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優選】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一)制訂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和預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體系;
(二)負責公司內控制度建設、執行和公司內部審計工作;
(三)負責公司會計核算,編報公司財務預算和決算;
(四)分析公司的財務經營情況;
(五)負責公司資金調度和管理,辦理各類結算業務,辦理銀行帳戶、證券帳戶的開銷戶,辦理公司納稅申報和內部費用報銷工作;
(六)配合有關部門定期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
(七)負責接受審計、稽核、稅務和有關上級領導部門工作檢查;
(八)對公司經濟業務的決策提出財務或稅收籌劃建議;
(九)負責公司所需物品的'采購及管理工作;
(十)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克萊斯公司,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財會機構設置
及財會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
,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 ,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 支票領用單 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三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 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第
第四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 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制度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一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為加強集團的財務管理,規范集團的各項財務管理行為,保證集團戰略和目標順利落實,保障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首聯集團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2集團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以集團股東為主體的利益相關人利益最大化.
3集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3.1建立和健全集團基本財務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制、決策機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信息流轉機制等.
3.2制定集團財務管理規則,包括各財務事項操作規范和管理權限,具體包括:
3.3投資融資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內容是企業發展“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科學統一,具體包括選擇融資渠道及合理的資本結構,綜合分析評估投資風險與報酬,協助進行投資決策;制定符合股東利益和企業長遠發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通過系統的全面預算制度和配套的監控體系,對集團業務運作和資金流轉進行管理和監控,保證集團戰略目標實現的效果和效率,實現股東權益的保值增值.
3.5建立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加強風險防范,保證資產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費用.
3.6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為各政府機構和股東提交準確完整的財會信息.
4集團內部各單位財務制度不得違反或與本制度的規定和原則相沖突,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二.財務管理體制
1集團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集團高層領導下,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各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財務管理部和總部財務副總的領導下,由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除接受總部財務管理部的檢查監督外,還要主動做好自查工作.
2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以總公司、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為主,各職能部門為輔;總公司、各分公司的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1建立健全財務系統的基本規制,包括:
2.1.1財務部門的目標體系和決策流程
2.1.2核心業務的標準、制度流程
2.1.3財務部門的組織設置/權限分配/崗位責任制/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發展等
2.1.4企業財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內部信息流轉的規定
2.1.5培育和倡導符合公司文化導向的財會系統價值理念
2.2核心業務流程包括:
2.2.1財務系統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業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流程
2.2.2嚴格遵循國家和集團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融資投資收益分配以及財務結算和核算業務;
2.2.3組織編制財務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
2.2.4負責經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財務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2.5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和稅務籌劃制度,保障整體利益的實現;
2.2.6集團規定的重大業務審批制度
三.權限分配
1各經營財務事項審批權限人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專業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或集團高層領導構成.
2審核責任人依據相關業務規范和經營政策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內容及要件進行審核.
3審批責任人依據整體經營利益原則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必要性進行審批.
4審核和審批權限人主要包括:
4.1集團總部
4.1.1職能部門經理:各管理職能部門經理在專業職權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2財務副總:分管各項業務或分公司的副總在各自的分管領域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3總經理: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4總經理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體現高管層集體決策的原則.
4.1.5董事長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在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序中體現為最終審批權責任機構.
4.2收入中心.收入中心為按業態分的各分公司.
4.2.1各分公司: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分公司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2各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縱向隸屬關系范圍內的單店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3各分公司總經理:依據相關經營政策要求,對利潤中心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4此外,如在單項業務環節存在其他審核或審批權限機構,分別在細則中描述.
4.3關于授權:各審批責任人可執行臨時授權,向下或同級授權執行審批責任;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授權事項、授權對象和授權范圍(日期和內容金額),以授權方親筆簽字為準,特殊情況下該書面授權說明可電話溝通后后補.所有授權文件應編號歸檔保存.
4.4財務開支審批一般原則:
4.4.1先下級,后上級;
4.4.2先定性審核,后定量核準;
4.4.3先業務行政線,后財務線.
4.5財務開支審批要點:
4.5.1開支是否合理、合規、真實;
4.5.2單據是否合法,數量、金額是否準確;
4.5.3是否完備了必要的手續,如:資產購置是否經過批準,資產是否經過驗收等,辦理財務手續的基礎要件是否齊全,如原始業務單據等;
4.5.4是否符合審批權限和開支標準的規定以及有關文件的精神;
4.5.5是否符合有關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約定.
4.6財務開支審批權限除本制度和集團其他有關制度、規定已明確的外,其余由各分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
4.7對審批權限中未能涉及的具體事項,財務人員應作出符合常理的專業性判斷,交由具有類似或相近事項審批權限的領導審批,并要保持一致性原則.
4.8財務人員任職基本要求:
4.8.1極強的保密意識;
4.8.2認真、仔細、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
4.8.3忠于企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8.4工作穩定性較強;
4.8.5具備與職位相適應的財會專業技能和任職資格.
四.財務管理規則
1籌資管理
1.1籌資原則
1.1.1總體上以支撐集團戰略、遵從集團統籌安排、滿足集團資金需要為原則.
1.1.2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兼顧.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1.1.3在控制融資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渠道,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穩定性、再籌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以綜合資金成本率最小為目標.要注重學習運用各級政府及行業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籌資如:無償、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等;
1.2權益性籌資
1.2.1各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各分公司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財務管理部審核,經批準后方可執行;合資企業注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應經本單位董事會批準,并聘請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后報集團總部備案.
1.2.2合資企業在注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應提交本單位董事會作股權調整等處理,并報總部備案.
1.2.3合資企業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合作項目吸收的資金比照注冊資本進行管理.
1.3債務性籌資
各分公司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定,并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生.
1.4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貼現等)須報集團審批:
1.4.1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超過萬元、向銀行借款超過萬元時;
1.4.2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時;
1.4.3向有收購或參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借款有限制性條款,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易手或對公司其他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識產權、重大資產作質押、擔保等.
1.5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辦公會審批.
1.6未經集團同意,集團附屬單位之間不得互相拆借資金.
1.7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內部拆借須報集團審批:
1.7.1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短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7.2集團成員單位之間長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額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8各分公司應在維護本單位信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業信用、緩交稅費等方式融資.
1.9簽訂融資合同或協議時,應考慮法律因素和對企業稅收的影響,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2投資管理
2.1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兩種,長期投資指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股權性投資(如:獨資或與他方聯合設立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發行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及改建、擴建與新項目投資等,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并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基金投資及其他債權投資等,日常固定產購置不作為投資管理.
2.2集團及控股企業設立新公司或參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項目開發,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評價.
2.2.1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影響;
2.2.2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2.3主要風險和應對措施;
2.2.4公司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管理能力能否滿足新的投資需要;
2.2.5投資收益;
2.2.6稅務論證.
2.3集團內企業任何權益性投資(含股權投資)項目的確定,都應在詳盡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遵循穩健性原則,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風險”的慎重態度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召開包括由財務人員、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投資項目審評會,最終提交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審批.
2.4長期投資項目立項一經批準,財務部門、融投資部門應積極配合項目操作部門做好項目啟動等前期工作及以后的投資管理,包括項目所需資金的籌措、調度、資金使用效果的跟蹤等工作.
2.5集團內企業以房產、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聯營投資,在項目立項后應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并比照固定資產轉讓的審批權限,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2.6原則上不對被投資單位提供超出投資份額的借款、擔保.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全資企業應按審批權限報集團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合資企業由其董事會批準,同時必須要求被投資單位提供反擔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7年度終了后,投資單位應關注被投資單位(包括股權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及利潤分配方案,積極催收應上繳利潤.
