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消防管理制度
現如今,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消防管理制度1
項目日常物業管理的綜合服務:保安及消防
3保安及消防管理
保安及消防管理分項框圖
3.1消防管理
3.1.1建立消防責任制
由于高層大廈火險因素多、火勢蔓延快、疏散困難、撲救難度大等特點,消防管理僅靠管理處單方面的努力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在辦公樓工作的每一個人都來參與。建立區域消防責任制,各辦公單位均簽訂區域消防責任書,直接消防責任人是該單位主要領導人,由此使大樓消防管理全面展開,使火災事故的隱患降到最小程度。
3.1.2控制火災隱患要點
鑒于大部分火災是由于沒有控制火源及易燃材料而釀成,所以日常嚴格控制火災事故的隱患是最有效的消防管理。日常防火工作應注意如下幾個要點:首先要控制火源。在高層辦公樓,火源除了人為疏忽失火外,也可能由于二次裝修工、用電設備短路、電線老化等因素造成。其次要控制易燃材料。易燃材料有各種油漆、涂料、木材、化纖材料等,在各種施工中,必須嚴格按消防條例的規定禁用易燃材料。如屬于必須使用的。要經過特殊處理;其三監視可能引起火災的區域。在高層辦公樓,可能引起火災的區域有發電機油庫、各配電管井、電梯井道底坑、設備機房、材料倉庫、計算機中心等,在此區域要加強日常消防巡視,配備相應的滅火器具,經常清理可能引起火災的物品;其四增強人的防范意識。在大多數火災中,人為因素占有很大比例,加強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全員防火意識是防火工作的重點。
3.1.3加強宣傳,勤演勤練
通過印發有關宣傳手冊和利用通告欄、網絡、led展示屏等方式,廣泛宣傳消防知識,特別秋冬干燥季節更要重點宣傳和預防,同時建立以保安員為主的消防隊伍,勤練基本功,定時進行消防演習,并組織大廈客戶參與實地消防演習。
3.2交通、停車場管理
車輛是人們工作、生活必需的交通工具,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車輛在成倍的增加,**地處鬧市,集辦公、金融、商場、健身于一體,車輛進出將十分繁忙。
cpm將充分利用大廈停車場智能系統、電視、紅外監控系統以及訓練有素的專職管理人員,對大廈停車及交通進行24小時監控管理,確保大廈進出車輛安全有序。
3.2.1合理規劃交通,實現規范管理
結合**周遍環境,合理規劃大廈進出口和行駛路線,實行人車分流,對車輛及停車場實行規范管理,包括標志規范、指揮規范、制度規范及責任分明等。
3.2.2建立停車疏導系統
為給客戶提供快捷、方便的停車服務,cpm建議建立停車疏導系統,該系統具有車位檢索、車位顯示、行駛指引的功能,在大廈入口顯要位置設立大型車位顯示屏,有序地指引車輛停放,維持良好的停車秩序。
3.3車輛管理規定
3.3.1機動車輛
a.進出車輛須服從管理員的管理;
b.車輛必須按規定的行駛路線行駛,不得逆行,不得高速行駛和按喇叭;
c.客戶長期在大廈停車場內存放車輛的,須辦理定位立戶手續,領取停車牌放于車上,停于指定車位(業戶在辦理交款手續、登錄電腦后領取一張感應卡,卡上有停放層次、車位號和停車期限等密碼),并憑卡出入停車場,按月交納停車費;
d.不得在停車場范圍內洗車和修車,漏油、漏水車輛不許進入車庫;
e.車輛出庫時,管理員憑卡放行,特殊情況急需用車無卡,須憑開具的`證明并出示本人有關證件,由管理員登記后方可取車。
f.為了保證車庫良好的衛生環境,進入車庫的一切人員不得隨地大小便、吐痰,亂扔果皮和紙屑及清掃車上的雜物棄之于地面。
g.施工、送貨、垃圾清運等車輛,必須經過管理處同意后,按管理處規定的路線及時間通行。
3.3.2自行車、摩托車
a.大廈內客戶需要長期保管自行車和摩托車的,須先辦理立戶登記手續,領取存車牌,憑牌享受按月收費待遇,由管理員查收。未辦理停車牌的車輛作臨時停車對待。
b.在車棚存放車輛后務必立即領取'存車牌',并詳閱'存車牌'背面上的存車須知'。
c.自行車、摩托車必須存放在指定位置。
3.4保安監控及巡視
3.4.1合理布控、人防與技防緊密結合
充分利用**閉路電視監控及光電紅外線防范、有線呼救報警等系統,建立以監控中心為主導,技防為主,人防為輔的防范體系,反復演練,合理布控,力求結構嚴密,無盲區。大廈保安員監控實行24小時值班與巡視。
3.4.2專業保安與應急支持相配合
通過監控中心獲得的信息,按規定的程序指揮和調動有關力量,及時妥當地解決各種突發事件;
組織一只快速反應支持隊伍,24小時處于待命狀態,以確保在最短時間內趕赴事發現場;
與大廈客戶及公安部門取得方便、高效的聯系方式,建立強大的保安系統。
3.4.3強化訓練與高效監控
對保安隊伍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和訓練,不斷提高保安人員的思想覺悟,規范服務行為,強化技能和體能訓練。確定最佳巡更路線,保證保安巡視的有效范圍和工作效率。
記錄
圖7保安監控及巡視控制圖
3.5緊急事件處理
制定各類緊急事件處理方法及流程,將事件影響控制在最小范圍。
3.5.1發生火警時,一般處理程序
圖8消防應急控制流程圖
3.5.2對盜竊事件的一般處理程序(略)
3.5.3突發事件防范措施(略)
消防管理制度2
一、門衛人員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覺悟與自身素質,進一步增強為校為生奉獻的精神,增強為生服務意識,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的`意識,正確處理糾紛和矛盾,愛崗敬業,認真、負責、努力工作。
二、門衛人員要著裝上崗(試用期無制服的用袖標即可),精神抖擻,堅守工作崗位,崗上不得躺臥、溜達,不得看書、看報、玩手機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吸煙、吃東西。
三、學生、老師及工作人員憑證進入校區,要嚴查證件。
四、大件物品出門要持“物品攜出證”。
五、學生晚上超過入校時間回校要做好登記。
六、大膽管理,文明用語,禮貌待人,態度和諧,舉止文明得體,尊重他人人格,不得使用侮辱性語言和肢體動作。
七、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出現值班空檔。
八、門衛值班人員要對外來車輛進行嚴格檢查(警車、消防車等公務車除外),查清去向,出校園時要查看是否私自拉有學校物品。
九、門衛值班人員要積極配合公安、消防工作,努力做好校園安全防范和服務管理工作,積極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搞好值班室及值班點的衛生,東西排放有序、整潔,登記內容清楚齊全。
十一、所有人員必須愛護公物、裝備,如無故損丟應照價賠償。
編后語:安保處懇切希望廣大教職工、學生配合并監督安保,為共建美好和諧校園,我們一起努力。
一、安排責任心強并經過消防安全培訓的人擔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會所內所有工作人員要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學習,提高消防意識,會使用消防器材。
三、經常檢查用電設備是否老化,損壞,液化氣是否外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當維修的維修,當更換的要及時更換。
四、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會所內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毯。
五、電視機,空調使用后一定要關閉電源開關,不得長時間處于待機狀態。
六、及時檢查滅火器是否過期,對過期的滅火器及時更換。
七、時刻提醒顧客不得隨意亂丟煙頭。
八、消防通道不得堆放雜物,經常保持暢通。
消防管理制度3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消防設施良好,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三、教學樓、辦公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圖書館、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教師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八、加強用電安全檢查,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九、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十一、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管理制度4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三: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圖書館、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八: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九: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十: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一: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十三: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管理制度5
