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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管理制度

時間:2023-02-27 13:18:4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村干部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村干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村干部管理制度

村干部管理制度1

  一、學習培訓制度

  (一)學習資料,重點是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實踐科學發展觀、以及十八大及十八屆一中、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農村政策、法律法規、科學技術和業務知識及其它相關資料。

  (二)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結合工作實際,每年進行一次學習體會交流。

  (三)遵守學習紀律。集中學習期間,不無故缺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四)每月集中學習一次,學習時間不少于1小時,并做到集中學習與分散

  自學相結合,每月自學不少于4小時。集中學習時要有專人記錄。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有計劃性、連續性。每周一要召開村務會,交流本周工作完成狀況,研究部署下周主要工作,并每年底前把工作總結和工作安排狀況報鎮包片干部。

  (二)嚴格值班紀律,每一天值班原則上為坐班,值班時間為上午8點至11點半,下午2點半至5點半。

  (三)值班村干部要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如實記載本村每一天工作運轉狀況。

  (四)嚴肅工作紀律。村干部不得摸牌賭博,工作日中午不得飲酒。

  (五)村務議事實行民主集中制。凡屬組織人事、大額經費開支、群眾資產租賃、招標承包、重大決策等重要事項均須經過村兩委會群眾討論決定。按規定應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應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六)講究工作方法,嚴格依法辦事。做群眾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簡單粗暴,更不得采取打罵等強制手段。

  (七)語言禮貌,樹立干部形象。工作日著裝整潔,服務熱情。不說違背政策的話、消極懈怠的話、傲慢無禮的話,注重禮儀,注重細節,不做有損干部形象的事。

  (八)村干部的請銷假。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務必持有病歷和書面請假條,一周以上的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審批。病假期滿,經診斷確需繼續休息的,務必重新辦理請假手續。

  2、事假: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請假,務必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3天以上的,向片長請假,7天以上的書面報鎮主要負責同志審批。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3天以內的,要向片長請假,同時務必電話報鎮政府辦公室。3天以上,書面報告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準,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時回到,務必電話報告鎮主要負責同志,并按時銷假。

  4、假期結束,務必按時或提前向批假人報到銷假。否則,超期部分作曠工處理。

  5、村一般干部的`請銷假,由各村黨(總)支部書記視狀況直接批準。

  三、民主評議村干部制度

  村干部在做好工作小結的基礎上,每年向黨員、村民代表大會至少述職一次,然后由全體黨員、村民代表根據德、能、勤、績、廉及述職狀況進行測評。測評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不稱職票超過30%的,由鎮黨委實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不稱職票超過30%,本人應提出辭職申請,如不自愿辭職,則實行責令辭職。

  四、辭職制度

  村干部辭職包括自愿辭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三種類型。

  (一)自愿辭職

  1、村干部由于潛力、身體及不能發揮專長等原因,要求不再擔任領導職務的,能夠自愿提出辭職。

  2、村定額干部自愿辭職,由本人向鎮黨委提出書面申請,鎮黨委在接到申請后15天內作出理解與否的答復;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辭職,由本人書面申請,經村民代表大會透過;村誤工干部自愿辭職,由本人書面申請,村黨組織研究答復。

  (二)引咎辭職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當引咎辭職:

  (1)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的;

  (2)因盲目決策或違反決策程序給群眾和群眾造成重大損失的;

  (3)由于工作不負職責,致使管理范圍內發生重大事件的;

  (4)個人品德、行為不端,或發生其它與領導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

  2、貼合上述四種對象的村干部,應主動向鎮黨委遞交引咎辭職申請,鎮黨委在接書面申請后15天內作出答復。

  (三)責令辭職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責令辭職;

  (1)在全鎮綜合考評中,連續兩年處于全鎮末位的行政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

  (2)連續兩年不完成鎮下達的主要經濟指標的行政村黨組織書記;

  (3)各村年度工作實績考核連續兩年在末位的分管負責人;

  (4)群眾公認度低,干部考察民主測評結果連續兩年不稱職率超過30%,且測評結果與組織考察掌握的狀況一致的;

  (5)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嚴重影響班子團結的;

  (6)貼合引咎辭職條件,而本人不主動遞交辭職申請的。

  2、責令辭職由鎮黨委根據考核考察狀況,群眾研究決定,下發書面通知。

  3、責令辭職的村干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內提出書面辭職申請,需經村民代表大會透過的,務必由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透過。

村干部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及中央組織部《關于加強村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的意見》精神。強化基層組織建設,充分調動村干部工作積極性,切實解決村委會干部特別是非黨員的村委會干部認為是通過選舉產生的干部,黨委政府屆中不能撤換的錯誤意識。現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等有關規定,按照黨管干部的原則,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村干部,僅指村主要干部,即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第三條村于部管理的主要內容為:選拔任用、教育培訓、考評考核、監督約束、報酬待遇、后備干部、獎勵懲處、免職、罷免、停職停權。

  第二章選拔任用

  第四條村干部任用總的要求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其基本素質要求:(1)能帶頭執行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健康的精神情操。(3)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4)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農村工作經驗;(5)有較強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堅持依法依規辦事;(6)身體健康,年富力強,公道正派,自身發展經濟的能力突出,能帶領農民群眾共同致富奔小康;(7)村干部任職年齡原則上在60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除外),新任職的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文化程度應達到初中以上,新提任村主要干部一般應具備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條村干部行為規范必須做到“十要十不準”。(1)要政治堅定;不準動搖信念、喪失立場;(2)要服從安排,不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3)要作風民主,不準橫行霸道,欺壓群眾;(4)要勤儉節約,不準講排場,浪費民財;(5)要求真務實,不準欺上瞞下,弄虛作假;(6)要辦事公道,不準以權謀私,優親厚友;(7)要依法遵規,不準違法辦事,違法立約;(8)要以大局謀事,不準以個人好惡作決策,個人主義、官僚主義盛行。(9)要雷厲風行,不準軟施硬抗,延誤時機。(10)要團結共事,不準拉幫結派,背后發雜音。

  第六條村干部的選拔方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選任干部。村黨支部成員按照“黨員推薦、群眾推薦、組織考察、黨內選舉、黨委差額票決”的程序產生,選舉結果報鄉黨委審查,鄉黨委上報市委組織部任命。村委會成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四川省村民委員會選舉條例》等法律規定依法選舉,選舉結果報鄉人民政府備案。屆中調整的干部按照“民主測評、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黨委決定,代理工作,期間試用,屆終選舉”的辦法使用。

  第七條村主要干部實行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開展工作,既有分工又要協作,分工不分家,嚴禁脫離黨的領導各自為陣。群團工作實行兼職,兼職不兼薪。支部書記兼團支部書記、婦聯主任;分管黨建、黨員和干部教育管理、城鄉環境整治、計劃生育、維穩、信訪等工作。村主任兼民兵連長;分管經濟發展(農業、林業、畜牧、特色產業)、惠農政策、檔案管理、統計(含人口普查和農業普查)、農村養老保險、農業政策性保險、文教衛生綜合治理(矛盾糾紛調解)、村級財務管理、新農合、安全、民政、報賬員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培訓

  第八條教育培訓作為村干部日常管理的基本內容,主要由鄉黨委負責制定村干部教育培訓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一般實行以會代訓。積極推薦村干部到上級舉辦的各類培訓班學習。

  第九條教育培訓方式:

  (1)經常性教育。村黨支部每季度對村干部組織一次集中學習,鄉黨委每半年對村“兩委”主要負責人組織一次集中學習;

  (2)集中培訓。村干部任期內集中培訓學習不少于5天;

  (3)學歷教育。鼓勵村干部參加函授、自考、電大等學歷教育。

  第十條教育培訓內容。應結合實際,突出針對性和實用性。主要內容包括: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理念,黨的基本知識,市場經濟知識,經營管理知識,黨紀法規,形勢政策,農村實用新技術,領導科學及其他相關的知識等。