2.8被投資單位(不含股權投資)應在投資全部到位后或發生股權變更時,及時辦理驗資手續;歇業或終止經營,投資單位應及時辦理或督促辦理有關工商、稅務等法律手續.
2.9集團內企業應充分利用各種投資渠道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并遵循“風險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則,企業從事短期投資必須經集團批準(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
2.10被允許從事短期投資的企業,財務部門要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控制,并監控及分析業務部門的操作過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
2.11長、短期投資的所有權不得登記在個人名下.
2.12投資審批權限:
2.12.1集團控股企業的投資審批權歸集團公司(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非控股企業由其董事會確定.
2.12.2設立新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等權益性長期投資,投資額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會批準;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投資由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3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資,在一級市場進行申購由集團董事長批準,二級市場上投資則必須經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4通過資本市場實施并購,須經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5債權投資
1)國債及企業債券(含可轉換債券)在一級市場申購,在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審批;在二級市場投資,無論金額大小均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原則上一般不得向集團外企業提供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貸款,特殊情況下,由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6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新項目投資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12.7各分公司的投資及投資效果、收益情況每年至少應向集團匯報一次.
2.12.8投資清理審批權限.權益性投資的清理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3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
3.1集團定義單位價值(包括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設備、電子設備、辦公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資產為固定資產;對一些單價不足元,但數量眾多,在企業的經營中發揮較大作用的,根據管理需要也可列為固定資產,但需報經集團財務管理部批準.
3.2固定資產的計劃與審批:
3.2.1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有請購計劃,詳細說明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種類、名稱、單價、購置原因等;
3.2.2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請購計劃審批權限:
3.2.3集團總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請購計劃金額在萬元以下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為萬元-萬元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3.2.4固定資產的處置,如報廢、出售及盤盈、盤虧的處理,應報經集團批準.
3.2.5具體程序為:各分公司向集團財務管理部提交固定資產處置請示報告,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會同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商定處理意見,最后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3.2.6單個分公司報廢、盤盈、盤虧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出售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主管副總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3.3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
3.3.1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應采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
3.3.2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是否完備并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票、單據一致后方能入帳;
3.3.3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發票時,財務部門應依據“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并注明暫時未取得發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票時間,回收發票責任人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轉入固定資產;
3.3.4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注冊等;遇特殊情況必須以個人名義辦理時,需經集團董事長批準.
3.4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購買、轉讓及授權他方使用必須經過集團批準.
3.5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遞延資產的帳面情況和攤銷情況進行清理,對長期掛帳的費用性開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團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處理,根據資產實際收益情況調整遞延資產的帳務處理,并清理其他經濟事項在遞延資產中的臨時掛帳,避免遞延資產虛增.
3.6財務人員應注意考慮費用資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隨公司發展階段和戰略意圖的不同,做出費用資本化與否的選擇.
4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
4.1庫存現金管理
4.1.1各分公司現金的使用范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用現金結算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4.1.2各分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的核定以本單位3天以內的現金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4.1.3除零星現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金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后收進的現金,應存入企業保險柜,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時送存銀行.
4.1.4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及程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收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并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4.1.5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的原則,每筆現金收付后,須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4.1.6 “現金日記帳”應使用訂本式帳簿,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員仍要設置現金收付登記簿,逐筆登記.
4.1.7出納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日記帳與庫存現金應于每日終了后核對,如出現長短款,應報告財務負責人,查明原因后及時處理.
4.1.8不準用白條抵充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保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各企業財務部負責人或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每兩月至少對出納庫存現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4.1.10出納員不得兼管任何購、銷業務和實物收發;不登記除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外的任何其他帳簿;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戶的對帳單.
4.1.11現金支付范圍:
1)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2)個人勞務報酬;
3)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其他特別支出.
4.2銀行存款管理
4.2.1出納員在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交部門財務稽核人員審查核對并簽字認可后報財務經理審批.
4.2.2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4.2.3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4.2.4各分公司要嚴格規定銀行存款支付審批權限,出納人員應嚴格把關,履行審批程序,做到單據齊全、審批手續完備、合乎規章.各級審批人員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對審批權限進行書面授權.
4.2.5財務人員應通曉各類銀行結算方法,并根據情況選擇對公司較為有利的方法進行結算.
4.2.6各分公司應就臨時閑置資金通過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獲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款項支出須有可靠依據,并符合以下原則.:
1)支出項目必須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
2)收到的資產必須經檢查驗收;
3)有關憑證的價格、金額、付款條件等經審核無誤.
4)已經支付的付款憑證上應加蓋銀行(現金)付訖章,以防重復付款.
4.3結算資金管理
4.3.1結算資金主要指因商品銷售、購買物品等與其它單位發生的債權、債務往來.財務部門應本著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壞帳、呆帳的發生、充分利用商業信用獲取資金、維護本單位信譽的原則進行結算資金的管理.
4.3.2結算資金按往來性質記入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會計科目.各科目按業務發生單位設立明細帳,并在備注中注明我方經辦人姓名和往來內容,不得以業務員名稱等其他形式設立明細戶頭.
4.3.3各分公司對存貨銷售應嚴格控制賒銷,對庫存積壓的存貨可采取降價、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理;各分公司賒銷、積壓存貨降價處理應報經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
4.3.4各分公司應建立必要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業務部門及經辦人對應收帳款的收回應負全部責任.
4.3.5財務部門應每月向本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通報應收帳款情況,督促催收.對長期未收回的款項,要求有關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追索.
4.3.6對于已采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掛帳期限,可經本公司總經理確認和集團批準,報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后作壞帳損失處理.債權雖然從財務帳上核銷,但并不意味著放棄債權,仍應設置處理壞帳登記簿進行備查登記,視情況采取或繼續采取法律途徑進行追索.
4.3.7各分公司應取得并妥善保管好能證明公司債權客觀存在的依據如:合同協議、提貨憑證、對帳函件等.
4.3.8在支付應付帳款時,應對照合同等仔細復核,并同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全部債權一起清理結算,防止重復付款.
4.3.9財務部門每月應對債權的帳齡和債權損失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密切關注債務人的近況,對快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或償債能力趨弱的債務人應及時提請本公司領導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動,防止壞帳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4.3.10每個年度末,各分公司應按集團會計政策提取壞帳損失準備,并應定期對壞帳損失做出處理.
4.3.11壞帳損失標準如下:
1)債務人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追償后,確實無法追回;
2)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
3)因故在訴訟時效期內未起訴而債務人又拒不承認債務或雖承認但基本不具備償債能力;
4)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已達三年以上,仍然無法收回.
5)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就應列入壞帳損失.
4.3.12報批核銷壞帳時,應詳細說明債務人有關情況、發生應收款項的經濟事項、拖欠原因、催收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壞帳損失申請書,報經稅務機關認可.
4.3.13壞帳損失審批權限:各分公司的壞帳損失核銷均應報集團審批;各分公司年度壞帳損失總額在萬元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下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總經理審批;其余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如債務人為與各級審批人有關聯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董事長批準.
5存貨管理
5.1盤虧、毀損、報廢處理的審批權限:各分公司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應報經集團審批后方可處理:
5.2總額1萬元以內的,由總部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具體報批程序同固定資產的報批程序.