一、建立健全各項預防火災的工作措施,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獎懲分明。
二、單位負責消防安全的領導要經常對本單位的消防工作進行檢查,明確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三、單位具體負責防火的工作人員要堅持每日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四、單位全體員工不得在辦公區內動用明火,特殊情況需請示防火工作的領導,違者重罰。嚴禁在禁煙處吸煙。
五、電工要經常做好電源電線的檢查,發現問題立即修復,對陳舊線路要及時更換,杜絕安全隱患。
六、不得私自動用一切消防器材,安全通道不得占用,以確保安全出口通道暢通。
七、更夫和值宿人員夜間必須加強對本單位重點部位的巡視,發現有異聲、異味、異色時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嚴防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八、如遇火情,應立即起用滅火器進行撲救,同時迅速撥打“119”電話,報清起火地點,火勢及被燃物,以便消防人員準確到達現場。
九、單位員工必須嚴格執行防火安全制度,積極參加防火活動,做好宣傳教育。
十、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教育,使每個員工都能做到“一熟悉、三會”(一熟悉:消防器材,三會: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人員疏散)。
十一、熟悉自己的崗位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擺放位置,懂得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
消防管理制度6
一、總則
1.為加強工程施工現場保衛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2.施工現場保衛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施工現場保衛消防工作由企業安全負責人,接受總承包企業的統一領導和監督檢查。
二、保衛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應建立保衛消防領導小組,確定一名主要領導負責現場的保衛消防安全,指導本現場的保衛消防管理工作。
2.施工現場應逐級制定保衛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保衛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保衛消防安全職責。
3.施工現場應當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用火、用電、用氣、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儲存和使用制度以及保衛消防教育制度,加強對全體職工保衛消防知識的培訓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4.施工現場應設置訓練有素、業務能力強的警衛人員,同時要組建義務消防隊。警衛、義務消防隊每季度最少要進行一次教育、訓練,熟練掌握警衛、消防知識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進行防火檢查和撲滅初起火災。
5.施工現場應制定生活區、辦公區及施工現場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應定期組織演練。
6.施工現場必須加強動火證管理,動火證必須由總包單位消防負責人簽發,嚴禁由分包單位或其他人員簽發。
7.施工組織設計要有保衛消防安全措施方案及設施平面圖,并按照有關規定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或備案。
三、施工現場保衛工作
1.施工現場要建立門衛和巡邏護場制度,護場守衛人員要佩帶值勤標志,進出人員要佩帶胸卡。重點工程、重要工程要實行區域劃分的胸卡管理制度。
2.加強對施工現場務工人員的管理。施工現場使用的務工人員必須手續齊全,建立務工人員檔案,非施工人員不得進住現場,特殊情況要經保衛部門負責人批準。
3.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要建立預警制度,對于有可能發生的事件要定期進行分析,化解矛盾。事件發生時,必須報各上級主管部門,并做好工作,以防事態擴大。
4.加強對財務、庫房、宿舍、食堂等易發案件區域的管理,要明確治安保衛工作責任人,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發生各類治安案件。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5.加強重點建設項目的治安保衛工作,加強對要害部門及要害部位的管理,制定要害部位的保衛方案,并指定專人負責重點管理。
6.做好成品保衛工作,制定具體措施,嚴防被盜、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四、施工現場消防工作
1.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
2.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車道不能環形的,應在適當地點修建回轉車輛場地。特殊情況不能設置消防車道的,要充分利用社會消防車道,并報有關部門備案。施工現場的臨時消防車道應保持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
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3.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應配備不少于4具的滅火器,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靈敏有效。
4.施工現場消火栓應布局合理,禁止被埋壓、圈占和毀壞,周圍3m內不準存放物品;消火栓處晝夜要設有明顯標志,要配備足夠的水龍帶、水槍及相關工具;地下消火栓必須符合防火規范。
5.施工現場消防干管直徑應不小于100mm。水壓不足或沒有市政供水管網的施工現場,應修建不小于12m3的貯水池,并應有相應的電力、補水、加壓設施。
6.高度超過24m的建筑工程,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于75mm,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及水槍。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做為施工用水管線。消防泵房應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設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設專人管理,保證消防供水。消防泵的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消防水泵要采用一用一備的方式。
9.保溫材料施工周圍10米范圍內禁止動火作業,禁止動火動焊與鋪設保溫材料交叉作業施工。
10.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業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
11.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12.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
