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寢室管理制度

時間:2023-10-21 07:26:1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寢室管理制度優秀15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寢室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寢室管理制度優秀15篇

寢室管理制度1

  1、不得在寢室內追逐、打鬧,更不得為小事而傷了和氣。

  2、寢室內的電燈、電線不要亂摸,小心觸電。

  3、妥善保管好火種,絕對要讓棉絮與火源絕緣。

  4、自己的財物要保管好,莫隨意放置。不得拿別人的東西。

  5、講究衛生,勤洗澡,勤換衣,注意安全。使用安全、衛生、健康的生活用品。

  6、晚自習后室長應督促本室成員盡快進入寢室休息,及時清點本室人數。不得留人住宿,如有特例需向班主任請示。打鐘后關好走道邊的'所有窗戶,閂好門、熄好燈。

  7、夜間不得隨意進出寢室。若要起夜,需拿著電筒叫上同學作伴,還要關好寢室門。

  8、夜間若有人敲門,不得輕易開門。要問清來人的身份和目的,叫他有啥事明天再說,或去找班主任;若動機不純,要叫醒同學一起在寢室內大聲呼喊以讓老師們知道。

  9、夜間若有不舒服等緊急事情,應給予幫助,并報告班主任。

寢室管理制度2

  一、學生確需住校,由家長提出申請,報政教處審核,經批準后方可住校。

  二、學生住校統一由政教處、總務處安排,按班級編入指定寢室和床位,學生本人不得隨意調換寢室和床位。

  三、每一寢室產生一名工作責任性強、善于管理、樂于奉獻的寢室長。由班主任批準,報政教處備案。學期末學校開展優秀寢室長和文明寢室的評比,并給予獎勵。

  四、住校生應嚴格按作息時間作息,按時起床、按時熄燈。熄燈后不得講話、看書,不得在寢室里點礦燭,防止火災。

  五、爭創文明寢室活動。被子疊成方塊形,棱角分明,開口向門一方,放在靠近窗戶的一頭,外側與床邊緣平齊。枕頭放在另一頭,被單鋪平,無皺褶,與床同寬,床上無其它衣物及用品。蚊帳頂四邊拉直,帳門成直角。保持室內各床上擺放整齊統一,具有美感,刷牙杯可以放在窗臺,但必須放齊,牙膏在杯子里向左斜放。毛巾掛于門后,成一字排好。水瓶放在靠窗臺下墻邊,排成一排,瓶把右偏,臉盆放在柜櫥里或床下,兩盆扣起來,鞋子放在鋪位左邊的地板上,并且做到擺放整齊,灑掃工具放在門后靠墻處。保持室內同一類物品按統一規格擺放。不按要求擺放取消當年文明寢室的評比資格。

  六、注意保持和打掃寢室衛生。要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早、中、晚餐一律在食堂用餐,不得把泡沫飯盒、方便面等食物帶入寢室用餐,凡檢查發現在寢室內用膳,扣除該日寢室衛生分。寢室長安排好值日生輪流表,每人一周,并報政教處備查。每天早上、傍晚各清掃寢室及走廊一次,由宿管老師進行檢查評比,張榜公布。寢室長要督促值日生按要求進行打掃。

  七、住校生應保管好自己的錢物,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防止失竊。一旦失竊,立即將具體情況報告政教處或值周老師,自己切不可擅自追查。

  八、寢室長每晚就寢前要檢查本寢室的就寢人數,發現有同學不在寢室就寢,要及時報告值周老師或管理人員。住校生在住校期間不得住在其他寢室,不得住在校外同學家,發生類似事件,政教處將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和取消住校資格。如確有特殊原因不住在學校,必須向班主任和寢室長請假。

  九、全體住校生要自覺遵守寢室管理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和管理,爭做文明住校生。

  十、班主任每周至少巡視本班寢室1次,混合宿舍輪到本班值周人時,該周至少要巡視該寢室1次。

  學生宿舍檢查評分標準:

  1、床鋪(6分):被子疊成方塊形,棱角分明,開口向門一方,放在靠近窗戶的.一頭,外側與床邊緣平齊。枕頭放在另一頭,被單鋪平,無皺褶,與床同寬,床上無其它衣物及用品。蚊帳頂四邊拉直,帳門成直角。保持室內各床上擺放整齊統一,具有美感。

  2、四壁空間(2分):無污跡,無蛛網,無灰塵,不掛衣服雜物等。

  3、地面(4分):室內、地面干凈,無污跡。

  4、門窗(2分):包括門內外兩側墻壁,無污跡,無損壞,窗臺禁止亂放東西,門窗按時關鎖。

  5、物品擺放(2分):刷牙杯可以放在窗臺,但必須放整齊,牙膏在杯子里向左斜放。毛巾掛于門后,成一字排好。水瓶放在靠窗臺下墻邊,排成一排,瓶把右偏,臉盆放在柜櫥里或床下,兩盆扣起來(有鞋架放在架上)。鞋子放床下鐵條上或鞋架上,灑掃工具放在門后靠墻處。保持室內同一類物品按統一規格擺放。

  6、就寢(3分):晚上熄燈后要按時休息。休息時,要保持宿舍內安靜,不講話,不吃東西,不洗衣服,不聽音響,不隨便走動,不在宿舍區做影響他人的任何事。

  注意:

  (1)每天由學生生活指導老師和宿舍管理員不定時檢查記分,各宿舍每周得分為各天分數之和,各班每周得分為本班各宿舍當周得分之和。

  (2)有嚴重違紀情況的,如點蠟燭、蚊香,私搭亂接電線、亂倒水或從窗口向外倒水、丟拋雜物,故意破壞偷拿他(她)或公共財物,打架斗毆,不服從管理,帶球進宿舍,在宿舍內打球等,一旦發現,將從所在宿舍的總分中每人次扣13分,一學期一宿舍累計兩次以上的將取消該宿舍的評選文明宿舍資格。對違紀學生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和取消住宿資格。

  (3)混合宿舍每周應在門上寫出值周人和所在班級,當周該宿舍得分記入所在班級宿舍得分,同時該宿舍每周得分將作為評選文明宿舍的依據。

  (4)每天的檢查結果按天通知到年級,如有疑問請與學生生活指導老師聯系。

寢室管理制度3

  一、宿舍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1、安全治理工作要仔細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的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2、農夫工人員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組織治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

  3、嚴格用火安全治理。制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制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急的場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50—500元(按狀況處理,情節嚴峻者,開除工程部用工資格或上報相關單位)。

  4、嚴格用電安全治理。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使用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定;嚴禁亂拉電線,嚴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100—200元。

  5、加強防火水源治理。保持消火栓有充分的'防火水源。制止將防火專用水源挪作它用,不聽從治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6、嚴禁對易燃、易爆、危急物品放入宿舍區,不聽治理者開除工程部用工資格,不聽從治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

