項工作,項目有以潤滑、緊固為中心,內容包括以上亮相外檢查各部螺栓,各總成內潤滑油平面,加添潤滑油,清潔各個空氣濾清器,達到車容整潔、裝備齊全、不漏水、電、氣,保持車況良好為目的。
第七條 車輛二級保養、維修上報審批項目,專業檢查各部機件、轉向、燈光、制動剎車,必要時更換,根據故障診斷結果確定是否需要附件作業或小修項目。
第八條 車輛大修項目:嚴格控制各總成大修項目,其審批條件將根據車輛使用年限、行駛總里程,正確駕駛操作情況而定,車輛各系統大修項目在上報后由公司車管員組織并會同公司有關部門人員到現場對車輛進行技術診斷檢測與認定工作,查看各系統所要大修項目的機件是夠自然磨損或認為違反操作的所造成的.過早到達大中修理。
第九條 車輛小修及零件修理更換項目:車輛在運行中發生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傷、磨損、變形不能繼續使用時,車輛行駛到一定里程必須更換的零部件等。
第五章 車輛保養維修審批程序
第十條 公司及所屬單位各種車輛在使用過程中,應按照車輛的保養規定,當車輛行駛到保養里程5000-700公里時或需要對車輛進行二級保養維護時,發現車輛有故障司機應提前申請,并告知本單位車管及調度人員,同時填寫申請車輛保養維修審批單,經車輛所在部門廠長、經理簽字,報公司車管員登記審核,經公司生產計劃部簽字同意,報公司領導審批。
第十一條 同時車管員在審批單上確定是否需要維修那些項目,并根據車輛維修廠家的報價,確保其費用限額,報公司生產計劃部簽字,上報公司領導審批。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企業貨運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貨運車輛。
第3條權責單位
本企業的貨運用車統一由業務部主理,辦公室監管。
第二章貨運用車管理
第4條對外出租用貨運車輛需按照《貨運車租用合同》進行管理。
第5條特殊情況下企業各部門需自用貨運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貨運用車申請單》,并需常務副總經理簽名同意后方可出車。部門貨運用車需提前一天申請,最多使用一天。
第6條若多個部門同時申請貨運用車,行政管理部有權根據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籌安排。對無法安排的用車,辦公室會在《用車申請單》上注明,部門自行租用社會車輛,事后并票據報銷。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7條企業貨運用車的相關證件及稽核等事務統一由辦公室管理。
第8條每部車輛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后,應記載行使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辦公室每月對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車隊紀律
第9條日常行為管理
(1)貨運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和相關操作規程,安全駕車。
(2)嚴禁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人員、運輸貨物或辦理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或駕駛證不符)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3)未經業務主管同意,不得改變行車路線和行車計劃,嚴禁私自對外經營,否則除取得收入歸企業和與之相關發生的費用自理外,辦公室可根據具體情節按規定給予處罰。
(4)任何車輛必須憑《派車單》外出,用車人員應認真填寫《派車單》中的內容“部門、時間、地點、用車人、用車事由及用車人要求”。填寫完后依次由本部門主管簽字,辦公室主任簽字、業務主管簽字、副總經理簽字。簽字不全不得放行。
(5)用車人員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歸隊后應將車輛擦洗干凈、停放整齊。需維修車輛必須先擦洗干凈后再維修,否則按績效考核扣分。
(6)不得擅自將貨運車輛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7)嚴禁酒后開車,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使用車輛人員負責維修費;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外,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8)用車人員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該業務負責人,并說明原因,并上報業務部批示。批準后,應將車輛停放在規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9)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10)用車人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辦公室,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10條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1)上、下車前不搞好車內外衛生。
(2)用車人員在貨運時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
(3)用車后不簽退,不交車鑰匙。
(4)遺失車上設備、證件等。
第11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時,由貨運負責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用車人員與企業共同負擔。
第五章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第12條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行辦公室安排辦理。
第15條企業車輛的維修,須在指定的修理廠修理。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模的廠家。
第16條維修費在xx元以下的,由辦公室主任審核;xx元及以上的須由總經理批準。
第六章費用報銷
第17條貨運用車油料及維修費根據相關憑證實報實銷。私車公用依憑證報銷。
第七章附則
第19條行政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發放、修改、廢止等工作。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6
為了確保運灰的順利進行,駕駛人人身安全和運灰行車的安全,避免事故發生,降低使用成本,根據灰庫、灰場、運灰道路和灰車的具體情況,制定以下制度:
一、每班上班前、下班后對車輛各個部位的工作情況做一次詳細檢查,行車中要聽、聞、看相結合,注意觀察車輛的.運轉情況,有問題及時發現、及時匯報、及時解決,避免問題進一步發展擴大。
二、行車中要集中精力,觀察仔細,嚴密注視車輛行人動態,作出準確判斷,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杜絕事故的發生。
三、按章操作,車速在廠內應控制在20公里/小時以內,避免因車速過快造成揚灰而污染環境。廠區到貯灰場根據路況,供油大小適度,該快時快,該慢時慢,最高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小時,避免車輛急劇顛簸,降低使用壽命;杜絕低速高油門現象和低速拖檔現象,嚴格禁止相互超車。
