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養豬場建筑工程地點:工程內容:豬舍、辦公室、宿舍及倉庫建筑
二、工程承包范圍承包范圍:豬舍、辦公室、宿舍及倉庫建房屋檐面積為準
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坯房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 (中途如有下雨一天則往后推遲一天)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天
四、工期延誤: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1)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______小時;(3)不可抗力自然條件;
五、工程竣工:乙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質量標準:XX縣質量檢測局為準 ( 不包括材料質量 )
七、合同價款:金額: 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 × 建筑面積的`總平方米工程預支款:¥______萬元竣工日付款:佘下總金額的______%工程款結算:檢測工程竣工日后______個月內無任何施工質量問題則結清所欠佘款
八、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協議書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3、圖紙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十、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需用的建材必需提前10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則需及時提供全部建筑不得誤工,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造成不必在的浪費則按照市價賠償。
十一、甲方有權對乙方工程實施監督。在豬舍內部結構中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甲方在乙方的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調動乙方的施工人員。
十二、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發包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項目經理姓名 資格等級 壹級 證書號碼
本工程于 20xx 年 10 月 21 日公開招標確定由承包人承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并結合XX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招標文件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建設施工事項協調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結構形式 /
層/幢 /
建筑面積 / 平方米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
資金來源 國有資金
二、 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包括XX設計研究院編制的 人行天橋施工圖紙及設計變更主要有 1、土石方工程2、橋梁基礎工程3、橋梁主體工程4、其它。
三、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xx年 12 月 10 日
竣工日期 20xx年 04 月 09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120日歷天
四、 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與該工程有關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標準。
五、 合同價款
幣種 xx人民幣
合同價(大寫)
(小寫)
根據《XX經濟特區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條例》本政府投資項目必須進行審計最終結算價格以《XX市審計局政府投資審計專業局審計報告》為準。
六、 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文件澄清紀要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招標文件及補遺
6.本合同專用條款和補充條件
7.本合同通用條件
8.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9.圖紙
10.工程量清單報價表
11.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12.工程質量保修書
13.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七、 本協議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招標文件第二卷第7篇《合同通用條件》、第8篇《合同專用條件》定義相同。
八、 雙方承諾
1.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并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2.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并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 補充條款
1.關于合同工期本工程開工日期20xx年12月10日暫定開工日期實際以開工令為準。竣工日期20xx年04月09日暫定竣工日期。
2.關于工程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為1年。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變更工程的項目單價變更價款的確定方法按現行工程造價管理規定計取后按本工程下浮比率15.67下浮最終結算價按市政府有關規定以市政府投資審計專業局審定價為準。
4.如投標文件中有關施工技術、材料選用和驗收標準等方面的要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以招標文件中的規定為準。
5. 施工合同會審會議紀要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12 份正本 4 份副本 8 份。
十一、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年月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3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大成殿屋面原有屋脊和屋面瓦件拆除,清掃望磚屋面;給整個屋面做防水,增加砂漿找平層、防水卷材、鋪底灰、鋪瓦、嵌縫、更換損壞瓦件。
2、所有木質構件原有油漆面鏟除、清掃、下架木刷漆、上架木繪制彩繪(達到墨線小點金的效果、但不貼金)、更換損壞的木質構件。
3、__________散水增加階條石與陡板;
4、重新制作月臺,并增加階條石、陡板、望柱、尋杖欄板、甬路海墁地面、如意踏跺;
5、更換墻面酥堿青磚、修復墻體裂痕等; 以上所用材料參照工程預算書。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價款 (固定價格)
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
三、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按期完成不獎不罰,工期每推遲一天,罰合同價款的千分之______(______‰),但總數不超過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___%)罰款將被作為違約金從最后一次撥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工程質量標準必須達到國家現行《工程建筑裝飾裝修質量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五.安全生產
乙方必須安全、文明施工,必要時工地現場應采用圍護等措施,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所發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六、工程款支付:_________
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在乙方正式施工后3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20%作為預付款;工程大部分項目完成后支付合同價款的40%;工程全部完成后再支付合同價款的35%;本工程質保金為5%。
七、質保期:_________ 三年
保修期限執行現行的國家標準《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缺陷期內由乙方負責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保修期從乙方施工完成交由甲方使用時算起,保修期結束甲方全部支付乙方該工程的'質保金(即本工程5%的質保金)。
八.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日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后生效。
九.附則.
