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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時間:2022-09-21 15:09:3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程建設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篇1

  一、總則

  1、質量管理工作是保證和提高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我們應貫徹質量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施工質量的預控、檢查和驗收制度,便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讓顧客的要求得到滿足。

  2、質量管理部要牢固建立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要從施工準備到竣工驗收的各個環節上,進行技術監督、過程控制和質量檢驗,使產品的質量水平不斷提高。

  1)工程技術部門要監控與審核工程質量規劃和施工方案,落實三級交底制度,檢查規劃與方案的實施過程,抓好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推廣十項新技術應用,提高工程質量品牌。

  2)生產計劃部門要堅持抓生產必須抓質量的要求,在落實生產計劃的同時要明確工程質量要求,在不影響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進度計劃,要堅持做到上道工序質量不符合要求不得交付下道工序施工,要始終以嚴格的管理和合理的施工進度創造良好的施工生產環境,提供使顧客滿意的精品。

  3)材料部門供應的材料要符合材料質量標準,要嚴格材料采購、驗收檢測和使用管理制度,要及時了解和掌握施工現場所需不同材料和新材料的規格、性能以及應用要求的情況,做到為工程建設提供合格材料。

  4)質量檢查人員應持證上崗,應挑選工作責任心強,能堅持原則,具有較高技術水平和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專職質量人員公司直接領導,應相對固定,不得任意調整。如因工作確需調動,需經公司主管部門同意。

  5)專職質量檢驗員的配備,根據國家規定數據不低于企業職工總數的5,應滿足企業質量管理的要求與能力。

  6)項目部、隊組質量管理,要充分依靠群眾,在操作過程中要精心施工,隨時自檢。項目部應有項目質量員,項目質量員獨立開展工作。專業隊應有兼職質量員,以便進行自檢工作。兼職質量員由關切或有經驗的工人擔任。

  7)質量管理網絡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由總工程師分管,在公司質量管理部組織下展開各項工作。各技術經理分管質量工作,分管技質的主管抓質量工作,項目部設質量員、隊組設兼職質量員。

  8)質量檢驗人員應定期參加公司的質量活動。

  9)全面質量管理是現代工業生產中一種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企業的全體職工,都要學習和參加質量管理,為了取得經驗,逐步展開,應建立質量管理小組,并開展活動。

  二、公司各級的質量責任制

  1、公司總經理是負責承擔企業工程質量的法定代表人,對公司所承建工程的質量負全面責任。總經理委托總工程師或項目經理具體抓公司的工程質量。

  2、總工程師或項目經理負責實施集團公司質量工作規劃,指定質量管理目標,負責確定重點、重大工程的質量保證措施,總工程師或項目經理領導質量管理部和工程技術部,對工程質量進行具體工作。單位工程質量的評定,由質量管理部組織評定,總工程師審核驗證。

  3、各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本項目工程質量和產品質量。分管的技術經理具體抓工程質量,有職有權。各項目經理應尊重技術經理在質量問題上的處理意見。項目部應根據具體情況定出質量管理目標,確定創優質目標工程,制定獎罰制度并以切實實施。并制定工程質量計劃。

  4、項目經理對在建工程的'質量全面負責,項目工程師配合項目經理抓好工程質量控制,負責技術交底、過程檢查處理、檢驗批和分項工程的評定驗收,匯報和整改質量問題,項目經理在質量問題上應與項目工程師密切配合,尊重項目工程師在質量問題上的意見。

  5、作業班組長主要抓好隊組操作質量,提高工人技術素質。保證檢驗批和分項工程質量達到國家驗收標準,不合格者推倒重來,多創優質產品,擺正質量同進度,質量同效益的辯證關系,在抓好質量基礎上促工程進度,降低原材料的消耗。

  三、公司質量管理部職責范圍

  1、認真執行百年大計,質量第一,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的方針,在總工領導下,組織推動生產中的質量工作,貫徹、執行工程質量的有關政策、法令、制度、規范、規程及有關文件,有關規章制度。

  2、在總工領導下,制訂和完善工程質量獎罰方法,并組織實施,對分公司進行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3、經常深入現場,積極宣傳,貫徹質量操作規程,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立即報告總工程師。

  4、參與重點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討論,并對各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對職工做好質量教育,并經常對質量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并組織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6、組織質量員定期活動,開展質量監督工作,提高質量員業務水平。

  7、做好工程質量報表,做好分項工程質量月檢查評定工作,并將分項工程月檢查評定情況匯集上報下發。

  8、在總工程師領導下,擬訂目標管理項目,開展優質工程活動,做好組織評定及資料復查工作。

  9、組織工程的基礎、主體及竣工的驗收工作,聽取有關單位意見,提高工程質量。

  10、收集顧客投訴意見,明確責任部門,按要求落實整改問題,使顧客得到滿意。

  四、質量檢查和評定

  質量檢查工作,應以自檢為主,自檢、互檢與專職檢查相結合的原則,按照現行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執行。

  1、自檢:隊組在操作過程中,應進行自檢,每天收工前和完成一定數量的產品以后,由兼職質量員會同項目工程師、作業班長進行自檢工作。

  2、互檢:工序搭接,不同工種交接時,應進行工序之間的交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通過互檢以促進隊組之間提高工程質量意識,并弄清各自的責任。

  3、檢驗批的質量檢查:應由項目質量員、作業班長進行檢查和實測,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處理,并填寫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4、分項工程的檢查:應由項目經理、項目工程師、項目質量員進行檢查和實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填寫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5、專職檢查:公司專職質量員根據項目部的分項工程評定,每月組織復查,核定分項工程等級。隊組互檢由隊組兼職質量員簽字。

  6、定期的質量檢查:公司組織各級質量管理人員開展定期的質量檢查,交流經驗,開展評比活動,促進工程質量不斷提高。

  (1)項目經理每月對分項工程進行復查,對于檢查不合格的應及時處理,表揚優良,批評差劣,進行獎懲。

  (2)質量管理部每季對工程進行抽查,并將抽查的情況匯集起來上報下發。對工程質量成績顯著的單位和項目部給予表揚或嘉獎。

  7、公司質量管理部不定期的開展質量抽查工作,全面監控施工項目的質量動態,嚴格把好過程控制關。

  五、材料、構件的質量驗收

  1、所有進場的原材料及工具,供應部門應及時提供出廠證明或質量保證書。工地材料員要對所進材料的規格、數量及外觀質量進行檢查驗收。

  2、各種材料驗收:要檢查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驗用證、進市許可證及質量保證資料,成品出產質量必須符合設計及驗收標準,驗收人員對成品規格、數量及外觀質量進行驗收。

  3、所有由生產廠送進場的產品,項目經理在工地應進行檢查驗收,質量員進行質量抽查。到廠內提貨的,應在廠內進行驗收,發現質量存在問題,可拒絕接收。

  4、現場材料必須按施工總平面圖布置堆放整齊有序,場地要硬化,排水要暢通,特種材料要做好防潮、防火、防腐工作,保證材料在現場存放過程中的質量。

  六、質量員的活動及報表制度

  1、每月質量員進行集體活動,活動內容由質量管理部組織,如:

  (1)學習規程、規范、質量標準及其他業務知識。

  (2)交流情況,分析解決質量通病。

  (3)優質工程驗收評定。

  (4)質量觀摩。

  2、每季參加一次由公司組織的質量檢查活動。

  3、做好分項工程質量月報,通過檢查,如實填寫。作業班組在當月末,下月2日前上報各項目部、項目部組織復查,于月后7日內上報質量管理部(一式三份)。公司再組織抽查復核。

  4、收集過程控制中的顧客、監理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滿意度信息;收集顧客意見調查表;實施回訪工作;均在季度內作出收集統計后上報集團公司質量管理部。

  5、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工程質量事故分一般性質量事故和重大質量事故兩類。一般事故發生后,應立即與公司取得連系。

  七、工程階段驗收

  單位工程各階段的驗收工作:

  在該階段工作完成后進行。單位工程階段驗收分殼體驗收、性能測試;分項工程的質量控制資料和質量驗收記錄及安全和功能檢測報告等。階段驗收由各項目部協助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邀請該工程的設計、監理、質監及公司的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工程階段驗收按下列程序進行:項目工程師介紹工程概況和施工中質量控制情況,公司技術質量部門介紹質量檢查結果。進行現場檢測;匯集到會各方代表驗收意見;進行主體工程驗收簽證或提出整改意見寫成會議記錄及驗收報告。為確保單位工程竣工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特規定公司所有工程,在完成合同內容后,必須通知公司質量管理部一起進行竣工工程的質量預驗收。未經預驗通過的工程不得報建設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八、整體驗收

  1、工程預驗收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工程合同范圍內的分部項工程施工完畢。

  (2)階段工程通過驗收,性能良好。

  (3)工程質量驗收資料齊全,質量控制資料基本齊全。

  (4)書面的施工情況匯報已完成。

  其內容一般包括:

  A、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建筑面積、預算造價、計劃開竣工日期、實際開竣工日期、結構形式、周遍施工環節、內外裝飾、施工中發生的特殊情況,甲方、設計、監理、質監情況、總分包情況等。

  B、工程施工實況:施工過程、設計變更、隱蔽工程。

  C、工程施工情況:質量預控方法、過程、結果;各分部項實測統計及結果;分部項驗收及結果、QC小組活動及結果。

  D、工程中尚未得到解決的問題及建議。

  工程預驗收提出整改的內容限期整改,整改結束及時填寫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表、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和觀感質量檢查記錄。企業技術負責人評定工程質量等級后才能進行正式的竣工驗收。

  2、工程整體驗收

  整體驗收在預初驗合格之后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等四方人員參加共同驗收,驗收時應做好驗收準備,資料必須齊全,要作施工情況匯報,介紹工程質量概況,填寫竣工驗收記錄,驗收通過后共同簽證,交付建設單位使用。

  整體驗收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完成了合同規定的各項工程的內容。

  2、各分部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以上。

  3、工程技術資料正確、齊全。

  4、已簽署工程質量保修證書。

  5、書面的施工情況匯報已完成。

  屏蔽效能的驗收及認證:工程結束后,由需方按國軍標進行性能檢測:

  1、如需方對測試結果有異議,可由供方、需方及由需方委托的權威檢測單位組成聯合驗收小組,對屏蔽室的屏蔽效能進行復測認證,測試費用由需方負責。如性能未符合合同規定的指標,供方整修至達到合同要求,發生費用由供方負責。

  2、工程竣工驗收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介紹工程概況;介紹施工實況匯報工程質量情況;提出工程中尚未解決的問題并說明原因;驗收人員實地查看驗收工程;聽取及匯總各方面的意見,評定質量等級;簽字辦好驗收手續確定竣工資料、竣工決算,完成未了事項及工程結帳的制約日期。

  3、其它項目的驗收:屏蔽室安裝結束后由需方派出專人按雙方制訂的合同有關要求,對該工程的電氣、裝飾通風安全及其它配置設備進行驗收。

  4、交付:在上述兩項目驗收均合格后,供方將該工程交付給需方,屏蔽驗收工作結束,屏蔽合同履行完畢。、交付:在上述兩項目驗收均合格后,供方將該工程交付給需方,屏蔽驗收工作結束,屏蔽合同履行完畢。

  屏蔽室質量的保證和售后服務措施

  1、嚴格按照標準,保證施工質量;

  2、屏蔽室移交使用時,供方向需方提供屏蔽室的全部圖紙和資料文件,并進行使用培訓,需方保證不向除最終使用者外的第三方泄露;

  3、建立質量檔案,定期回訪用戶,檢查質量情況:公司設有售后服務機構,可及時排除屏蔽室的故障并及時進行維修:在接到用戶維修電話通知后,一般問題立即答復,疑難問題24小時內答復,重大問題在48小時內趕到現場維修處理。

  九、投訴和回訪保修制度

  1、為維護企業社會信譽,確保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凡工程交付使用后的保修期內必須做好回訪工作。

  2、工程質量保修書應在竣工驗收同時交給甲方。竣工后在接到建設單位發回的保修要求和投訴時應立即派人回訪,并進行處理。

  3、工程竣工半年后由分公司組織質量回訪1~2次,期間發現問題確因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分公司要負責保修。

  4、施工時的顧客投訴,要積極處理,滿足顧客的需求。

  十、顧客滿意度測量

  工程質量是關系客戶滿意度的重要方面,認真實施在施工過程中、施工驗收時和驗收后的顧客滿意度測量,是企業為滿意度提供服務的規定。在施工過程中,現場協調會中,上級主管部門綜合檢查中收集各方的顧客滿意度信息。從中分析和測量企業給予顧客的滿意程度,并不斷提出改進意見,使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不斷完善,顧客的滿意不斷提高。

  十一、獎罰制度

  獎優罰劣的措施:對施工管理不善,造成管理失職和質量下降的;對違反規定的,造成安全問題的;給甲方造成使用功能嚴重影響的;對工程反復出現問題又不積極整改的等等,均處以經濟罰款和行政處罰。

  對榮獲優質工程(包括結構優質)的;對質量管理和工程質量名列前茅的;對分部、分項質量突出的等給予表彰和獎勵。

  生產管理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參照以往質量實績會同有關單位檢查各料號(規格)各項標準及規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訂。

  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修訂時,生產管理組應填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設(修)訂表,說明修訂原因,并交有關部門會簽意見,呈現總經理批示后,憑此執行。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篇2

  1.為加強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的管理,規范招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水利系統工程建設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2.招標項目:凡是各基層單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水利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采購等必須進行招標。

  3.招標范圍:涉及防洪、排澇、灌溉、水力發電、引(供)水、灘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資源保護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

  4.規模標準: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5-20萬元的各類項目可采用邀請招標方式。

  5.凡是夠招標條件工程項目必須由有資質的招投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

  6.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項目的招標準備工作由項目實施基層單位具體負責。

  7.水利局負責管理全系統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邀請縣監察、計劃、財政、審計部門等全程行政監督。

  8.項目的招標必須成立招標領導小組,由局一名主管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負責招標事宜。

  9.各項目實施單位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編制招投標實施方案,報有關部門審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備案的招投標報告。

  10.水利局組織人員監督開標、評標、定標等活動。對招標投標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立即責令改正,必要時可做出包括暫停開標或評標以及宣布開標、評標結果無效的決定,對違法的中標結果予以否決。

  11.本制度從20xx年x月x日起執行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篇3

  設備工程建設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為搞好公司內部管理,提高投資效益,確保公司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結合公司目前狀況、將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1.公司工程部設備管理室是公司設備工程建設的管理部門,在工程部領導下行使管理職能。

  2.所有建設項目,都必須提前一年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方案設計納入年度建設計劃,報有關部門審批。

  3.所有建設項目的組織、施工、驗收及竣工決算必須嚴格按相關建設管理辦法執行

  4.所有主要建設項目,都必須設立項目負責人,組織并管理工程項目施工的全過程。

  5.項目負責人認真制訂項目實施計劃,檢查施工的前期準備工作,提前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申報手續,起草工程任務書。

  6.建設項目具備開工條件時,由施工單位指派一名施工負責人,負責施工現場,協調工作,才準許進場施工。

  7.工程的維護接收單位應指定一名隨工負責人作為工程的'驗收代表,與項目負責人、質量監督員一起,負責檢查工程質量,及時對施工現場的隱蔽工程進行檢查及驗收,并做好詳細記錄。

  8.施工單位接到工程任務書后,應及時呈報開工報告,經上級主管部門及質監站同意后,方可開工。

  9.工程因故停工,應及時呈報《停工報告》給工程部,并主動地配合解決停工問題。10.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立即將竣工報告呈送工程部,并做好工程待驗準備,竣工時間以工程部收到竣工文件為準。

  11.竣工文件及驗收材料由工程部報送上級主管部門,提前一周移交給維護部門,由工程部確定竣工驗收時間并組織驗收。

  12.施工材料、器械由項目負責人依設計文件核報,由主管領導核批領發。

  13.工程竣工結算由該項工程的項目負責人核對,經主管領導批閱后報審計部審定。

  14.結算工程費必須經審計部審核后,由項目負責人辦理撥款的呈批手續。

  15.竣工驗收證書必須由該工程的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隨工負責人簽名,或由其單位委派的代表簽名才有效。

  16.工程完工后,對于工程中有少數設施未能按設計規定內容全部建成,但對近期投產影響不大,也應組織驗收,交付使用,對遺留的問題應落實責任,明確處理辦法和處理期限,接收單位不得借故拒絕接收。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篇4

  一、為加強廉政建設,杜絕違法亂紀行為,保持公司員工隊伍的清正廉潔,根據有關黨政紀規定制訂本制度;

  二、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紀委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廉政準則》和市建設黨工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嚴格按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辦事,嚴禁不按規定程序操作或越權審批;

  三、堅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序、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監督;

  四、工程建設項目和大宗設備、物資采購一律實行公開招標或議標,擇優選擇施工單位和供貨方;

  五、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精神,反對講排場、擺闊氣,搞鋪張浪費;對外接待要嚴格按標準執行;

  六、勤政廉政,嚴禁利用職權“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當事人的宴請或高檔娛樂消費等活動。外單位請柬,一律交公司辦公室由公司領導酌情處理;

  七、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親友謀利,未經批準不得公車私用;

  八、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禮金、信用卡、有價證券以及各種貴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難以謝絕而接受的,禮金禮物必須如數交財務部登記,并按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為了嚴格執行施工合同,提高建設工程管理水平,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山東科技大學校內建設施工管理。

  第三條聘請監理單位實施監理的工程,學校基建部門與承包單位之間進行建設工程合同有關的聯系活動,通過監理單位進行;沒聘請監理單位的工程,本辦法所列條例由學校基建部門實施管理職責。

  第四條工程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與執行國家基本建設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規和要求,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

  2、編制選址報告;

  3、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工作;