  第十一條建立村干部教育培訓體系,加大村干部教育培訓經費投入,創新培訓教育方式,充分利用現有的黨員遠程教育資源,進行形式多樣的教育培訓。

  第四章考評考核

  第十二條積極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工作上形成爭先進不甘落后的.意識,實行階段考核與年度考核制。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的考核,由鄉黨委組織實施;村級計生專干的年度考核,由村黨支部和鄉計生辦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考評考核的內容。主要指: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

  第十四條按照個人述職、群眾測評、綜合評價程序,對村干部進行考評考核。每年應召開由黨員、村民代表、群眾代表參加的測評會議,參會人數不得少于村總人口的60%,到會人數不得少于應到會人數的4/5。對村干部進行測評,會議由鄉黨委派人主持,所有村干部在大會上要進行述職述廉。

  第十五條村干部年度考核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確定考核結果。綜合測評得票占90%以上的為優秀,得稱職票占80%以上—90%以下的為稱職,得票占60%以上—80%以下的為基本稱職,得票60%以下的為不稱職。對評為優秀等次的村干部,鄉黨委、政府將綜合村干部德、能、勤、績、廉等情況,按30%的比例黨委票決進行年度表彰獎勵。

  第十六條對村干部實行年度測評,由群眾測評和鄉黨政班子成員、鄉干部和單位負責人測評兩部分組成,測評分值各占總分值的50%。

  第十七條村干部違反行為規范,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并可以同時使用經濟處罰措施。工作上追究的責任人是指法定職責規定的本職內工作或臨時指定的責任人或牽頭人。

  (1)政治立場不堅定,散布各種謠言,有損黨和政府形象的;

  (2)組織紀律淡薄,無正當理由連續10天以上不履行崗位職責的;

  (3)矛盾糾紛、群眾訴求排查處理不力,造成上訪或治安、刑事案件等嚴重后果的;

  (4)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大部分群眾不認可的;

  (5)辦事不公,以權謀私,群眾反映強烈并查證屬實的;

  (6)因工作不力,年度內工作有兩項以上沒有完成任務的;

  (7)年度內累計5次以上不參加鄉、村召開的各類會議;同時會議實行實名點名制,村干部遲到10分鐘以上每次懲15元,缺席一次懲50元。社干部遲到15分鐘以上懲10元,缺席一次懲30元。

  (8)軟拖硬抗,年度內有兩次(項)工作沒有按期完成任務或年度內有三次沒有按期報送表冊或資料的;

  (9)因工作不力或其他原因,年度內受到過誡勉甚至黨紀等處分的;

  (10)違反惠農政策的規定,不按時間按標準執行惠農政策或執行時干部個人有截留群眾惠農政策款項或強行抵扣的現象,造成群眾上訪查證屬實的。

  第十八條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的,扣發工資中10%績效工資部分的50%;評為不稱職的扣發工資中10%績效工資部分的100%;同時不得享受其他獎金,也不得評選先進個人。

  第五章監督約束

  第十九條上班制度。村干部原則上實行值班制度,為了便于群眾辦事,村每天必須有一名村干部到村委會或在場鎮確定地點坐班接待群眾;重大節假日、防汛、防火、疫情等特殊時期所有村干部必須在崗在位并在現場值守,做好人員組織和現場指揮。其余時間必須進社入戶開展工作。村干部每月工作時間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各村支部書記、駐村干部要對村干部作好考勤記載,每月將考勤表交鄉考核領導小組。凡未考勤或未交考勤表的視為村干部當月未上班,將按有關規定處理并停發當月工資。

  村干部請銷假必須實行書面請假,嚴禁口頭請假、電話請假或請霸王假,審批權限為一天以內由支部書記和駐村鄉干部審批,三天以內的(包括三天)支部書記和駐村干部審核后由黨委副書記審批,三天以上的村支部書記、駐村干部審核后由黨委書記審批。請假手續在領導審批后交黨委副書記保存和考核;請事假時間在兩個月以上或請病假6個月以上的,按照停職停權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村重要事務決策程序。凡涉及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公共建設項目、財務收支、村集體資產處置等群眾關心的重要事項。一般先由村黨支部會議研究,再召開村民委員會會議討論提出議案,提請黨員大會、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表決通過。重大事項須由村“兩委”共同研究,實行聯章聯簽,按規定上報審批和登記。在村“兩委”工作研究的意見還未統一前嚴禁對外傳播。

  第二十一條村務公開制度。村務公開的內容、程序、形式和管理方式應符合規范要求,每季度至少公開一次,村務公開由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全程監督。監督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定期向村黨支部、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報告村務公開監督工作情況,反映村民對村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真正做到群眾滿意,干部滿意。監督組成員必須做到處事公正、熱心服務,代表群眾依法進行理財監督。

  第二十二條村級事務民主報告制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村級事務報告會,召開時間根據工作情況確定。會議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參加,也可以邀請部分村民參加。會議主要內容為一年來村各項工作開展情況,特別是村重大事項、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處里及村民關注的問題。對收集的意見和建議,應及時研究處理,處理結果以一定方式給予反饋。

  第二十三條村級財務管理。嚴格實行“村財鄉管、組財村管”,嚴格執行大額資金(指2000元以上)動用由財務監督小組審核和報鄉政府批準。村報賬員每季度將村收、支票據建好日記賬后交鄉會計中心委托會計;鄉委托會計要每季度處完會計賬目并每季度對村級財務進行一次審計,審計重點為非生產性支出、瞞報、截留收入、私設小金庫等,同時加強對村主要干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果鄉會計核算中心出具審計結論由村在年度召開的村級事務報告會上通報,并在村務公開欄中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嚴格審批程序,村收、支票據由村民主理財監督組審查簽章(字),村主任審核,支部書記審批,報賬員計賬、報賬,鄉長審查,會計中心建科目賬的程序。

  第二十四條談心談話制度。村“兩委”主要負責人之間隨時開展談心活動,同時每年至少找“兩委”成員談話兩次,及時溝通思想,增進團結。對干部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認真加以分析,并及時解決。

  第六章報酬待遇

  第二十五條固定工資干部職數。每個村固定工資干部職數原則上控制在2人內(不含社長),具體人數由鄉黨委確定,干部個人連續兩年考評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的,取消不稱職人員固定工資補貼和免去其職務。

  第二十六條工資標準。在全省統一的村干部工資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村支部書記640元每月,主任580元每月,社長165元每月;其中10%為績效工資,待年終考核后一次性兌現,其余部分按月實行打卡發放。

  第二十七條村主要干部每月工作性通信費實行限額憑票報銷,支部書記每月不超過50元,村主任不超過40元,社長不超過20元,資金來源在各村自有資金中支付,村集體沒有自有資金不能執行的可以不執行此條規定。嚴禁打白條和在干部離職時納入個人欠款結算。

  第二十八條工作性獎勵按各階段相關文件規定和年度目標考核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養老保險對象及補貼標準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后備干部

  第三十條每個村應配備1—2名后備干部,由黨員、村民代表大會推薦,經鄉考察后確定。

  第三十一條鄉黨委要對村后備干部建檔造冊,嚴格管理,跟蹤培養。

  第三十二條村級后備干部實行動態管理,鄉黨委每年要對其進行考察。

  第三十三條村黨支部要為后備干部安排一定的工作,強化鍛煉。換屆選舉時,要對后備干部優先予以考慮。

  第八章獎勵懲處

  第三十四條村干部考評考核與村干部的工資、獎懲、任用直接掛鉤。

  第三十五條建立表彰獎勵制度。年度考核為優秀的村干部,全額兌現考核績效工資,并予以表彰和獎勵;考核稱職的按全額兌現考核績效工資;考核基本稱職、不稱職的按比例和不發放考核績效工資。

  第三十六條連續兩年被市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村干部,鄉黨委、政府給予嘉獎,并視其先進事跡進行宣傳報道。

  第三十七條對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村干部以及一年內沒有發展黨員的村黨支部書記,將實行誡勉談話,受到過誡勉談話的干部不得評選先進。

  第九章誡勉、免職、罷免、停職停權

  第三十八條對政治上不堅定,紀律上松懈,作風上不民主,三年一屆不能為群眾辦實事,上級黨組織安排的工作不能完成,甚至自立山頭,不服從安排和領導的村干部要果斷處理和撤換。

