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商場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場管理制度 1
一、各業主應當及時做好人員、物資和管理等方面的營業準備,保證按時開始營業。
二、各業主在該房屋/鋪位開始營業之前,應當取得所有必需的政府批準、登記或許可證明文件,并確保該等證明文件在商業合作期間內完全合法有效,否則,由各業主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各業主必須在廣場要求的期限內按照其營業類型提交證明文件,該等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一)營業執照;
(二)稅務登記證;
(三)企業法人代碼證;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五)衛生許可證;
(六)治安許可證;
(七)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
三、營業人員
3.1該房屋/鋪位的營業人員有各業主自行聘用和管理,各業主應當對營業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能和職業道德培訓。各業主保證其聘用的營業人員服從廣場管理,遵守本商場管理規定。營業人員不服從廣場管理,或者違反商場其他管理規定的,視為各業主未能履行保證,公司有權追究各業主的責任。
3.2各業主指定房屋/鋪位的負責人,代表各業主處理該房屋/鋪位日常事務,并負責與廣場聯絡。房屋/鋪位負責人更換后,各業主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廣場,否則因此產生的不利后果由各業主自行承擔。
3.3各業主應當及時將營業人員的身份證、個人履歷、委派證書以及有關政府部門要求有關從業人員必須取得的資格證明或證書提交廣場備案。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該等備案并不表示廣場愿意或者應當對各業主營業人員的行為承擔任何責任,各業主營業人員的行為所產生的責任一概由各業主承擔。
3.4廣場對營業人員實行識別證管理制度。各業主營業人員到崗前,各業主應當為其申請辦理《營業人員識別證》。《營業人員識別證》是營業人員出入商場和上崗營業的憑證,營業人員必須按規定佩戴。營業人員離職后,各業主應當立即收回識別證并及時交回廣場管理部門,各業主未及時交回識別證或者識別證被他人冒用,致使各業主遭受損失的,由各業主自行承擔,致使廣場或者商場內其他商家遭受損害的,由各業主負責賠償。識別證管理由廣場另行制定。
四、營業時間
4.1各業主在合同約定的房屋/鋪位裝修期滿后,應當立即開始在該房屋/鋪位營業。
4.2該房屋/鋪位日常營業作息時間為根據商場實際情況,有權對該日常營業作息時間進行調整。
4.3營業作息時間屆至前半小時內,各業主營業人員必須全部到崗,營業作息時間屆至后,各業主應當立即開店營業;營業作息時間結束后,各業主應立即關店休業,營業人員必須在半小時內離開商場。
4.4各業主臨時申請加班的,需提前三小時向廣場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廣場管理部門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除臨時加班情況以外的其他申請延長營業時間的,應當提前3天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廣場管理部門書面同意。
4.5各業主應當保持該房屋/鋪位的連續營業,非經廣場書面同意,或者除非廣場另有臨時通知,不得擅自停止營業。
五、名稱與標識
5.1各業主應當在廣場同意的位置安裝店招,標明合法有效的名稱或者標識。
5.2各業主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應當提供真實、合法的名稱和標識,不得借用或者假冒其他企業的名稱或標識,也不得使用其他非法名稱,其銷售產品發票上的公章應與房屋/鋪位商業合作商相對應。
5.3各業主在從事經營活動和進行廣告宣傳時,為了說明該房屋/鋪位地址的`需要,各業主可以使用廣場或者本商場的名稱。在任何時候,在任何情況下,無論因為何種原因,各業主均不得使用“百腦匯電子時代廣場”和“百腦匯”商標,除非各業主依法取得使用許可。
5.4各業主變更名稱、標識后,應當立即書面告知廣場,并提交有關變更的書面文件給廣場備案。
六、商品與服務的質量
6.1各業主銷售的商品必須具有合法來源并具備法律規定的銷售條件,不得銷售走私的物品或者法律限制或者禁止銷售的其他物品。
6.2各業主應當建立并執行嚴格的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商品的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并保證商品標準符合法律規定。