  8、遇有火災險情,要快速組織撲救、報警。

  9、對在防火安全治理中成績顯著個人,按有關規定賜予表彰嘉獎;對違反防火安全治理制度的個人,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賜予懲罰直到移交政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10、班組治理人員每周檢查一次。工程部辦公室每月檢查一次。

  二、辦公室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1、辦公室里的廢紙等易燃物品,要放在指定的位置并準時去除。文件資料要遠離電源插座。

  2、辦公室內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使用火、電爐和其它電器加熱取暖(包括電暖氣)。

  3、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辦公室,辦公室內不得燃燒紙屑等物品。

  4、吸煙時煙頭應丟入煙缸內,嚴禁亂丟。

  5、每天下班前,要對室內進展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確認無火災隱患后,關窗、鎖門方可離開。

  三、餐廳廚房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1、餐廳內應制止吸煙。就餐者如有吸煙者進展勸阻,并引導其到指定的場所吸煙。

  2、廚房在使用明火及使用各種固體或液體燃料火鍋時,必需遵守操作程序。不許在燃燒中添加燃料。燃料的使用保管必需有專人負責。

  3、餐廳的各種電器設備,包括機器設備、照明設備及線路、插座等,必需符合安全要求,嚴禁私拉臨時線。要定期對電器設備進展檢查,如有短路、電阻過大、超負荷等,應準時通知電工檢修。

  4、餐廳要設有安全疏散通道,必需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餐廳內的各種消防設施不能擠占、挪用和遮擋。

  5、廚房在煉油、炸、烘、烤食品時必需設專人負責看管。油鍋、烤箱溫度不要過高,油鍋不要過滿,嚴防油溫過熱消失明火、溢鍋引起火災。

  6、廚房內燃氣灶具、烤箱,點火使用時必需遵守操作規程,不得用紙張引火。

  7、不得往爐灶、烤箱火眼等處倒置各種廢雜物以防堵塞火眼發生事故,不準用燃燒方式處理垃圾。

  8、每日下班前必需切斷全部應切斷的電源,關閉燃氣的總、分閥。

寢室管理制度4

  1、宿舍大門每天晚上10點鎖門,各宿舍十點半之前熄燈,早晨五點半起床,女生宿舍10:10分鎖門;

  2、宿舍每天7:30檢查衛生,根據檢查情況加減分;

  3、在宿舍抽煙、打牌、喝酒者,扣2分,并寫出說明書交予管理員保管,若再犯,請家長到校解釋原因;

  4、在宿舍高聲喧嘩者,影響到別人休息的扣1分;

  5、在宿舍亂丟垃圾者,一次扣1分;

  6、在宿舍私自接電者扣1分;

  7、帶非本校人員進入宿舍,未經管理員同意者扣2分,并寫出說明書;

  8、在宿舍打架斗毆者,視情節嚴重程度,扣除1————5分;情節較嚴重者交予公安機關處理;

  9、起床后被子未疊者,扣1分;

  10、垃圾未清理者,扣1分;

  11、在寢室大小便者,扣2分;

  12、掃把一學期發放兩次(開學與其中),鎖一學年發放一次,灰斗一學期發放一個。若中間有毀壞,寢室人員自己負責修理。

  13、毀壞宿舍公物者,由毀壞人員負責修理。

  14、在宿舍偷盜者。一經發現,嚴厲處置,情節嚴重者,交予公安機關處置。 15,各宿舍以20分為基本分值進行加減分計算,一天一公示,一周一總結。

  xx中學寢室管理室

  20xx年xx月xx日

寢室管理制度5

  為加強我校宿舍管理工作,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和集體主義觀念,提高學生自理能力,創造優美、文明的集體生活環境,制度本制度。

  一、宿舍管理規定

  1、住宿學生一律按指定的宿舍和床號住宿,不得私自調換。

  2、遵守作息時間,服從管理。宿舍作息時間:早上7:00離開宿舍;中午12:30進入宿舍,夏天14:00(冬天13:30)離開宿舍;下午夏天16:35(冬天16:05)進入宿舍;傍晚18:00晚自習前離開宿舍;晚自習結束后21:30進入宿舍;晚上22:00必須熄燈睡覺。宿舍大門按規定時間開放,宿舍大門關閉時,如確需進入宿舍,必須持有系開具的進入證,如是病假憑醫務室證明可進宿舍休息。晚上超過就寢時間回宿舍的,必須登記后方可進入。

  3、學生須按時起床和就寢,在熄燈前進入宿舍。熄燈后宿舍區內保持安靜。熄燈后一律不準進行洗漱、洗衣服等,不允許串宿舍聊天或做其它事情,個人收錄機應立即關閉,停止吹奏樂器,停止體育活動。嚴禁點蠟燭(遇停電、只準用手電照明),嚴禁將點燃的蚊香放臵在床下、床桿或桌面、抽屜上、凳子上。

  4、不準在宿舍內使用任何炊具自炊,嚴禁使用電器設備,如:熱得快、熱水器、電視、電腦、電飯煲、臺燈等電器,嚴禁私自安裝燈頭、插頭,嚴禁私自打開電話插座,嚴禁私自更換照明設施,防止火災、觸電等事故。

  5、宿舍內不準傳播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和不健康書畫、音像制品,不講粗話、臟話,不起哄、吵架,不抽煙、喝酒、賭博,不在宿舍樓內打球或在地上滾動啞鈴,宿舍樓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違禁品,嚴禁亂張貼有損精神文明的圖片字畫。宿舍內嚴禁刀、槍、棍、棒等管制器械入內。如有特殊情況要使用小型水果刀,必須有書面申請、經管理員登記后方可使用。

  6、注意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財物,離開宿舍要及時關鎖、門窗。發現可疑人員,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寢室內無人時不得進入他人宿舍,不得隨便亂翻他人物品。

  7、愛護公共財產,保管好寢室內的公用家具,不得擅自將教室或其他公共場所的物品搬至宿舍內,不得調換物品、設施、宿舍公物。

  8、每寢室推選室長一名,負責管理和督促本寢室同學的生活、安全、衛生、紀律、節水、節電等工作。宿舍值日表公布上墻,值日生做好衛生值日工作。

  9、注意個人衛生,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要經常曬曬被褥等,枕巾每二周清洗一次,被套、床單等每月清洗一次。常洗澡、常理發,及時清洗臟衣服、鞋襪。嚴禁亂倒垃圾,亂扔瓜果紙屑等雜物,嚴禁從窗口、走廊向樓下扔雜物、潑倒污水。

  10、學生一律在食堂就餐,嚴禁把飯菜等食物帶入宿舍(生病臥床等其他特殊情況應經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在宿舍就餐)。

