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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1
1)消防檢查包括對消防器材、設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變的檢查,也包括用電、用氣安全和動火作業的檢查。
2)各項目的消防責任人同時為消防檢查人。同時,消防責任人的`工作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與公司領導的檢查。
3)檢查項目見《消防系統檢查項目》。
4)項目負責人安排保安班或機電班對滅火器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按規定時間更換或補充,不允許過期存放。
5)根據《消防系統檢查項目》的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須作好詳細記錄,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盡快整改。
6)對物業區域(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地方的用電、設備、線路應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好詳細記錄。對存在隱患的地方,要及時維修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7)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為,一經發現,給予制止,并發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定強制執行和處罰。
8)嚴格執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公司批準方可施工,物業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9)積極配合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及時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對把房屋改變原用途的,責令業主恢復原批準用途。
11)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制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區域。
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2
第一條 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第三條 各車間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第四條 各車間安全主任、各班次安全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安監部處理,并做好記錄。
第五條 公司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并出具月報告書。
第六條 公司應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第七條 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
第八條 在安全狀況下,任何部門與個人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消防安全設施及其附件和線路。因檢修、建筑裝修和改造確需移動、更換消防安全設施時,必須事先向所在部門及安監部報告,經批準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必須負責將消防安全設施恢復原狀。
第九條 在公司、車間運輸與搬運物資及安裝改造過程中,應注意周圍消防安全設施,以免碰撞損壞。如因不慎損壞了消防安全設施,應及時報告公司安監部。負責管轄的部門、車間有權要求損壞方恢復原狀或進行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十條 消防安全設施周圍,嚴禁堆放各類物品。
第十一條 消防報警探頭下方80㎝內,嚴禁存放物品。
第十二條 嚴禁在消防管網和噴淋頭上吊掛雜物及景片等物品。 第十三條 自動消防設施的操控設施周圍應保持整潔、暢通,不得進行遮擋或堵塞。
第十四條 嚴禁用熱源、發煙物品靠近報警探頭、噴淋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
第十五條 嚴禁在消火栓接合器周圍停放車輛和擺放物品。
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3
目的:
為了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共財產的'安全,對公司實行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具體規定如下:
一、職責:
消防設施使用部門負責對消防進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門協助管理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培訓教育
。ㄒ唬、各部門必須指定出一名消防具體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以及落實安全管理部門對各車間的消防要求。
(二)、由各車間抽調3-5名員工,與保安隊人員一起組織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安隊長兼任義務消防隊長,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其培訓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知識,以應對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及消防事故。
。ㄈ、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四)、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特殊工種人員應做到重點教育培訓。
(五)、對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應做好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三、消防檢查制度
。ㄒ唬、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ǘ、行政科應每月組織人員對各車間作一次消防檢查并復查追蹤整改。
。ㄈz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消防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確認。
。ㄋ模z查人員應及時將檢查情況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應及時整改,未按時整改的,視情況給予處罰。
四、消防設施管理
。ㄒ唬、各部門車間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出口通道。
。ǘ幏对O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及應急照明設施。
。ㄈ⑾老洹缁鹌鲬幪杽澐执_定責任車間,并貼好保養、檢查責任卡,統一由行政科監督管理。
。ㄋ模、保安隊應經常對各車間消防設施檢查跟蹤,及時督促車間對消防設施的保養更換,保證設施狀態良好。
。ㄎ澹、消防水帶、槍頭應每月檢查一次是否完好,消防栓閥門接口應每月放水一次,看是否好用。
。、消防器材消防專用,嚴禁任何人私自開啟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發現,給予200元/次處罰,特殊情況應征得安全管理部門同意。
五、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之前與本制度有沖突的地方,以本制度為準。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4
1、目的
對消防安全進行控制管理,保障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責任劃分、明火管理、電源電氣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檢查、突發安全事件響應等過程
3、制定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2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3《河南省消防條例》
3.4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4職責
4.1公司總經理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2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4.4各部門、車間負責所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辦公室領導下,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的具體管理和監督工作。
5、內容
5.1方針和原則:消防安全管理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基本方針;實行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5.2組織管理
5.2.1公司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車間、班組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5.2.2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防火責任區和消防職責,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5.2.3公司應當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增強安全觀念。讓職工懂得本崗位有什么火災危險,懂得預防措施,懂得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苗頭。
5.2.4公司應建立義務消防隊,倉庫等防火重點部位的職工都應參加義務消防隊,義
務消防隊要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5.3消防安全責任
5.3.1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b、統籌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c、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3.2公司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擬訂消防安全資金投入及組織保障方案。