6.3各業主銷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務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質量標準,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不得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產品和失效、變質的產品。
6.4各業主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6.5各業主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的要求。各業主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各業主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嚴重缺陷,即使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仍然可能對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6.6為維護、提升甲乙雙方的形象,以達成共同健康發展之目的,各業主有義務提升自身及其雇員的整體服務質量,保障商場及商家的信譽,如有顧客投訴至廣場,各業主則須根據《商業合作合同》中附件一之相關約定向廣場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七、價格管理
7.1各業主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注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各業主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7.2各業主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
(一)與商場內商家相互串通,操作價格,損害其他商家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商場內正常的經營秩序,損害其他商家的合法權益;
(三)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損害消費者利益;
(四)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
(五)采取抬高等級或者壓低等級等手段收購、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
(六)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
(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八、宣傳促銷
8.1各業主應當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進行虛假宣傳,欺騙或者誤導消費者,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對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
8.2各業主應積極配合廣場進行商場整體促銷活動,并按照事先承諾的品種、型號、價格和數量等提供促銷商品或者提供其他資源。
8.3各業主不得從事任何形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各業主的宣傳、促銷活動妨礙其他商家正常經營或者涉嫌不正當(包括但不限于拉客、黃牛等)競爭的,即使該等促銷活動已經獲得廣場同意,廣場也有權采取任何合理、必要的措施予以制止。
8.4各業主在本商場內進行宣傳、促銷活動,必須事先征得廣場的書面同意,并將具體的促銷方案提交廣場備案。
8.5各業主進行宣傳或者促銷合同,需要使用廣場的名稱、標識、圖案、包裝、名冊或者數據等資料的,應當事先征得廣場書面同意,并且應當按照廣場的規定交納許可使用費。
九、消費者權益
9.1各業主應當遵守法律,依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9.2各業主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依法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
9.3各業主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9.4各業主不得對消費者進行侮辱、誹謗,不得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自由。
十、售后服務
10.1各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消費者履行售后服務義務,該等約定違背法律規定的,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履行售后服務義務。