  4、認真搜集有關資料,參與調研與技術論證,為編審工作提供依據;

  5、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向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征地手續;

  6、負責提供設計資料,進行勘察與設計的招標與委托工作,并經常了解設計文件的編制情況;

  7、做好基本建設的計劃管理。根據批準的建設計劃,合理安排分年度建設的內容和投資;

  8、組織設計、施工及有關單位進行施工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9、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為工程及時開工和順利施工創造必要的條件,及時辦理建設用地的征購、拆遷和清除障礙物;

  10、申請報建手續、規劃許可證、投資許可證和開工許可證;

  11、辦妥水、電源接通,通訊線接通,保證施工道路暢通,做到“三通一平”,場地的地上地下情況清楚,場地動遷情況清楚;

  12、做好施工現場管理,主要是施工技術管理,工程質量的檢查與監督工作;

  1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整體施工方案:主要審查是否有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工程質量;是否能達到科學管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是否實際;是否采用了先進技術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施工總平面圖、場地對學校是否影響等;

  14、收集了解并及時督促與審查施工單位的工程進度和統計資料,為施工順利進行創造條件,確保按期交工。按期編制各種定期統計、會計報表,上報主管部門;

  15、寫好現場施工日志,做好基本建設技術檔案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及時做好竣工圖的繪制和有關施工技術資料的歸檔與移交;

  16、做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與監督工作,審查施工圖預算,施工中控制工程預算,審批工程進度款的撥付與工程的決算。千方百計降低工程造價,正確編制和執行財務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17、組織落實應由學校基建部門供應的材料、設備等物資的供應,復核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部件的出廠合格證及督促現場及時化驗,查看化驗報告;

  18、嚴格執行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并及時檢查監督合同的履行;

  19、辦理與做好單位工程的交工驗收。正式驗收前應做好初驗與預驗工作,參加質量評定,辦理工程移交。

  第五條學校基建部門施工管理的重點工作:

  1、保證工程質量,施工管理應當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方針政策和施工驗收規范;

  2、組織施工單位認真貫徹保證質量的各項措施與管理辦法;

  3、制定學校基建部門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

  4、貫徹預防為主,加強質量檢查;

  5、積極主動配合施工單位,為施工單位按期交工創造條件;

  6、隨時掌握施工進度,參加各種調度會,發現問題及時與施工單位交換意見,求得解決辦法;

  7、節約投資、降低工程造價。

  第六條施工管理的主要內容:

  1、圖紙會審與技術交底。學校基建部門要組織設計單位對圖紙的設計意圖、工程質量要求向施工單位作出明確的說明。在正式施工前,施工圖紙會審要把圖紙上的差錯和缺陷進行全面的糾正和補充。

  2、施工圖紙會審應當由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工程監理部門、學校基建部門施工現場技術管理及監督人員、物資供應人員、財務人員、預決算人員參加。圖紙會審首先由設計單位的設計人員進行技術交底,詳細說明設計意圖,建筑結構類型及水、暖、電的設計方案,標準構件的選用,建筑材料的性能質量和選用要求,對施工單位在施工步驟、施工方法方面的建議和要求詳細交待,以達到了解設計圖紙的意圖;

  3、圖紙會審的要點:

  ⑴設計圖本身各部尺寸、標高是否統一,是否準確無誤;

  ⑵建筑圖、結構圖、設備安裝圖之間是否碰撞有矛盾;

  ⑶設計圖功能是否滿足使用要求,結構選型及水暖電設計方案是否符合經濟合理的原則,有哪些改進與建議;

  ⑷根據設計圖紙的要求,施工單位的施工條件是否具備;

  ⑸新工藝、新材料的使用,施工單位能否達到設計要求;

  ⑹施工現場條件是否能按設計要求滿足施工需要;

  ⑺室外各種管線布置(供暖、供水、排水、煤氣、供電)是否合理,與總體規劃是否一致,與建筑物或地下設施是否有矛盾。

  4、圖紙會審時應注意的問題:

  ⑴會審時,學校基建部門要做好會審記錄;

  ⑵會審時,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屬于設計單位的,由設計單位負責解答與處理;屬于其他方面的由學校基建部門負責處理解答;

  ⑶會審后,由學校基建部門整理會審紀要,參加會審的單位同意后,由設計、施工、學校基建部門蓋章、簽字,以此做為施工依據;

  ⑷會審紀要要有正式格式,要寫明會審時間、地點、主持人、參加單位和參加人,明確處理問題完成時間與完成單位,會審紀要作為該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存檔。

  5、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定位放線:

  ⑴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如下:

  ①工程施工準備;

  ②組織施工領導機構;

  ③制定工期保證體系;

  ④制定工程質量保證體系;

  ⑤制定施工方案與施工辦法;

  ⑥繪制施工總平面圖;

  ⑦制定工程材料與勞動力計劃;

  ⑧制定安全施工、工地文明施工措施;

  ⑨制定節約措施和冬雨季施工措施。

  ⑵復核施工放線與定位:

  主要是按總平面圖位置進行平面控制與高程控制的核測。

  6、工程質量檢查的依據如下:

  ⑴國家頒布的`施工及驗收規范、技術操作規程、技術標準、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⑵施工圖紙及說明、設計變更通知單、技術核定單、會審紀要、會議決定等;

  ⑶當地政府質檢部門規定的細節要求。

  7、工程質量檢查與監督,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

  為了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學校基建部門對工程建設應進行宏觀控制與微觀監督檢查相結合。

  ⑴宏觀控制。就是選好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嚴把材料質量關。

  ⑵對工程進行微觀監督。要求甲方代表切實地深入工程施工的各個環節中去進行監督檢查工作。突出以預防為主,把管理工作的重點從事后把關轉移到事先預防上來,從管理結果到管理因素,從依次檢查算總賬改為抓施工過程的管理上來。主要控制好兩個方面:一是施工隊的工作質量;二是工人操作工序質量。

  ⑶把好材料質量關。嚴格材料采購、進貨、質量檢驗程序,實行一票否決制。實行“三參與”,即采購材料選貨源時,參與看樣、取樣;參與檢查產品出廠合格證;參與確定進貨前、后,取樣作出試驗報告。

  8、對建筑物、構筑物地基要組織設計、施工單位、質量監督部門進行驗槽,并對地基檢查處理。

  9、對隱蔽工程進行檢查驗收。經檢查合格后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隱蔽工程未達到驗收條件,施工單位應采取措施進行返修,合格后,通知學校基建部門重新檢查驗收。如果施工單位未通知隱蔽工程驗收自行隱蔽的,學校基建部門有權提出檢查,其造成的費用及后果由施工單位負責。

  10、對于給排水、采暖、通風、電氣安裝、設備安裝的試壓、試水、試運轉與調試,甲方代表必須參加全過程,并簽證試驗記錄。

  11、對于建筑質量通病要采取防止措施,該漏的就讓它暢通,不該漏的決不能漏水。

  12、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工程施工時,必須按照規范的規定施工。施工過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必須按標準的規定驗評分項、分部及單位工程的質量等級。

  第七條施工現場及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1、現場管理。施工現場“三通一平”,拆遷、清理障礙、道路修建等這些為正式開工創造條件的工作均應由學校基建部門負責,可以委托施工單位施工。

  2、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涉及的方面較多,院內交通、防火、防盜、材料堆放、電線使用與維護;閑雜人員及小孩不能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單位的工人不能到院內閑走亂串等等。施工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單位負責,學校基建部門可以配合督促檢查,對于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現象須協助及時處理。

  3、綜合協調各有關單位互相配合搞好工作。工程建設還與很多單位有密切的聯系,如設計單位、材料設備的供應單位、水電部門、政府規劃部門、施工管理部門、質檢部門等。學校基建部門代表,要將工作做到前頭,不至于影響工程和造成損失。

  第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學校基建部門負責解釋。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篇6

  管理的目標和任務

  一、施工方項目管理的目標

  由于施工方是受業主方的委托承擔工程建設任務,施工方必須樹立服務觀念,為項目建設服務,為業主提供建設服務;另外,合同也規定了施工方的任務和義務,因此施工方作為項目建設的一個重要參與方,其項目管理不僅應服務于施工方本身的利益,也必須服務于項目的整體利益。'項目的整體利益和施工方本身的利益是對立的統一關系,兩者有其統一的一面,也有其矛盾的一面。

  施工方項目管理的目標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它包括:

  1.施工的安全管理目標;

  2.施工的成本目標;

  3.施工的進度目標;

  4.施工的質量目標。

  如果采用工程施工總承包或工程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必須按工程合同規定的工期目標和質量目標完成建設任務。而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成本目標是由施工企業根據其生產和經營的情況自行確定的。分包方則必須按工程分包合同規定的工期目標和質量目標完成建設任務,分包方的成本目標是該施工企業內部自行確定的。

  按國際工程的.慣例,當采用指定分包商時,不論指定分包商與施工總承包方,或與施工總承包管理方,或與業主方簽訂合同,由于指定分包商合同在簽約前必須得到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認可,因此,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應對合同規定的工期目標和質量目標負責。

  二、施工方項目管理的任務

  施工方項目管理的任務包括:

  1.施工安全管理;

  2.施工成本控制;

  3.施工進度控制;

  4.施工質量控制;

  5.施工合同管理;

  6.施工信息管理;

  7.與施工有關的組織與協調等。

  施工方的項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階段進行,但由于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在時間上往往是交叉的,因此,施工方的項目管理工作也會涉及設計階段。在動用前準備階段和保修期施工合同尚未終止,在這期間,還有可能出現涉及工程安全、費用、質量、合同和信息等方面的問題,因此,施工方的項目管理也涉及動用前準備階段和保修期。

  在工程實踐中,一個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和該項目施工方的項目管理是兩個相互有關聯,但內涵并不相同的概念。施工管理是傳統的較廣義的術語,它包括施工方履行施工合同應承擔的全部工作和任務,既包含項目管理方面專業性的工作(專業人士的工作),也包含一般的行政管理工作。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篇7

  一、總則

  1、為加強對建設工程的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公司資質正常運行、健康發展,提高企業信譽及市場競爭能力,特制定本辦法。

  2、凡在本公司資質范圍內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的相關部門、人員及其生產活動等,必須遵守本辦法。

  3、本辦法所稱的建設工程是指在xx公司資質類別、等級許可的范圍內依法承攬的相關業務工程。

  二、公司各部門質量、安全責任和義務

  ㈠、公司總裁

  1、公司總裁是受企業法人委托,全權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依法對公司的質量、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范,掌握本公司質量、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質量、安全工作,對公司質量、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3、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質量、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項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獎罰辦法。

  4、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

  5、領導并支持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人員的監督檢查工作。

  6、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領導、組織本公司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重大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和監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重復發生。

  ㈡、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領導的各項質量、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工程承包合同等協助公司總裁做好質量、安全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在本公司質量、安全生產中負技術領導責任。

  2、領導制定年度和季節性施工計劃時,要確定指導性的安全技術方案。

  3、負責對公司在建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負責對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不需專家論證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批。對于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其施工方案審核時,應嚴格審查是否具備安全技術措施及其可行性, 并提出決定性意見。

  4、 領導質量、安全技術攻關活動,對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及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操作規程,重大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5、參加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貫徹實施“5牌1圖現場管理法及業內資料管理標準。參與文明施工安全檢查,監督現場文明安全管理。

  ㈢、事業部/分公司經理

  1、對本事業部/分公司質量、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公司總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本事業部/分公司各項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本事業部/分公司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質量、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實施計劃,組織落實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施工組織設計。

  3、組織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參與編制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較強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審核本事業部/分公司建設工程施工項目中的質量、安全技術管理措施,確保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投入使用。

  4、領導組織本事業部/分公司的質量、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確定質量、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領導、組織民工隊長的培訓、考核與審查工作。

  5、領導組織本事業部/分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質量、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潛在或存在的質量隱患及不安全生產問題。

  ㈣、質量安全部

  1、積極貫徹和宣傳上級的各項質量、安全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公司范圍內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2、編制定期質量、安全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并負責貫徹實施。

  3、協助領導組織質量、安全活動和檢查。制訂或修改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企業內部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對公司職工進行質量、安全教育,建立定期的質量、安全生產檢查活動。

  5、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會審;參加質量、安全技術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會審;參加公司生產會議,掌握信息,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參加公司在建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6、定期、不定期對工程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或問題,及時提出改正意見,制止違章,有權停止作業和罰款。

  7、協助領導監督檢查質量、安全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轉,對削弱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門,要及時匯報領導,督促解決。

  8、參加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并按規定及時上報,對質量、安全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證本企業一圖九表法、業內資料管理標準和質量、安全生產保障體系正常運轉。

  ㈤、綜合部

  1、勞資、勞物

  ⑴ 對公司職工進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將質量、安全技術知識列為職工培訓、考核、評先內容之一,對招收新員工要組織入職教育和資格審查,保證提供的人員具有一定的質量、安全生產素質。

  ⑵ 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并向主管領導通報情況;

  ⑶ 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嚴格執行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并監督實施情況。

  ⑷ 參加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從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人事

  ⑴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公司實際,配齊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術和實干經驗的質量、安全骨干,保證公司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的素質。

  ⑵ 組織對新調入、轉崗的施工、技術及管理人員的質量、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⑶ 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負責審查質量、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⑷ 參加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決定。

  3、教育

  ⑴ 組織與建設工程施工生產有關的學習班時,要統籌安排質量、安全生產教育課程。

  ⑵ 各專業主辦的各類學習班,要設置勞動保護課程(課時應不少于總課時的1-2%)。

  ⑶ 將質量、安全教育納入職工培訓教育計劃,負責組織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

  ㈥、運營部

  1、在審核項目部上報的月度生產運營計劃時,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組織均?生產,保障安全工作與生產任務協調一致。對改善勞動條件、預防傷亡事故的項目必須視同生產任務,納入運營生產考核目標。

  2、在檢查生產計劃運營實施情況的同時,要檢查安全措施項目的執行情況,對施工中重要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實施工作要納入計劃,列為正式工序,給予時間保證。

  3、在生產任務與安全保障發生矛盾時,必須優先解決安全工作的實施。

  ㈦、項目經理

  1、對承包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質量、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況,制定本項目部各工序質量、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并監督其實施。

  3、在組織項目工程承包,聘用項目部人員時,必須本著質量、安全工作只能加強的原則,根據工程特點確定質量、安全工作的管理體系和人員,并明確項目部質量、安全人員的質量、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并指導項目部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的對應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民工隊伍必須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工制度與管理,適時組織上崗人員質量、安全教育,要對民工隊伍的人員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質量、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6、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質量、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過程中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或問題時,及時組織制訂措施,解決問題。對上級提出的質量、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7、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8、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管理,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創優評先工作,維護公司資質的正常運轉和健康發展

  ㈧、項目技術負責人

  1、對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質量、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國家現行質量、安全技術規范、規程、標準。結合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和開工前的全面質量、安全技術交底。

  3、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要制訂質量、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具有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質量、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危險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參加每周一次的質量、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質量問題、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8、貫徹實施“5牌一圖”及內業資料管理標準。確保各項質量、安全技術措施有針對性。

  9、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10、加強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創優評先工作,負責項目部申報文明工地資料的準備,并參加相應檢查評定。㈨、施工員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對所管轄施工段的質量、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施工任務特點,向所管轄民工隊伍進行書面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作業違章行為。

  3、經常檢查所管轄施工段民工隊伍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安全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質量、安全技術交底,落實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每周或不定期組織所管轄民工隊伍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質量、安全教育活動,自覺接受公司質量、安全部門/監理/業主/上級領導的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質量、安全隱患或存在的問題。

  5、對所管轄施工段工程項目應用的符合審批手續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要組織作業工人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若在施工中發現問題,立即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6、發現因工傷亡或未遂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

  ㈩、安全員

  1、在項目經理部和公司質量、安全部的領導下,督促項目部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安全法規及企業制定的安全規章制度,發現問題要及時制止,糾正和向領導及時匯報。

  2、參加項目部建設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制定并督促檢查項目部安全技術交底落實情況。

  3、深入現場每道施工工序,掌握安全重點部位的情況,檢查各種防護設施,糾正違章指揮,冒險蠻干。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4、參加項目部組織的定期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要督促其在整改限期內整改完成。發現危險及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制止作業,組織人員及時撤離危險區域。

  5、發生工傷事故,要協助保護好現場,及時填表上報,認真負責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不隱瞞事故情節,認真如實向有關領導匯報情況

  (十一)、材料員

  1、按照項目部進度計劃要求,組織各種施工、安全物資的供應工作。

  2、對供應商進行分析,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定期向公司反饋供應商相關信息。

  3、負責對合格供應商供應的生產物質、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驗收、記錄,并做好驗收狀態標識,儲藏保管好生產物資及安全防護用品(具)。

  4、負責對進場材料的標識及分類堆放,消除事故隱患。

  5、對現場使用的腳手架、高凳、吊鉤、安全網等安全設施和配件應保證質量,并定期檢查和試驗,對不合格和破損的,要及時進行更新替換。

  6、對易燃易爆物品進行重點保管。

  7、經常與施工人員取得聯系,聽取施工人員對所購勞防用品和安全防護物品的反饋意見。

  (十二)、機械員

  1、操作規程是保證機械正常運轉,確保安全生產必不可少的制度。為了管理好機械設備,實行定機定人定崗的“三定”制度。

  2、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方可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帶領下才能操作,非本機操作人員,嚴禁亂動。

  3、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人員或機務人員的指揮,正確操作,保證作業質量,及時完成任務,但對于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引起危險事故的不正確指揮,有權拒絕執行。

  4、操作人員必須具備懂機械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的“四懂三會”水平。

  5、嚴格執行各施工機械的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認真做好機械設備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證機械設備的附屬裝置、隨機工具經常整潔、完好、齊全。