  11、休學、退學、轉學的學生,包括辦理走讀的學生,一經學校批準,就不能進入學生宿舍,不能留宿于同學的宿舍內。

  12、男、女生不準進入異性宿舍內,有事應在宿舍外聯系。

  13、來校探望學生的家長,必須在宿舍開放時間內,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宿舍門衛處登記方可進入宿舍,離開時也必須在門衛處登記。異性家長不得進入宿舍內,只允許在門衛等候。學生的家長原則上在宿舍關閉的時間內應離開宿舍,如有特殊困難需留宿者,需向學生科或值班老師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方可住宿。其他人員一律不準留宿,否則將對當事人給予通報批評的處理。

  二、宿舍布置規定

  1、制度(臺帳):各宿舍臺帳統一放在指定位臵,學期結束時統一回收,嚴禁損壞涂改,如有遺失,每本收取工本費。

  2、門前走廊:各宿舍門前走廊由各宿舍負責清掃(不清掃的宿舍視情況扣衛生成績分),確保清潔干凈無雜物,勞動工具統一放在指定地點,拖把放在水桶里,畚箕開口朝里,掃帚放在畚箕里。垃圾筒每天放好垃圾袋。

  3、室內地面:每天早中晚清掃三次,早上拖洗一次,確保地面無積塵、無雜物,每周大掃除時用肥皂粉刷地一遍。

  4、床下:床下鞋子排放整齊成一直線,且每張床下最多不超過6雙。

  5、桌凳:

  六號樓:配備兩張凳子兩張桌子,碗、杯子排放在桌子上面,熱水瓶放在桌子下面,并排放整齊。

  七號樓:配備兩張凳子三張桌子的宿舍,兩張桌子一律靠窗并排豎放。另一張放在靠門床鋪頂頭。碗、杯子排放在桌子上面,熱水瓶放在桌子下面,個人生活用品放在抽屜內。抽屜內應保持干凈整齊。

  八號樓:配備兩張凳子,一張十斗桌,碗、杯子等整齊排放在上面,水瓶排放在靠桌子邊上的地上。

  九號樓:高職宿舍配六張凳子,兩張雙課。熱水瓶排放在柜子下面,碗、杯子排放在柜子上面。

  十號樓:每個宿舍配六張凳子,熱水瓶排放在柜子下面,碗、杯子排放在柜子上面。

  6、盆架洗刷用具:二只盆架放在一側,臉盆和腳盆分別統一放在盆架上,毛巾統一按四疊法疊好掛放在指定的毛巾架上,光面朝上,下端線一致。牙刷、涮口杯等用具統一放在指定位臵。

  7、床鋪:被子必須疊放整齊,有棱有角,放在靠窗一側,外沿線離床邊緣25cm,離開橫檔邊緣10cm。床單平整干凈,床鋪上只允許放一只小包和一只小紙盒。不允許掛衣及其他物品,每張床設臵床位卡,考核到人。

  8、整體布置:宿舍內要進行美化,但個人床鋪上一律不允許張貼明星畫,布置高雅,突出專業特色,提倡個性,整體積極向上(布置宿舍時不允許用釘子、雙面膠等用具破壞墻面)。

  9、行李床:行李床上箱包擺放整齊,衣服不可掛在行李床上,行李床上外面用布遮住。沒有行李床的'宿舍,衣服箱包等個人物品一律放入自己柜內。

  10、門窗:門要清潔無灰塵、無腳印、門鎖完好,窗臺上一律不準放任何東西,門窗玻璃要潔凈。

  11、洗刷間、沖淋房、衛生間:洗刷間、沖淋房、廁所水池里外、瓷磚、墻壁擦干凈。便池每天刷干凈,保證無異味,紙簍放在靠廁所門邊的角落里。

  12、室內空氣:室內要經常開窗,臟衣鞋襪要及時洗凈,保證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

  13、墻角墻壁:墻角墻壁必須保證無污跡、無鞋印、無蜘蛛網。

  14、每周進行一次大掃除,學校組織檢查,成績納入宿舍衛生成績進行評比。

  三、寢室長管理規定

  1、任職條件:工作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熱心為同學服務,具有奉獻精神;自律能力強、敢于同不良現象作斗爭;熱愛勞動,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

  2、每個學生宿舍設寢室長一名,寢室長人選由全體寢室成員推薦,班委集體討論通過,報班主任審批,名單上交學生科。

  3、寢室長職責:

  (1)寢室長隸屬于校舍管會。服從宿舍管理員和校舍管會的領導;

  (2)熟悉學校宿舍管理規定和相關的學生管理制度,并組織寢室同學學習、宣傳學校寢室管理規定;

  (3)配合班主任、管理員管理好本宿舍。負責協調寢室成員之間的關系;

  (4)協助管理員和舍管會做好晚自習后的紀律檢查,提供夜不歸宿學生的名單,做好雙休日離校卡的收發工作;

  (5)每天晚上(冬天)21:30-21:45、(夏天)22:00-22:15寢室長必須到所在樓層的層長處匯報本宿舍學生當晚在校住宿情況,并在匯總單上簽名;發現問題及時向宿舍管理員報告。

  (6)督促本寢室同學按時作息、按時上早操、按時上課;對于本寢室同學的違紀行為應及時制止,嚴重的必須及時向管理員或班主任匯報,如抽煙、打架、看不健康書籍,熄燈后講話影響本宿舍同學休息的。發現亂扔亂倒垃圾等不良現象立即制止,并向管理員反映;

  (7)安排本宿舍衛生值日表,并督促值日生做好值日工作,帶領全宿舍成員爭創先進星級宿舍,創建文明宿舍;8)督促本寢室同學加強安全防范意識,檢查本寢室同學用水、用電、防火、防盜工作;負責本寢室公共設施的維護和報修;負責監督和提醒舍友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負責督促最后離開宿舍的同學關好門窗。

  4、每學期學校組織“優秀寢室長”的評比,并按宿舍總數10%的比例評出“優秀寢室長”,發榮譽證書。發現寢室長不履行職責,營私舞弊,弄虛作假的,經教育后未改的,撤銷其寢室長職務,該學期不得參加任何先進個人的評比,情節嚴重的將給予一定行政處分。

  四、文明宿舍評比

  1、由學生科組織實施,設星級宿舍、先進宿舍、進步宿舍,對獲得榮譽的宿舍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2、評比條件:

  (1)星級宿舍:衛生檢查得分月平均95分以上;宿舍成員無違反宿舍紀律的情況發生;個人衛生無不合格現象;宿舍安全設施、公共物品完

  (2)先進宿舍:衛生檢查得分月平均在90分以上;宿舍成員無違反宿舍紀律的情況發生;個人衛生無不合格現象;宿舍安全設施、公共物品完好。

  (3)進步宿舍:各宿舍樓每月評一個。評比條件:衛生檢查得分、宿舍內違紀情況、設施完好情況較上月都有明顯進步。

寢室管理制度6

一、防火檢查工作由廠負責消防安全的工作人員負責。

  二、防火檢查應每天不少于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生產期間安全門不得上鎖、安全疏散通道和樓梯及必需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二)滅火器材的配置是否齊全并有效;

