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門衛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
1.學校大門是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部位,管理好門衛是每一個教職工、家屬、學生應主動配合的義務。學校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謝絕所有校外閑雜人員進入。
2.校大門前嚴禁擺攤設點和停放機動車輛,所有財物進出學校都要經保安查驗,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門衛檢查許可不得出入校門,所有車輛一律按劃定或保安臨時指定位置有序擺放。
3.本校學生進入校門一律佩戴、主動出示胸卡,無胸卡者一律要查驗登記。上課時間(含課間休息)師生謝絕會客,學生家長約見老師一律在門衛值班室電話聯系、會面。老師約見學生家長一律憑“預約條”,上課和課間學生不得外出,特殊情況須持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批假條”。
4.凡來我校辦公事者須經門衛保安同意并辦理來訪登記手續,外單位來我校體育鍛煉或開展其它活動須經保衛科、校領導批準同意并且以口頭、電話或文字的形式直接告之門衛,他人轉告無效。連續來校三天以上的須到保衛科辦理“臨時出入證”。
5.對違反上述規定者門衛保安應妥善處置,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者值班、保安人員有權處理,情節嚴重者交保衛科或送公安派出所處理。
6.門衛保安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完成保衛科交辦的其它任務。上學、放學高峰應主動維持交通秩序,防止校外不良青少年對我校學生進行騷擾、誘惑。對工作不負責任、擅離職守、造成不良后果者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2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門衛管理制度如下:
一、車輛管理
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校且不準停靠在校門口,可以停靠在校門外楊山路南側;需進校車輛須經領導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入內,同時必須按指定路線行駛停放;運輸工具或材料的工程車輛和攜帶物品外出者,應憑主管部門的批條可以進出校門。
二、學生出入大門規定
1、走讀生早晨6:30后可以進入學校,下午5:40要離校;住校生周日下午3:00后可以進校,周五下午3:30要離校。
2、走讀學生在上放學期間正常進出校門并必須著裝學生校服(無校服者門衛要盤問登記反饋,否則不準進入學校)。
3、住校生從周日下午來校至周五下午離校期間,不準私出校門。
4、學生如有特殊情況(生病等)出校門,必須憑班主任或值班領導的批條(批條由德育處統一制定,班主任統一領取),并在約定時間內按時返回學校。學生出校時,門衛收回出門證并予以登記。學生返校時,憑出門記載進入學校。
5、學生翻越圍墻進出學校,一律按違紀進行處分。
三、學生家長來校看望學生有關規定
1、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平時不接待來訪者。家長需經邀請并辦理相關手續后來訪。家長主動來訪需要經過被訪者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來訪。(門衛應驗查家長的有效證件如:身份證、工作證等)
2、住校生家長來校送衣物不得進入學校,需在門衛登記領取回執并由門衛負責通知學生領取。
3、周日下午3:00后住校生返校時,隨同家長經門衛確認后可以進入校園。
4、周六周日因活動需要進校的學生或人員需主辦者的.說明同意后方可進校,否則不得入內。主辦者要對準許進校的人員負責。
四、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
1、校外人員因事來訪的,經被訪者同意后并辦理相關手續后進入校園(門衛要檢查入校人員的有效證件如:身份證、工作證等)。
2、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或形跡可疑者,門衛值班人員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門衛值班人員要強行制止并及時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必要時采取強制措施。
3、學校受訪對象接受校外人員來訪,應在《來訪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來訪人員離校時,應將該表的《回執》交回門衛值班室。
4、門衛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果因執行封閉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損害,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五、物品進出規定
1、學生及員工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須出示有關部門出門證件。
2、外單位物品進入校內,嚴格驗看送貨單,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工程車輛出校門必須有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經檢驗核實后方可放行。
六、違規的處理措施
1、學生違反上述規定,由門衛交德育處處理,德育處扣減班級考核分,并通報班主任,嚴重者將給予紀律處分。
2、門衛違反上述規定,除德育處批評教育外,還應按事業局考核規定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七、檔案管理
門衛負責人要每月分類整理檔案資料。相關表格要提前到德育處或校辦領取。
全體師生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火、防盜、防毒措施,強化安全防范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發現任何意外事故跡象,及時報告學校或公安部門。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3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教學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4
為加強學校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以及相關制定學校門衛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放行制度、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按保衛科制定的`規定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其它情況一律不準學生外出,遲到的學生必須按要求作好登記后才準許入校。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外來人員來必須經門衛工作人員與被人員聯系,經同意并完成登記后方可入校。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門衛工作人員與被人員聯系,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門衛工作人員與班主任老師聯系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宗物品要經有關部門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5
1.學校門是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部位,管理好門衛是每一個教職工、家屬、學生應主動配合的義務。學校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謝絕所有校外閑雜人員進入。
2.校門前嚴禁擺攤設點和停放機動車輛,所有財物進出學校都要經保安查驗,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門衛檢查許可不得出入校門,所有車輛一律按劃定或保安臨時指定位置有序擺放。
3.本校學生進入校門一律佩戴、主動出示胸卡,無胸卡者一律要查驗登記。上課時間(含課間休息)師生謝絕會客,學生家長約見老師一律在門衛值班室電話聯系、會面。老師約見學生家長一律憑“預約條”,上課和課間學生不得外出,特殊情況須持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批假條”。
4.凡來我校辦公事者須經門衛保安同意并辦理來登記手續,外單位來我校體育鍛煉或開展其它活動須經保衛科、校領導批準同意并且以口頭、電話或文字的形式直接告之門衛,他人轉告無效。連續來校三天以上的`須到保衛科辦理“臨時出入證”。
5.對違上述規定者門衛保安應妥善處置,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者值班、保安人員有權處理,情節嚴重者交保衛科或送派出所處理。
