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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小公司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20人小公司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20人小公司管理制度1
總則
一、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考勤
二、員工應自覺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應親自簽到,不可代簽
三、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超過4小時者,視為曠工。
四、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經理事前批準;如有緊急狀況,應在1小時內電話通知經理。
加班、調休
五、由于工作上的需要,需在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視為加班。加班按小時計算,4小時為半天,8小時為一天,由公司開給調休單,以便員工安排補休。
六、員工需要使用調休時,務必提前一天申請,在經理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方可批準,確因實際困難無法安排的,在當年年末將未調休的部分交公司匯總,按本人技術等級工資標準發給加班工資。
行為規范
七、員工上班應著工作服,佩帶工號牌,并持續工作服的整潔。
八、男員工不留長發或奇形怪發,持續顏面整潔,女員工不佩帶夸張的飾品。
九、員工禁止在工作場所吃零食、抽煙、做私活、長時間打私人電話。
十、員工對待顧客持續良好的態度,不能與顧客發生任何爭吵,如遇客戶不合理要求能夠請經理來處理。
十一、員工之間需講普通話,不可講方言,力求氣氛融洽。
十二、持續店內整潔,每一天交班前應把自己的崗位打掃干凈,物歸原位。
十三、所有部門在每班工作結束后要將資料整理好,已完成的交前臺江總并登記,未完成的需與接班人員交接清楚便于工作更好的.完成。
十四、員工辭職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經批準后方可離職,否則不退還培訓押金。
十五、本規定從下發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負責解釋。
獎勵和處罰標準
一、獎勵
1、每月評月度優秀員工一名,當選者獎勵100元。
2、對公司的經營、管理等制度提出好推薦,一經采納實施的每次獎勵50~100元。
3、檢舉違規操作或損害公司利益的,每次獎勵100元。
4、研究發明、改革創新、降低成本,對公司有貢獻的每次獎勵100~500元。
二、處罰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的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內的每次扣罰30元,30分鐘以上的每次扣罰50元。代簽到的代簽雙方每次各罰50元。
2、事假按本人日均工資計扣;病假按本人日均工資的50%計扣(2天以上的病假需有醫院病假單,否則按事假執行),事假或病假停發當月全勤假。
3、曠工按本人日均工資的200%計扣(月度累計曠工2天,全年累計曠工4天的視為自動離職),并停發當月全勤獎。
4、未穿工作服的;不佩帶工號牌的;工作服有異味不整潔;管轄設備不搞衛生的,以上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罰10元。
5、員工在工作場所吸煙的;與顧客發生爭吵的;拾物不報,占為己有的;以上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罰100元。
6、未經許可,擅自私用公司設備做私活或損壞公司設備財產的,按實際損失扣罰。
7、由于員工缺乏職責心而非設備原因造成的產品損壞或報廢,按實際損失扣罰。
20人小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1.為加強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以提升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檔案管理、保密原則、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行為規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衛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獎懲制度等。
3.本制度適用滑縣錦程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行為規范管理
1.員工在公司內一律穿工作服(副總級以上及試用期員工除外),女員工不得披頭散發,男員工不得留長發,要做到儀表整潔、干凈。
2.員工上班必須佩帶工作卡。
3.保持辦公環境整潔。每天上午及下午上班以后各部門組織開例會,然后打掃各部門所負責的區域衛生。每天抽出時間整理辦公桌和抽屜,保持辦公環境的舒適和整潔。
4.工作環境有序。在辦公區內,禁止大聲喧嘩,在工作時間內嚴禁串崗,嚴禁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禁止上網聊天、玩游戲,嚴禁瀏覽與業務無關的書籍、雜志、報紙。工作期間不準化妝、吃零食,嚴禁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煙頭等。
5.嚴禁員工在工作時間接待除客戶意外的私人朋友,嚴禁工作時間接打私人電話影響工作及影響信息的暢通。
第三章 人事管理
《一》考勤管理
1.企業員工一律實行上班打卡登記方式。凡企業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代理他人或讓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規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憑信息打卡作為考勤的基本依據。
2.所有員工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業務。特殊情況不能打卡時,必須由部門領導簽字許可后,及時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4.工作時間開始十分鐘以后到崗者,計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處理。無故提前十分鐘(含十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當月關鍵績效指標考核工資。
6.員工曠工一日者,扣發三日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者,予以辭退,不發工資。
《二》休假的規定
正常情況下員工每月工休兩天,每月休假不得超過四天(特殊情況除外)。
《三》請假規定
1.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寫請假條,由部門總監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如遇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未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部門領導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四天以內(含四天)由部門總監簽字同意后,報行政人事部備案。特殊原因需請假超過四天者,報總經理批準。
3.請假批準后,請假單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門總監級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并將請假單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四章 檔案管理
《一》(歸檔范圍)
1.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2.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
《二》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各部門總監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各部門總監簽字批準后到行政部檔案管理處辦理借閱手續;
《三》檔案的銷毀
1.任何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由部門總監審批在專人監督下銷毀。
第五章 《一》會議管理
1.每月末為公司例會中的最高級會議,就一定時期工作事項做出研究和決策。會議由集團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為總監及各部門經理等領導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召開一至兩次)
2.公司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
3.公司各部門每天早上開晨會,針對前一天工作進行總結及分析并對當天工作進行安排。
4.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行政人事部應于會前一天將會議的.主要內容書面通知參會的全體人員。
《二》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行政人事部請假。
2.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況經會議主持者同意方可離開。
3.與會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來回走動。
4.遲到、中途離席者應輕聲入、出座位,盡量不干擾會議進行。
5.與會人員應坐姿端正,禁止吸煙,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
6.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并做好記錄,并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處于靜音、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
7.與會人員應保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后將座椅整理好。最后離開會場者負責關燈、鎖門。
