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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公司財務制度范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進一步加強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充分發揮財務管理和監督職能,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和《公司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公司,控股公司是獨立核算的法人單位,應根據相關法規和財務制度,自行制訂本制度沒涉及的管理辦法,對于本制度已有的管理辦法,各控股公司應嚴格執行。
第三條 本公司財務管理由財務結算中心負責。其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公司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依法合理籌集資金;參與經營投資決算;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四條 建立和健全公司內部資金控制制度。保護企業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可靠和有效運用,提高資金利用率,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第五條 本公司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是:經濟責任制與現代企業管理相結合,相互制約與分工合作相結合:
1、權力分隔。每一項經濟業務的處理程序,不能由一個部門或一個人包辦,以防止差錯和弊端。
2、合理分管。實行賬物分管、錢賬分管、印鑒分管等。
3、審批稽核。任何經濟業務的處理都要有明確的授權與審批,同時要經過財務部門的審核與稽核。
4、責任明確。各部門和人員職責分明,任何差錯的發生都能明確到個人責任。
5、憑證控制。建立和健全憑證制度及嚴格傳遞程序,直到會計資料歸檔。
6、例行核對。對每一項經濟業務和會計記錄,都要進行例行核對,以保證賬證、賬賬、賬表、賬物、賬款核對一致。
第二章 資金管理
第六條 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減少占壓,降低風險,加速周轉,提高效益。
第七條 公司財務實行預算管理。對有關財務計劃的制訂、審批、實施、檢查和分析進行全面管理,保證財務工作有序、穩定地進行。
1、公司各部門要在財務結算中心的指導下,編好月份、季度、年度收支預算。月份預算提前一周,季度預算提前半個月,年度預算提前一個月報送財務結算中心?毓晒緢筘攧詹浚缓笥韶攧詹窟M行匯總,按規定時間送報董事長或各位董事,并報財務結算中心備案。
2、財務部門將公司各部門的財務收支預算匯總,加上公司現金和轉賬部分,即為全公司的財務收支預算,其中,年度(含半年)預算須經董事會批準,月度、季度預算由總經理批準執行。
3、凡是預算外的財務支出,屬于固定資產的或超過5萬元以上的,須單列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其他的由總經理批準后即可辦理,報總公司備案。
第八條 各部門(含控股公司)開支實行審核報銷
1、各部門必須填寫請購預算。并提出足夠理由,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送交財務結算中心或財務部。財務部門根據各部門的預算進行審批,審批后分類送到分管的副總經理審核,最后經總經理批準。
2、對預算外請購單的審批,除辦理以上審批手續外,控股公司財務部應報總公司備案。
3、各部門(含控股公司)凡是沒有按以上審批手續辦理的,市場部不得采購,財務部拒絕付款。
4、用款部門在購置物品驗收或付費等業務手續辦妥后,應及時將所取得的合法發票單據(在發票反面要注明用途,有經辦人,驗收人,主管簽字)附在原“請購單”存根聯后面,到財務部門辦理單項報銷審核批準手續。
5、凡各部門經辦人員所取得的發票單據在月末之前及時報銷,不得跨月,不得掛帳。
第九條 按簽批金額權限審核付款
1、各部門經辦人員填寫好請購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財務部初審,送交分管付總審核,最后由總經理審批。
2、專項用途資金支出,在確定的金額內,由分管付總或總經理審核批準;
3、 因經營需要代收代付款項,由財務部門審核批準但必須堅持先收,后付,不改變原款形式用途的原則。
第十條 建立會計和出納職責分工制度
財務部門設置出納員崗位,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不得兼任其他需要動用資金的業務工作,除登記現金,銀行日記賬外,不得保管憑證和其他賬目。
第十一條 控制現金的使用范圍
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庫存現金只能用于工資性支出,個人勞保支出,差旅費,零星開支,備用金及銀行結算金額起點以下的小額款項。其他特殊情況使用現金需要經總經理和財務部門批準 。
第十二條 嚴格付款審批和支票的簽發
所有付款均按審批金額權限并有兩人以上有關人員辦理。付款支票必須經過兩人或兩人以上的簽章方為有效。財務和支票專用章,必須分別掌管,不準開出“空頭支票”“空白支票”,開出支票要進行登記。
第十三條 收付款項要通過會計填制記賬憑證
所有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須通過經辦會計審核原始憑證無誤后,填制收付款憑證,然后由出納檢查所屬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后方可辦理收付款,并在收付款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
第十四條 遵守核定的現金庫存限額和銀行結算紀律
按日常2-3天開支的現金需要核定現金庫存限額,不得超過,不得以白條抵庫存。企業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一般應通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不準出借銀行賬戶和套取現金。
第十五條 及時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結賬
現金日記賬按幣種設置,銀行日記賬要按賬號分別設置,每日要結出余額。庫存現金的賬面余額要由出納同實際庫存現金每日核對相符。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要與對賬單核對,調節相符。
第三章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十六條低值易耗品是指金額在2000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
限較短,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物品以及在經營中使用的包裝物、工具用具,辦公用具,機物料用品等為低值易耗品。
第十七條 低值易耗品在購買之前應按規定填寫請購單,經使用部門
經理簽字,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批準,方能選購。