6.門衛保安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完成保衛科交辦的其它任務。上學、放學高峰應主動維持交通秩序,防止校外不良青少年對我校學生進行騷擾、誘惑。對工作不負責任、擅離職守、造成不良后果者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6
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白天堅持上課時間在崗,夜間保證在學校內值守并對校內情況進行巡查,防范學校財物被盜事件。
二、外來人員不得無故進校,如聯系工作的,須與校領導及有關人員電話聯系并請示。
三、校具、建材、大件物品等拿出校門時,必須要有總務處開具的出門證,并且物證相符,否則門衛人員不予放行。
四、自行車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校內嚴禁騎自行車、摩托車、電動車,校外機動車需要入內,門衛必須經學校領導同意。
五、上課時間學生需外出,必須出具班主任及政教處的請假批條。
六、節假日期間,學生不得隨便進校,如有要事,門衛人員須和學校領導聯系并請示同意后,方可放行進校。
七、要做到政令暢通,如遇突發事件必須及時和學校領導取得聯系,或報警。
八、一般情況下,上學前半小時打開校門和教學樓鐵門,打開教學樓用電開關,放學半小時后關閉校門和教學樓鐵門,關閉教學樓的'用電開關。
九、門衛要負責大門口及水泥走道的衛生三包,及時清掃門前垃圾,保持地面干凈。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7
一、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二、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三、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四、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五、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六、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七、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防盜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火爐是否熄火等。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8
一、門衛室必須嚴格執行按時開關門(鎖門)制度,做到該關(鎖)時必須關(鎖),該開時必須開;開關(鎖)門的具體規定:
1、住校生從周六下午(九年級)和周日(七八年級)到校后,一律不得出校,(有特殊情況必須憑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簽署意見的假條,并做好登記后方可出校);
2、每天早上開門時間7:20—7:30,在非住校生進校時門衛要監督,嚴禁非學生進校;在此期間,學生準進不準出;門衛須監守在門口。
3、上課期間(包括早讀、正課晚自習)學生一律不準出校;
4、外來車輛進校必須經允許同意后才開門,下晚自習開門時間為9:00-9:30。在此期間,不允許住校生出校;學生進出時門衛必須監守在門口。
5、非住校生須憑校牌出入學校。
二、門衛室工作人員考核辦法:
1、門衛室必須保證24小時不離人,發現空崗(離崗)一次扣工資20元;
2、沒有按規定履行門衛職責,被督查到一次扣工資20元;
3、因不按規定搞好工作,造成工作失誤甚至造成嚴重后果的`學校除給予解除雇用外,并追究相關責任。
4、非學生進入校園必須登記,自己沒有把握的須請求相關領導同意后才能批準進入校園,私自批準外來人員進入的,一切后果自負。
茅坪民族中學
20xx年9月1日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9
為維護好校園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衛工作規定如下:一、門衛工作人員要憑證文明上崗、認真執勤。保持門衛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衛室。
二、進校人員必須登記掛牌,門衛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系,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保持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政教主任簽名的出門單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后,才能放行。
六、做好報紙、信件、雜志的收發工作,教工訂購的物品,到門衛室領取。
七、確保學校上課和下課鈴聲的準確,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八、確保學校監控錄像圖像清晰,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九、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教學樓、綜合樓、行政樓的每天開關門工作,和人員清場工作。
十、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衛室始終有人執勤。篇三: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管理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
2、門衛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門衛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征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后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借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本校學生出校門須有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7、早晚按時開關大門。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采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0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系,各有側重,要規范操作,有利于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時間由后勤管理服務中心統一安排。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及固定假日由學校派員職守。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門衛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系,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后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閑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衛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票據的及時準確發送,對老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盡快通知本人簽收,確保門衛值班室電話24小時有人接聽、傳呼。
八、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九、學校門衛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準并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脫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門衛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的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單位和用人單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將學校門衛創建成安全窗口。篇五:學校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衛人員必須熱愛學校,責任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必須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服從學校保衛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門衛人員值勤時要著裝規范、文明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查看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必須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7.教育門衛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閑雜人員閑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煙、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衛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衛處(科)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情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1
