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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
200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 各市(地)、農墾總局“三支一扶”辦,省直有關部門,各高等院校: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做好200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08〕6號)要求,為做好今年我省“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募計劃 2008年,我省將繼續招募1000名左右高校畢業生到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為2年,期滿后自主擇業。 省“三支一扶”辦根據各市(地)崗位需求信息,制定2008年招募計劃,各市(地)“三支一扶”辦根據招募計劃確定招募崗位,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相關政策,并于6月15日前報省“三支一扶”辦審核后統一向社會公布。 二、宣傳動員 各地和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各類媒體,廣泛宣傳“三支一扶”計劃的重要意義、基本政策,以及大學生在基層服務的突出業績、先進事跡和各地及用人單位的好經驗、好做法,確保畢業生能及時了解相關情況。 三、組織招募 (一)6月30日前,省“三支一扶”辦統一組織高校畢業生在“黑龍江省人事編制信息網”上進行報名(2006至2008年未就業的普通高等學校和高職學院專科以上畢業生均可報名,不含往屆“三支一扶”大學生),下載并填報《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并由學校簽署意見。要以農村基層急需的農業、林業、水利、醫學、師范、經濟類等專業為重點,突出對較高學歷和貧困畢業生的招募。在招募的畢業生中,本科及本科以上的畢業生要占一定比例。 (二)7月15日前,各市(地)“三支一扶”辦要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組織報名畢業生進行考試或考核,擇優確定人選,并在《登記表》上簽署意見,報省“三支一扶”辦審核后予以公示。 (三)7月31日開始,按照全國“三支一扶”辦明確的體檢標準,統一指定時間和醫院,對公示后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進行體檢。 (四)8月20日前,省“三支一扶”辦對體檢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下達《黑龍江省200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報到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同時上報全國“三支一扶”辦備案。 (五)要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內容主要是黨和國家有關基層工作特別是農業和農村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本地區基層工作的現狀、擬服務單位和崗位的基本情況、鄉鎮共青團有關工作等。 (六)9月1日至15日,“三支一扶”大學生持《通知書》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到服務單位報到,各服務單位做好接收工作。 四、服務管理 (一)各市(地)“三支一扶”辦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完善“三支一扶”大學生的管理辦法,全面加強其服務期間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確責任,加強監督,確保他們的安全和健康。要加強與“三支一扶”大學生的聯系,公布辦公地址和聯系電話,隨時掌握動態信息。要建立“三支一扶”大學生信息庫,做好信息采集、報送工作,確保信息準確、完整和及時。 (二)縣(市、區)“三支一扶”辦要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確保按月足額發放生活補貼,按年發放交通補助,及時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要指導服務單位落實服務崗位、食宿以及安全、健康、衛生等后勤保障,幫助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對服務單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要擇優選拔1至2名條件適宜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兼任鄉鎮團委副書記,并協助縣團委協調落實相關任職程序。 (三)服務單位要為“三支一扶”大學生安排工作崗位,提供食宿,承擔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并根據工作需要積極為其提供業務培訓機會。【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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