5.3外贈產品或其他存貨的審批權限:金額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
5.4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辦公用具類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行政部門按計劃購置,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且采購與驗收、保管不得為同一人,其審批權限由各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4.2個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5.4.3正常損耗、損壞需重新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4.4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采用一次攤銷法;如一次性領用量太大,對當前成本費用產生較大影響時,亦可采用分期攤銷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5.4.5低值易耗品之價值雖然一次性攤銷,但對實物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管理.
5.5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特點制訂本單位的存貨管理制度.
6營業收入管理
6.1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集團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嚴禁收入不入帳或收入長期掛帳而不結轉銷售等隱瞞、截留營業收入,切實按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結算當期利潤.
6.2各分公司應建立健全發貨、退貨的內部控制制度.倉庫應根據提貨憑證發貨;
6.3發生退貨時,要按規定的程序審批,確認退貨原因,辦理入庫手續;退付貨款后,應取得對方單位的收款憑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1、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2、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3、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其它事項
1、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2、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3、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4、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制訂并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準,并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四條每年初搜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五條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六條規范企業財務行為。
第七條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簽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并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八條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匯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九條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十條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2.對于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
第十四條報表種類
1.旬報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五條上報時間
1.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六條報表要求
1.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上報時間應準時。
3.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并詳細附于文字說明。
4.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七條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并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并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是公司企業,針對財務管理、財務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訂立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在實際工作中起規范、指導作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總則
第二部分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財務組織管理
第四部分財務人員管理
第五部分資金計劃管理
第六部分財務報表管理
第七部分資金管理
第八部分財產物資的管理
第九部分發票管理
第十部分費用報銷管理
第十一部分附則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與規范分公司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規范企業各項經濟行為,保證資金安全與完整,防范各種經營風險與財務風險,根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的分公司指公司轄屬的分公司。
第二部分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財務管理制度統一
1、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由總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實際情況,統一制定并頒發。
2、各分公司必須執行總公司頒發,與各分公司有關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條財務人員管理統一
1、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財務部負責招聘、任命、培訓及解聘,分公司不能擅自招聘、解聘財務人員,但分公司可以推薦財務人員,經總公司財務部復試后決定是否錄取。
2、財務人員的績效考核由總公司財務部和分公司共同進行,其中總部財務部考核財務工作績效,占30%考核權重;分公司考核占70%考核權重。
第五條會計核算方法統一
1、分公司的會計核算遵循國家制定的會計準則,會計核算方法合法、操作規范、結果真實。
2、分公司的會計核算制度統一由總公司財務部制定,統一接受監督審計。
第六條財務會計報表統一
在財務會計報表的種類、格式、項目、要求上統一,為總公司報表合并奠定基礎。
第三部分財務組織管理
第七條分公司設財務部,作為分公司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
第八條分公司總經理和總公司財務部對分公司財務部的管理,必須依據相關的管理制度行使管理權利。
第九條各分公司財務部隸屬總公司財務部。
第十條分公司財務部實行雙重管理,行政事務上接受分公司總經理管理,業務上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管理,并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的檢查。
第十一條分公司財務部的基本編制為2人,設財務主管兼會計1名,出納1名。
第十二條分公司財務部及財務負責人向分公司總經理及總公司財務部同時負責并匯報工作。
第十三條分公司總經理與總公司財務部對財務部的.管理出現分歧時,財務部首先應絕對服從總公司財務部的管理。
第四部分財務人員管理
第十四條財務人員職業道德。
1、財務人員應在任何時候都維護公司的利益,忠心耿耿,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嚴守紀律,保守機密。做到不該知道的事不問,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會計信息。
2、各級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對弄虛作假的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3、對財務人員監守自盜,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散布有損于公司的不負責任的言論,一經發現立即辭退,并追究其責任。
4、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上級財務監交。
第五部分資金計劃管理
第十五條資金計劃編制辦法
1、各分公司資金計劃由分公司財務負責人根據工程進度情況、日常發生的經營費用、材料付款情況、施工隊付款情況、車間工費工資、以及其它事項等,編制月度資金收支計劃,并經總經理復核和簽字確認;
2、各分公司部門負責人,需要向財務負責人提供準確或接近于準確的收支項目計劃及其相應的金額和備注事項等,以便于財務部門編制月度資金計劃;
3、總公司財務部收到各分公司資金計劃表按規定進行審批后,回傳到各分公司執行。
第十六條月度資金計劃要求
1、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必須于每月3號前完成《月度資金計劃》電子檔發送至總公司____________項目辦公室,并將經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月度資金計劃》及《分周資金計劃》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2、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計劃工作的數據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計劃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當月的資金不予支付。
第六部分財務報表管理
第十七條各分公司每月需向總公司財務部報送以下報表
1、分公司月度財務報表
2、應收賬款項目一覽表
3、項目收支平衡表
4、施工隊進度、付款一覽表
4、發票臺賬、外經證臺賬
5、內控指標完成情況表
6、分公司財務人員考核表
第十八條為了便于總公司合并財務報表,各分公司財務報表的格式必須按照總公司財務部制定的格式編制。
第十九條財務報表上報的要求
1、每月最后一天(遇節假日順延)下班前將月度財務報表電子檔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半年度、年度財務報表為半年度、年度次月3日前上報。
2、項目收支平衡表、應收賬款項目一覽表、施工隊進度付款一覽表及內控指標完成情況表每月5日前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3、分公司財務人員考核表每月_____日前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4、每月_____日-_____日總公司與分公司財務核對各類往來賬目,保證雙方往來賬相互一致。
5、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財務報表工作的數據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報表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根據責任分別對責任當事人責令通報,并根據考核方案進行相應考核。
第七部分資金管理
第二十條分公司的每日的現金余額不得超過1萬元,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繳存銀行。
第二十一條現金支付范圍:發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超出結算起點的現金支出,應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第二十二條一切現金收支都必須有合法原始憑證,嚴禁以白條抵庫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做費用報銷憑證,私設“小金庫”、帳外帳。