13.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時,應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使用后的廢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料及時清除。
14.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得在建設工程內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15.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時施工企業保衛部門必須嚴格審核,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16.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宿舍內不得臥床吸煙。
17.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在建設工程外設置宿舍的,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設置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當符合有關消防安全的要求。
18.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19.防水作業時,做防水的區域必須保持通風良好,要嚴格按照施工技術方案實施。防水施工完畢后,防水層上方不得從事明火作業,做好防水的部位應采取保護措施,
防止明火將其引燃。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施工等危險作業時,必須做好施工方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0.施工作業區與生活區、辦公區應分開設置。建筑工程主體結構與非施工作業區臨建房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米。生活區、辦公區等區域內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的臨建房屋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4米。采用難燃材料搭建的臨建房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6米。
21.施工現場臨建房屋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材料庫、加工用房及明火作業的'廚房等施工現場臨建房屋的材料必須選用非燃建材。
22.辦公室、宿舍等施工現場臨建房屋其圍護結構宜使用非燃材料;確有困難時,其圍護結構(含保溫材料)可采用難燃材料,但施工單位應在搭建前現場抽樣,送有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安裝。
23.圍護結構(含保溫材料)采用難燃材料的施工現場臨建房屋內的電氣線路應采用金屬管或經阻燃處理的難燃型硬質塑料管保護,且不應敷設在難燃材料結構內。
24.施工現場臨建房屋屋門的寬度不得小于1.2米,門須向外開,如房間建筑面積超過60平方米(或房間內住20人以上)時,必須設置不少于2處的疏散門;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員疏散預案;多層施工現場臨建房屋的疏散樓梯不應少于兩個且應分散布置,設置兩部疏散樓梯確有困難時,可設置一部金屬豎向梯作為第二安全出口。
25.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用火要經保衛部門審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五、保衛消防內業資料
1. 施工現場消防重點部位登記表
工程項目應根據防火制度要求對施工現場消防重點部位進行登記,消防重點部位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器材,明確相關責任人員。
2. 保衛消防設備平面圖
施工現場應繪制保衛消防設施、器材平面圖,按照相關規定的要求,明確現場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的布置位置和數量。
3. 保衛消防制度、方案、預案
項目經理部應制定施工現場的保衛消防制度、現場保衛消防管理方案、重大事件、重大節日管理方案、現場火災應急救援預案、現場應急疏散預案等相關技術文件,并將文件對相關人員進行交底。
4.保衛消防協議
建設單位與總包單位、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必須簽訂現場保衛消防協議,明確各方相關責任,協議必須履行簽字、蓋章手續。
5.保衛消防組織機構及活動記錄
施工現場應設立保衛消防組織機構,成立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和消防演練,各項活動應有文字和圖片記錄。
6.施工用保溫材料產品檢測及驗收資料
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用保溫材料、密目式安全網、水平安全網、臨建房屋圍護結構(保溫材料)等應為阻燃產品,進場有相關驗收手續,其產品資料、檢測報告等技術文件項目經理部應予存檔保管。
7.施工項目消防審批手續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核發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許可證后,方可開
工,項目經理部應將消防安全許可證存檔,以備查驗。
8.消防設施、器材驗收、維修記錄
施工現場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的生產單位應具有公安部門頒發的生產許可證,各類設施、器材的相關技術資料項目經理部應進行存檔。項目經理部應定期對消防設施、器材檢查,按使用年限及時更換、補充、維修,驗收、維修等工作應有文字記錄。
9.防水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和交底
施工現場防水作業施工時,應制定相關的防中毒、防火災的安全防范技術措施,并對所有參與防水作業的施工人員進行書面交底,所有被交底人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10.警衛人員值班、巡查工作記錄
施工現場警衛人員應在每班作業后填寫警衛人員值班、巡查工作記錄,對當班期間主要事項進行登記。
11.用火作業審批表
作業人員每次用火作業前,必須到總包項目部辦理用火申請,并按要求填寫動火作業審批表,經消防負責人審批同意后方可用火作業。
12.檢查記錄及隱患整改記錄
工程項目安全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填寫檢查記錄及隱患整改記錄。其中應包括檢查情況及安全隱患、整改要求、整改后復查情況等內容,并履行簽字手續。
13.職工應知應會
施工現場對所有作業人員必須進行保衛消防知識培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項目經理部應將考核情況造表登記,并按照考核內容分類存檔。
消防管理制度7
1、“KTV”經營的主要負責人確定為消防安全責任人,責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掌握本場所的安全生產情況,嚴格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包房裝修,按技術標準安裝燈光、音響。保證安全工作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技術規范的要求;
2、配合酒店保安部檢查及有關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全體職工都應當掌握保證顧客安全的有關知識和防范措施,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人員疏散,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
3、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阻塞;
4、檢查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正常,如有損壞或異常須及時報保安部;
5、加強電氣防火安全管理,及時消除隱患,不得超負荷用電,不得擅自拉接臨時電線,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氣,使用的電氣設備進行經常性的檢查,防止發生漏電事故,下班后要及時斷電;
