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隊安全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車隊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車隊安全管理制度1
1、駕駛員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原則,樹立“以慢應萬變,以穩保安全”的安全生產指導思想,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產法》,中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
2、車隊要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攪拌站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不斷增強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意識和遵紀守法的意識,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時間、內容、地點“三落實”,要建立教育記錄,要有教育組織者、受教育者的簽名。
3、車隊要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安全生產活動(每月不少于3次),針對混凝土運輸生產和道路交通狀況,分析事故和事故苗頭,提出具體要求,制定預防事故和事故苗頭的措施。安全活動要有記錄,組織者和參加者都要在記錄上簽字。
4、車隊在新開工地開工之前對運行路線、運距、道路和交通狀況以及施工現場進行勘察,確定運行路線,確定施工現場調頭、支泵、卸料場地。對施工現場的道路、場地存在的不安全隱患與施工方協商進行整改,保證運輸、泵送安全。
5、車隊要做好執行每項新開盤工地混凝土運輸任務前的安全教育,針對運距、途徑路線、交通狀況、施工工地現場狀況,有針對性地提出安全行車注意事
項和要求,保證混凝土運輸任務安全、順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記錄。
6、車隊要定期對車輛的技術狀況、車容車貌進行檢查,尤其要對車輛的轉向及轉向指示燈光、制動氣路及制動燈光,輪胎及鋼板彈簧、照明燈光、罐內混
凝土積留進行檢查(每周一次/臺)。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準帶病行駛。要落實責任,檢查要有記錄。
7、車隊要依照公司的相關規定督促駕駛員搞好車輛的日常例行保養。安排車輛進行定期一、二級檢查保養,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確保混凝土運輸任務的順利完成。
8、車輛行駛速度規定。駕駛員要樹立“以穩保安全,以慢應萬變”的行車安全指導思想。執行混凝土運輸任務中要嚴格遵守以下限速規定:在無限速交通標志的路段行駛,最高時速重車不超過4Okm/h,空車不超過5Okmm;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標志的路段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限速標志規定速度的2/3;進入公司院內或施工工地,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km/h。
9、駕駛員管理規定
9.1招聘駕駛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9.1.1、應聘駕駛員必須持有效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
9.1.2、應聘駕駛員駕齡不得少于5年,并具備3年以上駕駛大型貨車的經歷。
9.1.3、應聘駕駛員的年齡在23-50周歲之間,并持有縣級以上醫院的體檢證明,不得有防礙駕駛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壓、心臟病和吸毒史。
9.1.4、應聘駕駛員必須持鄉、街道辦事處或原就業單位的證明,證明本人無劣跡行為和吸毒史。
9.1.5、應聘駕駛員必須有擔保人。
9.2、聘用駕駛員程序規定
9.2.1、由車隊審核應聘駕駛員的資質資料,符合第9.1條的條件規定,由應聘者填寫“招聘表”。
9.2.2、由車隊組織對應聘者進行駕駛技能考試和相關理論知識的考試,考試合格,車隊和主管部門經理簽注意見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9.2.3、公司主管領導審查批準后,應聘者持審批表到公司財務部繳納“安全風險押金”,然后持審批表、安全風險押金收據到公司辦公室簽訂勞動合同。
9.2.4、公司綜合部在與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對其進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9.2.5、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車隊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車隊管理制度教育,并安排跟車實習,跟車期不少于10天。
9.2.6、應聘駕駛員跟車期滿,經車隊考核駕駛、操作熟練程度、運行道路和交通狀況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車駕駛員的意見確定是否單獨駕駛。