  (十三)、質檢員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的質量、安全政策、規程、標準及有關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規定和要求。

  2、負責項目部在建工程的質量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格控制工程質量。

  3、監督檢查各班組做好自檢、互檢、交接檢,隨時查驗項目部的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和質量分析會記錄。

  5、參加項目部每周工程例會,針對項目工程存在的質量隱患/問題,分析原因,制定預控及整改措施并負責監督落實。

  6、在質量監控檢查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立即通知安全員或項目經理,同時有權責令暫停施工,待處理好安全隱患后,再行施工。

  (十四)、項目班組長

  1、認真執行質量、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質量、安全和健康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認真落實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十五)、項目工人

  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質量、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質量、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積極參加質量、安全活動,認真執行質量、安全交底,不違章作業,服從質量、安全人員的指導。

  3、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質量、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積極傳授安全生產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具,做到正確使用,不準拆改。

  4、對不安全作業要積極提出意見,并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5、發生傷亡和未遂事故,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6、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

  三、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措施

  ㈠、合同簽訂管理制度:

  1、公司經營部負責建設工程的招投標工作,工程中標后,代表公司與業主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公司運營部負責工程中標后與事業部/分公司/分包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時的注意事項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護承發包雙方權益的法律文件。是承發包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最高行為準則。為防范合同糾紛,在簽訂過程中,應在以下方面加以注意。

  i 關于發包人與承包人:

  ⑴ 對發包方主要應了解兩方面內容:

  ①主體資格,即建設工程相關手續是否齊全。

  ② 履約能力即資金問題。施工所需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或可能落實等。

  ⑵ 對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內容有:

  ①資質情況;

  ② 施工能力;

  ③社會信譽;

  ④ 財務情況。

  承包方的二級公司和工程處不能對外簽訂合同。

  ii 合同價款應注意:

  ⑴《協議書》中“合同價款”的填寫,應依據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1條規定,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在協議書內約定。

  ⑵ 合同價款是雙方共同約定的條款,要求第一要協議,第二要確定。

  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都不能作為合同價款,約而不定的造價不能作為合同價款。

  iii 發包人工作與承包人工作條款應注意:

  ⑴ 雙方各自工作的具體時間要填寫準確。

  ⑵ 雙方所做工作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應填寫詳細。

  ⑶ 雙方不按約定完成有關工作應賠償對方損失的范圍、具體責任和計算方法要填寫清楚。

  iv 合同價款及調整條款應注意:

  ⑴ 填寫合同價款及調整時應按《通用條款》所列的固定價格、可調價格、成本加酬金三種方式,約定一種寫入本款。

  ⑵ 采用固定價格應注意明確包死價的種類。如:總價包死、單價包死,還是部分總價包死,以免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

  ⑶ 采用固定價格必須把風險范圍約定清楚。

  ⑷ 應當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約定清楚。雙方應約定一個百分比系數,也可采用絕對值法。

  ⑸ 對于風險范圍以外的風險費用,應約定調整方法。

  v 工程預付款條款應注意:

  ⑴ 填寫工程預付款條款的依據是否清晰。

  ⑵ 填寫約定工程預付款的額度應結合工程款、建設工期及包工包料情況來計算。

  ⑶ 應準確填寫發包人向承包人撥付款項的具體時間或相對時間。

  ⑷ 應填寫約定扣回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

  vi 工程進度款條款應注意:

  ⑴ 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以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

  ⑵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與支付方式以形象進度可選擇:按月結算、分段結算、竣工后一次結算(小工程)及其它結算方式。

  vii 材料設備供應條款應注意:

  ⑴ 應詳細填寫材料設備供應的具體內容、品種、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的時間和地點。

  ⑵ 應約定供應方承擔的具體責任。

  ⑶ 雙方應約定供應材料和設備的結算方法(可以選擇預結法、現結法、后結法或其他方法)。

  viii 違約條款應注意:

  ⑴ 在合同條款中首先應約定發包人對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⑵ 在合同條款中應約定承包人在進度、質量、安全、保修期等方面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⑶ 還應約定其它違約責任。

  ⑷ 違約金與賠償金應約定具體數額和具體計算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產生爭議。

  ix 爭議與工程分包條款:

  ⑴ 填寫合同條款爭議的'解決方式是選擇仲裁方式,還是選擇訴訟方式,雙方應達成一致意見。

  ⑵ 如果選擇仲裁方式,當事人可以自主選擇仲裁機構。仲裁不受級別地域管轄限制。

  ⑶ 如果選擇訴訟方式,應當選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是地域管轄)。

  ⑷ 合同條款中關于分包的工程項目須經發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x 國家規定的五類建筑工程合同屬無效

  ⑴ 合同主體不具備資格。

  合同主體不具備資格。根據規定,簽訂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須具備法人資格和建筑經營資格。只有依法核準擁有從事建筑經營活動資格的企業法人,才有權進行承包經營活動,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簽訂的建筑承包合同,都屬于合同主體不符合要求的無效合同。⑵ 借用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借用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根據《建筑法》的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也就是說,任何非法出借和借用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而簽訂的建筑工程合同都屬無效合同。

  ⑶ 越級承包。

  我國《建筑法》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承攬工程。因此,凡越級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均屬無效。

  ⑷ 非法轉包。

  根據《合同法》第272條的規定,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分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分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凡以上述禁止形式進行非法轉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屬無效合同。

  ⑸ 違反法定建設程序。

  ㈡、質量安全責任制度:

  各事業部、分公司經理所屬項目部經理/分包工程項目負責人在工程中標后各部門《簽批流程》完成后3日內應與公司質量安全部簽署質量、安全目標責任書;項目部負責完善民工安全協議、機械安全協議等,并在施工過程中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進行“三級”質量、安全技術交底。

  ㈢、圖紙會審、設計變更制度:

  1、項目工程開工前必須對設計提供的圖紙進行圖紙會審,具體由事業部經理/分公司經理組織,項目部經理、項目負責人與相關技術人員、工程監理、設計單位、業主以及有關各方一道查閱熟悉圖紙、了解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圖紙會審意見。

  2、圖紙會審時,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做好記錄,對會審時各方提出的問題及解決辦法、時間等,均要詳細記錄,必要時由設計單位另出修改圖紙,參加會議的各方代表均要簽名/蓋章認可,手續完善后的圖紙會審記錄作為項目施工的重要依據,納入工程檔案,存檔。

  3、在施工過程中,無論業主/監理還是項目部提出的設計變更都要認真及時辦理設計變更聯系單,經業主/設計/項目總監/項目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進行后續工序施工。

  4、如果設計變更的內容對建設規模、投資、工藝、質量、安全等方面影響較大的,項目部必須報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后,方可報送相關主管部門核準。

  5、所有設計變更資料,包括設計變更聯系單、工程洽商記錄、修改后施工圖紙均需文字記錄,一并納入工程檔案。

  ㈣、創優工程目標管理制度:

  項目經理質量、安全目標責任書簽訂時,由質量安全部根據工程中標合同額大小,確定該工程的創優目標(即市優、省優、國優)及省、市文明工地申報。項目部根據質量安全部下達的質量、安全目標要求及工程特點,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制定工程創優計劃及文明工地申報實施措施,經公司質量安全部審核,總工程師審批后統一備案至質量安全部。公司各級職能管理部門針對項目工程創優目標實行“優質嚴管、安全監控”方針。對于各類優質工程、文明工地公司將按相關規定予以獎勵。在工程獎項證書發放10日內所屬工程項目經理根據相關公司獎勵規定,報質量安全部審核、總裁審批后給予現金獎勵。凡以公司資質中標的(含bt項目),項目規模、技術含量等達到申報市、省、國家各類工程獎項申報標準的,一律實行強制申報,各事業部、分公司所屬項目部應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殆于履行義務。特殊情況的項目,由總裁書面批示,可不參加工程創優及文明工地申報。

  ㈤、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核制度

  1、事業部/分公司屬各項目部接到工程項目施工任務后,應由事業部/分公司經理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事業部/分公司經理要對其所承攬的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質量、安全技術管理措施予以審核,并確保相應的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投入使用。

  2、項目部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在編制單位工程施工組織(總)設計的基礎上,單獨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以下簡稱“專項方案”)

  3、所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見附件一。

  4、項目部應當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編制專項方案;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當由事業部/分公司經理組織專家、項目部、公司職能部門相關人員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見附件二。

  5、事業部/分公司對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由其所屬項目部組織編制。其中,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等專業工程實行分包的,其專項方案可由專業承包單位組織編制。

  6、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基本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建設部建質[20xx]87號關于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有關要求編寫。

  7、項目部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編制完成后由項目部組織公司各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會簽。經審核合格的,由公司技術負責人簽字審批。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不需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經公司審核合格后報監理單位,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

  8、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應當由事業部/分公司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參加論證會人員資格、人數、論證內容均參照建質[20xx]87號關于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要求進行召集。

  7、項目部應當根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方案,并經公司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組織實施。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8、專項方案經論證后需做重大修改的,項目部應當按照論證報告修改,并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9、項目部應當嚴格按照專項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調整專項方案。

  如因設計、結構、外部環境等因素發生變化確需修改的,修改后的專項方案應當按本辦法7重新審核。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方案,事業部應當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10、專項方案實施前,編制人員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向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1、項目部應當指定專人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和按規定進行監測。發現不按照專項方案施工的,應當要求其立即整改;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緊急情況的,應當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

  公司技術負責人、質量安全部門應當定期巡查專項方案實施情況。

  12、對于按規定需要驗收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事業部、監理單位應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經項目部項目技術負責人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㈥、崗位培訓制度

  1、項目部實行崗位培訓制度,應對職工進行崗前、轉崗、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相關培訓,培訓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實”即“多樣化、規范化、科學化”和“實際、實用、實效”。做到需要和常態化。

  2、項目部應結合工程進展、職工工作情況,制定培訓計劃并有針對性的科學適時培訓。職工應按時參加培訓。

  3、每次課程結束后,項目部應安排考試。考試的形式為書面答卷結合口頭問答及崗位抽查。崗位抽查主要指項目部就所講授的培訓內容是否被學員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進行隨機考核。

  凡每次考試不及格者,不得上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崗。

  ㈦、質量、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

  為確保公司負責承建的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公司實行質量、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

  1、質量、安全生產技術交底的管理:

  ⑴ 技術交底分別由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機管員、班組長對所主管的項目工程其分部分項工序操作進行交底。

  ⑵ 技術交底應于項目工程分部分項工序施工前開始,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機管理員的技術交底應有書面材料。

  2、質量、安全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

  ⑴ 本施工項目的質量要求、作業特點和危險;

  ⑵ 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

  ⑶ 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⑷ 相應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要求;

  ⑸ 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

  3、技術交底的基本要求。

  ⑴ 項目部必須實行逐級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縱向延伸到班組全體作業人員;

  ⑵ 技術交底必須具體、明確、針對性強。

  ⑶ 技術交底的內容應針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中質量標準、規范要求以及給作業人員帶來的潛在隱含危險因素和存在問題;

  ⑷ 應優先采用新的安全技術措施;

  應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驗收標準、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工長、班組長進行詳細交底;

  ⑸ 保持書面技術交底簽字記錄;

  ㈧、技術復核制度

  技術復核是工程建設質量、安全首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工程具體實施情況,有序開展技術復核,下列為項目部建設工程必須復核項目:

  1、水準點、導線點復核、定位,每道工序的測量放線、斷面定位、均要符合設計文件及國家現行相關規范、標準要求。

  2、預制構件、預埋件、預留孔、保護套、地埋管、砼、砂漿配合比,必須符合設計文件及國家現行相關規范、標準要求。

  3、設備招標、合格證、安裝、調式、說明、修正、使用規范、技術參數、都要符合行業規范,有關附件必須齊全。

  4、關系到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項目,技術復核后,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填寫復核記錄及自檢意見,關鍵部位要拍照,報項目監理復核后簽字認可。

  ㈨、工序、隱蔽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1、建設工程質量的過程控制主要是各工序的質量控制,公司屬各項目部應保證所承包的項目工程其每道施工工序質量均符合設計及國家相關規范標準要求。同時保證總體項目工程符合設計文件、規范標準及合同要求。工序驗收必須在項目部自檢合格和相關資料都完善的情況下,報現場監理驗收,經監理驗收合格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2、凡被后續工序或其他分項工程所掩埋覆蓋,今后無法直接檢查的工程部位,都屬隱蔽工程。隱蔽工程必須經過檢測、試驗進行驗收簽證。隱蔽工程驗收要在隱蔽的工序已完成,檢測試驗結果齊全且滿足規范要求后,項目部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報現場監理驗收簽證。

  3、竣工驗收交付手續

  ⑴ 工程完工后,由項目部自行完成工程預驗收,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復驗。復驗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項目部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其相關人員參加,復驗合格后,項目部填寫“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報業主/監理申批。

  ⑵ 項目部工程竣工驗收須提前通知公司質量安全部,質量安全部派員參加。公司所有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應按《公司竣工資料整理規定》整理歸檔,竣工資料須在工程竣工驗收后30日內交公司質量安全部審核并交綜合部存檔,分公司負責監督和協助項目部做好公司技術資料檢查歸檔,合格后上交公司質量安全部審核歸檔。分包工程資料由所屬項目部督促檢查其完成情況。所有工程竣工資料未達到公司規定要求的,扣除建設工程所在項目部5000-10000元罰金。

  ㈩、工程分包制度:

  ⑴ 凡以公司資質中標的建設工程,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

  ⑵ 公司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明確各自的質量、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⑶ 分包工程單位應具備相應的分包資質及相應管理人員,并配備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分包單位資質、專職人員證書應報運營部備案,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質量安全部將對分包單位資質及相關人員證書進行檢查。有權對未配備相關人員的分包單位所在的項目部進行處罰。分包工程由其所屬事業部/分公司經理對其質量、安全負總責,分包工程所屬的項目部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分包單位簽署分包合同時需提交一定數額的質量、安全生產保證金,具體由承包/分包雙方協商確定。工程竣工驗收后,質量、安全生產達到合同規定的,保證金(不包括保修期內質量保證金)予以退還,不含利息。

  (十一)、應急救援制度

  為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江蘇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有關規定,公司各項目部應結合項目施工生產的實際,制訂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救援預案的編制按照《江蘇省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標準化管理資料》(20xx版)相關章節要求進行編制。

  (十二)、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三定制度

  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中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公司屬各項目部應對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責任”的三定制度。

  2、操作證制度

  凡上崗操作機械設備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才能上機操作。

  3、交接班制度

  上班作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交待設備的運轉情況,故障的處理記錄等;接班人員應全面檢查設備的狀況,發現疑問要及時提出,以分清責任,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4、嚴格執行機械設備使用中的技術規定

  ⑴ 機械設備的技術試驗規定

  凡是新購進、新制造和重新安裝的機械,都必須經過檢查、保養、試運轉、鑒定(統稱為技術試驗),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⑵ 機械設備磨合期的規定

  其目的就是使機械零件磨合良好,增強零件的耐用性,提高機械運行的可靠性和經濟性,延長大修間隔期和使用壽命。

  ⑶ 季節性使用機械設備的規定

  建設工程機械多數是在露天作業,受氣候影響大,特別是冬季應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如預熱保溫、換用冬季潤滑油等。

  5、建立機械設備技術檔案

  ⑴ 機械設備安全協議。

  ⑵ 機械設備的運轉記錄、消耗記錄。

  ⑶ 機械設備的歷次主要修理和改裝記錄及有關資料。

  ⑷ 機械設備的事故分析記錄及有關資料。

  (十三)、建設工程項目撥款制度

  根據公司財務部劃賬規定,公司屬各項目部在建工程款項的每筆支付申請單,需由公司質量安全部簽署質量安全無事故證明,對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質量、安全隱患且整改不到位的項目部,質量安全部根據存在問題嚴重程度,有權建議扣除10萬以下(包括10萬元)的工程款作為質量、安全生產整改措施保證金,待工程整改到位后予以退還。(建議公司財務部門編制建設工程項目撥款支付制度)

  (十四)、獎勵與處罰制度

  1、獎勵

  對于項目部建設工程獲得的各相應工程獎項,公司給予一定獎勵,具體見下表

  獎項名稱

  獎勵金額(元)

  市級優質結構工程

  30000

  市級文明工地

  30000

  省級文明工地

  50000

  “古彭杯”金、銀、銅獎

  50000/30000/20000

  省級市政示范工程

  50000

  省級優質工程(揚子杯)

  100000

  中國市政示范工程(金杯獎)

  100000

  國家級優質工程(魯班獎)

  150000

  以上獎項不累加,以最高獎項為準,并按項目部60%,資料整理部門40%的比例分配。

  2、日常檢查獎懲

  各項目部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開展施工,并做好日常質量安全自檢自查,公司管理部門不定期對各施工項目進行巡查,對于出現相關質量安全隱患部位開具罰單及整改意見,經項目經理人簽字確認后,在規定期限內做好整改工作,質量安全部對其進行復查。對整改范圍內未整改到位的,質量安全部根據情節的輕重給予1-2倍罰單處罰。

  四、附則

  1、本《辦法》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總裁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篇8

  考試目的

  本科目考試主要檢驗考試掌握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知識的程度,以及解決合同管理實際問題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務和基本方法

  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務

  2、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礎

  1、合同法律關系

  2、合同擔保

  3、工程保險

  三、建設工程施工招標

  1、施工招標程序

  2、投標人資格審查

  3、施工評標辦法

  四、建設工程設計招標和材料設備采購招標

  1、工程設計招標

  2、材料設備采購招標

  3、大型工程設備采購招標

  五、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

  1、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示范文本

  2、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設計

  3、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履行管理

  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標準文本

  2、施工合同管理有關各方的`職責

  3、施工合同的訂立

  4、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5、施工分包合同履行掛藍

  七、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

  1、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的特點

  2、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有關各方的職責

  3、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訂立

  4、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履行管理

  八、建設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管理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分類