1.本合同發生糾紛后,當事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向菏澤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承包下述亮化工程,為明確責任,加強配合,保證施工任務順利完成,經協商簽定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詳見施工圖
三、工程內容:詳見施工圖
四、工程安裝價:LED數碼管15元/條,LED點光源15元/個
五、合同工期:
本合同簽定生效之日起20天完成。若因不可抗拒原因如臺風、大雨導致停工則工期順延。
六、價款支付和結算:
合同生效后,甲方預付工程款即人民幣1000元給乙方作為工程備料款,工程亮燈驗收后三天內按實際工程量再付工程款給乙方,保留5%的保質金,三個月內付給乙方。
七、雙方責任范圍:
1、甲方:提供施工用電電源及材料存放并承擔費用,按時支付工程價款,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提供廣告位用電電線,每棟樓主電線配電箱提供到位,所有輔材提供。
2、乙方:負責做好材料保管,按有關規范、施工圖及說明精心施工,保證質量,按時完工和交付使用,辦理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八、其它事項:
1、乙方應負責合同范圍之內的.安全防火、防盜、確保施工安全,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乙方必須提供進場人員所購買的保險單證明給甲方查驗,發生工傷故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及費用。如有事故發生,乙方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以便及時處理問題。
2、如一方要求變更工程內容,改變裝修范圍及條件,應征得對方同意,并辦理書面簽證(為合同附件)。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發生的質量及其它問題,由甲方負責。
4、乙方提交具體施工實施方案并作此合同附頁,乙方須嚴格按方案之指定材質購料,施工。
5、乙方自行設置施工安全措施,并嚴格全面接受甲方有關人員監督,乙方對施工人員安全負責。
6、甲方委派專人對本工程整個過程負責,主要包括對整個過程質量監控及有關事宜協調。
7、為保證甲方利益自本工程完工后一年內,乙方對整工程均作5%保質金,但是因不可抗拒之原因(如戰爭、地震、及他人蓄意破壞、甲方使用不當,盜竊引致相關損失不在乙方免費維修保養之列)
8、在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如協商無效,可提交市有關仲裁機構仲裁。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協定簽名后生效。
10、本協議未盡事宜及實際變通須雙方協商并作附頁,同具法律效力。
11、本合同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和工程價款結算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5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增加成都蘇寧廣場咖啡之翼廚房自動滅火系統的采購、安裝、調試,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由乙方負責:
為甲方提供一套自動廚房滅火系統的安裝及系統調試、驗收。
二、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約定提供安裝、調試服務。
(2)、在安裝、調試過程中需甲方義務提供協議的',甲方應當履行協助義務。
三、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示明安裝、調試時間收費標準,并保證具備與安裝、調試以業務相適應的設施和技術力量。
(2)、在安裝質量保證二年內,承修安裝設備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免費返修。
四、收付款條款:
(1)、乙方須提供收款地、公司名稱、收款方式、收款發票。
(2)合同簽訂,甲方一次性付清采購款¥26000。00元(大寫:貳萬陸仟元)。
五、工期要求:
按甲方現場施工進度進行。
六、其他條款: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協調不成的,可向有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依據另行達到的仲裁條款或仲裁申請仲裁。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星緣圣府小區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秉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將星緣圣府小區的深水井水泵系統及管道系統的安裝調試及驗收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甲乙雙方就該施工過程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并簽訂如下合同條款,以資雙方共守。
一、工程名稱:小區深水井水泵系統安裝工程
二、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負責工程方面所涉及的所有工作。
三、工程承包內容:
本工程內容包括星緣圣府小區深水井水泵系統和管道系統的安裝調試、驗收及工程完工后為期一年的維護與維修。
四、施工工期:
本工程要求在 年 月 日開工,并在20xx年 月 日前竣工。
五、結算依據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價:萬元
2、造價包含乙方施工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吊運車輛、施工人員、安裝材料及設備等)、保修期內維修所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吊運車輛、施工人員、安裝材料及設備等)和所產生的稅金。
3、乙方工程進場,甲方不支付預付款。
4、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甲方留取10%的質量保證金,并在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乙方90%的工程款項。甲方留取10%的質量保證金在保修期滿后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職責:
1、工程開工前,對施工現場進行安排及確定,保證乙方正常開工。
2、施工過程中,協助乙方處理除工程原因外的阻礙施工進程的情況。
3、為乙方提供材料堆放場地。
七、乙方職責:
1、提供乙方法人單位的營業執照和及相關的資質證明。
2、嚴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圖紙施工(如有變動,按甲方指定施工)。
3、施工電源由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其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按甲方要求的施工進度按期竣工,組織竣工驗收并保證驗收合格。
5、工程完工后現場恢復由乙方負責。
6、負責施工期間的安全責任問題和安全事故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7、施工完成后,提供竣工圖紙,及時辦理工程結算。
8、按有關規定該工程保修期為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一年。
9、如發生設備損壞(水泵損壞、管道損壞、漏水、滲水等),乙方須在接到甲方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到場組織維修。
10、維修時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車輛、材料、人工等)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再額外支出。
八、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九、本合同一經簽訂生效,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委托人:(簽字) 法定代表委托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7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了明確工程項目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作,確保施工項目順利完成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地點:
(二)工程內容:具體詳見附件一改造項目工程表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條 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第三條 合同工期
1.雙方商定總工期 30天。
開工日期: 20xx年 05 月 20 日,竣工日期: 20xx年 06 月 20 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代表簽證后,工期可以順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火災、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設計圖紙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響時。
③因停水、停電等情況達六小時以上時。
④甲方因財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工程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受影響時。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在開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場地和接通施工水源、電源時。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一) 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規范驗收
(二) 工程保修按建設有關規定執行,保修自竣工驗收簽字之日起計算,
(三) 屬乙方施工范圍的工程項目,因施工質量問題造成損壞的,乙方應給予免費修補。
第五條 材料設備供應
(一) 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號采購。
(二) 材料設備附有出廠合格證明,材料設備有異議進行檢驗。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一)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30%,甲方付總造價的30%給乙方;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0%,甲方再付總造價的30%給乙方;
(三)當工程竣工驗收后七天內甲方支付竣工結算總價的 37 %;
(四)剩余3 %工程款在竣工驗收之日起三年內一次結清。
第七條 責任范圍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解決施工及生活用水、用電、道路暢通;
2、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3、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辦理竣工驗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責任:
1、按施工安全規范保證施工質量,精心施工、按時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發生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① 承包人應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防火防盜安全教育,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違法亂紀,一旦發生問題,后果自負。
② 乙方現場施工人員應無條件服從遵守施工場內各項管理規定,無條件服從場地內保安的管理,妥善處理好相鄰單位的關系,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③ 乙方施工期間損壞原有建筑物、消防設施應負責一切后果。
2、負責做好材料、設備的采購,保管工作:
3、負責及時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施工結束后,負責清理完畢場內建筑垃圾。
第八條 其它事項
(一)合同簽訂后,甲方要求增加或變更工程項目,必須遵守下列原則:
1、經雙方充分協商,發出“設計變更通知單”
2、待乙方提交設計圖紙、報價或項目調整后,甲方須分別簽字蓋章認可;
3、增加或變更內容所需材料必須落實;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員施工不當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三)甲方不具備施工條件造成停工或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乙方停工的誤工損失;
