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醫療工作計劃5篇
日子如同白駒過隙,不經意間,我們的工作又將迎來新的進步,一起對今后的學習做個計劃吧。可是到底什么樣的計劃才是適合自己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作醫療工作計劃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作醫療工作計劃 篇1
一、健全組織、加強工作管理
為了進一步提高衛生院工作效率,為參合農民提供優質服務,我們進一步加強"新農合"工作的日常管理。首先根據上級要求,成立了以院主要負責人為主任的"醫療報帳中心",指定由主任專門負責"新農合"工作的管理與協調。對外設置宣傳欄,加強宣傳"新農合"政策及公示有關"新農合"的制度、補償情況等。
對內加強對醫務人員進行"新農合"主要政策規定及管理內容的培訓。制定合作醫療管理制度、獎懲制度等。并按不同職責,將執行"新農合"制度的情況納入科室和工作人員考核的內容,并與年度考核和獎金分配掛鉤。
二、規范行醫、提高服務水平
在對參合人員的診療活動中,我們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新農合"的'各項規定,按章操作,不違法違規。始終恪守救死扶傷的職業道德,嚴格按照執業范圍開展診療活動,嚴格掌握出入院標準,遵循用藥規定,因病施治、合理用藥。出院時,視病情不帶藥或在規定天數范圍內帶藥。嚴格執行醫藥價格規定,合理收費,無混淆計價及串換藥品行為,不濫開大處方、濫用抗菌素、亂檢查。有效地控制了醫藥費用增長。由于我們始終按照《古田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努力規范服務行為,為參合農民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就醫環境,參合農民普遍感到滿意,得到一致的好評。
三、嚴管財務、確保基金安全
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監管體系保證下,我鄉"新農合"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做到專款專用。建立健全了財務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及時、準確向縣合管中心上報報賬材料。
合作醫療工作計劃 篇2
宣傳是新農合工作必不可少的基礎與前提。新農合相關政策是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制定的,在本質上與廣大農民的需要是吻合的,其實施應該也可以得到農民的支持和擁護。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相關政策必須讓所有相關人員都了解,由于不同群體對政策的理解與滿意度不盡一致,需要統一認識,增進合作醫療供、需、管三方的溝通和理解,開展合作醫療宣傳工作就是必然的選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一項艱巨復雜的工作,涉及到眾多的農戶和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其規范開展與良性運作離不開宣傳工作。此外,新農合還涉及到社會大眾的評價。因此,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過程中,要積極傳承又有別于傳統合作醫療宣傳的做法,采取多種措施,開展多角度、多層次的立體式宣傳教育工作。使干部群眾的認知和行為趨向一致,合作醫療工作的.深入和廣泛開展就有了可靠的基礎,促進合作醫療工作的成功實施。
一、宣傳的主體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宣傳的主體是指負責組織和實施合作醫療宣傳的單位和人員,他們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有義務在自身職權范圍內開展合作醫療宣傳工作。宣傳主體一般地包括政府及有關部門、合作醫療管理與監督機構、定點服務機構等組織及人員,也包括廣大農民自己。其中,以衛生部門和合醫辦最為重要,所發揮的作用最大。所有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的人員都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員同時也是宣傳對象,宣傳對象具體可以歸納為四類,即縣、鎮、村及有關部門領導干部、農民、定點服務機構人員和合管人員。農民特別是合管機構中的農民代表既是宣傳對象,合作醫療的宣傳應該是一切與合作醫療有關的人員都要參與進來。參考外地做法,提出以下工作內容計劃。
二、宣傳內容安排
在認識上以達成共識為導向,以取得其認同和支持為目的。針對在不同時期的工作重點來確定宣傳內容,使宣傳能夠發揮最佳效果。
上半年:主要宣傳各地、各定點醫療單位好的工作經驗和推廣在服務規范、服務水平的提高和農民的便利上做得好的定點醫療機構的相關做法。發現和總結在以下幾個方面做得好的定點醫療機構的經驗:一是在切實降低醫療費用,防止過度醫療服務,堅持基本醫療原則和基本藥物目錄等制度,堅持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入出院等制度,真正把農民的保命錢用好的。二是深入宣傳與定點服務機構有關的合作醫療規章制度,確保藥物和治療目錄、轉診等制度規范執行,收費憑據、費用清單等材料規范提供,促進服務機構和合管機構的配合與協調,服務機構內部管理做得好的。三是在新農合信息化建設成效顯著,在醫療費用控制上和新農合即時補償為患者服務做得好的醫療單位。四是開展村衛生站新農合門診服務做得好的。
下半年:主要是總結宣傳政策執行成效,交流有新意有推廣價值的做法與經驗;及時通報各地年度宣傳發動工作進展經驗,通報參合進度,推進年度參合任務的按時完成。提高合作醫療管理機構人員接受監督的意識,虛心接受意見和建議,耐心接待群眾,促進各方監督尤其是群眾監督政務公開的深入落實;要深入調查研究,及時完善制度,及時調整合作醫療實施辦法中的不適應條目,要加強對鎮合管辦宣傳的指導與監督;要注重宣傳本地特色做法和外地做法等。
三、形式和方法
宣傳內容的載體,以合作醫療工作簡報為主。達到并完成年度宣傳工作簡報10期以上。要求各地輔以宣傳小冊、宣傳單、電視公益廣告、專題片等宣傳載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知識問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知識簡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知識宣傳單》、合作醫療電視專題片,以及在報刊上發表宣傳。可以采取的形式有口頭、會議、廣播、電視、報紙、咨詢、授課、合同、宣傳欄、公示欄、衛生下鄉、標語口號、互聯網以及進村入戶等。 根據合作醫療工作的實際情況,針對不同的宣傳對象的需要,靈活應用各種宣傳形式和方法。理論聯系實際,不斷改革工作方法,不斷克服困難,促進宣傳工作的深入開展。
