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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個體建賬試點工作總結
為全面客觀地總結祁門縣國稅局的個體建賬試點工作,探索“盯住大戶”的有效方法,日前,**市國稅局組織開展了對祁門局個體建賬試點工作的專題調研。調研組通過調閱戶籍資料、提取和分析數據、上門調查和召開稅務人員座談會等方式,廣泛收集第一手資料,認真分析對比數據,直接聽取納稅人和稅務人員的意見,對試點工作進行了全面評估和理性思考,提出了完善試點的改進意見,為在全市推廣個體建賬工作奠定了基矗一、試點的背景
個體工商戶依法設置賬簿、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是稅收征管法規定的一項法定義務。1997年國務院《關于批轉國家稅務總局加強個體私營經濟稅收征管強化查賬征收工作意見的通知》下發后,我市個體建賬工作曾一度展開,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工作難見成效,最終不了了之。2002年集貿市場稅收專項整治期間,國家稅務總局又下發了《關于大力開展個體工商戶建賬和強化查賬征收工作的通知》,個體建賬工作再次被提上議事日程。為避免重蹈覆轍,祁門縣國稅局積極謀劃,認真落實,對個體建賬工作的難點進行了深入的剖析:
一是稅收政策欠公平,建真實賬難。當前,商業領域經過充分競爭后,平均利潤率(近似于增值率)一再降低,小規模納稅人4%的征收率大大高于本地一般納稅人的平均稅負率,稅負不公平的矛盾已十分尖銳。個體建賬戶大多是規模較大的商業經營戶,在“雙定”征收方式下,核定銷售額一般不足實際銷售額1/3,稅負不公的矛盾尚能得以掩蓋。一旦如實查賬征收,建賬戶的稅負會猛增,在競爭中將難以生存,因而抵觸情緒很大。
二是經營管理層次低,建規范賬難。個體工商戶點多面廣,現金交易多,經營方式靈活,且缺少合法有效的收付款憑證;參與經營者又以家庭成員為主,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加上個體經營者文化素質普遍較低,大多不會記賬,即使聘請他人代賬,多花錢不算,代賬者也是接多少單據記多少賬,會計信息真實程度很低。
三是征收管理手段少,遏制假賬難。正因為個體經營信息難以監控,稅務機關一直未能找到有效的控管手段。實行查賬征收后,假賬一度盛行,稅務機關面對申報稅款“滑坡”而束手無策,又不得不走“雙定”征收的回頭路。
在省局個體稅收管理的16字原則,即“管理戶籍、盯住大戶、電腦定稅、申報納稅”的指導下,該局認識到,推行個體建賬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鼓勵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引導和幫助個體工商戶建立健全會計核算是稅務機關應盡的職責,應以積極的態度、求真的勇氣和創新的思維努力攻克這個難關。為此,該局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國稅局有關文件的精神,制定了《祁門縣國稅局個體工商戶建賬實施辦法(試行)》,從2003年5月1日起,再次啟動個體建賬工作。
二、具體措施
(一)統一建賬標準,明確建賬要求。規定2人(含2人)以上合伙經營且注冊資金達到10萬元以上,或請幫工5人(含5人)以上的,或從事應稅勞務月營業額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銷售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應設置復式賬;請幫工在2人以上5人以下或從事應稅勞務月營業額在5000元至15000元,或者月銷售收入在10000元至30000元的個體工商戶應設置簡易賬;所有藥品經營戶均應按規定建立復式賬或簡易賬。建立復式賬的個體工商戶應按《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試行)》的規定設置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日記賬等,進行財務核算,如實記載財務收支情況;成本、費用列支及其他財務核算規定按照《個體工商戶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執行。建立簡易賬的個體工商戶應建立經營收入賬,經營費用賬、商品(材料)購進賬、庫存商品盤點表、利潤表,以收支方式記錄、反映生產經營情況進行簡易會計核算。考慮到個體經營者建賬的實際困難,為方便業戶建賬,推行初期所有建賬業戶暫時只建立營業收入賬,商品(材料)購進賬,并編制庫存商品盤點表。
(二)把握政策精髓,創新工作思路。根據國稅發〔1997〕101號文件《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稅務機關對建賬戶實行查賬征收方式征收稅款,建賬初期,也可實行查賬征收與定期定額征收相結合的征收方式征收稅款。”該局根據此項規定,考慮到目前個體稅戶利潤率低、征收率較高的現狀,對如實建賬戶比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計稅原理核定稅款,采取查賬與核定相結合的辦法。即:以賬面上反映的銷售收入減去銷售貨物購進原價后的差額,乘以適用稅率核定稅款;應稅勞務直接以銷售收入乘以稅務機關核定的毛利率,再乘以適用稅率核定稅款。納稅戶實際申報時,以上述核定稅款按適用征收率倒推銷售收入額作為應稅收入,進行申報征收。毛利率的核定和調整由該局按年組織調查測定。