第十八條 為了加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綜合管理部應按使用部門設置低值易耗品臺賬。財務部門登記低值易耗品的攤銷報廢核算情況。
第十九條 使用部門向倉庫領用低值易耗品,應填制一式三份的領用憑證,一份留存倉庫,作為登記“庫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據;一份交給使用部門作為實物管理的依據;一份交給會計部門作為記賬的依據。除此以外,各單位應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關部門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門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第二十條 要建立以舊換新的制度,及時按照制度的規定辦理,并進行會計處理。要按各使用單位、部門設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細賬(包括數量和金額),定期與實物核對,并與財會部門的賬面余額進行核對。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門退回倉庫的低值易耗品,應加強實物管理,并在備查簿進行登記。
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報廢時,應由負責使用部門及時填制低值易耗品報廢單,填明報廢低值易耗品的數量、原價和按照規定對入庫殘料的作價。由于員工丟失損壞,照章應由員工賠償。所有離開公司的人員,應辦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庫手續,同時,管理人員應加強對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
第二十二條 盤盈的低值易耗品,應當相應沖減有關成本、費用;盤虧或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有關成本、費用賬戶。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后,按規定進行會計處理。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第二十三條 低值易耗品應當定期盤點,每半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情況如與賬面記錄不符,應查明原因,經報批手續后及時進行會計處理,一般在年終結賬前處理完畢。
第二十四條各控股公司除了低值易耗品執行本規定,對公司的存貨要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報總公司備案。
第四章 費用的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對各項費用實行預算管理,各項費用開支均應編制預算計劃,費用在預算計劃內,可根據第二章第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 費用開支的審批規定
一、公司辦公經費等各項費用都應列入公司全年預算計劃,各部門根據全年工作規劃編制當年預算計劃,經公司平衡批準后,按月限額使用。
1、公司各項董事會費用由公司綜合管理部歸口管理。
2、公司采購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各學會、協會的會費,職工福利費,職工醫藥費報銷,電話費,小車各項維護保養費用等均由綜合管理部門根據規定歸口管理。
3、職工工資及各項福利費用、教育培訓費由綜合管理部門按規定歸口管理。
4、財產保險、固定資產折舊、資產評估、會計報表審計等費用由財務部歸口管理。
5、業務活動經費由綜合管理部門管理,財務部門審核,總經理掌握使用。
6、各項廣告、策劃、咨詢、環保費等由總經理掌握使用。
7、外埠差旅費、各項會議費均應事先由各歸口部門向公司領導提出申請,批準后再實施。市內出差費用由各部室領導審核,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報銷。
二、審批、報銷權限
上述各項各類費用發生額在1000元以下的由各歸口部門經理簽字,財務部門審核(控股公司須經派出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報銷。超過1000元的均由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報銷。
第二十七條各項管理費用的規定
一、差旅費用
差旅費開支應納入公司年度成本、費用計劃,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按章辦事。公司各部門必須按計劃在預算范圍內開支,超預算開支按規定審批。差旅費應嚴格執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出差時間。一般員工出差,由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各控股公司的總經理出差,應事先報告總公司總經理。出差人員在出差前應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由各部門經理、財務主管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預支差旅借款。出差人員返回后必須在一周內將所借款項結清,差旅費的報銷審批程序為:由出差人員據實填寫差旅報銷單,先由本部門經理簽字,再由財務部門審核簽字(控股公司須經副總經理審核),最后由總經理簽字后到出納處報銷。
說明:1、必須在標準范圍內據實報銷
2、各控股公司在不高于此標準的前提下,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標準。
二、業務招待費
1、公司因工作和業務需要開支的所有招待費用,由綜合管理部實行統一管理。各部門工作人員因公在外就餐的票據需經綜合管理部審核登記、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接待費用必須嚴格控制,在合理、必要的前提下,本著“事前申請、節約得體”的原則,逐筆、逐項按規定報批手續開支。
3、招待費用的審批辦法按第四章第二十五條規定辦理。
4、每月或每季度由綜合管理部和財務部有關人員將接待費用統計、分析后報公司主管領導。
5、在正常的生產經營業務交往活動中,一般不得贈送禮品。如確因特殊情況需贈送紀念品的,需請示公司領導批準。
6、日常接待用品如茶、飲料等,應按季度提出計劃,經綜合管理部審查批準后,由相關部門采購。
7、凡未辦理批準手續開支的費用,一般不得報銷;確因特殊情況,事后到綜合管理部說明情況補辦有關手續,由經辦人、接待主管、綜合管理部經理證明,公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
8、凡宴請費用超標準者,須經公司領導特批,方可報銷。
9、各部門應按接待標準,嚴格控制接待費用支出,綜合管理部、財務部應嚴格把關。對違反規定,一律按違反財經紀律和紀檢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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