  誡勉是不服從或不按時完成黨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一年內達到兩次(項)以上或一年內沒有發展黨員的村黨支部書記。

  免職是上級黨組織對犯有嚴重錯誤或犯有錯誤拒不改正的村黨支部成員(含是黨員的村社干部)其職務的組織措施。

  罷免是對不合格的村民委員會成員,依照法律規定免除其職務的行為。

  停職停權:不能勝任或不認真履行職責的;不依法辦事的;不按紀律約束自己,不作為,亂作為的;造成不良影響或工作滯后的。除保留《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賦予的權利外,將被停鄉黨委、政府賦予村干部的權力或委托的事項。停職停權時間最短為七天,最長到屆終,具體停職停權時間由黨委按照具體情況確定,期間拒不糾正或糾正不力的,經鄉黨委批準可延長期限;停職停權期間財政停發全部工資和補助。

  第三十九條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鄉黨委或紀委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決定誡勉、停職停權、免職或支持村民罷免其職務。不能明確責任,相互推諉責任的,按照法律法規明確的村黨支部、村委會工作職能追究到個人。

  1、不帶頭執行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不服從黨委、政府安排的;無正當理由,借故阻撓黨委、政府的工作正常開展的。

  2、違反法律法規、受到黨紀處理或行政處罰,不適合繼續擔任村干部職務的;

  3、缺乏思想道德修養,個人品行差,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宗族、派性思想嚴重,自立山頭,拉幫結派,制造矛盾,群眾反映較大的。

  4、不認真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貪污賄賂,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后果,影響極壞的;

  5、村級財務管理混亂,不落實或不執行“村帳鄉管”相關規定,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給集體財產造成較大損失或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的;

  6、不參加述職述廉或年度考評考核不稱職的。

  7、違規違紀行為經誡勉談話后糾正不到位、整改不落實的;

  8、工作不在狀態,長期因家庭負擔過重或從事工作以外事務且不能正確履職的;

  9、組織紀律觀念淡薄,不顧工作大局,內部不該對外公布的事而擅自對外公布且造成負面影響和影響班子團結的;

  10、造成兩次以上越級上訪或一次集體上訪事件的直接責任者;

  11、被紀檢機關或司法機關正式立案調查的;

  12、擅自長期外出不在崗的;

  13、不服從黨委、政府工作安排或工作執行不力,年度內2次(項)以上未完成工作任務的;

  14、作風飄浮,敷衍塞責,工作出現較大失誤或重大問題的;

  15、不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組織原則,個人主義盛行,以個人的好惡對待工作的;

  16、村主要干部不堅持原則,不敢抓敢管、勇于揭發黨員、干部的缺點和錯誤的;村干部打擊、報復、壓制、侮辱提意見或批評的領導、干部、黨員和群眾的;

  17、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對黨的決定或政策有不同意見,不按組織原則先執行,后在按組織程序提出建議或意見,公開發表和散發同決定相反意見的。

  18、不按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原則履行職責或拋開集體領導搞獨立單干的;

  19、連續兩年不發展黨員的;

  20、工作中不按原則辦事,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虛報浮夸的;

  21、工作期間到場鎮或基層參與無論金額大小和各種形式的賭博有舉報的。

  22、生活作風敗壞,甚至造成他人家庭破裂,造成不良影響的。

  23、不按照規定請銷假或長期不在崗位履行崗位職責的。

  24、不執行相關保密規定,在“兩委”還未形成統一意見之前,將內部的事情通向社會且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四十條具備39條所列條款之一的村黨支部成員和村委會成員,鄉黨委可以征求黨員或村民代表意見后,對其免職。具備前條所列條件的村民委員會成員,鄉黨委、政府可以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罷免建議,如村民提出罷免建議,鄉政府應當支持村民依法進行罷免。

  第四十一條受到免職、罷免的村干部取消或停止其養老保險補助,停職、停權的村干部在停職、停權期間財政不得給予養老保險補助。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社干部管理參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具體管理由村負責考核。過去出臺的有關村干部管理辦法自行廢止。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由鄉黨委、鄉紀委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已于xx年10月9日黨委會通過,本辦法從xx年11月1日起實施。

村干部管理制度3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級干部管理,不斷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建設紀律嚴、作風硬、能力強的干部隊伍,切實推動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村社干部在鄉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2、村社干部對本村各項工作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不得推諉。

  3、鄉上實行包村責任制,各村社干部要向本村包村干部負責,受包村干部的直接領導。

  4、村社干部要時刻保持24小時開機,尤其是在防汛、防火、防疫等特殊工作期間,村社干部務必要保障信息暢通,發現一次關機者(以1小時為界限),給予處罰50元。

  5、按照目標責任制有關規定,鄉上對各村工作進行安排和分配,村社干部在時限要求內負責落實到位。

  5.1、凡村社上的各種上報數字、報表,各村社干部要認真審核、簽字,并對數字負責。

  5.2、凡鄉上要求的各種上報數字、報表、表冊,各村社干部要按時保質完成,對不按時上報者處罰100元,且責任自負。

  5.3、對弄虛作假上報者,視具體情況,黨委、政府將給予嚴重處罰或免職處分,并且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各村要建立值班制度,村委會陣地要長期有專人值班,切實做好糾紛調處,矛盾排查,積極化解處理群眾中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保持鄉、村社會大局穩定。

  7、村社干部要堅持請示匯報制,特別是重大事項必須上報鄉黨委、政府,得到批準方可進行,嚴禁擅自做主,否則,后果自負。

  二、請銷假制度

  1、村社干部因公或因私外出,必須堅持請假制度,無故不請假者,按曠工處理,扣除日工資。

  2、支部書記、村村長請假,要征得包村領導同意后,由鄉上主要領導審批。

  3、凡鄉上召開的鄉村社干部會議,村社干部必須按會議通知的范圍按時參加。書記、村長因故不能參加的,必須提前向鄉主要領導請假,否則按曠會論處。每次曠會扣100元,連續三次不參加會議的除罰款外,要在鄉村社干部大會上檢查。

  4、村社干部請假期限滿后,要及時到鄉上銷假,否則,以曠工論處。

  三、廉潔自律制度

  1、村社干部必須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年終支部書記、村委會村長要向鄉黨委、政府做述職述廉報告,做到清正廉潔。

  2、村兩委會所有干部每年參加一次村黨支部組織的民主生活會,查找問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3、堅持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事項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召開村社干部會、群眾會,通過一定程序,征得群眾同意后方可實施。

  4、村社干部要公開接收群眾監督,自覺推行黨務、村務和財務“三公開”。

  5、村級財務收支必須實行村村長,書記“雙審雙簽”制,并堅持每季度公開一次財務收支情況,年終進行一次清理兌現。

  6、村社干部要嚴格遵守鎮上相關規章制度,嚴禁賭博、訩酒、參與迷信活動、打架斗毆和其他違規行為自覺約束,規范言行。違反者按制度要求予以處理。

村干部管理制度4

  為了強化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規范干部工作程序,轉變干部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部形象,體現基層黨員干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辦事處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級干部與辦事處黨委、政府持續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辦事處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3、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職責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發生火災、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職責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4、村干部要隨時處理解決群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做到隨到隨辦,立即解決,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級上訪。如出現越級上訪或群眾事件,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及時化解矛盾。出現越級上訪,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凡屬兩委會研究決定的事,任何個人無權改變,卻有不妥,務必經兩委復議。

  6、水、電、氣的使用,應勵行節約,不能鋪張浪費;辦公室電燈、電腦、電火盆、飲水機等電器設施,干部離開后應及時關掉所用電源;持續整潔、舒適的工作環境,辦公場所堅持每一天打掃衛生,做到辦公用品擺放整齊,用具有序,無雜物堆放,窗明幾凈。

  二、會議制度

  按時參加辦事處黨委、政府及上級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參加會議實行簽到制,不簽到或由別人代簽的視為未到,如遇特殊狀況,村支部書記、主任向鎮黨委書記或鎮長請假,村文書向分管領導請假,未經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一次扣50元,遲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參會人員務必提前5分鐘到會場,并將手機及其它通訊工具關掉或設為振動,嚴禁在會場說話、嬉笑、打鬧,持續會場秩序,違者,發現一次扣50元。