(三)依托信息技術,合理設置流程。該局經過幾個月試行后,發現核定的過程較繁瑣且缺乏監控。在市局信息中心的支持下,開發應用了“個體稅源管理系統”。該系統通過對原始申報數據的錄入、審核、復審幾個環節,測算出應納稅款,打印應納稅款核定通知書。同時將建賬戶“電腦定稅”的稅額錄入“個體稅源管理系統”,以“電腦定稅”的稅額作為最低控制標準,納稅戶每月通過“個體稅源管理系統”申報測定的稅額如低于“電腦定稅”的稅額,系統自動按照電腦定稅額核定應納稅款,并進入納稅評估環節。信息技術手段為查賬與定額相結合的征收方式提供了一個操作平臺。
(四)完善后續管理,提高建賬質量。該局對使用收款機的超市、藥店和建材商店,要求統一使用收款機專用發票,規定每天結束營業時必須從收款機內打印出銷貨清單,作為收入記賬的原始憑證;每月申報銷售收入都要與開具發票金額比對,開票金額超過申報收入一定比例的,列入超預警值范圍進行納稅評估;對未按本辦法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的納稅戶,除按規定予以處罰外,并根據當地同行業、同等規模的納稅水平按月從高核定其應納稅額;對納稅人偽造、變造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一經查實,除對其實際經營額按照適用征收率進行查補外,并按照偷稅處理。
三、工作績效的評估
(一)建賬工作力度較大。從2003年5月1日以來,該局通過宣傳發動,學習輔導等方式,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將所有達到建賬條件的個體經營者都納入了建賬管理。建賬戶數從開始時的16戶發展到目前的77戶,所有建賬戶均能按規定向稅務機關報送申報表和庫存商品盤點表,是我市個體建賬工作推行力度最大的縣局。
(二)稅收收入增長較快。2004年個體固定業戶實現稅款104.45萬元,其中建賬戶實現稅款50.8萬元,占個體稅款總量的48.6%。從第一批建賬的16戶統計數據看,建賬前平均月納稅合計為10120元,建賬后平均月納稅合計為20104.83元,增長了98.67%(詳見附表);從原實行“雙定”征收的33戶納稅情況看,2004年全年入庫稅款36.6萬元,按原定額計算應納稅款為22.34萬元,增長了63.8%;從分行業看,五戶超市建賬前平均月納稅合計為5600元,建賬后平均月納稅合計為10030.93元,增長了79.1%,5戶加工修理戶建賬前平均月納稅合計為2040元,建賬后平均月納稅合計為4302.14元,增長了111%;3戶五金建材戶建賬前平均月納稅合計為1200元,建賬后平均月納稅合計為2921.24元,增長了143.49%。
(三)納稅人反映普遍較好。由于對達到建賬標準的個體經營者一律采用了查賬與定額相結合的征收方式,對規模較小的個體經營者普遍采用了“電腦定稅”,既較好地抓住了大戶,又適時地規范了中小戶,因此該局個體稅收管理已逐步走上公平、公正、合理的軌道,納稅人反映普遍良好。我們走訪了部分建賬的納稅人,都認為這種征收方式是實事求是的,對按實際申報核定能夠承受的納稅額,感到公平合理。經營醫藥的王志華說,現在市場競爭激烈,生意越來越難做,藥品進價高了,而售價反而低了,建賬后稅負比以前重了,但通過建賬,自己對經營狀況始終心里有底,對規范管理有好處。同時,他們也擔心萬一改變了這種征收方式,而銷售收入的情況又讓稅務機關掌握,心中總有一種不安。
四、完善和推廣試點的思路
推行個體建賬工作是進一步規范個體稅收征管的需要,更是促進個體經濟健康發展的需要,符合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大方向。但是,這項工作推行困難,矛盾眾多,突出地表現為:征收率較高與經營毛利率較低的承受能力的矛盾;商業一般納稅人稅負較低與個體戶稅負較高的公平競爭的矛盾;免稅者眾與納稅者寡的心態不平的矛盾;個體經營者素質較低與建賬要求較高反差大的矛盾。在這樣一個矛盾交織的形勢下推行個體建賬,必須從實際出發,積極穩妥、突出重點、區別對待、分步推進。祁門局在推進個體建賬工作方面進行的有益嘗試和成功經驗,值得全市其他地區借鑒,應認真總結,加以完善,全市推廣。總體思路為:
(一)突出建賬重點。重點是盯住個體大戶,堅持個體大戶建賬要求不放松。當前建賬的重點應為個體商業超市,汽車維修,文具,摩托車銷售等使用收款機或發票使用大戶。可適當提高復式賬或簡易賬的標準,初期以建簡易賬為主,賬簿中又以收入賬為主,條件成熟時逐步向復式賬過渡。
(二)實施分類管理。對按要求建立復式賬的,稅務機關應當摒棄歧視政策,符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條件的,可報經省國稅局審批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對未按規定建賬或建假賬的業戶,依法予以處罰,同時以行業最高稅負水平核定稅款;對建立簡易賬的,實行查賬與定額相結合的征收方式,核定方法要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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