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1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1)
(國家版權局
1992年9月)
(標準樣式)甲方(著作權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國籍:
地址:(主營業所或住址):
合同簽訂日期:
地點:
鑒于甲方擁有(作者姓名)(下稱"作者)的作品(書名)(下稱"作品")第(版次)的著作權,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保同有效期內,在(國家、地區)以圖書形式用(文字)翻譯
、出版
冊(印數)上述作品譯本(下稱"譯本"的專有使用權。
第二條
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菱權,甲方
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三條
為翻譯的目的,甲方應免費向乙方在
在內提供上述作品的
本加工副本。
第四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第十七條的規定,為獲得出版譯本的權利,向甲方支付報酬,支
付方式為:
(一)版稅:
(貨幣單位)[譯本定價X
%(版稅率)X銷售數(或印數)];(例
如文學作品8%,科技作品10%)或
(二)一次性付酬:(貨幣單位)(例如文學作品每千字20元,科技傷口每千字25元)
如果譯本的最后定價高出預計定價,乙方應在譯本出版后按%增加向甲方支付的報酬。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
月內,向甲方預付
%版稅,其余版稅開出版后第
月結算期分期支付,或在
月內一次付清。
第五條
乙方負責安排有資格和有能力的譯者對作品進行準確性確的翻譯,譯者姓名和其
資格證明應送交甲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刪節、增加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作.
第六條
有磁譯本的質量問題,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七條
乙方將作者的姓名標注在譯本的封面、護封和扉頁的顯著位置,并注明:"此版
本(書名)系(乙方名稱)與(甲方名稱)于
年
月協議出版"。
第八條
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出版譯本。乙方因故未能按時出版,應在出版期
限屆滿前
日通知甲方,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乙方支付愈期違約金,比例為
,乙方在雙方另行約定的出版日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乙方應向甲方
賠償損失,并支付違約金,比例為
。
第九條
譯本一經出版,乙方應免費于
日前同甲方提供
本樣書,并應盡力推銷譯本
的復制品。
第十條
如果乙方希望增加
冊(印數),
年內乙方可以自行決定增加印數,但應將擬
定議的印數和定價通知甲方,并于
日內按第四條規定的`
方式向其支付報酬
。如果乙方未在譯本脫銷后
月內再次重印譯本,授予的權利回歸甲方。
第十一條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行使除第一條規定的譯本的其他任何權.
第十二條
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將所授予的翻譯權許可任何第三方行使,譯本
也不得單獨使用乙方自己的版本說明。
第十三條
如果乙方未在
日內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報酬,如甲方不解除合同,乙方應繼
續履行合同支付報酬,并支付愈期違約金,比例為
;如果方解除合同,乙
方應賠償損失,并支付違約金,比例為
。
第十四條
除本合同明確授予乙方的權利之外,作品的其他所有權利由甲方保留。乙方
希望取得的權利,應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第十五條
甲方有權核查譯本的印數。如甲方指定第三方核查,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如
乙方隱瞞印數,除向甲方補齊應付報酬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并承擔核查費用
。如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印數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如果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約定,又未能在甲方通知其
月內改正,或甲方已
撤銷不能履行的合同,本合同自動終止,授予乙方的翻譯權回歸甲方,乙方
應向甲方賠償損失,并支付違約金,比例為
。
第十七條
乙方委托
(銀行)以
(票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報酬,并按
日中國國
家外匯管理局的外江蘇排價折算成合同確定的幣種支付。
第十八條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
(仲
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捍訴訟。
中國仲裁機構為________仲裁委員會。
第十九條
因本合同引紛提起的仲裁或訴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涉
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別規定。
第二十條
本合同以中、
(外國文字)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全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為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1】相關文章: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1)04-30
中外專利技術許可合同04-30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1)04-30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1)-04-30
國際專有技術轉讓合同-04-30
國際專有技術轉讓合同04-30
中外技術轉讓合同04-30
國際專利技術許可合同-04-30
國際專利技術許可合同04-30
中外勞動技術服務合同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