8.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
第六章 保密制度
《1》公司機密涉及企業及員工的根本利益,全體員工都有保密義務,特別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2》公司機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發展項目及經營決策。
2.公司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3.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4.公司內部制度資料及計算機內的所有資料。
5.嚴禁將公司任何文件進行抄錄、復制、傳遞出公司(包括利用網絡傳輸)。
6.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權限的文件或資料,必須得到部門總監的批準到行政部辦理手續方可查看。
7.屬于公司機密計劃的原始載體,其保存和銷毀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委派不同部門職位的兩人共同執行。
8.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機密事項必須獲得總經理批準。
9.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的機密已泄露,應立即報告公司上層領導并及時處理。
10.嚴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機密,嚴禁在公共場所討論公司機密。
11.違反上述規定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公司保留訴訟法律的權利。
第七章 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一》辦公及勞保用品的購發
1.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
2.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并辦好出、入庫手續。出庫物品一定要由領取人簽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門總監簽字后方可辦理出庫。
3.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制定每半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領導審批后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并辦理入庫。有計劃地分發給各部門并辦理好出庫手續及記錄。
4.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時,須經部門領導簽字由行政部批準方可領回。
5.勞保用品的購發,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并根據實際需要每月定期發放。
《二》安全生產管理
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2.資料柜、辦公桌不得放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和現款、印章、貴重物品。
第八章 后勤保障管理
《一》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的衛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要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無健康證者,禁止上崗。
2.食堂人員要在規定的開餐時間內保證員工就餐,員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員要以熱情、禮貌地接待員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費。
4.嚴格各項衛生制度,節約水、電,節約成本,做到營養合理,飯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凈、無污漬,對環境及餐具按時消毒。
6.計劃采購。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物,做到少采購、勤采購。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第九章 獎懲制度
《一》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2.記功:每次加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3.記大功:每次加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入。
4.獎金:一次性給予一定數額的獎金。
《二》 有下列事跡者,得予嘉獎:
1.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的員工。
2.連續三個月未休假、遲到者。
《三》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功:
1.對于工作流程、維修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建議方案,經采行確具成效者。
2.年終考核中節約費用開支或對廢料利用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3.遇有事故或災變,勇于負責,并措置得宜,免于損失,或減少損失者。
4.發現有損害公司利益舉報而被查實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重大損失者。
6.年終考核,全年完成銷售任務的銷售員。
《四》有下列事跡之一者,行記大功或頒發獎金:
1.年終考核全年績效考核均為優秀者。
2.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3.年終考核,全年被評為優秀的部門。
4.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處以警告
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或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時間內撤離工作崗位者。
3.因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規定者。
5.違規駕車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絕保安或管制人員查詢檢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隊、不守紀律、無理取鬧者。
11.未經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調換房間者。
12.品行不正,不文明禮貌,辱罵他人者。
13.進入公司不佩戴工作卡、不穿工作服經查獲者。
14.受指定受訓人員無故不參加組織培訓者。
15.在工作時間,躺臥睡覺者。
20人小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狀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條公司的用人原則: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第三條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適用,持續動態平衡。
第四條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正、公平、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位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帶給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位員工的工作業績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五條公司涉及人力資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員工招聘管理
第六條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透過各種途徑面向社會招聘。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的`任用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位說明書”為依據,采用面試和筆試兩種方式,依實際需要任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若需筆試,試卷由用人力資源部帶給。
第八條各崗位人員的派任,均依總公司統一調控為準則。
第九條員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門需規范填寫《員工需求申請表》,并按要求通報相關領導審批,批準后交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選取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發布招聘信息。
3、人力資源部收集應聘人員的求職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以及其它有關業務資歷材料。
4、人力資源部主持面試,用人部門或公司領導視狀況參加,并在《應聘人員登記表》中填寫意見。
5、面試后兩天內,由人力資源部向合格的人才發出通知,并辦理報到手續。
6、經核定錄用人員應按規定日期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妥下列手續: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
②填寫《員工檔案登記表》;
③交驗個人身份證、畢業證以及其它相關證件(如職稱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辦理經濟擔保。
第十條擔保
1、凡公司員工均須辦理擔保手續,擔保形式如下:
①最高學歷證原件
②鄭州市固定房產復印件及該房產所有人書面擔保。
上述兩種形式,任選其中一種即可。
2、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不能擔任保人。
3、擔保人所負一切擔保職責,決不因被擔保人的工作地點有所不同而借口推脫。