  (三)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燈是否能正常使用;

  (四)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治理是否正常;

  (六)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是否落實;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學問的把握狀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并存檔備查。

寢室管理制度7

  一、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防火工作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財產和全體住宿生生命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精神,結合我校學生宿舍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仔細貫徹執行學校防火安全治理方法,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加強對學生宿舍防火工作的組織領導,把防火安全的預防治理納入日常工作中。

  三、全體住宿學生是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從保障自身安全和維護公共利益的角度動身,自覺遵守各項防火安全治理規定,堅決杜絕各種違規行為,防微杜漸,把事故隱患毀滅在萌芽狀態。

  四、提高防火安全警覺性,任何人不準有意破壞、撤除或隨便挪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同時要保證宿舍樓內防火通道暢通無阻。

  五、住宿生在離開宿舍時,必需關掉電燈,仔細檢查好室內狀況,方可離開。

  六、住宿生不行擅自私拉電路,不準擅自增加學校規定以外的.照明。制止在宿舍內使用各種電器設備,不準使用電褥子,一經發覺,沒收電器設備。情節嚴峻并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賜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不準擅自設置灶具(如煤氣爐、酒精爐、火爐等),嚴禁在宿舍樓內燃燒廢紙及棄物,制止在宿舍樓內點蠟燭,制止一切其它可能引起火災隱患的行為。

  八、任何住宿生不得在宿舍樓內私自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急的物品。

  九、加強住宿生防火安全教育,定期進展消防法律、法規教育,加強對火災規律及其危害的熟悉,加強防火、滅火、逃命自救等常識的了解,提高住宿生防火意識,提高全員防火安全責任感。

  十、修理人員在安裝和修理電器設備時必需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對電器線路要常常檢查,發覺隱患要馬上實行措施,排解險情并作好記錄報告主管領導。

  十一、防火安全檢查是實現依法治火、嚴格監視的重要手段。宿舍治理人員每日要對學生宿舍進展防火安全檢查,特殊是節假日防火安全大檢查及重點要害部位大檢查,提高預防治理水平。

  十二、發覺火險隱患必需準時報告,任何人員有權制止違反學校防火安全制度的一切行為。

  十三、住宿生要嚴格遵守學校宿舍防火安全治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消防法規法令,違反制度規定視其情節,對其進展停宿、退宿或處分及追究刑事責任。

寢室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住宿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創立秩序良好、安全衛生、禮貌健康的學生住宿環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學〔20xx〕5號)及《山東大學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成立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對學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進行指導,由學校分管領導任主任,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處、興隆山校區管理辦公室、齊魯醫學院學生處等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

  第三條學校建立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分管學生工作的負責同志—輔導員—班長、團支書—宿舍長組成的五級教育管理職責體系,負責住宿學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所轄住宿學生的行為進行檢查和整改,逐級落實崗位職責制。

  第四條學校向住宿學生統一供給學習和生活的基本設施,并配備管理服務人員,做好公寓門衛值班、公共區域的日常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按照以學生為本的原則,為學生供給必要的、合理的個性化服務。

  第五條學生公寓是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相關部門、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工作,切實加強對住宿學生的思想教育、素質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學生校內住宿的安排調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校內住宿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衛生堅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學校成立學生自律組織——學生社區自我管理委員會,協助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完成公寓內住宿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工作。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相應成立本單位的學生公寓自律組織協助開展本單位公寓內住宿學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條開展公寓文化建設,提升公寓文化品位,構成進取、健康、禮貌的公寓文化對學生成長、成才有著重要作用。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文化建設,以學生公寓為平臺開展相關系列學校文化活動,深入開展全員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過程育人活動,不斷提升學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條在山東大學理解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并在學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須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規定,同時有權利對學校的管理和服務進行監督,并提出批評及改善意見。

  第二章學生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住宿學生以適當方式參與學生公寓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對公寓工作與學生權益相關事務享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二)對學校給予的`與宿舍有關的處理或者處分有異議的,或因學生公寓管理部門有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行為的,學生有向山東大學學生工作委員會提出申訴或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

  (三)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自覺遵守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規范,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創造和維護禮貌、整潔、優美、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樹立安全風險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保障自身合法權益,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三)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學生公寓安全管理事關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學生公寓安全狀況關系到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關系到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住宿學生須嚴格遵守《山東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學習消防知識,增強防火意識,主動舉報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作為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主體,其相關負責人是本單位學生在宿舍內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職責人,須定期組織檢查本單位學生宿舍安全,查處違反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情景。

  第十二條公寓內嚴禁違規用電和使用明火。嚴禁使用或存有破壞學生公寓智能控電設備的插座、熱得快、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及公寓管理部門認為其他有可能影響學生宿舍安全的電器;在公寓樓生活服務室(或公寓樓指定區域)嚴禁不按操作規程使用電吹風、洗衣機、微波爐、熨燙機等設施;不得在公寓內存放電動(瓶)車等大容量電池,更不能在宿舍內為電動(瓶)車等大容量電池充電;嚴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爐、卡式爐、蠟燭等能產生明火的物品;嚴禁在公寓內自炊、吸煙、燃燒紙張雜物。

  第十三條嚴禁個人物品影響消防通道暢通。未出現火情火警時,嚴禁動用和損壞一切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發生火情時,學生應及時報警,并同時報告本樓值班室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槍械、管制刀具等危險品帶入公寓,嚴禁在公寓樓內從事非法活動。

  第十五條為保證財產安全,學生須妥善保管貴重物品和現金,不得轉借、私配房間和消防窗鑰匙,不得私換門鎖。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交費后入住學生公寓,由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組織學生簽訂住宿公約或住宿承諾書。住宿房間和床位確定后,學生不得擅自調換,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學生須服從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的統一管理,理解相關工作人員的巡視檢查。學生因專業調整、學籍變化、交流訪學等原因需進行住宿調整的,須持學校相關部門、轉出或轉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開具的證明(或經過線上申請)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進行統一調整(跨校區住宿調整的,原住宿校區床位必須要辦理退宿手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如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景對本單位的住宿學生進行房間內部調整的,須向學公寓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后才能進行調整;同時將調整后的學生住宿情景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七條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臉”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記制度,有理解公寓管理人員檢查詢問的義務。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公寓樓,如遇特殊情景,來訪者須持有效證件登記,由被訪者當面確認后方可進入公寓,且須在當日21:00前離開。

  第十八條住宿學生要堅持良好的衛生習慣,維護公共衛生,預防傳染病發生。房間空氣應暢通,物品擺放有序,地面干凈,個人床鋪潔凈,桌面整潔。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自律組織配合學校學生社區自我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公布檢查結果。

