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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03 17:03:0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運輸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運輸安全管理制度1

  為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風險監控與預警機制,完善安全生產風險動態監控及安全預警,加強安全生產動態管理,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交通運輸有關法規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重大風險監控的領導機構。確保重大風險動態監測、預警、控制管理工作的有效實施安全科具體負責組織對重大風險監控決議事項的實施、日常工作、監督檢查等工作。

  (二)重大風險監控領導機構工作職責

  1、依法依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工作制度,開展公司管理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等工作,組織落實重大風險動態監測、預警、控制等相關工作,防范和減少事故。

  2、組織建立應急隊伍,完善應急隊伍建設,按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檢查督促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3、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部門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經驗教訓。

  4、制定落實公司重大風險源的控制措施。

  5、組織編制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督促落實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安全科重大風險監控工作職責

  1、積極參與公司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等相關工作。

  2、動態監控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對安全生產隱患隨時予以警示或向重大風險監控領導機構匯報,并收集相關資料。

  3、根據重大風險控制措施,做好重大風險的控制工作。

  4、積極組織參與應急演練,并做好相關記錄。

  5、組織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重大風險源告知工作。

  6、組織對應急物資進行定期檢查,并按照應急預案分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二、風險動態監測、預警、控制

(一)風險監測

  1、根據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防控規定,每季度對安全生產風險進行辨識評估和上報。

  2、定期組織對重大風險源進行安全檢查(每月一次),并收集相關記錄。

  3、加強對重大風險源的監控,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做好預警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對整改結果查驗。

  4、重點部位的重大風險應派專人進行重點監控。

5、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全面辨識,對識別出的重大風險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并對重大隱患進行重點監控和限期治理。

  (二)風險預警

  1、風險預警是指在全面辨識反映安全生產狀態的指標的基礎上,通過隱患排查、風險管理等安全方法及工作,提前發現、分析和判斷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信息,定性定量表示公司生產安全狀態,及時發布生產預警信息,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發生概率及后果嚴重程度。

  2、預警條件,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應進行風險預警:設備事故:出現某設備故障、爆炸時;防汛:出現較大雨水時;自然災害:發生自然地質災害、惡劣天氣;出現安全生產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重大節假日:元旦、春節、十一國慶節、五一勞動節等;本行業連續發生一般事故和較大以上事故時;與往年相比事故上升幅度較大;事故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事故控制指標超出;遲報、瞞報、漏報、謊報事故;其他情況。

  3、預警要求

  (1)由安全科組織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運行情況、隱患隨機抽查、現場檢查,及時進行預警、糾偏。

  (2)安全科對安全預警信息進行收集、匯總,必要時予以公示。

  (3)發出預警后,應立即組織分析和查找公司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和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有針對性的作出相應安全生產工作布置。

  (4)安全生產預警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實,及時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并做好記錄備查。

  (三)風險控制

  1、依據風險的等級、性質等因素,科學制定管控措施。

  2、建立風險動態監控機制,按要求進行監測、評估、預警,及時掌握風險的狀態和變化趨勢。

  3、嚴格落實風險管控措施,保障必要的投入,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4、將風險基本情況、應急措施等信息及時告知從業人員和進入風險區域的外來人員,指導、督促做好安全防范。

  5、針對公司可能導致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或完善應急措施。

  6、當風險的致險因素超出管控范圍,達到預警條件的',應及時發出預警信息,并立即采取針對性管控措施,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7、對公司管理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登記、管控、應急等情況進行總結和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8、如實記錄風險辨識、評估、監測、管控等工作,并規范管理檔案。重大風險應單獨建立清單和專項檔案。

  9、加大安全投入,積極開展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相關技術研究和應用,提升風險管控能力。

  10、對進入重大風險影響區域的從業人員組織開展安全防范、應急逃生避險和應急處置等相關培訓和演練。

  11、重大風險所在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標明重大風險危險特征、可能發生的事故后果、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

  12、將重大風險的名稱、位置、危險特性、影響范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及后果、管控措施和安全防范與應急措施告知直接影響范圍內的相關人員。

  13、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機構,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儲備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定期組織預案演練。

  14、加強對重大風險源以及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跟蹤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并驗證。

運輸安全管理制度2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3.聘用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明,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后方可運輸。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無違章操作,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況,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應急預案、相關法律法規和會議精神的學習和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司機是否帶病或疲勞駕駛,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應定期體檢和心理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排除隱患。

  5、裝載貨物時,必須檢查超載和危險品等。,確認無誤后方可開車。

  6.不定期檢查司機和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檢查和糾正車輛和辦公室的消防設備、電路和車輛部件。

  9.對不及時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嚴格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10、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檔案,總結經驗,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討論新技術的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

  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受傷者的外傷應立即包扎止血,骨折應根據骨折部位就地取材,并轉移到安全地帶,死者也應轉移到安全地帶進行妥善安置。積極協助

  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升級,最大限度減少傷害。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

  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向當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一旦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和指揮。

  2.報告:遇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遇異地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并完成交通部門交辦的其他運輸任務。

運輸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疫苗儲存、運輸,加強疫苗質量管理,保障預防接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據《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生產企業、疫苗配送企業、疫苗倉儲企業的疫苗儲存、運輸管理。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的疫苗儲存、運輸管理還應當遵守《預防接種工作規范》;疫苗生產企業、疫苗配送企業、疫苗倉儲企業的疫苗儲存、運輸管理還應當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第三條:疫苗生產企業、疫苗配送企業、疫苗倉儲企業應當配備從事疫苗管理的專職人員,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應當有專(兼)職人員負責疫苗管理,并接受相關業務培訓。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生產企業、疫苗配送企業、疫苗倉儲企業應當建立疫苗儲存、運輸管理制度,做好疫苗的儲存、運輸工作。

  第四條: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規范實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疫苗儲存、運輸的設施設備

  第五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生產企業、疫苗配送企業、疫苗倉儲企業應當裝備保障疫苗質量的儲存、運輸冷鏈設施設備。

  (一)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疫苗生產企業、疫苗配送企業、疫苗倉儲企業應當根據疫苗儲存、運輸的需要,配備普通冷庫、低溫冷庫、冷藏車和自動溫度監測器材或設備等。

  (二)設區的市級、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配備普通冷庫、冷藏車或疫苗運輸車、低溫冰箱、普通冰箱、冷藏箱(包)、冰排和溫度監測器材或設備等。

  (三)接種單位應當配備普通冰箱、冷藏箱(包)、冰排和溫度監測器材或設備等。

  第六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的疫苗儲存、運輸設施設備管理和維護要求:

  (一)用于疫苗儲存的冷庫容積應當與儲存需求相適應,應當配有自動監測、調控、顯示、記錄溫度狀況以及報警的設備,備用制冷機組、備用發電機組或安裝雙路電路。

  (二)冷藏車能自動調控、顯示和記錄溫度狀況。

  (三)冰箱的補充、更新應當選用具備醫療器械注冊證的醫用冰箱。

  (四)冷藏車、冰箱、冷藏箱(包)在儲存、運輸疫苗前應當達到相應的溫度要求。

  (五)自動溫度監測設備,溫度測量精度要求在±0.5℃范圍內;冰箱監測用溫度計,溫度測量精度要求在±1℃范圍內。

  第七條:有條件的地區或單位應當建立自動溫度監測系統。自動溫度監測系統的測量范圍、精度、誤差等技術參數能夠滿足疫苗儲存、運輸管理需要,具有不間斷監測、連續記錄、數據存儲、顯示及報警功能。

  第八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生產企業、疫苗配送企業、疫苗倉儲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冷鏈設備檔案,并對疫苗儲存、運輸設施設備運行狀況進行記錄。

  第九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定期評估轄區內冷鏈設施設備的裝備和運行狀況,根據預防接種工作需要,制定冷鏈設備補充、更新需求計劃,參考“冷鏈設備維護周期和使用年限參考標準”,報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時補充、更新冷鏈設備設施。

  第三章:疫苗儲存、運輸的溫度監測

  第十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生產企業、疫苗配送企業、疫苗倉儲企業必須按照疫苗使用說明書、《預防接種工作規范》等有關疫苗儲存、運輸的溫度要求儲存和運輸疫苗。

