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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20 07:49:5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集合15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堅持科研先導,科研興校的治校方針已成為各個學校的共識,教科研工作是學校教育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是衡量學校發展水平的一項重要指標。目前,在全國上下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規范教科研工作對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有著重大的意義。教育科研要結合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的實際,開展科研工作,努力形成成果,推動學科教育整體改革事業健康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教育科學研究工作應根據學校教育事業的發展需要制定長遠的和近期的規劃,要全面安排,突出重點,抓好熱點。有目的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規劃。

  第三條、學校開展教育科研的骨干力量是教師,學校在政策上采取鼓勵措施。學校加強對教育科研工作的領導,倡導理論與實踐的統一,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堅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則。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四條、學校教科研工作由校長室全面負責,領導全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五條、學校科研處在校長室的領導下負責全校教科研的具體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能是:

  1、編制全校教科研計劃,制定教科研條例和實施意見。

  2、對學校重大教育教學改革項目,在學校統一領導下,由科研處牽頭,會同有關處室或教研組共同研究和實施。對各學科教學改革計劃提供指導、建議,協助各教研組或個人實施計劃、總結和推廣教改經驗。

  3、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記制度和建立教科研業務檔案,對學校集體和個人的教科研活動進行歸口管理,及時匯總,形成第一手資料。負責評定教師科技成果獎和教師年度教科研成績。

  4、負責校級教科研課題的立項評審、組織實施和鑒定工作;負責或協助區級或區級以上課題的立項申報、組織實施和成果總結工作;負責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廣工作。

  5、組織學校年度論文評比,負責編輯年度論文選集。

  6、負責校際教科研交流工作。組織與兄弟學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動。

  7、負責學校教科研課題經費的管理。

  第三章關于教育科研業務檔案

  教師業務檔案是評價教師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事實依據,是教師綜合評價(或考核)的重要內容和教師評優評先的基本條件。

  第六條、教科研成果登記制度

  1、分類登記,類型主要是:

  ①已經立項的各級教科研課題;

  ②已經在各級別有正式刊號的刊物(含高校學報)上發表的論文(內容有關教育、教學、專業學術等);

  ③已經在各級別有正式刊號的出版社發表的論著(內容有關教育、教學、專業學術等)、教材,或學校立項自編教材、講義;

  ④已經在各個級別(含內刊、資料集)報刊上發表的論文、作品(內容有關教育、教學、專業學術等);

  ⑤已經在各級別的論文評比中獲獎的教育、教學專題論文;

  ⑥已被國際、國內重要刊物索引或引用的文章。

  2、教師在各級各類雜志上發表的文章,須及時將其復印件交科研處備案。教師如不通過科研處途徑而參加各級各類論文評比并獲獎的,須及時將獲獎證書復印件交科研處備案。

  第七條、教育科研業務檔案

  科研處在登記、整理的基礎上建立教師科研業務檔案,其存儲方式是:

  1、資料方式,將主要有效材料的復印件分類存檔。

  2、微機方式,將主要資料儲存在計算機中。

  第四章關于年度論文選集

  第八條、年度論文選集為學校教師提供了教育科研、學術探討的園地,是集中反映學校教育科研成果的窗口。年度論文集的稿件由科研處初審,提交校長室審議錄用,科研處組織編輯文印。對其中優秀課題或論文,由科研處負責推薦到有關刊物或相關教育網站上發表。

  第五章關于教科研基金

  第九條、為了保障教科研工作的正常開展,學校通過直接撥款或社會捐助成立教育科研專項基金,由總務處負責管理此基金。其管理制度是:

  1、基金使用范圍

  ①教科研課題研究;

  ②教科研工作成果獎勵等。

  ③教科研骨干教師外出交流等。

  2、關于教科研課題研究經費

  由課題申請人提出,科研處初審,經校長審定批復,由總務處下撥研究經費。

  第六章關于教師論文和課題的管理

  第十條、論文管理

  1、論文撰寫的要求

  ①根據學校“教職工考核制度”之規定,所有教師每學年至少完成一篇教學專題論文,上交時間為每學年第二學期的第十五周。班主任、年級組長、心理輔導站長、安全保衛組長和德育主任等每學年至少完成一篇德育專題論文,鼓勵其他老師積極參與,上交時間為每學年第二學期的第三周(如與上一級的德育論文評比時間有沖突,則作適當的調整)。

  ②科研處組織評委對教師的教育、教學專題論文進行評比。教學專題論文的獲獎比例為:一等獎取論文總數的7%,二等獎取論文總數的10%,三等獎取論文總數的15%。德育專題論文的獲獎比例為:一等獎取論文總數的8%,二等獎取論文總數的12%,三等獎取論文總數的20%。

  ③獲獎者須將獲獎論文的電子文稿交到科研處。

  ④校科研處將根據校級論文的`獲獎情況,擇優推薦參加區級或區級以上的各類論文評比。

  2、論文獎懲制度

  ①學校對獲獎論文按規定給予一定的獎勵。同時,學校將根據“教職工考核制度”,給該教師加相應的考核分。

  ②教師如未能按規定完成論文撰寫的,學校將根據“教職工考核制度”扣除該教師相應的考核分。

  第十一條、課題管理

  1、課題的申報

  ①每位教師每兩學年必須申報至少一項校級課題,上交時間為每學年第一學期的第三周,課題的格式必須規范、詳盡。教師如已有課題被立項且尚在進行的,不在此范圍內。

  ②校科研處組織人手對課題進行評審,爭取每學年有四至五個校級立項課題,原則上要求立項課題在三年內結題,出成果。

  ③獲校級課題立項的,申報者必須將電子文稿上交到科研處。

  ④校科研處將在校長室審核的前提下,擇優推薦部分課題申報區級立項課題。

  2、課題獎懲

  ①獲國家級課題立項的,學校將下撥給每個課題組1500元的課題經費,用以課題的研究。

  ②學校將分批下撥課題經費。課題經核準立項后即下撥50%,待課題結題,拿出成果后再下撥剩余部分。

  ③課題經費必須專款專用,課題組必須保存好相應的資料。

  ④如上一個課題尚未結題的,不得再申報另外一個課題。

  ⑤如未能按規定申報課題的,學校將根據“教職工考核制度”,扣除該教師相應的考核分。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二條、未盡事宜,由校長室會同相關部門討論、補充。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防火工作依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著自救的原則,依靠農貿市場內各租戶實行綜合治理,并接受習消防局的領導和監督。

  二、農貿市場的防火管理實行分區、分工負責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三、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認真履行工作任務,切實抓好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維護保養工作。

  四、認真組織員工開展消防知識、理論和各種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以及各種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充分發揮自身的主動性。

  五、為及時發現險情,值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值班巡邏,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災隱患,嚴禁將危險品帶入本市場。對各種設施進行經常性的隱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認真組織員工和廣大經營戶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進一步提高廣大經營戶學習消防“四個能力”。

  七、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發生火災積極組織參加補救,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予以清除,對于安全生產、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隱患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改正,并書面報告整改情況。

  八、加強農貿市場安全用電管理,疏通消防通道,嚴禁違規用火、用電,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包括過道、樓梯、安全出口)要時刻保持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及堆放雜物,不得擅自封閉安全出口,不得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過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等設施設備,凡因個人或操作不當造成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具體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九、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檔案,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經營管理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十、監督動火作業,動火時必須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十一、消防設施停水、停電原則上不過夜。特殊原因需要過夜,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并及時通知客戶加強防范。

  十二、市場內所有人員有責任和義務在發現火災后按程序進行處理,情況嚴重難以撲滅的,應及時打“119”電話求救,并協助維持火場秩序,配合對事故進行處理。

  十三、租戶應自覺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器設施,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亂拉電氣線路,嚴禁擅自拆、改、裝電氣設施和用具。

  十四、市場管理部門對違章用火、用電、電氣焊或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堅決制止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五.嚴禁經營和未經批準而私自貯存煙花炮竹、炸藥、汽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炮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1、進入圖書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消防法規。工作、公共場所嚴禁吸煙。不得焚燒可燃物品,不得存放易燃物品。禁止使用電爐及其它電熱器。

  2、工作人員要做到“四懂”、“四會”。“四懂”即:一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二懂防火措施,三懂滅火方法,四懂救治辦法;“四會”即:一會報火警,二會使用滅火器,三會處理初期火災,四會逃生。