此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宣傳的實施需要經費支持。根據減輕農民負擔的指導思想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宣傳經費應由各級財政負擔。在實踐中,還可以輔以單位自籌和接納社會捐助的形式,擴大經費來源。要確定科學的宣傳經費使用計劃,加強對經費收支的管理和監督,確保以最少的經費投入取得最大的宣傳效果。
合作醫療工作計劃 篇3
20××年,在扎實做好參合患者醫藥費審核補償結算等日常工作的同時,著力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在2.28日前做好20××年未報銷醫藥費的報銷工作。
二是著力做好從網上在線結報,對聯網的衛生室做好日常指導及培訓工作。
三是繼續強化宣傳,并將宣傳工作貫徹于新農合實施的全過程。讓農民全面了解新農合政策,明白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讓農民“知曉制度、享受制度、遵守制度”,進一步打好打牢新農合工作的群眾基礎。
四是進一步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和督查。堅持定期考核和動態管理制度,嚴格規范診療程序和用藥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強化醫療機構監管,努力采取綜合措施控制醫藥費用的不合理增長。
五是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與農村特困群眾醫療救助制度的銜接工作。對新農合工作人員進行特困、優撫、五保等特殊人群的補助培訓工作,通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醫療救助的協調互補,共同解決農民看病就醫難的突出問題,努力為貧困參合提供合作醫療和醫療救助雙重保障。
六是做好新農合工作人員及鄉村醫生的日常培訓工作。加強對新農合報銷過程中的審核工作,落實責任,確保新農合工作的平穩運行。
合作醫療工作計劃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等部門的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3號)和省政府《關于全省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意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居民自愿參加。以基本醫療與大病救助相結合的居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
第三條 建立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原則:
(一)基本醫療保障水平與我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二)基金由政府補助、個人繳納組成的原則;
(三)基金實行區級管理、分級核算、超支自理、余轉下年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
(四)基金使用實行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管理與監督
第四條 區新型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簡稱區合管會)由區政府分管領導、區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群眾代表組成。區政府的領導下履行以下職責:
(一)編制新型合作醫療發展規劃;
(二)制定新型合作醫療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組織、協調、管理、指導全區新型合作醫療工作;
(四)定期向監督委員會和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匯報新型合作醫療工作情況。
第五條 區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區合管辦).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基金的管理;
(二)負責參合者醫療費的報銷審核.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負責對街道合管辦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四)定期向區合管會匯報新型合作醫療基金的收支使用情況;
(五)定點醫療服務機構的認定、監督和管理;
(六)制定報銷基本用藥、診療與材料目錄;
(七)擬定年度實施意見。
第六條 區新型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由區政府領導、區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群眾代表組成.
第七條 街道新型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街道合管會)街道辦事處和區合管會領導下.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轄區內參保群眾的宣傳、動員和籌資工作;
(二)協調街道財政及時按期上繳街道應補助資金;
(三)研究協調解決新型合作醫療工作實施中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 街道合管會下設辦公室(簡稱街道合管辦),負責具體業務管理工作,行政上接受街道合管會領導。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對參合者及時按規定報銷醫療費用.接受群眾和有關部門監督;
(二)負責對轄區內定點醫療服務機構醫療服務、用藥、收費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審核;
(三)對參保人員就醫情況監督、檢查和審核工作;
(四)負責對社區新型合作醫療領導小組工作的指導、監督;
(五)協調解決新型合作醫療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六)定期向街道辦事處、街道合管會和區合管辦匯報工作。
第九條 街道新型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由街道辦事處領導、街道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群眾代表組成.
