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復的寫法
一、批復的性質和特點
批復是上級機關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的答復性公文,具有權威性、針對性和指示性等特點:1、權威性。批復發自上級機關,代表著上級機關的權力和意志,對請示事項的單位有約束力,特別是那些關于重要事項或問題的批復,常常具有明顯的法規作用。2、針對性。凡是批復,必須是針對下級機關請示事項而發,內容單純,針對性強。3、指示性。批復的目的是指導下級機關的工作,因此批復在表明態度以后,還應當概括地說明方針、政策以及執行中的注意事項。
二、批復的寫作
1、標題 批復的標題有兩點需要特別強調:
(1)關于發文單位。批復的發文單位即行文主體,既不能不寫,也不能隨意略寫或簡化。
(2)關于事由。批復的事由大致有兩種寫法,一種是用表示關聯范圍的介詞“關于”加上請示或批復的事項來表述,如《國務院關于1991—XX年全國治沙工程規劃要點的批復》;另一種是在“關于”和請示或批復事項中間再插入一個表態動詞“同意”來表述,如《國務院關于同意開放**航空口岸的批復》。
2、正文 批復的正文一般由三個部分組成:
(1)引語 批復的開頭通常要引述來文作為批復的`依據,引述的方法有四種:第一種是結合請示的日期引述,如“*年*月*日來文收悉”;第二種是結合來文的日期和文號引述,如“*年*月*日*號文收悉”;第三種是引來文日期和來文名稱,如“*年*月*日《關于……的請示》收悉”,第四種是引述來文日期和請示事項,如“*年*月*日關于……問題的請示收悉”。
(2)主文 主文是批復的主體,這部分應針對下級機關請示的事項,表示同意與否的態度,有時還要闡述同意或不同意的理由。答復請示事項針對性要強,答復要明確具體,簡明扼要,表達要準確無誤。
(3)結尾 是批復正文的最后部分,它的寫法有三種:第一種是提行寫“此復”或“特此批復”;第二種是寫希望和要求,給執行請求事項的答復指明方向;第三種是禿尾,就是請示事項答復完畢就告結束,此種結尾方法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
要寫好批復還應注意以下幾點:第一,有核實請示緣由的真實性,研究請示所注意所提意見或建議的可行性,有些情況應先作調查研究;第二,凡請示事項涉及其它部門或地區的問題,批復前都要與其協商,取得一致意見;第三,及時批復,以免貽誤工作。對不按行文的正常渠道辦理或一文多頭的請示,應予以糾正,以免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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