4、公司于每年定期“對保”,并在認為必要時隨時辦理“對保”。
5、被擔保人離職一個月后,如無手續不清或虧欠公款等狀況,即向本人發還經濟擔保相關資料。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
第十二條公司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均為一年。
第十三條連續兩年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者,公司帶給或繳納基本養老及醫療保險
第十四條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須承諾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第十五條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1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并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愿,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簽且未作說明者,即視為自動待崗(待崗期間無薪)。
第十六條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簽,員工又不能聯系到新工作部門時,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能夠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于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
第十八條
第四章檔案管理
第十九條員工檔案是為每位員工建立的內部管理資料,包括員工的有關招聘、錄用、合同、考核、薪資、獎懲、培訓等材料,建立此檔案旨在方便內部管理。
第二十條員工檔案自員工報到之日起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動態管理歸類,依員工順序號進行存放保管,由人力資源部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第二十一條公司員工內部檔案應及時、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資源部門統一保管,各部門應主動將平時構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遞交人力資源部保管。若員工個人狀況有變更,如:姓名、籍貫、文化程度、專業技能等,員工應以書面方式及時準確通報人力資源部,以便員工檔案內有關記錄得以相應更正。駐外機構在當地招聘的人員須建立詳細的人事資料存檔備查,并將所應聘人中的主要個人資料整理,匯總后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二十二條為確保檔案的準確,檔案管理人員應隨時對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員工離職時,其檔案應以年度為單位歸入離職人員檔案,保存期限為兩年。
第二十三條員工人事檔案的使用
1、員工人事檔案是為公司決策部門帶給各種人事方面的基本依據,并為人事統一分析帶給資料。
2、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是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且只能查、借其下屬檔案;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填寫《檔案查閱(調閱)登記本》,檔案借出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
3、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涂改,泄露檔案材料資料。
第二十四條員工檔案僅供公司內部使用。
第五章員工管理
第二十五條凡屬公司的員工,公司對其擁有管理、調度和分配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服從公司安排是每個員工第一素質。
第二十七條公司各部門員工自進入公司起,就應受到公司文化體系的教育、培訓,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各部門員工應理解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
第二十九條員工應尊重和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經許可不得對外公布;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義開展各種活動。
第三十條員工在服務期間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或兼任公司外的職務。
第三十一條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三十二條員工應愛護一切公司財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公司。
第三十三條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態度謙和,不亢不卑,并不得有驕傲滿足等損害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秩序妨礙紀律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所有員工須按公司規定用心參加公司會議及各項活動,期間違紀者按平時規定的3倍處罰。
第六章考勤休假
第三十六條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行政人員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六。
2、公司實行的作息時間為: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若需調整作息時間則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七條考勤管理規定
1、公司考勤記錄實行打卡制,員工每一天空上班前、下班后兩次打卡,無論任何狀況均需打卡;
2、公司嚴禁代人打卡,代人打卡被發現者,第一次對雙方當事人各處以罰款50元,第二次對雙方各處以罰款200元,并各記大過一次;
3、考勤卡上空白處以《出差、請假登記本》上的資料為依據,不在由人力資源部填寫。
第三十八條考勤資料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未打卡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3、擅離職守: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4、曠工: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半小時,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
第三十九條考勤處罰
1、員工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以后逐次累加10元;
2、一個月遲到、早退合計5次(含)以上者記大過一次,第一次被記行政大過者罰款200元,第二次被記行政大過者罰款1000元;
3、曠工半天(遲到半小時以上,或者早退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計)扣1天半的工資;
4、曠工1天扣3天工資;
5、在一個月內曠工兩天(含)以上,或者全年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上者,予以辭退;
6、調休、出差、請假若在《出差、請假登記本》上無記錄,以曠工論處,但因突發事件或急事不能先行告假、出差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后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出差、請假登記本》
第四十條休假規定
1、除規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員工均應依本規定請假。
2、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單》事先報主管批準,并按規定辦妥工作代理人,經審批后,方得離開,否則以曠工論。但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后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請假單》。
3、假期已滿,但未銷假,又未續假者,也以曠工論。
4、批準權限:部門經理假期務必由總經理批準,員工3天(含)以內的假期由部門主管領導批準,3天以上的假期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一條根據公司的規定,請假分為以下幾種:
1、病假:員工本人因身體不適需要到醫院就醫,而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為病假;年累計病假不超過10天(含)的,為半薪假,超過10天的為無薪假。病假務必向考勤員出示醫院相關證明,無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2、事假:員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如未滿一個工作日的,按鐘點計算。
3、婚假:員工或其親屬結婚能夠申請婚假,婚假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證明申請。
①員工本人結婚的,婚假為5天,晚婚者7天;
②員工子女結婚的,可請婚假2天;
4、產假:女方為無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帶薪假
5、喪假:有薪假
①員工父母,配偶喪之的,可請假5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喪之的可請假3天。
第四十二條公司住外營銷人員每月可帶薪休假3天,但休假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當月未休息者,可享受全勤獎60元;累計6個月全勤獎者,可報銷所負責市場到鄭州往返車旅費,同時享受7天個性帶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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