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乘坐校車幼兒家長的一封信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大家一定都接觸過書信吧,書信在人類的交流與溝通的歷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那么你知道一封好的書信該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致乘坐校車幼兒家長的一封信,歡迎大家分享。
致乘坐校車幼兒家長的一封信1
廣大家長朋友們:
您們好!
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安徽省有關政策,為保障全縣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縣委、縣政府從20xx年初啟動實施了標準校車運行模式改革探索。5月,通過公開招標確定了校車運營公司(后注冊為郎溪德豐校車公司)。9月,新的校車運行模式正式運行。截止2020年7月,德豐校車公司共投放標準校車162輛(另有8輛原有標準校車加入校車公司聯合運營),第一學期接送人數10219人,第二學期接送人數9463人(受疫情影響,幼兒園學生未全部入學)。因新的校車運行模式收費較低、服務優質、安全有保障,深受學校和學生的廣泛認可和歡迎,家長已送錦旗40余面。在宣城市“兩會”期間,《市政府工作報告》充分肯定了我縣校車改革取得的成效,《宣城日報》等媒體進行了專題報道。
新的校車運行模式改革運行一學年以來,由于運營成本高、收費標準低,政府補貼難以彌補巨額虧損,德豐校車公司運營難以為繼。按照縣政府要求,縣審計局牽頭第三方審計事務所對德豐校車公司一年來運營狀況進行了審計核算,校車公司運營成本嚴重虧損,無法保障校車的長期運營。
造成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有:
(一)制定校車收費標準過低。按照縣政府要求,為改變過去學生家長和面包車主自行確定收費價格且過高的模式,招標方案提前確定了各類乘車學生的'收費標準,收費價格比過去平均下降了60%以上。
(二)學生家長訴求錯綜復雜。一是家長強烈要求校車要如同以往面包車一樣進村;二是因父母不能在城區陪讀而學生每天跨學區上下學;三是按照省教育廳通知精神,部分學校推行了課后服務;四是二小插班學生轉入四小等諸多原因,不同程度導致了校車公司運營成本成倍增加。
為鞏固改革成果,完善校車運營模式改革,保障全縣校車安全運行管理工作持續、健康發展,經縣校車安全管理領導組研究同意,按照“三個一點”原則,即“縣財政再補貼一點、廣大家長自行負擔一點、校車公司調整運營線路,加強內部管理,壓縮運行成本一點”,提出以下解決方案:
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要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作用,從9月開學開始,適當調整全體乘坐校車學生收費標準。收費金額在原定基礎上整體適當上調。
實施全縣校車運營模式改革是一項系統性民生工程,牽涉面廣,需要得到全社會的廣泛認同與支持。適當調整全體乘坐校車學生收費標準,有利于從長遠保障為全縣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提供安全舒適的接送服務,做到標準校車全縣范圍內接送全覆蓋,確保全縣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衷心感謝廣大家長對全縣校車工作的關心、理解與支持!
致乘坐校車幼兒家長的一封信2
各位幼兒家長(監護人):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和未來,給孩子提供一個安全的乘車環境是大家共同的心愿,也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為確保幼兒的人身安全,請您認真履行好監護職責,全力配合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依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江西省《校車管理規定》的'要求,校車過渡期到20xx年8月31日截止。20xx年9月1日起,本縣接送幼兒的校車必須使用按照國家標準設計和制造的專用校車,原有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校車一律停止使用。
2、考慮到我縣的客觀實際,為了最大限度保障幼兒安全,政府倡導就近入學,鼓勵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接送幼兒上下學。確需校車接送的,幼兒園必須按規定使用按國家標準設計和制造的專用校車。
3、乘坐國標專用校車的幼兒家長(或監護人)應當與學校簽訂協議,并且配合做好幼兒安全教育,使其知曉交通規則,遵守交通秩序,安全文明乘車,告誡幼兒不在車內打鬧,不將身體探出車窗外,不在車內隨意走動,不停穩車不上下車等。
4、家長(或監護人)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的國標專用校車基本情況(包括駕駛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員資質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情況),當校車駕駛員存在不按規定的路線和預定站點接送、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超員載客、酒后駕車、超速行駛以及行駛途中接打電話等交通違法行為時,應當拒絕讓孩子乘車并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交通運輸部門舉報。
xxx
20xx年x月x日
致乘坐校車幼兒家長的一封信3
尊敬的各位家長、親愛的小朋友們:
你們好!芳菲歇去何須恨,夏木陽陰正可人。因為疫情,我們雖然錯過了美好的校園春色;但是返園在即,我們一定不會再缺席夏日里幼兒園的精彩。
兒童坐校車要注意什么?
