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1
1.目的
為加強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文件、記錄和檔案管理,規范并確保各相關場所使用文件為有效版本,加強安全記錄控制和檔案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相關的文件、檔案資料的管理。
3.工作職責
3.1、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批準、發布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等有關管理體系文件。
3.2、行政部負責體系文件的審核、發放、更改、歸檔、保管和作廢文件的回收、銷毀,負責組織體系文件的編制、評審、修訂;負責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統計和利用等工作;負責有關上級來文的轉發。
3.3、安全課負責組織編制、修訂、評審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類文件,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記錄匯編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負責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等的收集、整理、匯總及發放。
3.4、職能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文件的編制、審核,對職責范圍內記錄的格式及使用負責,對記錄填寫的規范性進行指導及監督,負責保管職責范圍內檔案的收集、保管和統計工作。
4.管理要求
4.1、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分類
(1) 安全生產目標;
(2) 機構和職責;
(3) 安全投入;
(4) 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
(5) 培訓教育
(6) 設備設施、工藝信息;
(7) 作業安全;
(8) 隱患排查;
(9) 重大危險源監控;
(10) 職業健康;
(11) 應急救援;
(12) 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
(13) 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4.2、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編號和標識
安全標準化管理手冊、管理制度、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記錄等文件的.編號由安全課負責,按管理體系要求統一進行編號控制。安全生產相關文件分為“受控”和“非受控”,并以印章標識。受控文件在更改時接受更改服務。持有文件人員因工作變動,應將“受控 ”文件交回文件發放部門。文件持有人不得私自復制文件,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員借用、贈送、轉讓。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及上級單位下發的文件、規定等采用原名稱及原編號。
4.3、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編制、審核和批準
安全相關管理體系文件由安全課組織編制、審核,職能部門負責編制、審核職責范圍內的文件。記錄表格的制定由職能部門同時進行,企業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受控文件經審核并確定發放范圍后,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批準發布。
4.4、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
行政行政部負責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相關登記、發放工作,并填寫文件清單以便于核對文件版本和檢索。應確保文件使用的各場所都得到相關文件的最新版本。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范圍由行政行政部提出,企業主管領導或主要負責人批準后,由安全員發放。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發放、回收記錄。企業建立局域網并實行無紙化辦公的,按照文件網上流轉程序實施文件的收發。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等由職能部門負責收集、整理、識別、登記,填制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清單。
4.5、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評審、修訂
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應每年由原組織編制單位組織評審,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的適用性、可操作性、合規性等進行評估。經評估需修訂的,或者由建議修訂的部門提出修訂意見和建議,由編制單位進行修訂、完善后按原審批程序進行發布。文件評審組織部門應保存文件評審和修訂的記錄。對少量的變動可由更改人采用“劃線更正法”進行更改,當一頁有三處以上(含三處)的更改時,采取換頁的方式進行并標注修改次數。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版次號從1開始順序標注。當文件出現重大或多次修訂、機構發生重大調整等情況時,對體系文件作整體換版處置,并做出相應的換版標注。所有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修訂方式由安全保衛科在文件修訂記錄注明“更改方式”和“負責更改的人員”。
4.6、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領用、借閱和復制 安全生產相關文件領用人應在發放記錄中簽字。因破損需重新領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門向文件發放部門提出申請后,以舊換新。若發生文件遺失,由遺失單位提出申請,經行政行政部負責人審批同意后方可補發。內外部人員借閱與安全管理體系有關的文件時,應填寫文件借閱復制記錄,由行政行政部負責人批準;內外部人員需復制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時,由分管領導批準。
4.7、安全生產相關記錄的格式設計和填寫
各部門專用的記錄格式,由各部門組織設計編制并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安全保衛部備案。記錄表格樣式的設計應能充分反映規定的活動,滿足支持性文件的有關要求。一般應包括:名稱、編號、日期、項目、數據、描述必要的結果、填寫部門、填寫人員、說明等。安全生產相關記錄填寫要及時、準確、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得隨意涂改。不得用鉛筆和圓珠筆填寫;如因某種原因不能填寫的項目,將該項用斜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責任人簽名不允許空白。如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數據,應采用單杠劃去原數據,在其附近用黑色鋼筆或碳素筆填入更改后的數據,簽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蓋印章)、日期。
4.8、安全生產相關文件保管、作廢與銷毀
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由編制部門或使用部門分類進行保管。需歸檔保存的安全生產相關文件,每年或項目完成時向檔案行政部門及時歸檔。受控的安全生產相關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廢時,由原發放部門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作廢,作廢的文件應及時從使用場所撤出,需保存的加蓋“作廢留存”印章,確保防止作廢文件的非預期使用。對要銷毀的作廢文件,由原發放部門填寫文件記錄銷毀清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方式有:撕毀、燒毀、磁盤格式化,損壞光盤等。
4.9、安全生產檔案的分類
歸檔材料應是在生產過程中形成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種文件、規章制度、技術資料、原始記錄、圖片、圖紙等資料。應對下列主要安全生產資料實行檔案管理:
(1) 安全生產目標;
(2) 機構和職責;
(3) 安全投入;
(4) 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
(5) 培訓教育;
(6) 設備設施、工藝信息;
(7) 作業安全;
(8) 隱患排查;
(9)重大危險源監控;
(10) 職業健康;
(11) 應急救援;
(12) 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
(13) 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4.10、安全生產檔案收集與移交的基本要求