  1、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特點

  2、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分類

  3、材料采購合同履行管理

  4、設備采購合同履行管理

  九、國際工程常用全責文本

  1、FIDC施工合同條件部分條款

  2、NE施工合同中的條件部分條款

  3、AIA施工合同中的CM管理。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基建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確保施工過程責任明確、有章可循,提高工程進度,降低工程投資,實現最佳效益,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工程會議管理

  第二條 會議形式

  工程調度例會、現場專題會。

  第三條 會議內容

  (一)工程調度例會

  從工程開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開,參加人員主要有指揮部成員、各參建單位負責人。會議內容主要是總結本周的工程進展情況、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安排下周施工計劃。

  調度例會內容整理、提報:凡參加會議的單位和部門,必須將本單位、部門在本次調度會上所提出的問題和涉及到本單位、本部門的問題,以及會議對其問題做出的決定,以書面形式正式報工程指揮部。內容要完整、準確,由指揮部形成會議紀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時下發各有關部門和參建單位,按紀要中規定的工作內容和時間準時完成。

  (二)現場專題會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針對出現的各種問題,不定期召開現場專題會,參加人員指揮部有關人員和涉及到的施工單位負責人。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及時協調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確保項目施工順利進行。工程施工關鍵時期每天下午4點由指揮部負責召開現場專題會,處理好當天施工中出現的問題,為第二天施工做好準備。

  第四條 會議要求

  (一)工程調度例會由項目辦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時或通知遺漏,一次罰當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參會人員要準時到場,遲到者罰款50元/人,超過半小時以上或無故不參加罰款100元/人。

  (三)指揮部各部門和各施工單位要認真準備好匯報內容、嚴格落實會議要求。

  (四)項目辦公室要及時起草、下發會議紀要。

  第三章 經濟簽證管理

  第五條 經濟簽證是指因施工單位在施工設計圖和施工合同之外發生的工程量需辦理的簽證。土建、安裝工程必須按照施工圖設計施工,按照施工合同規定結算。凡是在施工圖設計和施工合同規定范圍內的項目,一律不得再另行辦理經濟簽證。

  第六條 經濟簽證是施工單位進行施工的依據,也是指揮部各管理部門進行工程監理、工程驗收、工程結算的憑證。施工過程中,凡是有需要辦理經濟簽證的項目,各有關管理部門及施工單位必須按本規定辦理簽證手續,不辦理簽證手續一律不能納入工程結算。

  第七條 經濟簽證手續必須在該項工程施工之前或施工同時辦理,不得在工程完成之后補辦。

  第八條 指揮部各管理部門,各項目負責人,對經濟簽證必須嚴格認真,不得玩忽職守、弄虛作假。如果出現問題,將追究項目負責人及其領導部門責任。

  第九條 經濟簽證條件

  (一)在施工圖設計范圍外或設計變更增加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二)在施工合同規定以外發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返工或重復施工發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四)由于設備加工、制造方面出現設備本體缺陷,造成土建、安裝需要修理、返工、改造等發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五)為滿足生產需要,甲方在施工圖和合同之外增加的項目而發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第十條 經濟簽證手續

  (一)辦理經濟簽證的項目,首先由主管部門填寫《經濟簽證》單,由施工單位提報工程預(估)算,經有關部門會簽,報指揮部領導批準后施工。施工完成后,由工程監理或項目負責人進行驗收,經主管部門領導審定簽字后交財務、預算組結算。

  (二)凡屬設計原因發生經濟簽證,由各專業組填寫經濟簽證單。由設計院出設計變更或設計聯系單,要寫清變更原因、內容以及必要的圖樣。

  (三)凡屬甲方原因造成返工、重復施工或新增工程量,由甲方有關主管部門負責填寫《經濟簽證》單。要寫清原因、內容、責任單位或責任人以及必要的圖樣。

  (四)凡屬設備本身缺陷發生的經濟簽證,由設備組負責填寫《經濟簽證》單。要寫清楚設備缺陷的部位,形成的原因,修補或改造的內容及工程量,并經設備制造廠家駐廠代表簽字,沒有駐廠代表的,要附有設備組與制造廠方聯系的電傳和電話記錄。

  (五)由于施工單位之間的原因產生的經濟簽證,由各專業組負責填寫《經濟簽證》單。要寫清楚發生的原因、責任方、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并經雙方認定簽字。

  (六)由于生產需要產生的經濟簽證,由各專業組負責填寫《經濟簽證》單。要寫清楚理由、內容、工程量并附有設計變更或設計聯系單。

  第十一條 經濟簽證結算

  (一)各專業組對《經濟簽證》單所填寫的完工驗收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要逐項進行核實,并按有關規定結算。

  (二)屬于甲方或設計原因發生的經濟簽證,一律按照簽證項目的主體合同規定,與主體工程同時結算。

  (三)屬于設備制造廠方的原因發生的經濟簽證,經各專業組審核簽字后,轉財務組從應付設備款中撥付。

  (四)屬于施工單位之間失誤發生的經濟簽證,經施工主管部門和各專業組審核簽字后,從承擔責任單位的工程款中扣回。

  第四章 工程協調管理

  第十二條 協調程序

  (一)工程建設中,凡是需土建施工單位處理的問題或遇到需甲方解決的問題(包括涉及安裝、設計等),或是需安裝單位處理的問題或遇到需甲方解決的問題(包括涉及土建、設備、設計等),都需反饋到項目辦,由項目辦負責落實解決;

  (二)凡涉及需設計單位解決的問題,都由項目辦負責對外聯絡解決。

  第十三條 協調方式

  (一)以書面形式進行溝通解決。

  (二)發生問題若不能馬上解決或需解決問題在要求時間內未得到解決將會給工程建設造成嚴重影響。為盡快解決問題、明確責任,需采取《工程聯系單》方式,以書面形式進行協調,使工作協調有追溯性。

  第五章 工程竣工驗收管理

  第十四條 驗收項目

  (一)財務、預算組:負責編制好工程決算,分析概(預)算執行情況。負責考核投資效果,形成書面材料;請有資質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工程投資正式審計報告。

  (二)設備組、工藝組負責配合辦公室做好工程資料歸檔工作。

  (三)安全組負責完成環保、勞動安全衛生的單項驗收,并負責完成消防單項驗收。

  (四)生產準備組負責完成生產準備工作和開車后生產實際情況總結的書面材料。

  (五)項目辦公室負責協調、收集準備以下材料:

  1、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等批復文件。

  2、施工許可證等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文件。

  3、環境評估報告及環保部門單項驗收合格文件。

  4、消防、勞動安全衛生單項驗收合格文件。

  5、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文件。

  6、設備中標通知書。

  7、投資與資金計劃。

  8、獨立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做的投資決算審計報告。

  9、工程施工圖、竣工圖等其他文件。

  第十五條 驗收程序

  (一)在各部門負責驗收內容的準備工作完成之后,工程指揮部要組織一次自驗。

  (二)指揮部自驗合格后,由公司組織進行預驗收。

  (三)公司預驗收合格后,請上級主管行政部門對安全衛生及消防進行單項驗收。

  (四)在自行組織驗收合格、需單項驗收的工程已通過驗收并有批準的驗收報告后,由辦公室起草《技術改造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書》,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正式驗收。

  (五)項目辦公室負責驗收前的聯絡和驗收期間的接待工作。

  第六章 工程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 工程資料復印、下發管理

  (一)項目辦公室在收到各專業組移交的施工圖和設備圖紙、說明書后,藍圖在當天下發,白圖應在三天內復印、下發完畢;

  (二)工程急需資料應加班復印滿足工程需要;

  (三)由項目辦移交的現場設計聯系單和外來設計聯絡傳真、設備組移交的設備資料和外來傳真及各組室的工程聯系單,要求在當天復印、下發完;

  (四)工程會議紀要及指揮部文件,均由項目辦公室起草、打印、下發。接收和下發資料均要作好記錄,資料的發放標準按《工程圖紙/資料發放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施工技術資料管理

  (一)施工單位負責施工過程的各工序記錄。

  (二)開工前的記錄應在開工報告報審前完成,記錄主要有:圖紙會審記錄、工程技術交底記錄、施工組織設計或作業指導書及開工報告;

  (三)施工中的記錄要求在該工序完成(有檢測結果)后兩天之內完成,并經相關監理部門、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對記錄進行簽證,最晚不得超過下道工序檢驗時,否則,相關監理部門、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有權不驗收下道工序,記錄內容執行相關專業規范要求;

  (四)所有記錄都用A4紙、計算機打印,按規定格式、字體填寫,指揮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施工記錄的真實性、及時性進行檢查、考核。

  第十八條 竣工圖管理

  建設單位為施工單位提供的兩套原圖作為竣工圖紙,發生設計變更的應在圖紙上標出,并將設計聯系單附在圖中,竣工圖必須逐份加蓋竣工圖章,竣工圖章一律統一格式,內容包括:施工單位名稱、編制人、審核人、技術負責人和編制日期,圖案規格為70毫米×50毫米。

  竣工圖章應蓋在圖紙右下角空白處,各項內容必須填寫完整,所有文字一律用鋼筆填寫。竣工圖需在工程竣工之后20天內完成并移交項目辦公室。

  第十九條 竣工資料驗收、歸檔

  施工技術資料和竣工圖由施工單位整理后移交相關監理和建設單位主管部門,經審核合格后移交項目辦公室,項目辦公室組織檔案管理人員分別從檔案管理規定的角度對施工單位的竣工資料進行驗收、登記,不合格資料施工單位要按規定要求處理,直到合格后由項目辦公室按檔案管理要求整理歸檔。

  第二十條 工程檔案管理

  (一)工程檔案移交與保管

  1、工程的技術設計、技術改進、質量改進、設備訂貨、采購及安裝、基建施工等活動中形成的圖紙、設備裝箱單、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技術文件、數據、原始記錄、文字材料等均屬科技檔案,竣工資料經驗收合格后移交項目辦公室,由項目辦公室集中統一管理,任何人任何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保管或據為已有。

  2、工程建設、各子項施工、設備安裝等,在竣工驗收后,結算工程費用之前,由各職能部門把應歸檔的文件材料、技術資料整理,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移交檔案室歸檔。

  3、購置設備入廠開箱時,應由設備組和檔案室人員參加開箱驗收,隨機文件資料及時歸檔。

  4、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參觀、學習、考察等外事活動帶回的文件資料應及時送交檔案室歸檔。

  5、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完整,內容真實、準確系統地反映各項活動的歷史過程。

  6、歸檔的材料必須是原件,文字圖表必須清楚,不得用鉛筆或圓珠筆書寫,文件資料上不得亂涂亂畫。

  7、凡應歸檔的文件資料要及時整理、登記,由辦公室編目立卷、分類保管。

  8、檔案室在接收時,必須按移交清冊編目清單所列項目共同清點,核對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字蓋章,各執一份備查。

  (二)工程檔案的借閱

  1、凡是借閱檔案資料的,一律履行借閱手續,按要求登記。

  2、檔案資料借閱期限為一周,最長不超過15天,如延長使用時間,必須辦理借閱延續手續。

  3、外單位索取科技檔案材料時,須經主管領導審批,由檔案室負責提供,其他部門包括接待部門不得自行提供。

  4、員工在調離本公司時,必須將本人持有的科技檔案全部退還,否則辦公室不予辦理簽字手續。

  5、借閱和查閱科技檔案人員必須愛護檔案材料,不得涂改、標記、撕頁或損壞。

  6、借閱科技檔案返還時,必須認真嚴格核對 ,確認無誤后,方可注銷借閱手續。

  (三)合同保管

  1、合同簽訂后,必須至少一式八份,承辦部門自行保存兩份、交付合同對方兩份和預算組、總部法律事務處各一份,另外兩份移交項目辦公室管理。

  2、項目辦公室要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分類編號,記入合同管理臺帳。

  3、發放和借閱合同時必須嚴格履行手續,做好登記。及時收回。

  4、項目辦公室應定期(至少每季一次)檢查合同承辦部門對合同相關資料的存檔情況。

  第七章 日常辦公管理

  第二十一條 用車管理

  指揮部各組用車,需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領導簽字、指揮部領導批準后,向綜合部聯系用車。

  第二十二條 業務接待管理

  (一)業務接待范圍:與工程建設直接相關的外來人員,由指揮部安排項目辦公室負責接待;與指揮部各部室有直接業務往來的,由各部室負責接待。

  (二)業務招待必須本著節儉的原則,杜絕浪費。

  (三)業務招待需在綜合部辦理就餐手續,由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就餐。

  (四)業務招待陪餐,一般由部門領導陪餐,陪餐人數不能超過2人。

  (五)陪餐人員不得飲酒,如特殊需要須經指揮部領導批準,但酒后不準進入任何辦公場所和施工現場。

  第八章 工程設計管理

  第二十三條 嚴格執行集團公司項目管理制度,通過加強工程設計管理,實現工程設計先進、投資經濟,為生產系統實現工藝布置合理、物料輸送流暢、設備運轉可靠、生產運行正常奠定良好的基礎。

  第二十四條 設計方案審定

  在工程項目選定之后,工程指揮部要會同設計院,充分結合所在地的自然狀況、資源情況、工程一次性投資和遠景規劃及水泥技術的發展水平,要深入現場、反復論證、優中選優,為集團領導科學決策、審定項目提供可靠依據。

  第二十五條 設計聯絡

  在公司項目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工程指揮部負責從工程初步設計開始至生產達標其間的設計聯絡工作。要加強與設計院的溝通,根據工程計劃和工程進度,做好各環節的設計協調、聯絡工作,確保設計工作能滿足工程進展的需要。

  第二十六條 施工圖會審

  工程指揮部要根據施工圖到達公司時間,及時報集團公司總工辦,組織不同形式的圖紙會審。

  (一)組織有關專家,對設計院施工圖進行會審,主要審核工藝流程、設備選型、結構(混凝土梁柱和鋼結構件)選型及水電氣的設計方案是否經濟合理,在安全使用和規范要求下,有無改進建議,對發現的問題,要有理有據地與設計院論證解決,從而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二)組織指揮部和施工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重點審核圖紙各部尺寸是否正確;各類圖紙在建筑、結構、管線、設備之間有無矛盾;各種管線走向是否合理,與地上建筑、地下構筑物交叉有無矛盾等。

  (三)為便于會審前提出的問題在會審時能盡快解決,應將問題提前電傳設計院。會審內容要形成紀要,設計院和甲方簽字后,下發執行并存檔。

  第二十七條 設計交底

  在圖紙會審時,由設計院進行技術交底,詳細說明設計意圖、工藝流程、建筑結構選型及水電氣的設計方案、標準構件采用、建筑材料選用要求、施工步驟、施工方法等,以使對設計圖紙統一認識。

  第二十八條 圖紙發放

  圖紙發放執行指揮部《工程圖紙/資料發放規定》要求。

  第二十九條 設計變更

  (一)使用范圍

  凡須改變原設計(含筆誤)圖紙,均需辦理設計變更。

  (二)實施程序

  1、由設計院、施工單位及建設單位出于不同的原因,提出設計變更,均由設計院作技術可行性認定,然后轉交指揮部。

  2、若變更后需增加費用,指揮部要組織相應專業部門論證有無變更必要,并匯報指揮部批準后,轉交辦公室復印下發實施,下發標準執行相同專業施工圖的發放標準。

  第九章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第三十條 通過加強管理,保證建筑工程質量、縮短工程工期、節約工程資金、提高投資效益。

  第三十一條 施工現場管理

  (一)施工用水管理

  指揮部設備組負責施工用水的前期施工及施工中用水的管理。設備組要協調好施工用水的供應和管理,為防止供水系統突發故障,施工單位須在現場建立蓄水池,以調節用水高峰及停水補救,并要做到節約用水,若檢查發現有長流水情況,對施工單位處以1000元罰款。

  (二)施工用電管理

  指揮部設備組負責施工用電的前期施工和施工中維護、管理。施工單位要按規范要求使用,發現亂接、亂用及“長明燈”、用電取暖等情況及與施工無關的用電,對施工單位處以1000元罰款。

  (三)施工道路管理

  指揮部土建組負責協調施工道路的修建和維護,要加強管理,確保道路始終暢通無阻。施工單位要文明施工,不得將任何材料、以任何理由占用道路或開挖道路,若有特殊情況需提前24小時向指揮部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占用原因、時間,獲準后方可占用。未經批準私自占路,土建組有權清除,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若造成損失,由責任方全部賠償。

  (四)施工控制網管理

  施工控制網是施工尺寸線準確的保證,指揮部土建組負責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控制網的技術資料。施工單位要保證材料堆放不能影響控制網的通視和使用,并要保護好施工控制網樁點。對破壞施工控制網的單位,將處以5000-10000元的罰款。

  (五)材料堆放管理

  施工現場材料堆放應按指揮部批準的平面圖布置要求執行,不能影響交通、測量,并做到“歸方、歸垛”,文明施工。若占用場地需要變動時,應先到土建組辦理申請手續,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否則可要求施工單位無償清理倒運。

  (六)安全管理

  1、施工單位要無條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并設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落實責任。安全事故自主處理,并承擔責任。

  2、施工單位應自覺遵守公司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重點環節重點檢查、防護,做好安全管理。

  3、各施工單位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認真貫徹執行并報甲方備案。

  第三十二條 施工工作程序管理

  (一)工程的開工、停工及復工管理

  1、開工。在開工前施工單位需將施工組織方案報送監理公司、指揮部審批后,填寫開工報告,經監理公司、指揮部主管領導批準,按合同要求的時間開工。單項工程開工,開工前需填寫開工會簽單,會簽單位和部門包括指揮部各專業組、相關部門,經會簽、確認可以開工后,方可進行單項工程開工。