6、服務員要不斷進行安全巡視檢查,特別注意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梗,發現要及時清理;
7、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嚴禁在營業時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特殊情況需動火作業的,要到保安部開具《動火證》,在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報方可施行;
9、禁止明火照明;
10、營業不得超過額定人數;
11、不得遮擋、圈占、挪用、拆除、停用消防栓、滅火器材以及其他消防設施。
消防管理制度8
一、園長負責對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培訓,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
二、定期檢查電線、開關、插座等用電安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禁止超負荷用電;燈泡和電熱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三、要經常檢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設備。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
四、人人重視防火安全,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覺參與撲火。全園工作人員嚴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場所、房屋,誰用誰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五、食堂應謹慎用火,做到火不離人,每天下班應檢查封閉爐灶;定期檢查廚房電源并做好記錄工作。
六、教育幼兒不玩火,教育教職員工節假日按有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幼兒園內不得吸煙,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七、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并組織消防疏散演習活動。
八、必須增強防火安全意識,經常觀察,發現隱患,認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九、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發現者視情節給予罰款等處理,因擅自動用造成嚴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門店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二條貫徹落實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門店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第三條門店安全委員會(簡稱“安委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全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安全辦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門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門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大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門店的防火安全。
四、負責建立和修訂門店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六、負責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七、參與門店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八、負責門店出租房屋、出租場地的《安全協議書》的簽訂工作。實施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九、負責對新到門店工作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負責定期對門店的防火物資、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更換和增補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并掌握防火和滅火基本知識。
十二、負責《臨時動火證》的審批和檢查工作。
十三、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安全辦及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第五條各事業部及管理部室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與公司簽訂的《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工作和部門防火安全責任制。
消防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公司及入住企業員工人身和財物不受損,及時有效的維護產業園區秩序,保障園區正常運作,提升園區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堅持貫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綜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針,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條例》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吉恒產業園入住企業及員工、吉恒家具公司各部門及員工。
三、職責權限:
由吉恒行政后勤服務中心負責對本制度的實施,公司安委會監督管理。
四、相關表單及文件
1、《培訓簽到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表》
2、《消防安全滅火與疏散逃生演練預案》《演練簽到表》《突發事件/消防演練記錄表》
3、《消防設備器材配置數量匯總表》《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平面圖》
《設備巡查和維護保養記錄》 《點檢卡》
4、《消防安全疏散設施數量匯總表》《消防安全疏散設施配置平面圖》
《樓層安全逃生通道示意圖》 《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管理細則》
5、《消防值班記錄薄》《消防值班室值班記錄薄》《值班交接班記錄薄》《消防安全檢查記錄》《消防安全巡查記錄》《隱患整改通知書》《隱患整改記錄表》《報廢申請單》《采購單》《材料領料通知單》《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工作細則》
消防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衛生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醫療業務正常運轉,保障全體職工和群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特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所稱衛生院安全生產主要包括消防安全、醫療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信息安全、車輛安全和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三條安全生產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行政領導負責制,衛生院負責人和各科室負責人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提高防范意識,定期安全檢查,嚴防火災、供水、用電、放射、盜竊及人為損壞等事故,及時發現問題,降低或消除事故隱患。