  三、學習制度

  嚴格執行除黨員學習以外的其他學習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并按照鎮黨委的學習計劃,做好學習筆記和學習記錄。年內,學習筆記不少于1萬字。

  四、議事制度

  嚴格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有重大事項務必群眾研究討論,需召開黨員、干部、村民代表會討論決定的事項,務必按照有關程序要求進行,并做好記錄。

  五、村干部民主測評制度

  認真落實村干部民主測評制度。每年年底召開一次由黨員、村社干部、群眾代表參加的群眾滿意度評價大會,側重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測評,測評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村級班子評價結果列入年終綜合考核,兌現獎懲。

  六、便民服務制度

  為方便群眾辦事,各村應嚴格執行“雙代服務”的相關要求,村三職干部為“雙代服務”代辦員,并做好坐班安排,上班時間務必堅持有一人坐班,切實服務群眾。

  七、值班制度

  村干部要認真做好村值班工作,并建立嚴格的值班制度。村定期、不定期進行抽查,對無故不值班者,發現一次處罰50元。

  八、請銷假制度

  實行嚴格請銷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務必請假,兩天以內務必向村支部書記請假,2天以上務必向辦事處黨委請假;支部書記、村主任有事外出務必向辦事處黨委書記請假;村上群眾外出活動,務必提前征得辦事處黨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員回來后,要及時向辦事處黨委、政府報告。如不履行,發現一次扣50元,并在全辦事處進行通報批評。

  九、干部紀律

  1、村級干部之間務必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持續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出現不團結狀況,造成較大影響或后果的,按照其他規定處理。

  2、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堅持事議兩公開,不得假公濟私,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開綠燈。村、財務嚴格按規范化管理運轉,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3、村干部要嚴格執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財經紀律,由書記先審核,主任后簽報,嚴格按程序執行。做到專款專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隨取隨用、隨收隨存。

  4、村要堅持黨務、財務、村務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公開一次要有記錄,年底在村民代表大會上通報。進一步規范“一事一議”審批程序,收費申報公示,嚴防農民負擔反彈。

  5、村要嚴格控制費用開支,工作餐每人不得超15元,中午除接待來人外,禁止飲酒。

  6、嚴禁村干部在公共場所參與賭博,發現一次扣100元。

  十、職責追究制度

  對村干部在工作中職責心不強、作風漂浮、工作方法不當等原因導致工作失誤并造成重大后果的,實行誡勉談話和職責追究,由鎮黨委指定專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其及時進行整改,對其造成的后果由職責人承擔,對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村干部管理制度5

  一、學習制度

  1、村黨員干部要按照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原則,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時事政治,上級黨委、政府的決議、決定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水平。

  2、集中學習研究工作,村由黨支部書記組織實施。要做到開會學習有點名冊、記錄簿、參學(會)者有筆記本,并認真做好筆記。

  3、集中學習研究工作,村干部必須按時參加,特殊情況要事先請假。無故缺席者村干部每次扣處現金50元;遲到、早退者,村干部每次扣處現金30元。

  4、集中學習研究工作,必須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有針對性地解決1—2個實際問題,并圍繞普遍性問題,開展討論分析,共同提高黨員干部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工作制度

  1、工作要有計劃性、連續性。每月召開一次干部會議,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況,研究部署下月的主要工作。

  2、按規定實施村干部坐班、帶班制度。每周一到周五,各班輪值一天,在村委會辦公室值班,由支部副書記負責具體考核值班情況。

  3、村上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制,因工作不實,造成工作失誤或嚴重影響的,扣分管干部300元,安排工作不管不問不落實的一律扣500元,并報鎮紀委處理,連續2次,責令辭職。

村干部管理制度6

  一、適用對象:

  各村兩委干部。

  二、追究范圍:

  各村兩委干部在工作活動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進行問責。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規和鎮黨委、鎮政府的各項規章、制度及鎮黨政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實施的工作事項落實不力,造成一定影響和后果的;

  2、在貫徹落實重大事項決策和管理上不能與鎮黨委、鎮政府保持一致,獨斷專行,自搞一套,造成一定影響和后果的;

  3、對當前重大工作事項(精準扶貧工作、矛盾糾紛調處、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計劃生育等重大工作事項)思想不重視,認識不到位,對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認真進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極應付,影響全鎮各項重大工作整體水平的。

  三、追究方法及程序

  進行問責時,先由駐村干部和分管領導對追究人提出意見,聽取當事人口頭或書面解釋,再提請鎮黨政班子集體審定予以問責。

  1、每發生一起被追究的事項,首先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再由鎮紀委對班子成員進行誡勉談話,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2、凡因工作推進不力的,實行連帶責任追究,分管該項工作的村干部以及村書記主任都必須進行問責;

  3、年度累計被通報批評三次或三次以上的、被誡勉談話兩次或兩次以上的干部將扣除當年度績效工資,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4、凡年度內有此類情況發生的村取消當年單位評先資格;

  四、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度。村干部實行輪班制度,確保每天有人在村辦公場所值班。由鎮紀委負責督查,發現1次不按時到位,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二)請銷假制度。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因公因私請假,必須向鎮主要領導以及駐村組長報告;其他村兩委干部因公因私請假,必須向駐村組長以及村書記主任報告。若不按要求履行請假和報告程序的,每查處1次,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三)會議制度。所有村干部必須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召集的會議和重大活動,無故缺席1次或累計遲到2次的,將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四)信息報送制度。各村必須于規定時間內報送相關信息材料,逾期1次不報者,將對村分管干部以及村書記主任進行通報批評。

  (五)應急制度。村干部必須保持信息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接到通知必須按時到位。打電話不接、不回者,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五、重大事項問責制度

  (一)矛盾糾紛調處工作

  矛盾糾紛調處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各村要及時處理解決群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做到隨到隨辦,立即解決,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級上訪。因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不力,造成群眾赴鎮、縣、省上訪的,將按以下問責辦法進行處理。

  1、各村每發生1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進行通報批評,并扣除1個月績效補貼;各村三個月內連續發生2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進行誡勉談話,并扣除2個月績效補貼;各村三個月內連續發生3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村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對村黨支部書記進行撤職、村委會主任進行停職。

  2、每發生1人次到縣上訪或到省上訪案件,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村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對村黨支部書記進行撤職、村委會主任進行停職。

  (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

  根據鎮衛生檢查組每周抽查結果,每月匯總統計,月排名后3名的村委會,第一次進行通報批評,第二次(連續)進行誡勉談話,第三次(連續)實行黨紀組織處理。

  (三)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嚴格執行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責任追究有關規定,對造成我鎮計生工作被動局面的,不完成鎮下達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各項任務的,視情況給予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黨紀、政紀,停薪、停職、撤職等處分。

  (四)精準扶貧工作

  各村兩委干部不履行職責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責任追究。

  1、貫徹上級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不到位、落實上級有關要求打折扣的;

  2、幫扶工作不到位,貧困戶幫扶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貧困戶應享受而未能享受教育、醫療、住房等相關扶持政策的;

  3、擅自調整資金使用范圍、標準,變更項目內容或者不按規定程序開展扶貧工作的;

  4、強令、指使、授意下級單位或者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審批、安排、驗收扶貧資金項目的;

  5、在檢查驗收和交叉檢查中,弄虛作假、敷衍了事的;

  6、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

  六、紀律要求

  1、堅持集體決定高于一切,千方百計將決定落實到自己的行動之中,共同維護組織的形象。

  2、堅持盡心盡責,團結互助,既努力抓好、維護好鎮委鎮政府各項工作,又相互支持、幫助,共同構建和諧。

  3、堅持發揮主觀能動的作用,勤奮認真,盡可能避免因其他因素對工作的影響,盡可能減少失誤,避免不該有的風險產生,及時發現并糾正錯誤,減少損失,爭做稱職、優秀的合格干部。

