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股份合作協議書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一起來參考協議書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餐飲股份合作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餐飲股份合作協議書1
甲方:身份證號:聯系方式:乙方: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自愿遵守本協議條例,并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一、合作方式
1、甲乙雙方合作經營___________餐廳。
2、甲方擁有餐廳全部股權,現甲方同意將其在餐廳所持股權的_______%,以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由雙方合作經營。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雙方約定甲方占有股份餐廳股份______%。乙方占有股份______%。甲乙雙方以上述占有股份餐廳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餐廳股利。餐廳若產生利潤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余部分留餐廳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餐廳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雙方同意,并由甲乙雙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作期限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餐廳正常經營,雙方無意終止,則協議期限自動延續。
2、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入股:
(1)需承認本協議。
(2)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3)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退股: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2)不得在餐廳不利時退股。
(3)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餐廳股東并經全體餐廳股東同意。
(4)退股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餐廳股東同意而自行退伙給餐廳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出資的轉讓允許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餐廳股東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餐廳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任何一方應該以餐廳前途大局為重,不得有意為難第三人,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餐廳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餐廳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3、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餐廳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餐廳期屆滿。
(2)全體餐廳股東同意終止餐廳股東關系。
(3)餐廳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餐廳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4、餐廳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餐廳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餐廳股東出資多少,先以餐廳股東共同財產償還,餐廳股東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餐廳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四、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餐廳股東債務先由餐廳股東財產償還,餐廳股東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餐廳股東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糾紛的解決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六、違約責任
1、若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守約方可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等。
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支付______元違約金。
七、其他
1、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本著友好互惠態度進行協商補充解決。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并經餐廳蓋章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字):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股份合作協議書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用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地點、經營項目及范圍
1、合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項目及范圍:餐飲產品的研發、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
1、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參與合伙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第九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照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________份,送登記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
合伙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
餐飲股份合作協議書3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住所: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住所: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餐飲項目
甲方出資方式:金額:______大寫(小寫)______
繳付期限:______
乙方投資金額:金額:______大寫(小寫)______
繳付期限:______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企業主要經營地: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身份證號:______。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第三條合伙企業管理方式
1、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全體合伙人委托甲方管理和經營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伙人權利。
2、財務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資金時,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甲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第四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十年,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條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企業虧盈由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承擔,按甲方50%,乙方50%的分配份額進行分配享有承擔。
第六條合伙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入伙與退伙事宜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本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書,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八條爭議處理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違約處理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伙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伙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為,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一條合伙終止財務清算
1、合伙終止后應當進行財務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返回合伙人的出資。按照以下順序清償:合伙人所欠聘用職工工資,合伙所欠稅款,合伙債務。
3、清償后如有剩余,按出資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擁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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