  3、滅火器具集中配置,放在便于滅火的部位,專人負責管理。對違反規定人員,有權給予教育直至交有關部門處理。經常檢查滅火器具狀況,及時更換過期、損壞的滅火器具。

  4、工作人員閉館前必須檢查水、電開關和門窗,停電期間,嚴禁使用明火。檢查沒有危險隱患后,方可離開。

  5、下班后,書庫、閱覽室等場所工作人員不得無故停留。嚴禁館外人員滯留。

  6、發現館內異常情況,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向館領導及有關部門報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一、各部門負責人應對部門人員進行日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真正做好辦公室內的防火安全防范工作。

  二、嚴禁在辦公室內使用電爐子、熱得快等高熱功率設備。

  三、辦公室內嚴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簍等處焚燒廢紙,嚴禁吸煙。

  四、辦公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不得在辦公室及樓道內堆放物品。

  六、書本、紙張等易燃物要與電腦等電器設備、電源線、電源插座保持10厘米以上安全距離,嚴禁與電器設備混放。

  七、宣傳板、模型等易燃物要遠離暖氣放置。

  八、值班人員要做到人走燈滅,最后離開的人員要再次檢查室內用電情況,確認電器設備停用并符合安全要求方可離開。

  九、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

  十、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加強平時檢查,遇到情況及時向負責人報告。

  十一、值班人員要熟悉火災隱患性,熟練掌握一定的防火安全基本知識和技能。

  十二、本著"誰值班,誰負責"的原則,管理到位,責任到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液化氣是當今城市居民生活的主要燃料,液化氣的主要成分為丙烷、丁烷等有機化合物,具有易燃易爆的特點。居民在使用的過程中應注意以下注意事項。

  (一)預防液化氣事故的措施

  選用合格的灶具。燃氣灶應放在通風良好、周圍無易燃物的地方。使用燃氣時,必須有人照看;不能私裝、改裝燃氣灶具;定期檢查燃氣軟管、接頭,防止老化、松動;不能在燃氣管上吊掛重物;不能把電器設備的接地線接在燃氣閥上;臨睡前、外出時,關閉所有燃氣開關;裝有燃氣管道、燃氣用具的廚房等處,不能睡人。

  (二)液化氣泄漏時的處置方法

  確保壓力表正常可把安裝好的氣瓶、減壓閥、氣管、燃具用肉眼觀察是否有明顯的脫落,氣管連接處是否有管卡加固;確保氣瓶角閥關閉之后,打開燃器具排壓,然后關閉燃氣具再打開氣瓶角閥供氣1秒立即關閉,看看壓力表是否有壓力值顯示,有壓力值證明壓力表正常可用;觀察減壓閥上的壓力表的壓力值在關閉氣瓶角閥后30秒的.變化判斷是否有泄漏,表現有三種情況:第一種壓力值立即沒有了,說明泄露嚴重;第二況壓力值緩慢下降,說明有輕微的泄露;第三種壓力值沒有下降,說明沒有泄露。如遇燃氣泄露應迅速打開門窗,加速通風;立即關閉燃氣開關,停止使用燃氣;杜絕一切火種,禁止開關電器用具;用肥皂液涂抹法,查找漏氣部位,將肥皂或洗衣粉加水調成泡和溶液,用毛筆蘸上肥皂液涂抹在懷疑漏氣的部位,發現泡沫或氣泡增大,即表明該處是漏氣點,查出漏氣部位可暫用膠布包扎,并及時報告燃氣公司,請求修理。

  (三)鋼瓶使用多長時間需檢驗

  國家標準規定:充裝15公斤或小于15公斤的鋼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檢驗的檢驗周期為4年。對使用期限超過8年的任何類型的鋼瓶,登記后不予檢驗,按報廢處理。

  (四)燃氣液化氣失火時的求助措施

  立即關閉液化氣角閥;用溫布撲打或覆蓋著火點;若液化氣瓶發熱發燙,可用冷水澆灑,使其降溫;滅火同時,勿忘向“119”報警。

  (五)為什么不能將鋼瓶倒立或臥放使用?

  將鋼瓶倒立或臥放使用,減壓閥將失去減壓作用甚至被破壞,直接影響減壓閥的正常安全使用,極易造成漏氣,一旦遇到明火易發生火災或爆炸事故;另外,還會造成殘渣堵住出口嘴,容易形成泄漏。

  液化氣站入站須知:

  1、一切人員進入液化氣站,都需自覺遵守該站有關安全規定。

  2、站內生產區嚴禁一切煙火,任何人不得攜帶火種進入生產區,外單位來站人員隨身攜帶的火種(火柴、打火機等)入站時應交門衛保管。

  3、本站職工和外單位人員一律不得穿帶釘鞋進站。

  4、凡進入生產區的各種車輛,必須在發動機排氣管處安裝合格的防火帽。

  5、嚴禁拖拉機、摩托車、電瓶車和助力車進站。

  6、自管戶來站拉氣的人員和車輛,都必須經站方批準,否則一律禁止入站。入站后裝卸鋼瓶時嚴禁摔、砸、滾、撞。

  7、不準在生產區內修車、擦車、防水。

  8、外單位來參觀人員必須持有該有關規定批準的介紹信方準入站,參觀時必須由本站有關人員陪同。

  9、外單位來站人員,未經批注動用站內生產設備,不準自行罐瓶。

  10、帶物出站的車輛和人員必須有與物品相符的出門證,否則不準將物品攜帶出站。

  11、外單位來站人員不許亂走,未經允許,不許進入罐瓶車間、烴泵房、變電房、壓縮機間等,更不得在此區域拋、人、扔易產生靜電、火花的東西。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為加強對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故制訂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禁止吸煙;

  2、危險作業如動火、登高、進入密閉場地等須事先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不準使用天那水等揮發性較強的易燃液體擦試機器設備、工件、衣服;

  4、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或者防護用品穿戴不規范,不準進行相關作業,不配戴適當的防護用品,不準接觸有毒有腐蝕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設備,不準使用;

  6、停機修理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使用;

  7、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行鎖機/掛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設備,未經主管批準,不準使用;

  9、檢修設備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不準將水倒在電氣設備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12、不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機件、產品及器材;

  13、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放置貨物;

  14、不準在機器設備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準在車間堆放油布、廢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蝕之物品;

  15、不準在焊接作業場所逗留;

  16、非電工不準亂動電氣設備,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接駁電源,車間不準使用萬能插座;

  17、在用機器設備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摸、擦試;

  18、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處理;在工作過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業,一定要借助工具來進行,不準強力而為,野蠻作業;在使用搬動工具時,應小心操作,不準運行過快,遇轉彎及進出口時,應鳴號示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為加強和規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確保學校消防安全,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制訂本制度。

  1、學校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校長任消防安全組長,總務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校委會成員組成。

  2、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掌握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保障學校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3、要求學校計劃中統籌安排本校消防安全工作,相應各負責人員在各項工作計劃中也相應安排該項工作。

  4、學校通過各種形式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5、學校個重要地點要配齊消防設施,并定期做好消防檢查。

  6、當單位員工發現火情時,要立即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等有效方式向值班領導報警,并組織本樓教師做到:

  (1)引導本樓層人員疏散;

  (2)實施滅火;

  (3)撥打“119”電話報警。

  7、值班領導接到單位員工發出的`火情報告后,立即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

  (1)疏散組組織學生疏散;

  (2)滅火組組織教師實施滅火;

  (3)通訊聯絡組繼續撥打“119”電話報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1、總則

  為了保證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加強和規范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依據國家消防法和省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匯編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

  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為了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做好防火、防災工作,增強對突發事件的應付能力,減少事故發生后對國家、企業和人員傷亡造成的損失。根據公共場所管理要求和本大樓的特點,制定本應急預防方案,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迅速及時地進行有條不紊的搶救、疏散和保衛工作,把因突發事件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減到最低限度。

  一、發生火災時的預案:

  火災一旦發生,在專職消防隊員未趕到前,全體員工必須保持清醒頭腦,聽從指揮,按此預案,各就各位,根據職責和要求,分頭迅速開展火災搶救、報警、緊急廣播、開啟應急通道、疏散人流、切斷電源等工作。

  1.火災的撲救工作:

  聞警后,義務消防隊員和公司員工應利用就近、便攜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撲救工作由防火負責人即總經理領導和現場組織指揮。總經理不在時,由下列人員依次類推進行指揮:分管經理、各部室部長、主任。現場工作必須服從火災現場總指揮的集中統一布暑。

  2.火災的報警工作:

  火災發生后在現場的第一目擊者和火災發生部門的負責人應用現有的通訊器材迅速報警,如現場目擊者為多人時,應分頭報警,報告防火領導小組和有關人員。報警電話“119”,報警時要講清路名、門牌號碼、交叉路口、單位名稱及發生火災部位、燃燒對象、電話號碼,并在報警結束后,指定一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并簡要向消防人員講述現場火災情況,協助消防人員開展工作。

  3.人員疏散工作:

  火災一旦發生,就近事發地的人員及保安隊員,應迅速按下緊急報警按鈕,在統一指揮下組織人員把守主要通道并打開所有出入口。此時原則上人員只出不進,其他人員馬上到公司各樓層協助組織人員緊急疏散。

  發生火災后,二樓以上樓層的人員可以從兩邊樓梯進行疏散。安全通道由各樓就近人員打開,疏散工作由各樓負責人負責實施,保安隊和各部門協助配合。

  二、發生突然停電時的預備方案:

  當發生突然停電事故時,應馬上聯系制技部有關人員,了解停電原因,如是短時間停電,則安定人心,堅守崗位,防止意外情況發生。如是長時間停電,則請示經理室,決定下一步應采取的措施。

  發生突然停電時,財務人員不易隨意離開,現金保管員應堅守柜臺,保護好公司財產,等待值班長的命令,方可采取下一步措施。

  制造技術部設備動力室人員應立即到低壓配電間了解停電發生的原因,如是本身設備事故,能立即解決的',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及時解決;如不是短時間解決的,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在查明原因后,再報告分管領導,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及所需時間,以便經理室在了解全面情況的基礎上,作出正確的決定;如是供電局方面的原因,應立即和供電局聯系,聯系電話是:51XXXXX(濟寧高新區供電所)。 同時,維修電工應立即檢查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工作,萬一事態有其他變化時,可有一定的照明燈光和緊急電源。 經理室在了解全面情況后,布置緊急處理辦法。

  總機室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正常或通過廣播發布經理室的有關決定。

  保安人員應馬上到大門出口,原則上各種人員只能出不能進,疏散圍觀人群,防止有人趁機破壞搗亂,在接到經理室有關指示后,再采取下一步行動。

  三、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預備方案:

  當大樓里發生各種危害性較大的意外事件時,應立即報告值班經理,協助值班經理了解事態經過及現場情況,或保護好現場,由值班經理妥善處理事故,如遇重大刑事案件不能獨立處理時,立即向經理室匯報,或向110報警臺報警,取得公安系統的及時幫助。

  經理室在了解全面情況后,布置緊急處理辦法。

  保安人員應把守門口,阻止各種人員的進出,疏散圍觀人群,防止事態進一步的擴大或搶救受傷人員。

  財務人員不得隨意離開柜臺,應堅守崗位,保護公司財產,等待值班長的有關命令后,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總機室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正常或通過廣播發布經理室的有關決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認真貫徹執行。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責任人:韓開洪。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專人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

  6、圖書館、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不組織學生撲救)。

  9、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1、酒店實行逐級防火職責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職責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職責書》。

  3、酒店領導定期組織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酒店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部門須具備完整的消防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酒店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酒店人員做到有本事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值班負責人、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統計好值班經理安全消防巡查記錄。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異常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酒店內所有區域,包括停車廠、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很多物資的場地、倉庫,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8、酒店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10、酒店內部門開關必須有專人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冰箱開關等統一由專人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理解培訓。

  11、部門下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掉的'開關處于關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

  13、前臺、餐廳吧臺、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掉,以防度過高引起火災。

  14、吧臺酒水及裝飾物的擺放要與照明燈、射燈、裝飾燈、警報器、消防噴淋頭堅持必須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酒店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貼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加強營運車輛道路運輸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司營運生產、工作生活正常秩序,根據《消防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貫徹消防安全“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指導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杜絕一切隱患,使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

  第三條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實施消防工作,制定總體消防規劃,制定安全管理辦法和重大防范措施及方案。

  第四條公司實行三級消防安全負責制,安全經理為總經理負責;線路安全員為安全經理負責;駕駛員為線路安全員負責。組織貫徹學習消防法規及有關安全的管理辦法制度及操作規程等,做好車輛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工作,并作好記錄和安全相關的情況匯報。

  第五條駕駛員應自覺搞好車輛消防安全工作,自覺遵守各項規定及制度,相互監督,發現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報告;發現消防隱患或火災事故,要積極配合整改或積極參加施救,并配合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六條嚴禁乘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禁品乘車,嚴禁在車輛上吸煙或燃放煙花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七條車輛發生油、電路故障,應及時修復,嚴禁給車輛直接供油。

  第八條維修或保養車輛時,應斷開總電源,嚴格維修操作技術規范。

  第九條車用滅火器材必須按規定配置到位,并安放在車上便于取用的位置;車用滅火器材只限于隨車緊急施救,嚴禁私自調換滅火器材或自行換裝滅火器材。

  第十條駕駛員負責該車輛消防器材和相關設施管理,定期對器材、設備進行檢查保養或更換,確保器材、設備齊全良好、無丟失或損壞,保證100%完好實用性,消防器材和設備的更換,由安全運輸股統一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的以物資或現金獎勵;對違反消防法或本規定的,公司將給予嚴肅處理,并賠償經濟損失,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為了維護住戶的合法權益,保證各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深圳經濟特區高層宇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確定住戶維護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1、責任履行戶的消防安全監督責任,讓本戶成員認真貫執行《消防法》和《規定》等消防法規及規定,有義務積極與消防主管部門和管理處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2、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本戶成員樹立消防意識,正確使用電器、燃氣等設施設備。

  3、經常對本戶成員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災逃生、自教技能的教育,使成員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4、定期對本戶的消防安全實施自行檢查,并主動接受消防監督機構和管理處對住宅消防工作的檢查。

  5、參與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出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宅發生時應服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6、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關和管理處調查火災原因。

  7、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消防安全責任人所應的權利,義務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愛護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不得將其挪做他用。

  9、明火作業需報請管理處審批,未經批準作業,將承擔一切責任。住戶必須按照國力出規定的用途使用,嚴禁改變本物業及其設施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為保證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對因違反上述條款造成火險隱患、火災的,管理處有權責令整改、追究安全責任人的責任,后果由責任人承擔,必要時報請安全消防部門處理。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單位更換住戶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單位更換住戶之日止。住戶需要更換責任應該辦理轉簽消防安全責任書,否則將由原責任人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分別由住戶、物業管理單位各執一份,經責任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責任人(簽名):

  聯系電話:

  年月日

  標簽: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一、酒店常見治安問題處理

  1.開展安全檢查工作

  (1)安全檢查的方式

  從檢查的時間上分,有節假日檢查,季節性檢查和定期檢查。從檢查范圍上分,有自我檢查、聯合檢查、互相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等。

  (2)開展安全檢查的程序

  ①準備階段,組織檢查力量,制定檢查計劃、目的、要求、檢查方法。

  ②檢查階段,按照檢查的目的要求,深入被檢單位,以看、聽、問的方法進行認真細致的檢查。

  ③整改階段,對發現的隱患、漏洞和不安全因素,研究整改措施,及時解決。

  ④總結階段,寫出檢查報告,報告上級領導,備案存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解決。

  2.災害事故預防工作

  (1)搞好宣傳教育。要利用各種機會,采取各種形式,向員工進行教育,提高員工維護和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

  (2)領導和員工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制,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切實防止災害事故的發生。

  (3)堅持安全檢查,堵塞漏洞。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對管區公共場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五防”安全防范工作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的問題,應及時協同有關部門加以解決。

  (4)對已經發生的災害事故,要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判明事故性質,對制造破壞事故的犯罪分子要嚴厲打擊,對玩忽職守的直接肇事者要報告上級,分清情況給予處理。

  (5)及時總結管區的預防災害事故的經驗,對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3.發現醉客在公共場所吵鬧時的處理工作

  (1)如有陪同人員,應勸其陪同人員將酒醉的客人帶離現場。

  (2)如單獨一人,為了維護好公共程序和其他客人的安全,在勸阻無效的情況下,找一安靜的休息處約束其至醒酒。

  4.拾獲客人遺失物品時的處理工作

  拾獲客人遺失物品后,應立即上交保安部處理。

  5.發現打架、斗毆時的處理工作

  必須做到積極果斷進行勸阻,防止事態擴大;不是因雙方出手時誤打到自己而介入;立即向當班隊長和主管領導報告。

  6.發現可疑人時的處理工作

  (1)首先留住可疑的人。

  (2)立即帶到保安部處理。

  (3)查明原因后根據情況送公安機關處理。

  7.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

  (1)發生治安案件之后,公安機關或保衛部門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按辦案程序調查處理。

  (2)一般治安案件,由本單位保衛部門負責查破,有些情況比較復雜,危害影響較大的治安案件,由公安機關治安部門組織查破,保衛部門積極配合。

  (3)在查破治安案件過程中,內部單位保衛部門應作以下工作:

  ①保護好現場,制止事態擴大,進行現場調查和勘察。

  ②詢問受害人和證人,并作好筆錄。

  ③收集和扣押有關違反治安管理的工具、證據和可能沒收的財物。

  培訓練習

  酒店中還有哪些常見的治安事件?應如何處理?

