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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
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1、目的:
為了加強部門之間安全工作的溝通和推進安全管理,及時了解公司的安全狀態,特制定安全會議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
3、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召開本單位的安全會議。
(2)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負責召開每季度末安全會議及年度總結、表彰大會。
(3)各部門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并編寫會議記錄。
4、安全會議組織:
。1)安全生產會議是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主要形式。因此,為了保障生產信息流的暢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及時召開,并形成會議記錄,需要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司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各部門根據具體情況每周召開一次,并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3)公司安全生產例會由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事務局組織召開,地點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具體時間在召開會議前臨時通知。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公司總經理,各部門等有關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并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
(4)各部門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地點和人員由各單位自定。
(5)公司安全生產會議采用到會人員簽名制,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6)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參加人員應是本部門,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主管生產的領導,必須熟悉本部門,本單位的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他人替代參加會議。
。7)各部門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可參照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進行。
(8)當公司發生重大事故或突發性事故時必須及時召開會議。
5、會議內容:
。1)總結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產形勢,各部門提出已經發現或隱藏的安全隱患,并針對隱患做出具體的安排和部署。
。2)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和指示。
(3)研究和決定對各項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以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吸取教訓,制定防范措施。
。4)研究決定對各項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進部門和先進個人的表彰。
。5)各部門提出目前存在的問題及隱患,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
。6)公司安全會議由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事務局負責組織,安全員做好記錄,安全會議之后,安全員將會議精神和會議紀要下發和張貼,并跟蹤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2、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二、機構與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辦公室設在生產管理部安全環保。
2、安全環保負責組織對公司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4、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5、各部門(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6、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7、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1、對新職工、臨時工,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2、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1、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3、凡新建、擴建、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4、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5、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
五、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1、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塵、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六、檢查和整改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月檢查一次;各生產部門每月檢查不少于二次;各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
2、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或者立即報告安委會統一安排整改。
七、獎勵與處罰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2、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3、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部門(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4、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5、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6、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
7、發生的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20000元的事故。
8、發生事故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
2)立即向主管部門(領導)報告,并向公司安委會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在5天內,向總經理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給予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9、各級領導或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進行違章作業或者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10)對于事故按照事故性質、損失程度和責任大小給予損失的10%—100%的處理。
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3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4
一、施工現場要有施工標志,安全標牌和安全語口號;
二、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掛好安全網和安全隔離裝置,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四、腳手架(包括卸料平臺)必須符合標準;
五、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和物件應保持整潔;
六、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要有禮貌、講文明,不準打架斗毆和爭吵罵人;
七、遵守建設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現場“四口”的安全防護;
九、盡可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十、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護。電源線要完好無裸露;
十一、施工現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業現場;
十二、認真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內部人員的各項檢查。
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5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鑒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后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項目、定時間、定具體完成項目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6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對建筑施工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本規定所稱建筑施工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并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二章安全生產條件
第四條建筑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ㄒ唬┙、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ǘ┍WC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ㄈ┰O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ㄋ模┲饕撠熑、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ㄎ澹┨胤N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芾砣藛T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八)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ň牛┯新殬I危害防治措施,并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ㄊ┯袑ξkU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ㄊ唬┯猩a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
第五條建筑施工企業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本規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業,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六條建筑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ǘ┢髽I法人營業執照;
(三)第四條規定的相關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七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筑施工企業的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并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工程時,可以征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條建筑施工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后10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條建筑施工企業破產、倒閉、撤銷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予以注銷。