  第十九條學生在公寓樓內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吸毒及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進行宗教活動;不得參與進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動;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不得留宿異性;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第二十條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公寓作息時間制度。因特殊原因晚歸者須出示學生有效證件并登記后方可進入公寓;不歸者須向所在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請假。

  第二十一條住宿學生離開房間時應關掉、切斷室內所有燈光和電源,關好門窗,鎖好房門。

  第二十二條畢業生應按照學校相關規定按時離校、禮貌離校。

  第五章公共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住宿學生須愛護公共設施,節儉水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二十四條住宿學生不得丟失、破壞學校統一配備的公共設備。損壞公共設備要及時報修,丟失或破壞的由當事人賠償。

  第二十五條學生公寓內的電路、燈具、插座、風扇、洗衣機、淋浴器、開水器、空調等設備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人員負責,學生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條住宿學生因疾病、結婚、實習等原因需要辦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請,本科生須家長知情同意,研究生須家長或配偶知情同意,經指導教師、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

  第二十七條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紀,加強個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因校外住宿而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相關職責由學生本人承擔。

  第七章獎懲

  第二十八條學校將學生在公寓內的表現納入綜合評價并將之作為學生參與各類評獎評優的重要依據;學校對在學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二十九條對于違反以下有關規定的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一)未經同意夜不歸宿或經常晚歸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二)擾亂公寓管理秩序,對他人正常的學習和生活造成影響,經批評教育不改者,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三)影響學校住宿安排,擅自調換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留宿異性者,視其情節和后果,給予記過以上處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給予記過處分;

  (四)違反公寓消防、用電等相關規定,沒收違規物品;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違章電器,未釀成火情或者火災者,給予警告處分;已釀成火情或者火災者,視情節嚴重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五)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險品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六)在宿舍窗外違規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樓外拋擲物品,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給予嚴重警告、記過或者留校察看處分;

  (七)在宿舍樓內違規飼養動物,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八)在宿舍樓內吸煙,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處分;

  (九)其他違反學校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第三十條學校將學生公寓內的衛生、安全、學生行為禮貌狀況、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輔導員進宿舍走訪次數、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參與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設活動等方面的工作情景納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工作評價和輔導員年終考評之中;對因疏于學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追究職責。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山東大學非全日制學生、來訪學生及其他需要在學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青島校區和威海校區學生公寓管理可根據本校區實際情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由山東大學學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東大學學生住宿管理規定》(山大學字〔20xx〕16號)同時廢止。

寢室管理制度9

  一、按時作息,熄燈后不準說話,盡快入睡,熄燈后一小時內不準上廁所。

  二、寢室內不準打鬧,不準罵人,要嚴守寢室紀律。

  三、寢室里不準玩手機、mp3等、

  四、講究個人衛生和集體衛生,每天洗腳,鞋、襪勤換洗。不準在床下扔垃圾,不準在寢室洗刷,保持室內;干燥衛生。

  五、個人財產要妥善保管,寢室沒不準存放現金、飯卡、手機、首飾等貴重物品,否則后果自負。白天沒有特殊情況不開寢室門。

  六、不準竄寢室,竄床位,上廁所每次只準一人,不準結伙而入。

  七、聽從寢管老師和寢室長管理,不準頂撞,有意見可及時向校領導反映。

  八、樹立為他人著想的好思想,未經他人允許不準拿或使用別人物品。

  九、床鋪整潔,物品擺放整齊,室內不準亂扯亂掛。

  十、保持寢室內干凈衛生,不準亂扔果皮紙屑,不準堆放垃圾。十一、愛護公物,不準隨意損壞或破壞,如有損壞追究責任照價賠償。

  十二、以上規定要嚴格遵守,否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留校察看,勸退等處分。

  xx中學

寢室管理制度10

  一、學校實行封閉管理,所有學生必須住校,學生住宿實行男、女生分區定位住宿。

  二、由政教處安排寢管人員分管男、女生宿舍。寢管人員負責督導、檢查學生寢室的清潔衛生以及學生的就寢紀律。

  三、由總務處指派男、女生宿舍值班老師各一人。宿舍值班老師負責按時開關學生宿舍院門和督促值日學生掃打宿舍走廊、廁所的`清潔衛生以及維護學生宿舍樓的。

  四、由校學生會干部每日安排男女學生宿舍值日生各二名,值日生負責協助寢管人員督導、檢查學生寢室衛生和學生就寢紀律,并作好詳細記載。

  五、學生宿舍各寢室由室長負責,及時向班主任、寢管人員反映本室的突出問題。并負責維護就寢紀律,安排寢室衛生值日。

  六、為確保學生宿舍區的安全,男女生宿舍分別分區管理,每院均安裝安全防護門,學生宿舍配備合乎要求和規定的消防防火設施。

  七、全體住宿學生必須尊重寢管人員、值班老師、值日學生和寢室長,服從他們的督導和檢查。

  八、為了保證學生宿舍的安全,學生家長和親友不準隨便進入學生宿舍。如確需進入,須經寢管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學生寢室,男士一律謝絕進入女生寢室。

  九、住宿學生不準在寢室接待外人,嚴禁在寢室內留宿親友。

  十、嚴禁在宿舍點蠟燭和使用燃器具,凡因點蠟燭等引起火災的學生。除受到校紀處分外,還將由公安機關按《消防管理條例》處罰。十一、嚴禁將照明燈、電熱杯、電爐、電扇等電器帶入學生宿舍,若發現私自在寢室拉線使用電器,除受學校紀律處分外,并按《用電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十二、學生寢室衛生由寢室長每天安排寢室同學輪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掃,每周五一大掃。保持好室內外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有序,床下無臟物,勤換勤洗勤曬衣被,墻上無污垢,門窗明亮,宿舍內無公物損壞現象。

  十三、熄燈鈴響,應立即停止一切活動,迅速就寢。禁止熄燈鈴響后還在外玩耍、喧鬧、洗衣;禁止熄燈后在寢室打電筒看書和講話,各寢室長和值日干部要勸說制止就寢違紀行為。

  十四、對學生寢室衛生,每周五由寢管人員帶領學生值日干部進行檢查打分評比,每周一將上周清潔衛生情況用黑板報的形式公布,表揚好的寢室,批評不足之處,并將學生寢室衛生和學生就寢情況納入“文明班級”評定內容。

  十五、加強寢室文化建設,提倡開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動。室內布置文明,健康高雅;寢室墻上和蚊帳內禁止貼掛歌星頭像。十六、開展創建“示范寢室”活動。每學期對男女生寢室在衛生、紀律各方面表現突出的評出一個示范寢室,實行掛牌表彰。

寢室管理制度11

  (一)住宿須知

  1、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被褥一套(棉被、棉墊、枕頭各壹)。

  2、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占)。

  3、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

  4、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22時后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5、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不準在墻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浪費)公物按價賠償。

  6、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7、所有探視員工的親屬,必須經員工宿舍管理員批準后,方能進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探訪時間:8:00時至22:00時。