  危害酒店安全的事件 處理方法

  二、酒店消防常識培訓

  1.消防中心主要任務

  酒店設立消防中心,隸屬保安部直接領導,負責對全酒店實施嚴格的消防監督,在消防工作上有一定權威。它的主要任務是:

  (1)負責對酒店員工進行消防業務知識培訓。

  (2)開展防火宣傳教育。

  (3)制定各種防火安全制度,督促各部門貫徹落實防火安全措施,負責調查了解違反消防規定的原因,并提出解決處理的意見,向保安部、總經理報告情況。

  (4)負責檢查酒店各部門的防火安全情況以及各種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5)負責將每天酒店消防情況和每周酒店消防情況書面報告保安部呈總經理。

  (6)負責調配補充消防滅火器材,并與有關部門定期進行消防設備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

  (7)負責24小時監視消防主機、閉路電視、防盜報警信號。發現火警、火災及其他問題時,要向保安部、總經理報告,并提出處理方法。

  (8)負責制定重點部位的滅火作戰方案,并負責組織演練。

  (9)負責酒店動火部位的安全監督。

  (10)負責協助酒店新建、改造工程消防設施的呈報審批手續。

  (11)負責辦理進店施工單位人員出入登記手續,并監督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

  (12)協助作好重要接待任務時有關消防方面的安全和保衛工作。

  (13)管理好消防業務檔案.

  2.消防中心各級人員崗位職責

  (1)消防中心經理崗位職責

  ①工作職權

  a.有權調動和安排下屬的工作,在發生火警的情況下,有權調動酒店專職和業余消防人員緊急撲滅火災。

  b.對酒店各部門的火情隱患,有權提出質詢;有權建議改善防火設施,對員工進行防火知識的培訓及考試。

  c.根據員工工作表現的好壞,有權進行表揚或批評,獎勵或處罰,提升或撤換。

  ②工作職責

  a.對保安部經理負責,負責消防中心的全面工作。

  b.對酒店消防安全負有重要責任。

  c.管好消防監視中心的各種設備、設施,保證監視中心正常工作。

  d.管理好酒店消防系統,保持它們的靈敏度。

  e.嚴格執行國家、酒店制定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規,自覺作好酒店消防管理工作。

  f.負責制定酒店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

  g.負責防火安全培訓工作,組織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進行防火演習,每年至少組織全酒店管理人員進行兩次以上的消防(滅火)知識及操作的考試。

  h.負責對員工工作進行考勤,考績。

  ③業務要求

  a.具有消防專業知識、熟悉和掌握政府和酒店有關消防的法規和制度。

  b.熟悉酒店建筑布局、建筑材料的特點,熟悉消防通道走向、消防系統的布局、消防設備的配備和設置情況。

  c.在火警情況下能沉著冷靜、有較強的應變能力,能迅速組織疏散人員和撲滅火災。

  ④工作內容

  a.制定酒店發生火警時的工作方案,并以工作程序表的方式張貼在明顯的地方。

  b.確定酒店重點消防工作對象,并和公安部門及有關部門共同制定滅火行動計劃。

  c.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資料檔案:

  第一,將酒店各部門,特別是重點防火部門、部位的情況,如人員情況、工作情況、周圍環境情況、建筑特點、面積大小、防火水源、電源總閘的位置等等記述清楚。

  第二,根據上述情況繪制滅火行動平面圖。

  第三,根據上述情況制定滅火與疏散行動計劃。

  d.按酒店和公安機關的有關規定,對酒店里的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和監管,檢查各部門消防工作的落實情況。

  e.按有關規定對酒店里的各種危險物品(易燃品、易爆品、化學毒品)實行監管。

  f.與在酒店施工的單位或個人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安全施工計劃,審批“動火作業報告”。

  g.巡查和檢驗酒店消防系統、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對損壞和失效的要及時更換。

  h.抓好消防人員專業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效率。

  i.抓好消防安全的宣傳工作,要利用各個時機,各種場合下,宣傳防火的重要意義,普及消防知識。作到人人重視防火,人人會使用防火器材,在危急情況下人人能夠救火。

  j.每周向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呈報“防火安全檢查報告”。

  k.寫好消防日志,向部門經理報告工作.

  (2)消防中心領班崗位職責

  ①工作職責

  a.對消防中心主任(經理)負責,協助主任(經理)落實工作。

  b.負責對員工進行考勤、考績,根據員工表現的好壞進行表揚或批評,獎勵或處罰。

  c.負責對部屬員工和義務消防員的業務技術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消防知識,消防技術。

  d.負責向消防中心主任(經理)報告工作。

  ②業務要求

  a.具有一定的消防業務知識,掌握有關消防的法規和制度,自覺作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熟悉酒店建筑布局和環境,熟悉和掌握酒店消防設施和設備的使用情況和設置的位置,熟悉防火通道的情況。

  c.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認真細致的工作作風。在火警緊急情況下要沉著冷靜、指揮果斷,迅速控制并作好安全疏散工作。

  d.能協助消防中心主任制定滅火行動計劃,協助主任組織專業和義務消防隊員的演習及考試,負責防火計劃的實施。

  ③工作內容

  a.認真執行消防主任(經理)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和工作指標。

  b.嚴肅認真地作好消防中心的值班監視工作。

  c.檢查和測試消防設備、監視儀器的靈敏程度,對失靈的要盡快維修或更換。

  d.檢查各部門的電器、電線、電掣、煤氣管道、爐頭有否霉壞、銹壞、氧化、溶化、堵塞情況,防止短路或爆炸引起火災。

  e.檢查各部門的防火措施和落實情況,特別是重點防火部門的落實情況。

  f.若進酒店施工的單位和個人申請臨時動火作業,要負責調查,協助主任進行核準,并在施工作業和動火作業過程中對施工者進行防火督導。

  g.組織員工作好交接班工作。填寫好工作日志,搞好監視中心的清潔衛生工作。

  (3)消防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①工作職責

  a.具有一定的消防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業務。

  b.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工作嚴肅認真,密切監視消防主機信號,發現火警信號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保安部經理和總經理報告。

  c.負責檢查和測試消防系統設施、設備的靈敏程度,定期進行維修、保養和更換。

  d.經常檢查酒店各部門火情隱患,并督促、協助其及時整改和根除。

  ②工作內容和業務要求

  a.要有較強的防火意識和敏感性,自覺地、一絲不茍地作好防火工作。

  b.要熟悉酒店各種火警監視儀表、信號、開關的性能和作用,善于操縱和控制各種設備和消防器材。

  c.對重要的火警情況,或監視儀表發生故障,要詳細記錄時間、地點、程度、原因和處理結果,交班時要交待清楚并及時報告領導。

  d.詳細記錄部門或有關人員關于防火重要情況的匯報,并進行實地調查,將結果向領導報告。

  e.當班時要密切注意主機和監視儀表信號,認真作好值班記錄。

  f.對儀表的使用與管理必須嚴格遵守規章制度,要定期維修保養,運行過程中若發生故障、要及時排除,要保證它的正常運行。

  g.對要害部門、危險部門,如液化站、油庫、廚房、公共場所的滅火裝置、樓層消防分機及報警鐘、排煙系統、呼叫系統等重要設備要定期檢測。

  h.與各有關部門協同搞好酒店內消防設施和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測試,保證其完好無損。

  i.發現火警信號或接到火警報告,要將發火地點、火熱狀況、燃燒物質、報告人姓名、搶救情況及時報告安保部經理和總經理,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作好詳細記錄。堅守崗位、隨時了解和掌握情況。

  j.協助領導作好對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工作,作好對管理人員的消防考試工作和對酒店員工消防知識的普及教育和宣傳工作.