  2、停工。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各方面問題時,工程監理、生產、安全等職能部門有權對工程質量、安全方面提出停工要求,但該部門在停工1小時內,要向指揮部匯報。

  3、復工。停工工程在問題得到處理后,由施工單位提出書面復工申請,經相關部門檢查合格批準后,可以復工。

  (二)材料領用管理

  甲方按合同規定的供應材料品種向施工單位供應材料,領用程序為:施工單位填寫《基建工程領料單》,根據工程進度及付款情況,由指揮部、財務組審核、指揮部領導審批,再到財務組辦理手續,手續齊備后到材料的發放部門領取。

  (三)工程計劃及統計報表管理

  施工單位應于每月25日前,將本月進度統計和下月施工單位計劃,上報監理公司和指揮部。指揮部負責將各單位的進度統計審核、匯總,經財務組審核后在28日前把進度報表和計劃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并下發各施工單位。

  (四)工程付款程序

  施工單位提出用款申請,根據工程合同、工程進度和資金情況,經指揮部主管領導批準后,到財務組辦理手續領款。

  第三十三條 工程技術質量管理

  (一)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1、在施工圖紙到達3—5日內,由指揮部組織各專業組、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收到圖紙后應及時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做好圖紙會審準備工作。

  2、技術交底由設計單位進行,需詳細說明設計意圖、工藝流程、建筑結構選型及水暖電的設計方案、標準構件采用、建筑材料選用、施工步驟及施工方法等。

  3、圖紙會審中,由監理公司、施工單位對設計是否滿足使用要求,結構選型及水暖電設計方案是否經濟合理,有何改進建議,根據設計圖紙要求,施工條件是否具備,圖紙各部尺寸是否正確,建筑、結構、管線、設備之間有無矛盾等提出意見。

  4、會審提出的問題由設計單位解答處理,會審要有專人做好記錄,形成會議紀要以便施工執行、存檔。

  (二)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方案應在開工前由施工單位編制完成并報監理、指揮部審查,施工單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應對工程施工準備、施工組織、施工計劃、施工技術方法、機械和人力配置、施工經濟等進行全面、嚴密的組織與計劃,以便指揮施工。

  2、監理公司及指揮部應對施工單位提報的施工組織設計重點在進度安排、施工方法、技術經濟措施、施工平面布置等方面提出改進建議,并監督施工單位按通過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

  (三)原材料及半成品質量控制

  1、施工用各類建筑材料,均需向監理報送樣品、材質證明和有關技術資料,經監理批準后方可使用。材料代換應經監理同意,涉及價格變動時,應通過指揮部批準。

  2、混凝土、砂漿配合比,鋼筋焊接及其它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使用,須事前報送試驗結果及有關技術資料,經監理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

  (四)施工過程監督檢查

  監理人員應對各道工序的操作及質量進行監理,要求施工單位在各道工序前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工序完成后進行質量自檢,并將自檢資料送交監理,經監理檢查認可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則,上道工序工程監理有權不予驗收、結算,有權要求下道工序停工整改。

  (五)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

  隱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單位在認真自檢合格的基礎上,提前24小時通知監理、有關專業組進行驗收,同時監理對隱蔽自檢資料進行審驗,同時報送上級主管部門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六)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施工單位應及時向監理單位報送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自檢資料和混凝土、砂漿強度報告,監理應及時組織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七)質量事故

  現場出現質量事故后,施工單位應及時報監理單位及指揮部,由指揮部組織施工、設計、監理等部門共同分析事故原因,商討彌補措施,施工單位要嚴格按共同商定的方案進行處理,任何質量缺陷不得隱瞞自行處理。彌補措施所發生的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八)工程驗收

  施工單位于工程全部完工后,經過認真自檢,認為符合交工條件時,可向監理提交驗收申請,經監理復檢認可后,轉報指揮部組織正式驗收,施工單位申請竣工驗收前十天,應將竣工驗收技術資料報給監理人員,經監理審查合格后,將技術資料報送指揮部審查合格后移交指揮部辦公室存檔。

  (九)工程保修

  在工程保修階段,由指揮部組織施工單位進行工程檢查,鑒定工程質量問題、責任,及時完成保修任務。

  第十章 安裝工程管理

  第三十四條 通過加強設備安裝管理,確保實現質量優、進度快,過程管理規范、現場管理整潔的安裝工程,為正常生產和設備安全運轉,奠定堅實的基礎。

  第三十五條 設計交底和施工圖紙會審

  (一)安裝單位在接到施工圖后,組織有關專業人員熟悉圖紙,在3-5天內將發現的問題及優化設計方案的建議提出書面材料,上報指揮部。

  (二)指揮部負責將問題匯總、電傳設計院,并與設計院溝通確定交底、會審的會議時間(最慢不得超過一周),時間確定后提前48小時通知安裝單位。

  (三)交底、會審的會議由指揮部召集和主持。

  (四)會議形成的意見和未解決問題,由指揮部負責起草會議紀要,并負責落實未解決事宜。

  (五)經設計院和甲方會簽的紀要,將視為設計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六條 設備安裝開工、停工、復工管理

  (一)開工

  安裝單位在安裝進度計劃、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施工平面圖得到工程指揮部批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施工人員、安裝主要設備已按要求進廠,主要安裝計量器具已經檢驗之后,由安裝單位填報《開工報告》,經指揮部主管領導批準,方可開工。

  (二)停工

  在安裝過程中,當發現下列現象之一時,設備組要口頭通知施工人員進行整改,若口頭通知無效時,下發整改通知單。

  1、未按設計要求(含設計變更)進行施工;

  2、未按已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含作業指導書)規定進行施工;

  3、安裝質量達不到技術規范、驗收標準、隨機資料規定要求時;

  4、上道工序未完成或未通過驗收,下道工序搶先施工時;

  5、有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

  6、如整改不徹底或不整改時,設備組要簽發停工通知單。

  (三)復工

  當停工原因已消除,經自檢合格,并經設備組驗收批準,方可復工。

  第三十七條 設備安裝基礎驗收管理

  (一)驗收程序

  1、土建施工單位負責按施工結構圖對基礎進行自檢,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做好自檢記錄。

  2、土建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向指揮部上報自檢報告。指揮部負責組織土建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設備組組織安裝單位對基礎進行檢查驗收。驗收時土建施工單位應向安裝施工單位提供以下技術資料:

  (1)設備基礎各部分尺寸及偏差,包括:基礎外形,基礎坐標位置(縱、橫中心線),基礎上平面標高,中心線間的距離,基準點標高對車間零點標高,地腳孔的相互中心位置、深度、垂直度,預埋地角螺栓頂端標高、中心距,預埋鋼板標高、中心位置、水平度、平行度。

  (2)基礎混凝土標號強度。

  (3)重大設備基礎,還應提供沉降觀察點。

  (二)驗收內容

  1、檢查土建單位提供的中心線、標高點是否正確。

  2、對照設備和工藝圖檢查基礎的外形尺寸、基礎標高尺寸、基礎孔的幾何尺寸及相互位置尺寸等是否正確。

  3、對照工藝圖,檢查各預埋件、預留孔,各幾何尺寸、標高尺寸、相互位置尺寸是否符合安裝要求。

  (三)驗收標準

  1、設備基礎各部分尺寸偏差應符合驗收規范標準。

  2、所有遺留的模板和露出混凝土外的鋼筋等,必須清除,并將設備安裝場地及地腳孔內碎料、臟物及積水等雜質全部清除干凈。

  3、為了二次灌漿結合緊密,基礎表面應該鑿毛。

  4、基礎周圍必須填平、夯實。

  (四)其他要求

  驗收中發現的問題,要求土建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指揮部到期組織上述驗收部門再次驗收,不合格基礎繼續處理,直到處理達到要求驗收合格后,交付設備安裝。

  第三十八條 安裝質量管理

  (一)設備安裝前的管理

  1、開工前安裝單位負責編寫包括技術規范、施工方案、驗收標準的主機施工組織設計和輔機作業指導書,并上報設備組;設備組負責審核和上報批準工作。

  2、開工報告批準前,安裝單位負責對作業班組進行技術交底,設備組對技術交底情況進行旁聽抽查。

  (二)設備安裝中的管理

  1、開工報告批準后,安裝單位必須根據工藝設計圖紙(包括設計變更)和設備隨機資料要求進行施工,未經設備組書面批準,不得擅自在施工中修改設計。

  2、施工中,凡該工序將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無法對該工序進行檢查和復檢的工序(包括管道刷漆和管路清洗)及驗收規范和設備隨機資料有控制要求參數的環節,要求安裝單位在三級檢查完畢后,向設備組提出報驗通知,在驗收時監理工程師一并檢查自檢記錄。

  3、監理在接到報驗通知時,雙方約定查驗時間,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應超過8小時進行驗收。監理如在約定時間未到現場且未另行通知,安裝單位可自行進行下道工序,監理應對該環節安裝單位的自檢情況予以認可。

  4、如經監理查驗后判定為不合格,必須在處理后報監理復檢,未經復檢安裝單位擅自進行下道工序,監理有權要求安裝單位返工恢復原狀,對原狀態進行驗收。

  5、設備安裝驗收依據首先執行經建設單位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作業指導書》的要求參數,其次為設備隨機資料和有關驗收規范;若以上資料均未明確要求的,由設備組和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雙方現場商定。

  第三十九條 設備安裝文明施工管理

  (一)安裝單位在開工前,應根據自身安裝需求,繪制施工平面布置圖,內容應包括材料堆放、吊裝設備、組對平臺、設備短時堆放、工具箱、電焊機、廢舊物品等占用場地的面積、方位,上報安裝組。

  (二)設備組、工藝組要統一平衡、合理規劃,共同確定安裝單位占用場地,上報指揮部批準后下發各安裝單位。設備組負責監督平面布置圖的執行落實情況。

  (三)安裝單位要按批準的施工平面布置圖,合理擺放物品,做到橫平豎直,臨時設施要按長遠規劃,保證文明、整潔的施工現場。

  (四)安裝單位的安裝垃圾,要按設備組要求,按時清理到指定地點,不準隨意長期堆放,因垃圾清理不及時,設備組有權要求安裝單位停工整改或雇用其他力量清理,清理費用由安裝單位承擔并給予相應額度罰款。

  (五)安裝單位在安裝中,要注重保護設備外觀形象,現場花草樹木等現場設施及其他施工單位的建設成果,若有損壞,安裝單位承擔全部損失。

  (六)安裝單位在施工中若需開挖、堵塞已有通道,中斷水、電源,要提前24小時,以工程聯系單形式并附施工方案上報設備組,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七)各安裝單位對各自占用區內的安全、防火,道路、排水暢通負責,確保區內整潔、文明。

  (八)如需停電、停水(指施工用),設備組應提前24小時通知各施工單位。

  第四十條 設備安裝工序交接管理

  (一)設備基礎施工完成之后,對基礎進行驗收,合格的設備基礎交付安裝單位安裝并負責維護代管。

  (二)設備基礎一次灌漿由安裝單位負責。

  (三)設備安裝完畢且墊鐵焊接完,設備基礎具備二次灌漿條件后,安裝單位以工程聯系單方式通知設備組,設備組確認后,以工程聯系單方式通知施工單位,由土建施工單位負責進行二次灌漿,同時安裝單位負責檢測設備定位有無變動。

  (四)設備出庫前,由設備組保管;設備出庫后至無負荷聯動試車完交付生產部門前,設備由安裝單位負責保管,若有丟失或損壞,由安裝單位負責賠償。

  (五)各工序交接后,下道工序的施工單位要按時保質的完成任務,確保按時交付下一道工序。

  (六)各工序交接后,下道工序的施工單位要對上道工序的建設成果進行保護,不能隨意破壞。

  第四十一條 設備安裝甲方提供材料管理

  (一)材料的內容

  設備安裝用的電纜、保溫鍍鋅鐵皮、保溫巖棉、工藝管件及按合同規定由甲方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材料的領取

  材料領取手續與辦理設備出庫手續相同。

  (三)材料的管理

  1、安裝單位要保證甲方提供材料的.合理使用,按設計或計劃用量領用,不能浪費和挪用。

  2、設備組負責設備安裝用材料的控制與管理。

  3、安裝單位須將使用后的剩余材料,按甲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到規定地點(包括電纜頭等損耗材料),若材料領取量超過實際需用量,超出部分從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十二條 設備安裝月計劃、統計報表管理

  (一)安裝單位負責在每月25日前,將當月施工進度統計和下月施工進度計劃報到設備組。

  (二)設備組負責安裝計劃、統計報表的匯總編制與報審工作,將下月進度計劃,在當月28日前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并下發相關施工單位。

  (三)財務組負責及時對每月統計報表的工作量,按合同進行審定。

  (四)統計報表作為安裝工程付款依據,安裝計劃作為檢查安裝施工進度依據。

  第四十三條 設備安裝試運轉管理

  (一)各相關單位、部門職責

  1、安裝單位負責編制單機試車及系統無負荷聯動試車計劃,并負責按設備組下發的試車計劃進行組織實施及處理72小時負荷試車完成前的設備故障。

  2、設計院負責指導負荷試車(包括編制負荷試車方案)。

  3、設備組負責編制系統試車計劃,并負責計劃實施的監督,協調安裝單位處理設備試車中的問題。

  4、設備組負責按試車計劃,督促設備制造廠派技術人員參與指導設備試車。

  5、設備組負責分系統聯動試車的驗收及操作協助。

  6、設備組負責設備試車前,循環冷卻水的檢查處理。

  (二)試車要求

  1、設備單機試車

  由設備組、設備制造廠和安裝單位技術人員及相關生產人員共同組織靜態驗收后(包括設備潤滑和電氣試驗),方可按計劃進行;單機試車由安裝單位組織、制造廠及相關生產人員參與、設備組跟蹤考核監督進行;凡電機和轉動設備能分解的設備,須先試轉電機,后試轉整機;輔機設備試轉時間為4小時,主機設備(磨、電收塵、大型風機)試轉時間為8小時;安裝單位負責作好試車記錄。對特定設備試車考核時間有特殊要求,則按要求執行。

  2、無負荷聯動試車

  經單機試車合格、廠房內衛生清理完畢后(建筑垃圾由土建組負責督促施工單位清理、安裝垃圾由設備組負責督促安裝單位清理,除鐵件、保溫材料以外的一切垃圾均視為建筑垃圾)。

  計算機打點完,模擬聯動試車完、聯動試車前的安全簽證簽字后,方可按計劃進行無負荷聯動試車;聯動試車由安裝單位牽頭組織,計算機控制系統制造廠、指揮部各專業組、設計院及土建施工單位參與協助;生產接收部門與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參與驗收;無負荷聯動試車前,由設備組提前24小時通知參與人員,若在規定時間未參加者,視為對聯動試車無不同意見;聯動試車的程序為:第一次:按順序開機,運轉30分鐘后,按順序停機;第二次:正常開機,運轉15分鐘后,設故障試聯鎖停機;第三次:正常開機運轉15分鐘后,按急停停機,三次開停機后,標志該系統無負荷聯動試車結束;由安裝單位負責做好無負荷聯動試車記錄。

  3、負荷試車

  系統無負荷聯動試車結束后,由生產部門負責接收保管并組織生產練兵;當無負荷聯動試車中存在的問題及生產部門提出的問題處理后,由生產部門負責在設計院指導下組織負荷試生產,負荷試生產中,72小時連續試運完畢前的設備問題,由設備組協調安裝單位協助生產部門處理,生產達標前的工藝問題,由指揮部協調設計院協助生產部門處理;72小時負荷試運完,系統達標后,標志負荷試運轉結束,由生產部門正常組織生產。

  第十一章 設備綜合管理

  第四十四條 通過加強工程建設中設備各環節的管理,確保設備采購過程規范、質量可靠、價格合理,設備到貨及時,設備驗收嚴格,設備保管完好,為順利安裝和正常生產,奠定良好基礎。

  第四十五條 設備及材料采購

  (一)采購依據

  1、嚴格依據設計院的工藝設備表、材料表、非標設備表采購。

  2、嚴格依據設計變更采購。在工程進展過程中,會出現緊急情況,在變更沒下達時,需臨時急購,這種情況下,必須在三日內將設計變更單補上。

  3、嚴格依據《設備中標通知書》采購。在設備安裝、調試、試生產階段,根據設備及現場安裝調試的需要,需采購的設備、材料、元器件等,采購依據是《設備中標通知書》。《設備中標通知書》是設計院正常設計外采購的依據。必須經有關部門負責人、工程指揮部副總指揮簽字后方可采購。此聯系單原則上不應后補,但因工作需要,發生極特殊情況可先采購,但必須在三日內補齊正規手續。

  4、嚴格依據《設備加工中標通知書》委托加工。在工程進展過程中,需對設備本身零部件進行完善或根據安裝調試實際情況新加工零部件時,必須按照《零件加工中標通知書》辦理。

  (二)采購辦法

  1、設備采購嚴格按集團總部的有關招、投標的辦法執行。在大批公開招標時,采購組相關采購人員必須做好合同簽訂及核對工作,保證合同條款嚴密、技術規格、參數準確,設備無遺漏、無剩余、無閑置。

  2、對于設計變更和安裝調試時需采購的設備及元器件,直接從招標確立的幾家供貨公司采購。但必須做好比價工作,在幾家公司內選最低價的公司供貨。

  (三)手續辦理

  1、《設備招標申請書》由采購組填寫。凡是由于安裝調試或為方便生產而需購買的設備、材料、元器件等,由采購組填寫《設備招標申請書》。要求寫清采購理由、使用部位、規格數量、技術要求。凡是屬設備本身存在缺陷,需采購設備、材料、元器件進行完善的,由設備組填寫《招標申請書》。要寫清楚主機設備名稱、供貨廠家、損壞原因、規格、數量、技術要求等。