車隊安全管理制度2
一、車輛管理
1、本公司的車輛由倉儲部管理,并指派專人負責對車輛調度。
2、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需由他人駕駛時,應告知車輛性能、狀況并到車隊調度處備案。專任駕駛員應每周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3 、各部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寫“用車通知單”一式二聯,經單位主管領導核準后交倉儲部車隊調派(主管領導不能核準的部門,由主管領導簽批授權委托書到車隊備案)。
4、“用車通知單”應詳細填寫用車時間、路徑、起止目的地。
5、車輛行車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6、車輛到達目的地后,按對方要求妥善停置車輛。
7、車輛出門按公司的出廠管理規定執行。
二、駕駛員管理
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有規章制度,安全駕車。并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有規章制度。
2、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注意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駕駛員應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的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5、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
6、駕駛員出車歸來后應到車隊調度處登記當日出車路橋費,實際出車路線等其它特殊情況。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安全地方,并將車門鎖好。
7、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8、駕駛員對車隊調度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部長反映。出廠后以生產銷售為主,聽從用車部門的工作安排。
9、駕駛員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執行。發生交通事故,除取消安全獎外,交通事故由駕駛員按《xx年車隊承包合同》的規定承擔損失。
三、車隊服務范圍及費用分配
1、車隊服務范圍:銷售部要求送貨上門的客戶(產品售價中包含運費)不包括主機廠相關人員的其它業務要求,制造部外加工單位(產品裝飾費中已含運費的除外),采購部(外協加工單位不含運費,外購件除外),財務部、質管部、倉儲部的零星用車。
2、車隊各類車型費用標準按xx年標準和統計口徑執行。
3、內部費用以“用車單”為準,按各部實際用車里程數與標準單價計算。
4、對于不屬車隊服務范圍的用車,用車部門填寫“用車單”一式二聯,經用車部門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交到車隊進行費用核算,按實際用車里程與實際市場價格收取出車運費并在“用車單”上注明價格,扣除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出車費及輔料費按實際收回運費(含抵款)利潤的50%作為獎勵及二次分配基金。
5、公司責任的急件產品發生的運費由責任部門承擔,外單位用車的運費由用車人向外協廠收取(包括抵款收取),未收回的外單位運費則由用車人工資承擔。采購部調拔材料用車費用如含在調拔單價中則由采購部承擔運費。
6、屬于車隊服務范圍的實際發生費用(財務核算扣除折舊)與分攤到各部門的消耗之差為車隊當月的利潤情況。費用超標按5%扣罰車隊工資,年末拉通計算。
7、不屬于車隊服務范圍的費用,月末由車隊將用車通知單匯總后到財務科結算費用。
8、修理費、燃油費超標按車隊承包合同考核。
車隊安全管理制度3
為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增強機關車隊駕駛人員安全行車的責任意識,確保人身和車輛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行車規定
(一)認真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謹慎駕駛,做到依法行駛、文明行駛、安全行駛。
(二)自覺服從處(隊)的統一調度和
管理,積極參加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有關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
(三)自覺愛護養護車輛,認真做好“三檢”(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后車輛檢查),確保“四良”(制動、轉向、燈光、信號良好),“兩潔”(車容整潔、車內整潔)。
(四)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閑談、吸煙、吃零食、接(打)手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后駕車。
