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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訓協議書匯編七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培訓協議書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1
上海泛亞潛力紙業有限公司 (甲方) 甲
立協單位: 以下簡稱 方 培訓單位: (乙方) 乙
應乙方的工作需要,向甲方提出安排員工在甲方的工作場所進行培訓。為了安全有效實施培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明確雙方的責任,為共同做好安全工作。雙方在簽訂培訓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培訓項目:
1.培訓項目名稱:
2.培訓項目內容:
3.培訓活動范圍:
4.培訓的方式:
二.培訓項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開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應負安全職責:
1.甲方對乙方培訓人員有講解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培訓前教育的義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培訓人員實行安全監督、檢查,發現違反安全方面的問題,有權向乙方提出要求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制止、罰款,甚至停止其培訓并限期離廠,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指派 協助聯系有關安全事宜。 3.根據培訓項目內容,甲方現場負責部門應對乙方做好現場安全的交底。如各類危險源的'分布情況、培訓區域附近建筑物或工作場所的特點、性質,并辦理有關培訓手續。
4.甲方相關人員不得擅自變更培訓的內容和活動區域,不得擅自調動乙方人員從事培訓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
5.乙方在培訓期間發生工傷事故,需甲方協助搶救時,甲方有盡力協助的義務,但所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其它
四.培訓單位(乙方)應負安全職責:
1.乙方應根據國家勞動保護法規規定的要求組織培訓。
2.乙方在培訓項目進行前,必須到安全科辦理全體培訓人員登記手續,領取出入證。 3.乙方有責任向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且在培訓中有專人檢查。
4.乙方在培訓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衛、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違者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5.乙方人員進入甲方作業區域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進入甲方作業區域、不得擅自動用甲方設備、工具,如有違反,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理。
6.乙方指定 負責項目的安全工作。
7.乙方培訓前確認培訓現場處于安全狀態,在培訓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8.乙方在培訓中遇到危險作業(起重、動用明火、易燃易爆、廠內機動車、臨時用
電等)事先應向甲方(培訓項目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辦理作業審批手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9.乙方對危險性較大的培訓項目,在培訓前應開展事故預想活動,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
10.乙方在培訓期間因違章所發生的任何事故和造成的雙方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1.其它 五.本協議的各項規定適用于立協雙方,如遇有同國家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有關
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七.本協議與培訓合同正本同日生效。
甲 方 乙 方
單位 (蓋章) 單位 (蓋章)
代表 (簽名) 代表 (簽名)
安全科 (簽名) 安全科 (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二O 年 月 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2
甲方(學生): 乙方:xx教育培訓中心 友好提示:
? 甲方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甲方學習時應經過監護人的同意。 ?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請甲方或代理人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如有疑問請及時咨詢。 ? 甲方或代理人在簽署本協議后即視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條款。
為了加強星華教育培訓中心安全管理,增強雙方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明確星華教育培訓中心和學生或學生監護人在學生安全學習的責、權、利,及時妥善處理學生安全意外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乙方)權利與義務
⑴學校應當根據培訓課程安排,保質保量的完成教學大綱要求。
⑵學校定期聘請專職老師,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學校指派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學生安全工作,加強學生安全管理。
⑶學校不得使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動,學校安排學生參與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于學生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⑷學校老師處理學生安全工作,及時了解學生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矛盾。
二、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權利與義務
⑴一旦學生出現意外安全事故,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了解事實真相,依法確定責任,依責有權享有法定權利。
⑵學生有權在學校接受安全知識教育,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了解學生在校教育情況、安全情況等,有權向學校提出有關學生在校教育、學生安全教育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⑶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與學校配合,教育學生不得有曠課、夜不歸宿、打架斗毆、辱罵他人、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參與或者變相等嚴重違反培訓中心規定,違反社會公德及違法犯罪的.不良行為。