  2、《零件加工招標申請書》的填寫。凡由于安裝調試或為了方便生產而需加工的設備、零部件等,由采購組填寫《零件加工招標申請書》,要寫清楚使用部位、加工理由、各項參數,并附有加工圖樣。

  3、凡屬設備本身缺陷,需對零部件進行加工完善,由采購組填寫《零件加工招標申請書》,要寫清加工原因、設備名稱、各項參數及設備廠家。

  (四)結算

  1、設備表、材料表、設計變更等設計之內的采購直接辦理出入庫入帳。

  2、依據《招標申請單》采購的設備,由采購組辦理出入庫手續,按子項入帳。由采購組自身聯系購買的,要分清原因。凡是屬對設備自身缺陷的完善而采購的,經廠家駐廠代表簽字確認或電傳、電話記錄確認后,交財務部從設備質保金中扣除。屬我方裝卸、倒運或存放所造成設備缺陷,需恢復完善采購的物品,按原設備子項,辦理手續入帳。

  3、加工費結算

  依據采購組填寫《零部件加工中標通知書》所發生的費用,按子項辦理手續入帳。屬設備自身缺陷進行完善而發生的加工費用,經廠家駐廠代表簽字確認后,辦理相關手續,交財務部從設備質保金中扣除。

  第四十六條 設備監造、催貨

  (一)工作內容

  監造、催貨是對設備制造過程中設備的材質、零部件的加工、外配套件的選購、設備的組裝、試車等環節的質量進度進行監制、檢驗、督促。

  (二)工作依據

  1、依據設備合同,對設備制造過程進行監制、檢驗、督促。

  2、依據設備圖紙對設備制造過程進行監制、檢驗、督促。

  3、依據相關國標或行業標準對設備制造過程進行監制、檢驗、督促。

  (三)工作方法

  1、與制造廠的銷售部門聯系,該部門是簽訂合同的直接者,一方面了解加工的大概情況,索取資料、圖紙。同時通過他們與生產調度部門銜接。

  2、從生產調度部了解設備的整體加工進度情況、零部件的加工分布情況、計劃情況。

  3、深入車間,跟蹤每個部件的加工進度、質量情況。

  4、對設備制造過程中的質量、進度協調,按先車間協調,后調度部門協調,若不能得到解決,則與相關廠級領導協調的程序進行工作。

  5、及時反饋信息,監造、催貨人員必須準確及時地將設備制造的實際情況反饋,每周不少于兩次電話,一份傳真。

  6、當設備加工進度與質量發生矛盾時,堅持進度服從于質量的原則。

  7、監造、催貨人員是代表亞泰集團外出工作,必須注意形象,不準做有損于集團名譽、利益的事。

  第四十七條 設備驗收管理

  (一)設備驗收小組

  成立專門的設備驗收小組,對到公司的設備進行驗收,及早發現設備零部件、數量、質量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開箱資料是否齊全等。驗收小組由采購組牽頭,安裝單位、制造廠家參加,共同工作。

  (二)設備驗收

  設備進公司3-7天內,即對設備進行驗收,小組成員必須都到現場,認真工作。依據設備合同、到貨清單、相關圖紙資料,對所到設備的規格、數量、外觀質量、開箱資料等進行驗收。將驗收結果,填寫《設備驗收單》。《設備驗收單》須寫清所驗收設備的情況及驗收中是否發現的問題。參加驗收人員統一匯簽。

  第四十八條 車輛使用管理

  (一)使用條件

  1、由于現場施工、公司規劃、綠化或設備本身存放等要求,對到達現場已堆放的設備進行倒運時,可申請使用吊車或板車。

  2、對到達鐵路專用線的設備,進行卸車、倒運時,可申請使用吊車、板車。

  3、對汽車運輸到公司內需卸貨時,可申請使用吊車。

  4、采購急需安裝材料或合同規定甲方承擔運費時可申請用車。

  5、特殊情況下,由于工程需要必須使用車輛時可申請用車。

  (二)《用車申請單》的審批

  1、對于特殊情況下的用車,《用車申請單》必須由主管副經理審批簽字后方可使用。

  2、除特殊情況外,《用車申請單》由采購組負責人審批簽字后方可使用。

  (三)手續辦理

  1、對公司內倒運、裝卸設備用車,《用車申請單》由采購組負責人填寫。要寫清用途、使用的車號、使用日期及時間。

  2、特殊情況下的用車或采購急件、材料時用車,由設備組負責人填寫,要寫清用途、使用車號、使用日期等。

  (四)結算

  1、公司內倒運裝卸的用車、結算采用累計制。由采購組負責人統計板車或吊車的每次使用時,進行累計,折合成臺班后,按廠內定價或協商定價結算。

  2、對去周邊城市的用車,按公司統一定價結算。

  3、對于周邊城市以外的長途用車,按噸/公里計價結算。

  第四十九條 設備保管

  (一)設備到貨記錄

  對于到現場的設備,保管員要填寫到貨記錄。要求寫清到貨時間,所到設備的名稱、規格、使用部位、堆放位置等。

  (二)設備堆放

  設備裝卸時一定要文明裝卸,注意人和設備的安全。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合理擺放設備,要求設備堆放整齊。

  (三)設備出入庫

  設備入庫要嚴格依據合同,沒有合同的不準辦理入庫手續,與合同的數量、規格、參數不一致的,必須弄清原因后方可入庫。設備出庫工作要根據設備安裝需要隨時出庫,并及時辦理手續。出入庫單要填寫清楚、工整、內容齊全。出庫時必須分清設備及隨機所帶備品備件,備品備件要單獨記帳、妥善保管,絕不能與設備一起出庫。

  (四)建立設備臺帳

  要求帳目清晰、內容準確。寫清設備名稱,各項參數、數量清點情況(包括:清點時間、參加人、實際到貨數量、缺件情況、何時補齊等)。

  (五)做好“四防”工作

  對于存放在庫房內的設備,保管員至少兩天巡查一次,存放于露天的設備,必須一天巡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并做好記錄。

  第十二章 基建財務管理

  第五十條 通過加強基建財務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合理節約的使用基建資金,防止在基建工程、設備及物資采購等支付款項活動中出現管理漏洞,給公司造成損失。

  第五十一條 土建、安裝工程財務管理

  (一)支付給施工單位的各種款項、物資,必須以工程項目預算和工程形象進度及工程承包合同的有關條款為依據。在財務核算方面只對主承包單位辦理財務結算手續,對各種款項、物資的支出憑證必須由合同預算、工程管理部門負責審核簽字,工程指揮部領導簽字。財務組核對和施工單位有關的往來帳、認定欠款確實存在,方可辦理付款手續。并及時登記各類與施工單位有關的往來帳,定期與對方對帳,如有差錯及時調整更正。

  (二)為正確核算工程成本,工程管理部門應按月以各主體工程單項工程等相互對應的工程項目為基礎,編報《工程進度統計表》,報財務組作為結算工程成本的依據。

  (三)工程項目完工后,工程項目管理部門應與財務積極配合,及時審查施工單位上報的工程決算,并組織進行項目竣工驗收。

  (四)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應按項目竣工決算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等文件資料結轉固定資產。同時將工程完工后結余的材料、物資、備品備件等轉為生產使用。

  第五十二條 建筑材料財務管理

  (一)對工程材料、物資的采購用款,有關部門應根據工程進度所需材料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采購計劃和資金使用計劃,并報指揮部領導審批,審批后報財務組作為安排資金的依據,在使用采購資金時必須經指揮部領導和財務組組長審批,方可辦理轉款手續。

  (二)對購入的各種材料、物資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倉庫建立各類基建材料物資明細帳,財務部建立基建材料、物資總分類帳,對庫存基建材料、物資要定期進行盤點,確保帳、物、卡相符。

  (三)對施工單位領料和用水泥等抵付工程款的業務事項,施工單位在辦理提貨手續前,必須先到財務組核對往來帳,確定欠款額度后,由財務組在付料憑證上蓋章,然后由指揮部領導和財務組長在付料憑證上簽字批準,倉庫方可付貨。

  (四)倉庫對基建材料、物資的收、發要及時記帳,按月編制材料收、發、存匯總表報財務部。

  第五十三條 設備購置財務管理

  (一)設備預付款的支付必須依據設備管理部門的設備訂貨合同,以謹慎為原則,在付款時,必須經指揮部領導和設備管理等部門簽字批準。在支付設備預付款前財務組應核對有關設備供貨單位的往來帳戶,查看以前的付款情況,結合當次的付款額度與設備的總價值相對照,防止超額、重復付款。

  (二)對按合同規定驗貨付款部分必須是設備到達現場并根據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出具驗收證明后方可付款,收款單位開具設備發票并據此辦理入庫手續,報財務入帳。

  (三)對購入的設備,應及時辦理入庫,采購組應按設備的名稱、數量、型號、規格、相關的附件及零配件建立帳卡,并標明設備的存放地點,做好標識。

  (四)設備出庫交付安裝應辦理出庫手續,填寫設備出庫單,標明設備的名稱及設備所屬工程項目。設備出庫需經指揮部領導和設備組批準。

  (五)采購組應定期將設備出入庫情況報財務組。財務組設置庫存設備明細帳,核算庫存的需要安裝設備的實際成本,并定期和設備組對帳。采購組應定期對庫存設備進行盤點,編制庫存設備盤點表報財務組。

  第五十四條 日常開支財務管理

  (一)工作人員出差,必須事先經過本部門領導和指揮部領導批準,未經批準擅自出差者,一律不予報銷差旅費。需借款時填制“借款審批單”經批準后,到財務組辦理借款手續,出差返回后三日內辦理報帳手續,如逾期不報,將在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嚴格執行前不清后不借的原則。各項報銷標準,實際超過標準的按標準報銷,低于標準的按實報銷。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標準執行公司相關規定。

  (二)其他日常開支,財務組要嚴格執行各項支出的審批程序。各種借款仍使用吉林亞泰龍潭水泥有限公司《借款審批單》。

  (三)施工單位在生產倉庫領用的各種材料,公司一律按銷售處理,并對施工單位開具發票,材料款從應付工程款中扣回。

  (四)所有工程付款,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經預算組逐項進行審核。其他費用報銷時程序:經辦人簽字—部門領導簽字—指揮部領導簽字—總經理簽字—財務部經理簽字后辦理轉帳或付款手續。

  (五)對于生產倉庫(包括設備庫)積壓的備品備件,基建工程能用的,有關部門應及時向指揮部有關部門提供備品備件清單,指揮部有關部門應根據工程的需要進行選用,對清單上所列的備品備件能用部分決不許外購。

  (六)按合同規定應發到現場的設備,而發到車站的,所發生的倒運及裝卸費等,按合同中違約條款規定執行。從設備款中扣回此項費用。

  (七)為保證合同的嚴肅性,有關部門應及時準確登記設備的到貨時間,對超過合同規定到貨期的設備,除客觀原因外(如:設計變更等),按合同違約責任的有關條款進行索賠。

  (八)工程指揮部購入的固定資產按會計制度及亞泰集團《管理制度》的有關固定資產的管理規定執行。

  (九)各部門每月25日前將下月工程資金計劃報財務組,以便匯總上報。

  (十)一切工程付款必須按合同或協議由乙方結算,如特殊情況收款單位不是乙方名稱應由乙方出據轉款證明,否則不予辦理。

  (十一)財務組會計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及有關財務管理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遵守財經紀律,盡職盡責地做好本職工作,以提高工作和服務質量,為降低工程開支,正確核算工程成本,按時編報工程會計決算,為領導決策提供準確信息。

  第十三章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第五十五條 進入工程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勞動保護用品。禁止酒后進入工程現場。

  第五十六條 在工程施工現場檢查行走必須同建筑物、材料存放堆垛保持一定安全距離。禁止在建筑物下面行走和在材料堆垛上面或下面休息。

  第五十七條 上下梯子手必須扶好梯子扶手,并注意腳下防滑。

  第五十八條 土建施工搭設的臨時梯子或走道平臺,必須設置安全防護欄,方可上下。

  第五十九條 檢查人員夜間進入工程施工現場,必須同土建基礎溝、槽、坑、洞、升降口、漏斗等危險部位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溝、槽、坑、洞、升降口、漏斗等危險部位必須設安全防護設施或安全警示標志。

  第六十條 施工現場危險區必須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安全警示標志。

  第六十一條 夜間施工現場必須有較好的燈光照明,滿足夜間施工安全亮度需要。

  第六十二條 工程施工人員必須同工程施工運轉設備和行走設備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第六十三條 卷揚機作業時,除操作工外所有人員必須同卷揚機鋼絲繩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嚴禁跨越鋼絲繩。禁止在起重臂下站立或行走。

  第六十四條 檢查人員在走道跳板上檢查土建施工質量時,走道跳板外側必須設有安全防護欄,沒有安全防護欄禁止進行質量檢查。

  第六十五條 檢查人員在房屋上面和設備基礎上面檢查土建施工質量時,安全防護欄在沒有安裝到位的情況下,必須同房屋邊緣、設備基礎邊緣保持一定安全距離,防止放生墜落事故。

  第六十六條 設備安裝檢查人員,檢查設備安裝質量時,必須遠離浮放沒有固定的易倒設備,防止設備傾倒發生意外事故。

  第六十七條 檢查人員在設備基礎上面檢查設備安裝質量時,安全防護欄在沒有安裝到位的情況下,必須同設備基礎邊緣保持一定安全距離,防止放生墜落事故。

  第六十八條 進入工程施工現場人員在檢查行走時,腳下必須同電氣線路保持一定安全距離,禁止踏踩電纜線和手摸電氣線路。

  第六十九條 雷雨天進入工程施工現場人員,必須與電氣設備、較高建筑物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第七十條 工程施工人員要做到十不蹬高:

  (一)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等病不蹬高;

  (二)沒有辦理高處作業審批手續的不蹬高;

  (三)沒有帶安全帽、系安全帶、不扎緊褲管和無人監護不蹬高;

  (四)暴雨、大霧、六級風以上大風時,露天不蹬高;

  (五)腳手架、跳板不牢不蹬高。

  (六)梯子撐腳無防滑措施、無監護人不蹬高;

  (七)穿著易滑鞋和攜帶笨重物件不蹬高;

  (八)石棉瓦和玻璃鋼瓦上無牢固跳板不蹬高;

  (九)高壓線旁無遮欄不蹬高;

  (十)夜間照明不足不蹬高。

  第七十一條 禁止非施工人員進入工程施工現場。

  第十四章 工程施工現場電氣設備、線路安全管理

  第七十二條 工程施工現場電氣設備安全管理

  (一)電氣開關必須注明標識。

  (二)高壓配電控柜箱地面必須鋪設絕緣膠板。

  (三)電氣設備傳動裝置要求遮蔽全部運動部件,按防護部分的形狀大小制成固定式防護裝置,安裝在傳動部位外部。

  (四)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電氣設備必須安裝防護欄和防護罩。

  (五)高壓電控柜必須設安全屏護和防護柵欄。

  (六)安全屏護裝置應有足夠的尺寸,遮攔高度不低于1.7米,下部邊緣離地面不應超過0.1米,對于低壓設備,網眼遮攔與裸導體距離不應小于0.15米,10千伏設備不應小于0.35米,20—35千伏設備不應小于0.6米。戶內柵欄的高度不應低于1.3米,戶外不應低于1.5米。

  (七)對于低壓設備,柵欄與裸露導體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0.8米,欄條間距不應超過0.2米,戶外變電裝置圍墻高度一般不準低于2.5米。

  (八)凡是金屬材料制作的屏護裝置,必須將屏護裝置接地或接零。

  (九)遮攔等屏護裝置上應根據被屏護對象掛上安全警示標志牌。

  (十)保持電氣各種開關完好;開關禁止落地。

  (十一)電氣設備必須做好接地或接零保護。

  (十二)凡是裸露的電纜線都視為有電,必須用絕緣膠布包好;燈泡破損應及時更換,禁止燈芯裸露。

  (十三)檢修時,切斷電源后,開關均要加鎖,并且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警示牌或把電力室門鎖好。

  第七十三條 工程施工現場電氣線路敷設安全管理

  (一)線路導線敷設,必須采用絕緣導線穿硬塑料管或鋼管進行明、暗敷設,導線敷設應平直,無明顯松弛,導線在轉彎處,不應有急彎。

  (二)室外配線跨越人行道時,導線距地面高度不應小于3.5米;室外配線跨越通車道時,導線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6米。

  (三)電氣線路相互交叉時,應將靠近建筑物、構筑物的導線穿入絕緣保護管內;保護管的長度不應小于100毫米,并加以固定,保護管的兩端與其它導線外側邊緣的距離不應小于50毫米。

  (四)絕緣導線的綁扎線應有保護層;綁扎線的規格應與導線相匹配;綁扎時不得損傷導線的絕緣層。

  (五)在搬運和裝配物件能觸及導線的場所不準敷設裸導線。

  (六)對臨時用電,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做到及時維修,并作好檢查維修記錄。

  (七)臨時線應用絕緣良好完整無損的堅韌護套軟線,并不得使用金屬絲綁扎。

  (八)臨時線戶內電線離地面不準低于2.5米,戶外不得低于3.5米。必須放在地面上的臨時線,應對導線采取不受外力損傷的可靠保護措施。

  (九)控制開關不準放在地上,必須安裝在墻上或桿、架上并采取防雨措施。

  (十)臨時線使用的開關、電機等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必須安裝熔斷器,禁止將動力線直接接在電源線上。