歸檔材料應確保完整、準確真實、系統規范,反映企業安全生產各項活動的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歸檔材料應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標準和要求,進行整理、編目造冊。具有重要保存價值的電子文件,應與內容相同的紙質文件同時歸檔。
4.11、安全生產歸檔時間
各部門在安全生產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歸檔,也可按項目活動內容歸檔。
4.12、安全生產檔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產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種。檔案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完安全生產檔案移交手續后方可離崗。
4.13、安全生產檔案的利用
借閱、復制有密級的安全生產檔案,必須按照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和法規辦理。 安全生產檔案利用中,要處理好安全生產檔案保密和利用的關系,既要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又要充分發揮檔案的指導、借鑒等積極作用。在提供、利用、公布檔案時,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5.風險評估
5.1管理缺陷
5.2無本項制度,本企業的資料管理工作無法實現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無法提供真實可靠的安全技術資料,從而無法指導今后的安全工作以及對領導工作的決策提供依據,間接導致事故發生。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生產文件檔案的管理,確保文件檔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學性,使其為今后工作開展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與公司安全生產有關的文件檔案的管理。
三、職責
1、安保部負責制定本制度,并負責綜合監督管理。
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文件檔案的管理,并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
3、各部門安全員負責本部門文件檔案的'收集、歸檔和保管,并適時將安全生產檔案上報公司安全職能部門備案。
四、內容
1、文件資料的收集
安全生產文件檔案內容如下: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它要求;
(2)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文件、批復文、領導指示材料及會議資料等;
(3)公司安全生產文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會議記錄材料、安全學習資料、住建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
(5)各種安全活動記錄、安全管理臺賬、事故報告、安全通報等;
(6)供應商、承包商、施工單位相關材料等;
(7)安全設施檢測、檢驗報告、記錄等;
(8)食品安全、職業衛生評價報告等;
2、立卷歸檔
(1)、文件資料應根據其相互聯系、保存價值分類立卷,保證的齊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產主要情況,以便保管和利用;
(2)、應根據文件資料的重要性,立案時間分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進行時間整理、分類歸檔;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對上年度的文件資料進行歸檔,統一保存;
(4)、各種文件資料按一定特征進行排列和系統化,應層次分明、編寫頁碼、標定卷內文件資料目錄;
(5)、不同價值、不同性質的文件資料應當區別管理,單獨立卷;
3、檔案保管
(1)、檔案應入架、科學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應采取防潮、防蟲措施,防止檔案損壞;
4、檔案借閱
(1)、文件資料檔案借閱,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借閱檔案要注意保護,不得丟失、損壞、涂改,要如期歸還,到期不能歸還者,要說明情況,并辦理續借手續;
(2)、借閱的檔案要注意保密,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公開、發表或轉借他人;
(3)、歸還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當面查點清楚,并在借閱登記本上注銷;
5、檔案銷毀
對于過期并失去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經單位領導批準,可以定期銷毀,必要時做好銷毀記錄;
五、相關記錄
《文件檔案清單》
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并負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3
1、目的
安全生產檔案是對企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實記載,反映企業貫徹國家法律法規、標準的具體體現,它的完整性、規范性、準確性同時也反映了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狀況,并對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形象奠定了強有力的基礎保障,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產檔案涉及的內容
2.1傷亡事故檔案。保存單位:公司(安全部)長期保存。
(1)傷亡事故登記表。
(2)事故調查報告書及批復(調查記錄、圖紙、照片、物證、人證等材料)
(3)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
(4)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病歷、檢驗報告等)。
(5)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情況。
(6)事故審批結案文件。
(7)工傷事故月報、年報表、歷年來事故登記臺帳和事故統計分析圖表等資料。
2.2安全生產教育檔案。保存單位:安全管理部、事業處。
(1)進廠職工三級教育資料(長期保存)。
(2)特種作業人員專門培訓和定期復審,持證上崗有關資料。
(3)換崗及復工教育資料。
(4)每年至少一次對全員進行安全教育資料。
(5)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核資料。
以上資料均應有培訓內容、學員名冊、培訓時間、考核成績等。
2.3違章記錄及安全獎懲檔案。
(1)應有日常檢查、專項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的檢查記錄。
(2)檢查中發現的違章行為、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違規現象應通過教育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及時予以糾正。
(3)公司獎懲制度、規定、公司及上級獎懲文件并建立安全獎懲臺帳。
(4)安全獎懲臺帳應至少保持3年以上。
2.4隱患及整改記錄
(1)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建立隱患整改登記臺帳,包括隱患類別、內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門和負責人、整改進度、完成情況、驗收和反饋等。
(2)隱患下達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單,也可以是整改計劃或隱患整改報告等,但都必須對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證。
(3)記錄應至少保持3年以上。
2.5安措項目檔案
(1)安措項目主要指勞動保護專項經費計劃項目,其檔案應包括項目名稱、措施內容和預期效果、經費預算、經費來源、項目計劃進度、項目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可行性分析、開工日期及竣工日期、項目驗收及其效果、經費決算等。
(2)記錄應至少保持3年以上。
2.6特種設備及危險設備檔案
(1)本廠的特種設備包括、電梯、壓力容器;危險設備是根據設備的危險性而確定的設備設施。
(2)設備檔案應包括特種設備及危險設備臺帳、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記錄、運行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3)特種設備檔案應長期保存。
2.7職業健康檔案
(1)特種作業及危險作業人員體檢表。
(2)其他職工體檢記錄。
2.8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檔案。
(1)設備設施分布情況、設備設施現狀。
(2)驗收測試記錄及啟用日期。
(3)維修、監測和檢驗記錄。
(4)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檔案應長期保存。
2.9職業衛生檔案和有害作業點監測記錄(長期保存)
(1)有害作業平面布置示意圖及接觸人員人數、名單。