第四條衛生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負責醫院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其職責主要有:做好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計劃,督促各科室嚴格執行,對各科室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宣傳和培訓活動;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加強事故隱患整改和重危險源監控,及時組織、協調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處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
第五條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第六條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門診、病房、供氧、配電等)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落實“防火責任人”,制定相關管理規定,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七條每年不少于一次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托專業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維修由具有操作資質的專業人員負責。
第八條加強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醫院有專職人員進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保留記錄,保證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第九條落實衛生院、科室和班組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和防火巡檢工作。同時衛生院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開展年度檢查、季節性檢查、專項檢查、突擊檢查等形式的'防火檢查。
第十條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具有消防培訓資格證,能及時發現、準圈置火災隱患和故障報警。
第三章醫療設備安全
第十一條醫療設備使用科室,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設備的管理,進行設備的日常維護檢查。建立科室設備臺帳。
第十二條型設備應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并須取得衛生部規定的《型醫用設備應用質量合格證》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員須持有《型醫療設備上崗人員技術合格證》方能進行操作。
第十三條操作人員應當做好日常的使用保養工作,保持設備的清潔。在醫療設備使用過程中不應離開工作崗位,如發現故障后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并停止使用,同時掛上“故障”標記牌,以防他人誤用。
第十四條操作人員在下班前應按規定順序關機,并切斷電源、水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需連續工作的設備,應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條設備管理部門必須每月對全院醫療設備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第四章用電安全
第十六條電氣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所有電氣設備的停電、供電、檢修、預試操作,應當嚴格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規定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操作程序和簡化安全措施。
第十七條加強對供用電設備的維護保養管理。對供電運行設備要有運行記錄,定期巡視,防止一切安全隱患發生。對主要的供、用電設備要建立技術檔案資料,定期維護保養,按規定周期進行檢修和預防性測試,不符合要求的設備不許投運。
第十八條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氣設備。堅決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氣設備,不購買使用無廠家、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無“三保”產品的電氣設備。高壓消毒設備有專人負責,發現老化立即更換。
第十九條使用多功能插座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所有使用部門必須使用三相多位電源轉換器。
(二)電源線尺寸及長度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電器設備的電負荷。
(三)在需電設備和墻壁插座之間不可使用多于一條的多功能插座。
(四)不應在公共區域及病房永久使用多功能插座。
第二十條未經管理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毯、電磁爐、熱得快等功率電器,不準亂接電線。
第五章信息安全
第二十一條計算機室清潔無塵,嚴格遵守各類計算機設備的操作規程。禁止無關人員使用衛生院計算機及輔助設備。
第二十二條不得在衛生院工作計算機上從事與工作無關事務。謹慎使用外來磁盤,避免機器感染病毒。及時保存、備份網絡數據,確保系統資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條所有磁盤、數據文件必須登記并存檔,設專人管理。定期清查,防止損壞或丟失。
第二十四條未經批準不得為其他部門和個人提供重要數據信息,不得擅自更改程序,以免影響系統運行。
第六章車輛安全
第二十五條力宣傳《交通安全法》,重點對救護車輛駕駛人員進行監管,嚴防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對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技術性能和狀態進行檢查,防止帶病出車,對救護車攜帶的氧氣瓶認真進行檢測,確保隨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第七章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二十六條加強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強化管理,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和廢棄處置等環節制定嚴密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條落實管理責任,每日對麻醉品、有毒試劑特別是劇毒試的使用情況加強自查,杜絕發生被盜、散落等情況。
第八章責任落實
第二十八條保衛部門負責對衛生院安全防火工作的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以及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健全消防檔案。相關設備科室負責醫療設備維護、保養及安全運行,建立健全的醫療設備檔案,定期對醫療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后勤部門負責供水、用電的監督管理及電力的日常運行、電力設施的維護。其他各科室應當落實科室安全生產的各項責任,定期檢查,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第二十九條制定消防、用電、設備、信息、危化品等應急預案,必要時開展演練,落實應對突發事件的措施。