(五)駕車時系好安全帶,自覺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文明行車,自覺按規定限速行駛,不強行超車,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開超速車,不開超載車,不開故障車,不開報廢車?ANlang=EN-U>
(六)禁止將車輛交給外單位駕駛員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駕駛外單位車輛。
(七)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年檢年審。
(八)加強對滅火器具的保護管理,確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隨車走。
(九)禁載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車安全管理基礎臺賬,不得漏記、誤記,保證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車標準(“六無”)
(一)車況完好,無磕碰掛擦和丟損;
(二)遵紀守法,無違章紀錄和違法違紀現象;
(三)服從調度,無誤時誤事現象;
(四)文明服務,無用車投訴;
(五)服從管理,無私自出車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
(六)安全服務,無大小責任事故。
三、安全行車獎懲
(一)安全行車
1、安全行車每年評比一次。
2、本年度達到“六無”標準的獲當年安全獎。
3、達不到“六無”標準的,取消安全獎。
(二)安全獎標準
1、全年安全獎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獎0.05元/公里。
(三)安全獎獎扣
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安全獎以經濟獎勵形式每年按駕駛員實際安全行駛里程發給,獲得安全獎的駕駛員同時具有評選優秀等次或先進個人的資格;達不到“六無”標準的,相應扣去安全獎和里程獎。
(四)駕駛員在事故中所負責任扣獎比例:
1、負全部責任者,扣除當年全部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
2、負主要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3/4;
3、負同等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2/4;
4、負次要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1/4。
(五)其它責任情況的扣獎及賠償責任。
1、態度惡劣,不服從調度,發生誤時、誤事的,一次扣獎100元,年內發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編人員按待崗處理,非在編人員予以辭退。
2、發生駕駛證被扣或其它嚴重違章者,取消月度考核獎。年內發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駕車輛,在編人員按待崗處理,非在編人員予以辭退。
3、私自出車發生事故的,無論有無責任,除由駕駛員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視情扣除1—3個月的月獎,并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直至作待崗或辭退處理。
4、因超速行車、強行超車、酒后開車、違章停車及其它違規行為而被罰款,一律由駕駛員自負,不得報銷。
5、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酌情扣除1—12個月獎,并按責任大小賠償:
(1)負全部責任的,扣除全部月獎,按經濟損失的4賠償;
(2)負主要責任的,扣除9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3賠償;
(3)負同等責任的,扣除6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2賠償;
(4)負次要責任的,扣除3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1賠償。
發生重大事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規定處理,并調離駕駛崗位。
發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6、無論何故造成的責任事故,均取消駕駛員當年的先進個人或優秀等次評選資格。
車隊安全管理制度4
1.司機在接到行車命令后方可出車,完成任務后立即返回。一般情況下,要根據命令所指定的地點行駛,不得隨意改變路線。
2.每月至少一次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及時傳達交管部門等相關交通安全工作精神內容;督促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確保安全行車,杜絕事故發生。
3.按照車管部門等的相關規定,做好公司所有車輛年檢和駕駛員年審工作。
4.嚴格遵守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規定,車輛維修應認真檢查核實,嚴格把關,嚴格執行報批制度。
5.行駛中嚴禁超員和超速行駛,以及強行超車。
6.每天對車輛運行情況和駕駛員安全行車進行檢查考核,嚴把檢查考核關,杜絕病車出行,確保車況良好和安全行駛。
7.行車中不得將車交給非車隊駕駛員駕車,否則責任自負,損失自己承擔。