(2)有害因素監測記錄資料,有害物超標的整改措施及實施后的情況記錄資料。
(3)職業病患者資料(診斷報告、治療及處理資料)。
(4)有害作業人員健康卡片(接觸有害因素作業人員上崗前、上崗期間及離崗時的體檢報告)。
(5)急性職業中毒事故調查資料
2.10電器設備檢測記錄
(1)絕緣檢測記錄。
(2)接地電阻檢測記錄。
(3)漏電保護器運行、檢測記錄。
3、檔案管理部門:設在安全管理部。
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安全部。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4
第一條為規范安全生產檔案管理,促進工程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指揮部與監理、施工單位簽定的《安全生產合同》等文件要求,結合本項目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參與高速公路建設的所有單位。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檔案主要包括安全文書和安全內業資料的記錄、收集、整理、匯總與存檔。
第四條安全生產檔案管理遵循“填寫全面、真實準確、歸檔及時”的'原則。各單位應落實專室、專人、專機、專柜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文書和內業資料的檔案管理,檔案盒應有管理類別標簽、細分標簽和卷內目錄,以便歸檔和查閱。
第五條施工單位安全內業資料包括:
(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等;
(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職責、責任狀;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四)安全操作規程;
(五)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六)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生產合同;
(七)特種作業人員臺帳及證件、一般作業人員臺帳;
(八)特種設備登記、檢驗合格證、維修保養記錄和運行記錄;
(九)安全教育培訓、交底臺帳及記錄;
(十)安全會議與學習臺帳及記錄;
(十一)各級安全檢查、整改臺帳及檢查通知、整改回復、安全問題處罰、復查等記錄;
(十二)專職安全員安全日志、電工巡視記錄;
(十三)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臺帳及使用計劃、使用記錄和有關證明材料;
(十四)危險源調查、分析、評價、分級資料;
(十五)主要危險源明白卡以及危險告知臺帳、記錄;
(十六)臨時用電、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及其審查批復文件;
(十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及演練計劃和記錄;
(十八)生產安全事故臺帳及事故報送(月報、快報)、處理記錄;
(十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資料;
(二十)其他安全管理資料(包括例會、照片、影像資料等)。
第六條監理單位安全內業資料包括:
(一)安全監理制度、職責及安全保證體系、安全資格證書;
(二)安全監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三)審查批復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保證措施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記錄;
(四)安全監理檢查、指令及隱患檢查整改閉合資料;
(五)安全監理臺帳(包括監理日常工作臺帳、安全監理指令臺帳、專項方案審查臺帳等);
(六)安全監理日志、安全監理巡視記錄、安全監理月報;
(七)施工單位定期對施工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設備臺帳等報備資料;
(八)其他安全管理資料(包括例會、圖片、影像資料等)。
第七條監理單位應建立安全檔案,內容如下:
(一)安全組織機構檔案。
內容包括安全領導小組成立文件;安全監理機構、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兼職監理工程師配備及職責;安全監理人員資質證件等內容。
(二)安全監理制度檔案。
包括安全監理活動組織、目標、計劃、內容、方法,應急救援組織實施預案,演練方案等內容。
(三)安全監理檔案。
包括安全監理工作計劃;安全監理日志;安全監理月報,安全管理數據統計月報;安全監理活動記載等內容。
(四)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檔案。
包括管轄標段內主要控制性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部專項方案及申請;本監理單位審查意見;專家會論證意見;指揮部審批意見;主要控制性工程日常安全監管情況等內容。
(五)安全隱患排查檔案。
包括主要危險源明白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記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安全隱患整改結果臺帳。
(六)生產安全事故檔案。
包括生產安全事故報送及處理記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臺帳;生產安全事故處理臺帳;生產安全事故分析等內容。
(七)安全文件檔案。
包括上級來文來函,與施工項目部及其他有關方面往來函件,各種安全活動視聽資料等內容。
(八)安全生產考核檔案。
包括對項目部月度考核,對本監理單位安全監理工作考核等內容。
第八條指揮部將定期考核或隨機抽查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監理單位對應考核或抽查施工單位,其結果納入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第九條本制度由湖北交投麻武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試行。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為加強項目安全檔案資料的統一歸口管理,使各項目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種安全管理資料完整保存,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檔案管理辦法》(安監總辦[2008]202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檔案是指項目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電子等不同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檔案內容主要有:
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安全規章制度和文件。
二、安全責任書、工作計劃與總結、考核記錄。
三、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四、安全技術材料。
五、安全會議記錄、紀要。
六、應急預案及演練記錄。
七、安全生產費用臺賬。
八、各類安全證書、證件。
九、合格分包方臺賬。
十、安全設施建設、使用記錄。
十一、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職員臺賬。
十二、安全獎罰。
十三、安全搜檢記錄。
十四、安全專項活動記錄。
十五、事故處理、工傷認定資料及事故臺賬。
第三條安全生產檔案實行公司、項目分級管理。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本項目及項目各分部。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內容
第五條安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安全規章制度和文件
一、項目每年收集更新的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二、項目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對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評估記錄。
三、安全生產文件:
1、安全生產文件是指項目發文或轉發上級單位文件,業主單位印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書面文件資料或電子文本。
2、安全生產文件原則實施分級分類辦理,項目發文或轉發上級單位文件由項目負責辦理存檔,項目收到的公司、業主及相關方的文件由項目安全機構保管、存檔。
第六條安全義務書、工作打算與總結、考核記錄
一、每年一次的各級職員安全生產義務書。
二、項目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及總結。
三、項目根據安全責任書對責任人實施的安全責任考核結果。
第七條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一、安全教育培訓包括“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專業安全培訓、日常安全教育等。
二、施工作業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必須單獨建立臺帳,并由參培人員簽名認可。
