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經營協議書(精選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托經營協議書(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托經營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托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___________元;
(2)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營業額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以上,則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__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后,酒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___________%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委托經營協議書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紀廣場的鋪位在委托經營期限內委托乙方經營,具體委托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托經營場地
商鋪坐落位置:(基本情況以商品房銷售合同所示為準)
購房合同號:
第二條:委托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托于乙方處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托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國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范圍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獨立處理一切于商鋪經營有關的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托經營期限
本合同約定商場鋪位的委托經營期限為:x年。自乙方正式營業(不包括招商期間的四個月試營業時間)年月日時起開始計算至年月日時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托經營期間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經營回報收益。雙方約定:
回報利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支。
乙方自本合同約定委托經營期限開始日(20xx年x月x日)起每滿三個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個半月為結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含稅)。商鋪經營回報利益計算方式如下:
商鋪經營年回報利益=商鋪總房價數x7%
2、商鋪的回報額及支付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簽定已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實際成交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的回報額,即按購房合同金額的7%支付年租金。
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屆時由甲方自行憑本委托經營合同書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銀行的帳戶或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指未辦理按揭的)。
3、在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布局。委托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在繼續維持委托經營關系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6、因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托經營所得(租金所得)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托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委托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于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的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9、在本合同委托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另行委托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10、商鋪的財產以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為甲方。
11、在委托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移行為時,其產權受讓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自第六個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個月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萬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2、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失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失、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結果為準,按〈投保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償。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合同期滿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間,乙方會同有關方面召集商場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本合同委托經營期滿前三個月就以后的重大經營決策和合同續簽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洽商確定。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
2、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形成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后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開發商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日期:
委托經營協議書3
委托人:
受托人:
經雙方協商一致,委托人將本公司業務委托給受托人經營。為明確委托人與受托人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托經營范圍受托人必須在公司經營范圍內依據法律和行業規定開展業務,不得做其它用途,不得向第三方轉包。
第二條委托經營期限從簽約之日起計算,租期X年。
第三條傭金采用固定加浮動傭金形式。受托人第一年交給委托人租金XX萬元,于簽約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年份傭金均在上一年基礎上向上浮動XX%,并在每滿一年期限時交付下一年度傭金。
第四條相關費用委托經營期間,委托人承擔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資質方面的費用(包括因公司資質原因需要的資質人員費用)。
第五條人員聘用受托人自聘人員,其薪金、福利及有關費用由受托人負責并直接支付。受托人需按國家法律規定與自聘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解約委托經營期間,如受托人超出公司經營范圍經營或嚴重違法經營,委托人有權解除協議,并不承擔任何與解除本協議或不予續約的責任。
委托經營期間,如委托人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托人有權終止協議。
第七條其他約定委托人即有業務聯系全部交給受托人,并積極向受托人介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等咨詢業務。
為保證公司資質驗審等需要,如委托方需要公司咨詢成果,受托方必須及時提供。
第八條生效及終止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委托期限屆滿自行終止,或根據本協議約定,有權單方終止協議的一方發出的終止協議通知書自送達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鑒證意見:
鑒證機關(章)
20XX年X月X日
委托經營協議書4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名稱:證件號碼:地址:郵政編碼: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聯系電話:
委托方代理人:
姓名:
證件名稱:證件號碼:聯系電話:聯系地址: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委托經營管理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托標的
甲方將自己購買的建筑面積共計平方米、位于濟陽縣城緯二路197號的六福國際商業廣場(以下簡稱商業廣場)段號之房產(以下稱商鋪)全權委托乙方對外經營及管理。
二、委托管理約定
1、為使商業廣場盡快實現繁榮,甲方委托乙方對商鋪進行招商及相關運營管理。乙方通過進行招商、運營管理及相關投入以培育商業廣場,由此產生的推廣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委托期間,商鋪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委托乙方與承租方簽署《物業租賃合同》及《商業管理公約》,甲方不得自行委托經營管理。