  第十一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應當按以下要求對疫苗的儲存溫度進行監測和記錄。

  (一)采用自動溫度監測器材或設備對冷庫進行溫度監測,須同時每天上午和下午至少各進行一次人工溫度記錄(間隔不少于6小時),填寫“冷鏈設備溫度記錄表”。

  (二)采用溫度計對冰箱(包括普通冰箱、低溫冰箱)進行溫度監測,須每天上午和下午各進行一次溫度記錄(間隔不少于6小時),填寫“冷鏈設備溫度記錄表”(。溫度計應當分別放置在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凍室的中間位置,低溫冰箱的中間位置。每次應當測量冰箱內存放疫苗的各室溫度,冰箱冷藏室溫度應當控制在2℃~8℃,冷凍室溫度應當控制在≤—15℃。有條件的.地區或單位可以應用自動溫度監測器材或設備對冰箱進行溫度監測記錄。

  (三)可采用溫度計對冷藏箱(包)進行溫度監測,有條件的地區或單位可以使用具有外部顯示溫度功能的冷藏箱(包)。

  第十二條:疫苗配送企業、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應當對疫苗運輸過程進行溫度監測,并填寫“疫苗運輸溫度記錄表”。

  (一)記錄內容包括疫苗運輸工具、疫苗冷藏方式、疫苗名稱、生產企業、規格、批號、有效期、數量、用途、啟運和到達時間、啟運和到達時的疫苗儲存溫度和環境溫度、啟運至到達行駛里程、送/收疫苗單位、送/收疫苗人簽名。

  (二)運輸時間超過6小時,須記錄途中溫度。途中溫度記錄時間間隔不超過6小時。

  第十三條:對于冷鏈運輸時間長、需要配送至偏遠地區的疫苗,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對疫苗生產企業提出加貼溫度控制標簽的要求并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疫苗生產企業應當根據疫苗的穩定性選用合適規格的溫度控制標簽。

  第十四條:疫苗儲存、運輸過程中的溫度記錄可以為紙質或可識讀的電子格式,溫度記錄要求保存至超過疫苗有效期2年備查。

  第四章:疫苗儲存、運輸中的管理

  第十五條:疫苗生產企業、疫苗配送企業、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供應或分發疫苗時,應當向收貨方提供疫苗運輸的設備類型、起運和到達時間、本次運輸過程的疫苗運輸溫度記錄、發貨單和簽收單等資料。

  第十六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在接收或者購進疫苗時,應當索取和檢查疫苗生產企業或疫苗配送企業提供的《生物制品批簽發合格證》復印件,進口疫苗還應當提供《進口藥品通關單》復印件。收貨時應當核實疫苗運輸的設備類型、本次運輸過程的疫苗運輸溫度記錄,對疫苗運輸工具、疫苗冷藏方式、疫苗名稱、生產企業、規格、批號、有效期、數量、用途、啟運和到達時間、啟運和到達時的疫苗儲存溫度和環境溫度等內容進行核實并做好記錄。

  (一)對于資料齊全、符合冷鏈運輸溫度要求的疫苗,方可接收。

  (二)對資料不全、符合冷鏈運輸溫度要求的疫苗,接收單位可暫存該疫苗。待補充資料,符合第一款要求后辦理接收入庫手續。

  (三)對不能提供本次運輸過程的疫苗運輸溫度記錄或不符合冷鏈運輸溫度要求的疫苗,不得接收或購進。疫苗儲存、運輸過程中溫度異常的處理,按照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執行。

  第十七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對驗收合格的疫苗,應當按照規定的溫度要求儲存,按疫苗品種、批號分類碼放。

  第十八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應當按照有效期或進貨先后順序供應、分發和使用疫苗。

  第十九條:疫苗生產企業、疫苗配送企業、疫苗倉儲企業應當定期對儲存的疫苗進行檢查并記錄。對超過有效期或儲存溫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應當采取隔離存放、暫停發貨等措施。

  第二十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應當定期對儲存的疫苗進行檢查并記錄,對包裝無法識別、超過有效期、不符合儲存溫度要求的疫苗,應當定期逐級上報,其中第一類疫苗上報至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第二類疫苗上報至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對于需報廢的疫苗,應當在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監督下,按照相關規定統一銷毀。接種單位需報廢的疫苗,應當統一回收至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統一銷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應當如實記錄銷毀、回收情況,銷毀記錄保存5年以上。

  第二十一條:疫苗的收貨、驗收、在庫檢查等記錄應當保存至超過疫苗有效期2年備查。

  第五章:疫苗儲存、運輸中溫度異常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疫苗應當在批準的溫度范圍(控制溫度)內儲存、運輸。疫苗生產企業應當評估疫苗儲存、運輸過程中出入庫、裝卸等常規操作產生的溫度偏差對疫苗質量的影響及可接收的條件。符合接收條件的,疫苗配送企業、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應當接收疫苗。

  第二十三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采用冰箱、冷藏箱(包)儲存疫苗的,在存放、取用疫苗時應當及時開關冰箱、冷藏箱(包)門/蓋,盡可能減少疫苗暴露于控制溫度范圍外的時間。

  第二十四條:在特殊情況下,如停電、儲存運輸設備發生故障,造成溫度異常的,須填寫“疫苗儲存和運輸溫度異常情況記錄表”。疫苗生產企業應當及時啟動重大偏差或次要偏差處理流程,評估其對產品質量的潛在影響,并將評估報告提交給相應單位。經評估對產品質量沒有影響的,可繼續使用。經評估對產品質量產生不良影響的,應當在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下銷毀。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規范由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規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運輸安全管理制度4

  一、制定依據

  1.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1.2《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

  1.3《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停車場的安全管理,租用停車場應滿足本制度的要求。

  三、實施主體及職責分工

  3.1安檢部負責對停車場安全管理的監督和檢查。

  3.2安檢部設立專人對停車場進行管理。

  3.3安檢部應賦予停車場專職管理人員相應的職權,專職管理人員應具備本崗位的管理能力。

  四、安全設備配置的種類、數量及質量要求

  4.1公司營運車輛應按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的設備設施,確保駕駛員和押運員獲得充分的安全保證,及在發生車輛事故時提供必要的應急器材。

  4.2車輛安全設備設施除了車輛購置時的原有配備外,根據運行安全需要,公司可根據駕駛員及押運員的反饋意見,按有關規定增配。

  4.3車輛應配備滅火器、警告標志牌、標志燈等用于人身安全和應急警告的安全設備設施。原則上,安全設備設施應存放在車輛備艙中,且應易于取用,同時不得干涉車輛及其總成有效運行。

  4.4滅火器使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年或壓力指示在綠色區域內,應避免受潮。滅火器應用于撲滅車輛發生的火災,用后應及時補充。

  4.5警告標志牌,應符合國家相應的標準,具備熒光反射功能;不得以其他類似物品代替,如交通錐形標牌等。車輛因故停駐于道路上,駕駛員應按規定在車后設置警告標志牌。

  4.6其他設備設施如防火、防毒、防潮和應急救援等設備設施也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駕駛員、押運員應妥善保管,保證設備使用時有效。

  4.7對于車輛上的特種設備設施,安全部門要加強管理,定期對特種設備進行檢測,押運員和駕駛員也要在出車前、收車后對車輛上的特種設備進行檢查。

  4.8安檢部應對駕駛員、押運員進行使用注意事項的講解,保證駕駛員、押運員能夠正確使用,避免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的傷害;定期對安全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失效,應及時更換、補充,建立管理臺賬。

  4.9駕駛員或押運員發現設備設施損壞或失效時,應及時向安檢部報告,以便維修或更換。

  4.10押運員要確保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運輸的液化氣瓶或液化石油氣裝車完好、牢固,各裝置使用正常、有效。

  五、專用停車場安全環境要求(包括周邊警戒區劃定、警戒標志設置等)

  5.1停車場地面積應與停車數量相匹配。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專用車輛及罐式專用車輛,數量為2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運輸其他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數量為1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

  5.2停車場地應封閉,并設立明顯警示標志,不得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根據需要,設置運輸劇毒、爆炸和Ⅰ類包裝危險貨物專用車輛的停車區,并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以隔離其他設備、車輛和人員。