三、安全教育培訓記錄由教育培訓單位統一保存,其中施工作業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檔案由項目、分部兩級同時保存。
四、個人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培訓,其培訓成績、證書證件由個人保存,并報公司備案。
第八條安全技術資料
一、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專項施工方案評審及其審批記錄。
二、安全技術交底審核及實施記錄。
三、危險源辨識及調查記錄,危險源的評價記錄,危險源清單。
四、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及其評審記錄、實施記錄。
五、科技應用及創新記錄。
第九條安全會議記錄、紀要
一、項目安全機構組織召開的與安全有關的會議必須由專人做好記錄,包括文字記錄、聲像記錄,記錄要清楚,便于區分、管理、保存、查閱。
二、會議記錄要形成紀要、決議的,紀要和決議必須同時保存。
第十條應急預案及演練記錄
一、應急預案的評審及其審批記錄。
二、應急演練打算的審批及其實施記錄。
三、應急演練的評價記錄。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費用臺賬
一、安全生產經費的使用計劃及其審批記錄。
二、安全生產經費的使用臺賬。
第十二條各類安全證書、證件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三類”職員安全考核合格證書。
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件。
四、特種作業職員證件。
五、特種設備檢驗合格證。
六、大型(專用)設備、小型機具、施工設施的進場檢驗記錄。
七、安全檢測設備的標定證書。
八、風險品儲存庫的驗收證明。
九、作業人員職業健康證明。
十、消防器材出廠合格證。
十一、特種勞動保護用品“三證一標志”。
第十三條合格分包方臺賬
一、分包方審查記錄。
二、分包方資質證書。
三、與分包方簽訂的安全生產協議。
四、分包方的業績評價記錄。
第十四條安全設施建設、使用記錄
一、項目重要安全設施、設備必須建立使用檔案,從采購或建設、使用、報廢或折舊全過程作好記錄。
二、重要安全設施、設備檔案,由設備管理、使用人員建立臺帳并進行日常管理,由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監管。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人員臺賬
一、特種設備安裝、拆除記錄。
二、特種設備使用、維修保養記錄。
三、特種設備、特種作業職員登記記錄。
第十六條安全獎罰
一、安全獎罰文件。
二、安全先進集體、安全先進人員的申報材料。
第十七條安全檢查記錄
一、公司、項目組織的各類安全搜檢,由各級專、兼職安全員負責記錄、錄音或錄像。
二、安全檢查記錄內容包括檢查的范圍、內容,參與檢查的人員及其意見,檢查中查出的問題、隱患。重要檢查記錄內容必須由檢查人員簽字認可。
三、檢查記錄必須使用專門的記錄本。檢查記錄以年為期限裝訂和保存。
第十八條安全專項活動記錄
公司、項目開展“安全生產月”等專項活動的方案、過程實施記錄、活動總結情況。
第三章 安全生產事故檔案內容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工傷認定材料及事故臺賬
一、事故處理
1、事故報告及帶領批示;
2、事故調查組織工作的有關材料,包括事故調查組成立批準文件、內部分工、調查組成員名單及簽字等;
3、事故搶險救援報告;
4、現場勘查報告及事故現場勘查資料,包括事故現場圖、照片、錄像,勘查過程中形成的其他資料等;
5、事故技術分析、取證、鑒定等資料,包括技術鑒定報告,專家鑒定意見,設備、儀器等現場提取物的技術檢測或鑒定報告和物證資料或物證資料的影像資料,物證資料的事后處理情況報告等;
6、安全生產管理情況調查報告;
7、傷亡人員名單,尸檢報告或死亡證明,受傷人員傷害程度鑒定或醫療證明;
8、調查取證、說話、詢問筆錄等;
9、其他有關認定事故原因、管理責任的`調查取證材料,包括事故責任單位營業執照及有關資質證書復印件、作業規程及通風圖紙等;
10、關于事故經濟損失的材料;
11、事故調查組工作簡報;
12、與事故調查工作有關的會議記錄;
13、其他與事故調查有關的文件材料;
14、關于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的請示(附有調查報告);
15、事故處理決定、批復或結案通知;
16、關于事故義務認定和對義務人舉行處理的相關單位的意見函;
17、關于事故義務單位和義務人的義務追究落真相況的文件資料;
18、其他與事故處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二、工傷認定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包括事實勞動干系)的證明資料;
3、醫療診斷證明大概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大概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三、事故臺賬
按照事故材料登記情況,建立事故臺賬。
第四章 檔案辦理要求
第二十條安全生產辦理檔案的保管期限
根據XXX的檔案管理規定,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短期三種,確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則是:
一、對公司、項目安全生產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應永久保存;
二、對公司、項目安全生產有一定時間內有利用價值的檔案分別是長期和短期保存;
三、通常介于兩種保管期限之間的檔案,其保管期限一律從長。
第二十一條事故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30年兩種。 通常造成職員死亡或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間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檔案,列為永久保管。
未造成職員死亡或重傷,且間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檔案,結案通知或處理決定和事故義務追究落真相況的資料列為永久保管,其他資料列為30年保管。
第二十二條歸檔文件質量要求:紙質文件材料應齊全完整,字跡清晰,簽認手續完備;數字照片應打印紙質拷貝;錄音、錄像文件(包括數字文件)、電子文件應按要求確保內容真實可靠、長期可讀。
第二十三條文件材料向檔案部門歸檔時,交接雙方應按照歸檔文件材料移交目錄對全部文件材料進行清點、核對,對需要說明的事項應編寫歸檔說明。移交清冊一式二份,雙方責任人簽字后各保留一份。
第五章 辦理和考核
第二十四條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必須認真對待,誰主管、誰負責。
第二十五條對辦理不善、給項目造成損失者,將按公司《職工違規違紀處理辦法》舉行懲罰。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如有與國家頒布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相一致的,以國家頒布的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項目安全XXX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6
第一條、根據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及集團公司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為了規范管理安全生產檔案,加強痕跡資料的管理,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萬隆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檔案的建立
(一)收集整理企業法定證照,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照,從業人員登記表及上崗證。
(二)收集整理安全生產機構設置文件,逐步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簽訂的安全環保責任書。
(三)收集整理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應急救援預案。
(四)收集整理各項規章制度的資料、記錄等:
1、按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的要求收集整理教育培訓記錄及資料,包括送出去和企業自身進行的安全培訓教育、考核、持證情況等;
2、按照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建立各類各次會議的記錄檔案;
3、按照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建立安全檢查檔案,包括企業負責人、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記錄;
4、按照設備設施管理制度建立設備設施檔案,包括生產廠家資質、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安裝資質證明、檢測檢驗合格證明以及操作使用、點檢、維護、修理等資料和記錄;
5、按照危險源管理制度建立危險源管理檔案,包括危險源的識別、評估分析、管理、監控的記錄和資料;
6、按照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包括排查、