四、會車堅持禮讓三先,相互禮貌靠邊避讓,不得高速占道行駛。晚上禁止使用遠光燈,避免影響對方視線而發生意。
五、下坡嚴禁空檔滑行或高速行駛,禁止長時間使用制動。
六、車輛進入灰庫要停正前后左右位置,聽從運行放灰人員指揮,移車距離適當,裝足灰量,出入轉彎取好角度,避免擦掛。
七、車輛出入大門要慢、看、鳴同時進行,注意觀察場外路車輛行人等情況,防止意外發生。
八、車輛進入灰場不得隨意亂跑亂倒,不得猛打方向、急剎車,避免因離心作用輪胎將灰面壓出深徹,影響車輛正常行駛。要遵照指揮將車倒至指定位置,盡量往后倒,但距邊沿不能低于2米距離,超出堅硬、平坦地段,防止陷車。
九、車輛卸灰過程中如果發生陷車,不能硬攻,防止傳動部件,要舍得麻煩,必要時采取銑挖、牽引辦法。
十、舉升、下落灰罐要確認車輛停在堅硬平坦地段,嚴格按照程序操作,嚴禁灰罐沒完全下落行駛或同時操縱兩個及以上操縱桿,以減少齒輪泵的負荷。在確認煤灰徹底卸完、灰罐已完全歸位、后蓋安全鎖好后方可行駛。
十一、坡道起步必須使用手制動,禁止違章操作,避免后滑。
十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性能檢查,關閉總電源,按規定停放,嚴禁占道停放,影響廠容、交通。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7
1.車輛維修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修”的原則,認真做好二次維修工作,不得超載、帶病作業。所有技術狀態和等級不符合車輛安全要求的車輛和設備不得投入城源。應提前制定更新計劃,分階段淘汰并到位,以確保并持續改進良好的'車況結構。
(1)駕駛員應根據車輛操作手冊和駕駛員車輛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車輛。在使用新購車輛時,駕駛員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進行磨合保養。
(2)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日常保養,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二次保養、季度保養和年檢。
(3)當車輛出現故障或技術狀況不良時,應對車輛進行檢查和維修,防止車輛帶病行駛。維修車輛時,駕駛員應解釋車輛故障的原因,并在主管人員同意的情況下進入指定的維修站進行維修。
(4)當新購買的車輛或車輛的保險期限屆滿時,必須根據需要為車輛投保各種類型的車輛保險。
2.為了全面掌握車輛在使用周期內的車輛安全管理,為每輛車輛建立一個反映車輛整體情況的文件。主要材料應包括:
(1)所有新車登記證原件。
(2)投入使用后獲得的各種運輸資質數據。
(3)各種強制保險和被保險險種的證明。
(4)車輛安全技術檢查確認資料。
(5)車輛維護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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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圍本規定所涉及特種車輛范圍為:
常州林洪特鋼有限公司廠區內鏟車、叉車等特種車輛。
二、職能與分工:
1、公司特種車輛管理部門為。設備部鉗工班。
2、公司特種車輛安全使用監督部門為。生產安全部。
3、公司特種車輛日常維修保養部門為。設備部鉗工班。
4、公司特種車輛報修部門。采購部倉庫班。
5、人力資源部負責對特種車輛作業人員的取證、培訓和能力評價管理。
6、公司特種車輛駕駛人員(暫定)規定:
三、特種車安全生產守則:
1、駕駛員必須執行國家《廠礦企業勞動安全條例》,做到安全生產,堅持預防為主,消除隱患,杜絕事故。
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駕駛員都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守本職崗位,作到文明生產。
3、對新操作駕駛員、實習駕駛員、臨時頂崗駕駛員以及變換工種的駕駛員,都要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4、任何人不得無證駕駛一切特種車輛(鏟車駕駛員除外,但必須經過公司人力資源部培訓合格)。駕駛員在廠外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廠內行車時速xx公里,輕聲鳴喇叭。
5、每個駕駛員在生產過程中或在生產工作區域內發現有危及安全生產、財產安全和員工身體健康的現象,應及時向本單位的領導和所在班組的班組長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生產安全部報告。
四、特種車駕駛員個人安全防護規則:
1、凡在生產場所操作的駕駛員,必須穿戴好規定的'勞保防護用品。
2、在生產場所操作特種車輛作業時必須穿工服,不準赤膊、赤腳、穿背心、短褲、拖鞋等。
3、進入有物體打擊的場所,駕駛員均須戴安全帽。
4、工作時應嚴肅認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嚴禁打鬧、追跑、爭斗、睡覺,不允許串崗、離崗。
5、禁止攜帶小孩進入特種車輛操作室和生產工作場地。
6、生產、工作前應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飲酒后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
7、發生人身事故后,應立即搶救,并立即向部門主管和生產安全部報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告生產安全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應立即向公司安全總監報告。
五、叉車安全管理:
1、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駕駛叉車,并嚴格遵守以下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3、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在車輛上吸煙;行駛途中不準飲食和閑談;不準行駛途中接打電話。
4、車輛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5、操作規程:
1)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3)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4)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6)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7)液壓(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制動液壓(氣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9)起步必須緩慢平穩起步。
10)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11)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12)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3)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先發出行駛信號。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14)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15)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6)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于不防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