  3.火警、火災處理程序

  (1)火警處理程序

  火警是指有著火的現象,但沒有造成大的損失。其處理程序見圖。

  (2)火災處理程序

  火災是指著火后造成財物損失,處在著火的發展階段。

  4.酒店消防要求

  (1)本單位和外單位因施工動火的工程,必須到消防中心辦理動火證。

  施工單位動火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專人負責,經公安消防監督部門申報同意后方能動火。動火必須做到“八不、四要、一清”。動火后要認真檢查現場,防止因留下火種而引起著火。

  (2)主樓內部不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物品,禁止在大樓內及房間陽臺燃放煙花、炮竹。

  (3)客房內不準使用明火電爐、煤氣、柴油爐以及大功率的電器設備。確因工作需要應經消防中心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作好登記,不準將衣物放在臺燈架罩上烘干,不準在房間內焚燒東西。

  (4)配電房內不準堆放物品。布草間、樓層小倉庫內不準吸煙。消防分機旁邊不準擺放任何雜物。嚴禁將洗滌劑放在垃圾、衣物滑道口周圍。

  (5)各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經常保持暢通,疏散標志和安全指示燈要保證完好。

  (6)裝有復印機、電傳機、印刷機的部位禁止吸煙、使用明火。用酒精清洗機器部件時,要保持室內通風,進行大量清洗機器時,要到室外通風的地方進行。如無法移動機器時,必須打開門窗,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沾有油墨和易燃物品的紙張、油布要裝在有蓋的鐵桶里并要及時清理。機器周圍不準堆放可燃物品和廢紙。

  (7)酒店長住客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酒店消防管理規定》。

  ①不準私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房間使用,一經發現全部沒收,如發生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②禁止在陽臺燃放煙花,違者按有關規定罰款,造成損失由當事者負全部責任。

  ③吸煙注意安全,煙頭不得與垃圾混放在一起,每天應清理垃圾紙碎。

  ④為確保消防設備的正常運行,消防中心人員可以隨時進房間(事先與對方聯系,并會同銷售部或大堂副理一同前往)進行檢修、測試、排除故障,緊急情況時可不與對方聯系,客人要給予配合.

  (8)物資倉庫嚴格執行防火規定。

  ①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庫內留出主通道1~1.5米。貨物與墻、燈、房頂之間保持50厘米距離。

  ②倉庫內的照明燈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電烙鐵、電鐘、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電茶壺等電器設備,化工倉庫的照明燈具設防爆型裝置,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標明性能和名稱。

  ③倉庫的總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絕緣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等不良情況,必須及時維修更換。

  ④物品入庫時要防止帶火種,潮濕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后,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堆積時間較長(幾年)的物品要進行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積熱產生自燃。

  (9)各廚房餐廳使用液化氣爐、酒精爐、點心車,必須注意防火安全。

  ①使用酒精爐時不要往正在燃燒的酒精爐添加酒精。備用的酒精存量不得超過兩天的用量,放在備餐間專人保管,總備用酒精由倉庫管理部負責保管。

  ②使用液化氣點心車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前要檢查輸氣膠管是否完好、牢固。氣瓶有否漏氣,發現漏氣應停止使用,并報告液化站人員進行處理。在餐廳內發現漏氣著火時,立即將車推出餐廳外面通風的地方處理。開爐時先點火后開氣,點火后才能推入餐廳。茶室、舞廳使用的小氣瓶,要有專人管理,運輸時搬瓶上落不準乘電梯。

  ③各廚房廚師開爐前先開風門,然后點火種,下班后要關牢氣閥,熄滅火種。

  ④各餐廳、舞廳、歌廳營業期間,各出口的門不得上鎖,保持暢通。

  ⑤每季度或半年清洗一次廚房抽油煙機及管罩。廚工清洗廚房時,不要將水噴灑到電插座、電開關處,防止電器短路引起火災。

  ⑥熱油開炸時,注意控制油溫,防止油鍋著火。

  (10)高低壓配電房,發電機房、空調機房、電梯機房、消防加壓排煙機房、電容器室、變壓器室、蓄電池室內不準堆放可燃雜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

  (11)各部位不準私自增加各種電器設備或亂拉亂接電線,需要增加大功率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動力部和消防中心同意。

  (12)嚴格維護消防自動報警系統的設備,定期進行測試檢查,保證設備完好。

  ①全酒店的吸煙感應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組織測檢1~2次。

  ②自動滅火噴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組織排放檢查一次。

  ③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放水檢查一次酒店內的地上消火栓。

  ④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⑤油庫的固定滅火裝置,每半年由消防中心檢查測壓一次。

  ⑥氣站的電子鼻的信號每季度由液化站測試一次信號。

  ⑦酒店的消防加壓、送風、排煙風機,每月由動力部門啟動運行測試檢查一次。

  ⑧消防總控制聯動系統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動力部及有關部門聯合啟動運行檢查一次。

  ⑨酒店的各種電器設備,每年聯合進行一次檢查。

  ⑩備用發電機,由動力部根據設備檢查安排時間定期啟動檢查。

  油庫的固定泡沫滅火裝置,每隔一年由消防中心監督油庫更換藥劑一次。

  酒店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氣站、油庫、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不同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消防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5.酒店防火“三級”檢查制度

  (1)檢查的基本內容

  ①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貯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貯存容器、管道有無定期測試,有無“跑、冒、滴、漏”現象。

  ②使用液化石油氣爐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擺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③對煙頭、遺留火種是否注意和處理好。

  ④倉庫內貨物、物資分類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庫房內燈泡規定60瓦以下,燈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風、室溫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況等。

  ⑤電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超負荷運行,電線、電纜的絕緣有無老化、受潮、漏電短路等。電動機有無空轉現象,防雷設備是否完好,有無亂拉電線情況。

  ⑥使用多種可燃、易燃油類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殘油、氣的處理情況。

  ⑦危險場所動火是否按規定辦手續,焊工操作時是否達到“八不”、“四要”、“一清”要求。

  ⑧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場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⑨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統的完好情況。各部門和消防器材有無管好、用好和到期換藥,保證完整好用。

  ⑩門衛對出入人員是否進行嚴格檢查,對攜帶易爆危險物品的人員是否按酒店規定把關等。

  (2)一級檢查由班組織實施

  ①每個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報本身不能解決的火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②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及時報告,否則發生事故則由本崗位當班人員負責。

  ③每天應將班組各人檢查的結果向領班匯報。

  ④接班時應提前10分鐘進入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況,檢查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名,發現的問題,一般由接班班長負責處理,較大的問題以書面報部門領導處理,不得忽視或拖延。

  (3)二級檢查由部門領導實施

  ①部門領導每周組織主管對本部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

  ②檢查班組一級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

  ③組織處理本部門的火險隱患及整改,向員工進行教育、表揚或批評。

  ④負責將一周的消防安全情況書面報告總經理室。

  (4)三級檢查由酒店領導實施

  ①每月由酒店領導或由領導委托消防中心主持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

  ②檢查各部門貫徹防火安全的執行情況,檢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執行情況好的表揚或獎勵,差的批評或罰款.