治理、驗收等記錄和資料;
7、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建立勞動防護用品檔案,包括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倉儲、發放、使用、管理的記錄和資料;
8、建立安全、環保投入資金的提取、管理、使用檔案;
9、按照傷亡事故管理制度建立事故調查處理檔案,包括事故調查的記錄、筆錄、處理過程、事故報告、結案批復等;
10、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檔案資料。
第三條安全生產檔案的`管理
(一)本機構的安全生產檔案,由安全環保科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保管;車間、班組的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等資料,統一整理交由安全環保科保存。
(二)存入安全生產檔案的資料,要分類整理,按照時間先后編寫頁碼,制作目錄,成套成盒保存,不得雜亂無章。
(三)安全生產檔案系保密資料,除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在依法檢查時可以查閱外,其他無關人員,外界人員均不得借閱。若因工作需要查閱的,須經單位主要領導批準。查閱結束后,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收回檔案室保存。
(四)檔案室應隨時保持通風干燥,嚴防蟲蛀、鼠咬、嚴防潮濕、水浸,嚴防火災,應設防火警示標志,建立用火制度。發生火災時,應首先將檔案資料安全轉移。
第四條違反本制度的責任
(一)未按本制度第二條規定建立安全生產檔案,具有下列行為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責任扣款,仍不改正的,按管理權限給予警告、記過、留用察看,直到辭退或開除的處分。
1、未建立安全生產檔案的;
2、安全管理活動無記錄的;
3、記錄不規范、不完整的;
4、設備檔案不完整又不收集的。
(二)未按本制度第三條規定管理安全生產檔案,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責任扣款,仍不改正的,按管理權限給予警告、記過、留用察看,直到開除的處分。
1、檔案管理混亂,未歸類保存的;
2、未按保密規定,丟失檔案資料的;
3、檔案室未建立用火制度,未設防火標志的;
4、因管理不善造成蟲蛀鼠咬、殘缺不齊的;
5、因管理不善造成水浸、受潮的;
6、不重視檔案資料管理的。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為規范和加強公司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管理工作,確保各項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準確和完善,通過安全生產檔案(臺帳)的記錄、整理和歸檔,不斷增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針對性、系統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各部門。
三、管理內容和要求
執行原則本制度所稱的安全生產檔案(臺帳),是指各單位、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資料、圖表、聲像、電子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四、管理職責
4.1安全管理部
1.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綜合管理工作,對各生產職能部室的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檔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制定實施公司安全記錄歸檔和保管、使用、統計等有關規章制度。
3.負責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歸口管理工作,明確本專業所涉及安全記錄的編制、填寫、保存等具體要求。
4.負責對涉及安全生產檔案管理要求的.相關單位、部室進行監督、檢查和提供業務指導
5.各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公司下達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及管理標準。落實公司下達的檔案工作要求和有關部署,在業務上接受公司職能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6.安全部門負責填寫、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單位、部G門在安全生產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各類記錄。
五、管理規定安全生產檔案(臺帳)資料分為以下類別: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及變動記錄;
2.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圖等
3.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文件
4.與工種崗位和設備工具相對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使用規程
5.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和下發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報等;
6.安全管理人員花名冊、注冊安全工程師花名冊及相關身份證明、資格證書;
7.年(季)度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和計劃、階段性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和計劃;
8.與主管單位及內部各班組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執行、驗收、考核記錄;
9.安全生產競賽、活動記錄;
10.安全防護用品、工具、裝備登記表;
六、其它與安全工作有關的記錄。
1.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學習、活動資料;
2.三級安全教育資料、試卷;
3.全員教育、專項教育記錄;
4.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計劃、資料,特種作業人員登記管理臺帳
5.其它安全教育工作記錄。
七、安全會議臺帳包括以下方面內容
1.安全生產會議記錄、紀要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會議記錄、紀要;
2.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臨時組織的各類會議,包括傳達貫徹上級文件,收看收聽電視電話會議等記錄、紀要;
八、職業病防治管理工作記錄。
1.職業衛生目標管理和責任制,單位負責人及管理人員職業衛生培訓證明(復印件);
2.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文件;
3.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實施方案,包括個人防護用品發放使用記錄,放射源管理登記表,檢測用具、工具登記、校驗等管理記錄,劑量筆發放登記管理記錄,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結果等,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記錄(培訓計劃、培訓考核記錄、宣傳圖片、紙質和攝錄像資料)等;
4.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接觸職業危害人員登記表及體檢記錄(上崗前、在崗、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表),職業病人登記表,職業病人診斷證明書等;
九、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治理臺帳
1.專業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重大節假日安全檢查記錄及考核記錄(或安全檢查表);
2.專項安全檢查及考核記錄(或安全檢查表);
3.日常、綜合性安全檢查及考核記錄(或安全檢查表);
4.隱患檢查記錄、隱患排查治理(計劃)登記表;
5.隱患整改通知書、指令書、整改記錄;
十、其它與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工作有關的記錄。
1.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臺帳
2.應急救援機構(隊伍);
3.應急預案及目錄清單;
4.應急預案評估報告;
5.應急物資裝備清單;
6.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十一、生產安全事故管理檔案包括以下方面內容
1.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
2.職工傷亡事故、事故調查報告;
3.事故調查分析會議記要;
4.工傷認定批復書;
5.其他有關記錄。
十二、安全生產檔案(臺帳)管理要求
安全生產檔案(臺帳)紙質文件材料應齊全完整,字跡清晰,日期明確,簽認手續完備。