  5.3停車場設置進入、駛出通道和消防通道,且人車分離。

  六、日常運行管理要求

  6.1車輛進入停車場時,應登記車輛及危險貨物相關信息。

  6.2停車場地設置專人值守,實行交接班制度。停車場管理員應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相應查驗,確認完好有效。

  6.3運輸車輛應按區停放,車輛垂直投影應在區域內。駕駛員離開車輛時,應確認已經關閉車輛功能性設施設備和貨物安全狀態。

  6.4停車場應實行封閉管理,重要位置實行實時視頻監控。

  6.5每季度至少一次檢查停車場安全設施設備的有效性。

運輸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廠區交通安全管理,保證公司內部交通安全,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職責劃分

  1.后勤安保部做為廠區交通安全管理歸口管理單位,有對違反廠區交通安全規定的人員、車輛進行教育和處理的工作職責。

  第二章交通安全規定

  第三條后勤安保部有職責對進出廠區的車輛駕駛員和外來人員審查相關證明和證件。

  第四條公司相關單位負責對工作范疇內的車輛駕駛員進行證件審查和交通安全教育。

  第五條公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毀損廠內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

  第六條進出廠區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公司的管理規定,車輛須在規定的.停車區域停車,嚴禁在道路、交叉路口停留,嚴禁私自進入生產區和占用消防應急通道。

  第七條進出生產區域的機動車輛,除特種車輛外,必須到后勤安保部辦理相關手續取得通行證后,方可進出生產區。

  第八條進出生產區域的機動車輛司機必須證照齊全,禁止無證駕駛和酒后駕駛。

  第九條進出生產區域的機動車輛必須佩戴阻火器,嚴禁攜帶煙火或其他火種進入生產區域。

  第十條物料運輸車輛按登記順序進出廠區,禁止強行超車或插隊,以免影響正常的交通秩序。

  第十一條物料運輸車輛必須按照后勤安保部指定的線路和速度(5~10公里/小時)在廠區內行駛,嚴禁違規行駛。

  第十二條運輸易燃易爆等高危化學物品的機動車輛進出生產區域必須按照后勤安保部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并懸掛警示標志。

  第十三條運輸白灰渣、爐渣、易滴漏等物品的機動車輛,必須封蓋嚴密,保證不散落、飛揚或滴漏情況的出現,否則禁止進入廠區。

  第十四條特殊的機動車輛(如超寬、超高、超長)進出生產區域,應由使用單位專人指引進出生產區域,保證車輛行駛框架、高空管架的安全。

  第十五條施工車輛通過電纜溝、排水溝、管架下的道口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駛;履帶車在水泥道上行駛,必須鋪設軟墊。

  第十六條嚴禁廠區道路上堆放物資,特殊情況應經安全部、后勤安保部等主管單位同意并設立明顯標志;

  第十七條消防車、救護車等特殊車輛執行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十八條若廠區內發生交通事故,由后勤安保部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處理廠區交通事故。

  第十九條進入生產區的機動車輛,必須自覺接受門衛檢查登記。后勤安保部對違反廠內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的當事人處罰50元~200元;造成嚴重影響的,將根據公司相關制度嚴肅處理。

  第三章附 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后勤安保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運輸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特根據國家《公路運輸管理暫行條例》和《廣東省公路運輸行業行車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集團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集團屬下公司各級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公路運輸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三條集團公司安全技術部是負責本集團機動車和駕駛員安全技術組織管理的職能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安全活動、技術培訓,交流和推廣安全先進經驗;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各類安全、車管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防范措施;

  4、布置和檢查各運輸單位的安全學習,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

  5、負責機動車的技術檢驗、鑒定和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企業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第四條各運輸單位配備專職安全員,主持單位日常安全組織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發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和企業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措施,定期組織安全學習,抓好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3、處理單位交通事故,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后和結案工作,同時做好事故車輛的估價、預算和索賠工作;

  4、負責單位駕駛員的建檔管理和事故登記、里程統計、安全獎罰等安全業務,做好車輛入城證、營運證、養路費、牌照稅的經辦工作;

  5、協助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技術檢驗和日常管理工作;

  6、辦理單位領導委托和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組織管理事項。

  第五條安全員應具備思想作風正派,工作認真負責,并懂得汽車駕駛技術,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同時有一定的文字、語言表達能力。

  第六條運輸單位配備專職車管員,主持日常車輛機務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2、教育和督促駕駛員遵守操作規程,做好愛車例保工作,管好、用好、養護好車輛,組織和開展群眾性的愛車、節油、節胎等專業技術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3、編排車輛、機械保修計劃,按期組織安排車輛、機械保養和維修,并會同安全員定期做好車輛例保質量檢查及技術等級鑒定工作; 4、貫徹執行車輛耗油、用件、用胎的立卡、登記、考核、統計、盤查等各項管理、搞好成本節支、實施節超獎罰,定期分析測算、按月匯總上報;

  5、協助安全員辦理車輛年審、事故處理及其他安全生產業務;

  6、辦理單位領導委托和交辦的其他車管及安全生產管理事項。

  第七條車管員應具備思想作風正派,工作認真負責,并懂得汽車駕駛技術,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和修理技術,有獨立判斷和排除汽車一般故障的'技術和現場處理能力,并有一定的文字、語言表達能力。

  第八條集團公司對安全員和車管員要進行有計劃的培訓,通過自培或選送代培等渠道,不斷提高其業務水平及工作能力。同時根據他們的工作性質和特點,授于一定的工作權力和給予一定的崗位津貼。

  第三章安全管理基礎工作

  第九條集團公司建立各級正副行政領導的安全崗位責任制:公司總經理為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分管副總經理為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安全技術部經理為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組織管理責任人;屬下各運輸單位(車隊)經理(車隊長)為所在工作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分管副經理(副隊長)為所在工作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安全員、車管員為所在工作單位安全生產組織管理責任人。實行全面質量管理,運用全面質量管理(TQC)方法抓好安全管理基礎工作。

  第十條集團屬下各運輸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正確處理生產與安全的關系,實行全方位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列入黨、政、工、青、婦等部門的議事日程,齊抓共管。

  第十一條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屬下運輸單位要運用板報、標語等形式大力宣傳國家和企業有關安全法規和安全制度,推廣行車先進經驗和表彰好人好事,教育員工遵章守法,自覺做好安全行車的各項工作。

  第十二條各運輸單位(車隊)每月至少召開兩次安全生產會議及組織兩次安全學習,開展經常性的教育。學習內容:⑴學習交通法規,提高安全觀念;⑵總結行車工作,交流安全經驗;⑶分析事故案例,查找事故苗頭;⑷檢查安全漏洞,制訂防范措施;⑸宣傳安全典型,表揚好人好事。同時做好會議記錄和簽到手續。

  第十三條實行車輛承包經營的單位,必須把安全考核指標納入承包合同,并要加強對承包者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對承包車的技術管理工作,不得以包代管,以罰代教。

  第十五條各運輸單位(車隊)應根據季節變化和運輸工作實際,組織各種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如百日安全無事故競賽、春運安全競賽、安全知識和優質服務競賽等,并做好日常安全生產統計工作,報送公司有關部門及領導。

  第四章駕駛員管理

  第十六條雇用或接收調入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駕駛技術考核合格才能辦理雇用和調入手續。

  第十七條持有汽車駕駛執照未從事過職業駕駛工作的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到車隊駕駛車輛時,必須經過駕駛技術考核合格才能安排駕駛車輛。

  第十八條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的員工及新調入或雇用的機動車駕駛員,均須到公司安全技術部填表登記建立駕駛檔案。駕駛關系在外單位的,應在登記后一個月內轉入本公司。

  第十九條調離的機動車駕駛員,應在調離后三個月內辦妥駕駛關系過戶手續。否則,公司不予辦理年審簽章,其違章肇事亦與公司無關。

  第二十條被雇用的臨工駕駛員,在報到上班前必須與用工單位簽訂用工合同,按規定繳交合同和安全押金,并由用工單位做好崗前教育培訓工作,否則不準安排駕車。

  第二十一條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一、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二、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學習及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三、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四、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牌、證件齊全和完好。

  五、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努力完成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六、履行車隊工作程序,做好車輛交接班工作。