1.乘坐校車幼兒,按幼兒園規定到指定站點候車。上車前,跟車老師測量學生體溫,檢查健康卡無問題,方可上車。若體溫異常,通知家長帶回。建議乘坐校車的學生,要有家長在等候站點陪同候車,間隔距離1米以上,等跟車老師測量學生體溫正常上車后方可離開。
2.乘車的時候應該注意什么?
(1)上車后指定的位置就坐,不要長時間站在車門口,盡量抓好扶手往里走至安全地帶。
(2)校車在行駛中,教育小朋友千萬別將頭、手、胳膊伸出窗外,否則極易發生不測。不要往車窗外扔任何物品,避免傷及他人。聽從駕駛員及老師管理,不得在車上嬉戲打鬧。
(3)坐車時,不管是否有座位都要抓緊扶手,到站待車輛停穩后再下車,不要隨意走動甚至在車上寫作業。
3.下車的時候應該注意什么?
(1)車沒有停穩不要下車。在下車之前要確保周圍沒有任何車輛行駛,再打開車門依次下車,防止車門突然打開之后,附近的車輛來不及剎車而相撞發生意外。
(2)下車的時候也要排隊有序,不要擁擠推搡。
(3)在下車之后,如果要過馬路,千萬不要在車前或者車后直接橫穿馬路,應該走到離車20米以外的紅綠燈或者斑馬線再過馬路。
“陌上花漸開,希望次第來。”各位家長、同學,返校復課的'日子即將到來,期待大家帶著歡笑、帶著自信、帶著希望,走進我們共同的家園——童話世界幼兒園
致乘坐校車幼兒家長的一封信4
尊敬的家長:
您好!
為了幼兒能夠安全的乘坐校車,避免在乘車時發生安全隱患,我園根據幼兒在乘車過程中出現的實際問題,特制定本乘車安全須知并以家長一封信的形式發給大家。請大家仔細閱讀,認真執行。
一、家長須知
1.乘坐校車的幼兒家長要提前5分鐘,在班車點等待校車的到來。
2.家長在陪同幼兒等車時,幼兒應有序排隊,不亂跑,不打鬧。
3.家長在送孩子上學前,請仔細檢查幼兒的口袋里是否有尖銳的'東西,糖果,扣類等對幼兒產生安全隱患的物品,家長應及時制止孩子帶到車上,以免出現安全隱患。
4.家長應每天注意幼兒身體變化,如幼兒發燒,流鼻涕,不舒服等應留在家里觀察。不坐班車要及早通知班車老師。
5.如幼兒的接送地點發生變化,家長應第一時間通知班級老師及班車老師。
6.接送幼兒由幼兒的第一監護人負責,如臨時有事,需要更換接送人,需提前把接送人的體貌特征,聯系電話告知班車老師,以免出現隱患。
7.如遇到惡劣天氣和車輛在行駛中出現堵車壓車等情況,請家長們耐心等待,幼兒園會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到每一位家長,請家長給予配合。
8.家長早晨帶幼兒等車時,盡量不要給孩子吃東西,以免孩子吃的不舒服,導致乘車過程中出現嘔吐。
9.疫情還沒完全解除期間,幼兒乘坐校車應佩戴口罩,請家長自覺遵守提前給幼兒準備好,避免忘帶、遺忘。減少疾病的傳播。
10.請家長自覺配合幼兒園做好居家幼兒健康狀況上報工作,每日早晨起床,家長給幼兒測量體溫,在乘車前上報幼兒健康狀況,方便幼兒園在第一時間掌握幼兒身體變化。
二、幼兒乘車須知
1.幼兒乘車時,有序上下車,不推不擠。
2.幼兒乘車坐好以后,首先系好安全帶,小手放到膝蓋上,頭要靠到椅背上。
3.頭、手不亂摸亂放,不伸到窗外,以免發生安全隱患。
4.幼兒不帶任何食物乘車,乘車時不吃任何食物及水,以免車輛運行中發生安全隱患。
5.幼兒乘車時,不拿與自己無關的物品。有問題及時告知班車老師。
致乘坐校車幼兒家長的一封信5
各位學生家長:
你們好!