(四)合同未盡事項,經雙方研究另立補充件,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執行中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提交有關仲裁機構裁決。
(五)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和結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貳 份,其中:甲方一 份、乙方 一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8
總包單位:XXXX(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了:XX(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協作配合,共同完成國家建設任務,甲方將部分工程項目委托給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除按公司制訂的'土建與水電施工配合暫行規定'執行外,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履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X
第二條、工程地點:X
第三條、承包方式:X
第四條、工程項目、造價及工期:XXXX
第五條、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對承包方要向發包方單位全面責任,履行承包合同。
2、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全面負責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工作。
3、統一工程部領取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并提供給乙方。經甲方同意,乙方可直接從工程部領取圖紙資料,組織設計技術交底,辦理各種變更洽商,或者委托乙方直接向發包方單位辦理變更洽商。
4、統籌安排現場平面布置,為乙方提供生產、生活場地和臨時設施、水源和腳手架,其管理費用在竣工結算時由公司預算部門裁決,在造價中扣除。
5、參加乙方工程質量和竣工驗收,編制總包竣工資料。
6、統一組織乙方分包工程的預算編審、撥款及結算。
二、乙方責任
1、保證分包工程項目質量和工期要求。
2、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編制分包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參加甲方綜合平衡。
3、編制分包工程項目的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設備計劃,編制工程預結算書。
4、乙方提供分包工程項目的有關技術、質量統計、經濟協商等有關資料,負責分包工程保修一年。
5、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場容等規章制度的管理。
第六條、項目物資供應
1、分包項目所有的設備、材料由發包單位供應,乙方直接與發包單位辦理交接手續,憑結算單與甲方和發包單位結算,超預算部分,由乙方找發包單位辦理增賬手續。
2、乙方分包工程項目需用公司內部供應材料,由乙方編制計劃,直接送公司物資設備部,由物資設備部直接供應給乙方材料。
3、非標準件由乙方自行解決,其費用按預算價格計算。超預算的,由乙方直接找發包單位辦理增賬洽商。
第七條、上報工作量與結算
1、施工圖預算由公司預算部門編制,分包單位由甲方以棟號或以單位工程一次性簽字后報量,否則不得報量。在預算沒有出來時,乙方可在估算范圍內報量,一定要留有余量,不能突破總量。
2、設計變更的增減賬凡屬發包單位的,由甲方直接向發包單位辦理洽商,但變更洽商必須及時送甲方主管技術員和預算員各一份,以免土建和水電矛盾。屬甲方給乙方辦理洽商的由甲乙雙方自行解決。
3、結算由甲方匯總乙方的增減賬和調價,雙方共同和發包單位結算。
4、甲方和乙方的報量數,以最后結算為準,平時報量到結算時采取多退少補辦法,乙方結算應由甲方簽字認可報工程部,否則不能報量。
第八條、工尺功能質量和交工驗收
1、本工程項目質量要求達到XX質量標準。
2、質量驗收標準均以施工圖紙、設計說明及國家現行施工技術規范為依據。
3、隱蔽工程驗收和壓力實驗,由乙方直接找發包單位和有關人員辦理簽字手續。
第九條、獎勵與罰款
1、施工工期:按棟號承包合同工期為準,凡屬年度竣工棟號的,甲方應在二月十九日前,排出總施工進度計劃,應交乙方安排施工,竣工標準為水通、燈亮、地凈、窗明配套,每提前一天或推遲工期一天,按承包費用總額的`萬分之二獎罰,在施工過程中各工序間的穿插作業時間,由現場調度會議定。在制定計劃時,必須貫徹分包服從總包、總包關心分包的原則,計劃一經形成,各方都要遵循計劃安排施工,否則負拖延工期責任。
2、質量:乙方創一個分項優良工程,按土建與水電產值比例的100%分享甲方的質量竣工獎;乙方創兩個分項優良工程,按土建與水電值比例的150%分享甲方的質量竣工獎;乙方只保兩個分項合格工程,甲方按實際的質量竣工獎(罰)金額x水電產值比例處罰乙方。
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制度,否則甲方有權按公司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罰款,如有糾紛,由公司裁決。
4、分包工程的其他考核與獎罰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其他
1、合同在執行中所發生的問題和矛盾,由雙方按規定協商解決,如雙方解決不了,報公司主管部門仲裁。
2、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XX份,甲方執XX份(包括報送公司預算、工程、財務、材料、經營各一份)。
補充條款:XXX
總包單位:XX分包單位:
負責人:XXXX負責人:XX
工程代表人:工程代表人:XXX
內部銀行賬號:XXX內部銀行賬號:X
XXX年XXX月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裝飾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并結合工程實際情況,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家庭裝修
2、工程地點:
3、工程性質:住宅
4、裝修內容:按雙方認可裝修項目進行施工。
5、承包范圍:室內裝修:
二、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 20xx年 月 日開始至 20xx年 月 日交工。
三、承包形式:半包輕工輔料
四、工程造價與付款方式:
1、工程總造價: 元。
2、付款方式:按工程進度支付、進場付40%,木工進場付30%,木工完工付20%竣工驗收后付10%。
五、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乙方按甲方要求為準和現行規范進行施工。
2、工程驗收:工程驗收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3、隱蔽工程施工結束,甲方需驗收合格后進行下一步施工。
4、保修期:壹年,凡是我公司施工項目內如出現質量問題,我公司負責維修。如自然災害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甲乙雙方負責
甲方負責:對工程進度和質理進行監督,接通施工現場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及進組織工程驗收近期支付工程價款。
乙方責任:按合同規定如期完工和交付,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和結算。工程竣工后,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乙方負責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七、違約處理
甲方: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因甲方造成的中途更改方案,或工程未付款不到位,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設備調遷,材料的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甲方承擔負責,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處理。
乙方:按規定規范嚴格施工、保證質量、施工人員遵守施工現場的規定,保證工期:(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由于乙方過失造成甲方的材料、設備等損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中所發生的各種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按期交工按千分2違約金賠償。
八、說明事項
如有增減項目,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協議,同具備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項目 本工程全部項目的施工由乙方負責。
二、工程承包形式 以輕工形式承包。
三、工程質量 本工程為合格工程,乙方嚴格按施工規范和圖紙進行施工,嚴把工程質量關。因施工質量造成返工,損失由乙方承擔,并對乙方_______-_______元次的罰款。
四、工程日期:自開工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使用。
五、材料管理 本工程中主要材料有甲方購進。乙方負責驗收和監督材料的質量、數量、單價及材料購進后的保管、使用。以甲乙雙方簽字的收料單依據施工定額進行工程結算。 材料保管乙方要嚴格管理,出庫、領料要有專人負責。嚴禁丟失和浪費。進入工地后,場內材料所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管理不善,交付乙方入庫后,如有丟失、浪費和超預算使用,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機械管理 工程中所有機械及腳手架、模板、起重設備由乙方負責。
七、結算方式 本工程依據定額,按工程進度和實際工程量,對人工費、機械費、腳手架、模板、土建項目的'水電費進行結算,按甲方支付能力進行付款。乙方發生費用的_______%為質保金,質保期滿________年后全部付清。
八、費用提取 土建工程按乙方實際發生的工程量取企業管理費_______%,人工費按實際工程量每工日取_______元,利潤按乙方實際發生的費用取三級,稅金按乙方實際發生費用取費。機械費、模板費等執行費用定額。
九、水、電費由乙方負責向當地供電部門進行結算。
十、安全責任 乙方一定注意施工安全,按規范施工避免一切事故的發生,對于施工中出現的一切大小事故,均有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一切責任(另簽安全責任書)。
十一、其它 起重設備的使用費依據定額結算(包括設備的進出場運輸費用、安拆費用及設備基礎的鋼筋混凝土澆筑)。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民法典》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1
甲方負責人:乙方負責人: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裝修施工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民法典》和建筑裝修的有關條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將房屋的'裝修工程發包給乙方。總造價:元整,元。
2.工程內容:詳見報價明細單,依據雙方協商的樣式、形式。
3.工程范圍:報價單所涉及的所有項目的材料、運輸、制作,安裝并達到質量要求。
4.工期要求:天,(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工期每拖后一天罰總價款的千分之五。(如中雨、大雨、暴雨及其他惡劣天氣,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除外。)
5.付款方式:合同簽定后甲方付給乙方元;水電、地墻磚完成后付元;木工、油漆、墻面完成后付元;木地板、燈具安裝完成后付元;全部完成后經雙方驗收合同____日內將尾款全部付清。
6.甲方為乙方提供作業環境,按約定付給乙方工程款,乙方按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各項內容。
7.其余事項:裝修前衛生間不滲水,裝修期間不得破壞防水屋,如發現滲水乙方負責。裝修質量保修________年。
8.變更條款:
(1.甲方確定工程量的增減。
(2.甲方確定工程項目的增減。
9.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按工程總造價加或減的相應調整,雙方應有書面簽字記錄。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保證工程正常順利進行、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施工名稱: 辦公樓內墻面裝修
2、施工地點:四平市鐵東區開發區大路2499號
第二條、承包范圍:行政辦公樓內墻粉刷。
第三條、工程要求:符合吉林省的有關規定及國家驗收標準。
第四條、合同工期:總工期為(日歷工期)4 天。(2 013 年 9月 日20xx年 9 月 日)
第五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及使用的法律
1、合同使用的語言:漢語。
2、適用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
第六條、工地代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王永軍
第七條、工程量、合同造價、結算方式:
1、工程量:粉刷面積為 。
2、合同造價:甲方以 固定總價 的.標準計算合同價款,共計人民幣(大寫),小寫: (: ) 元整。
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結算審核后支付至總價的95%,剩余5%做保修金,保持期滿一年驗收無缺陷后一次支付完畢。
3、結算方式: 結算審核后,由施工方出具四平地區稅務部門開具的全額工程類發票,甲方于七日內將工程款的95%,一次性付給乙方。
第八條、甲方工作
1、甲方提供工人的就餐場所,費用由施工方承擔。
2、甲方負責定位基準點、技術交底等技術要求及相關問題,并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等。
3、提供施工臨時用水、用電主干管和接駁口,并提供一個二級主配電匣供乙方接駁使用,工程用水、用電費用由乙方另行繳納。
4、組織甲、乙雙方工程技術人員進行驗收。
5、負責協調乙方施工現場與相關單位之間的關系。
6、協助乙方接洽政府、地方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各項檢查。
7、監督乙方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同時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如辦公室、食堂等。
第九條、乙方工作
1、自行解決施工所需的手頭工具及施工機械設備。
2、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及工程質量的監督。
3、確保安全施工并達到甲方的要求的工程質量和工期,如發生質量問題,根據損失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工程逾期,每日歷天由工程款內扣除工期違約金1000元。
第十條 安全及防護要求
1、施工方須設置專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作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2、嚴格按照《勞動法》規定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管理,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和現場各項規章制度進行施工,并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
3、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第十一條 技術要求
1、乙方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派駐1名工程師或技術人員對施工進行全過程技術指導。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須按照甲方的技術交底施工,每道工序須按照建筑裝飾施工規范操作。
3、施工中的材料如大白漿、乳膠漆等必須使用國標正品原料,不得出現脫落、發霉等現象。
第十二條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吉林省建筑裝修行業及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的有關文明施工的規定,不得擾亂建設單位正常秩序。
2、進入現場施工的人員應有禮貌,不得頂撞甲方。
3、使用的生活設施應保持整潔衛生,施工人員不得隨地大小便,不得在廠區內吸煙,由此引起的罰款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由于一方過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3、當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合同管理部門調解,不愿通過協商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簽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另行商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3
一、詞語涵義
1.詞語涵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詞語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 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單位的詞語
(1)發包方: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發包方授標,并與發包方正式簽署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單位: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托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1.2 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條件第3條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單位作出的或批準的對技術條款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文件。
(3)圖紙:指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以及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經監理單位批準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經監理單位批準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樣的圖紙。
(5)投標書: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發包方提交并為發包方所接受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和經發包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標的通知書。
1.3 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并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它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設備、器具和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在內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設備:指承包方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后進入施工場地。
1.4 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后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1.5 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給承包方的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它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6 其它詞語
(1)施工場地(或施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等。
(3)天:指日歷天。
二、合同文件
2.語言文字和法律
2.1 語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2.2 法律、法規和規章
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
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3.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監理單位作出解釋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1)協議書(包括協議書備忘錄);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圖紙;
(8)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9)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雙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發包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1 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發包方應在其組織實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應承擔由于其自身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責任。
4.2 發布開工通知
發包方應委托監理單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承包方發布開工通知。
4.3 安排監理單位及時進點實施監理
發包方應在開工通知發布前安排監理單位及時進入工地開展監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發包方應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圍和時限,辦清施工用地范圍內的征地和移民,按時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準備工程
發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完成應由發包方承擔的施工準備工程,并按合同規定的時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 移交測量基準
發包方應按第27.1款和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委托監理單位向承包方移交現場測量基準點及其有關資料。
4.7 辦理保險
發包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發包方投保的保險。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
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但只對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負責,不對承包方使用上述資料所作的分析、判斷和推論負責。
4.9 及時提供圖紙
發包方應委托監理單位在合同規定的時限內向承包方提供應由發包方負責提供的圖紙。
4.10 支付合同價款
發包方應按第33、35條和36條的規定支付合同價款。
4.11 統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發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為承包方實現文明施工目標創造必要的條件。
4.12 治安保衛和施工安全
發包方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履行其治安保衛和施工安全職責。
4.13 環境保護
發包方應按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統一籌劃本工程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審查承包方按第30條規定所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并監督其實施。
4.14 組織工程驗收
發包方應按第52條的規定主持和組織工程的完工驗收。
4.15 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發包方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5.承包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5.1 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承包方應在其負責的各項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保證發包方免于承擔由于承包方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任何責任。
5.2 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承包方應按第6條的規定向發包方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5.3 及時進點施工
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及時調遣人員和調配施工設備、材料進入工地,按施工總進度要求完成施工準備工作。
5.4 執行監理單位的指示,按時完成各項承包工作
承包方應認真執行監理單位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應提供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施、工程設備和其它物品。