  第三節 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技能培訓

  培訓對象 酒店安全保衛部門全體員工

  培訓目的 酒店安全保衛部門全體員工用,掌握意外事件的處理方法

  培訓要點 意外事件處理預案的編制方法爆炸事件的預防和處理

  其他意外事件的處理

  一、制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1.制訂實施預案的主要內容

  酒店內發生具有社會危害性和災害性的事件,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破壞性事件,如放火、爆炸等;二是重大刑事犯罪活動,如搶劫、綁架、兇殺等;三是群體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治安事件。酒店安保部要針對這三方面問題結合具體情況,制訂處置預案。

  意外事件的性質不同,預案所反映的內容也有區別。但就意外安全事件的共同屬性而言,預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建立處置意外事件的指揮機構

  意外事件指揮機構一般分二級:店級指揮機構和安保部指揮機構。要規定指揮機構的領導成員及其職責范圍,要明確無論什么時候發生意外事件,指揮機構都能在自己的管轄范圍內作出處置決策。當意外事件危害酒店全局利益時,店級指揮機構負責指揮和協調,應調動全酒店的安全保衛力量和各部門人員按預案程序采取行動。安保部指揮機構除積極配合店級指揮機構工作外,主要負責某一個部門發生的一般意外事件的處理。

  (2)建立統一的報警和信息傳遞程序

  酒店發生意外安全事件,一般由內部員工發現。發現情況如何報警,向哪個部門報警,有一個程序問題。一般報警通常有二條線:一條是向安保部報警,另一條是向公安部門報警。在預案中制訂的報警程序,一般規定應該先向酒店安保部報警,酒店安保部在初步了解事件性質的情況下,即向有關公安部門和上級領導匯報。同時,接受指揮部門的指令,采取處置措施。指令傳遞、信息反饋要作到迅速及時,上下聯系渠道暢通,這些必須在預案中充分反映出來。

  (3)處置力量的部署和具體任務

  預案中對處置力量要作具體部署,同時要明確各自的具體任務。一般力量部署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現場守護力量,負責警戒,防止現場遭受破壞;二是搶救排險力量,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排除災害險情;三是調查取證力量,負責現場錄像、照相和對有關人員的訪問;四是捕捉和堵截罪犯力量,發現肇事或破壞分子要及時捕捉,并認真看管,逃離現場的要布置各通道出口堵截;五是聯絡配合力量,負責與公安部門及酒店各部門的聯系,配合公安人員開展查處工作;六是機動力量,負責支援工作;七是保護力量,發生任何危害性的破壞事件,要組織一定力量對重點部位加強保護;八是宣傳和疏導力量,負責客人的安全宣傳和組織疏散.

  2.制訂實施預案的原則和方法

  (1)制訂實施預案的原則

  ①必須貫徹客人安全第一的原則。在制訂和實施預案過程中,要以維護客人利益、保障客人人身、財產安全為前提。但貫徹客人安全第一,還必須考慮到客人心理上的影響。如果有效地處置了各類治安災害事故,但在處置過程中方式不妥,波及眾多客人,必將影響客人心理上的安全感。因此,預案要體現使客人能最大限度的安全和在心理影響上縮小到最低限度,要作到使酒店的秩序盡快恢復正常,實施行動要快速而有條不紊。這樣才能達到內不亂且外不慌,維護好酒店的安全信譽。

  ②必須堅持“統一指揮、協調配合”的原則。預防和處置意外事件,是一項整體性的行動,只有實行統一指揮,各方協調配合,并按預案的具體分工,各司其職,才能完成總體任務。因此,在預案中要擬定每一個不同層次的管理人員和基層員工所具有的崗位職責以及接受命令,按一定程序執行任務的方法。

  ③必須堅持嚴格依法辦事、講究政策和策略的原則。酒店發生意外事件,在處置過程中會出現各種情況,要考慮到酒店本身的復雜性。不管事件性質如何,涉及對象是誰,都必須遵循法律程序,實事求是地,合情、合理、合法地進行處理。但對有些事件,還要講究政策和策略。如酒店公共場所發生群體性的治安緊急事件時,首先要認識到這類事件的特征。這類事件的發展,一般需經過接觸與摩擦、情緒感染、集體激動的過程。有的事件發生之初,并非是群體行為,而由各種因素的作用,誘發原來與事件無關人員卷入事件之中,致使事態擴大。其次要找產生的原因。如果是管理工作失誤引起的,要及時糾正,消除對立情緒,并注意有關人員的動向,作好解釋和穩定情況的教育工作。

  (2)制訂實施預案的方法

  ①調查研究、擬定預案。酒店的專門預案,主要由安保部制訂。安保部在制訂專門預案時,要針對酒店的具體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如治安狀況、四周環境治安特點以及直接危害酒店安全的行為和易發生治安災害事件的部位等,先擬定預案的設想方案。

  ②征求意見,修正預案。安保部擬定預案后,要廣泛征求意見,進行必要的修改。一般征求意見的范圍是:單位領導的綜合性意見;部門領導的可行性意見;有關政府部門的業務指導性意見;群眾接受程度的意見。

  ③領導批準,組織落實。安保部制訂預案后,要上報酒店經理批準并轉發各部門貫徹落實。同時,安保部要開展業務指導,組織實施和檢查督促。

  ④定期演練,充實完善。預案制訂后,安保部要定期組織有關人員演練,強化操作技能,提高員工整體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可及時在預案中充實完善,使預案更切合實際.

  二、爆炸事件的預防和處理

  1.酒店常見的爆炸

  爆炸是物質在瞬間急劇氧化或分解反應產生大量的熱和氣體,并以巨大壓力急劇向四周擴散和沖擊而發生巨大聲響的現象。從爆炸事件的性質上大致可分為三類:

  (1)爆炸案件。凡是利用爆炸方式進行破壞或蓄意傷害他人的事件,都屬于爆炸案件。

  (2)爆炸自殺事件。由于某種原因,利用爆炸方式把自己炸傷或炸死,對國家財產或公共安全沒有造成一定危害或危害不大的,屬于爆炸自殺。但是,以破壞、行兇和制造政治影響為目的,在實施爆炸時使無辜群眾受到傷害,或使國家財產和公私財物受到嚴重破壞者,不屬于爆炸自殺,仍應按爆炸破壞案件論處。

  (3)爆炸事故。爆炸事故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尚不清楚的原因引起的爆炸,亦即通常所說的治安災害事故中的一種。常見的是由于人的故意破壞行為而造成的爆炸案件。國外酒店發生爆炸案件,多數是國際恐怖組織干的,有的用裝足炸藥的汽車停在酒店門口定時引爆。

  由于爆炸危害的后果極其嚴重,所以,酒店安保部一定要從確保酒店安全出發,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視,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積極預防爆炸案件的發生。

  2.爆炸犯罪案件的預防

  爆炸犯罪具有危害大、突發性強,不易防范的特點。犯罪分子實施爆炸時,除抱著同歸于盡心理爆炸自殺外,一般不愿犧牲自己。安保部在開展防爆工作時,要掌握這一活動規律,嚴密控制可疑人員,重點檢查無主可疑行李物品,以預防爆炸案件的發生。預防工作的一般方法是:

  (1)全員防范,陣地控制

  酒店要防止發生爆炸案件,單靠安保部人員開展預防工作是不夠的。犯罪分子要在酒店實施破壞性爆炸,制造人身傷亡或政治案件,其實施行為必然十分詭秘。如放置爆炸物品要選接近目標,并不為人察覺的地方,放置后,要避人耳目,并迅速逃離現場。要及時發現,排除爆炸隱患,安保部要組織全店員工參加防范工作,形成陣地控制網絡。控制網絡的形成,既要有人的控制體系,又要有安全設備的布置陣地,只有將人和設備有機結合,才能形成安全的防范網絡。

  (2)明確職責,落實措施

  安保部除加強酒店防爆工作的網絡化建設,分工由各部門負責本部門陣地的控制以外,還要明確各個崗位職責。由于部與部之間、崗位與崗位之間,工作性質不同,各自的職責不同,安全措施也是有區別的。酒店防爆的重點主要在三個方面:

  ①重要保衛對象的安全。如國家元首、國際知名人士等下榻的地方,上下左右要清查可疑爆炸物,并布置警戒,防止破壞。

  ②客人公共活動場所要設專人服務,在服務時要注意犯罪分子利用廁所裝置爆炸物品或有意遺留爆炸物品。舞廳和影劇院要設立寄包室,這樣既可防止破壞分子用包將爆炸物帶入活動場所,又可提供寄包服務,方便客人娛樂。

  ③要害部位的安全。如油庫、機房、煤氣、水電設施等部位,要防止無關人員入內,工作人員堅守崗位或用電視監控。

  (3)檢查督促,消除隱患

  在開展防爆工作中,雖有明確的職責和預防措施,但隨形勢的發展,時有新情況、新問題出現,員工預防意識也可能會松懈。因此,要全部保持陣地不失控,必須經常開展安全防范工作的檢查督促,發現隱患、漏洞,及時采取措施補漏洞、除隱患。

  (4)組織培訓,提高素質

  防爆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安保部要經常組織保衛人員和有關員工開展防爆業務培訓,逐步使員工了解爆炸物品的一般常識和性能,初步掌握爆炸物一般識別方法,提高員工預防爆炸的工作素質和識別爆炸犯罪的能力.