8.對違章、違規的駕駛員要做好登記,并及時將信息報集團辦公室。
9.按照交管部門、安檢部門等的'相關要求,做好所有車輛的管理資料。
車隊安全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車輛管理工作,理順用車秩序,更好地提高車輛使用效率,降低費用,減少開支,根據“安全、便捷、降耗、增效”的原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和以往經驗,特制定本規定。
一、交通安全方面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的方針,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駕駛人及車輛交通安全負領導責任,堅決杜絕本部門人員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
2、所有駕駛人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禮貌行車,謹慎駕駛,嚴禁酒后駕車和無證駕駛,杜絕行車責任事故。
3、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協助車管部門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及時向車管人反饋所管轄范圍駕駛人、機動車的相關信息。
4、所有駕駛人應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安全學習、年審等活動,因工不能按時參加者由部門負責人報分管領導同意,否則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5、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完成任務,不違章,對于危及行車安全的違章指揮,應講明道理堅決杜絕。
6、專職駕駛員繼續實行“紅旗車”駕駛員安全行駛獎勵規定。
二、駕駛員管理
1、公司職工考領駕駛證后,應立即到公司車管負責人處登記備案。駕駛證更換或增駕后應及時重新登記。
2、嚴格執行公司準駕許可制度,未取得準駕資格不得駕駛公司車輛。
3、積極學習車輛知識,熟悉所駕車輛的技術性能和技術狀況,不斷提高駕駛技術,努力降低消耗,確保行車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4、愛護車輛,保證設備完好和隨車手續、工具滅火器齊全有效。認真執行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三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理。經常保持車輛整潔和技術狀況良好。(“三檢查”制度見附件一)
5、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未經領導批準,不準自行選擇和改變行車路線,更不準繞路辦私事、出私車、謀私利。
6、嚴格執行值班制度,所有定車駕駛員(含兼職駕駛員)均需按規定參加值班。值班時交接及時、清楚,按時值班。
7、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不得駕駛他人駕駛的車輛,也不準私自將自己所駕車輛交給他人駕駛。
8、提高服務意識,講求服務質量,盡心盡力讓用車單位滿意,愛護客、貨,不發生貨差、貨損和貨物丟失等事故。
9、發生交通事故,必須首先搶救傷員并向交警報案。同時盡快報告部門領導和車管負責人共同予以妥善處理,嚴禁私自處理,更不得肇事逃逸。
10、公司及各部室所屬車輛,必須責任到人,實行專責人制度,專責人要對指定車輛的技術狀況和技術性能及維護修理等負責,保持車輛性能良好。
11、專責人對指定車輛的保養、審驗、各種費用的交納、交管部門的處罰負責。
12、專責人必須按期將需要審驗的車輛交汽修中心按審驗要求作好審驗,未按時審驗及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專責人負責。
13、專責人因病或工作調動、退休等不能駕駛負責車輛的,所在部門負責人應及時通知車管負責人辦理交接手續,如因專責人或部門負責人未及時辦理交接手續的,期間發生的責任糾紛由專責人或部門負責人負責。
三、機動車輛管理
1、車管負責人必須對公司所有車輛建立技術檔案,對車輛的行駛里程、維護、修理、換件等進行登記,所有車輛所在部室必須服從車管負責人的管理。
2、公司所有車輛上路,必須牌證齊全、有效。專責人應每季度末到汽修中心對負責車輛進行一次技術檢驗并有檢測人簽字,不合格的'必須進行維修,否則不準上路行駛,公司也不下撥下一季度的車輛所需經費。對不按規定檢測且告知無效者,車管負責人將收回其所駕車輛,待檢修完畢后方準行駛。
3、公司屬車輛的正常保養、維修必須到公司汽修中心進行,需要在外維修須請示車管負責人同意,并將結算單據交車管負責人存檔。新購車輛尚在保修期內的可到維修站保養維護,保養維護后必須將結算單據交車管負責人存檔。專責人須嚴格按車輛保養周期保養,保養后由汽修中心登記并在隨車保養記錄上簽字方為一次有效保養,車管人不定時對保養狀況進行抽查,未及時進行車輛保養、維修的或兩次(含兩次)以上未及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季度檢測,大修費用自理。
4、公司車輛使用范圍,一般只在指定部室使用,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不得自行調換。車輛未經公司領導許可不得外借,外借時須由本公司該車駕駛員駕駛,不得單借車輛。