第十條 區、街道合管辦的人員和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工作經費按服務人口年人2元標準)全部足額按時到位。不得發生從新型合作醫療基金中提取和占用基金的情況。
第三章 參合對象、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參合對象
(一)除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外的所有戶籍在本區的居民;
(二)上述參合對象必須以戶為單位全員參合(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除外)
第十二條 參合者義務
(一)農村居民自愿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為抵御疾病風險履行的繳費義務。
(二)參合者必須按期一次性整戶繳全當年規定的新型合作醫療個人繳納部分;
(三)本區戶籍內的當年出生的嬰兒可以申請參加當年新型合作醫療。不享受各級財政補助,次年參合可以享受;
(四)參合者繳納新型合作醫療基金后。
(五)參合者應自覺遵守新型合作醫療管理辦法、實施意見和有關制度。
第十三條 參合者權利
(一)參合者享有因病在新型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或非定點公立醫療機構就醫和就診醫療費補償。
(二)參合者享有對新型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或非定點公立醫療機構的服務質量、收費標準等進行監督、舉報和投訴的權利。
第四章 基金標準與籌集
第十四條 基金籌集應堅持政府組織引導。多方籌集基金,實行個人繳費、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
第十五條 基金標準的'確定應根據本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農村居民經濟承受能力和醫療費用需要相適應的原則。
第十六條 基金籌集辦法
(一)符合參合條件的農村居民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規定的其他材料按屬地管理原則到戶籍所在地社區或街道合管辦辦理參合手續。
(二)五保戶、低保戶及政府規定享受財政補助的農村居民主動按規定提供相應材料。辦理參合手續,其個人繳納資金按市、區相關規定執行;
(三)區、街道補助資金分別由兩級財政負責。
(四)省市補助資金由區財政負責落實并全額劃撥到新型合作醫療財政專戶;
(五)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資助新型合作醫療。
第十七條 籌資時間:新型合作醫療實行按年繳費。規定繳費期內辦理申報和參合手續并足額繳費的從繳費次年享受新型合作醫療待遇,新生兒自接到通知后一個月內需到所在地街道合管辦辦理參保手續,逾期不辦理申報登記和繳費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享受新型合作醫療待遇。
第五章 基金管理
第十八條 區財政局和區合管辦應在國有商業銀行設立新型合作醫療基金專戶。
第十九條 新型合作醫療基金納入區財政專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基金,按國家有關規定計息,所得利息并入基金。
第二十條 區合管辦和區財政局、街道合管辦要加強對基金的管理。轉入下年度繼續使用。
第二十一條 區、街道兩級合管辦要定期向社會公布基金收支、結余情況。
第二十二條 區合管辦與街道合管辦、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每月結算新型合作醫療補助費用。及時撥付。
第六章 保障待遇
第二十三條 新型合作醫療保障范圍包括普通門診、門診慢性疾病(簡稱門慢)病種由區合管會另行制定)門診特殊疾病(以下簡稱門特)病種由區合管會另行制定)住院的醫療費用。
第二十四條 新型合作醫療的結算時間為每年。必須于次年前申請辦理報銷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第二十五條 設立參合者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門診、門慢、門特、住院醫療費用最高補助限額。
第二十六條 新型合作醫療的用藥、診療和醫用材料的補助范圍按照區合管會制定的 新型合作醫療用藥目錄》 新型合作醫療診療目錄》和《 醫用材料目錄》執行(具體目錄由區合管會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條 患有門慢、門特的病人辦理申請手續時。由街道合管辦初審合格后報區合管辦,經區合管辦審核確認后方可享受門慢、門特補助待遇。參合者可在定點醫療機構中選擇一家作為本人門特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
第二十八條 根據年度基金使用結余情況。對當年因患大病重病經報銷補助后仍需支付高額醫療費用的參合者給予二次補償(具體補助標準由區合管辦制定)
第二十九條 根據年度基金使用情況對基金結余較多的年度給予參合者免費享受一次指定項目的健康體檢(具體體檢項目由區合管辦制定)
第三十條 下列情況發生的醫療費用。基金不予補助:
(一)參合者本人違法違章所致傷害的醫療費用;
(二)打架、斗毆、酗酒、吸毒、自殘、自殺等所致的醫療費用;
(三)車禍、工傷、醫療事故等所致的有第三方賠償的醫療費用;
(四)出國、出境期間的醫療費用、非定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
(五)未經區域內定點醫療機構轉診或未經合管辦登記備案的參合者自行前往區域外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急診除外)