5.5 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部分施工圖紙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由承包方負責的施工圖紙提交監理單位審批,并對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和可靠負全部責任。
5.6 辦理保險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險。
5.7 文明施工
承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并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施工全過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計劃。
5.8 保證工程質量
承包方應嚴格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質量要求完成各項工作。
5.9 保證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
承包方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認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和由其管轄的人員、材料、設施和設備的安全,并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害。
5.10 環境保護
承包方應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應按第30條的規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工地及其附近的環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聲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5.11 避免施工對公眾利益的損害
承包方在進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時,應保障發包方和其他人的財產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設施的權利免受損害。
5.12 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應按監理單位的指示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實施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有關提供條件的內容和費用應在監理單位的協調下另行簽訂協議。若達不成協議,則由監理單位作出決定,有關各方遵照執行。
5.13 工程維護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發包方前,承包方應負責管理和維護;移交后承包方應承擔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工作。若工程移交證書頒發時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內繼續完成,則承包方還應負責該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維護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給發包方為止。
5.14 完工清場和撤離
承包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員、設備和剩余材料。
5.15 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承包方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四、履約擔保
6.履約擔保
6.1 履約擔保證件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格式和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在正式簽署協議書前(5)(6)(7)(8)(9)(10)(11)(12)向發包方提交經發包方同意的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或經發包方同意的具有擔保資格的企業出具的履約擔保書。取得證件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6.2 履約擔保證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應保證履約保函或履約擔保書在發包方頒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前一直有效,發包方應在保修責任終止證書頒發后14天內把上述證件退還給承包方。
五、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7.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7.1 監理單位的職責和權力
(1)監理單位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職責;
(2)監理單位可以行使合同規定的和合同中隱含的權力,但若發包方要求監理單位在行使某種權力之前必須得到發包方批準,則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規定,否則監理單位行使的這種權力應視為已得到發包方的事先批準;
(3)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監理單位無權免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方或發包方的責任和權利。
7.2 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以下簡稱總監)是監理單位駐工地履行監理單位職責的全權負責人。發包方應在開工通知發布前把總監的任命通知承包方,總監易人時應由發包方及時通知承包方。總監短期離開工地時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并通知承包方。
7.3 監理人員
總監可以指派監理人員負責實施監理中的某項工作,總監應將這些人員的姓名 、職責和授權范圍通知承包方。他們出于上述目的而發出的指示均視為已得到總監的同意。
7.4 監理單位的指示
(1)監理單位的指示應蓋有監理單位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總監或按上述第
7.3款規定授權的監理人員簽名。
(2)承包方收到監理單位指示后應立即遵照執行。若承包方對監理單位的指示持異議時,仍應遵照執行,但可向監理單位提出書面意見。監理單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繼續執行原指示的決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監理單位決定繼續執行原指示,承包方仍應遵照執行,但承包方有權按第44.1款的規定提出按合同爭議處理的要求。
(3)在緊急情況下,監理人員可以當場簽發臨時書面指示,但監理單位應在發出臨時書面指示后48小時內補發正式書面指示,如監理單位未在48小時內及時補發,則承包方可提出書面確認函,聲明已視臨時書面指示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只從監理單位總監或上述第7.3款規定的監理人員處取得指示。
7.5 監理單位應公正地履行職責
監理單位應公正地履行職責,在按合同要求由監理單位發出指示、表示意見、審批文件、確定價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發包方或承包方的義務和權利的行動時,應認真查清事實,并與雙方充分協商后作出公正的決定。
六、函件
8.函件
8.1 聯絡以書面函件為準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準、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絡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并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8.2 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復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準、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限及時發出和答復,不得無故扣壓(1)(2)(3)(4)(5)(6)(7)(8)(9)(10)(11)(12)和拖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后果負責。
七、圖紙
9.圖紙
9.1 招標圖紙和投標圖紙
(1)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及其補充通知僅作為承包方投標報價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衡量變更的依據,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樣。
(2)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及其補充資料僅作為發包方選擇中標者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檢驗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標內容進行施工的依據,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樣。
9.2 施工圖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提供給承包方的施工圖紙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合同規定由發包方負責的細部設計圖、澆筑圖和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時限和數量提交給承包方。由于發包方未能按時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應按第42條的有關規定辦理;施工圖紙中涉及變更的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2)按合同規定由承包方自行負責的施工圖紙,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承包方按發包方施工圖紙繪制的細部設計圖、澆筑圖和車間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時限提交監理單位審批。監理單位應在收到上述圖紙后的28天內批復承包方。承包方應對其未能按時向監理單位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若監理單位未在28天內批復承包方,則應視為監理單位已同意按上述圖紙進行施工。監理單位的批復不免除承包方對其提交的施工圖紙應負的責任。
9.3 設計修改圖和設計修改通知單
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提交給承包方的施工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時,應由監理單位在該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簽發設計修改圖或設計修改通知單提交承包方,具體時限應視修改內容由雙方商定,設計修改圖和設計修改通知單與施工圖紙具有同等效力。設計修改涉及變更時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9.4 圖紙的保管
監理單位和承包方均應按第1.2款第(3)項所包含的內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圖紙。
9.5 圖紙的保密
未經對方許可,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圖紙不得泄露給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違者應對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八、轉讓和分包
10.轉讓
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轉讓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門或任何權利,下述情況除外:
(1)承包方的開戶銀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規定的款額。
(2)在保險人已清償了承包方的損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責任的情況下,承包方將其從任何其他責任方處獲得補救的權利轉讓給承包方的保險人。
11.分包
11.1 工程分包應經批準