  七、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二十二條駕駛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嚴格遵守國家《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公司安全行車規定,切實做到"十堅持"、"九不準"。

  十堅持:

  1、堅持中速行駛,不開英雄車;

  2、堅持各行其道,不開霸王車;

  3、堅持文明禮讓,不開斗氣車;

  4、堅持安全第一,不開冒險車;

  5、堅持預防為主,不開僥幸車;

  6、堅持二嚴律己,不開違章車;

  7、堅持三勤例保,不開帶病車;

  8、堅持四慢五掌握,不開盲目車;

  9、堅持勞逸結合,不開疲勞車;

  10、堅持顧客至上,不開缺德車。

  九不準:

  1、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和玩耍;

  2、不準光腳和穿拖鞋開車;

  3、不準超速和超載;

  4、不準疲勞和帶病駕車;

  5、不準駕駛技術狀況不良和與駕駛記錄不符的車輛;

  6、不準飲酒后開車;

  7、不準動用單位車輛私帶學徒學車;

  8、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外單位司機及無駕駛執照的人員駕駛;

  9、不準裝運走私 物品和無邊防證人員進入邊防區。

  第二十三條各運輸單位(車隊)要經常了解和掌握駕駛員的思想動態和精神狀態,主動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不斷改善他們的工作和生活條件;注意勞逸結合,適度安排出車,防止疲勞駕駛。

  第五章事故處理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駕駛員在行車工作中發生刮擦、碰撞、輾壓、翻復、失火或其他過失,造成人、畜傷亡或車物損失,直接經濟損失達人民幣200元以上者均作記案事故處理。

  第二十五條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當地交警部門和本單位,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后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第二十六條車屬單位接到事故信息后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按規定逐級上報,并會同公司安全技術部門和有關單位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七條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后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單位及公司安全技術部備案。書面檢查要求將肇事日期、時間、所駕車輛號牌、行駛路線、出事地點、原因、經過、后果(含人、畜傷亡和車、物損失情況)及本人對事故的認識、教訓、今后措施詳細寫清楚。

  第二十八條為教育肇事者本人及廣大駕駛員,肇事單位對事故要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沒有弄清事故原因不放過;沒有認真寫出書面檢查及訂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過;沒有在安全會上深刻檢查使廣大駕駛員從中受到教育和吸取教訓不放過。同時,其駕駛執照由所在單位安全員收繳保管,待后處理。

  第二十九條對肇事駕駛員,肇事單位應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本制度第四十一條之規定給予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等處理。公司各級管理人員駕車肇事,其事故處理一律應報公司安全技術部核準。

  第三十條事故結案后,肇事單位應將事故結案書影印一份報送安全技術部存案。同時事故結案書正本及索賠單位應匯總、整理交由有關經辦人員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獎罰規定

  第三十一公司屬下各運輸單位(車隊)必須建立駕駛員安全技術檔案。從到本單位駕車之日起按時準確地記錄駕駛員安全行車里程、違章、肇事及表彰、獎勵等情況,作為其本人今后晉級任職及參加各類評獎的有效依據。

  第三十二條對下列在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車工作中做出顯著

  成績的單位和個人,除給予精神鼓勵外應給予相應的物質獎勵:

  1、本公司職業駕駛員每月安全行車二十天以上,每季六十天以上無大小事故,并能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及安全會議者,獎勵六十元;全年安全行車二百四十天以上無大小事故及無會議缺席情況,獎勵一百元。

  2、在季度安全檢查評比中,消滅責任事故和貨損貨差或旅客投訴的車隊,車隊長、安全員、車管員、調度員每人獎勵一百元。在年度安全檢查評比中,消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的四項頻率均不超過公司下達的指標之車隊,車隊長、安全員、車管員、調度員每人獎勵二百元。

  3、在年終總結評比中被評為市或集團公司安全先進單位(或集體)的車隊,車隊長、安全員、車管員、調度員每人獎勵二百元;被評為市或集團公司安全先進的個人,每人獎勵二百元。

  4、在每季度車輛安全技術檢查評比中,保養質量達九十分以上的車輛,獎勵主管司機五十元;連續四個季度均達到九十分以上者,年終加獎一百元。

  第三十三條對發生責任事故的駕駛員,根據其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下列規定標準給予停止駕駛工作、取消個人累計安全里程及追究賠償等處理:

  1、輕微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00元以下):負同等以上責任,賠償30%至40%經濟損失,取消五千公里安全里程。

  2、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負一定、次要責任,停駕五至十天,賠償10%至20%經濟損失,取消六千公里至一萬公里安全里程;負同等以上責任停駕十至三十天,賠償30%至40%經濟損失,取消一萬至六萬公里安全里程。

  3、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負一定、次要責任,停駕一至三個月,賠償10%至20%經濟損失,取消二十萬至三十萬公里安全里程(屬死亡事故,取消三十萬至五十萬公里);負同等以上責任,停駕三個月以上,賠償30%至40%經濟損失,取消全部安全里程,貨運事故損失賠償限額,同等責任以下最高不超過一千元,主要責任以上最高不超過二千元。

  4、特大事故:凡負有責任的,停駕半年以上,取消全部安全里程。

  上述事故損失賠償總額最高不得超過二千元(租賃承包除外)。駕駛員肇事扣證期間,由車隊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做雜工,并按工種及表現發給基本工資、工齡工資、輔助工資(即福利補貼),同時發給出勤生活補貼,標準為每天3至5元(以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安排裝卸的,則按裝卸班組的計酬辦法計發工資。

  第三十四條駕駛員在一年內累計發生三宗同等以上交通責任事故,每宗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者或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上者,取消其在本公司的駕車資格。是職工者另行安排工作,是臨工者給予解雇處理。

  第三十五條其他違章處罰:

  1、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每次罰款二十元;累計三次不參加學習,除按規定罰款外,停止駕駛工作一個月;累計五次以上,停止駕駛工作三個月。是臨工給予解雇處理。

  2、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肇事辦班學習,除責成補課外,每次罰款五十元;重犯者加倍處罰。

  3、違反"九不準"一至六項其中一項,以及不按規定裝載危險品、易燃品、易爆品或發現乘客帶有上述物品上車時不予勸

  阻或在執行吊裝作業期間不戴安全帽,處予一百元以下罰款。

  4、私自動用單位車輛帶學徒學車或將車輛交給外單位司機及無證人員駕駛,經查獲:貨車每次罰款300元;的士每次罰款1000元。重犯者加倍處罰,是臨工的給予解雇處理,并充公其合同及安全押金。若造成事故,其一切經濟損失概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5、私自動用營運車輛裝運物品或無證人員進入邊防區,造成車輛被扣留者,除罰款由司機自負外,并按車類臺班計賠損失。造成車輛被沒收者,則按價賠償。

  6、非工作需要和未經單位領導同意私自動用營運車輛辦私事,或在運輸途中無故駛離托運路段運私貨,經查獲,其行駛里程雙倍計收運費。私吞之運費則十倍處罰。若造成車輛損壞或事故,其一切經濟損失概由駕駛員本人負責賠償。

  7、駕駛員在行車中發生交通事故,不報告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及本單位處理,其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本人負責。事態發展,牽涉到單位派人處理者,其事故賠償加倍追究。

  8、駕駛員在行車中因違章駕駛或無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營運證、路費證、入城證、保險證等,其被查獲的違章罰款,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運輸安全管理制度7

  為全面加強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改善安全生產環境,夯實安全管理基礎,提升安全管理整體水平,保證***煤礦運輸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組長:成員:

  (二)領導小組的職責

  1、負責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的制定與修改,負責**礦年度、季度、月度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規劃、實施方案的制定。

  2、每月對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進行考核、評級。

  3、督促落實運輸安全質量事故隱患的排查與整改。

  4、負責組織**煤礦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評級驗收會。

  二、指導思想以“安全第一、質量為本”為方針,建設本質安全型礦井為主線,嚴格執行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狠抓責任落實,完善安全設施,提升裝備水平,改善作業環境,堅持正規循環作業,選樹典型,以點帶面,鞏固提升,確保礦井達到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二級,穩步推進安全生產健康持續穩定發展。