1.要確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檔案(臺帳)的記錄、收集和整理。
2.各單位安全生產檔案(臺帳)應分類存檔,按時間順行(以年度為界),每年年終將安全生產檔案(臺帳)裝訂成冊。
3.安全生產檔案的保存期限和本規定未涉及的其它安全生產檔案(臺帳)執行公司相關文件管理規定。
4.公司安全管理部對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檔案(臺帳)的建立情況,定期進行督促、檢查,檢查時間為半年度一次。
5.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礦山(采掘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規范企業安全生產臺帳與檔案管理,切實推進礦山(采掘施工)企業安全標準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的規定,結合我市礦山(采掘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指南適用于本市境內非金屬露天礦山企業、小型露天采石場企業和礦山采掘施工企業(以下統稱為礦山企業)。
第三條 本指南所稱企業安全生產檔案是指礦山企業在安全生產管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社會及企業安全生產具有保存與利用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本指南所稱安全臺帳是指礦山企業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制度過程中所形成的直接記錄材料。
第四條 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檔案與臺帳建設是礦山安全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維護企業安全生產、經濟利益、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企業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檔案具有依法管理、保護、使用的義務和權利。
第二章 管理與職責
第五條 礦山企業應加強安全生產檔案工作的領導,明確一位負責人主管安全生產檔案與臺帳建設工作。
第六條 礦山企業應設置專用安全生產資料室或檔案室(柜),配備具有安全生產及檔案常識的專(兼)職人員,集中統一管理本企業安全生產檔案,并對下屬各部門、班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臺帳工作進行監督與指導。
第七條 礦山企業應建立健全本企業安全生產檔案與臺帳管理制度。
第八條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職責:
(一) 凡是在礦山生產活動中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與安全關聯性文件材料都應按規定收集齊全,整理歸檔;
(二) 礦山企業安全管理專職機構(部門)或企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本企業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各生產班組(項目部)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
(三) 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負責收集企業領導在安全生產管理和參加重大安全生產活動中形成的材料;
(四)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責任人員應忠于職守,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協助本礦山各部門(班組、項目部)對收集的安全關聯歸檔材料的完整程度、準確性以及保存價值進行審核。
第三章 檔案的范圍、收集與移交
第九條 安全生產檔案范圍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企業安全組織方面的內容。
1、 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許可的經營項目必須與實際相符)、采礦證;
2、企業主要負責人的任命文件和安全資格證書;
3、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資格證書;
4、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任命文件和安全資格證證書;
5、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及其負責人任命文件;
6、企業安全管理網絡體系;
7、企業職工基本情況登記;
8、特種作業人員目錄及其資格證書復印件;
9、其他與安全組織方面有關的內容。
(二)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及相關文件、計劃、總結方面的內容。
1、 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企業各部門、各級、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 安全檢查制度(含邊坡檢查制度);
3、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4、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5、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6、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7、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及管理制度;
8、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10、 職業危害預防與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1、應急救援預案;
12、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管理制度;
13、民用爆炸物品領用與退庫制度;
14、各工種、崗位或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15、各類安全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實施、修訂及作廢的文件;
16、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通知及執行情況匯報、記錄;
17、企業上報的各種安全生產方面的計劃、總結、報告等材料;
18、其他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材料及有關規章制度。
(三) 接受安全監督執法檢查方面的內容。
1、接受各級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監督檢查所發的安全監察指令書、停產整頓通知書等各類執法文書;
2、企業落實執行各類文書所采取的措施及落實情況及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的報告及記錄;
3、接受安全監督執法方面的其他文件、文書和記錄。
(四) 安全檢查方面的內容。
1、具有安全生產檢查職責的崗位和人員登記;
2、日常檢查,隱患排查檢查記錄及整改處理情況記錄;
3、月度、季度及年度檢查記錄及處理情況記錄,各類隱患排查整治報表記錄;
4、安全檢查存在問題整改通知書及整改情況記錄;
5、各專項安全檢查的計劃安排、檢查記錄及處理情況;
6、各項檢查的總結匯報材料及其他與安全檢查相關的材料。
(五) 安全教育培訓方面的內容。
1、企業安全培訓計劃;
2、企業主要負責人、中層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及班組長安全培訓的記錄;
3、員工三級安全教育記錄;
4、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及教育培訓記錄;
5、換崗教育培訓記錄;
6、日常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記錄及總結;
7、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記錄及總結。
(六) 安全投入方面的內容。
1、全年安全投入的計劃及專項安全投入計劃;
2、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投入的情況記錄;
3、隱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記錄;
4、防護用品方面的投入記錄;
5、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方面的投入記錄;
6、安全評價、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建設、制度建設及安全生產管理代理方面的投入;
7、其他與安全有關的投入。
(七) 工傷保險方面的內容。
1、參加工傷保險員工的名單;
2、企業為員工繳納保險費的憑證或單據;
3、發生工傷的員工獲得工傷保險理賠的憑證或單據;
4、其他與工傷保險相關的文件、憑證或單據。
(八) 職業病防治及勞動防護用品方面的'內容。
1、企業內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情況及可能產生的職業病種類;