8、醫院消防安全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沈書記負責領導,院防火員會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并由院保衛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職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消防隊,在院防火員會小組領導下,承擔全院范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科室職工在科室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做好醫療設備安全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
(六)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危險品倉庫、高壓配電房、病區、氧氣塔、鍋爐房、計算機中心、職工集體宿舍、職工餐廳及地下病區食堂。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禁止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科審批同意后,并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動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線路的使用、安裝、鋪設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十)任何部門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住宿人員),嚴禁使用熱得快、電爐等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科同意,并落實責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科負責購置布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職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部門)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職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項管理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現火情及時報警,并參加撲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管理制度11
1、站內要粘貼各種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通道,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2、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的使用進行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3、站內消防器材,必須按消防部門制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4、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5、營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6、配制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上報。
7、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
8、加油站負責人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設備,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9、營業場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10、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并定期檢查。
11、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并要定期檢查和更換。
12、發現安全問題或消防隱患及時處理。
13、站營業場所內具體落實檢查制度,消防隱患及時處理并備案。
14、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圖片、錄像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全體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全體人員必須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自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處于戒備狀態,樹立常備不懈的精神,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消防管理制度12
一、認真對全體住宿人員進行防火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防火知識,做到防火未燃,人人為安全防火而努力。
二、把生活區的防火規章制度張貼上墻,使每個職工能正常看到規章,自覺遵守規章,提高防火安全意識,保障職工生命生財產的安全。
三、宿舍內嚴禁吸游煙,嚴禁上床吸煙,煙蒂有統一擺放處,室內嚴禁動用明火進行取暖、焚燒等不安全因素。
四、住宿層內電統一由項目部安排專業電工按規范進行安裝路線及插頭,未經許可,任何人沒有權利私自接電拉線。
五、凡住宿區必須有專人打掃衛生,檢查防火安全,如發現隱患,立即報告消防領導小組成員,一旦出現火災險情,要采取相應急救措施。
六、生活區按防火要求放置相對應的滅火器具,并正常檢查滅火器具的`使用時間和保養、調換、維修且指定專人保管。
七、對住宿人員能照章辦事,對義務防火作出貢獻的將給予獎勵。
如下執行制度或違章造成損失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
消防管理制度13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119,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1%,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及在校園的任何地方燃放煙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室、檔案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檢查學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學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學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1.5與灶頭應有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三、通過廣播、宣傳板、外請專家授課、觀看影視資料、現場實地講解等多種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119”全國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周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四、學校對每名教師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 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 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 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 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由單位計劃安排,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 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 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3.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