承包方不得將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監理單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經監理單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許轉包。承包方應對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即使是監理單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應向監理單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下列事項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監理單位同意:
(1)提供勞務;
(2)采購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確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2)(3)(4)(5)(6)(7)(8)(9)(10)(11)(12)
11.2 發包方指定分包人
(1)發包方根據工程特殊情況欲指定分包人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分包工作內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資質情況。承包方可自行決定同意或拒絕該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標時接受了發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則該指定分包人應與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樣被視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與其簽訂分包合同,并對其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若發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時,應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時發包方應負責協調承包方與分包人之間簽訂分包合同。發包方應保證承包方不因此項分項而增加額外費用;承包方則應負責該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協調,并向指定分包人計取管理費;指定分包人應接受承包方的統一安排和監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與其分包工作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和損失賠償均應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對發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對此承擔責任。
九、承包方的人員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員
12.1 承包方的職員和工人
承包方應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術合格和數量足夠的下述人員:
(1)具有合格證明的各類專業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術理論知識和施工經驗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及有能力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指導施工作業的工長;
(3)具有相應崗位資格的管理人員。
12.2 承包方項目經理
(1)承包方項目經理是承包方駐工地的全權負責人,按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責任和權利履行其職責。承包方項目經理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和監理單位的指示負責組織本工程的圓滿實施。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監理單位聯系時,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決定采取措施后24小時向監理單位提交報告。
(2)承包方為實施本合同發出的一切函件均應蓋有承包方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承包方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名。
(3)承包方指派項目經理應經發包方同意。項目經理易人,應事先征得發包方同意。項目經理短期離開工地,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并通知監理單位。
13.承包方人員的管理
13.1 承包方人員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應自行安排和調遣其本單位和從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職員和工人,并為上述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及負責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骨干應相對穩定,不應頻繁調動。
13.2 提交管理機構和人員情況報告
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84天內向監理單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管理機構的設置、主要技術和管理人員資質以及各工種技術工人的配備狀況。若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還應按規定的格式,定期向監理單位提交工地人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13.3 承包方人員的上崗資格
技術崗位和特殊工種的工人均應持有通過國家或有關部門統一考試或考核的資格證明,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還應在上崗前進行崗位培訓,并進行理論和操作的考試和考核,合格者才準上崗。承包方應按第
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員情況
報告中說明承包方人員持有上崗資格證明的情況。監理單位有權隨時檢查承包方人員的上崗資格證明。
13.4 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撤換承包方的人員
承包方應對其在工地的人員進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盡職盡責。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撤換那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承包方應及時予以撤換。
13.5 保障承包方人員的合法權益
承包方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員的合法權益,承包方應做到(但不限于):
(1)保證其人員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權利,承包方應按《勞動法》的規定安排其人員的工作時間。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長工作時間,不應超過規定的限度,并應按規定給予補休或付酬。
(2)為其人員提供必要的食宿條件和符合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的生活環境,配備必要的傷病預防、治療和急救的醫務人員和醫療設施。
(3)按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塵、有害氣體和保障高溫、高寒、高空作業安全等的勞動保護措施。人員在施工中受到傷害,承包方應有責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搶救和治療。
(4)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其管轄的所有人員辦理養老保險。
(5)負責處理其管轄人員傷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設備
14.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提供
14.1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完成本合同各項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均由承包方負責采購、驗收、運輸和保管。
(2)承包方與供貨廠家的供貨協議一經簽訂,應將一份副本提交監理單位。
14.2 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地點和計劃交貨日期均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
(2)承包方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的進度安排,提交一份滿足工程設備安裝要求的.交貨日期計劃報送監理單位審批,并抄送發包方。監理單位收到上述交貨日期計劃后,應與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交貨日期。
(3)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不能按期交貨時,應事先通知承包方,并應按第20.2款的規定辦理,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要求按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提前交貨期限內提前交貨時,承包方不應拒絕,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費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貨日期時,應事先報監理單位批準,否則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貨或不按時提供所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6)若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貨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15.承包方材料和設備的管理
15.1 承包方設備應及時進入工地
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設備應按合同進度計劃(在施工總進度計劃尚未批準前,按簽署協議書商定的設備進點計劃)進入工地并需經監理單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變更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設備時,須經監理單位批準。
15.2 承包方的材料和設備專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運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設備應專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內轉移這些材料和設備外,未經監理單位同意,不得將〖5〗〖6〗〖7〗〖8〗〖9〗〖10〗〖11〗〖12〗上述材料和設備中的任何部分運出工地。但承包方從事運送人員和外出接運貨物的車輛不要求辦理同意手續。
(3)承包方在征得監理單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階段的計劃撤走其屬于自己的閑置設備。
15.3 承包方舊施工設備的管理
承包方的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年檢和定期檢修,并應由具有設備鑒定資格的機構出具檢修合格證或經監理單位檢查后才準進入工地。承包方還應在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設備的使用和檢修記錄,并應配置足夠的備品備件以保證舊施工設備的正常運行。
15.4 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設備
(1)發包方擬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設備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各種租賃設備的型號、規格、完好程度和租賃價格。
(2)承包方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選租發包方的施工設備。若承包方計劃租賃發包方提供的施工設備,則應在投標時提出選用的租賃設備清單和租用時間,并在報價中計入相應的租賃費用,中標后另行簽訂協議。
(3)承包方從其他人租賃施工設備時,則應在簽訂的租賃協議中明確規定若在協議有效期內發生承包方違約而解除合同時,發包方或發包方邀請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條件取得該施工設備的使用權。
15.5 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
監理單位一旦發現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進度和質量時,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承包方應予及時增加和更換,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十一、交通運輸