第二十三條現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方可付款。
第二十四條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財務部負責人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并在《資金盤點表》簽名確認,以保證帳實相符。
第二十五條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私章由出納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六條分公司會計應根據銀行對賬單,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以保證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
第八部分財產物資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分公司的財產物資包括生產設備、生產工具、辦公設施、生活設施、通訊設施、辦公用品以及其他資產。
第二十八條分公司總經理對分公司的有形資產的安全、完整負完全責任。
第二十九條分公司的財產物資實行“實物與帳薄分開管理”原則。指定專人負責財產物資的管理并登記實物數量,財務負責財務物資帳薄的記錄,二者交叉控制。
第三十條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對財產物資負有管理責任,應親自參與財務物資的驗收、監督、與抽查。
第三十一條必須定期組織對現有財產物資進行實物盤點,有保管實物資產的部門每月進行自查,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
第三十二條財務抽查時,財務部作為負責部門,應在盤點計劃、盤點會議、盤點方法上嚴格、重視,確保盤點質量。
第三十三條處臵報廢固定資產前,必須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說明固定資產購置的時間,使用的年限,報廢的原因,經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才能辦理報廢手續。
第九部分發票管理
第三十四條分公司財務人員憑發票領購簿,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
第三十五條各分公司由會計主管或者指定的專人進行發票的開具,發票內容應真實有效,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任何人不得轉借、轉讓、xx發票,不得虛開、亂開發票,對作廢的發票需加蓋“作廢”字樣,并保存完整。
第三十六條已開具的發票由會計主管負責統一保管,不得損毀發票,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
第三十七條各分公司要定期對發票進行檢驗,以防止偷盜、防火、潮濕及不經常使用發票時防蟲、防鼠咬、防丟失等措施,加強安全保衛。
第三十八條各分公司要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
第三十九條對于總部代開的發票,應按工程項目詳細登記備查賬。
第十部分費用報銷管理
第四十條費用的控制實行計劃管理,由需要支付費用的部門或個人先行填寫“借款單”列明:費用的性質、用途、金額,報部門經理審批同意后,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行。對個人借款的原則,欠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應及時到財務部門辦理核銷手續。
第四十一條費用發生的過程中,原則上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人員參與執行,并相互監督和共同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費用發生中,當事人應取得費用的相關單據,如因未取得合法的票據而遭到財務人員剔出的部分支出,原則上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公司原則上不予承擔。
第四十三條費用發生完畢后,當事人應及時將收集到的相關票據,按照公司統一的費用報銷憑據分類粘貼,并在附件欄注明票據張數。對于粘貼不規范,單據不清晰的,財務有權要求對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權予以拒絕報銷。
第四十四條當事人將粘貼整齊,填寫完整的費用報銷單交由部門經理進行審批,部門經理重點對費用發生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審查并簽字。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將部門經理審批簽字的報銷單交財務審核,財務人員應重點對費用報銷單后附原始發票和單據進行合法性審查,對費用金額的計算予以符合并簽字,最后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查和審批。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憑簽字齊全的報銷單,交出納領取資金,出納應對報銷單進行審核,重點查看報銷單有無涂改、費用的計算是否正確,后附的發票是否合法,審批手續是否齊全,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第十一部分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管理辦法自公司批準之日起實施。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總 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
十六、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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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遵循“明確、嚴謹、細致、公開”的原則,在處理我班財務問題時,做到合理運用、合理花費,杜絕資產流失、賬目不明,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二條 土木三班所屬班費由班社區委員負責管理,所有財務活動接受全班成員的'監督。
第三條 社區委員須備有財務管理登記本(加電子版),以記載有關事項。社區委員每次支出需在班群發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四條 土木三班的財務來源于大家的攤兌和可回收資源的變賣。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條 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員負責采購。采購人員策在采購前應通過微信或qq向申請報帳,班長將申請信息截屏發至社區委員。經班長批準后,先自行墊付購買,報帳時登記。
第六條 物品的每次采購應至少有兩人同行,如需采購專業用品(如特殊的宣傳用品等)須一位專業成員同行。
第七條 采購結束后,社區委員應在兩天之內制作出財務報表,將經費用處標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稱、數量、單價、總額、共計金額,并將相應正規發票(背面必須有采購者的簽字)夾在其中,以此記錄。
第八條 如有特殊情況個別部門需臨時采購物品,開銷在20元之內的可先告知班長,自行購買并開據正規發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須征得班長的同意后方可采購。采購過后,補全原有手續(注:本條款只適用于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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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 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⑵ 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 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 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⑸ 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⑹ 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⑺ 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 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 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 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 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 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 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 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 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 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 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 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 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⑶ 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 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 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 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 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 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 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 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 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 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 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 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 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 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 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 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 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 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 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 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 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 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 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 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 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 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 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 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⑶ 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 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賬;