(六)區新型合作醫療用藥、診療項目、醫用材料目錄以外的醫療費用;
(七)健康體檢、預防接種、計劃生育手術、潔牙、鑲牙、驗光、配鏡、裝配義眼、義肢、醫學美容、矯形等非治療性醫療費用;
(八)新生兒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前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九)其他不符合新型合作醫療政策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用。
第七章 就診、轉診及報銷辦法
第三十一條 區合管辦為每位參合者制作《 新型合作醫療卡》參合者應持卡到醫療服務機構就診。
第三十二條 新型合作醫療實行以區域內定點醫療機構為主的首診和轉診負責制。急診者應憑急診證明補辦備案手續。
第三十三條 發生以下情況時。區域內定點醫療機構應為參
合者辦理轉診:
(一)經檢查、會診仍不能確診的疑難病;
(二)不具備診治、搶救條件的危重病癥;
(三)缺少必要的檢查、診療項目和設施的
(四)診斷明確。參合者要求轉入低級別定點醫療機構繼續康復治療的必須持卡享受即看即報
第三十四條 參合者在區域內或區域外與區合管辦計算機聯網的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就診時。否則街道合管辦不予辦理報銷(急診除外)
第三十五條 參合者辦理醫療費報銷手續必須持《 新型合作醫療卡》轉診證明、病歷、處方、出院小結、發票原件、住院明細清單以及區合管辦要求的其他材料方可報銷。
第三十六條 街道合管辦在工作日受理未實行即看即報的定點醫療機構或非定點公立醫療服務機構門診、住院醫療費用的結報。
第三十七條 參合者在未實行即看即報的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或非定點公立醫療服務機構的住院醫療費用。
第八章 費用結算
第三十八條 參合者在與區合管辦計算機聯網的定點醫療服務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
第三十九條 區、街道合管辦應加強基金結算管理。其余10%根據年度考核情況結算支付。
第四十條 參合者門特、住院醫療費用按單病種結算的由區、街道合管辦按有關結算方式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具體結算辦法由區合管辦、財政、衛生、物價等部門另行制定)
第九章 醫療服務管理
第四十一條 新型合作醫療實行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發放定點醫療機構銅牌并向社會公布,與定點醫療服務機構簽訂協議,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并負責監督、檢查協議的履行情況。
第四十二條 區合管辦、衛生局等部門制定相應的配套管理辦法。
第四十三條 新型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必須設立新型合作醫療掛號窗口。為參合者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第四十四條 新型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在收治參合者時應認真核對《 新型合作醫療卡》嚴格執行專人專卡專用制度。掌握住院標準,杜絕掛名住院與冒名住院的現象。
第四十五條 新型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應當認真執行有關政策的規定。嚴格執行處方限量與出院帶藥管理規定,保證基本醫療的前提下,堅持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合理收費。
第四十六條 新型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應尊重患者或親屬的知情權和保護患者的隱私權。
第十章 處罰與獎勵
第四十七條 區合管辦、區財政局加強對新型合作醫療基金的管理與監督。防止基金超支、失控。
第四十八條 區、街道合管辦要加強對參合者、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和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的檢查;監督參合者應如實提供參合卡、處方、病歷、發票、出院小結和住院醫療費用清單等相關資料;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應如實提供病案資料、處方、醫療費用明細清單、財務帳冊等與新型合作醫療有關的原始資料。
第四十九條 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應當明碼標價。接受區合管辦、財政、物價等部門的檢查和參合者的監督。
第五十條 參合者有以下行為之一并造成新型合作醫療基金損失的由區合管辦如數追回。構成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將《 新型合作醫療卡》轉借他人的
(二)偽造、涂改處方、費用單據等憑證的
(三)虛報、冒領醫療費用的
(四)違反新型合作醫療管理規定其他行為的
第五十一條 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區合管辦追回支付的違規醫療費用。構成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將他人的醫療費用和非報銷范圍內的費用列入報銷范圍的一)未認真查驗參合卡。
擅自增加收費項目的二)不執行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和藥品價格。