10.2各業主應當向消費者提供自己和其他售后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0.3各業主應當及時履行售后服務義務。消費者因商品、服務質量或者其他原因向廣場對各業主提出投訴后,各業主應當在廣場規定的期限內予以妥善處理。各業主理解并明確同意,各業主對該等投訴未予即時、妥善處理的,廣場有權在不事先通知各業主的情況下自行作出處理,因此產生的費用由各業主承擔。
10.4各業主理解并明確同意,各業主對消費者的人身或者財產造成損害的,由各業主獨立處理并獨立承擔全部責任。廣場因此被追究責任或者商譽受損的,各業主應當向廣場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約定保證金的賠償金,廣場實際損失超過該等賠償金的部分,各業主仍予以賠償。
十一、商品陳列
11.1各業主有權自主決定該房屋/鋪位的布局風格和商品陳列,但是如果該等布局或陳列不合理、不正當或者與商場的整體氛圍明顯不符,廣場有權要求各業主改進。
11.2各業主在該房屋/鋪位的商品陳列和物品擺放應當整齊、有序,商品陳列或者物品擺放雜亂無章,明顯有礙觀瞻的,廣場有權要求各業主改進。
十二、資源使用
12.1各業主理解并明確同意,本合同僅授予各業主在約定期限內使用該房屋/鋪位的權利,各業主需要使用該房屋/鋪位以外的其他部位時,必須事先征得廣場的書面同意。
12.2各業主未經廣場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占用該房屋/鋪位以外的部位進行經營、張貼、宣傳、促銷等活動或者堆放物品,不得在該房屋/鋪位外招攬、爭搶客源。
12.3廣場保留除已提供房屋/鋪位外的商場內其他部位、空間的所有權利,各業主需要使用該等部位、空間的,應當與廣場簽訂書面的商業合作合同,并支付相關費用。
十三、代理資格
13.1各業主代理銷售其他企業產品的,應當取得該企業授權的合法有效的代理資格證書,并將該等證書及時提交廣場備案。
13.2各業主假冒他人代理名義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廣場有權要求各業主立即改正,因此所產生的責任,由各業主自行承擔。
十四、與《商業合作合同》的關系
14.1本規章制度與《商業合作合同》共同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并取代在此之前甲、乙雙方以口頭、書面或其他任何形式達成的任何與合同主題有關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協議或表示。
14.2本合同的效力從屬于《商業合作合同》的效力,《商業合作合同》無效、解除或者終止的,本合同無效、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沒有約定的,依照《商業合作合同》的約定處理;本合同與《商業合作合同》的約定不一致的,以《商業合作合同》的約定為準。
商場管理制度 2
旨在確保商場運營的高效、有序與安全,其內容涵蓋以下幾個關鍵領域:
1.組織架構與職責分工:明確各級管理層及員工的職責,建立順暢的溝通機制。
2.營業管理:規定營業時間、服務標準、促銷活動管理等。
3.商品管理:涉及商品的采購、陳列、銷售、退換貨政策等。
4.客戶服務:包括投訴處理、會員管理、顧客滿意度提升措施。
5.財務管理:財務管理流程、成本控制、收入核算等。
6.人力資源:招聘、培訓、績效評估、薪酬福利等。
7.設施設備管理:維護保養、安全管理、能源使用等。
8.應急處理:突發事件預案、消防安全、疏散演練等。
內容概述:
1.規章制度: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如員工行為準則、顧客服務規范等。
2.監控與評估:定期進行內部審計,評估制度執行情況,并根據反饋調整改進。
3.培訓與發展:為員工提供持續的技能培訓,確保他們了解并遵守各項規定。
4.合規性:確保所有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
5.溝通與協調:建立有效的'內部溝通渠道,促進各部門間的協作。
6.創新與改進:鼓勵創新思維,對現有制度進行持續優化。
商場管理制度 3
商場保安制度是確保商場運營安全、維護顧客與員工權益的重要管理體系,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人員選拔與培訓。
2.責任分工與崗位職責。
3.值班與巡邏規定。
4.應急處理程序。
5.設備管理與維護。
6.安全檢查與預防措施。
7.與當地執法部門的協調合作。
內容概述:
商場保安制度應涵蓋以下幾個核心內容:
1.保安人員的`招聘標準,包括年齡、身體狀況、背景調查等方面,以確保團隊的專業性和可靠性。
2.定期的保安技能培訓,如消防安全、急救知識、反恐防暴等,提升保安人員應對各種情況的能力。
3.明確各崗位的職責,如入口處保安、監控室保安、夜間巡邏保安等,確保職責清晰,責任落實。
4.制定詳細的值班表和巡邏路線,確保商場各個區域的全天候監控。
5.設立應急響應預案,如火災、盜竊、人群踩踏等情況,確保快速有效地進行處置。