⑸ 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 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 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 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 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 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小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各個建筑公司,財務管理是工作中重要的部分,做好財務管理工作,首先要有效的財務管理制度呢以下是某建筑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準。如董事長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經理簽字批準。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并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董事長批準。
⑸往來款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并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
⑶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后,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后補簽。如對已簽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不在報銷范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懂事長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懂事長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后報懂事長簽字,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董事長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于每月1到3日,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每月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主管工程和財務領導審核。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進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之相關制度和職責,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之“進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適應中國11發展總公司高速發展的要求,加強進出口業務管理,明確責權,確保貿易項目質量,建立規范化、科學化的管理模式,根...
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之“進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中國11發展總公司高速發展的要求,加強進出口業務管理,明確責權,確保貿易項目質量,建立規范化、科學化的管理模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11總公司實際經營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的重點是從財務管理與資源控制的角度出發,涉及法規的問題,請參照(中國11發展總公司合同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11系統所有從事進出口業務的商品流通企業。
第二章出口業務
第四條出口項目報審時,業務人員需向財務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1、《合同審批表)(見附表一);
2、出口合同及國內購銷合同或委托代理出口協議樣本:
3、《自營出口商品換匯成本預算單》(見附表二);
4、如出口商品屬于國家計劃配額內商品,還需提供出口商品許可證正本,招標項目需提供出口中標書。
第五條財務主管人員根據上述資料有權審核以下內容:
1、復核《自營出口商品換匯成本預算單》,對項目預期的總體盈利情況進行審核;
2、項目在運行過程中是否有違反國家財經紀律(如海關、稅務、外管局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公司有關財務制度的可能;
3、對于代理出口業務是否存在承擔銷售盈虧,墊付商品資金及擔負基本費用的情況;
4、對收付款方式的選擇是否合理、安全,經營資金是否有保障。
在上述審核過程中,財務主管人員對項目的某些具體情況持有異議時,項目執行人須詳細說明情況,對有嚴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或公司財務制度,以致于項目不具備操作的條件時,財務主管人員可在《合同審批表)中簽署否定意見。
第六條對于自營出口項目,業務人員應在支付國內商品采購貨款前5一10天與財務人員聯系,以便財務人員及時安排資金。辦理付款手續時,業務人員應填制(進出口貿《進出口貿易項目付款申請表》(見附表三),并報請本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公司負責人簽審,并附加蓋“法規審核專用章”的有關合同或協議書副本,財務人員依此辦理忖款手續。付款后業務人員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發票交財務部門。對于增值稅發票,財務人員應逐項認真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發票,業務人員有責任重新向客戶索取。
第七條在做農副產品收購業務時,不準直接向農民收購。所購貨物裝上運輸工具取得運輸部門憑證后,方可支付不超過貨款20%的預付款,貨物運至出口裝運港經商檢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支付余款。如發現不符合出口商品規格和質量等問題,應拒絕收購和付款,并及時向對方提出有效異議,如已憑托收方式付款的,應及時予以追回。
第八條關于127特戶的使用方法的規定:在商品采購業務中,原則上不采用匯票自帶(即127特戶)方式,如確因業務需要,經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可由業務人員和財員共同攜帶外出,相互監督使用。業務人員負責貨物采購及訂立合同,財務人員負責掌握匯標及討款,貨物余額超過10萬(含)元人民幣的,合同簽訂步須上報購批準,派出的財務人員須見到公司分管領導簽字同意付款的書面傳真后方可付款,特殊地區無法使用傳真的,由公司領導口頭通知派出的`財務人員,回京后補辦書面手續。
第九條在買方開出信用證后,業務人員應立即通知財務人員到通知銀行查收,財務人員視資金狀況采取相應融資措施,需要信用證打包貸款的項目,財務人員應及時與銀行聯系,爭取貸款早日到位。
第十條在出口貨物裝船發運后,業務人員應在1一2個工作日內按照信用證或有關出口合同的要求制妥全套結匯單據,并填制匯票(見附表團),業務人員應配合財務人員做好審單工作,盡早向銀行交單收匯、結匯。
第十一條對核銷單的管理
報關之前,業務人員需從財務部門領取(出口收匯核銷單),同時在(核銷單領用登記薄)上簽字。注明申領份數。合同號、商品名稱、申報金額。報關后業務人員應立即將核銷單退還財務部門。對不及時退還累計達5份以上核銷單的業務人員,在下一次領取核銷單時,財務人員有權拒發,同時,財務部門有權視情節輕重提請人事部門扣發相應工資。
第十二條財務人員到外匯管理局辦理核銷手續時,應備好下述資料正本。
1、蓋有海關驗訖章的核銷單;
2、報關單:
3、銀行結匯水單(蓋有“供核銷專用”字樣的已在外管局備案的結匯水單);
4、外貿發票。
上述單據之間要求單位數量一致,金額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人員在辦理出口退稅時,應及時備好全套資料如下。
1、出口退稅申請表:
2、增值稅發票并附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
3、在外管局已核銷的核銷單;
4、報關單;
5、外貿發票;
6、收入成本作銷帳復印件。
上報稅務局后,財務人員還應積極配合稅務局做好函證調查工作,盡早收回退稅款。
第十四條代理出口業務中,在完成銀行結匯,外管局核銷工作之后,財務人員應持上述資料到稅務局辦理出口退稅轉移單,并交委托方在當地退稅。對于委托方堅持在我公司辦理退稅的,我公司本著不墊付稅款的原則執行。
第三章進口業務
第十五條進口項目報審時,業務執行人需向財務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1、《合同審批表》;
2、進口合同及國內購銷合同或委托代理進口協議樣本;
3、《自營進口商品盈虧預算單》(見附表五);
4、如進口商品屬于國家控制性商品,還需提供進口商品許可證正本或機電設備進口證明或進口商品登記證明。
第十六條財務主管人員根據上述資料有權審核以下內容:
1、復核《自營進口商品盈虧預算單》,對項目預期的總體盈利情況進行審核;
2、項目在運行過程中是否有違反國家財經紀律(如海關、稅務、外管局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公司有關財務制度的可能;
3、對于代理進口業務是否存在承擔銷售盈虧,墊付商品資金及擔負基本費用的情況;
4、對收付款方式的選擇是否合理、安全,項目資金是否有保障。
5、如對內為遠期收款方式的,除有長期業務關系的客戶經特批外,一般不宜采用。
第十七條對于需開立信用證的進口業務,業務人員須提前三天向財務部門提交公司內部的(信用證開立申請書調見附表六),并報請業務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以及公司負責人簽審后,再向財務人員提供下列資料:
1、蓋有《法規審核專用章》的進口合同,國內購銷合同或委托代理進口協議正本一套。
2、銀行開證申請書;
3、如屬國家控制性商品、還需提供進口商品許可證或機電設備進口證明或進口商品登記證明等文件正本。
第十八條財務人員在備齊上述開證所需資料審核無誤后,盡快提交銀行,并按與銀行事先約定的保證金比例將款轉入銀行保證金帳戶。信用證開出后,財務人員應及時取回信用證副本并交業務人員共同核對。
第十九條開出的信用證需修改時,業務人員應及時向財務部門提出書面改證申請并附詳細內容,重要內容的修改還需業務部門負責人的簽字。財務人員審核無誤后加蓋財務章送交銀行通知改證,并及時查收改證回單。
第二十條財務人員應根據信用證條款或進口合同中規定的議付單據仔細核查單證是否相符,以及各個單據之間是否相符,如若發現單單之間、單證之間有不一致之處,應及時通知付款銀行,停止對出口商付款。
第二十一條在對外議付時,業務人員應提前5一10天與財務人員聯系,以便財務人員合理安排資金;經審核無誤可以對外付款的合同,業務人員填制《進出口貿易項目付款申請表》,并報請業務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L/C方式除外)簽審后交財務人員辦理付款手續,并配合財務人員備齊向銀行購匯所需的資料。
第二十二條財務人員在見到《進出口貿易項目付款申請表》后,填制忖款單據,向銀行提交下述資料:
1、購匯申請書;
2、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
3、報關單;
4、進口合同,國內購銷合同或委托代理進口協議正本;
5、如屬國家控制性商品,還需提供進口商品許可證或機電產品進口證明或進口商品登記證明等文件。
議付后,財務人員應及時取回購匯單據及核銷單并通知業務人員購匯成本。
第二十三條代理進口業務對外議付時,如果公司尚未收到委托方應付的貨款,在L/C付款方式下,業務人員負有責任將公司所墊貨款及加收的利息在限期內向委托方追回,在其他付款方式下,財務人員有權延遲或拒絕忖款。
第二十四條未經財務人員審核過的合同,或不能提供加蓋“法規審核專用章”的合同,或無法提供銀行購匯所需單據的項目,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第二十五條進口商品在國內銷售時,財務人員根據《購銷合同)中的規定及時與業務人員聯系催收貨款,貨款收回后方可開具增值稅發票。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門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為了規范公司借款管理制度,督促借款人及時歸還,使公司財務報表上反映的費用和利潤精確,避免公司的資金損失和沉淀,根據公司財務制度特制定此制度。