2、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的預防措施情況;
3、接觸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的員工及其身體檢查情況;
4、企業內確診為職業病的員工情況及其身體檢查、治療記錄;
5、其他與職業病防治相關的文件、材料。
6、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實執行情況的記錄;
7、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記錄;
8、員工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的記錄;
9、其他與勞動防護用品有關的文件、材料。
(九) “三同時”管理方面的內容。
1、有關安全設施
“三同時”項目的文件、材料;
2、“三同時”項目的設計圖紙及相關資料;
3、“三同時”項目的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資料;
4、其他與“三同時”項目相關的文件、資料。
(十) 特種設備及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方面的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設施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特種設備設施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設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設備設施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6、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種類及型號等基本情況資料;
7、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管理部門及設備運行情況記錄;
8、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運行維護保養情況記錄;
9、應急救援設備的種類、數量和型號及管理部門、狀況等記錄;
10、其他與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相關的文件、資料和記錄。
(十一) 危險作業及危險作業場所管理方面內容。
1、企業在宕面、爆破、鏟裝、車輛運輸、用電、機械維修等危險作業或危險作業場所安全管理制度及作業檢查情況記錄;
2、民用爆炸物品的領、退和使用管理記錄;
3、爆破施工方案及批復批準材料;
4、配備電設備設施維護與運行狀況記錄。
(十二) 事故處理方面的內容。
1、發生事故的報告材料,事故情況經過介紹材料;
2、有關事故分析會記錄;
3、關于事故的原因分析、防護措施的相關材料;
4、按“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進行處理的文件材料,包括:對事故責任人員進行處理的決定文件,事故后“舉一反三”進行教育培訓的記錄,事故防范措施的整改方案,整改落實情況記錄等;
5、其他與事故相關的文件、材料;
(十三) 其他與安全生產相關的專項活動或專項管理內容
第十條 收集與移交的基本要求。
(一) 歸檔材料須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形成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種文件、規章制度、技術資料、原始記錄、圖片、圖紙等資料;
(二) 歸檔材料應確保完整、準確、系統,反映企業安全生產各項活動的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
(三) 歸檔材料應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標準和要求,進行整理、編目;
(四) 用紙、用筆標準(不用鉛筆、圓珠筆),字跡清晰;
(五) 具有重要保存價值的電子文件,應與內容相同的紙質文件同時歸檔。
第十一條 歸檔時間。
(一) 基礎建設、設備購置與處理、產品生產等活動中形成的與安全相關聯材料,在項目結束后整理歸檔;
(二) 礦山及礦山下屬各部門、班級、項目部在安全管理過程中形成的臺帳等材料可以按每月、每季或年歸檔,也可按項目或活動結束后歸檔;
第十二條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人員負責有關歸檔材料的審核。
第十三條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人員應對各部門送交的各類安全生產檔案材料認真檢查。檢查合格后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冊(一式兩份)和檢查記錄上簽字,正式履行交接手續。
第四章 臺帳與檔案的管理
第十四條 企業安全生產檔案整理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設立類目。安全生產檔案類目設置要層次分明,概念明確,案卷排列應反映本企業安全生產檔案的分類體系,便于科學管理與利用。
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檔案按檔案的范圍建議設置以下類別:
(一) 安全組織;
(二) 安全規章制度;
(三) 監督執法檢查;
(四) 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
(五) 教育培訓;
(六) 安全投入;
(七) 工傷保險;
(八) 職業病防治及勞動防護用品;
(九) “三同時”管理;
(十) 特種設備及安全防護設備管理;
(十一) 危險作業管理;
(十二) 事故管理。
第十五條 礦山企業日常安全生產臺帳應按照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實際,執行安全規章制度,落實安全措施,應形成以下基本的臺帳:
(一)作業環境安全條件記錄;
(二)職業衛生健康記錄;
(三)安全生產會議記錄;
(四)安全技措經費提取和使用記錄;
(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記錄;
(六)安全生產大檢查記錄;
(七)當日安全生產管理記錄。
第十六條 礦山應配置保存安全生產檔案的專用柜屜和保護設備,采取防火、防潮、防蟲、防盜等措施,確保安全生產檔案安全。對破損或載體變質的安全生產檔案要及時進行修補和復制。
第十七條 安全生產檔案保管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十八條 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檔案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好安全生產檔案移交手續后方可離崗。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9
為加強福建上杭工業園區管委會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要求,結合園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文件材料的形成要符合法定公文格式和書寫標準,并保持其成套性和完整性,能準確反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的真實面貌。
第二條管委會要指定專人負責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第三條安全生產檔案按以下類別整理歸檔:
(一)管理目標類:主要包括年度安全監管計劃;分時段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總結及工作計劃等。
(二)分級監控類:主要包括企業危險源點普查情況;安全分級監控標準及要求;企業分級監控名錄;安全生產重點單位、規模以上企業名錄等。
(三)責任落實類:主要包括簽訂的責任狀;企業安全生產告知書、承諾書等。
(四)安全活動類:主要包括“安全宣傳月”等活動的記錄。
(五)專項整治類:主要包括危險化學品、職業衛生、粉塵涉爆、有限空間、人員密集場所、建筑施工、電動自行車等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方案、活動內容和總結等。
(六)制度臺賬類:主要包括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類安全監管檢查臺賬記錄等。
(七)事件處理類:主要包括事故報告和處理情況、隱患處理、群眾舉報處理情況等。
(八)應急救援類:主要包括應急預案的文本、修訂、評審、備案、演練等資料。
(九)、收發文件類:主要包括上級來文及其他縣直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發文。
第五條歸檔的文件和材料要做好防火、防盜、防蟲、防潮等各項預防措施。檔案管理責任人每年要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檔案的清理、核對工作。
第六條檔案借出要有書面手續,并經分管領導或科室負責人批準。借閱者不得在檔案上涂改、污損、剪裁、勾劃等,不得隨意復制和轉借。借出的檔案應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七條要求復制檔案者,必須經分管領導或科室負責人批準后方能復印。