  (十一)在臨時線的電源處和用電處,都必須裝有開關和熔斷器;開關的位置離地面必須小于1.5米;在露天安裝的開關和熔斷器應安裝在防雨雪箱內。

  (十二)臨時線開關箱至電動機及附屬設備的配線,必須穿在鐵管內予以保護、并應設有防水彎頭。開關箱應設鎖,不用電時必須將開關斷開,并將開關箱鎖好。

  (十三)嚴禁在沿鋼梁和可燃物上架設臨時線。

  (十四)臨時線用電量不大時,可以用橡套電線或有塑料的軟膠線,長度不準超過100米,全長應有支架固定,線上不得有接頭。

  (十五)臨時低壓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線間距不應小于300毫米,導線應用瓷瓶、蝶式絕緣子固定,架空干線線路距離地面不得低于4米,跨越道路時不準低于6米。

  (十六)臨時架空線不準用空中掛鉤的方法從線路取線。架空線路的檔距不準超過30米,不準東倒西歪,線路總長度不準超過500米,不準使用“地爬線”。

  (十七)臨時低壓架空線引向電氣設備的分支線,必須采用絕緣線。線間距不得小于200毫米,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在分支線的終點桿上應裝設橫擔,瓷瓶式、蝶式絕緣子等予以固定,不準亂拉亂綁。

  (十八)低壓臨時架空干線和分支線路下面,禁止堆放可燃物,與可燃物品堆垛的距離不得小于電桿高度的1.5倍。安裝的臨時燈要牢固,燈泡不準同可燃物接觸。電動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

  (十九)臨時線要盡量簡短,移動設備的電源線長度一般不超過2米。

  (二十)多根臨時燈導線線路應分開敷設,并用瓷瓶固定。

  (二十一)線路通過墻壁時,必須用過墻壁管保護。

  (二十二)臨時燈必須采用防水式燈頭。

  (二十三)燈具線與干線的接頭,兩線應錯開150毫米以上,并用絕緣膠布嚴密包纏牢固。

  (二十四)臨時燈線路距地面高度不應低于2.5米,線間距離應在600毫米以上,并用瓷瓶等予以固定,不允許沿地或多根導線綁在一起敷設。

  (二十五)應采用帶網罩的手提燈時,不得用防水燈頭等代替;

  (二十六)臨時燈線應采用橡皮護套、橡皮絕緣等移動式軟線配線。

  (二十七)電工作業操作執行電氣安全工作操作規程。

  第十五章 工程領用水泥管理

  第七十四條 工程領用水泥管理

  (一)由施工單位在每月月初提報《月度領用水泥計劃審批單》,經水泥公司工程主管領導、財務組審批,報各專業組、銷售公司現場辦公室備案。

  (二)在實際領用時,由施工單位經辦人填寫工程領料單,領料單需經指揮部領導及財務組領導簽字并由工程財務組蓋章后到銷售公司現場辦開卡。

  (三)每月在月末根據實際領用情況由施工單位出具財務收據并經水泥公司相關領導簽字后報財務組。然后工程財務組與銷售公司進行結算開財務收據。財務組根據工程使用水泥計劃單和工程領料單應及時登記工程領用水泥臺賬以便于監督控制。

  (四)工程領用水泥以散裝為主,極特殊情況領用袋裝水泥需由指揮部主管領導特批。

  (五)工程領用水泥價格,執行水泥當期價。

  (六)工程領用水泥,當月開卡,當月提貨,當月結算。未提出部分卡作廢,同時由施工單位填制紅字工程領料單到財務組沖回,否則視為提出,按付施工單位工程款進行賬務處理。

  第七十五條 用水泥抵付工程款管理

  (一)施工單位在辦理提貨手續前,必須先到財務組核對工程進度及往來款項,確定欠款額度。

  (二)施工單位材料由設備組根據抵帳需求經施工單位相關領導批準,向公司提出《以水泥抵工程款申請》。

  (三)《以水泥抵工程款申請》經公司同意并以《抵抹帳水泥審批單》形式履行集團公司審批手續。

  (四)施工單位材料設備部持《抵抹帳水泥審批單》到財務組先行辦理三方抹賬手續:施工單位給公司、公司給銷售公司、水泥銷售公司給建筑公司開《財務收據》。待款項轉抹給銷售公司后,銷售公司方可辦理開卡業務。

  第十六章 項目風險管理

  第七十六條 項目進度控制

  (一)在項目實施前依據合同進度目標、工期、有關技術經濟資料、工作部署與主要工程方案編制完成項目總進度計劃和單位進度計劃。

  (二)單位進度計劃依據下列資料編制:

  1、項目目標責任書

  2、項目總進度計劃

  3、資金、主要材料和設備的供應能力

  4、工程現場條件、氣候條件、環境條件

  5、已建成的同類工程實際進度及經濟指標

  (三)項目責任單位應按月或定期對項目進度進行檢查,分析進度控制存在的問題、經驗及改進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風險的發生。

  第七十七條 項目質量控制

  (一)項目責任單位根據《項目管理辦法》針對項目建設特點建立項目質量保證體系、質量責任制和考核評價方法,項目負責人對項目質量控制負責。過程質量控制由每一道工序的責任人負責。

  (二)項目責任單位應按月或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針對工程質量問題進行分析,落實改進措施,并定期評價改進措施的有效性,杜絕質量缺陷及風險的發生,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目標要求。

  第七十八條 項目安全控制

  (一)項目安全控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項目單位應根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將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崗;落實到人,項目負責人是項目安全生產的總負責人。

  (二)項目責任單位應根據項目安全目標編制安全保證計劃。安全保證計劃應包括工程概況、控制程序、控制目標、組織結構、職責權限、規章制度、資源配置、安全措施、檢查評價和獎懲制度。

  (三)由指定專人負責每天堅持逐道工序進行檢查,發現隱患立即組織進行整改,防止風險的發生。

  (四)當發生或預計發生重大不可抗拒災害性事件時,立即停止項目施工并做好保護措施,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繼續施工。

  第七十九條 項目成本控制

  (一)項目成本控制包括成本預測、計劃、實施、核算、分析、考核、整理成本資料與編制成本報告。

  (二)項目責任單位應按月對成本控制進行跟蹤分析,編制月度成本控制報告,為成本偏差的糾正與預防、成本控制方法的改進、指定降低成本措施、改進成本控制體系提供依據。項目負責人為項目成本負責人,并指派專人負責具體事項管理。

  (三)當有不確定因素影響成本時,成本負責人應立即組織召開成本分析會議,研究解決辦法并立即組織實施,杜絕風險的發生。

  第十七章 罰 則

  第八十條 未按本制度執行的,公司有權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八章 附 則

  第八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核批準,于20xx年七月一日施行。

  第八十二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發電機使用的管理,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擬定本管理指引,供參照執行。

  一、本指引主要適用于施工現場未開通臨時用電或業主提供電源容量不足,需使用發電機供電的。

  二、工程部應派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發電機的管理:發電機進退場管理臺帳的建立、發電機進場驗收、發電機使用記錄等工作,并在組織架構和崗位職責上予以明確。

  三、發電機使用的申請、批復管理

  1、工程現場使用發電機前,應由使用單位提出使用申請及用電方案。

  2、工程部應根據合同及施工方案的要求進行審查,對發電機用電負荷的.大小及性質給予審核,審核要點包括:使用發電機的原因、用電設備清單及其負荷的大小、發電機供電的施工部位、發電機位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篇11

  1、工程部應指派相應監理工程師負責本區域施工用電的巡查、各級電表查抄、臨時用電接引及配合、安全用電監督、用電技術資料核查等工作,并在組織架構和崗位職責上予以明確。

  2、每月應進行一次安全用電技術資料的核查,包括:月度用電設備進出場統計表、接地電阻測試記錄、電工每日巡視記錄、配電箱每日檢查記錄,并做好安全用電月度檢查記錄。

  3、每月應最少進行一次施工用電的.檢查,并對存在的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4、施工用電申請須由監理工程師及工程部經理審批,并由監理工程師負責協調掛表接電。

  5、電表需拆除時,必須由監理工程師復核有沒有未扣除、未記錄費用的情況,經工程部經理審批后方可拆除電表。

  6、監理工程師負責跟進電表的安裝、移位、拆除,并負責核查施工單位全稱、各級電表間邏輯關系、工程項目所對應的合同編號;施工用電有變更時,須即時上報。監理工程師進行工作交接時,交接內容應包含管轄區域內各級電表管理工作的交接。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篇12

  (一)為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證安全施工,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有關的操作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杜絕或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二)根據工程特點、規模和技術要求,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三)根據工程特點、規模和技術要求,選擇符合安全資質要求的施工企業。

  (四)在工程開工前,應當對相鄰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市政公用設施等進行安全防護。

  (五)必須審查監理單位的監理文件,監理單位應當將施工安全納入監理范圍,與工程質量、工期和投資控制同步組織實施。

  (六)為施工提供的各類產品和安全設施應當保障人體健康,符合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

  (七)根據工程進展的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

  (八)對于存在危險因素施工作業,必須要求施工單位編制專項施工安全作業設計,經批準后才準予實施。

  (九)安全技術資料應當專人管理,做到及時、完整歸檔。

  (十)天然氣站場及房屋建筑施工現場應當實行封閉式管理。施工現場的入口處應當設置施工現場總平面圖、安全規定、防火制度等標牌。

  (十一)施工現場的道路應當平整、干凈、暢通,有交通指示標志。施工現場的溝、坎、井應當填平、設圍欄或者蓋板;危險地區應當懸掛警戒標志,夜間應當設置紅燈示警。

  (十二)施工現場應當建立防火和危險品保管、使用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設施,并保持其完好的備用狀態。

  (十三)現場工程人員應當遵守施工安全的技術標準、操作規程和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現場工程人員有權對危害人身安全或者健康的`作業程序、作業條件、作業方式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十四)施工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必須及時向上級和當地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報告。由于我方人員失職造成的,根據情況對當事人追究責任。

  (十五)本規定由公司工程技術管理部負責解釋。

  (十六)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工程技術部安全管理目標

  (1)2月20日至2月25日對收假的各施工項目部展開開工前的安全大檢查

  (2)2月25日—3月5日開展三級入場教育;

  (3)4月1日—30日開展施工現場100%戴安全帽及安全防護用具的雙百活動。

  (4)5月1日—5月30日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周”活動及上級部門開展的安全生產月活動,接受有關部門組織的文明安全工地驗收及安全生產紅旗工地檢查,推動施工現場小責任區整潔,大現場文明標準化管理;

  (5)6月—7月30日施工用電預防觸電傷亡專項教育活動及文明施工教育。

  (6)8—9月份開展小責任區整潔,大現場文明標準化檢查活動,迎接下半年文明安全工地復查及驗收。

  (7)9月15日—12月25日開展百日安全生產無事故活動,重點開展對雨期施工及冬期施工教育管理活動;

  (8)12月25日—12月30日進行安全生產總結,表彰當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先進集體與個人。

  (10)全年不發生一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

  (11)去年不發生一般以上生產事故(設備事故、管網施工、爆炸事故、操作事故、火災事故)

  (12)不發生一般以上同等的工程建設事故、環保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則

  1.1目的

  為規范(下簡稱“公司”)在建項目的項目監理管理,明確在工程管理過程中與監理的職責和工作流程,進而提高質量、進度、安全、投資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據

  本制度依據《監理合同范本》等相關管理制度編制。

  1.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工程項目。

  本制度與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本制度的條款如與國家的規范、標準或地方法規有矛盾之處,應以國家規范、標準或地方規定為準。

  第二章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的職責劃分

  2.1建設單位的職責

  (1)負責協調開、竣工政府手續的辦理。

  (2)負責選定施工單位及材料供應商。

  (3)負責將施工圖紙、設計變更下發到承包商,負責與設計單位的聯系。

  (4)負責對施工組織設計、深化圖紙的最終審批。

  (5)負責向施工單位發出開、完工指令、工程的暫停及復工通知。

  (6)負責總體工期控制,包括對總體進度提前、延長的審批及最終確認。

  (7)負責對已完工程節點的形象進度、變更及簽證的工程量的最終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條為確保在全縣范圍內的水利工程,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明確各階段的工作程序,明確各步驟的責任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并結合烏什縣的實際情況制定。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水利工程質量是指在國家和水利行業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批準的設計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對興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

  第四條在全縣范圍內所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均執行本制度。

  第五條在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應當遵循“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六條水利局質量監督檢查分站負責全縣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建立質量監督體系,強化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質量檢測工作,推行全面質量管理。

  第七條水利局質量監督檢查分站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部、自治區和地區有關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的方針、政策及規程、規范。

  二、負責監督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在其資質等級允許范圍內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的質量工作;負責檢查、督促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單位健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

  三、在授權范圍內的水利工程實施質量監督,協助阿克蘇地區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

  四、掌握本縣水利工程質量動態,及時提出提高工程質量的措施和要求;

  五、對受監水利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

  六、參加受監水利工程的單位工程驗收、階段驗收以及竣工驗收。

  第八條水利局質量監督檢查分站對全縣水利工程質量總負責,工程現場負責人對本單位在工程現場質量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業主代表為直接責任人。

  第九條項目建設中,駐工地甲方代表的職責:

  一、必須做好每天的現場記錄;

  二、監督監理、施工單位在施工期的進度和質量工作;

  三、在施工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對在現場做出處理意見有困難的,要及時上報項目負責人;

  四、在施工期,需要進行工作量認證的,應及時上報項目負責人。

  第十條項目建設中,項目負責人的'職責:

  一、認真執行地區和縣有關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的方針、政策及規程、規范。

  二、督檢查監理、施工單位技術規程、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執行情況;

  三、甲方代表上報需要處理的問題、認證工作,及時到現場進行處理和掌握,并上報分管領導;

  四、積極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組織、管理、服務、協調”工作。

  第十一條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堅持以預防為主,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按照招標承包制合同規定,在每一單項工程開工前,承包商均應向業主、監理工程師報送施工方案、措施和各種圖紙、資料,經過審閱后,方可施工。審查時,必須嚴格認真,對正確的部分予以肯定,對不足之處或錯誤,則應提出具體修改意見,要求修改完善后再進行施工。

  第十二條堅持質量標準,加強現場控制。堅持制約。堅持對質量要求的高標準,絕不能降低技術規范的要求,對已出現的問題,應堅決糾正,凡是采用補救措施的,要及時進行補救,對于較為重大的質量問題,則應堅持制約,該返工的返工,該補救的補救,不怕推倒重來。

  第十三條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要積極協調各方面的關系。采用“控制”與“協助”相結合的工作方法,解決工程質量與工程進度可能出現的矛盾,對建設工程要時刻以實現高速、優質、低消耗視為己任,要時刻為工程建設想辦法、出主意,積極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組織、管理、服務、協調”工作。

  第十四條在工程建設中,要努力加強對質量管理人員質量意識和質量管理知識的教育。認真監督做好“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工作。

  投資控制在施工階段,審查復核設計變更,核實工程量。工期控制在施工階段,審查監理單位編制工程進度計劃。根據工程進度計劃進行工期控制。對不能按計劃執行的,認真查明原因,并進行處罰。

  質量控制在施工階段是一項主要的工作。檢查建筑物所用材料、購配件、設備質量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等實施質量預控,在施工中,通過重要技術復核、工序操作、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和工序成果檢查、認證和監督標準、規范的貫徹。前一道工序不符合要求,不允許進入下一道工序工作。通過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把好質量關。將安全生產作為質量監督的重要環節來抓。

  第十五條項目建設中,要嚴格把好材料和試驗關,對擬在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各種材料,不論是業主負責供應,還是施工單位自行采購,都必須提交生產廠家材質證明及其資料進行認可。監督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按規范進行材料質量抽檢工作,經常深入現場隨時抽樣檢測,以確切地掌握每個時期材料的質量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有關單位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在工程建設中,兩管理是實施三大目標控制的出發點和歸宿。合同管理是進行投資控制、工期控制、質量控制的手段,以合同為主,進行全面的質量管理。信息管理以收集、整理、保存施工現場的各種資料,并準備各階段的驗收資料。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組織監理單位對施工期間圖紙會審,審查不涉及變更初步設計原則的設計變更,審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技術措施,施工進度計劃,努力協調施工過程中各方面之間的關系。經常組織技術人員對存在問題、技術方案進行討論,所有技術方案必須經過編制、討論、審定三道程序方可實施。在每月工程量審核過程中,必須完成對檔案、技術資料的同步審查,審查人、負責人經鑒定認可,再由審查人、負責人具體負責。

  第十七條本制度具體由水利質量監督站負責執行,站長為第一責任人。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篇15

  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體制(了解)

  1、政府部門的行政管理政府設置了多層管理機構(標準定額司→省總站→市站→區分站),明確了管理權限和職責范圍。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全國范圍內行使建設管理職能,政府在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職能:

  可簡稱為:四制定,一負責、一監督。

  1)制定工程造價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并監督其實施;

  2)制定造價咨詢企業的資質標準并監督其執行;

  3)制定造價專業技術人員執業標準并監督執行;

  4)組織制定全國統一經濟定額并監督指導其實施;

  5)負責全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管理工作;

  6)監督管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有關行為。

  2、行業協會的自律管理行業協會: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其行業管理的主要職能包括9個方面:

  (1)研究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與管理改革和發展的政策、方針,參與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規范的研究和制定;

  (2)建立和完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行業自律機制;

  (3)發揮聯系政府和企業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4)接受定額標準司委托,承擔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資質申報、復核、變更,造價工程師的注冊、變更和繼續教育等具體工作;

  (5)以服務為宗旨,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6)建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服務系統(網站和期刊等);

  (7)對外代表我國造價工程師組織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行業與國際組織及各國同行組織建立聯系與交往;

  (8)受理違反行業自律行為的投訴,對違規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工程師實行行業懲戒,或提請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進行處罰;

  (9)指導各專業委員會和地方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的業務工作

  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了解)

  (一)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分為甲級、乙級。

  1、甲級資質標準(12項)