一、借款條件:
公司員工在處理業務往來、采購物資、出差、參加會議等各種業務時,經部門負責人-主管副總-財務-總經理簽批后,可暫時向公司借款。
二、借款原則:
實行“前清后借,前不清后不借”原則,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特批方可借款。
三、借款程序
借款單需填列借款人、借款部門、借款事由、借款日期、借款金額、還款日期等內容;借款單由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后,出納員方可辦理款項支付。
四、還款期限
1、經辦人的'結算時間為五天(從借款日算起,如遇休息日可順延)。
2、借款人處理完業務回公司后五天內,必須到財務部報銷,沖抵借款。
3、差旅費報銷應于出差返回后四日內辦理。
4、備用金借款結算時間為一月。
五、借款定額
各部門因業務往來或采購物資所需的借款定額不得超過該項業務預算的10%;出差或參加會議所需的借款不得超過預算的20%;各部門備用金的借款定額不得超過借款人的工資總額。
六、沖銷原借款的費用報銷及款項支付,應在填制憑證時注明“沖銷借款”.財務人員應認真核對開支內容與原借款單上注明的用途是否相符,如不符,有權拒絕支付。
七、其他借款
公司員工因個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當月工資的總額,歸還日期不得超過1個月,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
八、財務監督
財務部每月底應根據員工欠款情況,列出明細,報總經理、部門負責人,并發出催款通知書,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財務部結算,逾期仍未報銷者,則由財務部每天按借款總額的1%計算罰息,并在工資中扣繳。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各項目的報銷程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XX電子商務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員工
三、財務職責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相關財務制度,監督各項制度的實施與執行。負責本部門的財務預算、公司支付寶賬戶收支及銀行結算業務。負責本部門記賬、對賬、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財務檔案管理工作。
四、店鋪和賬戶管理
4.1企業店鋪相關信息包括店鋪賬戶名稱、登錄密碼、綁定手機號、綁定郵箱及郵箱登陸密碼須提交財務做備案。
4.2企業店鋪支付寶分為店鋪直屬支付寶和企業支付寶兩種。店鋪直屬支付寶與淘寶店鋪緊密相連,承載店鋪所有的收支業務;企業支付寶賬戶在申請企業店鋪的時候,僅用于驗證企業身份,在店鋪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收支業務,不經由企業支付寶賬戶辦理。
4.3客戶店鋪需綁賬號和錢包賬號的',因按客戶要求進行綁定,嚴禁使用任何個人或其他公司銀行賬戶,公司店鋪需綁定的電話號碼和郵箱的,都應綁定公司總經理的手機號碼和郵箱,嚴禁使用他人手機號碼和郵箱;
4.4各店鋪錢包由項目經理進行管理,并在接收賬號后重置登陸密碼和支付密碼,嚴禁向他人泄露錢包信息,項目經理可根據運營情況進行資金提現到綁定賬戶
4.5需由用錢包付款的一切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店鋪裝修、維護以及繳納各種業務保證金,均需由項目經理書面申請,并報總監、總經理審批簽字后方可進行。
五、費用報銷管理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資金管理
第三章 應收款項的管理
第四章 存貨管理
第五章 長期投資
第六章 固定資產
第七章 信貸管理
第八章 資本及資本金管理
第九章 稅務
第十章 費用管理
第十一章 財務分析及控制
第十二章 對子公司的財務控制措施
附 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國家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一切財務、會計活動均應符合《會計法》的要求,符合《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具體會計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執行。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同時也是控股、參股子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參考依據。各子公司為獨立核算的法人單位,應根據相關法規和制度,參照本制度自行制訂具體的財務管理制度。對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對子公司的管理辦法,各子公司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二章 資金管理
第四條 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減少占壓,降低風險,加速周轉,提高效益。
第五條 公司的財務實行預算管理。預算管理就是對有關財務計劃的制訂、審批、實施、檢查和分析進行全面的管理,從而使財務管理工作有序、穩定地進行。
第六條 為保證庫存的現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應按規定限額提取備用金。支取現金先填寫借款單,并注明用途、金額、期限等,按規定批準方可支取。預支現金一般不超過2000元,超過支票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轉帳支票結算。任何人不得從營業收入中坐支現金。庫存現金必須日清月結,不準白條抵現。
第七條 支票的領取及管理
1、支票領取:
(1)凡領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領單,寫明用途、金額、使用人等項,經由有權審批人批準方可領取。
(2)簽發支票的金額超過10000元,在填寫申領單時,須提交符合審批程序的用款報告及附件(合同、采購單、計劃書等)。
(3)領取人應辦理登記手續,于使用后三日內報帳。
(4)未及時報帳者財務人員及時督促,并有權不予簽發新支票。
(5)持票人應對支票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經濟責任。
2、支票管理:
(1)所簽發支票應填寫日期、金額(限額)、用途,不準簽發空白支票。
(2)準確掌握帳戶余額,不準發生空頭、透支。
(3)出納人員應每日編制庫存現金與銀行存款變動表。
(4)出納人員應于月末填制“銀行帳戶余額表”,送交財務經理批準后呈報總會計師。
(5)按時于月末填制“銀行余額調節表”交財務經理審核,對未達帳項要認真查對,及時入帳。
(6)支票和公司印鑒分人妥善保管。
第八條 預付貨款和定金,必須根據合同辦理,經由審批權限的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第九條 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支付購貨款或工程進度款,經由審批權限的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第十條 對外投資等資本性開支的審批、使用、實施順序
1、對外投資的撥付,由規劃部根據項目可行性報告實施步驟提出股本金使用申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會簽,由總經理批準后支付。
2、固定資產更新、添置、報廢,由使用部門或者管理部門提出,規劃部和財務部審核,分管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會簽,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3、新籌建單位的前期開辦費如在公司核算,由總經理授權給新設單位負責人后,各項費用由被授權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單,財務部門在核定的限額內支付,并進行單獨記帳、結算。
第十一條 對外收、付款的規定
1、對外付款必須要填制對外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具體辦理。
2、有合同(或協議)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時應附上所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實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結帳前的付款,應由收款方開具收據。
3、收款方必須提供符合公司規定的發票或收據。
4、廣告宣傳由代理商墊支的,必須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憑證。
5、特殊情況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發票或收據的,由經辦人向財務辦理暫支手續,并負責將發票或收據在規定時間內交回財務。
6、對外付款有合同的,必須要按照約定的帳號辦理;付款、收款要求改變帳號的,必須要由收、付款方提供蓋有公章的證明,沒有合同或合同沒有約定帳號的,由收款方提供后辦理。
第十二條 公司與非獨立二級核算單位往來結算款項,按實際發生的債權,債務金額入帳,并以往來單位、部門、個人為對象分別設置的明細帳,及時登記帳薄,準確無誤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減變化。
第三章 應收款項的管理
第十三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規定如下:
1、應收款的發生:各子公司及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在決定提供信用于客戶之前,應對該客戶的資信情況進行詳細調查,并按相應的權限批準信用額度,最終由分管副總經理決定是否對客戶提供商業信用。
2、所有應收營業帳項均按帳齡基準記存。各單位財務經理必須經常核查所有應收營業帳項(至少每月一次),確定每項帳款的可收性,并每半年編制帳齡帳目分析,交公司財務部審核。此分析將作為設立壞帳準備及壞帳確認的基準。
3、各單位應根據經驗確定其本年度每月壞帳應計項目。該應計項目將作為壞帳準備,并每半年進行調整,以反映目前狀況。該項準備由股份公司財務部每年審核一次,以確定是否恰當。
4、各單位銷售部門應經常與信用客戶保持聯系,按期進行帳款的催收,財務部門予以監督。
5、所有被視為無法收回的應收帳款將根據實際金額計入壞帳損失。壞帳確認還應考慮以下條件:
(1)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或遺產清償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2)債務人逾期末履行償債義務超過三年仍不能收回,且具有明顯特征表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涉及壞帳核銷,各單位應將核銷情況書面上報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后方可核銷。
第四章 存貨管理
第十四條 存貨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者耗用而儲備的物資,包括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資、委托代銷商品、受托代銷商品等。
第十五條 存貨入庫時,應填制入庫單,出庫時應填制出庫單,其存貨數量及金額要與財務核算相符。
第十六條 低值易耗品
1、根據公司的情況,特規定20xx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較短,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物品以及在經營中使用的包裝物、周轉容器等,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購買之前應按規定申購,經有關部門審核,領導批準,方能選購。
3、為了加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單位應按使用單位和部門設置低值易耗品登記簿。
