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總經銷合同
一、訂約雙方:
甲 方:
負 責 人:
通信地址:
電 話:·· 傳真:
乙 方:
負 責 人:
通信地址:
電 話:·· 傳真:
二、經銷關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經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確定由乙方經銷甲方的產品及配件,確定甲方給乙方在約定區域(以下簡稱為約定區域)的經銷資格。
1、特定區域:-----------------------------------------------------------------
2、經銷產品:-----------------------------------------------------------------
3、經銷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乙方最低進貨量:乙方保證平均月進貨量,不低于 平方米,乙方保證全年進貨量 平方米,上市期間的平均量(前6月)至完成 平方米,不含上市期間平均量(前6月)至完成 平方米。
5、店面建設:
乙方必須于本合同簽訂之日30日內開設中心形象店。乙方交給甲方保證金 -----元,甲方提供所有生產的產品樣品發放提供給乙方。
6、價格:
經銷前提貨價格,甲方以所定的或不時的經書面通知調整的“經銷商提貨價”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所列產品。
7、直銷價格:
甲方可以隨時在任何地點(包括在約定區域,進行工程項目的直接銷售,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工程項目的相關配套工作,如物流、安裝協調等,甲方在工程項目結束后支付乙方相關的傭金,具體金額由雙方協商決定。
8、競爭限制:乙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內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認可,乙方不得經銷與其甲方具有競爭的任何產品。此外,乙方有意在約定區域外從事類似本合同規定的任何經銷或其他活動前,應與甲方協商。
9、交易方式:
1)甲方代辦公路發運,其運費由乙方負責。
2)訂貨:乙方每次訂貨按甲方制定的經銷商提貨程序辦理。
3)驗貨:每次到貨時,乙方應認真核對甲方產品的型號、數量,并檢查外包裝箱質量。如準確無識,應在甲方供貨單上簽字并傳真給甲方,三日內未傳真給甲方,雙方視同乙方準確收到供貨。如發現缺損,應當(2日內)書面提出,由甲方復核協同處理,過期由乙方自行負貢。
4)結算:
現結:發貨前付訖全示,貨款付至甲方的帳戶上,甲方負責將貨品發出。
訂金:根據乙方特殊要求生產的產品(不同花色或規定)需要乙方交總款的30%為訂金。甲方收到定金后組織生產。乙方付迄全款提貨。
10、安裝:乙方自行安排安裝隊伍,并嚴格安裝規范操作,并應承擔安裝的質量費任。為確保安裝符合規范,甲方有權檢查乙方安裝工作。
11、市場推廣:
1)甲方負責全國性的廣告宣傳:展覽會、報刊等。
2)甲方與乙方共同計劃區域性廣告。廣告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乙方全額墊付,甲方所承擔的部分將折成貨款,以進貨防水型時折讓2元/每平方米攤還,分期攤還。
3)宜傳資料:
《彩頁、海報》由甲方按乙方進貨給予定量提供,其他類如證書、銅牌按成本折價提供。
4)店面統一形象: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店面圖紙,由甲方根據總公司市場拓展策略,計劃及裝修標準,提供設計方案及相關展示設施,經雙方認可后由乙方自行裝修。甲方確認店面裝修效果后,發給證書,并根據乙方裝修的面積,按每平方150元補助,在乙方進貨達到防水型5000平方米一次性返還,甲方提出的門市和宣傳要求,乙方有義務遵照執行(注:工程板系列和特殊要求生產的產品除外)。
12、雙方地位與關系:
1)甲乙雙方為平等、獨立民事主體。白主經營、自負益虧,自己承擔經營后果,甲乙雙方均獨立處理自身業務和承擔各自民事責任,雙方為商業合作伙伴關系,互相不存在隸屬關系。
2)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各自納稅。
3)乙方應合法經營,因違反法律、條例或其它規定引起的糾紛和侵權行為,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如因此損壞甲方聲譽或給甲方帶來損失,乙方同意在甲方出示書面通知之口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與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并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及退、換貨保證:
1)甲方保證產品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
2)在特殊的情況下,由于生產原因造成并在安裝前發現的瑕庇產品甲方負責換貨,并在乙方下次提貨時補齊。
3)乙方的貨物滯銷,甲方協助處理。
4)乙方如有以下情況甲方不負責退換貨及損失。
a、按乙方特殊要求生產的產品
b、貨品開箱、包裝嚴重損壞和自然災害造成的破壞
c、因經銷商、消費者安裝、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
14、假冒:乙方如有偽造甲方產品,一經核實,乙方無條件接受甲方提出的違約處罰金。
三、乙方的義務
約定區域內有關產品的經銷商,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內承擔以下職務和義務:
l、促進銷售:乙方應通過親自爭取和訪問約定區域的已有客戶、未來客戶設計院和裝飾公司,并通過其他方法,積極努力的促進有關產品的陳列、示范、宣傳、銷售、安裝和提供售后服務。
2、市場調查: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所進行的市場調查,并有責任向甲方提供關于乙方在約定區域內的銷售價格和條款等有關資料。
3、參與銷售:乙方必須參與并執行在約定區域內甲方所策劃的區域的促銷。
4、提供預測: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乙方就本合同的銷售需求預測,并于每個預測階段前至少十日內向甲方提供上述需求預測。
5、銷售店:乙方應就甲方產品維持寬闊的、備有勝任的導購員的銷售店,并應確保在任何時刻以突出的方式展示甲方的產品,維持甲方產品的形象。
四、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列產品在約定區域內的獨家經銷權并負責發展,維持該地區的相應市場。
l、乙方可在約定區域內針對工程項目和零售開展業務,可在約定的區域內從事批發和委托經銷業務。
2、乙方不得在約定區域之外開展批發、零信、工程項日及委托經銷業務,但甲萬特許者不在此限。
五、獎勵制度
獎勵制度月返制,詳細情況請聯系業務科。
獎勵制使年返制,詳細情況請聯系業務科。
六、參照法律:
本合同遵守《合同法》、《商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對不正當競法》、《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廣告法》等法律條文。
七、合同延長、終止或爭議
1、本合同在規定期限屆滿30天內,雙方如有意延長經銷期限,應重新簽訂合同。
2、乙方達不到甲方規定的相應銷售或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時,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經銷權而無須賠償乙方的任何相關損失。
3、乙方惡意串通他人損壞甲方利益的,除終止本合同外,乙方因此所得之利益歸甲方所得。
4、本合同一經終止,乙方所欠甲方的任何債項,應立即成為到期須付款項單就立即支付。
5、為維護雙方利益,提高產品的市場占有率,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0天內乙方必須完成合同規定的首批進貨量。否則,本合同視為無效合同。
6、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協調一致,可以補充規定,該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時,甲、乙雙方均有權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總經銷合同】相關文章:
總經銷協議書05-04
有關總經銷協議書12-08
合同04-30
淺析勞動合同、雇傭合同與勞務合同05-01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04-29
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04-29
購銷合同指哪些合同04-29
合同樣本:勞務合同04-30
租房合同寫法租房合同04-19
合同法租賃合同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