  三、檢查形式

  1、運輸安全質量標準領導小組負責每月對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督察,在當日下午進行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評級。

  2、將運輸安全質量考核、評級結果形成臺賬報礦安全質量標準領導辦公室備案。

  四、考核辦法一、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分為三個等級一級:運輸安全質量得分在90分以上;無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運輸事故,運輸設備綜合完好率80%以上。二級:運輸安全質量得分在80分以上。三級:運輸安全質量得分在70分以上。

  二、礦井運輸責任事故每死亡1人,礦井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降一級扣5分,得分不得超過下一級的'最高分,按降低后得分輸入礦井總分。

  三、考核評級: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現場逐項考核并查閱有關資料。

  四、在檢查評比中,如有缺項,可將該項目的分數,平均折算到總項其它內容中去。折算方法如下:實得分數=檢查得分×100100-缺項分

  五、相關要求

  1、每次檢查、督察前,由運輸安全質量標準領導小組織召開檢查預備會,詳細安排檢查事宜,規范檢查行為。

  2、領導小組按《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評分表》進行考核評級,必須保證結果公正、合理。

  3、小組成員必須參加月度的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參加的須提前向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說明情況并指定出替代人員。

  4、驗收檢查覆蓋率必須達到100%,所有參加檢查人員必須統一使用《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標準及評分表》進行現場評分,并按照“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提高檢查質量。

  5、實行領導小組組長負責制和集體公開評分制度,評分結果必須在現場由所有參加檢查人員共同簽字;現場評分表在當日下午的三點前匯總成臺賬,報送礦安全質量標準辦公室。

  6、運輸安全質量標準辦公室將每次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的記錄要存檔管理,作為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評級的依據。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運輸安全管理制度8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循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公司員工之間要團結互助,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不負責任的態度。

  二、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工作期間儀容儀表合乎規范,衣著得體,干凈整潔。待人接物態度謙和,舉止文明。

  三、工作時間

  上午8:00-11:30下午:13:00-4:30全體員工需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工。有事需請假,外出辦公者需向相關部門領導及總經理審核批準。辦公時間不得從事和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上班時間不得干私活,看和工作無關的書籍書刊網頁。

  四、接電話。接待來賓時一律使用文明用語;客戶進門必須站立微笑迎接,主動介紹公司情況。

  五、保持工作場所,設施,及個人工作區域的衛生。

  六、工作期間應勤于業務,積極主動的完成工作任務。盡心、盡責,真誠合作,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并展開工作,不得拖拉,推諉,拒絕。對他人咨詢不屬于自己職責范圍的業務時應就自己所知告之咨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運輸安全管理制度9

  一、安全管理

  1、機動車司機熟悉交通規則,必須持交警部門發放審核的駕駛證駕駛相應的車輛。

  2、學習駕駛員不準單獨駕駛。

  3、實習駕駛員應由正式司機帶2-3月后才準單獨駕駛。

  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活動開展正常化。

  5、超高、超長、超寬大件和特殊重型設備、器材運輸應有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懸掛明顯標志。

  二、車輛

  6、及時維護保養,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不準帶病運行。

  7、出車前檢查制動、轉向、燈光等,確保性能良好可靠。

  8、備有消防器材。

  9、特種車輛標志清楚,油罐車裝有拖地鏈條。

  10、冬季冰凍期間應配有防滑鏈條和擋木,回場后將水箱中的水放空。

  三、臨時交通道路

  11、路基堅實,邊坡穩定。

  12、路寬:雙車道7米,單車道4米,不準堆放材、物品占用公路。

  13、單行道有回車場。

  14、排水良好,路面無積水。

  15、危坡險段設有標志、護柱、護墻等。

  16、及時清理路面廢物,填平坑洼、保持平整。

  17、重要交叉路口、鐵道路口、重要設施應有明顯標志和燈光信號。

  18、橫跨路面的線路、設施應埋在地下或高于路面4.5米。

  19、交通繁忙的路口有專人指揮。

  20、卸料倒碴場地平坦,不得有較大坡度,臨空邊緣有車檔。

  21、裝卸料場所有專人指揮。

  四、駕駛

  22、按規定的車速、車距行駛,禮貌行車,不盲目超車、會車。

  23、駕駛室不準超坐,或堆放過多的物品。

  24、嚴禁酒后開車,不準穿拖鞋開車。

  25、不準私自出車和繞道行駛。

  26、自卸車、油罐車、平板車、吊車、裝載車、機動翻斗車、除駕駛室外,不準乘載人。

  27、載重汽車載人、人貨混載應遵守有關規定,車廂墻板高度大于1米,載運器材應綁扎牢固。

  28、載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嚴禁煙火,做到低、中速行駛,不準隨便停車,雷雨天氣停止行駛。

  29、危坡險段處禁止停車。

  公路養護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及保通辦法

  第一條為維持高速公路養護作業現場秩序,規范高速公路養護作業安全管理,正確引導駕乘人員按規定線路有序通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路政管理規定》、《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道路作業交通安全標志GA182-1998》等法律、法規和規范,結合南華路政中隊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高速公路養護作業安全管理包括:

  (2)、作業車輛、機械管理;

  (3)、作業現場管理;

  (4)、作業區通行(保通)管理。

  南華路政中隊與楚雄管理處、交警搞好協調配合,對公路養護施工作業進行規范管理。

  第三條公路需要養護施工作業時,由省公路投資公司楚雄管理處向中隊報送《公路養護施工作業情況工作函》。明確施工時間(期限)、施工路段、施工單位、施工對象(對公路特定病害情況采用對應的養護措施)、影響交通的情況下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

  第四條由作業(施工)單位向中隊報送:

  (1)、經楚雄管理處審核同意的《公路養護施工作業表》;

  (2)、《施工組織計劃》。主要包括:

  ①工程概況、工程特點和難點、施工目標;

  ②管理模式、質量體系、施工方案和施工工序;

  ③施工組織及進度、安全保障措施;

  ④主要車輛機具使用計劃、勞動力安排計劃;

  ⑤現場文明施工措施;

  路政中隊對工程概況、工程特點和難點、施工組織及進度進行重點了解,做到心中有數。

  (3)、《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保通方案),施工保通人員名單,通訊錄,施工保通人員值班表。

  第五條由施工單位報送的材料經中隊與楚雄管理處,交警共同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對未經路政審核同意的施工堅決取締,責令施工方迅速恢復交通。

  第六條中隊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及保通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必要時,收取路政保通服務費。

  第七條對施工單位占用、拆除、移動、涂改、損壞公路附屬設施的`行為收取施工保證金。施工結束后,經路政、管理處檢查恢復原狀后全額退還施工單位,未恢復原狀的,由中隊收取公路路產損失賠償費、清理費等。

  第八條中隊擬定《施工作業管理及保通方案》,進行施工作業管理及保通工作,實施對施工作業人員(保通人員)、車輛機械、施工作業現場、作業區通行(保通)的管理和監督,中隊對路巡班組進行監督考核。

  第九條路巡班組的職責是:

  (1)、配合、指導施工單位按國家規范設置明顯的施工標志、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

  (2)、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須穿著統一的反光安全標志服。無反光條的標志服需及時更換。要求施工保通人員在崗,及時引導交通,看守施工標志、標牌。禁止施工作業人員穿著拖鞋工作,禁止在工地飲酒、打鬧、隨意穿越高速公路。

  (3)、對作業車輛,機械進行檢查。

  ①作業車輛,機械必須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噴涂反光油漆或粘貼反光膜,并保持表面清潔。

  ②作業車輛必須在頂部配置黃色閃光警示燈。

  ③作業車輛應當停放在作業區內。

  ④盡量避免作業車輛在社會車輛通行路段調頭。

  ⑤車輛,機械須審驗合格,技術狀況完好,并配備素質相當的駕駛員、操作員。

  (4)、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①施工單位必須按國家規范設置明顯的施工標志、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

  ②夜間及雨雪霧天氣施工單位必須設置紅色警示信號。

  ③施工單位應按照公路施工養護規范堆放材料,并設置安全標志,并及時清除施工路段路面雜物。

  ④施工單位無擅自占用、拆除、移動、涂改、損壞公路附屬設施的行為。

  (5)、在施工現場進行安全保通工作。

  ①引導通過施工現場的車輛按照設置的標志有序通行,服從路政員、施工保通人員的指揮。

  ②配合施工單位進行公路施工作業交通管制,為公路養護作業提供交通安全服務。

  ③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路段,加強交通安全檢查。發生交通阻塞時,配合交警、管理處、施工單位做好分流、疏導工作。必要時,在施工路段入口定點值勤。

