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局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表彰辦法
做好先進集體、先進個人(以下簡稱“雙先”)的評選、表彰工作, 對于培育企業精神,激勵廣大職工 的主人翁責任感,促進企業兩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為實現“雙先”評選、表彰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 根據我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隨著企業內部經營管理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我局對各類先進的評選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切實加強對評選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雙先”評選、表彰工作的嚴肅性,我局一年一度的“雙先”評選表彰工作統一由“雙先”評比領導委員會組織領導,日常工作由電業工會負責處理。各類單項專業性的評先工作由職能專業部門按照計劃和方案進行評選,報電業工會審核。
“雙先”評比領導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
主任委員:局長 局黨委書記
副主任委員:電業工會主席(常務)
委 員 :副局長 總工程師
二、評選的原則與要求
1、評選先進必須堅持民主的原則,由職工群眾充分討論,反復醞釀,自下而上民主推選產生。要嚴格掌握條件,堅持標準,不勉強湊數,防止包辦代替,弄虛作假等不良行為。
2、評選必須體現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數據和主要事跡為依據,實現評選工作的數據化、程序化、科學化,使評選出的先進為廣大職工群眾所公認。
3、評選先進的目的在于樹立學習榜樣,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推動技術進步,改善經營管理,提高安全水平和經濟效益。先進的根本標準,必須是在促進企業改革發展方面起到顯著作用,能體現現代化建設的創新精神,要選樹那些立志改革、貢獻突出的先進典型。
4、“雙先”評選、表彰工作一年一次。
三、評選條件
(一)先進集體條件
1、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國家財經紀律,領導班子作風正、團結好、紀律嚴、威信高。
2、堅持兩個文明一起抓的方針,思想政治工作有特色,職工隊伍整體素質明顯提高,文明建設成果突出。
3、全面完成各項生產經營、技術指標和工作任務,做到安全、優質、高效、低耗、秩序井然、服務周到。
4、在推動改革,改善管理,挖潛革新,推動技術進步,提高經濟效益,關心職工生活方面成績優異。
5、未發生過負有主要責任的一類障礙及以上事故。
6、未發生人身輕傷事故。
(二)先進個人條件
1、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模范地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和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勇于創機關報,在生產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帶頭作用。
3、工作效率高,關心集體。
4、在綜合治理、搶險救災、安全生產、技術創新等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職工。
【電業局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表彰辦法】相關文章:
學校先進個人評選辦法01-15
學校先進個人評選辦法05-17
學校先進個人評選辦法10-09
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表彰決定01-01
學校先進個人評選辦法 -范文01-01
公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優管理辦法05-14
公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優管理辦法05-17
表彰評選方案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