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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城建所工作職責
鄉鎮城建所工作職責一、認真學習城鎮建設管理條例,熟悉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根據市、縣的總體要求,做好本鎮建設管理工作,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工作情況,積極主動地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確保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
二、熟悉和掌握本鎮建設管理基本情況,對環境衛生、亂貼亂畫、亂擺亂放、亂搭亂建等行為進行直接管理。
三、嚴格建房審批手續,依據有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本轄區民宅建設的丈量和申報的合法和手續的完整性。
四、負責查處本轄區的違章建筑,對沒有依照程序建設的違章建筑要依法查處。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
辦公室
1.負責服務窗口、檔案室、電腦、后勤的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協調規劃建設辦日常內務工作:
3.負責車輛、儀器設施、公文處理、材料撰寫、培訓、會議、文體活動、參觀學習等組織、管理工作;
4.負責財務室的協調工作;
5.完成主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協助主任和副主任開展有關工作。
規劃所
1.負責鎮轄區范圍內的規劃建設并監督各村委會做好規劃工作:規劃現場勘查測量及規劃驗收工作:
2.協助拆遷的有關工作。
3.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測繪室
1.負責建設項目的放線、驗線工作;
2.承接控制、水準、市政工程、大比例尺地形與土石方等測繪工作;
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建工組
1.負責建筑工程、規劃建設中違法、違章行為的查處工作;
2.負責跟蹤、催辦、督辦有關違章工程的辦理手續;
3.負責對規劃方案實施監管;
4.完成領導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副主任
1.分管質監組、安監組、預(結)算室、招標
工程代理公司和樁基工程公司的具體業務;
2.負責鎮屬重點工程相關業務的管理工作;
3.負責建筑工地勞資糾紛、工傷事故等相關事宜處理工作;
4.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質監組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政策和法規,嚴格按國家技術標準監督、檢測工程質量;
2.核查受監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和建筑構件廠的資質等級和營業范圍;
3.監督勘察、設計、施工單位和建筑構件廠嚴格執行技術標準,檢查其工程(產品)質量。
4.核驗工程的質量等級和建筑構件質量,參與評定的優質工程;
5.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并按規定完成統計上報工作;
6.總結監督經驗,掌握工程質量狀況,定期向主管部門報告;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監組
1.在市安監站的指導下,依法對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實施強制性監督,對所負責監督的工程進行科學、有效的施工安全評價;
2.組織或參與本鎮(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檢查,對違反施工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的,采取責令限期整改、局部停工等強制性措施,情節嚴重的報告市安監站,提清市建設局給予行政處罰;
3.參與施工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并按規定完成統計上報工作;
4.定期向鎮(區)規劃建設辦和市安監站匯報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工作的情況;
5.完成鎮(區)規劃建設辦和市安監站交辦的其他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預(結)算室 (招標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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