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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階物業工作聯系函(對外模板)1230
云南城投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金階分公司文件(函)
金階物業函字〔2014〕第1號
工作聯系函
致:云南展宏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云南城投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金階分公司于2014年10月與云南展宏保安服務公司簽訂《保安外包服務合同》,并在合同中確定崗位工作標準。但從保安入場以來,我方以雙方簽訂的《保安外包服務合同》為依據,根據日常工作檢查結果以及收到的業主/地產公司領導的投訴,認定貴司在服務過程中存在如下問題:
一、現場管理人員工作執行力差,無整體工作計劃及目標,工作執行后不跟進、不協調,內部人員管理混亂,對項目各類設施設備機房位置掌握不到位;
二、保安人員整體形象差、禮節禮儀未經過專項培訓,達不到我方要求,導致業主/客戶對物業服務第一印象差,給物業公司帶來負面影響;
三、項目各個地下車庫出入口人員工作、服務質量達不到我方要求,對公司領導車輛不熟悉,外來車輛進入控制未按工作標準及流程執行,崗位職責不清晰;
四、巡邏人員玩忽職守,外圍屢次發生商鋪門鎖被撬,裝修施工材料隨意堆放等情況,巡邏人員均不能及時發現、處理及報
告問題;
五、地下車庫人員不盡職盡責,人員對機動車停放不疏導、不引導,屢次發現車輛侵占消防通道、臨停車輛占用業主私家車位停放車輛情況;
六、空置房能直接進入,無相應巡查計劃、巡查路線,外來人員隨意進入空置房得不到有效控制,屢次出現空置房內設施設備及電線被損壞的情況,對我司帶來較大負面影響;
七、F、G棟門崗管控不嚴格,對外來人員、施工人員可以隨意放行進入,出現安全隱患。
針對以上問題,要求貴司限期整改并書面回復,同時希望貴公司領導收到此函能夠引起高度重視,對這段時間的管理水平、形象、服務質量進行回顧和反思!
請在2014年12月31日前提供整改計劃書,并在2015年1月份將這些問題得到圓滿解決!若貴公司在限期時間內不進行整改,或因上述問題造成嚴重投訴及重大安全事故的,我公司將按照雙方簽訂的《保安外金階物業工作聯系函(對外模板)1230包服務合同》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考核扣款,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方承擔。
特此函告
云南城投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金階分公司
二〇一四年 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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