17)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倒車時要低速行駛
18)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19)叉車廠區安全行駛速度xx公里/小時,進入生產車間區域必須低速安全行駛。
20)叉車的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21)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和上報,絕不帶病作業和隱瞞不報。
22)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23)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特殊情況拉物必須設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圍行人。
24)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25)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以免碾壓物繃起傷人。
26)用貨叉叉貨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后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27)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
28)叉車叉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29)禁止超載,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30)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動物品。
31)不準用貨叉挑、翻、棧板的方法卸貨。
32)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
33)停車制動手柄拉死或壓下手剎開關。
34)發動機熄火,停電。(除特殊情況,如駕駛員不離開車輛視線且不超過xx分鐘)。
35)拔下鑰匙。
六、裝載機安全管理:
1、作業前,應檢查液壓系統應無滲漏,液壓油箱油量應充足,輪胎氣壓應符合規定,制動器靈敏可靠。
2、起步前,應先鳴聲示意,將鏟斗提升離地面xx米左右。作業時,應使用低速檔,用高速檔行駛時,不得進行升降和翻轉鏟斗動作。嚴禁鏟斗載人。
3、裝載機不得在傾斜度超過規定的場地上工作,作業區內不得有障礙物及無關人員。
4、裝載機運送距離不宜過大,行駛道路應平坦;在石場施工場地作業時,輪式裝載機應在輪胎上加裝保護鏈條或銅質鏈板直邊輪胎。
5、除駕駛員一人外,裝載機上任何地方嚴禁載人。
6、在下坡時,嚴禁裝載機脫檔滑行。
7、裝堆積的砂土時,鏟斗宜用低速插入,逐漸提高內燃機轉速向前推進。
8、裝料時,鏟斗應從正面插入,防止鏟斗單邊受力。
9、在松散不平的場地作業,可把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地推進,如推進時阻力邊大,可稍稍提升鏟臂。
10、當裝載機遇到阻力增大,輪胎打滑和發動機轉速降低等現象時,應停止鏟裝,切不可強行操作。
11、往運輸車上卸料時應綬慢,鏟斗前翻和回位時不得碰撞車箱。
12、鏟斗向上或向下動作到最大限度時,應速將操縱桿回到空檔位置,防止在安全閥作用下發出噪音和引起故障。
13、裝載機在滿斗行駛時,鏟斗不應提升過高,一般距地面xx米左右為宜。
14、裝載機在作業時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過。
15、作業后,應將鏟斗平放在地面上,將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拉緊手制動器。
16、裝載機動臂升起后在進行潤滑和調整時,必須裝好安全銷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動臂下落傷人。
17、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在車輛上吸煙;
18、行駛途中不準飲食和閑談;
19、不準行駛途中接打電話。
七、車輛停放地點規定:
車輛使用完畢并進行檢查后,使用人員應及時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區域內停放。
八、其他:
1、車輛當日使用人員應及時填寫《特種車輛使用登記表》。
2、車輛日常維修保養按公司設備維修保養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3、未經批準,嚴禁其他未指定人員操作公司廠區內各特種車輛。
4、車輛使用人員應嚴格遵守以上要求及規定,違者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9
為加強本辦機動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約開支、提高效率、優質服務”的原則,經主任辦公會討論,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車輛管理
1、機動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加油等統一由分管車輛調度的
2、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由駕駛人妥善保管。涉及車輛的養路費、年審、保險等事務由司機掌握辦理時間,報人秘科或分管車輛調度
3、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所有車輛停放在側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4、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外單位向我辦借車的,須經主任批準。
5、對所有車輛分別進行加油登記,由人秘科負責登記,每月由人秘科將各臺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進行審核公布。
6、逢節假日,一般情況下輪流安排一輛值班車。其他車輛一律歸庫停放。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值班
第二條、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分管車輛調度的分管
3、辦公室各工作人員遇如以下情況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人秘科提出申請,報經分管
第三條、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
1、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2、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