村干部管理制度7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聯村聯戶為民富民行動,幫助幫扶村及貧困戶加快脫貧致富奔小康步伐,進一步密切黨群、政群、干群關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駐村實行分期分批、定期輪換。單位已在所聯系村設立了干部駐村點,并結合村情和單位實際,制定了靈活多樣的干部分期分批駐村計劃,合理安排駐村干部,每期確定1名干部駐村開展工作,每期駐村時間不少于7天,確保長流水、不斷線。

  二、駐村干部要牢記自身職責,聯絡協調搞好單位與村、干部與戶之間的相關事宜,記錄工作日志,書寫學習筆記和民情日記,及時反映情況、報送工作信息。

  三、駐村干部指導和協助村級組織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并把發揮基層組織的職能同村民自治有機結合起來,不斷創新農村基層社會管理。

  四、駐村干部深入了解和掌握農民生產生活狀況和農村熱點、難點問題,帶著感情主動與基層群眾交朋友,尤其是與困難群眾交朋友,及時反映農民群眾的思想動態和社情民意,總結好做法好經驗,為單位雙聯工作決策當好參謀。

  五、駐村干部幫助聯系村理清發展思路,根據制定的.聯村五年工作規劃和年度脫貧致富計劃,協助解決困難和問題,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幫助特困戶分析致貧原因,幫助建立增收臺賬,做到底數清楚、任務明確、措施具體。

  六、駐村干部要注意通過座談交流、發放資料等形式,深入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與群眾談日常生活、談實際問題、談政策,回應關切,解疑釋惑,引導群眾正確對待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做到心中有大局、有法紀、有理性。同時協助村級組織全面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各項惠民政策,切實做到公正、公開、公平,堅決杜絕優親厚友等現象。

  七、駐村干部重視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深入細致地做好理順情緒、疏導思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匯報,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

  八、駐村干部積極配合鄉村兩級組織開展勞動技能培訓,引導群眾轉變觀念,動員農村富余勞力積極走出去實現異地就業。

  九、干部駐村期間,準確掌握確定的項目建設進展情況,認真做好駐村日志和幫扶工作日志記錄,每次下村的工作內容需登記備案。

  十、干部駐村期間,動真情、辦實事、解難題,真正做到聯村聯戶連心,為民富民親民,樹立干部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

  十一、駐村干部原則上吃住在村辦公場所,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負責,確保駐村干部能夠在村上靜下心開展工作。

  十二、駐村干部在幫助、指導、督促、協調村上開展工作的同時,更要注重掌握開展群眾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強與群眾的互動和交流,增進與群眾的感情,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著力提升服務效能,努力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特別要解決好一批難度較大、涉及人員較多、群眾反映普遍的問題,做到群眾有困難、干部在身邊,群眾有要求、干部有行動。

  十三、聯村單位將干部駐村工作納入職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工作扎實、成效明顯的個人及時進行表彰,作為單位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十四、對駐村不到位、工作不認真、群眾滿意度不高的個人及時通報批評,對因工作失職而發生群體性矛盾、糾紛和重大問題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十五、單位將采取定期督查和明察暗訪等形式,加強對干部駐村工作的監督檢查,嚴防駐村工作圖形式、走過場。

村干部管理制度8

  一、認真學習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積極參加鄉黨委中心組學習,通過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每個村干部年摘抄學習筆記不少于1萬字,學習筆記適時由黨政辦公室調閱。

  二、積極組織群眾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廣大群眾的政策水平,增強學法、懂法、守法意識。

  三、不折不扣地完成黨委、政府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不準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及時準確上報各類材料報表,不按規定時間上報的,村干部每人罰款100元,年終從工資中。

  四、全面掌握村情民意,及時調處民事糾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

  五、根據階段性工作推進情況,召集村干部會議,由村干部匯報進展情況。

  六、按時參加各種會議,不得無故缺席,遲到一次罰款100元,缺席一次罰款200元,年終從工資中扣除并予以通報。對連續缺席(或累計)3次會議以上的,由鄉紀委集體約談,所有先進不得評選。

  七、嚴格落實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一切開支,先審批,后使用,并及時向群眾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八、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計劃生育實行一票否決制。

  九、村干部工資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獎勵工資、效益工資五項組成,并與年底的“五位一體”目標責任書考核分值相掛鉤,兌現發放工資。

  十、“五位一體”目標責任書任務的完成按120分考核,并實行領導考評和群眾評議相結合的量化積分制,按分值計發工資。在各村干部考核臺帳的`基礎上,每季度對村干部進行考核評價,記分在冊,季度匯總,年度通報,全年評定。考核匯總求村干部得分平均值,高于平均值的每高1分獎勵基礎工資的1%,并適當增加村級辦公經費,低于平均值的每低1分,減發基礎工資的1%,并適當扣除村級辦公經費。120分考核評價體系分值分解:日常工作(參加會議、上報材料、組織參加活動)占10分;階段中心工作占20分;年終考核重點工作指標占50分;民主測評占20分,組織評分占20分,總計120分。

  十一、單項工作的考核,以單項工作出臺的獎勵政策兌現。

  十二、對在項目爭引和招商引資中作出突出成績的村干部,給予重獎。

村干部管理制度9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鄉鎮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村干部要與鎮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三、村干部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保持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

  四、嚴格執行黨員學習議事日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

  五、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六、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或違規辦事,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有關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

  七、鎮黨委每年對村干部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獎懲和調整使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據。工作成績突出、群眾滿意度高的村干部由鎮黨委按有關規定給予榮譽或物質獎勵,并和干部的工資獎金掛鉤;對年度考核不稱職的村干部,予以批評警告;對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的,予以責令辭職、免職或依法罷免。

村干部管理制度10

  為了進一步加強村級干部的監督和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和組織紀律性,規范干部工作程序,轉變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部形象,營造一個奮發有為、充滿活力的干事創業氛圍,體現基層黨員干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落實,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村干部要與鎮黨委、政府持續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第二條:村干部實行輪班制度,確保每一天有人在村辦公場所值班。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督查,發現1次不按時到位,扣除工資50元。

  第三條:村干部之間務必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持續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出現不團結狀況,造成較大影響或后果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條: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因公因私出縣境外辦事,1天以內向包村領導、鎮黨委副書記報告,黨政綜合辦公室備案;2天及以上向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黨政綜合辦公室備案。副書記、副主任、文書因公因私出縣境外辦事,1天以內由支部書記審批,并向包村領導報告,黨政綜合辦公室備案;2天及以上由村上加注意見,鎮黨委副書記審批,黨政辦備案。若不按要求履行請假和報告程序的`,查處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五條:村干部務必持續信息暢通,遇有緊急狀況,接到通知務必按時到位。打電話不接、不回者,出現1次扣除工資20元。

  第六條:所有村干部務必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召集的會議和重大活動,遲到1次扣除工資20元,缺席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七條:建立村社干部學習例會制度。每周星期二定為村社干部集中學習日,學習傳達有關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研究分析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重點項目建設和其它重大事項,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透過現場督查、查閱會議記錄等形式督促檢查,無特殊狀況不組織學習和召開村社干部會議的,目標職責書考核中每少1次扣除考核分0。5分。

  第八條:建立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例會制度。每月15日上午9:00(遇節假日順延)召開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例會。匯報、銜接、安排相關工作,分析、研究階段性矛盾糾紛,通報有關狀況,促進工作落實。缺席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九條: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在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級自治機制。村級重大事項,務必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和一事一議的有關程序進行決策,若不按照程序進行決策,引發矛盾糾紛或引發群體上訪事件的,將嚴肅追究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的職責。

  第十條:建立并完善群眾思想政治工作機制。堅持開展民情訪談活動,及時了解群眾生產生活狀況。村黨組織負責人、村委會負責人每月至少參加一個社的群眾會議,每季度召開1次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經鎮黨政綜合辦公室督查,缺少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十一條:全面貫徹落實維護穩定職責機制,全力維護和諧穩定大局。因職責不落實,矛盾糾紛化解不及時,處置措施不得當,造成重大群體性上訪事件的,按照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職責追究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村干部要嚴格執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嚴格按程序執行。做到專款專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隨取隨用、隨收隨存。

