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施工安全協議書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協議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電力施工安全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電力施工安全協議書1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承發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確保雙方現場工作人員和設備的安全,經雙方商定,就工程(含技改、故障搶修)中的安全管理責任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負責審查乙方的施工等級資質,負責審查乙方工作負責人和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資格。
2、明確指定專人負責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負責向乙方工作負責人進行工程情況交底,交待現場工作內容、作業區域、停電范圍、一般安全措施和危險點告知。
3、對工作票負簽發責任
4、負責審查乙方制定的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并對安全和質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負責審查乙方報送的竣工資料是否正確齊全。
6、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每項工程款的5%作為安全保證金,乙方在一年內沒有出現任何安全質量事故的情況下一年后歸還。
7、有權制止乙方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等不安全行為,督促其及時改正,必要時可終止其工作。對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和損失,有權按規定扣除安全風險抵押金,直至訴諸法律。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本企業營業執照和施工等級資質證明,確保與承接工程所需的資質相符,提供所有工作人員施工必要的技術等級和安全資格證明以及繳納保險證明,確保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2、負責制定工程施工的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并正確安全的組織實施。
3、負責組織全體工作人員學習《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和技術質量標準等相關法律法規,了解工程特點和施工安全措施,督促、監督工作人員遵守甲方有關規程、規定與規章。
4、負責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并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教育;對工作票的'會簽和施工安全措施票的簽字負責,對現場工作負責人的選派和工作人員資格負責。
5、負責對施工工作積極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施工現場按規定設置安全設施,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負責,對成的工程質量和作業環境保護負責,保證工完場清、保持現場整潔。
6、保證施工機械、起重、運輸,防護設施,安全工器具等以及個人防護用品的數量和質量,保證使用前的例行檢查和定期校驗。杜絕使用劣質和未經試驗的產品。
7、整個施工期間,自覺按照《施工現場規范圖冊》的相關歸個進行現場圍擋、標識及規范化作業。
8、自覺接受甲方檢查和監督,對被查出與施工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直至甲方驗收審核通過方可繼續施工。
9、乙方為施工安全責任主體,要加強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與監督,杜絕各類不安全的作業行為。因違章作業、野蠻施工、工作失誤或安全措施不力導致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傷亡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經濟賠償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三條 本協議為年度安全協議,有效期一年,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時生效。未簽訂本安全協議的乙方,不得承接甲方工程。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安監部門持一份備案。
第五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若有條款與上級頒發的文件精神不符,則應服從上級文件款,不再重新簽訂。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安全員: 安全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力施工安全協議書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各類事故發生,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同意,簽定本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雙方應認真遵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規程、標準和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應落實安全保護措施,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進行施工和安全監督,防止事故的發生。
3、按照《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規定(試行)》進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嚴肅安全紀律、技術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違章行為和野蠻施工。
5、落實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實現主動預防、源頭治本
6、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上報主管部門。由甲乙雙方或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
7、自制的施工用非標工器具要有嚴格的檢查和防護措施。
二、甲方具體責任
1、認真落實項目責任單位(或總包單位)的安全責任,按“管工程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及時成立項目安全委員會,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工作進行布置、檢查和指導,組織各參建方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2、對乙方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考試進行監督。對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有權進行監督。
3、及時向乙方傳達上級有關安全文件及通報等,并監督學習與執行。
4、編制有針對性的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策劃。
5、定期對乙方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章行為進行糾正。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工,有權監督整改,依據國家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制度對乙方的違章行為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施工合同,清退出場,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工程結算時,甲方安監處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三、乙方具體責任
1、落實在安全生產中的“主體”責任,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負責。
2、編制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審查備案。以書面形式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交底人員在交底簽證書上簽字備案。
3、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4、落實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中乙方所負責工程施工范圍內的落實工作。
5、編制自制或租用非標工器具檢查和使用防護措施,經批準后實施。
6、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并報甲方備案。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有人員調整時,要對新增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7、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備案。
8、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不得錄用童工、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
9、按規定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三十人以上的必須設一名專職安全員,三十人以下的必須設兼職安全員,并建立安全保證體系),負責本單位、班組和現場的安全工作,安全保證體系資料報甲方備案。
10、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所執行的各種規定及制度(《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等)。認真加強自身隊伍的安全規范化管理、杜絕違章行為、,做到文明施工、保護環境。
11、配備經檢測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國家有關部門下發的安全準用證,報甲方備案。使用前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12、必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認真組織開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不少于2.5小時),總結本周安全生產情況,根據施工生產情況提出下周安全工作重點,查找危險點,制定防范措施,傳達貫徹上級及甲方轉達的安全文件。
13、在施工中,乙方如有違章現象,經甲方指出后應立即進行糾正,不得拖延和推諉。
14、接受監理公司和監理人員的安全檢查、指導,對監理提出的問題立即整改,在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時,監理有權停工整頓,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監理會審、審批。