校車系指學校自購或租賃用于接送學生上學、放學的車輛,校車安全管理和學生安全乘車,事關學生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11月16日,甘肅發生校車事故死亡21人慘劇,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為切實保障師生人身安全,請家長配合做好交通安全教育、校車監督和違規舉報。
一、配合交通安全教育。家長要教育孩子遵守“走人行道、過斑馬線、看紅綠燈”等基本交通法規,提高交通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在日常生活中培養安全出行的'良好習慣。等車時應注意:要在學校和家長指定地點等候;要自覺維護乘車秩序,先下后上;不要在行車道上招呼行駛車輛。乘車時應注意:嚴禁違章乘坐農用車、貨車,不坐三輪車、拖拉機等非營運車輛,不坐無牌無證車,不坐超載車;在車內坐穩扶牢,不與司機攀談,不推搡打鬧,不向車外投棄物品;嚴禁將頭、手或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窗外;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刀具等尖銳物品乘車。下車時應注意:車停穩再下,開門后,先在車門處觀察一下車旁有無車輛駛近,切忌不看車下的情況就貿然跳下車;下車后不要急于從車前或車后橫穿道路。
二、關注監督校車安全。家長安排學生乘坐校車時應注意:學校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校車,是否在車身前后玻璃上張貼(掛)校車標識,車身兩側是否噴涂(張貼)固定的校車標識;校車有無營運許可證,校車駕駛員是否具備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驗;校方是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書,是否超載超速。
三、及時舉報違規行為。為消除無校車許可證、超載超速、違規運營等學生乘車安全隱患,全力保障學生人身安全,樅陽縣教育局和交警執法部門將加強監管整治。同時呼吁社會和家庭共同關注,一旦發現學校校車的違法行為。
致乘坐校車幼兒家長的一封信6
尊敬的家長:
您好!
開學一個多月了,我們的校車接送非常順利,但也存在一些問題,為了能更快捷,方便的將孩子送到你手上,請你配合我們務必做好如下幾點:
1.每天請你定時定點在接送點送接孩子,若要換點或不來,請提前電話通知接車老師。
2.憑卡接人,為孩子的安全起見,請自覺出示你的 “接送卡”;如有要求將孩子放在路口的話,那麻煩請到幼兒園簽一份協議。
3.車輛沒有停穩時,(尤其是送孩子時),切記不要靠近車輛,以免發生意外。
4.有事情交代的.家長,請預先電話告知班上老師或寫便條,以便跟車老師登記!譬如,需要喂藥的幼兒,請寫好幼兒姓名,班級,用法與用量。
5.如卡丟失請及時通知班上老師,并到幼兒園申請補辦一張(補卡費30元)。
親愛的家長, 安全無小事,我們的校車會在安全的前提下盡量準時,希望我們都能緊繃安全這根弦,盡我們最大努力,保障孩子平安健康地成長!
致乘坐校車幼兒家長的一封信7
各位乘坐校車學生的家長:
為了進一步規范學生的管理,使乘坐校車的學生安全到校、平安回家。同時也為了澄清在學生乘坐校車過程中的責任,根據《校車管理條例》以及教育局工作要求,中心校對各位家長提出如下要求,并希望各位家長在認真遵守的同時,能夠清楚的知道學校、校車公司以及學生家長所承擔的責任。
1、學生監護人有責任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的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規則,禁止意外事故發生。教育孩子乘做校車時不允許打鬧或把手、頭等伸出窗外,不許打鬧、不許學生推、擠、搶等,在車上嚴禁大聲喧嘩。要服從校車照管員的安排,按位坐,有禮貌,懂謙讓,講衛生,系好安全帶,要做講文明的小乘客。
2、監護人要主動與校車隨車照管員做好學生上下學交接手續。在交接的過程中,乘坐校車的`學生沒有乘坐校車之前的時間,以及學生離開校車回家的時間,屬于監護人責任時間。監護人將乘坐校車學生送到校車上,與校車照管員交接后,在學生沒有到校下車前,以及學生放學后,學校負責看護學生的教師將學生移交至校車照管員,到學生到家下車前的時間,屬于校車責任時間。學生到校后,校車照管員與看護學生的教師交接后的時間,以及放學后看護學生教師與校車照管員交接前的時間,屬于學校責任時間。中心校為了做好此項工作,專門安排3名教師負責與校車對接和看護學生工作。
3、對因有事或有病等原因不能到校上學的,或在校因有事或有病等原因提前離校的學生,學生監護人必須和班主任或當天臨時班主任請假,并告知校車照管員。如因沒有和班主任或臨時班主任請假,沒有告知校車照管員的,出現任何責任事故,由學生監護人自行負責。
4、中心校要求所有學生不得乘坐除了校車之外的社會車輛上下學。
得勝鎮第一中心小學
20xx年3月1日
致乘坐校車幼兒家長的一封信8
親愛家長朋友們:
你們好!為做好秋季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確保秋季校車運行安全。幼兒園的交通安全問題,事關下一代的健康和千家萬戶的幸福和安寧,也關系到全社會的和諧穩定。真誠地希望家長們做到:
一、家長要主動配合交管部門、幼兒園做好交通安全教育,掌握交通安全知識,增強交通安全觀念,培養文明交通意識,提高幼兒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二、家長要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得用無牌無證車輛接送學生,要教育孩子不乘坐無牌無證摩托車、貨運車、農用車、拖拉機,乘坐兩輪摩托車一定要佩戴安全頭盔。接送學生不要擁擠在學校門口,在學校附近路口接送學生時不要占用機動車道違法停車或亂停亂放,要按照交通指示標志、標線行駛,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發生交通事故。
三、家長和學生要加強對學校校車的監督,對于存在無證、酒后、超員、超載等嚴重違法行為以及車況差或者無校車統一標識的校車要立即責令學校整改,并向交警部門舉報