  第十三條:堅持黨務、財務、村務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公開一次,公開要有記錄,年底在村民代表大會上通報。進一步規范“一事一議”審批程序,收費申報公示,嚴防農民負擔反彈。

  第十四條:全面實施鎮村干部潛力素質提升工程,切實提高村社干部綜合素質。進一步轉變作風,加大重點項目推進力度。對因作風漂浮、推行工作不力,班子成員相互制肘,群眾威信不高,維護穩定措施不落實的村干部,根據有關規定,采取誡勉談話、待崗、停職、免職等措施,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職責。

  第十五條: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村干部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和原則辦理。村社財務嚴格按照村帳鎮管的規定執行,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嚴禁村干部在公共場所參與賭博,發現一次扣100元,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具體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村干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一、班委要主動為班級服務,在工作中要對班級事務盡職盡責,不能有畏難退縮情緒,在工作、學習、生活中要不驕不躁,嚴于律己。

  二、嚴格要求自己,在班上起模范表率作用。

  三、勇于承擔,努力學習。

  四、團結同學,各負其責,在嚴格要求的基礎上明確分工,團結協作,真正成為班級核心,輔導員、老師的好助手。

  五、每月定期召開班委會,反饋本月班級的管理情況,并布置下一個月的工作重點。

  六、互相監督,互相幫助,以人為本,以服務為宗旨。

  七、以身作則,認真遵守班級管理制度,獎懲分明。

  第二章 各班委工作職責

  一、班長:總協調。協調輔導員、老師與班委,班委與班委,班委與同學以及同學與同學之間的關系。安排并監督各班委的工作,協助輔導員以及老師維持班級秩序。

  二、團支書:認真領會團組織下達的精神,并傳達到班級。組織開展好班團活動及其有關的活動,安排并監督團干做好各項工作。

  三、學習委員:及時把學生意見反映給授課老師,積極主動與老師溝通。

  四、組織委員:組織班級和團支部的各項活動及考勤。

  五、宣傳委員:負責班級參加的.各項活動,合理分配勞動任務。

  六、文藝委員:負責班級文藝活動,選拔文藝骨干,排練文藝節目。

  七、生活委員:管理班費收支,并對班費做出預算和決算。合理配合班長、團支書開展工作,負責班上的日常生活。

  八、體育委員:協調體育老師更好的開展體育教學,組織班內的各項體育活動。

  第三章 附則

  一、各班委在每次活動后及時給出書面總結。如有本職工作沒有做好的班委要接受老師和同學的批評,甚至相應懲罰。

  二、各班委都要以集體利益為重,堅持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密切聯系。

村干部管理制度12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我鎮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監管網絡體系,明確任務,責任到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全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鎮人民政府鎮長是全鎮安生產工作的行政第一責任人,分管副職是本和行業或領域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各包片領導為所包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各下鄉干部是鎮政府派駐所包村的安全監管員,各村支書和主任是所在行政村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二、全鎮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安全生產領導組實地排查檢查與片長、下鄉干部、村干部分級負責抓的辦法。鎮安全生產領導組的主要職責是,領導全鎮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鎮安委會辦公室;各包片領導負責所包行政區域內安全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各下鄉干部負責所包村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包片領導、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各村委主任負責所包村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下鄉干部、包片領導、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

  三、分管領導和包片領導每周至少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并將活動情況書面報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下鄉干部每日進點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并將活動情況書面報包片領導、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如發現私挖濫采、非法建筑等非法生產立即制止,如制止有困難,立即報鎮主要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證照不全的責令停產辦證;證照齊全但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停產整頓,并將情況及時報告鎮安委會辦公室。各村委24小時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在本村范圍內的一切企業的新建、生產、工程建筑等都必須報告鎮黨委、政府、下鄉干部、包片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四、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在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結束后,將排查出的問題以書面形式反饋給出被檢查單位,以便被檢查單位及時整改。

  五、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要及時收集各類安全生產信息,對于無證非法和違法生產經營活動要嚴厲打擊,堅決予以取締。不得虛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六、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要依法行使權利,不得以權謀私,以不正當理由干擾合法生產經營單位的正常運行,違者嚴肅查處。

  七、實行向企業派駐安全監管員制度。各村下鄉干部兼任所在村企業的安全監管員,職責是發現、報告、排除安全隱患。

  八、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今后凡出現安全事故造成后果,視情節和責任大小對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下鄉干部、包片領導等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九、實行事前問責制。各村要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發現和上報并采取措施的,一經查出嚴格采取組織措施。

村干部管理制度13

  為加強鄉村干部管理、嚴肅干部紀律,在全鄉構成團結、奮進、廉潔、務實、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各項工作落實,根據有關黨紀、政紀規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體黨員、干部職工務必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增強搞好工作、為民服務的職責感和使命感,顧全大局,服從組織分配,用心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按照工作需要,所有鄉村干部,全部實行“五包三定二掛鉤”(定崗位、定任務、定職責;包片、包村、包社、包戶、包項目(典型);與評優評先掛鉤,與推薦、提拔、調動掛鉤)工作職責制,實行分層管理,逐級負責,任務到人,職責到人,一包到底,明確管理層次,靠實工作職責。

  3、嚴格實行請銷假制度。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如有特殊狀況應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全年請假不超過20天,婚假期限為15天,產假期限為三個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內由主管領導審批,一天以上由鄉長審批,三天以上由書記審批。請假一律憑領導簽字批準后的假條到分管副書記處備案,嚴禁捎假和電話請假。村支部書記外出超過一天,務必向書記、鄉長請假。請假獎罰依照考核辦法執行。

  4、實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參照考核辦法執行)

  5、實行曠工處罰制度。凡曠工者,扣發工資50元(臨時工20元),月曠工累計3天以下者,除扣發工資外,寫出書面檢查;年累計曠工15天以下者,還要大會作檢討,年度公務員考核評定為不合格(不稱職)等次,年連續曠工15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報上級組織處理。

  二、學習制度

  6、全體鄉村干部要自覺加強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學發展觀”的學習,自覺加強各種業務知識學習,增強政治理論水平,提高自身工作潛力。

  7、學習實行集中學習和分散學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集中學習,平時各自自行學習,全年學習筆記不得少于2萬字,撰寫學習心得(論文)不少于2篇,并鼓勵在省市出版物上發表論文或新聞報道,凡在市級出版物發表的論文,每篇獎勵100元,在省級出版物發表的論文,每篇獎勵200元;凡在市級出版物發表的新聞報道,每篇獎勵50元,在省級出版物發表的新聞報道,每篇獎勵100元。

  8、集中學習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50元,遲到或早退者每次罰款10元,次日上交鄉政府。

  三、工作紀律

  9、對上班不堅守崗位、辦事拖拉、服務不熱情、解決問題不力、群眾有反映的給予大會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按失職瀆職追究職責。

  10、嚴禁干部利用上班時間從事第二職業,一經發現,上報調離或停崗。

  11、嚴禁干部、職工在上班時間打撲克、下棋、上網打游戲等,違犯一次扣工資50元,并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12、實行首問接待負責制。不準給群眾擺架子、耍態度,打罵群眾;不準向群眾索取財物、要吃要喝;不準在建房、拆遷、扶貧、救濟、救災等工作中優親厚友,假公濟私,一經發現,立案查處。

  四、機關管理制度

  13、堅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白班時間為早8點至晚6點,夜班時間為晚6點至次日早8點。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的電話接轉,上通下達、確保通訊暢通,嚴禁脫崗和擅自離崗,對值班期間不堅守崗位延誤工作或出現事故的,堅決追究值班人員職責。

  14、認真做好交接班,在休假、倒班和日常工作中,下一班人員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員不能離崗,交接時要對電話記錄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脫節。

  15、每一天早6點開門,晚11點前鎖門,外來車輛一律不準在機關大院內停放,嚴禁值班人員將大門鑰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經發現,扣工資100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負責,并按規定追究相應職責。

  16、機關后勤人員對機關院內外衛生劃片包干,分區域打掃,每一天早上8:00前全部打掃結束,全天對樓道、院內垃圾隨時清掃,確保機關清潔。如遇大雪天氣,職工群眾劃片打掃;如后勤人員因公出差或請假,務必將本人負責區域托付專人打掃。