16.交通運輸
16.1 場內道路
(1)發包方按第4.5款規定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方提供的部分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并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方修建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方和監理單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設施時,應按第5.12款的規定辦理。
16.2 場外交通
(1)承包方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稅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并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合同規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它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16.4 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責任
承包方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負全部責任,并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16.5 水路運輸
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適亦用于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含義應包括水閘、「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它結構物;“車輛”一詞的含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進度
17.進度計劃
17.1 合同進度計劃
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規定的內容和時限以及監理單位的指示,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提交監理單位審批。監理單位應在技術條款規定的時限內批復承包方。經監理單位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稱合同進度計劃)作為控制本合同工程進度的依據,并據此編制年、季和月進度計劃報送監理單位。在施工總進度計劃和監理單位的指示控制工程進展。
17.2 修訂進度計劃
(1)不論何種原因發生工程的實際進度與第17.1款所述的合同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方應按監理單位的指示在28天內提交一份修訂進度計劃報送監理單位審批,監理單位應在收到該進度計劃后28天內批復承包方。批準后的修訂進度計劃作為合同進度計劃的補充文件。
(2)不論何種原因造成施工進度計劃的拖后,承包方均應按監理單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趕上進度。承包方應在向監理單位提交修訂的進度計劃的同時,編制一份趕工措施報告報送監理單位審批,趕工措施應以保證工程按期完工為前提調整和修改進度計劃。由于發包方原因造成施工進度拖后,應按第20.2款的規定辦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進度拖后,應按第20.3款的規定辦理。
17.3 單位工程進度計劃
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應按監理單位指示的內容和時限,并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的進度控制要求編制單位工程進度計劃報送監理單位。
17.4 提交資金流估算表
承包方應在按第17.1款的規定向監理單位提交施工總進度計劃的同時,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格式向監理單位提交按月的資金流估算表。估算表應包括承包計劃向發包方獲取的全部款額,以供發包方參考。此后,如監理單位提出要求,承包方還應按監理單位指定的時限內提交修訂的資金流估算表。
18.工程開工和完工
18.1 開工通知
監理單位應在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時限內向承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及時調遣人員和調配施工設備、材料進入工地,并從開工日起按簽署協議書時商定的進度計劃進行施工準備。
18.2 發包方延誤開工
監理單位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限發出開工通知或發包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開工的必要條件,承包方有權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監理單位應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與發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協商補救辦法,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18.3 承包方延誤進點
承包方在接到開工通知后14天內未及時進點組織施工,監理單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趕上進度,承包方應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內向監理單位提交一份補救措施報告報送監理單位審批。補救措施報告應詳細說明不能及時進點的原因和補救辦法,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18.4 完工日期
屬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承包方應在上述規定的完工日期內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條規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內完工。【5】【6】【7】【8】【9】【10】【11】【12】
19.暫停施工
19.1 承包方暫停施工的責任
屬于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引起的暫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費用和延長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規定的;
(2)由于承包方違約引起的暫停施工;
(3)由于現場非異常惡劣氣候條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證安全所必須的暫停施工;
(5)未得到監理單位許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
19.2 發包方暫停施工的責任
凡不屬于第19.1款所列情況引起的暫停施工,均為發包方的責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應按第20.2款的規定辦理。
19.3 監理單位的暫停施工指示
(1)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向承包方發布暫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應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暫停施工。不論由于何種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承包方應在暫停施工期間負責妥善保護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發包方的責任發生暫停施工的情況時,若監理單位未及時下達暫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暫停施工的書面請求,監理單位應在接到請求后的48小時內予以答復,若不按期答復,可視為承包方請求已獲同意。
19.4 暫停施工后的復工
工程暫停施工后,監理單位應與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消除停工因素的影響。當工程具備復工條件時,監理單位應立即向承包方發出復工通知,承包方應在收到復工通知后按監理單位指定的時間復工。若承包方無故拖延和拒絕復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19.5 暫停施工持續56天以上
(1)若監理單位在下達暫停施工后56天內仍末給予承包方復工通知,除了該項停工屬于第19.1款規定的情況外,承包方可向監理單位提交書面通知,要求監理單位在收到書面通知后28天內準許已暫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繼續施工,監理單位逾期不予批準,則承包方有權作出以下選擇:當暫時停工僅影響合同中部分工程時,按39.1款規定將此項停工工程視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監理單位;當暫時停工影響整個工程時,可視為發包方違約,應按第42條的規定辦理。
(2)若發生由承包方責任引起的暫停施工時,承包方在收到監理單位暫停施工指示后56天內不積極采取措施復工造成工期延誤,則應視為承包方違約,可按第41條的規定辦理。
20.工期延誤
20.1 發包方的工期延誤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使關鍵項目的施工進度計劃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誤時,承包方可要求發包方延長合同規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項的工作內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項目的工程量超過專用合同條款第39.1款規定的百分比;
(3)增加額外的工程項目;
(4)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或性質;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發包方責任引起的工期延誤;
(6)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擾或阻礙;
(8)其它可能發生的特殊情況。
20.2 承包方要求延長工期的處理
(1)若發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時,承包方應立即通知發包方和監理單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位,并在發出該通知的28天內向監理單位提交一份細節報告,詳細申述發生該事件的情節和對工期的影響程度,并按17.2款的規定修訂進度計劃和編制趕工措施報告提交監理單位審批。若發包方要求修訂的進度計劃仍應保證工程按期完工,同則應由發包方承擔由于采取趕工措施所增加的費用。
(2)若事件的持續時間較長或事件影響工期較長,當承包方采取了趕工措施而無法實現工程按期完工時,除應按上述第(1)項規定的程序辦理外,承包方應在事件結束后的14天內提交一份補充細節報告,詳細申述要求延長工期的理由,并最終修訂進度計劃。此時發包方除按上述第(1)項規定承擔趕工費用外,還應按以下第(3)項規定的程序批準給予承包方延長工期的合理天數。
(3)監理單位應及時調查核實上述第(1)和(2)項中承包方提交的細節報告和補充細節報告,并在審批修訂進度計劃的同時,與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確定延長工期的合理天數和補償費用的合理額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發包方。
20.3 承包方的工期延誤
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進度計劃完成預定工作,承包方應按第17.2款(2)項的規定采取趕工措施趕上進度。若采取趕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規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擔采取趕工措施所增加的費用外,還應支付逾期完工違約金。逾期完工違約金額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 承包方提前工期
承包方征得發包方同意后,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規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時,則應由監理單位核實提前天數,并由發包方按專用合同條款中的規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獎金。
21.2 發包方要求提前工期
發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規定的完工日期時,由監理單位與承包方共同協商采取趕工措施和修訂合同進度計劃,并由發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獎金的辦法簽訂提前完工協議。其協議內容應包括:
(1)提前的時間和修訂后的進度計劃;
(2)承包方的趕工措施;
(3)發包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費用和獎金。
十三、工程質量
22.質量檢查的職責和權力
22.1 承包方的質量管理
承包方應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在工地設置專門的質量檢查機構,配備專職的質量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查制度。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的84天內,向監理單位提交一份內容包括質量檢查機構和質檢人員的資質和組成、質量檢查程序和細則等的工程質量檢查計劃和措施報告報送監理單位審批。
22.2 承包方的質量檢查職責
承包方應嚴格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和監理單位的指示,對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詳細作好質量檢查記錄,編制工程質量報表,定期提交監理單位審查。
22.3 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權力
監理單位有權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和檢驗。承包方應為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和檢驗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監理單位赴施工現場或制造、加工地點或合同規定的其它地方進行察看和查閱施工記錄;要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求提供試驗樣品、進行現場取樣試驗、工程復核測量和設備性能檢測;提供試驗和測量成果以及為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和檢驗所應進行的其它工作。監理單位的檢查和檢驗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
23.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檢查和檢驗
23.1 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檢驗和交貨驗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由承包方負責檢驗和交貨驗收,驗收時應同時查驗材質證明和產品合格證書。承包方還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進行材料的抽樣檢驗和工程設備的檢驗測試,并將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單位,其所需費用由承包方承擔。有必要時,監理單位可要求參加交貨驗收,承包方應為監理單位對交貨驗收的監督檢查提供一切方便。監理單位參加交貨驗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檢驗和交貨驗收中應負的責任。
(2)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規定的交貨地點共同進行交貨驗收,并由發包方正式移交給承包方。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進行工程設備的檢驗測試,并將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單位,其所需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工程設備安裝后,若發現工程設備存在缺陷時,應由監理單位與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屬設備制造不良引起缺陷應由發包方負責;如屬承包方運輸和保管不慎或安裝不良引起的損壞應由承包方負責。
23.2 檢查和檢驗的時間、地點和費用
對合同規定的各種材料和工程設備,應由監理單位與承包方商定進行檢查和檢驗的時間和地點。若監理單位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派出監理人員到場時,承包方可自行檢查或檢驗,并立即將檢查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單位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4
發包人(甲方):×××公司
承包方(乙方):×××裝飾公司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經雙方確認預算的工程內容及合同附件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質量: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萬元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開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3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并將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并承擔相應費用。
2.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做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于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則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則工期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則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3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 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包干風險系數計算。包干風險包括 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撥款分4次進行 劃撥合同價款 % 金額(元)
合同簽訂后 合同價付30% ××××元
第二次 工程進度至30%付合同價款50% ××××元
第三次 工程進度至80%付合同價款的10% ××××元
第四次 工程完工后10天內付合同價款5% ××××元
余下5%合同價款作為本工程的質保金 ××××元
6.3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七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并在七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二),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的保管費。由于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作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律、規范。
8.3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做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上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為獎勵。
9.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7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l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12.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貳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12.4附件
(1)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的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附表一:
附表二: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5
甲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工程的部分樁基工程,設計為直徑 毫米的灰土擠密樁施工任務,設計要求單樁豎向承載力特征值≧ KN,以測樁成果報告為準,如果達不到設計要求值,由乙方負全部施工和經濟責任并處理至合格為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為基礎,按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依法訂立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與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圍:樁機運輸安拆、樁尖就位、鋼筋籠制安、攪拌砼、砼澆筑等相關工作(不含試件制作、原材料送檢報驗)。
4、承包方式及價格:
(1)承包方式:綜合單價
(2)承包價格:1100元/m3
5、質量等級: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總施工期:
4、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工期可順延;
(1)停水、停電、下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現象被迫停工。
(2)因設計變更或政府行為社會動亂被迫停工。
(3)因三通一平達不到要求或甲方資金不及時被迫停工。
(4)因地質條件變化,各方在研究措施時無法施工。
(5)因拆遷、占地等未處理好影響施工。
(6)因排除地下隱蔽工程或阻礙物影響施工。
(7)試樁、基樁檢測期間耽誤的工期。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等手續,做好房屋的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阻礙排除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接好施工所需水、電、線路至施工現場,并保證施工期間用水用電的需要,并承擔費用。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干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線路專業用線的申報批準手續。
6、測放出建筑物四個角的精確點位,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向乙方提供的原料必須符合有關規范規定。
9、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等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10、工程完工后積極組織基樁測試工作,并承擔基樁檢測所需費用。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認真抓好工序管理,嚴格執行質量檢驗制度,按規定對該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及預制構件進行自檢檢驗。
2、組織全體施工人員掌握設計要求,制定施工技術措施及施工方案,抓好現場文明施工工作,如因地質原因需進行技術處理的.特殊情況,及時向甲方或有關單位提出處理方案。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以及人身、設備等質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4、工程竣工后,乙方只負責乙方的相關工程竣工資料的簽字和公章簽證。
第五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決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借款的決算辦法”執行;在樁檢測合格后3日內完善工程竣工決算審核簽證,乙方憑收款收據收工程款。
第六條 違約和索賠
1、工程合同簽定后,若任何一方未履行施工合同規定的職責或毀約,則視為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
2、若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甲方有權將乙方清除出場,甲方僅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的計價款,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條款,被盜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從雙方簽字蓋章后失效,工程竣工結算全部工程款項后自行失效。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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