4. 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六、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七、培訓必須制定培訓計劃,認真組織、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訓紀錄。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
消防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工作,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落實單位主體責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中的商業綜合體是指集購物、住宿、餐飲、娛樂、展覽、交通樞紐等兩種或兩種以上功能于一體的單體建筑和通過地下連片車庫、地下連片商業空間、下沉式廣場、連廊等方式連接的多棟商業建筑組合體。
第三條本規則適用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建筑面積不小于5萬平方米的商業綜合體(以下簡稱“大型商業綜合體”),其他商業綜合體可參照執行。
第四條大型商業綜合體應當符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先進的消防技術手段,確保建筑具備可靠的消防安全條件。
第五條大型商業綜合體的消防安全管理應當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六條大型商業綜合體的實際使用功能應當與設計功能一致。經過特殊消防設計的大型商業綜合體,應當將特殊消防設計規定的相關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作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內容進行巡查、檢查并存檔備查。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七條大型商業綜合體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是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責任主體,對大型商業綜合體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大型商業綜合體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以下簡稱“委托管理單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務,并應當在委托合同中約定具體服務內容。
第八條大型商業綜合體以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經營管理人使用的,當事人在訂立承包、租賃、委托管理等合同時,應當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并督促使用單位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者,在其使用、經營和管理范圍內應當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大型商業綜合體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應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設立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級細化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和崗位職責。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由產權單位、使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指定,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條大型商業綜合體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使用單位的,各單位對其專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負責,對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負責。大型商業綜合體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使用單位的,應當明確一個產權單位、使用單位,或者共同委托一個委托管理單位作為統一管理單位,并明確統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等實施統一管理,同時協調、指導各單位共同做好大型商業綜合體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制定和批準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消防工作檢查考核,保證各項規章制度落實;
2、統籌安排本單位經營、維修、改建、擴建等活動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準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建立消防安全工作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例會,研究本單位消防工作,處理涉及消防經費投入、消防設施和器材購置、火災隱患整改等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
5、定期組織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6、依法建立專職消防隊或志愿消防隊,并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7、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實施演練。
第十二條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應當具備與其職責相適應的消防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執業資格或者工程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擬訂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消防安全標識;
5、組織實施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6、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道暢通;
7、組織本單位員工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擬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管理專職消防隊或志愿消防隊,組織開展日常業務訓練和初起火災撲救;
9、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狀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10、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大型商業綜合體內的經營、服務人員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確保自身的經營活動不更改或占用經營場所的平面布置、疏散通道和疏散路線,不妨礙疏散設施及其他消防設施的使用;
2、主動接受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熟悉本工作場所消防設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參加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3、清楚了解本單位火災危險性,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和自救;