  8、嚴禁在宿舍范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9、離館退床時,必須到庫房辦理手續,退回賓館所發的一切物品,遺失則照價賠償。

  (二)宿舍房內衛生管理

  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1、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由住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衛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每天的衛生值班員負責衛生清潔工作。

  2、經常清理屋頂的蜘蛛網。

  3、各人床鋪應擺放整齊。

  4、辦公室每周檢查、評比一次。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自覺遵守會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1、學生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定員居住。不準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不準私自配房間鑰匙。

  2、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學院制訂的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和起床,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學生宿舍每晚23:00關大門,23:30熄燈,星期五、六及節日延長1小時。宿舍大門關閉后,晚歸者須憑證登記,方可進入宿舍;多次無故晚歸者,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3、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酗酒、賭博和打架斗毆。

  1、保持宿舍安靜。禁止學生在宿舍里大聲喧嘩與播放大音量的音響,午休時間與晚上熄燈后,不準開放音響與吹奏樂器。

  2、不準在宿舍門口、樓道亂放物品與踢球。

  一、學生宿舍安全制度

  1、校外人員進入學生宿舍要履行登記手續,禁止商販進入學生宿舍兜售商品。

  2、學生不得在宿舍內留宿校外人員,更不得在宿舍內留宿異性及進行經商活動。

  3、在正常作息時間以外進出宿舍的學生,應主動向宿舍管理員出示學生證和有關證明,并主動接受管理人員的查詢。

  4、不準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及明令禁止物品帶入學生宿舍。

  5、注意防火。嚴禁在宿舍內生火煮飯、點蠟燭、焚燒紙物或燃放鞭炮,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熱器具。

  6、提高防盜意識。注意保管好個人物品和房門鑰匙,數量較大的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外出時關好門窗,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后勤管理人員。

  7、不準高空拋物,危害他人安全。

  二、學生宿舍衛生管理

  1、保持環境衛生,禁止亂寫、亂貼,保持學生宿舍的整潔、清新與舒適。

  2、講衛生、愛清潔。不準亂扔果皮紙屑、亂倒臟水飯菜,不準隨地吐痰及往墻上蹬腳印,不準在家具上涂寫刻劃,不準從宿舍樓向外面摔砸瓶子或雜物,不準躺在床上吸煙和隨意亂丟煙頭。

  3、室內用具要擺放整齊、衛生要自覺清掃。臟物垃圾須倒入樓道內固定桶里,不得隨意掃入樓道。

  4、各宿舍對室外衛生責任區要實行包干負責。

  5、自覺接受衛生檢查和其它查房工作。

  三、學生宿舍物資設備管理

  1、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準將寢室內的家具與設備搬動、調換或拆作它用。

  2、愛護公物。發現門鎖失靈、水管破裂、水籠頭失控、下水道堵塞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后勤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新生入住學生宿舍使用家具及房間設施時,需與學院后勤簽訂住宿協議,按照清單接收本室的財產數量和質量(新或舊)。以后學生對家具及房間設施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有關維修費用由責任者承擔,丟失家具設備要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從嚴處理。

  四、學生宿舍水電管理

  1、學生宿舍用電實行“限額管理、超用收費”制度以及用水原則,具體標準如下:

  (1)公寓宿舍以每個宿舍每月18度電的限額指標分配到各宿舍。超過部分,按供電部門制訂的標準收費。所有學生宿舍每年按10個月(即2、8月除外,下同)計算指標。

  (2)所有公寓的學生使用自來水實行按時按點供應原則。公用水房嚴禁長流水,做到隨手關水,學生洗衣服不得同時開啟多個水龍頭,一經發現,對其批評教育,如勸告無效將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

  2、逾期不繳納電費的宿舍,宿舍將自動停電,直至該宿舍履行交費手續為止。對無理取鬧或擅自接通水源、電源及任意拆卸、調換和破壞水電設施者,取消該宿舍當月水電定額免費使用的權利,實行按實用數量計收費用,并報學院予以處理。

  3、嚴禁在宿舍里使用電爐、取暖器、熱得快、電熱杯、電水壺、電飯煲、電熨斗、電熱毯、等電器,嚴禁擅自啟用消防水,違者,除沒收電器、賠償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外,并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4、為節約用電,防止事故發生,嚴禁在室內外的電線、燈頭、開關、插座等電器設備上拴掛物品,嚴禁擅自在宿舍亂拉亂接電線、電話線、上網線,并要做到人離電源關,包括關掉燈、收音機、充電器、復讀機、電腦等學習必用電器的電源。

  5、由于夏季天氣較熱,學生公寓將給予24小時供電,學生公寓實行自覺關燈制度,不按時關燈累計達三次的宿舍,報系、院處理。

  6、宿舍內飲用桶裝水,其費用由入住人員共同負擔。

  五、學生宿舍鑰匙管理制度

  1、為了確保學生宿舍安全,對宿舍鑰匙發放與保管作如下規定:宿舍住宿學生人手一把門鎖鑰匙,其余由各宿舍值班室掌握;抽屜鑰匙全部由住宿學生個人保管,各宿舍值班室不再另外保留。

  2、新生進校登記注冊后領取鑰匙,學生畢業辦理離校手續時根據鑰匙使用登記冊交還全部鑰匙。

  3、學生不準私自更換門鎖和配鑰匙。由于管理不善,鑰匙丟失要速報宿舍值班室,由后勤統一配制,并由遺失者付工本費,如不報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鑰匙者承擔全部損失。

  4、學生畢業時要交還全部鑰匙,如交還的鑰匙和所用鎖不配套者,每把鑰匙賠償工本費2元。

  5、無特殊情況,各宿舍值班室備用鑰匙不外借,必須借用值班室備用鑰匙的,需憑借申請人使用有效證件登記,然后再經證明人(輔導員或班主任)確認為借用鑰匙宿舍的住宿人員后才予以辦理。

  六、寒暑假學生留校住宿規定

  1、寒暑假需要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學,請在規定放假時間前一周到本宿舍樓的值班室登記,以便管理。

  2、家住本市的同學原則上寒暑假不予留校住宿,確實需要住宿的,需由家人或其直系親屬開具證明。

  3、留校住宿的學生在規定的作息時間里,憑學生證出入宿舍。

  4、從安全出發,留校學生采取相對集中在一棟宿舍樓住宿的原則。其余宿舍樓由宿管部門采取封樓的進行管理,封樓后,不得隨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況,需本人書面申請,經樓棟管理員核實簽字后方可由管理人員陪同入內。

  5、學生寒暑假留校住宿期間,要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七、住宿學生離校管理

  1、學生畢業或中途因故離校,有關部門應事先通知宿管部門,宿管部門做出驗收家具的時間安排,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交還手續。