  17、因工作失職造成物品丟失、損壞的由具體職責人按原價賠償,找不出具體職責人的,全體當班人員按原價進行群眾賠償。

  五、干部廉潔自律制度

  18、全體鄉、村干部務必樹立勤儉節約、艱苦樸素的優良作風、自覺加強學習,增強拒腐防變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19、全體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嚴禁飲酒,更不準酗酒滋事或在機關院內吵鬧打罵;否則,一律停止工作,停發工資、嚴肅處理。

  20、不準搞陽奉陰違、挑拔離間、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做不利于團結的事;不準為個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擊別人;嚴禁公私不分或變相侵占國家群眾財物。

  六、信訪工作制度

  1、實行領導班子成員信訪接待日制度和首問負責制。信訪接待負責人全權負責處理當時接待的來訪人員反映的問題,并負責做好交辦事項的跟蹤督查落實工作。

  2、來信來訪由綜治信訪辦負責對口接待,牽頭會辦。對處理有難度或不屬于分管范圍內的信訪問題,實行分管負責人、包片領導分工職責制,相關人員不得推諉扯皮,更不得玩忽職守。

  3、對來信來訪人員反映的問題,綜治信訪辦負責做好接待、登記,由當日值班負責人簽署意見,落實好分類歸口處理交辦意見。

  4、對來信來訪者耐心細致地做好答復解釋、疏導教育、勸解鈍化工作。

  5、分管負責人、包片領導、包村干部和綜治信訪辦務必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避免上訪或越級上訪。如因工作失職造成越訪、集訪、重復上訪或其他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職責。

  七、車輛管理制度

  1、司機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勤鉆業務,提高駕駛水平,保證行車安全。

  2、司機務必堅守工作崗位,服從調度,按時出車,不論有無工作任務,務必做到隨叫隨到。未經調度安排,杜絕私自出車。

  3、司機務必堅持每一天隨時擦洗打掃車內衛生,檢查維護車況,確保車況良好、車容整潔。正常狀況下車輛維修、加油實行人員分離制度,除特殊狀況外,司機不得擅自維修,加油;確需維修時,由指定專人負責維修、加油,并做好記錄。按期由主管財經的人員結帳,記帳清單經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報銷。

  4、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車,如因工作需要,用公車或出租車務必向主要領導請示同意后方可用車,用車結束后,當事人務必對用車期間發生的費用簽字負責,并及時報銷。

  八、大灶管理制度

  1、大師要熱愛本職工作,不斷提高烹飪技術,保證按時開飯,改變飯菜花樣,努力提高職工滿意率。

  2、要持續食堂內及灶具整潔衛生,大師本人要講究個人衛生,每季做一次身體檢查。食堂管理員要定期對食堂進行滅菌,夏季勤防蚊蠅,避免和防止各種傳染性疾病的發生。

  3、大師要緊跟工作節奏,把握每頓就餐人數,按實際上灶人數備餐,力求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避免多做或少做。按月結算伙食,由管理人員每月對大灶收支狀況張榜公布,并對職工就餐狀況進行統計,安排攤派。

  4、正常狀況下,來人接待一律在大灶就餐。管理人員要根據需要準備足量蔬菜和肉、蛋等,來人接待費用支出由會計、文書登記,政府統一補貼。

  九、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實行民主管理、嚴格審批、財務公開制度。財會人員每月向主要領導帶給一次收支狀況,每年向鄉黨委匯報一次收支狀況。

  2、機關一切費用開支務必堅持預先報告,按權限審批,簽字記帳后列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支,辦公用品購買由指定專人統一購買,嚴禁其他人隨意購買,記賬。做到管理一條線,記載一本帳,審批一支筆。

  3、經費開支的批準限額是:1000元以上由黨委會議批準,1000元以下由分管領導批準,會計應恪守職責,堅持原則。

  4、機關所有固定資產務必登記造冊,嚴防流失。個人宿舍和公共場所的財產,未經分管領導批準,不得隨意挪用、互換、轉讓,更不能占為己有。職工調動后,未經辦理財產移交手續的,不辦理調出證件。單位固定資產誰丟失,誰賠償。

  5、未經主管領導同意,財會人員無權對外人借款,一經發現,按挪用處理。

  6、要節約用水、用電,外出或下鄉時,務必關掉電器電源,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用單位電話打私人電話和長途電話。

村干部管理制度14

  為加強鄉村干部管理、嚴肅干部紀律,在全鄉形成團結、奮進、廉潔、務實、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各項工作落實,根據有關黨紀、政紀規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體黨員、干部職工必須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增強搞好工作、為民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顧全大局,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按照工作需要,所有鄉村干部,全部實行“五包三定二掛鉤”(定崗位、定任務、定責任;包片、包村、包社、包戶、包項目(典型);與評優評先掛鉤,與推薦、提拔、調動掛鉤)工作責任制,實行分層管理,逐級負責,任務到人,責任到人,一包到底,明確管理層次,靠實工作責任。

  3、嚴格實行請銷假制度。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全年請假不超過xxx天,婚假期限為xxx天,產假期限為三個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內由主管領導審批,一天以上由鄉長審批,三天以上由書記審批。請假一律憑領導簽字批準后的假條到分管副書記處備案,嚴禁捎假和電話請假。村支部書記外出超過一天,必須向書記、鄉長請假。請假獎罰依照考核辦法執行。

  4、實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參照考核辦法執行)

  5、實行曠工處罰制度。凡曠工者,扣發工資xxx元(臨時工xxx元),月曠工累計xxx天以下者,除扣發工資外,寫出書面檢查;年累計曠工xxx天以下者,還要大會作檢討,年度公務員考核評定為不合格(不稱職)等次,年連續曠工xxx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報上級組織處理。

  二、學習制度

  6、全體鄉村干部要自覺加強思想及“科學發展觀”的學習,自覺加強各種業務知識學習,增強政治理論水平,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7、學習實行集中學習和分散學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集中學習,平時各自自行學習,全年學習筆記不得少于xxx萬字,撰寫學習心得(論文)不少于xxx篇,并鼓勵在省市出版物上發表論文或新聞報道,凡在市級出版物發表的論文,每篇獎勵xxx元,在省級出版物發表的論文,每篇獎勵xxx元;凡在市級出版物發表的新聞報道,每篇獎勵xxx元,在省級出版物發表的新聞報道,每篇獎勵xxx元。

  8、集中學習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xxx元,遲到或早退者每次罰款xxx元,次日上交鄉政府。

  三、工作紀律

  9、對上班不堅守崗位、辦事拖拉、服務不熱情、解決問題不力、群眾有反映的給予大會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按失職瀆職追究責任。

  10、嚴禁干部利用上班時間從事第二職業,一經發現,上報調離或停崗。

  11、嚴禁干部、職工在上班時間打撲克、下棋、上網打游戲等,違犯一次扣工資xxx元,并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12、實行首問接待負責制。不準給群眾擺架子、耍態度,打罵群眾;不準向群眾索取財物、要吃要喝;不準在建房、拆遷、扶貧、救濟、救災等工作中優親厚友,假公濟私,一經發現,立案查處。

  四、機關管理制度

  13、堅持實行xxx小時值班制度,白班時間為早8點至晚6點,夜班時間為晚6點至次日早8點。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的電話接轉,上通下達、確保通訊暢通,嚴禁脫崗和擅自離崗,對值班期間不堅守崗位延誤工作或出現事故的,堅決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14、認真做好交接班,在休假、倒班和日常工作中,下一班人員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員不能離崗,交接時要對電話記錄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脫節。

  15、每天早6點開門,晚11點前鎖門,外來車輛一律不準在機關大院內停放,嚴禁值班人員將大門鑰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經發現,扣工資xxx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負責,并按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16、機關后勤人員對機關院內外衛生劃片包干,分區域打掃,每天早上8:00前全部打掃結束,全天對樓道、院內垃圾隨時清掃,確保機關清潔。如遇大雪天氣,職工集體劃片打掃;如后勤人員因公出差或請假,必須將本人負責區域托付專人打掃。