四、學生乘車時要在指定地點候車,不要在人行道上擁擠,要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有順序地上下車,嚴禁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要向車外拋灑物品,不要在車內隨意走動、打鬧,更不得攀爬行進中的車輛。下車后不要從車前突然走出或猛跑過馬路,走路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不要邊走路邊看書或追逐打鬧。橫過公路要走人行橫道,沒有人行橫道的需注意來往車輛,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也將加強對校車運行重點時段和路段的巡邏管控,嚴格查處校車超員、超速、酒后駕駛、假牌假證、無牌無證以及報廢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搭載學生、校車未噴涂統一標識或設置專用標志等交通違法行為。堅決取締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的“黑車”接送學生。在依法查處的'同時,及時通報教育局相關部門,建議教育局對有關學校進行整頓,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加強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使他們出行安全、健康成長,是我們共同的責任,也是我們共同的希望。親愛的家長朋友們,讓我們攜起手來,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共同創造一個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上善幼兒園
20xx年9月3日
致乘坐校車幼兒家長的一封信9
尊敬的各位家長:
學生交通安全事關千家萬戶,更是各級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高度重視、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5月23日,我縣麥市鎮發生一起三歲半幼兒遺忘在校車內身亡事故,教訓發人深省。為杜絕此類事故再次發生,落實學校、校車運營單位及乘車學生家長的.監護責任,切實保障學生上下學乘坐校車的人身安全,密切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學校做好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乘車學生家長必須與學校簽訂學生乘車承諾書(協議書),明確學校和乘車學生家長的權力和義務,以便相互遵守、相互監督。
二、要堅決抵制無牌無證車,不乘坐超員超速、準駕不符、攜帶危險物品、無照管員跟車、未簽訂校車安全責任書等違規校車。
三、學校、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中小學生、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規,提高安全意識。
四、家長或監護人要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接送孩子并與校車照管員做好交接簽字記載。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乘坐校車或個人從學校接走孩子的,家長或監護人必須與校車照管員說明情況,并由校車照管員做好登記。
五、當校車駕駛員存在不按規定的路線和預定站點接送、酒后駕車、超速行駛以及行駛途中接打電話等交通違法行為時,應當拒絕讓孩子乘車并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交通運輸部門舉報。
六、家長和隨車照管員要叮囑學生乘車系好安全帶、不坐副駕駛、不在車內打鬧,當有身體不適或其它問題時,應馬上向隨車照管員報告,以便得到及時處理和救治。
家長朋友們,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長是我們共同的期待,讓我們攜起手來,用自身良好的交通行為和安全防范意識影響孩子,教育孩子,共同建設平安通城。
通城縣教育局
20xx年5月30日
致乘坐校車幼兒家長的一封信10
尊敬的各位家長:
首先感謝您多年來一直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確保每一位學生的安全,是我們的共同愿望。學生交通安全事關千家萬戶,更是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高度重視、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近年來,一些校車安全事故的發生,教訓慘重,發人深省。每次事故都給我們敲響了警鐘。
在此,學校提醒廣大家長們: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有責任、有義務安全接送孩子按時上學、放學,保證孩子的校外安全。學校要和家長強調的`是:學校本身沒有一臺自己管理的“校車”,你們乘坐的所謂“校車”都是個人的車輛,是家長自己與車主聯系,自愿乘坐的。
盡管如此,學校還是要求家長配合學校做到:
1、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走人行道、過斑馬線、看紅綠燈”等基本交通法規,提高交通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要在站臺或指定地點等候車輛,要自覺維護乘車秩序,先下后上,不要擁擠,在車內坐穩扶牢,不與司機攀談,不推搡打鬧,不向車外投棄物品;嚴禁將頭、手或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窗外;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刀具等尖銳物品乘車。下車時應注意:車停穩再下,開門后,先在車門處觀察一下車旁有無車輛駛近,切忌不看車下的情況就貿然跳下車;下車后不要急于從車前或車后橫穿道路,選擇適當機會安全過馬路。
2、嚴禁讓孩子乘坐無牌、無證、不具備接送孩子資格的“三無”車輛和超員、超載、超速車輛。堅決拒絕乘坐各種貨車或農用車上學、放學。
3、不要讓孩子乘坐小型面包或摩托車等小型車輛上學、放學。
4、假如您家離學校不遠,建議您鼓勵孩子步行上學、放學。
5、學生確因需要乘車,請家長一定要為孩子選擇資質手續完備、保險齊全、行車守法的正規載客車輛。
6、家長必須與車主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安全責任,以防日后發生糾紛。
7、發現有不合格的車輛接送學生,請您及時向交警、安監、教育等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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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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