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交通稽查大隊崗位職責
交通稽查大隊職責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方針、政策、規定。
二、檢查運政管理有關法規的執行情況,以及國家規定的禁運、限運物資等。
三、檢查路政管理有關法規的執行情況,處理各種侵占、毀壞公路及其設施的行為。 四、檢查養路費、運管費、客貨運基金等交通規費的繳納情況。
五、檢查客運車輛超員、貨運車輛超限運輸情況。
六、接待處理有關人員來信來訪。
七、負責本轄區交通行政執法人員著裝儀容風紀的監督檢查工作。
八、負責交通系統內部公路“三亂”的具體監督檢查工作。
九、安排使用交通稽查專項經費,配備管理交通稽查專用裝備設施。
十、按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處理違章行為。
十一、完成省政府批準、有關部門委托的經濟檢查事項。
辦 公 室 職 責一、負責抓好上級有關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和檢查督促,及時準確地向各中隊傳達大隊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
二、負責組織實施上級部門部署的各項檢查、驗收、考評工作和全系統文明子行業創建工作。
三、負責大隊的行政事務,內外關系的協調和各類會議的籌備工作。
四、負責綜合性報告、工作計劃、總結等文件的起草、修改、打印及其他科室行文的修訂審核工作。
五、負責交通檢查各類統計報表的審核、匯總和報送,及時向領導提供信息。
六、負責執法證件的辦理發放工作。
七、負責執法文書、交通稽查專用物品的保管發放。
八、負責組織、紀檢、人事、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機關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和工作的考核。
九、負責文檔、印章、辦公用品、福利用品的保管發放,做好文印工作。
十、負責大隊的治安、保衛、安全生產、值班和衛生清潔等各項工作的管理。
十一、負責大隊機關電話等辦公設施及車輛的統一管理、維修和使用,負責駕駛員的管理及年度審驗工作。
十二、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稽 查 中 隊 職 責一、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交通法規,全面履行路檢路查和監督管理兩項職能,負責轄區內交通稽查執法任務,按有關規定,對全縣系統內的路查工作實行綜合監督。
二、按有關規定組織路檢路查,并結合執法工作實踐,認真總結研究在執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三、檢查運政管理有關法規的執行情況,以及國家規定的禁運、限運和憑證運輸物資等。
四、檢查路政管理有關法規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超限運輸車輛,處理各種侵占毀壞公路及其設施的行為,維護路產路權。
五、檢查運管費和客、貨運基金等交通規費繳納情況。
六、對檢查出的違章行為按規定進行處理,對在現場不能及時處理的,按規定及時移交審理科。
七、負責將每月的補罰費款情況匯總報辦公室。
八、路檢路查中,需對違章車輛進行證據保存時,應嚴格按執法程序辦理有關手續,并同停車場辦好交接手續。
九、在路檢路查中,對大隊的執法行為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向大隊領導匯報。
十、對在執法工作中遇到的突發問題、妥善處理,并及時向大隊領導匯報。
十一、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審理科(違章處理室)職責一、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二、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及上級的要求,正確使用執法程序和執法文書,嚴格按照處罰規定和征費標準,及時處理稽查中隊移交的違章車輛,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負責違章車輛的補罰費款及開票工作,并將補罰費款的憑證復印件存檔。
四、按照要求建立健全違章車輛檔案。
五、依據有關規定,對稽查中隊所處理的違章進行認真審理和復核,對不按大隊規定處理的違章車輛進行登記并上報大隊領導。
六、負責對有關法規的解釋和行政復議案件的舉證。
七、負責使用統一的執法程序、執法文書和違章處罰標準,并按要求組織實施。
八、負責交通稽查各類統計報表的審核、匯總和報送,及時向領導提供信息。
九、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大 隊 長 職 責一、負責交通稽查大隊的全面工作,組織全大隊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落實檢查人員崗位責任制。
二、認真執行交通管理法規,遵守檢查人員工作守則,嚴格按規定的檢查范圍檢查車輛,做到安全檢查。
三、保護合法經營,維護交通秩序,查處違章行為,嚴格按規定處理違章。
【交通稽查大隊崗位職責】相關文章:
交通稽查大隊治理黑出租年度工作總結04-30
運政稽查大隊教導員的工作述職報告04-28
燃氣稽查大隊年終工作總結04-28
稽查04-30
交通執法大隊簡報(精選28篇)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