5、嚴格車輛派出手續,所有車輛均應建立派車、行駛記錄,車輛駛離龍南或遇節假日需外出辦公時,必須向分管領導報告事由,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行駛,公司領導結合查崗制度對執行情況進行抽查,公安科、辦公室對日常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6、公司車輛的購進、賣出、報廢的相關手續,由車管負責人統一辦理,凡賣出的車輛必須當時過戶轉走。
7、公司車輛實行燃油定量消耗制度,各部室應根據標準進行考核,做到節獎超罰。
8、公司所有車輛(含私家車)進出廠區必須減速行駛,在廠區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不得妨礙交通。所有公車駕駛員不準開車回家過夜,也不準在公司大院以外的地方過夜(因工出差應有分管領導批示并及時向公安科報告)。(具體規定見附件二)
9、公司所有車輛的維修必須到公司汽修中心實施。汽修中心應確保維修質量,并按照市場收費標準收費。各部室的車輛維修工時單及更換配件明細表,應送交車管負責人登記,以便車管負責人掌握車輛技術狀況。
10、所有車輛必須按規定及時進行一、二級維護,以確保車輛完好率達到95%以上。車輛大修、事故修理、更換輪胎、電瓶等200元以上的部件總成,須經車管負責人檢驗同意,否則,不準更換。
11、車輛維修出廠時,駕駛員應認真檢驗,確認維修質量合格方準接車出廠、結算。否則應予返修。
12、任何私車不準以供電公司戶籍申領牌、證。公司職工購買車輛、申領牌證后,可到車管負責人處進行登記備案,以便協助辦理車輛年審等事宜。車輛轉賣后應過戶并通知車管負責人注銷登記。
13、吊車、叉車等特種車輛操作人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起重操作規程,防止損壞設備和發生傷人事故。
14、任何人不準駕駛公車辦私事,也不準駕駛私家車辦公事,否則出現任何觸及法律、法規等問題后果自負。
四、處罰管理
1、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人處以1000元罰款。
(1)未經領導同意,私自將車輛外借的。
(2)未經領導同意駕駛他人車輛或私自將車輛交給未經準駕許可的人駕駛。
(3)違章指揮,危及行車安全或造成吊裝事故的。
(4)駕車肇事,不向領導報告的。
(5)駕車肇事,負主要責任的。
(6)公司車輛賣出不報告、不過戶的。
2、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人處以800元罰款。
(1)不按規定檢查、保養、維護車輛或盲目蠻干、違章操作,造成車輛不正常損壞的。
(2)不按規定進行車輛季度檢測、保養,沒有保養記錄本的。
(3)未經領導同意,私自進行經營活動的。
(4)私車申領供電公司戶籍牌、證的。
(5)倒賣車輛燃油或將燃油送人、私用的。
3、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人處以500元罰款。
(1)未經領導同意自行改變行車路線和出私車、辦私事的。
(2)未經領導同意,開車回家過夜或在公司辦公區以外的地方過夜的。
(3)未經領導同意,自行維修車輛更換部件總成的。
(4)丟失車輛行駛證、附加費本、營運證、維護卡等車輛手續其中之一的。
(5)丟失隨車工具、設備的。
(6)造成車載貨物損壞、丟失的。
4、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人處以300元罰款。
(1)交接班不清楚,耽誤值班或無故不值班的。
(2)車輛在廠區內不按規定位置停放、妨礙其他車輛通行的。
(3)不按規定進行車輛“三檢查”制度,駕駛故障車上路,影響工作的。
(4)駕車肇事,負同等責任的。
(5)無故不參加車輛季檢、年審的。
(6)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
5、對違反1-4條之規定,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包賠損失,視情節輕重酌情處理。
6、特別處罰。根據公司《管理工作規范》補充規定,嚴禁酒后駕車。一經發現或被舉報查實,屬班組長以上人員的,解聘其職務;屬管理崗位人員的,調離其現工作崗位;其他人員,下崗培訓六個月,下崗培訓期間按公司相關規定發給生活費;屬農電工、短期合同工、臨時工的,一律解除勞動合同。
五、乘車人員要求
1、乘車人員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爭做文明乘客。
2、乘車時,乘客要坐穩扶好,聽從駕駛員指揮系好安全帶,不得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車未停穩不準上下車,不準私自開啟車門,待車停穩后先下后上,不準強行上下車。
3、赤膊者、醉酒者、無人監護的精神病患者和傳染病患者以及無成年人帶領的七周歲以下兒童,不準乘車。
4、車廂內禁止吸煙,不準隨地吐痰或向窗外亂扔雜物。
5、行車中不準與駕駛員閑談及其他妨礙駕駛操作的行為。
6、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或其他有礙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乘坐公共汽車,如汽油、酒精(乙醇)、液化氣、天氖水、硫酸、鞭炮、未經包裝的刀具、玻璃等以及家禽和其他暴露的腥、臭、污穢物品。
7、乘車人應注意保管隨身物品,下車時及時帶走避免遺漏。
8、車輛發生危急情況時,應服從駕駛員安排,及時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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