  第十條路巡班組對檢查內容填寫《公路施工管理、檢查記錄表》,并要求施工現場負責人簽字。對存在的問題要當場要求施工單位,施工作業人員在規定時限內整改,不及時整改的,上報中隊,由中隊通報楚雄管理處、交警、并向路政大隊及公路所在縣市安監局匯報。

  第十一條除昆瑞路政支隊的路政員依法在中隊轄區公路上履行公路作業管理及保通勤務外,其他單位不得使用路政車,路政員在中隊轄區公路上進行路政管理職務活動。

  第十二條除公路防護、養護外,占用、利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樹木,應當事先報經路政許可。并參照本辦法執行。

運輸安全管理制度10

  現金、票據安全管理規定加強現金、票據、印鑒、有價證券等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我工區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和國務院《關于實行現金管理的規定》及相關政策、法規。制定本規定。

  1、工區現金、票據等管理的職能部門,是工區財務科,按照“統一管理,歸口管理“的辦法對現金、票據實行管理。

  2、現金、票據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實行現金管理的規定》,并按此《規定》制定相應的管理辦

  3、對支票和其它票證、憑證的管理,必須堅持檢驗、復核制度,堵塞漏洞。

  4、取送巨款必須用專車、并有專人負責押運。取送數額特大的款項,必須有兩人以上同行,保衛處派員重點護衛。

  5、存放現金、票據必須用合格的`保險柜,財務室門窗必須牢固、安全。并安裝防盜報警設備。現金、票證必須有專人保管。

  6、財務室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限額。超過銀行規定限額的現金,必須當日存入銀行。由于特殊需要,必須過夜存放的,應專柜存放,專人看守。

  7、財務部門必須制定落實內部安全工作責任制。現金、票據、印鑒、有價證券等在使用、保管、儲存時必須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8、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施行。

運輸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通過本預案,確保災害發生后,方案參與人員能夠做出快速、正確的反應,迅速組織力量參與搶救人員、控制消除事態發展、恢復生產等救援和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因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其他不良影響,保證公司各項生產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公司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可靠的安全環境。

  二、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地震、臺風、水災、等自然災害對本系統的影響。

  三、預案執行

  (1)現場救援

  (2)后勤保障

  (3)外圍工作

  (4)通訊聯絡

  四、職責

  1、現場救援職責

  a、根據不同自然災害攜帶相關救援物資;

  b、組織、指揮在自然災害中被困現場人員及其重要物資的疏散、搶救;

  c、下達救援命令,并協助實施;

  d、隨時向安全小組通報現場情況,提供解決依據;

  e、特別緊急情況下,有權停止現場救助,采取“緊急避險”措施。

  2、后勤保障

  a、根據現場需要,負責調配現場救援物資,保證救援物資的供應;

  b、負責接待社會救援部門和友鄰單位,c、搶救、安置事故傷亡者,安置疏散出的物資。

  3、外圍工作

  a、負責維護現場秩序,疏散、安置現場職工;

  4、通訊聯絡

  a、根據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的指令,負責啟動應急預案,通知所有安全領導小組人員;

  b、負責現場所有“上傳下達”工作;

  c、根據應急全領導小組的指示,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現場情況。

  5、工作程序

  a、當災害已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由現場救援負責并組織后勤保障控制現場,搶救、搜索現場人員,在人員得到有效救助后,疏散物資財產。

  b、外圍工作劃定管制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受傷人員要立即送醫院救治,組織疏散危險狀態下的物資。

  c、通訊聯絡及時準確下達安全小組的指令,與政府有關部門聯絡通暢,協調各部門妥善解決相關工作。

運輸安全管理制度12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條件的管理人員、駕駛人員、押運員及裝卸人員,并與管理人員、駕駛人員、押運員及裝卸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活動,設立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活動和道路運輸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的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封鎖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一切措施,立即封閉現場,阻止一切可能產生事故源頭,防止危險貨物的脫落、揚撒、流失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運輸。

  4、要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及必要的防護設備。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危險貨物時,必須檢查是否有超載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道路危險品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車輛停放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貨物的品名、性質、采取何種措施、人員的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危害程度。當事人應封鎖現場,搶救傷員,疏散群眾、保護好貨物,并通報本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正確使用必備的防護設備及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應立即按照“危險化學品應急措施”進行處理,并將傷者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并經檢測達到一級車況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4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18至6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七、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和有關交通運輸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及操作規程,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安全行車十條禁令:

  1、嚴禁無駕駛證、無從業資格證的人員駕駛車輛;

  2、嚴禁違反行車命令行車;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行車;

  4、嚴禁超員、超載行駛;

  5、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6、嚴禁攜帶無關人員乘車;

  7、嚴禁在通過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時與火車搶道;

  8、嚴禁車輛在發動機運轉中加油;

  9、嚴禁直流供油、嚴禁冬季明火烤車;

  10、嚴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駛。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駕駛員,須遵守《安全行車十條禁令》禁令,違反者一律解聘。

  (五)、駕駛員出車前8項安全檢查要點

  步驟一、燈光

  目的:檢查車輛燈光照明和指示燈功能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檢查前部行車燈、近光燈、遠光燈、喇叭、前霧燈、轉向燈、雙閃燈的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后部行車燈、牌照燈、后霧燈、制動燈、倒車燈、后轉向燈、后雙閃燈。

  3、檢查儀表指示燈、內室燈及各種指示燈功能是否完好。

  4、檢查大燈光束是否正常,如有必要,進行調整。

  步驟二、電瓶

  目的:檢查電瓶電壓及電極緊固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檢查電瓶正極、負極緊固情況及極柱是否干凈。

  2、檢查電瓶外殼是否損壞或漏電解液。

  3、若電瓶有光眼,可通過觀察光眼顏色判斷電瓶電壓。綠色表示電瓶充電充足;黑色表示充電小或沒電;無色或黃色表示電解液達到臨界必須補充蒸餾水,對于免維護電瓶建議更換;若無光眼,可直接測量電瓶電壓。

  4、使用超過年限并且光眼顯示顏色變淺或淡黃色應更換電瓶。

  步驟三、機油及冷卻液、水

  目的:檢查機油及冷卻液、水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機油液面檢查,車應停于水平路面,未啟動發動機前,檢查機油是否在油尺b區麻點處。

  2、用油尺取機油滴到白紙上觀察機油是否臟。

  3、檢查機油時要避免機油滴到發動機上以免發生火災。

  4、冷卻液、水液面不應低于MIN標記,冬季要使用防凍液,以防止水箱結冰。

  步驟四、制動系統

  目的:檢查制動系統功能。

  操作步驟:

  1、目視檢查制動系統密封性,檢查制動泵、制動調節器、制動鉗。

  2、檢查制動摩擦襯塊的厚度,若制動摩擦襯塊和背板厚度磨損嚴重,應立即更換。

  步驟五、轉向系統

  目的:檢查轉功能是否正常 ,是車輛行車安全的重要保證。 操作步驟:

  轉向系統是由方向盤、方向機、轉向柱及傳動桿等部件組成。現代車輛的轉向系統一般與懸掛系統密切相關。駕駛者將轉向力通過方向盤傳到方向機和轉向柱,再將方向盤的扭力傳到傳動桿,最后將動力轉到前輪,使車輛轉向。

  1、以下幾點幫助判斷轉向系統好壞:

  (1)操作轉向系統感覺操作力度是否適當。

  (2)轉向系統應能在車輛轉彎時靈活平穩的將扭力傳到前輪。

  (3)不會讓路面不平引起的震動造成回跳或方向失控。

  (4)方向盤應能平穩回位。

  在正常狀態下,轉向系統與懸掛系統一起發揮重要作用,確保車輛安全行使且易操作。

  2、日常也應注意對轉向系統的保養和檢查:

  (1)檢查轉向節和拉桿球頭是否磨損或松動。有發現磨損過大的須立即更換。

  (2)檢查轉向液壓助動泵是否缺油。

  (3)將方向盤用力向上拉,如有間隙,檢查方向盤螺母是否松動和轉向柱十字頭是否松動、轉向柱接方向機的部分是否松動。檢查橫直拉桿是否變形。

  最后一點很重要。因橫直拉桿變形會引起前輪定位改變,影響轉向系統的正常工作。須及時進行更換。更換后需將前輪前束調校正常。

  步驟六、底盤

  目的:檢查底盤部件狀態。

  操作步驟:

  1、若檢查底護板有損傷,需拆下底護板檢查發動機油底殼和變速箱殼體是否有損傷。

  2、檢查輪輞是否有磕碰傷,檢查車輪軸向和徑向間隙。

  3、檢查車身底部是否損傷,后橋、油箱是否有磕碰傷。

  步驟七、輪胎

  目的:檢查輪胎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胎面和側面是否有損傷,去除異物(如釘子、鐵屑、石子等)。

  2、輪胎花紋深度不低于1.6mm。

  3、根據前輪磨損形態,判斷是否有必要檢查前束和車輪外傾角(輪胎斷面出現毛邊,表明前束不正確。單面磨損則表明車輪外傾角不正確)。

  4、根據輪胎胎壓數值調整輪胎氣壓。

  步驟八、變速箱油

  目的:檢查變速箱油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變速箱油液面應位于加油孔下沿。

  八、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令法規,自覺遵守道路運輸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珍惜生命”的職業道德,嚴禁違章駕駛,確保安全行車、文明行車。

  2、危險品車輛駕駛員必須經過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的危險品操作培訓,持危險品運輸“從業資格證”方能駕駛車輛。

  3、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

  4、不超裝、超載,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區域,確需進入的,應按事先商請當地公安交管部門批準,并指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行駛。

  5、裝載危險貨物的車輛不得在居民聚居點、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機關、名勝古跡、風景游覽區停車。如必須在上述地區進行裝卸作業或臨時停車,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當地公安部門同意。

  6、車輛發生故障需修車時,應選擇安全地點。需進入修理廠時,不準載貨進入廠內。

  7、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動機必須熄滅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措施。

  8、禁止裝卸作業區內維修車輛,嚴禁將車隨意停放在外,運輸途中停留住宿時應報告當地公安機關,經獲批準后方可停留。

  9、嚴禁無證開車、無令開車、酒后開車、超速開車、空檔溜車。嚴禁無臺速和熄火滑行。

  10、愛護車輛,保持車容整潔,使車輛保持完好狀態。服從調度,積極參加車隊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員崗位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持證上崗。

  2、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

  3、必須掌握所押運危險品性質、危害特性以及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

  4、運輸危險化學品時,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掌握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5、嚴格監管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堅決制止駕駛員將車輛駛入危險化學品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

  6、認真押運貨物,特別是劇毒、爆炸危險化學品,確保不發生貨損、貨差,做好交接工作。

  7、配合督促駕駛員做好危險化學品及行車安全工作,安全到達目的地。

  8、在危險化學品運輸押運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或發生被盜、丟失、泄露等情況時,應及時向單位有關領導報告,同時向當地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和公安、環保、質檢部門報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十、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人員

  1、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必須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裝卸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化學危險物品裝卸有關規定,根據承運物資的特點妥善裝卸、文明裝載.嚴禁違章操作。

  2、加強責任感,必須掌握操作危險化學品的知識,并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配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危險物品時注意輕拿、輕放,注意標志,堆放穩妥。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商品外溢。

  3、作業過程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等。每次作業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防護用品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4、配合駕駛員做好車容整潔工作。

  十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的年度檢驗、上戶、轉籍、技術性能檢測、維護保養由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2、公司要對所有的危貨營運車輛必須參加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人身意外險。

  3、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性能方可參加營運,為保證車輛的安全運行,必須按規定進行二級維護保養,并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防護設備。

  4、車輛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修復,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出場、出站。

  5、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混裝,嚴禁超速行駛。

  6、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嚴禁駛入危險化學品禁止通行區域內。

  十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技術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營運車輛技術質量,防止事故發生,根據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檔案管理

  1、新購的有關車輛資料和行駛證、營運證、附加費證、購車發票、附加費收據復印件及車輛照片等,公司必須有專人負責建立車輛原始基本情況檔案,并每年對車輛的檢測、審驗資料和駕駛員、押運員及裝卸人員應及時填充,確保車輛檔案資料的完整性和延續性;

  2、車輛駕駛員要在每月25日前將車輛的月行程里程、保養維修、肇事情況上報公司登記,由公司負責人核實后填寫車輛技術登記;

  3、車輛重要部件或證件及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等如有變動、改動,應將變動、改動的情況及時登記備案,并報請相關部門。

  (二)、車輛檢查

  1、車輛經檢測必須達到一級車況的在用車輛;

  2、罐體車輛經檢測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3、司機平時出車前后要做好檢查,嚴禁帶病營運,一經發現,視情況輕重罰100至500元;

  4、公司每季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1)車輛號牌、標志燈、標志牌、及告示牌齊全、清晰,安裝位置正確,無遮擋物;

  (2)燈光、喇叭、雨刮器、觀后鏡等裝置齊全有效;

  (3)發動機汽缸工作正常,無異響、漏油、漏水等現象;

  (4)轉向裝置操作靈活,無過緊或過松現象,高速行駛時車輛不會出現跑偏或擺頭現象;

  (5)制動系統良好,符合國家制動規范要求,前后四輪的定位準確;

  (6)車輛各種線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輪胎保持良好,輪胎胎冠上的花紋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車標準。

  5、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人員上路檢查車輛行駛情況時,在出示檢查證后,司機必須停車配合,如發現車輛狀況不佳的或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相關規定的,交通管理人員有對車輛進行停駛、回場檢查的權力。

  (三)、車輛保養和審驗

  1、關于車輛二級維護、季檢、年審。

  (1)車輛每季進行一次二級維護,維修廠必須具有運管部門核準的危險品車輛修配廠;

  (2)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后,司機要將二級維護單交到公司備案,再到相應的運管部門簽章;

  (3)嚴禁車輛不進廠檢測而取得二級維護單等弄虛作假現象,一經發現查實,除了重新進行二級維護外,公司將對司機進行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4)車輛每年進行綜合檢測年審一次。

  2、按規定參加交警、運管部門組織的檢測、年檢、年審。

  (四)、車輛報廢規定

  1、報廢條件:

  凡車輛技術經濟情況達到下列條件之一者,應予以報廢。

  (1)車輛超期使用,主要總成部件磨損腐蝕或嚴重損壞,性能工況嚴重下降,無修復價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總成或大部分零件嚴重損壞,已無修復價值;

  (3)零部件損壞嚴重的老舊車;

  (4)車輛經過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的。

  (5)經修理和調整后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6)經修理和調整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后,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2、報廢程序

  (1)申請報廢,公司報請市車管所批準,從批準之日起列入報廢車輛,停止營運。

  (2)車輛申請報廢,經市車管所核準后,三個工作日內把報廢車輛的相關證件、資料到運管部門辦理相關報廢手續。

  (3)報廢車輛資料公司要統一保存,并將資料保存不得少于兩年。

運輸安全管理制度13

  一、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切實把各項規定、制度落到實處,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礦安全領導小組及專職安全員負責本礦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

  三、安全生產定期監督檢查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由礦主要負責人組織的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四、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

  (1)礦及下屬部門安全生產制度的健全落實情況;

  (2)涉及安全的崗位人員到崗履職情況;

  (3)運輸車輛的證照是否齊全有效;

  (4)運輸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是否按期進行,燈光、轉向、制動、喇叭是否穩固有效,輪胎磨損及胎壓情況,隨車其他裝置是否牢固有效);

  (5)從業人員情況(駕駛證、從業資格證件是否有效,是否按時參加例會、教育學習,是否存在私自頂班現象,是否存在違反操作規程的違章行為,上期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思想狀況等);

  (6)安全設施設備的情況(滅火器是否符合相應規定并保持有效狀態等);

  (7)其他涉及安全的`內容。

  五、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結果及處理辦法;