  2、畢業生要在學校規定離校日后的'三天時間里辦理完離校手續。

  3、畢業生個人使用的宿舍家具設備,待有關人員按清單檢查驗收完好無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如有丟失損壞,按采購價格酌情予以賠償。

  4、學生辦理完離校手續后,在三天內離校,如仍滯留在原宿舍里即視作違規住宿,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5、先離校學生交還的家具設備,經查驗后由后走的室友負責保管。

  2、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

  3、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熱炊具、電熨斗及各種交流電器用具。

  4、人離熄燈,斷電源。

  5、宿舍嚴禁吸煙。

  6、禁止在員工宿舍范圍內燃放煙花鞭炮。

  7、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

  (四)集體宿舍出入規定

  1、未經批準的外來人員或車輛一律不準進入大院。

  2、進入宿舍大院的人員、車輛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并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

  3、帶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門的員工須自覺接受管理員的檢查。

  4、凡外出的員工必須在22時前回宿舍。

  5、來訪者,需憑證登記,經驗證核實后方可進入。

  (五)宿舍來訪制度

  1、來訪人員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安排。

  2、來訪人員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并在來登記表上如實填寫。

  3、來訪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非探訪地段。

  4、來訪時間:8:00至22:00

寢室管理制度12

  一、愛護公物,損壞照價賠償,遵守秩序,嚴禁在宿舍區大聲喧嘩,維護站容站貌,講究公德,創建文明衛生單位。

  二、嚴禁在宿舍區亂丟煙蒂紙屑、果皮等垃圾、雜物,男女寢室每天都要落實責任人,搞好寢室衛生及宿舍公共衛生,做好記錄,隨時檢查。

  三、寢室內時刻保持整潔,一塵不染。統一配置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任何私物必須入柜入屜。家具按原有位置擺放,不得私自移動。

  四、嚴禁在墻上、桌上、椅子上亂寫亂畫,如被發現將予以重罰。

  五、床上只允許擺放軍被及工作帽,軍被必須疊放整齊,有棱有角。

  六、養成起床疊被的習慣,以備隨時抽查。

  七、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提高“四防”安全意識,并不得在宿舍內私搭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烤爐。

  八、嚴禁賭博,娛樂活動一律在娛樂室進行,不得在寢室內進行。

  九、當班人員不得進入寢室。

  十、22:00后,男女不能串寢。

  十一、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讓客人留站住宿。違者罰款50元/人次。

寢室管理制度13

  1、住宿幼兒,必須先辦住宿手續,并持住宿證方可進入指定房間指定床位住宿。

  2、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歸寢,在寢室和走廊內不準追逐打鬧或大聲喧嘩。課間不準回寢,不得帶非住宿生進入房間或留宿。

  3、不準打架;不準偷竊。

  4、不準在寢室內談粗話;不搞游藝活動。

  5、住宿生要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損壞公物者,要按價賠償。

  6、節約用電,注意安全。寢室內不準用電褥子及其他電熱器件,不準在寢室內點蠟。節約用水。

  7、不準在房間內吃飯,洗漱;不準去陽臺大小便;不準隨地吐痰、潑水;不準涂抹墻壁;不準在墻壁上釘釘子,糊紙或貼畫。

  8、講衛生,環境美。做到生活用品按規定存放整齊。床鋪保持整潔。

  9、嚴格遵守衛生間使用規定,不得將手紙、果皮扔進便池或地漏里。

  10、家長或外人來訪,必須先登記,經舍務管理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寢室。

  11、住宿幼兒要尊重舍務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領導,接受批評。不準無理取鬧或頂撞舍務管理人員。

  12、因故退宿幼兒,在離寢前經舍務人員檢查房間設備簽字后到總務處辦理退宿手續。

寢室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正常學習生活秩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生在宿舍內的日常行為,應嚴格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遵守學校制定的有關宿舍管理規章制度,尊重宿舍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管理,創造優美、安靜、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第三條學校后勤處是學校學生宿舍的主管部門,代表學校實施對學生宿舍的監督和管理。

  第二章學生宿舍管理

  第四條學生宿舍實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入學后,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老生新學年報到注冊時須繳清當年住宿費后方可住宿。學生畢業、退學、休學時,經后勤處管理人員驗收室內家具設備完好后,方可辦理有關離校手續。

  第五條學生宿舍的分配、調整和使用,由學生工作處負責統一安排。學生住房一經確定,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換,如違規定,根據校紀校規進行處理。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個別調整時,須有所在班級輔導員簽字,由所在二級學院報學生工作處審批,并報后勤處房產管理科備案后辦理。

  第六條學生宿舍所有房屋、室內家具、電器及室外設施,均為學校財產,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破壞和處置。后勤處房產管理科對宿舍內公用設施、家具逐一登記建卡、編號落實到人,定期檢查。

  第七條學生不得私自將公物搬出宿舍,學生經批準更換宿舍、畢業離校時要如數移交,并辦理好物品交接手續,公物如有丟失或損壞,由當事人或本寢室學生照價賠償。

  第八條學生應愛護公物,不得使用鐵釘、油漆、刀具等在墻壁、天花板上涂寫刻畫或隨意張貼。人為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第九條學生要有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的“三防”意識,如發現有可疑人或事以及不安全因素、事故等應區別情況予以制止或迅速報告學校保衛處。學生宿舍除值班人員負責門衛值班工作外,學生應當認真做好宿舍安全自我管理工作。

  第十條學生刷門禁卡進入所住樓棟,未經允許,其他樓棟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居住樓棟。外來人員找樓棟內的學生,須經該樓棟的.管理員查驗有關證件同意并登記后方可進入樓棟,強行進入的交學校保衛處處理。

  第十一條學生宿舍實行分棟封閉管理。不得任意進出異性宿舍,需聯系事情時,可請宿舍值班人員通知學生在宿舍樓下處理。特殊情況,須經后勤處房產管理科批準并經該樓棟的管理員查驗有關證件登記后并方可進入樓棟。

  第十二條嚴禁學生到校外租房住宿。未經批準,學生不得夜不歸宿,宿舍內不準留宿非本宿舍人員,更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異性。

  第十三條學生應當嚴格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不得在宿舍內賭博、聲喧嘩、酗酒滋事、打架罵人或從事其他影響他人休息和學習的活動。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每天6:00開門,23:00點鎖門,未按時回宿舍的學生回宿舍時學生證將被扣留在樓棟值班室處,并經值班人員登記后方可入內,學生次日憑輔導員證明領回學生證。

  第十五條每個學生配發一把房間鑰匙,學生要妥善保管,不得借給他人。學生離校時須退還鑰匙,否則照價賠償。學生不準私換門鎖和私配鑰匙,鑰匙丟失要以書面形式報告后勤處房產管理科后,方可重新領取鑰匙或更換門鎖,并由遺失者按成本付費;如不報告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

  第十六條學生的貴重物品個人應妥善保管,額現金應存入銀行,各宿舍做到人走關燈、及時關閉水龍頭、關窗、鎖門,發生物品現金被盜情況應立即向學校保衛處報案以便及時調查處理。