⑷學生有事、有病需要請假的,必須向學生管理人員請假;一旦接到學校反映學生有無故曠課或夜不歸宿行為時,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高度重視,主動配合學校及時查找,或者公安機關等部門請求幫助。
三、違紀責任
出現以下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提供的校舍和其它教育設施引發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在校期間,因管理人員或任課教師擅離職守而出現的安全管理責任事故;
⑶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期間,因學校組織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等嚴重責任事故引發的學生事故;
出現以下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放學后或正常節假日在校外出現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違反校紀校規,不服從學校統一管理引發的安全事故;
⑶學生非因教師、學校的教學、教育管理的過錯原因引起的自殺,受他人教唆、脅迫、引誘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導致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自身不小心或有特異體質未告知學校等原因引發的安全事故和患病未及時治療的傷亡事故。 ⑸學生在正常生活、娛樂活動中,因意外導致學生之間出現的安全事故;
⑹學生教學、生活等設施改造活動中,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四、免責條款:因臺風、龍卷風、暴雨、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引發的安全事故,由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解決。
五、其他:
⑴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議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⑵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⑶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⑷合同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學生): 乙 方:XX教育培訓中心 監護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3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劃分責任界限,落實安全責任措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其他監護人,本中心與學生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每位上課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小學生守則》,并服從本中心的.安全管理。
3.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病有事必須由監護人提前一天向本中心教學部書面請假或電話請假。(電話:58146060、58146080);
4.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槍、紅外線手電筒等違法違禁物品進入教室。出現火災、地震時,應按安全通道方向逃生。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或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老師或者家長報告。
5. 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嚴禁私自下塘下河游泳釣魚,不到施工場地和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等危險地帶游玩和逗留。因上述行為出現事故的由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6.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本中心會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由監護人負責按時接送,因監護人接送不到位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安全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7.本中心地處繁華地段,行人車輛較多,學生上課期間不得向窗外扔水瓶、石子等東西,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學生及監護人自負。
8.本協議一式一份,學生入學時由家長和學生簽字后交由本中心存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本中心上課期滿為止。
環球教育培訓中心(蓋章) : 學 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4
為了確保學生在培訓機構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培訓機構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培訓機構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培訓機構,學培訓機構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培訓機構期間學培訓機構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培訓機構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培訓機構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培訓機構有過錯的,按學培訓機構過錯的大小確定學培訓機構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培訓機構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培訓機構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培訓機構的設施有關,但學培訓機構的設施并無缺陷;(2)學培訓機構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培訓機構回家,非學培訓機構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培訓機構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培訓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培訓機構共同負責,學培訓機構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培訓機構不負責任。
7、學培訓機構開展培訓機構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學培訓機構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培訓機構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培訓機構或私自離培訓機構,學培訓機構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培訓機構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培訓機構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培訓機構不負責任。