4、使用部門向倉庫領用低值易耗品,應填制一式三份的領用憑證,一份留存倉庫,作為登記“庫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據;一份交給使用部門作為實物管理的依據;一份交給會計部門作為記帳的依據。除此以外,各單位應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關部門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門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舊換新的賠償制度,及時按照制度的規定辦理,并進行會計處理。要按各使用單位、部門設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細帳(包括量和金額),定期與實物核對,并與財會部門的帳面余額進行核對。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門退回倉庫的低值易耗品,應加強實物管理,并在備查簿進行登記。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報廢時,應由負責使用部門及時填制低值易耗品報廢單,填明報廢低值易耗品的數量和原價和按照規定對入庫殘料的作價。由于員工丟失損壞,照章應由員工賠償。所有離開公司的人員,應辦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庫手續,同時,管理人員應加強對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
第十七條 盤盈的存貨,應當相應沖減有關成本、費用;盤虧或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帳戶。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后,按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十八條 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情況如與帳面記錄不符,應查明原因,經報批手續后及時進行會計處理,一般在年終結帳前處理完畢。
第五章 長期投資
第十九條 長期投資指公司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購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投資。
第二十條 公司作為投資中心,行使投資功能,對所屬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參股子公司的投資活動進行指導、管理、監督和控制。公司的投資規劃部負責公司長期投資的管理,并負責擬制發展規劃及年度投資計劃,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核,提請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重大項目投資需經董事會討論決議或經股東大會通過。
第二十一條 總投資3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布局政策的,由公司審批,報廣電集團公司投資發展部備案。
符合國家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屬于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允許類項目,中方投資和建設、生產經營條件齊備、外匯需求自行平衡解決,投資總額(或增資額)在100萬美元以下的中外合資、合作項目,由公司自行審核,報廣電集團公司投資發展部備案,并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機構審批。超過上述規定投資額的對外投資、中外合資項目,及所有境外投資項目由公司上報廣電集團審核,按國家規定程序審批。
公司所屬全資、控股子公司的對外長期投資屬公司權限內的投資額,由公司審批,超限項目由公司上報廣電集團公司審批。
公司參股子公司的對外長期投資由公司形成意見,通過董事會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二條 各全資子公司(工廠)及其受托管理企業和下屬企業可自行決策的投資范圍為:總投資在100萬元以內(不含100萬元)的技術改造、零星土建、對外投資、新辦三產企業的項目。立項時,需報公司備案。總投資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公司決策確定。項目計劃上報公司,由公司組織項目可行性的論證評審,評審意見作為公司決策的依據。
對合資項目和外地投資的項目,其所占的股份發生變更前,均需由項目單位報公司審批后,方可辦理變更的有關手續。
第六章 固定資產
第二十三條 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主要設備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資產。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列為固定資產。
第二十四條 對固定資產實行預算管理,新增固定資產應有可行性分析。購置之前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告,由辦公室、規劃部、財務部審核,經分管副總經理和總會計師簽字,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買。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統一由公司財務部建帳核算,統一提取折舊,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卡片,一式兩份,一份留實物管理部門,一份交財務部門,實物管理應保持帳、卡、物三相符。
第二十六條 公司的固定資產由規劃部或設備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各部門暫時閑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應報公司規劃部統籌安排。固定資產實行分級歸口管理制度,按照固定資產的類別和管理要求及固定資產的使用地點,由各級使用單位負責具體管理,并做好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和修理,做到誰使用,誰維護,誰保養。
第二十七條 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
1、固定資產清查是從盤點實物開始的。在盤點過程中,要認真核對帳面數量,重新鑒定質量,查明存在的各種問題。
2、公司的固定資產每年實地盤點一次,如果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固定資產,由負責保管或負責使用的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固定資產盤虧、報廢發生的凈損失超過10萬元應書面上報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后進行會計處理,數額較大的應報公司董事會審批。
3、公司出售固定資產的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和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計入當年損益。
4、對于經過清查核實的固定資產,屬于需要進行清理的,應及時清理,該入帳的要入帳,該報廢的要報廢。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一般應在年度決算前處理完畢。
第二十八條 經公司決策批準執行的'“在建工程”項目,由規劃部和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在建工程包括工程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項目的管理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項目經理負責制。
在建工程項目每年清查、核查一次,發生報廢或毀損,按照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經報批后,計入施工的工程成本。
單項工程報廢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者毀損,其凈損失,經報批后,在籌建期內,計入開辦費;在投入生產經營以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進行運轉發生的支出,計入工程成本。在正式運轉中形成產品且可以對外銷售的,以實際銷售收入或者預計售價扣除稅金后,沖減在建工程成本。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驗收、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后,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提折舊。
第七章 信貸管理
第二十九條 銀行借貸
銀行借貸業務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負責。此項業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1、開立(注銷)銀行戶口
2、長短期借款
3、應收票據貼現
4、公司債券
5、財產抵押
6、融資租賃
7、擔保
重大融資項目的每個會議,均應有詳細的會議記錄,每個會議記錄應提交公司財務部備查。
融資合同簽字前,應有公司總經理及總會計師批準意見。合同簽訂后,合同由公司財務部存檔。
對外擔保必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關管理規定,由總經理及總會計師批準。
第八章 資本及資本金管理
第三十條 資本金
公司應設資本金帳戶,該帳戶由公司財務部統一管理,公司應給出資人出資證明。
第三十一條 資本公積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過程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票溢價),法定資產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贈的財產等,計入資本公積。具體包括資本溢價、接受捐贈實物資產、住房周轉金轉入、資產評估增值、投資準備五個項目。
公司按規定可以將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但資本公積中的接受捐贈實物資產價值、資產評估增值以及投資準備等部分,不能轉作股本。
第九章 稅務
第三十二條 稅務
公司應根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金。各單位稅務執行的變動情況應及時向公司財務部報告
第十章 費用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對各項費用實行預算管理,各項費用開支均應編制計劃,費用總額與營業收入掛鉤,獎金總額與利潤掛鉤,在計劃內,各部門可在相應的權限內開支,超過預算的,應履行特別審批和程序。
第三十四條 公司各部門應于年度結束前編制下一年度的行政辦公費用預算,報公司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批。每月的行政辦公費用預算應于每月25日前報總會計師審批,經審批后,應嚴格執行。
費用開支預算變動10%以內的,由公司總會計師審批;預算變動達10%以上的,修訂后再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該審批權限適用于本章所有費用)
第三十五條 費用開支的審批規定
1、公司辦公經費各項費用都應列入公司全年預算計劃,各部門根據全年工作規劃編制當年預算計劃,經公司平衡批準后,按月限額使用。
(1)公司各項董事會費用由公司董事會秘書處歸口管理。
(2)公司采購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各學會、協會的會費,職工福利費,職工醫藥費報銷,電話費,小車各項維護保養費用等均由辦公室根據規定歸口管理。
(3)職工工資及各項福利費用、教育培訓費由人事干部部歸口管理。
(4)出國經費及出國人員費用由規劃部歸口管理。
(5)離退休干部活動經費、退休人員補助費部分分別由組干部和退管會歸口管理。
(6)財產保險、固定資產折舊、資產評估、會計報表審計等費用由財務部歸口管理。
(7)業務活動經費由財務部歸口管理,公司領導掌握使用,記卡限額并用專項報銷單報銷。
(8)各項廣告費均由總經理掌握使用。
(9)外埠差旅費、各項會議費均應事先向各歸口部門的公司領導提出申請,批準后再實施。市內出差費用由各部室領導審核,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報銷。
2、審批、報銷權限
上述各項各類費用發生額在1000元以下的由各歸口部門經理審核,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批報銷。超過1000元的均由總會計師核準,總經理批準后報銷。
第三十六條 各項管理費用的規定
1、差旅費用開支應納入公司年度成本、費用計劃,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按章辦事。公司財務部、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必須按計劃在預算范圍內開支,超預算開支按規定審批。差旅費應嚴格執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出差時間。一般員工出差,由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總經理出差,應事先請示公司相關主管領導。出差人員在出差前應填寫“差旅費用預支單”,由公司部門經理、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預支差旅借款。出差人員返回后必須在一周內將所借款項結清,差旅費的報銷審批程序為:由出差人員據實填寫差旅報銷單,先由本部門經理簽字,再由財務部門審核簽字,最后由分管副總經理簽字后到出納處報銷。超過規定標準的,應由公司總會計師加簽方為有效。