  第十七條學生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內燃放煙花、爆竹。不得攜帶有毒、有害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內經商。

  第十八條禁止在學生宿舍內養寵物。

  第十九條學生宿舍水電計量一律以宿舍為單位計算。需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每人每月定額用電量8度,定額用水量3噸,超過額定用量的,到學校卡務中心自費購買。

  第二十條學生宿舍禁止一切竊電行為。竊電者除補交電費外,還將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小,根據《武漢東湖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試行》進行紀律處分。

  第二十一條宿舍內照明設備、電器由寢室長與同室人員共同保管,出現故障及時報修,電器具自然損壞以舊換新,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第二十二條學生要安全用電,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磁爐、電飯鍋、電熱壺、電熱棒(杯)、酒精爐、煤油爐、取暖器、卡式爐等器具。學生宿舍內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源、網線,禁止私自安裝熱水器。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垃圾實行袋裝化管理,樓棟值班人員每天負責打掃室內走廊及室外衛生,寢室內衛生由學生自己打掃,學生應在每天上午8點、下午2點前將室內垃圾裝袋放入垃圾桶。

  第二十四條學生應講究衛生保持室內外干凈整潔。室內物品應擺放整齊,不得在宿舍內焚燒廢紙、隨地吐痰、亂刻亂畫、在墻壁留腳印、打球,不得從窗口向外潑水、倒垃圾、扔雜物等。

  第二十五條學生不得在宿舍出入口、走廊、樓梯等公用地方停放車輛或堆放物品。

  第二十六條學校后勤處負責學生宿舍日常維修,宿舍公用設施等出現破損,學生應在樓棟值班室進行登記,值班人員要及時向后勤處房產管理科報修,房產管理科應及時維修,不得無故拖延。維修不及時造成水電浪費或發生重事故,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二十七條寒暑假期間原則上學生不留宿,確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學,須經所在二級學院同意并報學生處批準,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本宿舍樓的值班室登記。

  第二十八條留校學生采取相對集中原則住宿。此后,不得隨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書面申請,經學生所在二級學院核實簽字后由本宿舍樓的管理人員陪同入內。

  第二十九條學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章學生宿舍管理員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宿舍管理員由學校對外招聘產生,后勤處負責對宿舍管理員進行管理、培訓和考核。

  第三十一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負責所轄樓棟的管理和衛生保潔工作。

  第三十二條學生宿舍管理員必須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服從工作安排,接受后勤處的領導。

  第三十三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到指定位置打卡,不離崗曠工,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因事、因病必須提前請假,經后勤處房產管理科科長批準后才能認可。請假經批準后可請人頂班,頂班人報酬由請假人支付。因直系親屬紅白喜事請假的按學校相關規定發放工資,未請假的按曠工處理。

  第三十四條對無視工作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曠工者,經教育警告仍不改正,一個月之內曠工3次,或一年曠工累計6次,或一次曠工達兩天以上者學校予以辭退。

  第三十五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做好來登記,辦好交接班手續。值班期間不得因私事離開崗位到其他樓棟串崗聊天。

  第三十六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做好學生宿舍保潔,按要求每天定時打掃衛生。垃圾在每天14:00之前清理完畢。

  第三十七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保管好樓棟公共財物及水電設施,經常進行巡查,對損壞公共財物現象及時上報,堅決制止。

  第三十八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做好安全防范及房屋、家具、水電設施等登記報修工作。按規定辦理學生入住、退房等有關手續。

  第三十九條學生宿舍管理員禁止在值班室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十條學生宿舍管理員嚴禁將學校或學生的財物未經允許擅自變賣給他人,發現一次將以實物金額的10倍進行罰款,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一條學生宿舍管理員服務學生要熱情周到,遇事按程序處理,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嚴禁在工作中和學生發生爭執,不允許發生罵人和打架現象。

  第四十二條學生宿舍管理員因工作失職或操作不當,造成財產損失或責任事故的,當事人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造成較影響的,予以辭退。

  第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寢室管理制度15

  一、衛生

  1、上課時間被子未按規定疊好,發現一次扣2分。

  2、床鋪不整潔,堆放衣物或其他物品,發現一次扣1分。

  3、床品擺放特立獨行,破壞寢室整體美觀,發現一次扣2分。

  4、值日生不做值日的,發現一次扣3分。

  5、床架四周懸掛衣服、衣架等,發現一次扣1分。

  6、寢室門前走廊有積水,責任人扣3分,如責任人不明確,寢室每人扣2分。

  二、紀律

  1、擅自調換寢室、床鋪,發生拼床、留宿其他人員,發現一次扣5分。

  2、熄燈后大聲喧嘩、放歌、在走廊走動的`,發現一次扣2分。

  3、就寢點名時,不在寢室者,發現一次扣2分。

  4、在寢室踢打球類、用腳踹門、摔打門窗等,發現一次扣2分。

  5、向窗外倒水、丟棄垃圾,發現一次寢室成員每人扣3分。

  6、未向宿管值班室遞交請假條,私自回家,發現一次扣10分。

  7、夜不歸宿(沒有回家),發現一次直接退宿。

  8、將泡面或外賣帶回寢室,發現一次扣5分。

  9、使用明火、電吹風、電夾板、熱得快、充電器等,發現一次扣3分。

  10、在寢室內吸煙、打牌、喝酒,發現一次扣10分。如責任人不明確,以寢室全體成員為責任人。

  11、按規定時間離開寢室,遲出或滯留寢室,發現一次扣5分。

  12、藏匿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或者在寢室有安全隱患的事情的,發現一次直接退宿。

  13、在寢室或者走廊上存在打鬧、推搡等情況,相關人員扣5分。

  14、頂撞管理人員、學管會學生干部的,不服從管理,發生一次扣5分。

  15、查房時,冒名頂替,追查雙方責任,發現一次各扣5分。

  16、無出入證進宿舍的、通校生進宿舍的扣5分。

  三、出勤

  1、按團委規定要求進行晨練,一周內未到一次扣3分,一周內翻倍扣分。

  2、周日返校生按要求于周日14:00―18:00到校,一學期里沒請假未到一次,遲到兩次或者累計請假次數達到三次,一律取消周日返校生資格。

  個人每周扣分達到10分,則通學一周,每周達到20分或一學期累計達到30分,則取消個人住校資格。

  住校生個人自愿參與學管會管理,每周視參與程度加1―5分,優秀者推薦進入學管會。

  學校以周為單位每周評選“最佳寢室”、“最差寢室”,累計達到兩次“最差寢室”的寢室通學一周,累計達到三次“最差寢室”的寢室取消住校資格,另連續獲得三次“最佳寢室”的寢室,定為星級寢室,學校將予以獎勵。此細則根據具體情況變化進行修改,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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