  (1)符合規定,鑒定合格,繼續運行;

  (2)輕微隱患,當場立即整改;

  (3)一般隱患,視整改難易程度,應限定日期進行整改;(4)重大隱患,應采取相應停業、停運等措施在一定期限內整改;六、發現安全隱患責令整改應明確整改責任人,監督檢查人員負責監督整改。整改完畢后由責任部門寫出整改報告,由礦安全管理機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出具驗收結論。

  七、礦發現一般以上安全隱患組織整改。

  八、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及整改后的驗收應有相應的文字記錄,制作監督檢查記錄臺帳,歸檔保存。

運輸安全管理制度14

  一、運輸民爆器材時,應嚴格執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及有關交通安全規則。

  二、運輸民爆器材的車輛應定期接受車輛安全檢查,逾期未經檢查的車輛和檢驗不合格的車輛不得承運民爆器材產品。

  三、采用廂式運輸車,專用運輸車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各項設施和手續合格、齊全。

  四、運輸民爆器材應配備押運人員、承運司機,押運員應隨身攜帶符合行政許可審批要求的有關證件,掌握押運產品的'數量、質量、規格、批次和裝載等情況,了解所載物品的主要危險特性和安全防護知識。

  五、運輸民爆器材的車輛不應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宿舍區、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車。

  六、民爆器材裝載應符合危險貨物配裝、碼放要求、中途卸貨后應及時調整貨物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墜落的撞擊,裝載量不應超過額定負荷。車輛起停時,應避免突然啟動和急剎車。

七、在暴雨和雷電等惡劣天氣下,不得裝卸、運輸民爆器材。

運輸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為預防、控制和消除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危害,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和健康。通過安全生產告知和承諾,使公司全體人員不斷強化安全意識,深入落實安全責任,提高遵章守紀的自覺性,確保公司安全生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及《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安全生產告知是指公司通過勞動合同(包括:營運任務合同)、簽訂安全責任書、培訓教育、警示標識、安全告誡等方式,將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相應的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等內容,告知新入職、調崗或是在崗的管理人員及出租車駕駛員的行為。

  安全生產承諾是指管理人員和出租車駕駛員在知曉自身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相應的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后,向公司保證完全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職責、遵守崗位操作規程、落實相應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等內容而進行的書面承諾。

  安全生產承諾書是指由公司統一編制載有安全承諾內容,由承諾人親筆簽字的書面文件,并認真履行安全承諾內容。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下屬控股公司實行安全生產告知和承諾的管理。

  第四條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對所管理或服務的對象履行安全生產告知工作責任。

  第五條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告知。是指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公司各層級通過簽訂安全責任書、崗位說明、安全規章制度培訓貫宣等方式,使公司員工熟知自身崗位需要承擔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第六條安全生產風險告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的規定,結合公司安全危險源的辨識清單,對公司所有勞動者實行安全生產風險告知。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告知的方式有:

  (一)三級安全教育安全風險告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對新入職公司的員工,針對涉及的危險源內容、避險方案和應急預案等內容,通過教育的方式進行安全風險告知。

  (二)專項技術安全風險告知。對新引進的新技術、新工藝,有技術負責人員對使用該技術的人員進行該技術設計的危險源的內容、避險方法、防范措施等內容,通過集中學習的方式開展技術交底培訓和安全風險告知工作。

  (三)安全巡查安全風險告知。公司安全領導機構、安全管理人員在對現場工作、場區等現場進行巡查時,對現場人員和相關區域人員進行可能涉及的危險源內容、避險方法和防范措施,通過現場告知和書面告知的方式,開展安全風險告知工作。

  (四)現場標識安全風險告知。公司安全領導機構、安全管理人員,對相應場所、工作崗位等存在危險源的內容、避險方法和防范措施,通過粘貼、懸掛告知牌的方式進行安全風險告知。

  (一)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做到“三不違反”即: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記錄;做到“四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被傷害。

  (二)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會報警、會自救、會互救,會熟練使用滅火器等安全設施設備。

  (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賦予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嚴格履行崗位安全職責,即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是承諾人的重要承諾內容之一。

  (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營運任務合同的在崗人員都應就自身崗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進行安全承諾。各級領導要帶頭落實安全生產承諾內容。

  (二)新入職員工和駕駛員在完成“三級”教育后,簽訂安全承諾書,轉崗職工在完成新崗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后,需重新簽訂對應崗位的安全承諾書。

  (三)承諾人必須熟悉安全承諾內容,并在安全承諾書上親筆簽字,不允許他人代簽。安全承諾書由安全管理部存檔。

  (一)公司總經理是實施安全承諾簽字的總負責人,安委辦是組織實施和考核安全承諾的責任部門,應定期對承諾書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二)安全承諾誓詞:我已接受過本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諾書內容,愿認真執行,如違反本承諾,愿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條違反承諾的責任。承諾人違反承諾,造成責任事故或情節嚴重的按照公司規章制度有關條款進行處罰,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和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和不斷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切實提高安全生產水平,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生命、財產和生產的安全,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形勢平穩,促進交通服務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省經濟特區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本公司鄭重作以下承諾:

  一、嚴格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并嚴格落實到位,主動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公司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執行到位;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工作例會,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報告,研究安全生產問題,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

  二、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保障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發揮職能作用,切實保障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盡職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三、依法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擠占、不挪用;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及時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四、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長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嚴格遵循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或未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要求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五、確保公司生產經營場所及有關設備設施、工藝流程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依法為從業人員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并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帶;及時糾正違章操作行為,堅決杜絕違章指揮和強令違章冒險作業。

  六、嚴格依照許可范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遵守道路旅居運輸相關規定,切實加強道路客運的安全管理。

  七、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風險點危險源排查,全面識別安全風險,有效落實管控措施;定期開展事故隱患排查,及時消除隱患,按規定向當地主管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八、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做好安全警示和安全設備日常維護,不使用淘汰的或明令禁止的工藝、設備和材料。

  九、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規定建立應急管理隊伍,儲備必要應急物資,每年至少組織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保證及時、如實報告當地應急管理部門。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諾,或發生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為,本公司自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歡迎社會公眾對本公司生產安全狀況進行監督。

  為了個人的安全健康,為了家庭的幸福美滿,為了企業的穩定發展,本人在工作中,要認真做到遵章守法、規范操作,安全從我做起,并鄭重承諾:

  一、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主管理,依法安全,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具。

  二、積極學習和牢固掌握國家、省、企業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熟悉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能。

  三、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自覺履行本崗位安全職責,在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堅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為本、安全為天,堅決做到不安全不作業。

  四、在不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情況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級領導和安全職能人員的安全檢查與監督、自覺接受公司的.日常管理。

  五、自覺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項法律、規章、制度、規定,積極學習滅火與火場逃生知識,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線路,熟悉本崗位各項事故應急措施,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和處置,不延誤時機。

  六、在日常工作中堅決做到“三不違反”和“四不傷害”。做到“三不違反”即: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記錄;做到“四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被傷害。

  七、主動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為,對發現事故隱患火災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公司負責任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八、積極參加公司及所屬部門的各種安全培訓、安全學習、安全活動和事故應急演練,掌握作業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對以上承諾,本人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本人愿承擔責任,本承諾書自簽字日起生效。

  為了強化交通安全責任意識,明確管理和使用機動車輛的安全責任和義務,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本人向公司承諾如下:

  一、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實施細則》,嚴格執行當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和單位的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檢查“安全第一、文明行車”、“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行為準則。

  二、積極參加政府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習和培訓,接受定期安全知識、駕駛技能和機械常識的考核。

  三、精心維護所駕車輛,嚴格落實車輛“三檢”制度,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嚴格按照規程操作車輛,杜絕車輛機械事故的發生。

  四、因下列原因發生事故的,本人自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門及公司的相關處罰:

  1、酒后、疲勞駕駛車輛,闖禁令標志、超速行車、野蠻駕駛;

  3、行進路口不減速、不避讓優先放行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

  4、持無效駕駛證駕車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輛不相符的車輛,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駕駛無效機動車輛行駛證的車輛,無從業資格證者駕駛營運車輛;

  5、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規定報告給公司領導、安全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

  6、將車交給非司機駕駛或交給未經公司考核批準的其他司機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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