3、委托期屆滿,甲方可轉簽合作協議或提出自營申請,但甲方應于托管期滿之三個月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經乙方同意,但經營內容必須符合市場經營管理方的行區劃分規定。(須做相關登記,并備案存檔)。
4、委托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影響乙方的統一經營、統一管理。
5、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三、商鋪經營收益權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鋪委托經營期限:甲方委托乙方經營商鋪期限五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因甲方原因(開發商原因除外),造成商鋪無法按期交付的,后果由甲方承擔,本合同委托經營期限以甲方交付房屋之日起進行計算。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必須保證受讓方接受并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內容,并補簽相關交接手續。
2、甲方對乙方的具體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保證乙方合法經營。
3、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義務參與商業廣場的推廣與宣傳,并配合乙方共同樹立及維護該商鋪的良好公眾形象,不得做有損乙方聲譽的事情,不得違反乙方的管理規定。
4、甲方對商業用房設定抵押擔保或轉讓時,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并經乙方同意方可抵押或轉讓。甲方保證抵押或轉讓行為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甲方在委托乙方經營過程中,不承擔該商業用房的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6、甲方對于乙方在授權經營期內嚴重損毀物業行為有權制止,如經營戶須對商鋪進行改造或裝修,在不危及商鋪安全的情況下,甲方不得阻擾。
7、對乙方在管理經營過程中而付出的招商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乙方管理經營經期限內,甲方不再對乙方收取其他費用。
8、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要求該商鋪承租方進行合法經營。
2、乙方有義務經營管理好該產權商鋪。
3、在委托經營管理期間,乙方將該商鋪經營用途改做其它經營用途的,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國家利益的情況下,甲方應予準許。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規以及六福國際商業廣場統一管理的規定負責辦理。
4、乙方有權在經營期內將物業租給他方并獲得收益;
5、乙方有權將甲方所委托經營的商鋪以自己的.名義租賃給他方;
6、因甲方阻礙乙方或乙方同意的商鋪使用者使用商鋪時,乙方有權依法追究甲方對乙方和商鋪使用者造成的損失。
7、乙方在委托經營期內經營該商鋪的所有收益歸乙方所有。
8、在該商鋪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的變化,改變該商鋪的裝修風格,以更好地適應市場經營。
9、在委托期限內,乙方有權對該物業進行裝修,在外墻、通道等公用部位設立廣告牌、燈箱等宣傳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若在簽訂本合同后擅自中止合同,向乙方支付該商鋪購置價款的43%的違約金。
2、甲方在托管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有以任何方式擅自轉讓權利予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合作,及其他損害乙方權益的情形,否則視為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托管關系,并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經濟及相關其他損失之責任。甲方如有違約,乙方則有權中止、解除托管關系,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并賠償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3、甲方沒有按照約定時間交接物業,則甲方應在規定的交接日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該商鋪購置價款的萬分之三作為違約金。
4、合同簽訂后,如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毀約應向乙方支付該商鋪購置價款的43%的違約金。
七、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以加蓋合同專用章為準)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協議附件是本協議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如將商鋪抵押或轉讓,應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并應經乙方同意方可抵押或轉讓。甲方有義務使抵押權人充分了解本協議下的權利與義務,同時須使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甲方在本協議下的權利義務。否則甲方應支付乙方該商鋪購置價款的43%的違約金。
4、委托期滿,甲方須同意乙方或經營戶在同等價格下優先租賃此物業,甲方如出賣物業,經營戶亦有優先購買權;
5、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災難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對本協議在受影響期間的回報或委托期做出相應調整。
6、商鋪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損毀或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自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住所:地址: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委托經營協議書5
倉庫營業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寄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堆藏及保管寄托物訂閱倉庫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將所有開標記載物品寄托與甲方營業_________倉庫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二條甲方保管寄托應注意妥善加以保管,并隨時注意檢查以保持該寄托物原狀完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所規定的下列保管費目表,計算支付保管費與甲方的義務。
第四條前條保管費支付時期約定每月_______日,乙方應支付該月份保管費與甲方一次。
第五條甲方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包裝費代墊的稅捐保險費或凡屬維持原狀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費用,甲方得向乙方請求償還。
但以其確有切實必要依本契約應由乙方負擔,而情況緊急一時無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為限。
第六條乙方對寄托物除于寄托時,非因過失而不知寄托物有發生危險的性質或瑕疵的,免其責任,因寄托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的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本契約了后甲方即無繼續堆藏及保管寄托物的義務,而應將寄托物返還于乙方或倉單與甲方,倘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但乙主或倉單持有人拒絕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當期限請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將寄托物付諸拍賣。
第八條甲方依前條規定行拍賣權就寄托物拍賣其所得價金,扣去因拍賣所發生的費用及保管費及甲方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遲延移去寄托物所生的保管費用,如有剩余甲方應將余額交付于應得之人。
第九條甲方因寄托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損害的賠償以達清償的目的,對于寄托物可行使留置權。
第十條甲方對于寄托物應盡善良管理之責,如因其所保管寄托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應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寄托物。
第十二條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料非習慣或有不得已事由外,應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寄托物。
第十三條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前項期間內甲方不得任意請求移去寄托物,但甲方因不可歸現于自己之事由致不能為堆藏保管時,雖在期間中亦可隨時請求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條保管期間屆滿后甲方應將寄托物及其所生孳息一并返還乙方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五條甲方返還寄托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倉庫所在事由轉使第古代代為保管的,得于寄托物的現所在地返還。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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