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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礦安監員工作職責(通用8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都跟崗位職責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定崗位職責有助于提高內部競爭活力,提高工作效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制定崗位職責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駐礦安監員工作崗位職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駐礦安監員工作職責 篇1
鄉鎮安監站在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和上級安監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落實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執行安全生產各項標準,負責承辦鄉鎮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事務。
2、了解、掌握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及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管理機構、人員配置和管理狀況。
3、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各項檢查、排查。建立隱患臺賬,落實整改責任,督促隱患整改,消除安全隱患。發現重大問題應當及時報告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和縣安監局。
4、落實上級安監部門委托的行政執法,依法、依權限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5、負責統計、報告轄區內各類生產安全報表、數據和材料,及時、準確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并配合調查處理。
6、接受上級安監部門的業務指導,協助上級安監部門在本轄區內的檢查、排查、整治、調查、演練等各項工作。
7、建立安全生產村級信息網絡,設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聯絡信息員,開展安全生產巡查、排查活動,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積極配合取締、打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
8、完成鄉鎮黨委政府和上級安監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駐礦安監員工作職責 篇2
1、負責制訂本單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或工程項目工作目標計劃、經審定后組織貫徹實施。
2、負責制訂本單位或工程項目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實施細則,統一掌握使用安全獎金,嚴肅查處事故和違章違紀行為。
3、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環境衛生、成品保護措施執行情況的管理、監督與控制。
4、負責現場環境保護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5、負責施工機械(機具)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6、負責防火防爆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7、負責安全工器具的計劃、購置并監督定期試驗、鑒定工作。
8、負責制定防暑降溫措施并監督措施的執行。
9、負責組織安全網絡活動;定期召開安全員工作例會。監督檢查專業工地和有關部門的安全工作。
10、組織開展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安全監察科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與考試。
11、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防止職業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審查施工防塵、防毒防輻射及環境保護措施,并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2、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業施工組織設計和單位工程、重大施工項目、危險性作業以及特殊作業的安全施工措施,審查安全施工作業票,并監督措施的執行。
13、監督職業防護用品、用具的定期試驗工作。審批職業防護用品發放標準規定外的防護用品和特殊防護用品。
14、對膳食、飲用水等生活衛生、環境衛生和現場醫療救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15、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施工動態,監督、控制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和職工的作業行為,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16、貫徹落實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監督承發包項目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辦法的實施。
17、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18、協助領導組織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助領導組織安全大檢查(每月至少一次,主要對現場、安全資料和班組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項目)原則監督整改。
19、匯總并參加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批準后監督實施。
20、參加現場生產調度會,布置、檢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21、參加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
駐礦安監員工作職責 篇3
一、在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縣安監局指導下,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監管職能。
二、負責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的規范性文件;組織實施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和規范。
三、負責監督管理本鄉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分析、預測本鄉的安全生產形勢,擬定安全生產工作規劃、計劃,參與處理、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重大問題和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四、依法監督檢查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以及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設施(特種設備除外)、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負責組織對本鄉轄區內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六、負責本鄉安全生產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各類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
七、依法監督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八、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九、履行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職責:一旦接到安全事故報告,立即向鄉領導和縣安監局報告,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人為或意外破壞,協助搶救受傷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協助事故調查工作。