2、交際應酬費
因開展業務的需要,交際費用應每月制訂預算,報公司總會計師批準。,超過預算的經由總經理審批。
3、新品開發項目費用:
(1)根據新品開發項目編制用款明細表,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并由總經理授權指定專人審核簽單報銷。年終由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
(2)其他非獨立核算經費:根據經費發生部門,由部門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并授權部門領導審核簽單報銷。年終由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
4、工資及福利待遇
公司各部門、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標準,由公司統一制定,區分各部門、各單位的職能、規模、業績、各崗位的專業技能要求和承擔責任;獎金與各單位的利潤掛鉤。
5、職工福利費用
公司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每月按工資總額的一定百分比提取日常福利費、退休養老金、醫療經費、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基金等費用。國家規定變更時,將按變更后規定執行。
6、保險
公司的保險事務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包括投保險種,選擇保險公司,索賠等。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應根據公司的統一安排辦理財產保險等事務。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全體員工辦理職工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因公死亡及負傷保險。
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應協助保險合同的執行,遇有保險事項發生時,應及時通知公司,以便及時辦理索賠。
7、董事會費
1)每年的董事會費用總額由董事會決定。
2)預算內的董事會費用開支,由公司總會計師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3)每年的董事會費用開支情況,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監督,并于每年末向董事會匯報。
第十一章 財務分析及控制
第三十七條 財務分析工作是公司財務工作統一管理的重要手段,它與財務預算相結合,以達到公司各項財務工作的控制。財務分析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2、差異分析及控制報告;
3、對銷售收入、經營計劃和財務指標進行分析;
4、成本分析、控制成本支出;
5、對各項費用定量分析,將費用支出控制在額定指標內;
6、利潤分析報告;
7、現金流量分析;
8、公司及各子公司財務狀況分析,隨時監控公司財務狀況。
9、新產品開發,投資決策分析;
10、資本運作分析。
財務分析工作的工作程序:
1、財務分析工作由公司財務部和管理部負責統一指導;
2、各子公司的財務部門在公司財務部指導下完成基本的財務分析;
3、凡各部門涉及財務分析需用的各種資料,應按時、按要求提供,以滿足財務分析的要求。各個子公司帳簿體系的設置及會計核算應符合為財務分析提供所需信息的要求。
4、各子公司的財務分析要隨同月度、季度、年度的會計報表按規定時間上報公司。公司在收到下屬子公司財務分析后,結合下屬子公司會計報表及其他信息,及時完成綜合財務分析工作,報公司領導閱批。
第三十八條 公司考核的財務指標為稅前利潤、銷售收入、投資收益率、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等。
第十二章 對子公司的財務控制措施
第三十九條 加強對子公司的會計內部監督,強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總稽核制度,由專人負責會計核算的質量,復查會計核算中的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必要時要設立總稽核員。
2、各子公司的財會部門要加強對業務收付款的監督,建立嚴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憑證,業務與財務負責人共同把關;收款要與原始憑證核對,避免業務收入流失,加快款項收現。
3、定期與銀行對帳,不容許再出現新的長期銀行未達帳,對歷史形成的長期未達帳要跟蹤管理并責成責任人或專人追查。及時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對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并按月編制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由于對帳不及時造成企業重大損失的直接責任人及其領導要追究責任。
4、各子公司財會部門對應收、應付款、預收、預付款等往來帳款要向有關業務人員定期反饋,責成有關當事部門和業務員負責解決。各子公司領導應帶頭遵守財會制度,對子公司領導違反財會制度,經勸阻不聽時,財會人員一定要越級上報,公司對敢于維護財會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種違反財會制度行為做斗爭的人和事給予支持和獎勵。對于子公司領導協同作弊,損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處罰。
第四十條 加強對子公司籌資行為的管理
1、各子公司應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合理籌集資金,建立資金預測及分析制度,應根據籌資用途分析確定籌資方式,盡量把子公司沉淀的資金集中起來,統籌使用,發揮效益,避免盲目籌資使子公司背負沉重的利息及償債負擔。
2、公司對各子公司籌資實行總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編制下年度籌資、借款預算(內容包括籌資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并上報公司,公司匯總后,根據發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資產負債率和或有負債比例等財務狀況,確定各子公司的籌資規模和方式,并下達給各子公司。
第四十一條 嚴格各子公司的資產報損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強資產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資產損失。各子公司如需處理資產損失,須遞交擬報廢資產清單報公司有關部門審核。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后,方能進行會計處理。
2、確認應收帳款壞帳損失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對已經作為壞帳損失處理的應收帳款,仍要加強催收管理,盡量減少公司損失。
第四十二條 規范子公司的投資行為,減少投資損失,加強對被投資企業的管理
1、各子公司對投資問題要進行認真研究,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堅持領導班子集體討論,財會部門參與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須加強項目投資后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資項目納入投資預算,杜絕帳外投資,對本公司控股的投資項目,其財務主管人員原則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開董事會,本公司應要求派財會人員列席。各子公司應建立健全投資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投資項目的跟蹤管理、審計監督,制定有效的預算管理指標,定期進行考核。
第四十三條 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體系,加強成本費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對本公司的成本費用進行分類核算。在此基礎上,編制成本費用預算。
2、各子公司應成立預算委員會對成本控制進行管理,子公司領導在加強全面預算管理時,應重視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預算為成本控制的依據,在執行預算的過程中,定期對實際發生的成本和預算成本進行比較,發現差異及時查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進,以保證成本預算的實現。預算期終了,要將日常發現的差異及原因匯總分析,找出成本變化的規律,并提出進一步改進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強化單筆業務的細化核算,加強對每一筆業務進行細化的成本核算與控制。
4、各子公司要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對一些重點費用開支項目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如:差旅費、業務招待費、郵電費、出國費、辦公費等的管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 實行重大事項報審制度
1、各子公司大額貸款、對外擔保、投資項目、重要固定資產或生產經營設施的添置、產權變更(兼并、破產、股改制度)、資本金變更以及重大經濟案件等實行向公司報審管理,各子公司財會人員要把好關,凡規定要向公司上報的要及時上報。
第四十五條 控制擔保風險
1、各子公司不能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如有特殊需要時,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報公司審批,由法人代表對外簽署協議。
2、在防范擔保風險上,各子公司領導要有風險意識,必須經領導班子討論決定,在具體工作中,涉及擔保工作程序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各項管理制度辦事,切實起到監督作用。如有個別領導違反規定經勸阻不聽的,子公司財會人員應越級上報,如不上報,視為失職;如和子公司領導共同違反擔保規定,將嚴肅處理。
第四十六條 強化預算監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視對預算執行的監督和控制,要按月檢查預算完成情況,分析實際與預算的差異,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異,保證預算任務的完成。遇重大差異或其他重要情況,應及時上報公司。各預算單位預算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預算檢查會議,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按季上報預算完成情況季報,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檢查總結分析報告,半年時提出下半年預算完成預測及工作措施。
2、為保證預算的嚴肅性,預算單位不得對公司已下達的預算隨意調整。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單位如因特殊情況,需對現行預算進行調整時,必須向公司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預算修改申請,就預算調整內容和原因作出詳細說明。
3、各預算單位在每年10月份預測當年預算執行情況,并預測下年度主要預算指標,著手編制下年度預算,在決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預算編制工作。
第四十七條 深化財務總監委派制
各子公司財務總監負責組織領導各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參與各子公司重要經濟問題的決策。子公司的財務經理向財務總監負責并報告工作;財務總監向子公司總經理及公司財務部負責并報告工作。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修訂稿在執行過程中,若遇國家有關會計政策、制度、法規發生變更時,以國家頒布的有關規定為準。
第四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總經理制定,總經理授權財務部進行修改和補充,并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制度自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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