第十一條建筑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報告,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后,方可申請補辦。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采用建設部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采用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筑施工企業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跨省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地區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和處理建議抄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建筑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發現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ㄒ唬┌踩a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ǘ┏椒ǘ殭囝C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四)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規定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建筑施工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虿环习踩a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ǘ┌l現建筑施工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ㄈ┌l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四)接到對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舉報后,不及時處理的;
(五)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業弄虛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項行為的',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建筑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并給予警告,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筑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8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各項安全管理。
2、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各項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須齊全、到位。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準施工,未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4、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作業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5、定期對職工進行,新工人入場后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
6、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7、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后方可使用。
8、機械設備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9、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10、任何機械設備不準帶病作業。
11、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全體職工安全知識考試一次。
13、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9
為搞好公司的安全費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費用切實的為員工落實,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司生產運營活動正常有序的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及《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的各項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國家規定,每年提取公司銷售額的1.5%作為公司的安全費用。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運營條件的資金,安全運營費用優先用于安全運營措施的實施和為滿足達到安全生產標準而進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項目計取、確保需要、企業統籌、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財務應將安全費用納入公司財務計劃,保證?顚S,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費用應當用于以下安全生產事項:
1、安全技術設施建設;
2、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4、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5、安全運營檢查與評價支出;
6、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工作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8、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9、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10、其它與安全運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企業安全員應建立安全費用臺賬,記錄安全生產費用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五、總經理對安全運營費用全面指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六、財務負責對安全生產基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賬,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七、安全辦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公司安全投入計劃,審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匯總并建立公司安全費用投入臺賬,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八、安全運營費用實行專戶核算,企業應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九、企業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運營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公司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
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0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第18條和第39條明文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資金的投入和保證及責任”和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此制度。
1、在每年的生產計劃下達時,布置安全經費的提取和使用計劃,公司按照年度銷售收入提取,列入成本,專門用于安全生產投入的資金。依照國家和行業相關文件規定要求,按1%――2%比例提取。
2、安全資金的投入,有本公司主管安全的負責人負責計劃和實施,對于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足或使用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照責任制追究其責任。
3、安全生產資金應專項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項,不得挪作他用。
。1)、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包括預防事故及重大事故隱患的防范,整改等方面的安全技術費用。
。2)、安全設備(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3)、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4)、按照估計規定購買從業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5)、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事項等。
3、每年底,由公司辦公室提供下年度的安全生產資金使用計劃。
4、年度安全生產資金如果有結余,可累計下年使用,如果超支,要向辦公室申報,可從生產經費中支出,并在下年安全費用中扣出。
5、安全費用使用較好的車間,全年度沒有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各項安全生產目標達標,要被評為先進車間并進行表彰。
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工作,完善安全生產臺帳的標準化、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局及下屬各安全生產責任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臺帳。臺帳包括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記錄、安全事故記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安全管理文件匯編、其它共八類。具體要求為:
(一)安全生產會議記錄臺賬
按要求填寫會議時間、地點、會議名稱、參加人員、主持人、記錄人等內容,做好到會人員的簽到記錄,摘錄記錄會議主要內容。
(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記錄臺帳
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如實填寫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人員、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檢查發現的問題、處理意見、限期整改時間,并讓受檢單位責任人簽字
(三)安全事故記錄臺帳
按照有關的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記錄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經過(包括傷亡和損失、接到報告時間和上報時間及采取的措施等應報告的內容),并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填寫事故處理意見。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臺帳,包括與上級或下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及與安全生產責任制有關的其他材料。
(五)安全生產制度臺帳,包括安全生產機構設置、事故應急預案、崗位責任、操作規程等材料。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臺帳
按要求記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的名稱、時間、地點、對象、人數、教育培訓的相關內容情況。
(七)安全管理文件匯編臺帳
包括本單位下發和接收上級各有關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記錄文件的.標題、收發文號及收發文時間。
(八)其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有關的各類臺帳。
第三條臺帳要求書寫規范、字跡清晰、保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現象發生,嚴禁弄虛作假。
第四條臺帳的歸檔要及時,局各責任科室,在每次安全生產活動(如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檢查活動等)結束后3天內,必須將有關的臺帳整理好,報局專職臺帳管理員處歸檔。
第五條各單位需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臺帳的記錄、收集和整理,如人員工作調動,要認真做好臺帳的交接清點工作,臺帳資料應按年度妥善歸檔保管。
第六條本制度自文件下發之日起施行,局各科室及下屬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臺帳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執行本制度。若因臺帳整理不完整、歸檔不及時,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相關責任科室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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