十、負責完成鄉黨委、政府安排的相關工作。
駐礦安監員工作職責 篇4
1、認真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填寫交接班記錄,當班未處理完的隱患要詳細交到下班繼續處理。
2、在崗期間,所有涉及人身安全的隱患,必須立即停止其它工作進行排除,否則不得干下一道工序。
3、在崗期間出現“三違”現象要立即制止,并按安全管理獎罰辦法進行查處。
4、在崗期間發現一般性安全隱患要限定時間監督整改。
5、在崗期間由于自身脫崗、漏檢等原因造成事故,要承擔主要監督不到位責任。
6、由于遲到早退,工作不負責任、失職等原因造成惡性事故,給予行政最高處分。
7、安全監督檢查以預防人身事故為主,對作業現場工程質量、標準化建設、“一通三防”、機電運轉、安全保護等工作有檢查督促職責,負有一定責任。
8、安監員執行內部責任分工制度,重點明確頂板管理、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分工負責范圍,日常監督檢查分工不分家,各有側重,在分管范圍出現事故要追究其責任,參加當班所發生事故的`追查會議。
駐礦安監員工作職責 篇5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安監站站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安監站站長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對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開除的處分。
4、在組織的.本專業內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安監站站長負直接責任。
5、因不能經常深入現場,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不能夠得到及時解決,安監站站長負直接責任。
6、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采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安監站站長負直接責任。
7、安監站站長對上報的各類資料、報表的準確性、時效性負直接責任。
8、煤礦技術檔案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未及時做好煤礦技術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安監站站長負直接責任。
9、工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安監站站長負直接責任。
10、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安監站站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安監站站長負直接責任。
11、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駐礦安監員工作職責 篇6
(一)負責制定企業安全監督管理程序文件,并組織貫徹執行。
(二)協助企業領導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監督檢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三)負責匯總并參加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四)負責制定企業安全防護用品發放標準。負責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計劃編制、購置工作。
(五)負責企業施工機械(機具)、車輛交通、防火防爆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六)協助總工程師組織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及取證工作。
(七)參加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重大項目安全施工措施審查工作。
(八)協助企業領導組織召開安全工作例會;負責組織召開安全專業會議。
(九)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競賽活動。
(十)統一掌握使用安全獎金,按規定對安全工作實施考核。
(十一)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各類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
駐礦安監員工作職責 篇7
一、是本單位安全工作和質量標準化第一責任者,負責安全綜合治理工和儀器的使用,監督檢查工程、設備及與安全有關的產品質量。
二、負責各部門業務保安責任制和安全規章制度的落實監察工作。
三、負責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驗收,監督檢查安全設施、設備。
四、負責監督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編制、演習和執行,積極組織指揮搶救事故。
五、負責組織各種形式的現場檢查,并檢查各單位整改落實工作。
六、負責向上級提供現場管理工作的各項合理化建議,受理在安全工作中應堅持原則、按章辦事而遭到打擊報復的事件。
七、負責"三違"人員和安全不放心人員的管理和幫教工作。
八、負責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工作的組織安排與協調。
九、組織和召開本單位各項安全活動。
駐礦安監員工作職責 篇8
在部長的領導下協助部長做好以下安全工作:
1、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重點抓好特種設備、特種車輛、鍋爐壓力容器及電氣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開展各類安全活動,協助辦公室負責全公司的安全消防教育工作。
3、組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網絡和各種安全臺帳,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公司應急救援預案。
5、負責安全性評價、安全標準化資料的準備和上報工作。
6、參加各類事故調查,嚴格按事故處理規定,處理工傷、火災等事故,堅持做到“四不放過”(查不出原因不放過,本人和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不受到處理不放過)。
7、對每次安全檢查、安全工傷事故情況及安全會議考核情況進行匯總,上報到相關部門。
8、參加公司員工工傷鑒定工作。
9、接待工傷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的信訪工作。
10、年終總結公司內部各類安全事故和同行業類似安全事故的經驗教訓,形成文字性材料上報公司。
11、有權對各類安全事故隱瞞、虛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相應責任人和責任部門進行考核。
12、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有權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報公司追究其行政責任。
13、參加新、改、擴建、大修工程和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審查。
14、負責公司防雷檢測工作。
15、對嚴重違章作業(指揮)者,有權令其停止工作,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16、參加安全檢查與聯查工作,有權對查出的問題(隱患)提出意見,督促有關單位解決,對隱患整改落實結果進行驗證,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17、監督檢查三級安全教育及各項安全活動開展工作的'落實情況,對不認真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和各項安全活動的單位按制度進行考核。
18、責公司生產系統安全作業票證的簽發和管理,按作業規程進行作業票審批。
19、負責對公司危險化學品、放射源的登記上報工作。
20、督促和協助有關部門采取措施,改善勞動條件,防止職業中毒,作好冬季“四防”工作。
21、負責各類防護器材的使用指導工作。
22、參加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綜合性大檢查。
23、協助部長抓好安全標準化活動開展工作并得到有效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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