  (1)已取得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滿3年

  (2)企業出資人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于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于企業注冊資本總額的60%;

  (3)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5年以上;

  (4)專職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專職專業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6人,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10人。

  (5)企業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且專職專業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

  (6)專職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系由國家認可的人事代理機構代為管理;

  (7)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

  (8)企業近3年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

  (9)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10)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

  (11)企業為本單位專職專業人員辦理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手續齊全;

  (12)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違規行為。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篇16

  一、總則

  一、為了加強TQ-04標段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管理,充分發揮檔案在經營管理、施工生產中的作用,根據《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規范》以及有關各類檔案管理的規定、規范、條例、辦法等要求,制定本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建設項目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系統性,達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創一流工程檔案”的目標。

  二、檔案工作是企業管理、施工生產管理、技術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分部應根據分管業務內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工作,把此項工作做為考核本分部工作的一部分。

  三、檔案管理體系與職責

  經理負責檔案的全面工作,工程技術檔案,由項目總工主管。項目經理部誠懇接收通啟高速公路建設總指揮部的指導和檢查。

  (一)主管經理

  1、組織經理部、分部技術部門,貫徹執行本制度的各項規定,并負責監督檢查。

  2、負責檔案工作的總體安排,定期檢查檔案工作。

  3、布置和檢查各項工作的`同時要布置和檢查檔案文件材料的形成和歸檔。

  (二)檔案管理室

  1、檔案管理室由工程部負責,貫徹執行本制度統一管理檔案。

  2、負責檢查和協助各分部及有關資料管理員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立卷歸檔工作。

  3、對各分部檔案管理的質量好壞,給予獎勵和處罰。

  4、參加建設項目竣工及重要設備開箱的文件材料驗收工作,專職或兼職檔案管理員必須參加。

  5、工程技術檔案由項目總工負責,由工程部主任根據《公路工程竣工驗收辦法》或合同中規定要求進行收集組卷,移交通啟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室,并辦理移交手續。

  (三)各分部

  1、各分部接收檔案管理室的業務指導和檢查,在工作中接收主管領導和檔案管理室負責人的領導。

  2、檔案管理員對接收的檔案進行分類,編號,登記,統計和日常必要的整理。

  四、經理部、分部應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由分部經理領導分管分部此項工作。并應將檔案工作納入工程計劃管理之中,納入施工管理及考核范圍,納入有關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的崗位職責,納入經濟責任制,建設項目專職檔案或兼職檔案員要參加工作例會和工程質量評定會,參加設備開箱、參加各單項驗收和工程項目總驗收。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和移交

  一、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文件材料要字跡清楚,圖畫整潔,簽署完備,文件材質優良,不得用易褪色的書面材料書寫、繪制。歸檔文件材料應為原始件。

  二、做好施工記錄、檢驗試驗記錄、交工驗收記錄和各種表格匯總簽證施工組織設計、圖紙會審記錄,施工日志,變更設計報告,設計變更通知單,開工報告,施工技術總結等,按規定在工程竣工驗收前編制好竣工圖,并加蓋竣工圖章,由施工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

  三、在職責范圍內做好與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有關的文件材料的收集、積累工作,按《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內及保管期限表》的要求將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形式與載體的文件均收集齊全。

  四、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形成的全部文件在歸檔前必須進行系統整理。其分類組卷做到科學合理,充分保持卷內文件有機聯系,歸檔案卷要符合《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案卷質量標準》的要求,分類編號方法依據《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分類編號表》執行。

  五、編制檔案總目錄,分目錄,移交單位和接收單位目錄。歸檔的案卷質量必須符合下列十條標準。

  1、歸檔文件、齊全完整;

  2、分類清楚,保持聯系;

  3、題名確定,容易查找;

  4、卷內排列,系統條理;

  5、保管期限準確;

  6、密級劃分恰當;

  7、藍圖折疊,符合要求;

  8、卷皮書寫,正楷整法;

  9、案卷裝訂,整齊美觀;

  10、聲像資料,清楚清晰。

  六、在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完成后三個月內將項目檔案文件向建設單位移交、歸檔。

  七、向管理單位移交時應辦理檔案移交手續,明確檔案移交的內容,案卷數,圖紙份數,并有完備的清點、簽字等交接手續。

  八、負責對全部工程歸檔文件的匯總整理,并根據江蘇省高速公路檔案分類編號體系完成案卷的編目工作。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防止和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改善環境質量,促進社會、經濟、環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等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

  第三條凡從事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都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所轄地區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參與建設項目的總體評審、檢查及驗收工作;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簡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負責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協同把好建設項目環保審批關。

  第六條建設項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

  (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

  (三)禁止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建設污染水環境的建設項目,其中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禁止建設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四)禁止在世界遺產地、省級以上重點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地質公園、森林公園范圍內新建使用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鍋爐;

  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批準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政府有關管理部門不得批準其建設。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國家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的要求,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按照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以及可能對環境的影響程度,確定環境影響評價的形式,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

  第八條對政府的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分級審批:

  (一)對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設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按規定的權限報省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二)對總投資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以及跨區、縣建設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三)對總投資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九條對非政府的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分級審批:

  (一)對總投資1億元以上(房地產項目2億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設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按規定的權限報省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二)對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房地產項目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房地產項目2億元以下)及跨區、縣建設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三)對總投資3000萬元以下(不含3000萬元)[房地產項目5000萬元以下(不含5000萬元)]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條按照國家規定,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省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一)凡涉及世界遺產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省級自然保護區、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的項目;

  (二)放射性同位素應用和伴生放射性礦物資源利用項目,電磁輻射建設項目;

  (三)新建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場(設施)。

  第十一條化工、印染、釀造、化學制漿、農藥、電鍍以及其他嚴重污染環境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一律由市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二條屯溪區轄區內(含新城區)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權限審批。

  第十三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對政府的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鐵路、交通等重大建設項目,經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初步設計完成前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二)對非政府的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中屬核準制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在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申請核準前,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屬備案制的項目或不需要進行備案的小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項目開工前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其中,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營業執照前報批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第十四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收到環境影響報告表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收到環境影響登記表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分別作出審批決定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第十五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或審查后未予批準的,該項目的審批部門不得批準其建設,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的設計、建設過程中,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以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中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并保證環保設施建設的投資。

  第十七條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生產的,試生產前,建設單位應向審批該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試生產申請,報告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情況和試生產時間,經環保部門檢查同意后,方可進行試生產。試生產期間,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建設單位應當對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或生態修復情況和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測和調查。

  建設項目的試生產期限一般為三個月,確因工藝需要等特殊原因,其試生產期限經審批該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應委托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編制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或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表)。

  第十九條建設單位應當在試生產期滿前,依據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或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表),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驗收。對不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的,環境保護驗收不予通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組織整改,重新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建設項目通過環境保護驗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建設單位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依法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一條違反建設項目分級審批、分類管理規定,違法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一律無效,建設單位應按規定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手續;對違法審批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除進行通報批評外,還應追究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導致國家、集體和公民財產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它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循私舞弊、索賄受賄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黃政[ ]36號《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實施辦法》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廢止)。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篇18

  一條為加強我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防止和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改善環境質量,促進社會、經濟、環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等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

  三條凡從事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都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所轄地區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參與建設項目的總體評審、檢查及驗收工作;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簡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負責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協同把好建設項目環保審批關。

  六條建設項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

  (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

  (三)禁止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建設污染水環境的`建設項目,其中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禁止建設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四)禁止在世界遺產地、省級以上重點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地質公園、森林公園范圍內新建使用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鍋爐;

  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批準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政府有關管理部門不得批準其建設。

  七條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國家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的要求,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按照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以及可能對環境的影響程度,確定環境影響評價的形式,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

  八條對政府的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分級審批:

  (一)對總投資萬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設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按規定的權限報省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二)對總投資xx萬元以上,萬元以下以及跨區、縣建設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三)對總投資xx萬元以下(不含xx萬元)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九條對非政府的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分級審批:

  (一)對總投資億元以上(房地產項目億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設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按規定的權限報省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二)對總投資萬元以上(房地產項目萬元以上),億元以下(房地產項目億元以下)及跨區、縣建設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三)對總投資萬元以下(不含萬元)[房地產項目萬元以下(不含萬元)]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石油銷售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范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資,發揮資金的最大經濟效益,根據財政部、建設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陜西xx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暫行辦法》和《xx石油產品經銷公司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實施細則》,結合hb公司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hb公司遵循產品經銷公司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統一制度和分級管理的管理模式。

  (一)統一制度:統一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統一建設工程造價業務流程和工作程序、統一建立建設工程造價人員數據庫。

  (二)分級管理:實行'三級管理,兩級實施'。'三級管理'即集團公司、產品經銷公司、hb公司分級管理;兩級實施'即產品經銷公司和hb公司分別實施。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綜合辦公室作為公司建設工程造價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限上工程項目造價的管理、審查工作;設立的預算崗位作為公司工程造價管理崗,負責公司權限下工程項目造價的審定及限上工程項目造價的初審工作。(對于限上/限下工程項目的規定見《產品經銷公司投資管理辦法》)。

  第四條公司綜合辦公室工程造價管理職責包括:

  (一)轉發國家、地方、集團有關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度,并監督執行;

  (二)負責制訂和修訂公司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四)負責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的審核工作;

  (五)參與限上工程項目招標、工程設備招標、材料招標、合同審查工作,負責限上工程項目的估算、概算、施工圖預算、結算的審查工作,負責限上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的審核;

  (六)配合集團公司和產品經銷公司做好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的理論培訓、業務交流及資質管理等工作;

  第五條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具體職責

  (一)負責限下工程項目估算、概算、施工圖預算、合同、結算審查,限上工程項目施工圖預算編制、結算的初審工作。

  (二)深入現場,掌握工程進度、核實工程量及工程變更內容。

  (三)負責限下工程項目招標、工程設備招標、材料招標、合同審查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四)負責組織采集、篩選工程材料指導價格,審批乙方自購材料價格。

  (五)負責向公司投資管理領導小組反映定額執行中遇到的問題。

  (六)認真參加上級公司組織的工程造價人員專業理論培訓、業務交流工作。

  第三章 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管理

  第六條工程造價計價包括:

  (一)編制施工圖預算;

  (二)編制工程量清單;

  (三)編制招標標底或最高限價;

  (四)編制投標報價;

  (五)約定工程合同價;

  (六)工程決算和竣工決算。

  第七條計價依據包括:

  (一)定額依據

  1.工程概算定額;

  2.工程預算定額;

  3.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

  4.工程消耗量定額;

  5.配套價目表及參考費率。

  (二)工程量計算依據

  1.初步設計;

  2.施工圖設計;

  3.設計變更;

  4.現場簽證單;

  5.竣工資料;

  6.合同約定。

  (三)其它計價依據

  1.設備、材料價格;

  2.發包人的招標文件(含答疑紀要);

  3.承包人的投標文件;

  4.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

  5.施工組織措施及方案;

  6.工程造價編制辦法及有關規定等。

  第四章 工程造價的確定與管理

  第八條工程造價管理遵守投資估算控制工程概算,工程概算控制施工圖預算,施工圖預算控制竣工結算,防止結算超預算、預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的現象。

  第九條投資估算

  投資估算由設計單位編制。投資估算是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決策和投資控制的依據。工程投資達到集團公司或產品經銷公司限上工程標準,其投資估算審查由公司上報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由公司或集團公司規劃部組織專家會審,造價管理部門參與審查;限下工程標準,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組織專家會審,并參與審查。

  第十條工程概算(初步設計概算)

  工程概算由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算是編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依據。一個項目若有幾個設計單位共同承擔時,由主體設計單位負責統一概算的編制原則、依據、取費標準等,并匯編總概算。經批準的工程概算是投資計劃的最高限額,工程概算投資一經批準后原則上不得突破,應控制在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之內,最多不得超過10%。

  工程投資達到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限上工程標準,由hb公司上報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由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財務中心預決算部根據專家審查意見進行確認;限下工程設計概算,由公司綜合辦公室根據專家審查意見進行確認。

  第十一條工程預算管理

  施工圖預算由公司相關部門或者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施工單位分別編制。施工圖預算是考核設計單位限額設計水平、調整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依據;是撥付工程進度款、辦理工程結算、竣工決算的基礎;是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執行定額標準、合理確定工程造價及確定招標工程標底的依據。

  施工圖預算必須控制在批準的工程概算以內,超出工程概算應修改施工圖設計或報審調整工程概算。

  工程投資達到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限上工程標準,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審核,再報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進行審定;限下工程預算,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審定。

  第十二條依法招標的建設項目應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工程量清單、招標標底或者最高限價既可以由公司自行編制,也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進行編制。

  第十三條發包人和承包人應按中標價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標價應控制在批準的施工圖預算內,合同應當對下列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事項做出約定:

  (一)工程合同價;

  (二)預付工程款的數額、支付時限及支付方式;

  (三)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

  (四)工程施工中

  發生變更時,工程價款的調整方法、索賠方式、時限要求及金額支付方式;

  (五)約定承擔風險的范圍、幅度以及超出約定范圍和幅度的調整辦法;

  (六)工程竣工價款的結算與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

  (七)工程質量保證(保修)金的數額、預扣方式及時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獎懲辦法;

  (十)與履行合同、支付價款相關的擔保事項;

  (十一)發生工程價款糾紛的解決方法;

  (十二)雙方認為應當給定的其他工程造價計價事項。

  第十四條合同價款編制要附工程量清單及單價計價依據(或工程預算書)、甲乙雙方供應材料、設備價格等明細表,應注明所包括的主要工序內容。

  第十五條合同價款可選用下列一種約定方式:

  (一)固定總價。合同工期較短且工程合同總價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方式。

  (二)固定單價。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綜合單價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綜合單價調整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

  (三)固定費率。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取費費率,暫估合同總價方式。

  第十六條工程簽證的管理

  工程簽證是甲乙雙方實現索賠的唯一依據,必須量價清、責任明。工程簽證必須先經造價管理人員測算并簽署意見后,經甲乙雙方施工管理人員及監理單位簽章、甲方主管領導審查簽章后生效(與設計有關的還需經設計單位駐工地代表簽章)。建設單位主管領導、甲方代表、工程造價人員對工程簽證要逐一審核,對不合理的應予以廢除。

  第十七條工程結算管理

  由承包方根據已完成的實物工程量、合同價款及其調整原則自行編制工程結算。限上工程項目先由綜合辦公室初審,再報產品經銷公司投資規劃部審核;限下工程項目由綜合辦公室審核,再報財務部復審。

  第十八條工程竣工決算管理

  竣工決算由財務部依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財務決算的規定編制,將限上工程項目的財務決算報表(附決算資料)上報產品經銷公司綜合辦公室審核,再報產品經銷公司財務資產部進行復審。重點審查工程竣工決算是否控制在投資計劃的額度內、各項費用是否符合工程概算列項范圍。

  第十九條上報的施工圖預算、工程結算須加蓋單位公章和編制人、審核人或負責人工程造價員專用章。

  第二十條推行限額設計制度

  工程設計階段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環節,在初步設計和技術設計階段,要按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投資估算實行限額設計。施工圖設計階段要按工程概算推行限額設計。對設計單位優化施工圖設計而降低工程投資的,在以后的設計招標中作為優先選用的條件。對因設計單位設計錯誤、漏項或擴大規模、提高標準而引起工程投資超標的,相應扣減設計費,并由委托單位記錄備案。

  (一)工程概算超投資估算10%的,要重新編制初步設計概算,每超過一個百分點扣減設計單位設計費5%。

  未經公司投資部門批準,工程設計單位任意提高設計標準或選用高檔材料,按超投資的50%扣減設計費;

  (二)設計單位應提交高質量的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由于設計文件低劣,經審查不合格者,設計單位除無條件返工使其達到合格外,還要扣減設計費的10-15%;

  (三)設計單位發出的設計變更:凡由于設計單位設計錯誤、漏項或擴大規模和提高標準而導致工程投資超概算(或施工圖預算),要扣減設計費。

  累計超過原批準概算或施工圖預算2%-3%(含3%)的,扣減全部設計費的3%;超過3%-5%(含5%)的,扣減全部設計費的5%;超過5%-10%(含10%)的,扣減全部設計費的10%;超過10%以上的,扣減全部設計費的20%。

  第五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一條公司工程造價管理人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廉潔自律,要從保證集團公司、產品經銷公司及hb公司的整體利益及經濟安全運行的角度,做好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條對在工程造價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主管部門應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三條不按照本辦法規定程序進行造價管理或隨意擴大建設規模、增加建設內容、提高建設標準等導致工程投資超過工程概算的,由公司對其項目直接負責人給予行政、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報上級公司處理。

  第二十四條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應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沒收非法所得、建議調離原崗位、取消資格證書等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沒有如實反映擬建項目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條件的;

  (二)有意少算和高估冒算,造成工程概算、工程預算、招標標底、工程結算、決算價款失真引起經濟損失的;

  (三)泄露標底,收受賄賂,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無證、偽造資質證、出賣轉讓圖章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拒絕、妨礙和不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對工程造價的檢查、審查及抽查的;

  (六)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六章 工程造價管理質量及考核評比管理

  第二十五條綜合辦公室對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質量負責。工程造價管理質量包括工程各階段造價控制的準確性、及時性,上報施工圖預算、結算、決算資料的規范性、完整性等。

  第二十六條工程項目建立工程預結算計劃工作進度。所屬企業于季末20日前上報下季度預結算工作計劃,綜合辦公室25前上報公司下季度預結算工作計劃。做到工程建設項目開工一項預算一項,完成一項結算一項。

  第二十七條工程項目建立工程預結算工作考核評比制度。綜合辦公室于每月5日前上報上月工程結算完成情況。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細則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九條本細則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集團、產品經銷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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