6.對商場內的安全設施如監控攝像頭、報警系統、消防設備等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
7.建立與當地警察局、消防隊等相關部門的溝通機制,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獲得支持。
商場管理制度 4
商場保安管理制度是確保商場運營安全、維護良好購物環境的重要規范,它涵蓋了保安人員的職責、行為準則、工作流程、應急處理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保安人員的選拔與培訓:規定保安人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如身體素質、服務態度、應急處理能力等,并設定定期培訓計劃以提升專業技能。
2.崗位職責:明確各崗位保安的日常工作內容,如監控設備操作、巡邏檢查、顧客服務、緊急情況應對等。
3.工作流程與標準:制定詳細的巡邏路線、檢查程序、異常情況報告機制等,確保保安工作的標準化執行。
4.安全預防措施:包括防盜、防火、防暴等,設定相應的`預警和防范策略。
5.應急處理程序:針對各類突發事件(如火災、盜竊、人群恐慌等)設定詳細的操作流程和響應機制。
6.保安紀律與行為規范:規定保安人員的職業道德、行為準則和著裝要求,強調與顧客的溝通技巧和服務意識。
商場管理制度 5
商場超市防火一般可分為:營業廳防火,生鮮熟食防火,電氣機械防火,周轉、辦公室、財務部、宿舍防火。營業廳的火險,一般來自于顧客攜入火種,電氣短路和違章電氣作業;生鮮熟食火險,主要來自于電氣、燃氣和違章安裝、操作(如油炸、烘烤)及意外造成;電氣火險,主要是由短路、過負荷、接觸電阻熱、電火花和電弧、照明燈具、電熱元件、電熱工具的表面熱、過電壓和渦流熱造成;周轉倉、財務室、辦公室、宿舍火險,主要來自于電氣方面的原因,人員吸煙和違章動火等因素造成。針對以上情況,結合本商場實際,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營業廳防火:
禁止任何人在賣場內吸煙;禁止在營業廳使用一切電加熱產品(特殊情況上報審批);禁止在營業廳進行電焊、風焊、切割等電氣作業;禁止在化妝品區存放過多危險物品(如摩絲、發膠、指甲油等);禁止在雜貨區存放過量易燃、易爆物品(如乒乓球、火機、小瓶汽油、灑精、蠟紙、丁烷氣等);禁止無證人員私拉亂接電線;不得在商場內存放垃圾,封好柜臺下側同地面縫隙;隨時檢查電氣線路,消防設施,保證一切設備正常運行;禁止偽裝、遮擋,挪動消防設施;
二、生鮮/熟食防火:
非授權情況下,禁止任何人私自動火,進行相關操作;電氣線路同燃具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燃具同氣罐距離保證在1.5米以上;倉庫不得存放過多易燃物品(飯盒、紙、燃氣等);禁止在操作時離開崗位,堅持先點火后開氣原則;煤氣罐不得過多罐裝(不超容器85%)過多存放;禁止將液化石油氣倒置,臥放;禁止以任何方式給液化氣石油氣加熱;勤作檢查,及時整改,保證一切設備正常工作;禁止明火試漏,禁止挪動、偽裝、遮擋消防設施,保證在無人時做到:火熄、燈滅、水斷、氣關;
三、電氣防火:
禁止違章搭設電路,安裝時必須使用符合國標的材料;禁止超負荷,強行運作電氣設備;禁止違章使用切割機,電焊、風焊和打磨機械;禁止過量存放動力燃料,在該處吸煙和進行其它不安全的電氣作業;禁止閑人進入配電房;禁止使用除保險絲外任何材料代替保險絲;保證電氣線路正常,接頭牢固,完全包扎;禁止移動,遮擋,偽裝消防設施。
四、周轉倉防火:
禁止違章安裝、使用燈具,配電線路使用金屬管或難燃管材包裝;禁止在倉庫內吸煙、動火;禁止在倉庫內進行切割,風/電焊和打磨作業;禁止超高存放貨物,禁止在燈具下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放物品離燈具保證在50公分以上;保證已接電源線路接頭牢固,完全包扎;禁止私拉私接電線,在倉庫內使用一切加熱產品‘禁止將易燃品、危險品混存;禁止挪動、遮擋、偽裝消防設備設施,所配消防器材合理;保證消防設施正常工作,做到人走燈滅。
五、辦公、財務、宿舍防火
禁止在上述區域違章使用電加熱產品;禁止吸煙,私自動火,用電燒水;禁止在該區域進行風/電焊、切割、打磨作業;禁止在該區域私拉亂接電線,將煙頭(宿舍)或其它火種扔進垃圾箱;禁止將人事檔案、資料亂擺放,應設專人管理保存;禁止在財務室存放大量現金;禁止挪動、偽裝、遮擋、私自改建消防設施。
商場管理制度 6
商場導購管理制度是一套規范商場銷售人員行為、提升銷售業績和顧客滿意度的管理規則。它涵蓋了人員選拔、培訓、職責、服務標準、績效考核、獎懲制度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人員選拔:明確導購員的入職條件,如教育背景、工作經驗、個人素質等。
2.培訓體系:規定新員工入職培訓、產品知識培訓、銷售技巧培訓等課程內容和頻率。
3.崗位職責:清晰定義導購員的'日常工作,包括接待顧客、解答疑問、推銷商品、處理售后等。
4.服務標準:設定服務態度、專業素養、溝通能力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5.績效考核:制定銷售目標、客戶滿意度等指標,作為評價導購員工作表現的依據。