3、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4、車輛在公務途中遇有突發事件或交通事故,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并立即向交警、保險部門報案,同時還應向辦公室報告。
第四條、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駕駛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日常維護與保養,搞好清潔衛生,出車前必須檢查燈光、水箱、電瓶、制動、各項操縱等有關安全部件,及時添加機油、電瓶液等,保證車況運行良好。
3、車輛需維修的,駕駛員必須先認真檢查發生的故障,初步判斷故障發生部位,并如實向人秘科報告,由人秘科向分管
4、車輛必須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5、修車時間由人秘科向分管車輛調度的
6、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建議。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0
為加強項目部車輛的管理,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由車輛負責人員妥善保管。
2、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停放在相應有關規定的停放處。(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防盜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3、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項目部主管領導批準;
4、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項目部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二、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生產后其它,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會議后出差的用車原則。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生產調度提出申請,由生產調度統一進行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未經領導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生產調度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報經項目部領導同意后,至少提前一日向生產調度提出申請,由生產調度負責安排。
4、車輛出車返回后,駕駛員均應及時向生產調度報告,以便于車輛調度。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5、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6、外租車輛使用前由生產調度對其證件、保險,設備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7、長途(超過120km)用車時,設備必須經過檢查,填寫長途放行證,項目部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出車。未經項目部主管領導簽字,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三、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駕駛人員崗位要求)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休息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務,定期參加項目部及基層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
5、同行車輛超過2臺的,必須按照要求隊車行駛、前車帶后車,領導干部帶車、控制好車速。
6、行駛前駕駛員有義務向乘車人員進行系安全帶的安全提示,行駛途中駕駛員必須嚴格控制車速。(特種車輛一般公路速度70-80km/h、村莊、礦區速度20-40km/h、高速公路90km/h、雨、雪、霧天氣40km/h,通用車輛一般公路速度60-100km/h、村莊、礦區速度20-40km/h、高速公路100-120km/h、雨、雪、霧天氣40km/h)。
7、公車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并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責任或一定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四、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班組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定期進行保養檢查、油料使用情況檢查,控制支出,節約開支。
3、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征得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后到定點廠家維修,并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
4、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5、司機應認真填寫車輛維修保養記錄及設備運轉記錄,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建議。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辦公室應承擔站內車輛調度、安全管理、維修、保險及減免車船使用稅、車輛保險責任經濟索賠工作。
二、制定、健全和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方案和有關規章制度。
三、業務科室使用車輛時,須提前向辦公室申請,并依據工作輕重緩急情況全面平衡派車。
四、私人用車及職工家屬因事故或病情需要使用車輛時,需經站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
五、停放車輛應在規定地點進行,嚴禁在其他地方存放。
六、車輛維修和購買部件,必須經過辦公室審批,同意后再到指定地點實施。小型維護保養需由辦公室主任批準,而大型維護和部件采購需要處長批準。
七、車輛加油需在指定中國石油加油站刷卡消費,沒有特殊情況請勿現金加油。為了考核和掌握車輛油耗情況,每月30日進行行駛里程登記。
八、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通過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和教育駕駛員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根據不同時期和上級要求,及時傳達《安全簡報》和《事故通報》中與交通相關的案例,進行總結并吸取經驗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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