  3.爆炸后的搶救措施

  酒店一旦發生爆炸,安保部首先要按照緊急預案采取搶救措施。同時,在搶救過程中注意防止其他意外事件的發生。

  (1)發生爆炸后的主要措施

  ①緊急報警。酒店發生任何爆炸事件,安保部要以預案的報警程序,向公安部門緊急報警。

  ②保護現場。爆炸現場保護與刑事案件現場保護相仿。但不同的是,爆炸現場破壞性大,周圍物體被炸碎炸壞,如建筑物倒塌,人員死傷,有的物體被拋擲,有的被埋入地下,現場面積大而十分混亂。應對現場采取封鎖保護措施,目的在于防止他人進入現場發生意外傷亡事件,防止破壞痕跡物證,防止影響正常搶救秩序。

  ③滅火救人。爆炸產生的高溫高壓氣體不僅會破壞物資,造成人身傷亡,而且時常伴隨火災的發生。因而安全人員到達現場先要把火撲滅。同時對傷亡人員進行搶救,組織現場周圍住宿客人疏散。在工作時應注意避免破壞現場。

  ④排險除患。爆炸現場有許多險情和不安全的隱患。如現場周圍的建筑物受到破壞后,有可能會繼續倒塌;現場還有易燃易爆物品有可能再次引起燃燒爆炸等,安全人員進入現場要積極地檢查險情,排除隱患,防止發生第二次爆炸或人員傷亡。

  (2)清理爆炸現場要注意的問題

  ①要注意發現犯罪分子,防止犯罪分子實施第二次引爆,造成更大的傷亡事件。犯罪分子實施爆炸案件后,既有可能離去,也有可能隱藏在作案現場或現場附近,待酒店安全人員或公安人員趕到現場時,第二次引爆爆炸裝置,制造更大的爆炸慘案。如果發現制造事件的涉嫌人應果斷地扭送公安機關審查。

  ②爆炸中心如在住房或辦公室,爆炸后可能還有險情,如墻壁、屋頂倒塌,即將脫落的建筑物構件和地下暗溝等,要認真檢查清除,防止發生意外,造成傷亡。

  ③爆炸如發生在地下室或暗室以及存放化學易燃物品、劇毒物品的倉庫,要注意現場是否存在有毒氣體,嚴防中毒。因為這些地方通風不好,有毒氣體停留在那里,很容易使人中毒。

  ④爆炸現場附近帶電的高壓線、照明線等可能被爆炸沖擊波切斷,到達現場后,應立即切斷現場的電源,防止觸電。

  ⑤爆炸后,爆炸現場的周圍有些東西可能被引燃,但因被倒塌的東西覆蓋形成缺氧而未充分燃燒,清理現場時,應注意防止因通風后而火勢蔓延.

  4.爆炸原因的查處

  酒店發生爆炸后,安保部要配合公安部門分析爆炸原因,認定爆炸的性質。爆炸事故與爆炸案件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爆炸,只有準確地加以區分,才能得到正確的處理。區分爆炸事故和爆炸案件的界限是:

  (1)爆炸場所

  爆炸事故多發生在爆炸物品儲存和使用過程中,即現場原來必須存有爆炸物品,爆炸品一般存在于原存放爆炸物品的位置。爆炸案件的現場一般在客房、商場、舞廳、影劇院等公共場所。這些地方不會存放爆炸物品。

  (2)引爆方法

  爆炸事故現場雖然存在引起爆炸的條件,但從形成條件看,則無專門的起爆裝置;爆炸案件形成過程中,除具有爆炸物品外,還必須有犯罪分子使用的起爆裝置或點火器材。

  (3)爆炸品的自燃、自爆因素

  爆炸事故存在著爆炸物品的自燃、自爆因素;爆炸案件一般不存在自燃、自爆的因素。

  (4)爆炸發生的時間

  爆炸事故多發生在上班時間;爆炸案件多發生在班前、班后或單位失控時間,以及凌晨或深夜。

  要正確判定爆炸事件的性質,必須及時、全面、細致、客觀地勘查現場,充分、全面地收集證據,通過物證的檢驗鑒定和調查,才能得出科學的判斷。爆炸原因的查處工作,主要由公安部門負責。確定為爆炸案件的由公安部門負責偵破,酒店安保部積極配合;確定為爆炸事故的,安保部要會同有關部門,調查事故責任,并根據事故造成的后果,即損失大小及性質的輕重,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上報上級機關和有關政府部門.

  三、其他意外事件的處理

  1.精神病人肇事的處理

  精神病患者在酒店內肇事,會危害酒店安全,安保部要采取嚴密措施,防止精神病患者混入酒店肇事,對住店的精神病患者,要做好控制工作,發生肇事事件應妥善處理。

  (1)精神病患者肇事的法律責任

  ①確定行為人是否正在患病期間。這就是要確定精神病人是否喪失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可由精神病專門醫生進行鑒定或向病人居住地派出所了解。如病人正在患病,確實喪失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應通知家屬或監護人領回嚴加看管和送醫院治療。

  ②對于有精神病病史,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的應送公安部門處理。

  ③對于嚴重危害社會的精神病人,如放火、行兇傷害等行為,應送病人到所屬地區公安派出所,由公安部門收容強制治療。

  ④病人的行為造成酒店物質損害的,應由病人家屬或監護人予以合理賠償。

  (2)境內客人精神病患者發作的處理

  客人在酒店發精神病一般是有先兆的,不管是初發和復發的病人總有反常的行為和言語。

  安保部發現有不正常的客人,要布置服務人員采取控制措施。主要措施是:

  ①細致觀察。服務員經常到其房內觀察客人舉止、神態以及房內的異常情況,尤其是客人單獨在房內的時候。若發現病人的企圖縱火、自殺等跡象,應采取保護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發生。以往曾發生某酒店一個客人在房內不斷焚燒紙張,服務員發現字紙簍里有很多紙灰,但未引起重視,以致客人焚燒床單釀成火災后,才知客人是精神病患者。

  ②調查了解。發現客人有精神失常癥狀,安保部要找其親屬、同事或與其有關的人了解發病前后的表現和有無精神病史,并告誡同行人迅速護送病人回原地治療。

  ③看管或強行治療。對有危害行為的武瘋子,在未離店前,可協助與病人有關人員進行看管或要求公安部門對病人用強制手段約束其行為,或強行送醫院治療。

  (3)境外旅客精神病患者發作的處理

  對境外客人在酒店發精神病的,處理時要謹慎,避免引起人員投訴酒店侵犯人權。酒店發現境外精神病患者,要報告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請他們來處理。在處理境外精神病患者肇事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①酒店發生境外精神病患者肇事,安保部要采取控制事態發展的措施,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有關部門派員處理。如是外籍人員要報公安局外國人出入境管理部門。

  ②要做好取證工作。涉外事件處理,證據是很重要的。對于病人的肇事行為,安保部要采用錄像、錄音以及照相等方式,盡可能多取得一些證據。

  ③當隨團人員要求酒店配合看管病人或強制約束送醫院治療時,安保部必須請隨團負責人出具書面要求,再予以配合。

  ④對外籍病人提請政府外事辦公室通過外交途徑,將病人送回國治療.