15、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帽、絕緣手套、絕緣鞋、工作服、手套等),對施工人員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定期檢查,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6、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檢查,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安監處和項目部。
17、安全監督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8、開工期乙方應制定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9、加強自身的安全管理,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臺帳。
20、乙方應為職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并對職工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四、事故處理:
1、由乙方責任造成的人身事故,甲方積極配合乙方處理傷員,費用和其他事宜由乙方自理。
2、由于甲方責任造成乙方人員人身事故,甲方負責醫療或按國家有關政策一次性補償;由于甲、乙雙方原因造成的甲乙雙方人員傷害,甲、乙雙方按責任大小,按比例承擔費用。
3、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員人身傷害,在乙方與第三協商困難的情況下,甲方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由乙方自行處理。
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人員傷害和機械損失,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5、發生事故后,乙方現場人員應如實提供現場情況和事故原始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
6、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事故的發生。
五、其他
1、此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協商解決。
2、此協議書是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施工合同終止(合同期超過一年者,甲乙雙方須重新簽定安全協議),本協議自行失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電力施工安全協議書3
主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根據約定,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設備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施工地址:昌吉市高新區工業園
工程內容及范圍:承包方承建的安裝工程中所有勞務
開工日期:20xx 年6月28號(以批準開工報告為準)
竣工日期:20xx 年8月 28號
第二條 安全目標:消滅重大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應對乙方承擔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進行審核,將本單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區域設施、設備等情況對乙方進行全面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報甲方備案。對乙方在危險性的生產區域內作業所制訂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應審查并督促實施。
3、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聯系、檢查與協調乙方執行有關安全工作規定。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施工中發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負責調查、統計上報。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承擔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員過失,所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和工程質量事故、工地火災以及一切人為責任事故的全部責任,而不應為此增加甲方費用或延遲施工進度。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勞務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臨時用電規范》、《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登高﹑動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關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具、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配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同時乙方指派_ _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監護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件時,必須指定專門監護人,制定專項施工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核、許可后監督實施。
6、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
7、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必須滿足施工需要,經過檢驗符合安全規定,在施工過程中應經常進行檢查維護。
8 、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并將考試合格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9 、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并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并反饋
12、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同時,乙方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調查處理,并由乙方歸口統計上報。
13、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及火災等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條 對由于第三者原因所造成的`與本工程有關的責任事故,由所牽涉到的一方自行解決。
對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對于乙方應預料到、或已預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方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 8 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七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后,開工前應當交付給甲方 5000元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行為,未發生人身傷害、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不計利息);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扣除相應比例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火災﹑倒塌﹑吊裝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輕傷事故、火災﹑倒塌﹑吊裝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發現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行為,每人次扣款100-200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提供的資質證明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本協議的規定,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 1000 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3、乙方未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或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 100 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但尚未造成后果,乙方按 100 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未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100 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倒塌﹑吊裝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 50000 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登高必須系安全帶,下罐必須用36伏以下安全照明,現場有易燃物動火必須開動火票,違章每次承擔1000元違約責任。
2、同一人二次違章,逐次加倍處罰。
3、實行定置化管理,保證消防通道,文明施工。
第十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雙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xx年5月28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安全責任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期滿之日止)。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 四 份,甲乙雙方各執 二 份。
第十一條 以下 1-7 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施工技術人員、工作負責人相關證明材料
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甲 方(蓋章):
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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