  17、因工作失職造成物品丟失、損壞的由具體責任人按原價賠償,找不出具體責任人的,全體當班人員按原價進行集體賠償。

  五、干部廉潔自律制度

  18、全體鄉、村干部必須樹立勤儉節約、艱苦樸素的優良作風、自覺加強學習,增強拒腐防變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19、全體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嚴禁飲酒,更不準酗酒滋事或在機關院內吵鬧打罵;否則,一律停止工作,停發工資、嚴肅處理。

  20、不準搞陽奉陰違、挑拔離間、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做不利于團結的事;不準為個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擊別人;嚴禁公私不分或變相侵占國家集體財物。

  六、信訪工作制度

  1、實行領導班子成員信訪接待日制度和首問負責制。信訪接待負責人全權負責處理當時接待的來訪人員反映的'問題,并負責做好交辦事項的跟蹤督查落實工作。

  2、來信來訪由綜治信訪辦負責對口接待,牽頭會辦。對處理有難度或不屬于分管范圍內的信訪問題,實行分管負責人、包片領導分工責任制,相關人員不得推諉扯皮,更不得玩忽職守。

  3、對來信來訪人員反映的問題,綜治信訪辦負責做好接待、登記,由當日值班負責人簽署意見,落實好分類歸口處理交辦意見。

  4、對來信來訪者耐心細致地做好答復解釋、疏導教育、勸解鈍化工作。

  5、分管負責人、包片領導、包村干部和綜治信訪辦必須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避免上訪或越級上訪。如因工作失職造成越訪、集訪、重復上訪或其他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七、車輛管理制度

  1、司機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勤鉆業務,提高駕駛水平,保證行車安全。

  2、司機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服從調度,按時出車,不論有無工作任務,必須做到隨叫隨到。未經調度安排,杜絕私自出車。

  3、司機必須堅持每天隨時擦洗打掃車內衛生,檢查維護車況,確保車況良好、車容整潔。正常情況下車輛維修、加油實行人員分離制度,除特殊情況外,司機不得擅自維修,加油;確需維修時,由指定專人負責維修、加油,并做好記錄。按期由主管財經的人員結帳,記帳清單經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報銷。

  4、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車,如因工作需要,用公車或出租車必須向主要領導請示同意后方可用車,用車結束后,當事人必須對用車期間發生的費用簽字負責,并及時報銷。

  八、大灶管理制度

  1、大師要熱愛本職工作,不斷提高烹飪技術,保證按時開飯,改變飯菜花樣,努力提高職工滿意率。

  2、要保持食堂內及灶具整潔衛生,大師本人要講究個人衛生,每季做一次身體檢查。食堂管理員要定期對食堂進行滅菌,夏季勤防蚊蠅,避免和防止各種傳染性疾病的發生。

  3、大師要緊跟工作節奏,把握每頓就餐人數,按實際上灶人數備餐,力求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避免多做或少做。按月結算伙食,由管理人員每月對大灶收支情況張榜公布,并對職工就餐情況進行統計,安排攤派。

  4、正常情況下,來人接待一律在大灶就餐。管理人員要根據需要準備足量蔬菜和肉、蛋等,來人接待費用支出由會計、文書登記,政府統一補貼。

  九、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實行民主管理、嚴格審批、財務公開制度。財會人員每月向主要領導提供一次收支情況,每年向鄉黨委匯報一次收支情況。

  2、機關一切費用開支必須堅持預先報告,按權限審批,簽字記帳后列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支,辦公用品購買由指定專人統一購買,嚴禁其他人隨意購買,記賬。做到管理一條線,記載一本帳,審批一支筆。

  3、經費開支的批準限額是:xxx元以上由黨委會議批準,xxx元以下由分管領導批準,會計應恪守職責,堅持原則。

  4、機關所有固定資產必須登記造冊,嚴防流失。個人宿舍和公共場所的財產,未經分管領導批準,不得隨意挪用、互換、轉讓,更不能占為己有。職工調動后,未經辦理財產移交手續的,不辦理調出證件。單位固定資產誰丟失,誰賠償。

  5、未經主管領導同意,財會人員無權對外人借款,一經發現,按挪用處理。

  6、要節約用水、用電,外出或下鄉時,必須關掉電器電源,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用單位電話打私人電話和長途電話。

村干部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姚伏鎮干部管理,落實“專事、專人、專職、專責”,在全鎮大力弘揚“實、細、快”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推動全鎮各項工作快速協調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制。

  干部必須服從站所長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向分管領導、鎮長及書記負責。

  二、鎮分管

  領導及站所、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對書記、鎮長及黨委、政府會議安排的重點工作要在xxx日內拿出具體思路、具體措施,措施要有針對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時限、有獎罰標準,原則上誰分管的工作誰安排,主要領導只做強調。

  三、各站所長管理

  1、遵守姚伏鎮制定的各項工作制度。

  2、必須毫無條件地堅決執行鎮黨委、政府會議的決議、決定,立說立行,想方設法,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3、對書記、鎮長和分管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在xxx日內必須采取措施加以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時報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領導匯報,再同分管領導一起向鎮長或書記請示匯報。

  5、就本站所工作積極主動地向黨委匯報,并提出合理性、建設性、超前性意見,供分管領導和鎮長、書記參考。

  6、如因工作不積極、不主動,推諉扯皮,造成工作延誤,將嚴厲追究責任人責任,給予停職處理。

  四、各村領導班子管理

  1、創新環境。各村主要負責人要與本村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干部之間要相互配合、互相幫助、相互團結、相互補臺,努力營造相互關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諧相處的氛圍,減少內耗,嚴禁鬧無原則糾紛,如造成工作被動或較大負面影響的做待崗處理。

  2、千方百計地調動本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和支持干部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負責人向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提出申請,提交黨委會議研究決定,視情節做出一個月到半年的待崗處理:

  (1)鬧矛盾、挑起糾紛,造成本村班子不團結的;

  (2)不服從主要負責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執行的;

  (3)消極怠工,影響工作任務完成的;

  (4)工作不負責任造成損失或工作失誤的。

  五、鎮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1、干部實行上班考勤簽到制,任何人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曠工,請假需填寫請假條或公事通知單,任何人不得代請或電話請假,確有特殊原因事后必須履行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對待。

  2、干部在工作期間,不得喝與工作無關系的酒,不得進行娛樂活動,工作時間外,也不得聚眾酗酒,一經查出,除進行批評外,還要在機關干部會議上做檢查。

  3、干部不得參與賭博和不正當的行為活動,如上班或休息期間喝酒或參與賭博。一經發現或被群眾舉報,是領導的,給予紀律處分,并向縣紀委報告進行處理;是一般干部的停職反省,做出深刻檢查,在全體干部大會上通報批評,并根據情節進行嚴肅處理。

  4、干部要熱情服務,對來辦事群眾要耐心,嚴格按制度辦事,無論在重點建設項目工地、辦公室,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熱情、耐心,不能推諉塞責,盡量當即解決,如不能解決的,應說明原因,承諾解決期限。凡因工作作風被縣有關部門通報、曝光的或引起群眾上訪造成惡劣影響的,按待崗處理。

  5、鎮內各辦公室公共固定財產和易損物品,由鎮黨政辦公室統一購置、合理調配,由財經所統一造冊登記,交各站所及專人使用保管,遇有人員變動將所配置的物品全部收回,防止損壞流失,如有損壞流失,由各站所負責人和具體使用保管人員賠償。

  6、加強安全保密工作。辦公室文件(特別是秘密文件)不得隨意傳閱,嚴格按程序辦理。公章、介紹信、文件頭紙等要妥善保管。辦公室廢紙一律火化處理。因傳謠或泄密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7、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事故工作。特別是在值班時間要加強防范。

  8、要提高警惕,嚴防破壞財物現象發生,如發現可疑人員要嚴加盤問,發現壞人壞事及時檢舉揭發。對沖擊政府機關,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要給予堅決打擊。

  9、干部要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個人移動電話及住宅電話號碼如有變更,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登記,鎮領導要保證xxx小時通訊聯絡暢通。凡因聯絡不通,對工作造成重大影響的,將視其情節從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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