(三)將參合者掛名住院或分解住院次數的
(四)違反新型合作醫療管理規定其他行為的
第五十二條 政府有關行政部門。追究其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二)貪污、挪用新型合作醫療基金的
(三)違反新型合作醫療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五十三條 區合管會制定新型合作醫療考核辦法。對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區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合作醫療工作計劃 篇5
20xx年,農業農村工作堅持“為公園式街道添彩、為經濟發展服務、為人民群眾造福”目標,以生態XX區建設和發展都市農業為抓手,以壯大街道經濟實力、增加農民收入為動力,發展現代農業、增強農村活力,加快城鄉一體化發展,為建設現代化公園式城區、打造幸福美麗黃金園提供保障。
一、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1.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迅速完成英雄嶺集鎮安全飲水工程改造,加快經開區產業承接區和現代農業示范區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示范村建設,把桂芳村打造成經濟強村、把黃金園村打造成文明新村、把英雄嶺村打造成生態靚村。
2.推進現代化公園式城區建設。實施預定“三年造綠計劃”項目,高標準完成草花種植要求,建設生態景觀林帶15公里,建成最美庭院50個,實現“步步為景、處處皆畫”的美麗景象。
二、發展現代都市農業
3.加快建設現代農業示范區。重點扶持一批農業示范園和農業招商項目,從東至西、梯級布局,爭取年內新增大量蔬菜、水果、花卉苗木基地。
4.全力打造“黃金園食品工業基地”。做大做強“黃金園”“鑫香隆”等食品加工品牌,鼓勵企業自建基地、擴大規模、升級產品;鼓勵本土企業或外來投資商牽頭打造“黃金園食品工業基地”,在土地利用報批、上級政策扶植、土地出讓價格等方面予以優先、優惠。
三、發展生態旅游產業
5.加快烏山森林公園建設工作。依托長沙先導區、望城經開區、望城農業科技園,年內申請完成烏山森林公園管委會機構架設,在基礎建設、景點包裝、古跡恢復等方面有較大突破,爭取三年內完成國家級森林公園報批。
6.打造“黃金公園”響亮品牌。全面治理黃金河,精心打造洗心禪寺至烏山森林公園的黃金河濱水景觀帶和自行車游道,把黃金河建成靚麗的“生態風景線”;利用“黃金河”水道,將報母橋、青天寺、定石塘、蝴蝶樹愛情公園、謝家新屋兩型示范片區、大塘沖水庫等景觀景點連接起來,吸引更多人來“黃金公園”投資興業、旅游觀光。
7.農業項目與旅游產業有機結合。鼓勵奕輝科技農業、蝴蝶樹愛情公園、華瑞休閑、青天寨農莊、東輝生態農業等項目,整合資源,延伸產業,建成集現代農業、旅游度假、餐飲娛樂于一體的較大型農業觀光園、休閑農莊。
四、強化農業科技支撐
8.建立健全農業服務體系。健全和完善街道、村、企業三級農技推廣服務體系,形成科研成果進村入企業的良性機制;健全農產品安全監管體系、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落實和完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9.加強新型農民技能培訓。與宣傳部門合作,舉辦各類培訓講座,完成就業、創業培訓300人以上,農民培訓1000人,轉移農村勞動力500人以上,支持農村富余勞動力創業就業。
五、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10.推進水利設施建設。完成全年水利項目建設,打造黃金河、定石塘、大塘沖景觀水利,完成塘壩清淤200畝,渠道改造5000米,新增改善灌溉面積3000畝,鼓勵農民集資、投工投勞進行水利建設,對以村、組為主建設的小型水利項目給予配套補助。
11.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新建農村沼氣池20口,全面推進農村生活垃圾規范化收集處置工作。
六、深化農村各項改革
12.加快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探索土地流轉新途徑、新辦法,健全土地流轉機制,加快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促進農業生產經營模式創新,實現街道范圍內土地流轉,由村民委員會主導、通過民主議事決策,達到“統一發展規劃、統一補償標準、統一指導管理、統一環境保護”的要求。
13.加強和創新農村社會管理。探索增強農村活力、創新農村管理的新途徑,建立健全群眾利益訴求機制,及時解決因土地流轉、權屬糾紛等容易引發的各類不穩定問題。
七、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14.加強組織領導。督促各辦、各村、各部門要切實增強做好農業農村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把農業農村工作擺在重要位置來抓,主要領導要切實履行職責,落實工作責任,嚴格工作標準,扎實有序推進工作。
15.健全考核評價機制,把發展現代農業、統籌城鄉發展、增加農民收入等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考核,每半年對各村、各部門的工作推進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進行必要的獎懲,確保全街道農業農村工作目標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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