4、每日到崗后及下班前應當檢查本崗位工作設施、設備、場地、電源插座、電氣設備的使用狀態等,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并向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報告;
5、監督顧客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煙、使用大功率電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為。
第十四條大型商業綜合體的保安人員應當履行下列消防職責:
1、按照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進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應當及時報告;
2、發現火災及時報火警并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協助開展滅火救援;
3、勸阻和制止違反消防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
消防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防范和杜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規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為,確保集團公司安全發展,根據國家、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煤礦安全紅線分為“安全管理紅線”和“安全操作紅線”,凡觸碰安全管理紅線者給予降職或撤職處分,觸碰安全操作紅線者給予開除留用或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第三條集團公司、二級公司、礦(洗煤廠)對執行本制度負主體責任。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涉煤控股單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紅線
第五條凡違反安全管理紅線規定的責任者,給予以下處分。
1、安排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員上崗作業,給予分管礦領導降職處分。
2、未嚴格按規定執行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給予降職處分。
3、礦井無證照、證照不齊或證照失效仍生產或建設;存在超層越界或開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礦長撤職處分,給予生產礦長降職處分。
4、礦井風量不足;違反規定串聯通風;未按設計形成通風系統,未實現分區通風;采區巷道一段進風、一段回風。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通風助理撤職處分,給予總工程師降職處分。
5、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未按規定安裝“雙風機雙電源”或不能自動切換;未設置“三專兩閉鎖”。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機電礦長撤職處分。
6、未進行瓦斯等級及突出危險性鑒定;應進行瓦斯抽采的礦井在采掘區域內瓦斯抽采不達標(以檢驗報告為依據);在突出煤層進行采掘活動而綜合防突措施效果不達標(以檢驗報告為依據);采掘工作面未按規定安裝監控系統(或監控系統失效)或者瓦斯超限斷電值設置大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通風助理撤職處分,給予總工程師降職處分。
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區域礦井水文地質情況及井田范圍內采空區、老窯積水等情況而組織生產或建設,分別給予礦長、總工程師撤職處分。
8、未制定采掘探放水設計或未真實開展探放水作業,給予總工程師撤職處分。
9、使用淘汰的煤礦機電設備、工藝或未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電氣設備違規入井,給予機電礦長降職處分。
10、煤礦建設項目私自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給予礦長撤職處分。
11、凡不執行上級下達的停工停產指令或未經驗收而私自復工復產,給予礦長撤職處分。
12、對違反安全紅線規定監察不力、追責不到位,給予安全礦長降職處分。
第三章安全操作紅線
第六條凡違反安全操作紅線規定的責任者,給予以下處分。
1、凡酒后或攜帶煙火、易燃易爆物品入井,或在井下吸煙,給予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2、凡扒、蹬、跳礦車或乘坐斜井物料車,或乘坐皮帶、溜子,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處分。
3、井下、井口附近20米范圍內、地面煤倉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不按專項措施進行電氧焊等動火作業,給予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4、嚴重違章爆破作業或私藏火工品、私帶火工品上井,給予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5、故意移動或遮擋瓦斯傳感器;在瓦斯檢查中瓦斯檢查員漏檢、假檢或擅離職守。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處分。
6、凡破壞通訊、通風、監測監控及瓦斯抽采設施設備或私自打開密閉、私自進入盲巷,給予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7、礦井或作業地點受到水害威脅或出現停風后不及時撤離或拒不撤離;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繼續作業。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處分。
8、掘進工作面未按探放水設計進行超前探放水或超出允許掘進距離而進行掘進,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處分。
9、大型設備、特種設備在保護裝置失效或甩掉保護裝置情況下繼續使用;在用電氣設備存在失爆;違反規定強行帶電檢修或挪移電氣設備;不執行停送電規定設備故障未排除強行送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10、違反規程、措施規定不使用超前支護空頂作業;擅自改變支護材料、支護參數降低支護強度;遇地質構造或巷道開口、貫通等特殊情況時未按規程措施加強支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處分。
11、無特種作業資質從事特種作業、強令無特種作業資質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處分。
12、發現其他嚴重危害安全的行為將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或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第四章執行程序
第七條煤礦安全紅線規定經集團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按程序發布執行。
第八條集團公司各級各類安全檢查,必須嚴格對照安全紅線規定進行檢查。
第九條凡發現違反安全紅線規定,檢查人員必須現場認定并作出責任追究處理意見。
第十條對認定的責任追究,由人事(力)部門具體落實,安監部門督查。
第五章其他規定
第十一條違反安全紅線規定的情形納入安全績效考核范疇。
第十二條出現多人多次違反安全紅線規定,集團公司對二級公司及礦(廠)主要領導進行安全誡勉談話。
第十三條安監部門每月對違反安全紅線規定的情況進行公開通報,接受廣大職工監督。
第六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安全管理紅線”中的處分對象“礦長”包含煤礦的董事長、總經理。
第十五條本制度解釋權歸晉能集團有限公司。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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