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匾WC,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水產路小學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行政、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并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霉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二、教師安全管理:
1、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2、護導教師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3、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4、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周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5、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6、學校衛生老師負責學生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衛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7、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自行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后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3、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桿,到單雙杠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4、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嘩。
5、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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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關系師生終身,關系家家幸福,關系社會穩定,系學校根本之一,應引起學校全員關注。特定此制度,確保師生安全:
一、學生安全款項:
1、學校對學生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節假日,重點加強教育,防止各項傷害事故發生。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自律自護本事,確保校內外安全。
2、加強學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放學后堅持路隊護送制,佩戴安全標志。
、趯W生在校期間不得擅自出校,傳達室要對出校學生進行詢問或制止。
③校內嚴禁學生追跑打逗,課間開展有意活動,班任、值勤教師、值勤行政和值勤學生共同負責監督。
3、群體活動要組織有序,按要求進行,職責到人,出現問題,追究職責人。
4、各種競賽及外出活動,組織者要安全先行,確保學生安全;全體教職工要精心組織,合理分工,職責到人;聽從統一指揮,一旦違規造成事故,追究職責人。
5、體衛教師要加強安全防范。體育教師嚴格執行《體育課堂常規》防患于未然。衛生教師要利用廣播、板報、授課加強飲食衛生、防病治病安全習慣。及時處理意外傷害。
6、禁止教職工讓學生做有不安全隱患的事情。
7、學校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杜絕各方面隱患。
8、學前班堅持家長接送制,必須把孩子親自交給家長。。
9、進取動員學生參加以外傷害保險,以防不測。
10、學生在校發生各類事故傷害,有關人員必須及時上報學校,否則后果自負。
二、教職工安全款項:
1、學校要定期對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識。
2、教職工要注意用電、防火,禁止使用電爐、電壺,確保安全。
3、教職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貴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鎖好門窗,關掉各種電源,確定無遺漏方可離校,由于過失造成財產損失的,追究職責人。
5、學校要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確保教職工在校安全。
6、學校夜間值班人員到崗后要巡視學校情景,及時排除隱患,加強夜間巡視,出現情景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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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范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設備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設備、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臺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系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衛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嘩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設備,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后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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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中心防火防盜安全工作水平,確保中心經營和管理等工作的正常運行;保障中心人員、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適用全體正式員工。行政部負責此方案的制定、解釋、培訓,各部門協助行政部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
1、中心各部門均實行防火防盜安全責任制,設防火防盜責任人。中心的防火防盜責任人由校長,及各部門防火防盜責任人按照相關要求承擔責任。
2、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中心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防火安全工作,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3、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而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1、防火防盜工作要在主管領導的領導下,由各室負責人具體負責。
2、各室負責人要充分認識防火防盜的重要性,嚴格遵守防火防盜制度,如有違反,造成火災或被盜者,追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的責任。
3、各室設置的消防器材和消火栓,不得做其它用途或任意亂動,室內電源不準隨意改動。
4、消防設施、安全設施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其他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6、中心員工應將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將抽屜及文件,柜鎖好,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7、中心行政部負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地對中心辦公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相應部門要及時整改。
8、要經常檢查門、窗的防盜設施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9、物資、設備,嚴禁吸煙和使用火種,采取嚴密措施做好安全工作。
10、各室人員下班后,要做到關燈,斷電,關窗,鎖門。
11、辦公區域內的.門鎖鑰匙應設專人負責保管,并每日早晚按時將辦公室的門打開、鎖好。辦公區域的門鎖鑰匙起用前備份一套,由行政部妥善保管,以備急需時使用,一般職員不得隨意配置門鎖鑰匙,員工丟失鑰匙應及時通知行政部,門禁卡需要通過專人設置備案。
12、在集中學習或開會、休息時要鎖門,防止發生被盜。
13、晚班人員要做好夜間的防火防盜工作,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損害程度,否則承擔相應責任。
14、通過經常性開展消防知識培訓活動,抓好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的普及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職工和學生的安全責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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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學校學員安全管理工作,維護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保證學員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有關規定精神,特制訂以下規定。