一、按規定時間,準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不得以任何事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二、值班期間,,注意儀容儀表及文明用語,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
三、遵守國家制定法規,不做違反法律和校規校紀的事,做一個守紀門衛。尊重學校領導、教師,關心和愛護學生,文明值班,禮貌待人。
四、按規定按時開關、鎖好校門,嚴格執行外來人員登記制度,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五、認真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如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況排除險情,并及時報告學校領導,確保財產和師生安全。
六、加強校園夜間巡邏,并做好記錄,遇到突發事件時能正確進行處理。
七、對侵入校園的不法分之和危害師生安全的'不法行為,敢于見義勇為挺身而出,堅決制止,確保學校的教育教學次序正常進行,確保教職工的人身安全,妥善處理校園內的各種糾紛避免事故的發生。
八、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門衛崗位的具體工作職責。
九、保持值班室衛生,如有垃圾及時打掃,時刻保持干凈整潔。
十、禁止外來人員在上課期間進校園打球;
十一、務必做到開門時人在門口,要臨時離開必須關好校門;
十二、完成好學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2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宣傳產品、賣東西等活動。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實驗樓、電教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8、負責教學樓、實驗室早上6:00開門,晚上10:30關門上鎖工作。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3
一、門衛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校門必須24小時上鎖,實行全天候封閉管理。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四、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五、寄宿學生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準,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指定陪同人員,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再持請假條到門衛處填寫外出登記表后,方能與陪同人員一同離校。門衛嚴格登記并要妥善保存學生請假資料。
六、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衛批準除外)。
七、凡外出學生,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必須有指定陪同人員,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衛必須認真檢查,并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后通知學生領取。
八、門衛負責校門一帶衛生保潔,堅持每天清掃一次。
九、門衛負責收發學校報刊雜志。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4
一、門衛必須24小時有人在崗,按時登記交接班(北京時間 早晨9:00——晚上21:00),不得擅離職守。嚴格杜絕無人管理狀態。值班人員值班時,不準干私活。
二、早上、下午上課期間和晚自習期間值班人員必須鎖上大門,嚴防學生出校園和外來人員隨意進入校園。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進入學校。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外來人員的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除外)
四、上課、晚自習期間學生不得出大門或回寢室,如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或回寢室,必須有班主任假條并在門衛處登記后才能離校。
五、嚴禁小商販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做好門前“三包”。學生騎自行車到校門口必須自覺下車,自行車應按規定位置停放。
六、凡發現校內有陌生人或不明身份的人員,門衛應立即當面詢問,勸其離校或上報學校領導共同處理。如遇突發事件應及時通知當天值班領導并趕到現場,冷靜處理。
七、節假日未經學校批準,一律禁止學生或其他人員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必須進入校園的,必須做好登記。
八、門衛負責校門一帶及門衛室的衛生打掃及保潔。堅持每天清掃至少二次。接受學校領導臨時安排的.工作。
九、門衛工作人員必須做到衣冠整潔,接待來訪人員時注重文明禮貌。上班時間不能喝酒。
十、門衛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及請假制度。因病因事須向學校領導請假,經同意后方能調班。
十一、放學后檢查所有教室、辦公室及其他場所是否能已關門上鎖;有權盤查并禁止可疑人員進入校園;晚上要適當在校園巡視,保證學校財產安全,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校園后尋釁鬧事,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
十二、以上制度希望值班人員嚴格遵守。凡由于工作失誤造成不良影響或安全事故者,學校將作出相應處理或處罰,并對造成的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5
為加強學校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中小學學校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制定學校門衛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證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景需出校門時,必須按保衛科制定的規定持有班主任教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其它情景一律不準學生外出,遲到的學生必須按要求作好登記后才準許入校。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資料與事實不符的,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經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系,經同意并完成登記后方可入校。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景時,需由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系,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我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門衛工作人員與班主任教師聯系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經有關部門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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