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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業辦工作職責
一、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以及省招生考試院、省教育廳頒布的實施細則和其它有關規定。
二、負責制訂全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政策,擬訂學校招生計劃、材料申報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學校招生宣傳工作,多渠道宣傳學校辦學優勢及特色;編印、寄發招生專業介紹、錄取通知書及相關宣傳材料;負責組織招生宣傳、咨詢和有關來信、來電、來訪的處理;舉辦多種形式的招生宣傳活動;參加有關機構及部門組織的招生咨詢活動;接待考生及其家長、社會各界來人或來函來電咨詢;就業宣傳和咨詢工作;起草有關招生和就業工作的各種文件和材料。
四、負責招生宣傳人員的選拔和培訓工作,組織招生宣傳工作,協調和處理招生宣傳工作中的遺留問題。 負責錄取信息發布、新生名冊匯總、歸檔工作。做好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協助學生處做好新生入學報到工作;及時編印新生錄取花名冊,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并對發現的問題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新生各類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年度招生工作總結。
五、負責畢業生就業計劃、就業方案的編制;牽頭組織學校與用人單位工作的研討會;負責校企(事業)單位合作或聯合辦學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好產、學、研工作。負責畢業生需求調研工作,并提供專業設置建議,負責新生信息統計,總結招生工作經驗。
六、負責畢業生生源統計、上報以及畢業生信息的處理,就業方案編報工作,做好畢業生派遣工作,處理畢業生派遣工作中的遺留問題。負責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教育,做好就業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建立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和網絡檢索系統,并做好日常的使用與維護工作。負責對外宣傳我校畢業生的工作,收集用人單位各種信息,舉辦大、中、小型雙選會。負責畢業生的推薦及就業推薦材料的制作和審查工作;負責收集就業信息,積極開展多形式、多渠道學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畢業生就業網站專欄的建設和維護工作。
七、負責日常接待,與相關部門及用人單位的溝通和聯系工作。代表學校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負責畢業生就業后的跟蹤調查和用人單位的信息反饋工作。對畢業生就業情況跟蹤調查,適時調整和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
八、負責全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組織指導各系做好畢業生就業推薦、就業經費預算等工作; 指導學生做好職業生涯規劃和就業工作、組織就業指導課的教研教學工作; 加強對各系部就業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督促各系部就業工作領導小組開展就業指導工作。檢查、考核、評比各系部畢業生就業工作實績。
九、做好每年招生與就業的工作總結,統計并公布畢業生就業率,將各專業的招生就業情況,及時反饋到各系部,為學校學科建設和發展提供依據;做好招生就業市場的調查與預測,為學校申報新專業提供參考資料。
十、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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