6.獎懲制度:設立獎勵機制激勵優秀表現,同時設定違規處罰,確保制度執行。
商場管理制度 7
旨在確保商場停車區域的安全、有序和高效運營,為顧客提供便利,同時也保障商場的整體運營效率。
內容概述:
1.停車場準入規則:規定車輛類型、大小、停放時間等限制條件。
2.車位分配:設定優先級,如顧客、員工、貴賓等的車位分配。
3.收費管理:明確收費標準、繳費方式和時間限制。
4.安全管理:設立監控系統,規定緊急情況下的處理流程。
5.維護保養:定期檢查設施,保持清潔和良好運行狀態。
6.行為規范:駕駛員和乘客的'行為準則,如禁止吸煙、亂丟垃圾等。
7.糾紛處理:設立投訴機制,解決停車糾紛。
8.法律責任:明確違反規定的處罰措施。
商場管理制度 8
旨在確保商場的日常運營順暢,提升顧客體驗,保障商家權益,以及維護商場的資產安全。它涵蓋了多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設施管理:涉及商場內部設施的維護、保養和更新。
2.清潔衛生:保證商場環境整潔,定期進行清潔和消毒工作。
3.安全管理:涵蓋消防、安防、應急處理等方面,確保商場的安全運營。
4.商家管理:規定商家入駐、經營行為、合同條款等。
5.顧客服務:提供優質的.顧客服務,處理顧客投訴和建議。
6.能源管理:合理利用和節約水電等資源。
7.法規遵守:確保商場運營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內容概述:
1.管理架構:明確物業管理團隊的組織結構、職責分工。
2.操作規程:制定各類日常操作流程,如設施報修、清潔標準、安全巡查等。
3.服務質量:設定服務指標,如響應時間、問題解決率等。
4.合同管理:規范商戶合同簽訂、續簽和解除的程序。
5.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如火災、停電等,制定應對措施。
6.費用收取:規定租金、公共事業費等的收取方式和時間。
7.培訓與考核:為員工提供必要的培訓,并設定績效考核標準。
商場管理制度 9
旨在確保商場內電梯的安全運行,提高運營效率,保障顧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同時優化電梯的使用和維護流程。其主要內容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電梯使用規定。
2.定期檢查與維護。
3.緊急情況處理。
4.人員培訓與職責。
5.電梯故障報告與處理。
6.相關記錄與文檔管理。
內容概述:
1.電梯使用規定:包括乘客行為規范,如禁止超載、亂按按鈕、攜帶危險物品等。
2.定期檢查與維護:設定電梯的保養周期,規定維護內容,確保電梯設備的'正常運行。
3.緊急情況處理:制定應急預案,包括被困電梯的應對措施,以及與相關部門的聯動機制。
4.人員培訓與職責:對電梯操作員進行專業培訓,明確其職責和應急響應要求。
5.電梯故障報告與處理:設立故障報告流程,規定維修時限,確保快速響應。
6.相關記錄與文檔管理:記錄電梯的運行狀態,保存維護報告,便于追溯和審計。
商場管理制度 10
一、所有進場商品,必須具有齊全的商品資質,由綜合管理員負責檢查,具體內容包括:
1、生產許可證、質量合格證、衛生許可證、商品質檢報告單等相關證件。
2、進口商品除以上證件外,還需檢查海關報關單、完稅證明,質檢報告。
3、特殊化妝品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頒發的特殊化妝品衛生批準文件。
二、具有齊全資質的商品,由綜合管理員對商品及包裝上的商品標識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1、是否具有生產批號、生產標準、有無中文標識的商品品名、成份含量、型號、等級、洗滌說明、廠名、廠址等。
2、洗滌標識是否與標簽相符。
3、化妝品類需標明生產日期及失效日期。
三、商品進場,除資質齊全、標識合格之外,還要有綜合管理員對商品質量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1、檢查商品的制作工藝。
2、檢查商品的制作縫線、色澤、色調與面料質地相適應,無跳針現象、針距均勻、商標在指定位置縫制。
3、嚴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冒用其它商品標識和認證。
四、商品進場,在完成上述檢驗之后,要在理貨間集中理貨、統一上柜,并把廢棄不用的包裝物等放在指定地點,由保潔員統一打掃清理出場外。
五、品牌商把過季、滯銷的商品返回,或將廢置、損壞的'貨架、道具、模特等返回,需辦理退場手續。手續內容包括:
1、由柜組人員填寫商品退場單,寫清楚退場商品的品名、規格、型號、產地、價位、數量及退場原因。
2、綜合管理員檢查確認,簽字同意,方可進行退場。
3、保安根據有樓層管理人員簽字的商品退場單讓其通行。
六、商品進、出賣場,必須走指定的貨物專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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