9、學培訓機構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培訓機構、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培訓機構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培訓機構指定的地點食宿,在培訓機構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培訓機構不承擔責任,學培訓機構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培訓機構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培訓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培訓機構可承擔部分責任。
11、學培訓機構必須加強培訓機構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培訓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12、嚴格做到“四不準”即:不準橫穿馬路、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不準購買零食或飲用不潔水和不準在非上課期間隨意進入培訓機構園。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學培訓機構概不負責。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4、學生在培訓機構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培訓機構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不履行投保的學生需家長與班主任簽訂協議,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學生自行負責,學培訓機構概不負責。
15、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一式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培訓機構學習期間。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
培訓機構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5
為了確保您孩子在暑假培訓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營造一個良好學習壞境,讓每一個同學都度過一個難忘而美好的假期,根據我們的現實情況,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參加培訓而轉移給培訓中心,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開展安全和遵紀守法教育。
2、監護人應對學生上學放學及放假時間安全承擔責任,嚴禁學生騎自行車、電動車或摩托車上學,對學生上學和放學路上的安全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培訓學習期間,參加打架斗毆者,取消培訓資格。同時給他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損害學生的監護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培訓期間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等危險物品,嚴禁將以上危險器物帶入校內,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方承擔全部責任。
5、培訓期間,學生有事外出應向班主任以及任課教師請假。學習期間嚴禁學生私自到塘、河、溝、水庫等洗澡,嚴禁到網吧上網。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培訓中心應及時電話通知學生的監護人,但由于監護人的過錯培訓中心聯系不上的,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培訓中心不承擔責任。下課休息期間不允許學生私自到校外活動或購買零食,如課間私自外出發生交通等意外事故的,培訓中心不承擔安全責任。
6、學生可以提前30分鐘到校,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教師的緣故讓學生過早提前到校,或放學后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培訓中心不承擔賠償責任。
7、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培訓中心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培訓的'設施無關或損傷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
(2)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而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的。
8、教師有權對不遵守紀律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對于嚴重違反校紀校規者,培訓中心有權取消其培訓資格。取消培訓資格的學生應負擔全部資料費和部分培訓費(按課時計算)。
9、對于暑期后參加長期課程學習的學員,其安全協議仍按上面1-8條款的規定執行,不再另簽協議,即本安全協議適用于學生在該教育中心學習的整個過程。
10、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培訓中心學習的整個過程。學生在該中心學習終止,協議自動廢除無效。本協議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準。
甲方(培訓中心負責人) 簽字: 學生本人簽字:
乙方 (學生監護人) 簽字: 簽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6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強化員工的安全培訓,提高員工安全工作的自覺性,真正做到安全工作“人人頭上有指標”,充分發揮每個員工的積極作用。為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到生產全過程和每一個環節,實現零事,特制定安全員(甲方)和員工(乙方)安全責任協議,明確雙方的職責義務,共同遵照執行。
一、安全責任目標
遵章守紀、按章作業,個人無違章。認真開展崗位區域的隱患排查,確保安全生產和質量標準化動態達標,確保每個員工、每個崗位無事故。
二、雙方職責甲方權利和義務:
1、及時向乙方貫徹上級部門的安全會議精神和對安全工作的要求。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公司對安全工作的.要求,對乙方的安全工作提出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并進行監督考核。
2、在對乙方安排、檢查、落實、考核和評比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嚴格考核安全管理執行情況。
3、根據公司對安全工作的要求,為乙方提供齊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并檢查、落實乙方對安全設施的使用情況。