第八條在檔案的管理和使用過程中有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九條本制度于簽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10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安全生產檔案在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經驗總結等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檔案的定義及范圍
1. 安全生產檔案是指公司在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對公司安全生產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2. 安全生產檔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圍:
安全生產責任制檔案:公司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職責的文件。
安全管理制度檔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
安全培訓檔案:員工安全培訓計劃、培訓記錄、培訓考核資料等。
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檔案:各類安全檢查記錄、隱患排查臺賬、隱患整改通知書及整改報告。
安全設施設備檔案:安全設施設備清單、維護保養記錄、檢測檢驗報告等。
事故管理檔案: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處理決定、事故防范措施等。
安全投入檔案:安全費用提取、使用計劃及相關財務憑證。
二、安全生產檔案的管理職責
1.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統籌安全生產檔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檔案管理制度、對各部門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等。
2. 各部門負責收集、整理、歸檔本部門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形成的檔案資料,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移交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統一管理。
三、安全生產檔案的收集與整理
1. 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檔案資料的收集工作,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2. 檔案資料應按照檔案的分類進行整理,編制檔案目錄,便于查閱和管理。
四、安全生產檔案的歸檔
1. 歸檔的安全生產檔案應確保內容真實、完整、準確,字跡清晰,簽字蓋章手續完備。
2. 安全生產檔案應按照年度進行歸檔,一般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完成上一年度檔案的歸檔工作。
五、安全生產檔案的保管
1. 公司應設立專門的安全生產檔案室或檔案柜,用于存放安全生產檔案。
2. 安全生產檔案的保管應符合防火、防潮、防蟲、防盜等要求,確保檔案的安全。
3. 安全生產檔案的.保管期限應根據檔案的重要性和利用價值確定,一般分為永久、長期( 30 年)和短期( 10 年)。
六、安全生產檔案的利用
1. 公司內部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安全生產檔案,應填寫查閱申請表,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查閱。
2. 外單位人員查閱安全生產檔案,應持單位介紹信,并經公司分管安全領導批準后,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門人員的陪同下進行查閱。
3. 查閱安全生產檔案時,應愛護檔案,不得涂改、損壞、抽取檔案資料。
七、安全生產檔案的鑒定與銷毀
1. 對于保管期滿的安全生產檔案,應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鑒定。
2. 經鑒定仍有保存價值的安全生產檔案,應延長保管期限;對無保存價值的安全生產檔案,應編制銷毀清單,經公司分管安全領導批準后進行銷毀。
3. 銷毀安全生產檔案時,應指定兩人以上進行監銷,并在銷毀清單上簽字。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企業安全生產檔案管理,確保安全生產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車間及所有涉及安全生產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條 安全生產檔案是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與安全生產管理直接相關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電子等不同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四條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類歸檔、便于查詢”的原則,確保檔案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五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或相應管理機構)負責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的總體規劃和監督指導,明確檔案管理機構與職責分工。
第六條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為安全生產檔案管理的具體負責部門,負責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組織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利用和銷毀等工作,并對各單位的檔案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第七條 各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檔案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配合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做好檔案的移交、借閱和保管等工作。
第三章 檔案內容與分類
第八條 安全生產檔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法律法規與標準規范:國家、地方及行業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更新記錄。
組織機構與職責:企業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設置、職責分工、人員任命及變動記錄。
安全管理制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制度文件及修訂記錄。
教育培訓: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記錄、考核成績及證書等資料。
隱患排查與治理:隱患排查記錄、整改通知書、整改措施及驗收報告等。
事故管理:事故報告、調查處理記錄、原因分析、防范措施及整改落實情況。
設備與設施管理:設備臺賬、維護保養記錄、檢驗檢測報告、特種設備注冊登記及定期檢驗資料等。
職業健康: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報告、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個體防護用品發放記錄等。
應急管理:應急預案演練計劃、記錄、總結及評估報告等。
其他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文件資料。
第九條 安全生產檔案應按照上述內容進行分類管理,確保每類檔案都有清晰的目錄和索引,便于檢索和查閱。
第四章 檔案收集與歸檔
第十條 各單位應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及時收集、整理本單位產生的安全生產檔案材料,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檔案進行檢查,確保檔案的'規范管理和及時更新。
第十二條 檔案歸檔應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確保檔案的整理有序、排列整齊、編號清晰、標識明確。
第五章 檔案保管與利用
第十三條 安全生產檔案應存放在防火、防盜、防潮、防蟲、防鼠等安全措施完備的專用庫房或設施內,確保檔案的安全保存。
第十四條 檔案的借閱和利用應履行審批手續,嚴格控制借閱范圍和借閱時間,防止檔案丟失和泄密。
第十五條 檔案管理人員應定期對檔案進行清點、檢查和維護,及時發現并處理檔案保管中存在的問題。
第六章 檔案銷毀
第十六條 對已失去保存價值的安全生產檔案,應按照公司檔案管理規定進行鑒定和銷毀。銷毀前應編制銷毀清冊,經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八條 各單位應根據本制度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并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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