c、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e、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f、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g、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資源部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操作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5.3.3安全科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及其他消防安全相關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發展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關規章制度;
b、督促各部門、車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c、監督各部門、車間落實實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
d、協助辦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門、車間做好消防設施設備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f、協助辦公室做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g、及時向辦公室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h、負責公司消防設施設備的定點、統計、監管工作;
i、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統一申報、采購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主管區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b、負責在其管理區域內落實與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c、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安全的自查與隱患整改工作;
d、對管理區域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科;
e、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嚴禁將消防設施設備挪作他用;
f、及時將部門或車間內損壞、失效、已使用的設施設備上報安全科備案,對已使用的器材設備要做出書面說明;
g、確保消防設施設備的整潔完好,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3.5行政科負責公司消防設施的維修和維護。
5.4明火管理
5.4.1車間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焊、氣焊(割)時,必須事先報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專人監護,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必要時,應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須根據生產特性、危險程度和建筑布局劃分禁火區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區域內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總經理辦理《動用明火審批表》,由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源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5.4.3嚴禁在車間、倉庫、高配房等重點區域內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產區、庫區、易燃易爆物品作業場所,應有明顯禁煙、火警標志,嚴禁吸煙。
5.4.5外來單位或人員進廠作業前,公司辦公室應與其簽訂《外來作業人員消防安全協議》,規定其進出廠區的路徑,保證施工或作業范圍內的消防安全。
5.5電源電氣管理
5.5.1車間、倉庫內嚴禁擅自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如需改變或安裝線路,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負責。
5.5.2車間、庫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立式配電柜內應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塵堆積,不準堆放物品。各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運行。
5.5.3公司工程部負責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5.5.4電氣線路、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a、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電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b、凡電加熱設備應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和看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c、車間設備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對電氣等關鍵設備進行巡檢,及時清除粘附在設備上的花蓬、廢絲等易燃易爆物品。
d、車間內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設備零部件,應先審批后使用,落實專人負責,從嚴限制,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e、嚴禁在設備的電動機上、電箱開關內擺放物品。
f、嚴禁在電線、電纜上方堆放原輔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應根據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量的消防設備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辦公室應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臺帳》,詳細記錄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安裝地點、有效狀況等。
5.6.3管理要求要點:
a、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b、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原則上不準堆放雜物和掛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辦公室對消防設備、器材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保證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檢查
5.7.1公司必須建立、健全逐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5.7.2公司辦公室應每月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班組實行日檢查,車間實行周檢查,集團公司全面檢查。消防安全檢查內容應包括: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b、消防通道有無堵塞;
c、消防水壓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線路私拉亂接、開關裸露等安全隱患;
f、安全出口、應急照明是否良好;
g、電氣等關鍵設備運轉是否良好,有無易燃易爆物品擺放或粘附;
h、生產區域是否有吸煙現象,地面是否有煙頭;
i、火災等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5.7.3辦公室每次檢查后,應形成《消防安全檢查表》及時通報,并發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要求責任部門整改。各級責任部門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應認真研究,有條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對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責任人應及時將《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報送辦公室驗證、存檔。
5.8發生安全事件響應
5.8.1發生火災、爆炸等消防安全突發事件時,各級部門、人員應積極參與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確保火險事故得到及時有效處理,盡量避免或將損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發生火災、爆炸等安全突發事件時,相關部門、人員應立即采取果斷的應急措施,迅速撲滅火災,緊急疏散人員,如觸發報警裝置報警及動用滅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員工在發現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無法控制時,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5.8.4應對消防安全突發事件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降級、開除或采取經濟處罰:
a、不執行、不服從公司領導的應急指令;
b、供錯誤、虛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導致公司決策失誤的;
c、玩忽職守,對突發安全事件隱瞞、緩報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組織領導不力,處置不及時的;
5.9激勵
公司將對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a、模范執行消防安全法規、規章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b、積極參加滅火戰斗、搶救公司財產和保護員工生命安全表現突出的;
c、刻苦鉆研消防安全業務,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的;