一、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任務是:對學員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處理各類安全事故,積極引導學員安全健康成長。
二、學校對學員安全教育管理,要以預防為主,本著愛護學員,教育先行,明確責任,管教結合,妥善處理的原則,做好教育管理和處理工作。
三、本規定是對學員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處理的規范。
四、學校要把對學員進行安全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到議事日程上來,積極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學員的防范能力。
五、為加強學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學校將建立學員安全教育管理領導小組,組成員由各任課教師及各部門主管參加,在學校主管校長領導下進行工作。
六、學校教職工要從愛護、關心學員出發、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和改善環境,保護學員人身和財產安全
七、學員發生意外以及學員要求人身安全或財產安全保護時,學校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學員應自覺尊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參與危害社會及學校穩定的活動。不得有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要注意自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八、學員在各項活動中,應遵守紀律和有關規定。
1、在實操室應嚴格按操作進行操作。
2、在實操、社會實踐、軍訓及勞動中,應嚴格遵守學校有關規定,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
九、學員應嚴格遵守宿舍管理規定,保持宿舍衛生清潔,嚴禁使用各種電器、煤油爐、酒精爐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經發現,將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處罰,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律處分。
十、如發生刑事、交通等其它事故,在場學員應保護現場,并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十一、學員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發生一般傷害后,學校將及時進行調查,根據當事人或他人的過錯,給予批評教育,并根據損失程度,除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外,同時要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
十二、學員在教學、實習、生活過程中,因屬學校責任發生的傷亡、或致殘等事故,由學校承擔責任,并依據有關規定做好處理及善后處理工作。在教學、實習生活過程中,由于學員本人不能遵守紀律或不按要求進行活動而發生意外人身傷亡事故,由學員本人負責。
十三、學員參加未經學校校長批準的活動或未經請假擅自離校而發生的一切意外傷亡事故,由學員本人負責。
十四、學員假期或畢業離校后發生的.一切意外傷亡事故,由學員本人負責。
十五、由屬于不可抗拒原因或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十六、對已參加人身保險的學員,在有效保險期內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按規定給予一定數額的保險金;屬于學校責任的,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補償,屬于學員本人責任的,除保險公司按規定給予一定數額的保險金外,學校將不再負責。
十七、因病死亡可由本人承擔責任死亡的學員,學校不承擔喪葬費,如家庭確有實際困難,學?勺们榻o予一次性經濟補助,補助費金額最多不能超過500元。
十八、因保護國家財產或他人生命而致殘或英勇犧牲的學員,學校將報請省、市人民政府授予榮譽稱號,同時給予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十九、本規定由學校學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自頒布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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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范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教師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二、課間管理制度
1、各部門主任、副主任、值周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等。
三、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含校長、執行校長、副校長、黨支部書記、教務處主任、綜治辦主任、學生處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二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四、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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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創造一個和諧安寧的教書育人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的觀念,切實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實處。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責任體制,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誰主管、誰負責”,中層管理人員分工負責,基層人員崗位負責。
3、探索建立穩定有序的安全運行機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計劃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安排。
(2)在編排校歷、園歷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編排。
。3)在布置每周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布置。
(4)在檢查每周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檢查,同步評價。
(5)在全年工作考核、總結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考核、同步總結。
(6)在全年工作表彰、獎勵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表彰、同等獎勵。
。7)校內、園內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內容同等重要,教師、教材、課時、課酬等與教育、教學同等標準。
。8)校外、園外安全學習培訓與教育、教學外出學習培訓同樣需要,同等政策。
4、堅持預防為主,堅持警鐘長鳴,堅決落實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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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師生在校內、校外的教學活動中,不發生任何傷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加強用電、用火、防盜管理,做到人離開關電、關水、滅火、關門、鎖門。
二、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倉庫、保管室、器材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具備消防知識,否則不得上崗。
三、保安人員和門衛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值班期間,不準喝酒會客。外來人員必須在門衛室登記。公物出門,必須有總務處放行條。
四、財務室保險箱鎖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隨身攜帶;防盜門必須上鎖。
五、任何人員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更改校園內用電線路和設備,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園內使用電焊電爐。
六、電工、電焊工必須取得合格證書才能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七、校園內消防設備必須保持完好、有效;每個學期末全校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堅決杜絕事故隱患。
八、嚴格執行管理辦法,化學實驗房要有專人負責。
九、每日下午靜校以后,由專人負責公共教學場所的.安全檢查,并及時鎖閉門窗,第二日根據教學需要開啟門。
十、任何人員違操作規程和本規定所造成事故,學校有權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責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要由違規者按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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