  2.客人死亡事件的處理

  客人在酒店死亡有多種原因,從性質上可分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兩類。確定客人死亡性質主要是公安部門的事,安保部對客人正常死亡、意外死亡以及非他殺性死亡要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境內人員在酒店死亡,經公安部門檢驗尸體作出非他殺性死因結論后,處理程序較為簡單。而境外人員在酒店死亡,處理時既要符合我國法律程序又要適應死者的國情風俗。因此,安保部在處理境外人員死亡事件時,要注意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認真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公安人員到達現場的主要任務是調查死因,確定死亡性質。公安人員調查死因,要對尸體現場進行勘驗,一般做法是,以尸體所在地為中心,對現場的每個部位和物體,以及現場的周圍環境等進行全面仔細地勘驗,設法提取各種痕跡、物品。如果我們在現場找到證實自殺的物證、書證,就為以后順利處理死亡工作鋪平了道路。所以說,保護好現場是處理死亡事件最重要的一環。

  (2)開展必要的調查訪問

  安保部主要是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工作。在公安人員尚未到達之前,安保部要積極開展一些必要的調查訪問工作。首先要向報案人或發現人了解所見所聞。其次向死者家屬或同行人進行訪問。再者從酒店服務員中了解死者在酒店的各種情況,最后把調查訪問的情況綜合后提供警察局及有關部門參考。

  (3)配合酒店公關部做好家屬接待工作

  境外人員死亡后,家屬接到通知即會趕來。由酒店公關部出面接待,并做好家屬安排工作。安保部要派人加強保衛,預防家屬出現其他意外事件。

  (4)配合家屬做好遺體處理工作

  死亡事件性質確定后,家屬就可以處理遺體。安保部要始終配合家屬,在我國法律政策允許范圍內,按照家屬提出處理遺體的習俗要求,盡可能幫助解決一些實際問題,以利于我國對外影響。

  3.其他意外事件發生后的善后措施

  其他意外事件,是除治安災害事故之外的、超出人們正常預定設想的、意外發生的事件。這些事件的預防雖不是安保部的職責范圍,但事件發生后會給酒店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安保部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工作。事件發生后,安保部要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做好客人的情緒穩定工作

  事件發生后,要使客人情緒穩定、感覺安全。首先要控制員工的思想情緒,保證正常的經營秩序。其次要做好事件的保密工作。再者可通過酒店廣播,簡要說明事件狀況,告誡客人注意事項或通知客人如何撤離,有秩序地進入安全地帶。

  (2)組織力量搶險救災

  酒店發生任何事故,安保部都要組織力量到現場。首先要制止事故危害的蔓延發展,發現受傷人員立即組織救護。其次采取措施排除險情或障礙,協助有關部門修復損壞的機器設備,使經營秩序盡快恢復。還應封鎖現場,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3)協助有關部門調查事件原因

  酒店發生意外事件,安保部要與事件直接有關的部門調查產生的原因。如屬操作人員疏忽大意,不負責任,不遵守有關規章制度等而造成的責任性事故,情節不足以追究刑事責任的,由有關部門按責任性事故處理。

  (4)指導有關部門制訂安全制度

  從事故中總結經驗教訓,指導有關部門制訂安全制度,是防止今后不再發生類似事件的有效措施。安全制度制訂后,安保部要發揮監督、檢查、指導的作用,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或抽查,尋找漏洞、隱患和不安全的苗子,及時修訂和完善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一、按照消防部門檢查要求配置消防滅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調食品使用電器、電熱、電加熱器時,先檢查設備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電源,開啟電源開關。嚴禁先開啟開關再插電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機械時,先檢查零部件安裝是否堅固,機器是否完好,才能進行操作使用。但機器在運轉時嚴禁將手或物體伸入運轉設備內操作,防止事故發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衛生工作中嚴禁把水撒在電器設備或電源設備上,防止觸電事故發生或引起電器設備等的損壞。

  五、食堂灶臺人員把油下鍋后,嚴禁擅離灶臺,如有急事需離開,必須關閉鼓風機,油溫下降時才能離開,防止熱油燃燒引起火災。如意外燃燒失火,速蓋上鍋蓋或倒入瀝水蔬菜,并迅速用滅火器滅火,嚴禁直接用水滅火,防止傷人。

  六、食堂在電器設備運轉中,爐灶在燃燒中禁止操作人員離開崗位,防止事故發生。

  七、每天下班前要檢查爐灶是否滅火,水、電、煤氣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關好,方能離開。

  八、食堂工作人員須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滅火器所在位置。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檢查滅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時更新。

  九、嚴禁工作人員在食堂特別在操作間吸煙,一旦發生火情迅速報警并通知后勤保衛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社會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本單位特點的各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應當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內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基本內容包括:

  (1)要充分利用壁報、黑板報、有線廣播、標語、安全標志牌、舉辦培訓班等方式方法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

  (2)對新進入單位的職工(包括季節工、臨時工、外包工等)通常要進行單位、科室(車間)和班組三級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對特殊工種還應當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當制度化,單位每月可以確定1—2天作為消防安全活動日,分析消防安全情況,學習有關規定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

  (4)義務消防隊應當在年初、年中或開業、使用前進行必要的消防演習活動,每年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考核;

  (5)應當向外來人員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應當主動同鄰習單位和當地居民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

  (6)發生火災后,應當適時組織召開火災現場會,進行現場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通常應當規定單位領導每月檢查、部門領導每周檢查、班組領導每日巡查、崗位職工每日自查;

  (2)檢查之前應當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

  (3)檢查結果應當有記錄,對于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整改等。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必須按規定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2)按規定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

  (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

  (4)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必須按規定進行檢修,保證完整、好用;

  (5)常閉式防火門不得處于開啟狀態,閉門器必須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基本內容包括:

  (1)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門操作人員,并實行時值班制度;

  (2)消防系統的操作維護人員在上崗前應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常見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證上崗;

  (3)控制室操作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密切注意各設備的動態;

  (4)消防控制室操作維護人員對本建筑物內的各種消防設備進行監視和應用,作好日常的技術管理;

  (5)作好各種情況記錄,及時提供有關信息,給單位領導當好參謀,協助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滅火工作;

  (6)根據當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級領導和消防機構布置的工作任務,接受消防機構的檢查。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2)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

  (3)滅火藥劑失效以后應當及時更換新藥劑;

  (4)消火栓不得埋壓,道路應當暢通無阻;

  (5)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志等。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

  (2)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的,應及時向消防機構匯報;

  (3)對歷史遺留的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及時向當地習和消防機構匯報,并拿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4)實行責任制,落實“四定”,整改完畢后,應及時向消防機構送達整改回執。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確定廠區內的用火管理區域范圍;

  (2)對于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動火檢修前應當進行清洗、置換等安全處理;

  (3)規定火爐取暖場所和吸煙場所的具體防火要求;

  (4)劃分動火作業級別,規定動火作業審批權限和手續,實行“四不動火”制度,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準的動火證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安全監護人員不動火、風天不在戶外動火。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基本內容包括:

  (1)規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

  (2)規定收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

  (3)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

  (4)規定專人負責保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對防火防爆場所的看管等。

  (九)、專職和義務消防隊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應根據消防法律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

  (2)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領導,業務上接受當地消防機構的指導;

  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或撤銷必須經當地消防機構會同單位的主管部門商定;

  (3)企業專職消防隊的消防人員列入生產人員,享受本單位職工的保險、工資、獎勵和福利待遇;

  (4)義務消防隊的人數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

  可以分為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5)單位應定期組織培訓班,對隊員進行防火、滅火常識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各組成員應當分工明確,熟練掌握消防業務基本技能,能夠相互協凋;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

  (3)單位應當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

  (4)單位應當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時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5)重點單位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其他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基本內容包括:

  (1)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

  (2)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管,離開時通常要求切斷電源;

  (3)能夠產生靜電易引起火災的場所,必須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和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4)遭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并應在雷雨季節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

  (5)危險場所應當遵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安裝相應的防爆電氣設備;

  (6)對于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管,定期檢查等。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基本內容包括:

  (1)對于消防工作制定具體的獎懲條件和標準;

  (2)對于消防工作成績突出的下屬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規定具體的評獎標準和方法;

  (3)對于違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下屬單位和個人,除由司法機關、機關依法進行刑事處罰、行政處罰之外,單位應當規定具體的內部行政處分標準和方法。

  (十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主要有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等。基本內容包括:

  (1)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①積極協助消防機構保護火插、調查火災原因;

  ②對于火災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提出具體的防范措施和改進措施;

  ③實行火災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亦即沒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過,單位領導和火災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以及單位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和改進措施不放過。

  (2)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致包括:汽油庫、汽車庫、變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崗位等。這些重點部位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管理制度。

  (3)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重點工種致包括:警衛值班員、電焊工、氣焊工、油漆工、倉庫保管員以及涉及易易爆危險物品崗位上的操作工等。這些重點工種及其所在崗位也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工作職責和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完畢,要下發所屬各部門討論修改后,以單位正式文件印發。通常還要裝訂成冊以便于查閱,并在有關場所懸掛相關的規章制度掛板以便于有關人員隨時對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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