d、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等安全隱患,避免火災等重大損失的;
e、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避免了重大經濟損失的。
f、適當時根據,公司制度進行相應的獎勵。
6、記錄
6.1《消防安全責任書》《動用明火審批表》
6.2《外來作業人員消防安全協議》
6.3《消防器材管理臺帳》
6.4《消防安全檢查表》
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
7.其他相關文件
7.1《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7.2《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7.3《化學危險品倉儲管理制度》
7.4《油類管理辦法》
7.5《應急疏散預案》
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5
為加強公司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典當管理辦法》以及國家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 制定本制度。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了火顯隱患和一些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顯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
3、公司內要粘貼各種防火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警報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4、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制度化。
5、公司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6、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7、營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8、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
9、部門經理/主管每月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設備,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門匯報(書面材料)。
10、營業場地嚴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險品。
11、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并定期檢修。
12、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13、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象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公司內全體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全體人員必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自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消防工作的自覺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處于戒備狀態,樹立常備不懈的精神,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6
1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xxx省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為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責任制、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公司生產、建設的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考核實施辦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3活動程序
3.1考核規則
3.1.1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并將其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如單位領導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所在單位工資總額100元~500元,同時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300元。
3.1.1.1消防安全責任制未進行分解明確責任人的或管理不到位的。
3.1.1.2對員工沒有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或消防工作活動無記錄。
3.1.1.3重點防火單位及部位,不設置明顯標志,未建防火檔案,不制定滅火預案和防火制度。
3.1.1.4重點防火單位不按月開展安全防火檢查或檢查后無記錄的。
3.1.1.5重點防火單位(部位)及禁火區發現煙頭,或當場發現有人吸煙。
3.1.1.6不派員工參加消防培訓或未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被檢查單位領導,安全員不參加檢查的。
3.1.1.7指使或強令他人冒險作業的。
3.1.2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滅火器材的保養、維護和管理,凡新購、更換滅火器材,如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單位工資總額100元~1000元,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500元。
3.1.2.1單位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滅火器材未落實專人負責。
3.1.2.2滅火器材失效后,一周內不申報和更換的。
3.1.2.3未經批準、擅自購買,更換裝滅火器材。
3.1.2.4應該配置滅火器材的部位,不及時配置的。
3.1.2.5埋壓、圈占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
3.1.2.6任意更換滅火器材使用期限的`。
3.1.3單位領導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導致火災事故發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單位工資總額500元~5000元,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1000元。
3.1.3.1因管理不善,導致火災發生的。
3.1.3.2發生火災時不及時報警或隱瞞火災事故不報。
3.1.3.3為推卸責任、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
3.1.3.4不及時召開火災事故分析會,找出火災原因。
3.1.4撲救火災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單位工資總額500~20xx元,考核責任人100~500元,外單位人員按有關規定另行考核:
3.1.4.1不按時向指定地點供水的;
3.1.4.2未及時截斷電力、可燃氣體的;
3.1.4.3在劃定的警戒區、交通管制區、機動車輛及行人強行通行;
3.1.4.4故意阻礙消防車行駛的;
3.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責任單位工資總額1000元~5000元,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1000元。
3.1.5.1對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有關單位、部門未申報消防設施計劃的;未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建審的。
3.1.5.2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消防配套設施未達到三同時要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除給予相應處罰外,并責令限期整改。
3.1.5.3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未向消防部門申報的。
3.1.5.4火災撲滅后,未經主管部門許可,擅自恢復供電、供氣的.。
3.1.6進入公司承包工程施工的單位,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
3.1.7嚴禁在公司綠化區,護林區用火、吸煙、燒紙錢、燃放鞭炮,違者考核100~500元。導致森林火災,考核責任人500元~5000元。如責任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由監護人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
3.1.8違反消防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由責任人承擔撲救火災的費用外,考核責任人100元~1000元。
3.1.8.1初起火災發生后不及時撲救、逃離現場;
3.1.8.2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大的損失;
3.1.8.3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不按規定安裝照明設施和禁火標志;
3.1.8.4在各公司轄區設置的室外消火栓周圍15米距離內停放車輛;
3.1.8.5機動車駕乘人員在油庫加油時,違反油庫安全防火規定;
3.1.8.6在明令禁止的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3.2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災的責任人,如其行為構成犯罪,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3參加撲救火災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司給予獎勵。
3.4消防安全工作由生產技術處安全環?曝撠煓z查,督促各單位認真落實。對違反本考核辦法的單位或個人,生產技術處安全環?茖⑦M行考核;涉及對外單位及個人的處罰,由生產技術處安全環保科負責具體執行。
3.5各子公司的消防管理,按“自主管理、自我約束、自我負責”的管理原則,參照本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