4、安全員深入乙方作業地點進行隱患排查,讓員工了解掌握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對乙方在安全生產作業過程中存在的不規范行為要及時制止,對作業現場存在安全隱患要制定合理的防范措施并及時組織解決。
5、認真開展班前安全教育,安全考試,上崗前培訓,堅持組織每月安全學習活動,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操作水平和自保互保能力。
7、對于乙方發生嚴重“三違”和特嚴“三違”的現象,及作業過程中不規范操作造成工傷,給予乙方個人季度安全獎勵不兌現。乙方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嚴格執行三大規程,按章作業,規范操作,不違章蠻干。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監督別人不被他人傷害”。
3、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提出安全生產建議,作業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進行反映。
4、操作前及操作過程中認真做好安全隱患檢查,判斷處理各類事故隱患,把事故隱患處理在萌芽狀態。
5、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生產的安排和意見;緊急情況下有權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
6、自覺主動參加公司、車間、班組組織的各種安全培訓學習活動,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提高操作水平和自保互保能力。
7、要聽從跟班組長、安全員的命令,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則止”。三、考核及獎懲
甲方違反職責,乙方有權向公司提出申訴,由公司按有關規定對甲方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乙方違反職責,由甲方按公司的安全管理
規定進行處理。并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按下述處理:警告、罰款、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 方:
單 位:
簽約時間:
(簽字蓋章) (蓋 章) 年 月日
寧夏古雁玻璃建材有限公司
員工安全責任協議書
甲方乙方簽訂時間 年月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7
甲方:xx舞蹈俱樂部
乙方:(參加俱樂部的所有成員)
為保證參加俱樂部活動同學的人身安全,及俱樂部活動的安全有序進行,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并明確相關人員的各項責任以有利于各項安全事務的處理,本俱樂部擬制定安全責任書如下:
1、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以提高自身素質、滿足自身興趣愛好為目的,始終把握安全第一,保證活動內容健康、合法。
2、 乙方在參與本俱樂部前,應當認真閱讀俱樂部的章程,熟悉自己的各項權利與義務,了解參加俱樂部活動的各種要求,配合俱樂部的所有工作,服從俱樂部負責人的'安排,負責任地簽署安全責任書。
3、 乙方參加俱樂部組織的具體活動前,應明確了解俱樂部活動方案(如訓練計劃,時間,地點,教練情況等),參加活動過程中自覺接受甲方監督。
4、 甲方組織舉辦各項活動時,應當仔細安排,安全執行。指導老師和活動負責人必須提前告知活動相關要求和注意事項,認真監督活動執行,及時阻止會員各種危險動作和企圖,盡力執行救助發生危險的會員各項義務。如因說明不清,監管不力或救助不及時導致嚴重后果的,指導老師和負責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5、 乙方在外招惹是非、聚眾打架一旦發現,立即開除,不退還訓練經費,事故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本俱樂部無關。
6、 乙方參加俱樂部組織的各項具體活動時:
a) 乙方參加技能訓練課動作訓練時,應當認真聽取指導老師或訓練負責人講解訓練要求、動作要領和注意事項,并且在訓練過程中嚴格按照老師或負責人的要求進行練習,不得擅自練習危險動作或動用危險器材。沒有指導老師或負責人的同意下不得模擬實戰,因不按要求私自練習不當動作且不聽勸阻,造成自身或他人身體健康受到威脅的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b) 乙方在訓練課中與他人組合練習時,應把握為對方負責且為自己負責的思想,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在訓練過程中保持高度警惕,既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因違反訓練要求而大意導致對方或自己受傷等危險后果的責任自負。
c) 乙方參加實戰模擬練習或實戰比賽時,以相互學習、交流為前提,應當穿戴好護具,嚴格遵守比賽規則,聽從裁判的指令,保持冷靜。若一方故意違規給對方造成的傷害,責任全部由造成傷害的一方承擔。若一方無意違規給對方造成的傷害,責任由雙方共同承擔,具體承擔比例視具體情況而定。
d) 乙方參加器械練習時,應當首先明確了解待使用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同時在使用較危險器材時,應當報告指導老師或負責人并要求人員陪護。因私自動用器材或不按要求使用器材導致危險發生后果自負。
e) 乙方參加俱樂部組織的外出比賽或活動時,應當事先明確了解活動內容(包括路線,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指導老師等),在活動過程中按要求集體行動,不得自行脫隊。如因特殊原因必須離隊的要向指導老師或負責人提出申請并說明原因,經批準后方可離隊。未經批準私自行動的后果自負。
f) 乙方在俱樂部規定集體活動時間外自行組織訓練及比賽,造成不良后果的與本俱樂部無關。
g) 俱樂部的跆拳道、武術是一項帶有一定危險性的活動,任何不可預測的情況均可能發生,參加俱樂部跆拳道、武術學習的會員及同學須認同這點且完全自愿參加。
7、 由于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俱樂部活動負責人、指導老師和同行者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俱樂部的其他成員不負擔任何責任。俱樂部的任何一名會員都應本著:“盡力救助,風險自擔”的原動則參加活動。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后果,按照本協議規定區分各自責任,由被損害人依據法律、法規解決,凡報名參與并簽署本協議的均視為接受本協議。
8、 乙方參加訓練安全守則
a) 訓練中無特殊情況必須穿著統一的訓練服。
b) 運動前充分熱身,減少運動傷害的發生幾率。
c) 運動中時刻保持自我防護意識。
d) 聽從老師和負責人的指令,不擅自嘗試危險動作。
e) 實戰對抗必須穿戴全套護具(護頭,牙套,拳擊手套,護體,護襠,護腿等)
f) 循序漸進,科學訓練,不做超出自身能力之外的動作。
g) 不帶傷帶病訓練,在身體不適時期可降低訓練強度或停訓。
凡參加俱樂部內及戶外活動的會員及同學須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由jl舞蹈俱樂部手執,本協議自簽字開始后有效。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解決。
甲 方: jl舞蹈俱樂部 乙 方: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注:責任書一式2份,一份由甲方保存,一份由乙方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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